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宝鸡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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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宝鸡市

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实施方案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

目录

文件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配套文件)

《陕西省宝鸡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过渡办法(试行)》( 配套文件) 《陕西省宝鸡市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试行)》( 配套文件) 《陕西省宝鸡市中小学教师职称( 职务) 评审办法》( 配套文件)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宝鸡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 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宝鸡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 现印发你们, 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四月十三日

宝鸡市深化中小学教师

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指导意见的通知》( 人社部发[ ] 13号) 和《关于印发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人社部发[ ] 29号) 精神, 结合我市实际, 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遵循教育发展规律, 按照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方向和总体要求, 建立与事业单位聘用制度和岗位制度相衔接、符合教师职业特点、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 职务) 制度, 充分调动广大中小学教师的积极性, 为中小学聘用教师提供基础和依据, 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供制度保障和人才支持。

二、基本原则

( 一) 坚持以人为本, 遵循中小学教师成长规律, 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促进中小学教师全面发展。

( 二) 坚持统一制度, 分类管理, 体现中学和小学的不同特点。

( 三)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 切实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

( 四) 坚持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 激励中小学教师提高教书育人水平。

( 五) 坚持与中小学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相配套, 积极稳妥、协同推进, 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三、主要内容

( 一) 健全制度体系。改革原中学和小学教师相互独立的职称( 职务) 制度体系, 统一职称等级和名称, 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制度。教师职务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 初级设员级和助理级, 高级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 职务) 名称依次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

( 二) 完善评审标准。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标准, 要适应实施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的新要求, 充分体现中小学教师职业特点, 着眼于中小学教师队伍长远发展。要充分考虑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 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 注重师德素养, 注重教育教学一线实践经历, 引导教师立德树人, 爱岗敬业, 积极进取, 不断提高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

( 三) 创新评价机制。按照分类改革、分类管理的要求, 建立健全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 完善评委会的组织管理办法, 健全评委会工作程序和评审规则, 建立评审专家责任制。积极探索社会和业内认可的评价办法, 采取说课讲课、面试答辩、专家评议等多种评价方式, 对中小学教师的业绩、能力进行有效评价, 确保评价结果客观公正, 增强同行专家评审的公信力。

( 四) 实现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的有效衔接。职称制度改革要根据中小学岗位设置的有关规定, 科学设置中小学教师岗位。职称评审严格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出现岗位空缺, 教师能够跨校评聘, 以利于促进人才的合理流动和教师资源的均衡配置。要对中小学教师考核制度和聘后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 经过岗位聘用、竞争上岗、解聘辞聘, 真正建立退出机制, 使中小学教师在岗位聘用中实现人员的能上能下。

四、工作进度安排

第一阶段: 成立机构。3月10日前成立”宝鸡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组建办公室, 抽调人员, 开展工作。

第二阶段: 调查研究。3月底以前, 市人事局、教育局联合组织人员深入开展调研, 为制定方案做好充分准备。

第三阶段: 制定方案。4月底以前, 制定《宝鸡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第四阶段: 安排部署。5月,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审批试点方案, 召开我市改革试点工作部署会, 对改革试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第五阶段: 组织实施。6月至12月, 在全市组织开展试点工作。

第六阶段: 工作总结。12月底以前, 全面总结改革试点工作, 研究提出进一步深化改革的意见。

五、组织领导

成立由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上官吉庆任组长, 副市长刘桂芳任副组长, 市政府副秘书长肖炳良和市人事局、教育局、财政局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宝鸡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事局, 刘桂芳同志兼任主任, 市人事局局长陈留根、教育局局长苏天善任副主任, 具体负责改革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

六、经费保障

改革试点工作经费在今年教育附加费中列支。

七、工作要求

( 一) 提高认识, 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改革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和改革的必要性、复杂性, 高度重视改革试点工作,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 二) 周密部署, 精心组织。要按照两部改革试点指导意见和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结合我市实际, 统筹规划, 周密部署, 精心组织实施。

( 三) 平稳过渡, 稳慎实施。要妥善做好新老人员过渡和新旧政策衔接工作, 平稳过渡, 确保改革试点顺利有序推进。

( 四) 明确职责, 密切配合。各级人事和教育部门, 要按照各自职能, 分工负责, 密切协作, 共同做好改革试点工作。人事部门负责牵头推进职称制度改革, 教育部门要发挥行业管理职能, 落实好改革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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