铁路信号施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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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信号机柱安装,必须符合建筑限 界要求,并保证埋设深度。埋深不足部分, 应填土夯实或按设计要求防护。 2.2.5 挖信号机坑前,应先核对信号机 坐标、位置、限界尺寸。确认无误后,再 进行挖坑。 2.2.6 在竖立信号机柱前,应再次检查机 柱质量,检查机柱有无损伤及超过规定裂 缝现象,确认符合规定时方可使用。

5.5各种箱、盒安装 5.5.1 轨道电路发送、接收用的电缆盒引线口 应背向轨道侧。双送(受)时,电缆盒中心正对轨 缝;单送(受)时,盒中心应对轨缝相应区段侧的 一、二轨枕中心。电缆盒基础面与钢轨底面平。 电缆盒中心距线路中心不得小于1 900MM。 5.5.2 轨道电路发送、接收端的变压器箱,中 心正对轨缝,箱盖向所属线路外侧开,基础顶面 与钢轨顶面平。变压器箱中心距线路中心不得小 于2 100MM。


道岔跳线 4.6.1 道岔跳线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道岔跳线应按规定位置安装,跳线敷设应平 直。 2 跳线应无断股和腐蚀现象,焊接牢固。 3 安装后的跳线应涂机械油,塞钉与塞钉孔缘 应涂漆封闭。 4 道岔跳线穿越钢轨时,距轨底不应小于30mm, 并不得被道碴埋没。 5 单开道岔的长跳线,宜安装在道岔绝缘节后 第三、四轨枕间距处。
2.1.9 混凝土信号机柱顶端及电线引入管人口, 应用水泥、沙浆封严,防止漏水。 2.1.10 信号机构门、变压器箱、电缆盒盖应严 密,密封良好。 2.1.11 在正式运营的铁路线上,新设尚未开始 使用及应撤除尚未撤除的信号机,均应装设信号 机无效标,或将色灯机构向所属线路外侧扭转 90度,关严机构门,并应熄灭灯光。 信号机无效标为白色的十字交叉板,板长 1 200 mm 、宽800mm,安装在色灯信号机机构上。



5.3 电缆经过下列地点时,应采用软土(砂)、砖 (管、槽)防护: 1 靠近取土坑时。 2 接近地下建筑物时。 3 接近或交叉其他电缆时。 4 穿越地下排水沟时。 5 穿越种有植物的耕地时。 6 穿越居民点时。 7 必须减少电缆埋设深度时。 用软土(砂)、砖防护时,电缆上、下各敷软土 (砂)100 MM,然后再敷砖防护。
3 转辙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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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一般规定 3.1.1 安装转辙装置的道岔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道岔处轨距的变化不超过限度,基本轨不横 移,尖轨走向灵活一致。 2 道岔应方正。单开道岔(或对称道岔)两尖轨前 后偏差不得大于20mm;复式交分道岔双转辙器及 复式交分道岔活动心轨钝角辙叉不得大于10mm。 3 道岔开程适当,尖轨应能与基本轨密贴。 4 轨枕空档应满足安装装置的安装要求。 5 道岔不符合安装要求时,应由工务部门整治, 以达到转辙装置安装标准。




5.1 一般规定 5.1.1 根据电缆线路路径复测和线路施工调查, 应提前处理好下列事项: 1 涉及其他单位的设备搬运、穿越铁路和公路、 通过桥隧时,应按书面协议,并取得主管单位的 配合再进行施工。 2 在路肩或路基范围内铺设电缆时,应事先与 工务部门联系,签定协议后施工。 3 新旧设备倒替、新旧线路割接或改建工程项 目时,应与运营单位商定施工方案,并采取必要 的安全措施后施工。 5.1.2 工程开工后应进行电缆单盘测试;电缆 敷设后及接续配线前,进行施工测试;接续配线 前的测试数据,作为电缆隐蔽工 程测试记录。
5 电缆线路



5.2 电缆线路敷设 5.2.1 电缆路径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相关两设备间距离较短。 2 通过股道及障碍较少。 3 施工及维护方便。 4 避开线路和其他建筑物的改、扩建处。 5 避免在道岔的岔尖、辙叉心和钢轨接头处穿 越股道。 6 避免通过酸、碱、盐性等有化学腐蚀性物质 地带,各种管道径路复杂地带,土壤松软容易塌 陷的地带,以及坚石、池沼、污水坑等处。 7 土质路基不宜敷设电缆;困难情况下,应按设 计要求采取防护措施。



2.2基础和立机柱 2.2.1 矮型信号机基础采用预制的混凝土基础, 基础安装应符合建筑限界的要求。 2. 2.2 高柱信号机应采用环形预应力混凝土信 号机柱,机柱梢径为150m。机柱卡盘采用混凝土 预制件,配U形螺栓与机柱连接,卡盘应埋设于 地下(500±100)mm处。当土壤含水量较大或为可 塑性的砂质黏土,土质不好时,机 柱坑底应增设 混凝土底盘或夯填碎石,防止机柱沉陷。

6 检查柱落人检查块缺口内,两侧间隙为1— 2mm。 7 摩擦联接器的调整应符合下列要求: 1)道岔正常转换时,电机不空转。 2)道岔尖轨因故不能转换或转换中途受阻时, 应使电机 克服摩擦联接力空转。 3)摩擦电流不得大于额定电流的1.3倍。 4)当尖轨密贴基本轨后,摩擦联接器应能消耗 电动机多余的旋转惯性力,但不得出现电动机骤 停现象。


5.4 电缆接续 5.4.1 电缆接续应A端与B端相接,相同的芯 组内颜色相同的 芯线相接。 5.4.2 电缆采用变压器箱、电缆盒、继电器箱 等地面接续方式, 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电缆芯线不得有任何损伤。芯线上的端子必 须固定、拧紧,每个配线端子不得超过三根芯 线,芯线之间应放垫圈。 2 电缆引进电缆盒、变压器箱,应用绝缘胶灌 注。灌胶前电缆引人口(含备用引入口)应堵严。灌 胶深度宜为30 mm。胶面应整洁明亮,胶面高度 可低于电缆护套5—10mm。




2.2.3 混凝土信号机柱的使用质量标准应满足 下列规定: 1 裂缝宽度小于0.2mmI,长度小于2/3周长。 2 裂缝条数不超过5条,间距在200mm以上,或 条数超过5条,但裂缝均匀分布,间距在300mm以 上。 3 纵向裂缝不超过1条,宽度在0.2mm以内, 长度小于1000mm,混凝土面无剥落现象。 4 机柱的弯曲度不大于L/200者(L为机柱长度)。 注:各项裂缝宽度,均以机柱按两规定支点平 放的实测数字为准。



5 电缆接续中不得使用腐蚀性焊剂,严 禁虚接、假焊、有毛刺。 6 电缆地下接续材料的质量、型号、技 术指标应符合有关规定。 7 电缆地下接续完毕,应及时进行芯线 导通和芯线对地、芯线间绝缘电阻值的测 试。




5.4.4 信号电缆地下热缩套管型接续应符合下 列要求: 1 满足本规范第5.4.3条的要求。 2 电缆芯线接头宜采用大接头方式,扭绞部位 应加焊。 3 电缆芯线接头长度宜为10—15MM,相邻芯线 的接头与接头之间宜错开15~20 MM,接续后的 芯线长度应相等,并保持在170MM或210MM。 4 套于电缆芯线接头上的热缩套管,应热缩均 匀,管口密封良好,铜芯严禁外露。 5 屏蔽连接线、铝衬套必须压接牢固。钢带上 的连通导线必须焊接良好。 6 电缆内、外护套接续的热缩套管应热缩均匀, 无气鼓,端口溢胶,密封良好。
铁路信号施工规范
1 建筑限界


1.1 信号设备除车辆减速器、限界检查器、 轨道接触器外,任何部分均不得侵入表1.1 的规定。 1.2 在曲线线路上,列车运行速度在120KM 以下时,信号设备建筑接近限界,应按有 关规定进行加宽。
表1.1信号设备建筑接近限界(MM)
序号 1 2 3 设备名称或距轨面距离 正线信号机、站线信号机(通过超 限货物列车) 站线信号机 继电 正线 1100以上 器 站线 箱 350-1100(含1100) 及 200--350(含350) 表 示 25--200(含200) 器 25以下 等 限界标 准 2440 2150 2440 所属轨 道中 心至 设备 突出 边绝 缘 说明






4.4钢轨引接线 4.4.1 钢轨引接线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钢轨引接线塞钉孔距夹板边缘,应为100mm左右。 2 安装后的钢轨引接线,应涂机械油;塞钉与塞钉孔缘 应涂漆封闭。 3 变压器箱、电缆盒与钢轨间,应设小混凝土枕,将钢 轨引接线的余量固定在小混凝土枕上,小混凝土枕应埋设 牢固。 4 采用长钢轨引接线,对其沿轨枕敷设部分,应平直固 定良好;当穿越钢轨时,距轨底不应小于30mm。 4.4.2 钢轨引接线与变压器箱、电缆盒连接时,应将螺 母拧紧,不得有松动现象。绝缘片、绝缘管应完整无破损 现象,保证绝缘良好。
4 5 6 7
8
2150 1875 1725 1500
1400
2地面固定信号机

2.1 一般规定 2.1.1 信号机应设在列车运行方向的左侧或其 所属线路的中心线上空。不得已需设于右侧时, 应由施工定、复测的主持部门报铁路局批准。 2.1.2 信号机的设置位置和显示方向,应保证 从列车、车列上不致于误认为邻线的信号机。 2.1.3 发车进路表示器机构的安装位置,应与 其指示的线路外通方向相—致;四个及其以上发 车方向,进路表示器按设计灯光位置排列安装。 矮型双机构的进路表示器不得安装在禁止信号机 构下部。





2.3色灯信号机 2.3.1 同一机柱同方向安装的各个机构,各灯位 中心应在一垂直线上,固定机构的托架应安装水 平。 2.3.2 信号机构的色玻璃及透镜必须符合规定 标准,不得有影 响显示的斑点和裂纹,并应清洁、 明亮。两个同颜色灯光,色谱应接近一致。 2.3.3 信号机构的灯座应调整灵活,光源应调 整在透镜的焦点上。灯泡应采用有主、副灯丝的 信号专用灯泡,正常点灯时,应接通主灯丝。 2.3.4 对信号机构至机柱间的电线把应进行防 护,防止雨水浸 入。

2.1.4 高柱信号机机构应垂直于地面装设.在 距离钢轨顶面 4 500MM高处用吊线坠往下测量, 倾斜量不应大于36MM. 2.1.5 矮型信号机基础应埋设平稳.其倾斜量 不应大干60:1. 2.1.6 信号机梯子中心应与机柱中心—致,信 号机梯子应平直,梯子支架应安装水平。 2. 1.7 信号机各部部件应齐全,小得有破损、 裂纹现象;紧固件应平衡上紧;开口销双臂对 称,劈开角度应为60--90.
4 轨道电路


4.1 一般规定 4.1.1 具有导电性能的连接两轨条间的配件及 桥梁护轮轨(有移频信号的轨道区段)均应装设绝缘。 轨道电路区段的各种绝缘装置,应保证绝缘良 好,配件应齐全、完整无损,螺母应拧紧。 4.1.2 钢轨引接线、钢轨接续线、道岔跳线的 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塞钉式轨道电路的塞钉孔形成后应及时安装。 塞钉头不得打弯、打堆;打入钢轨后,头部露出 钢轨腰部立面不得大于4MM.




4.5钢轨接续线 4.5.1 塞钉式钢轨接续线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 求: 1 钢轨接续线应安装在钢轨外侧,塞钉孔距夹 板边缘两端应均匀;接续线应与夹板密贴,高度 不超过轨头底部;在道岔辙叉根部处,可以反向 安装在钢轨内侧(线条部分向下),钢轨接续线应 平直无弯曲和隆起现象。 2 钢轨接续线安装后,塞钉与塞钉孔缘应涂漆 封闭。





5.4.3 信号电缆地下接续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电缆穿越铁路、公路及道口时,在距 铁路钢轨、公路和道口的边缘2m内的地方 不得进行地下接续。 2 电缆地下接续地点距热力、煤气、燃 料管道不应小于2m;当小于2m时,应有防 护措施。 3 电缆地下接续时,电缆的备用量长度 不得小于2m。 4 电缆的地下接头应水平放置,接头两 端各300mm内不得弯曲;并应设线槽防护, 其长度不应小于1 m。



3.2 转 辙 机 3.2.1 电动转辙机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各种类型道岔所使用的电动转辙机安装装置 应符合相应的设计安装图。 2 动作杆和密贴调整杆应安装在一直线上,并 平行于道岔第一连接杆。 3 当插人手描把或开启机盖时,安全接点应断 开;当锁好 机盖时,该接点应接触良好。 4 移位接触器在道岔正常转换时,其接点应处 于常闭状态;道岔被挤或挤切销折损时,应切断 道岔表示。 5 表示系统的动接点与静接点的接触深度,不 得小于4 mm,与静接点座应有2 mm以上的间隙; 当挤岔时,定、反位 接点应断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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