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血标本采集要求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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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血标本采集要求和流程
输血是临床救治危重病人的手段之一,为了受血者得到安全、有效、准确、无误的治疗,标本的正确采集是最为重要的环节,对临床各科送检的血型血清学检测标本(定血型、配血、备血)有如下要求:
1.医师确定输血后,病房护士应根据《输血申请单》的信息准备标本采集试管,到床边核对病人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并贴上标签。
2.抽静脉血2-4ml血(用EDTAK抗凝),随即在床旁注入贴有正确无误标签的试管内,不准离开床边后再贴标签。未查输血前相关传染病指标检验的,要同时抽一管不抗凝血,填写输血前检查申请单送检验科。
3.由专门人员将受血者血标本与《输血申请单》一起送到输血科,在标本接收登记本上登记,双方逐项核对后验收并签字。
注意事项:
1.标本不能溶血,因溶血会掩盖配血不合的异常反应。不许抽取胸,腹腔等处积血作配血标本。严禁从正在输液的输液管内抽取血样。
2.因右旋糖酐对配血有干扰,故应在病员输注前进行采血。
3.配血标本必须是输血前3天之内的,超过3天的标本不能代表当前病人的免疫学状态。特殊情况下(如妊娠、病人血管条件差、采血困难者)也可例外,适当延长到5天。
4.输血科收到血样应逐项核对,如对血样与病人身份有怀疑,或血样
质量不合格,应要求重抽,不允许随意修改错误的标签或错误的《输血申请单》或用不合格血样配血。
5.合格血样如不需配血,应按送检时间分别放入4℃冰箱内位置保存,输血标本至少保存7天。
不合格标本拒收的条件:
血量过少、溶血、非EDTA抗凝的血标本,标签模糊,字迹不清,标本与《输血申请单》信息不符或对患者身份有怀疑等有输血安全隐患的情形。
输血标本采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