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义务教育学校教育技术装备标准(试行)
吉林省普通中小学实验室及多功能教室建设和配备标准(根
信息技术(计算机)教室1间,面积不小于86㎡。(1台/18人)
综合电教室1间,面积不小于86㎡。音像阅览室1间,不小于54㎡。电子资料室1间,18㎡。
图书馆1个,阅览室1间,教师阅览室1间,藏书室1间,200米跑道体育操场1个,体育器材室1间
1、校园广播系统。
1、校园管理广播系统。
2、数字化信息校园网络系统。、
3
乡镇农村
中学
七室
一馆(室)
一网
一场
理、化、生实验室按至少1、1、1设置,每室81㎡,科技活动室1间,生物标本室1间,各专用室均设仪器室和准备室。
音乐1间,美术1间,面积各70㎡。
劳动教室1间,面积不小于70㎡,并建有实验实习基地。
卫生室1间,面积不小于18㎡。
多功能电教室1间,面积不小于300㎡。演播室1间,面积不小于150㎡。
图书馆,建有教师阅览室,学生阅览室和图书库,音像阅览室1—2间(63㎡),电子资料室1—2间(48㎡),体育馆2600㎡,游泳池,400米跑道。
1、闭路电视系统。
2、校园管理广播系统。
3、数字化信息校园网络系统。
2
城市和城镇一般中学
多功能电教室1间,面积不小于70㎡。有条件的建音像阅览室和电子资料室。
图书馆(室),学生阅览室1间,教师阅览室1间,藏书室1间,200米跑道操场1个,体育器材室1间。
建有远程教育收视网,有条件的建校园网。
2—4间(每间96㎡),音乐教室1—2间,美术教室1—2间,结合特色建有舞蹈室和书法室。
1—2间,每间不小于96㎡。
有条件的学校可建学工实习车间。
心理咨询室1—2间,卫生室1—2间,每间不小于18㎡。
吉林省义务教育学校教育技术装备标准
通知吉教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吉林省义务教育学校教育技术装备标准(试行)》的通知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县(市、区)教育局:现将《吉林省义务教育学校教育技术装备标准(试行)》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吉林省义务教育学校教育技术装备标准(试行)(小学部分)2.吉林省义务教育学校教育技术装备标准(试行)(普通初中部分)二Ο一Ο年七月二十一日吉林省义务教育学校教育技术装备标准(试行)(小学部分)吉林省教育厅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一日目录编制说明 (4)小学思想品德教学仪器装备标准 (7)小学语文教学仪器装备标准 (8)小学数学教学仪器装备标准 (9)小学科学教室/科学活动室装备标准 (13)小学外语教学仪器装备标准 (22)小学音乐教室装备标准 (23)小学美术教室装备标准 (25)小学体育场地、器材装备标准 (27)小学卫生室(保健室)装备标准 (30)小学信息技术教室装备标准 (34)小学劳动与技术实践室装备标准 (37)小学图书馆(室)装备标准 (39)小学基本教学设备装备标准 (41)本标准由吉林省教育技术装备处编制。
吉林省教育厅审定。
编写人员:杜吉胜陈铭陈建平张大力王彬王光柳敏夏邱文成王敦福贾春荣雷亚玲庞贺倪青义丁楠姜兴志徐春玲赵乾佟徐敏王忠敏孙继国王秀云田俊友审定人员:战高峰孙鹤娟史燕来姜本祥鲁长生徐新永曲跃年刘华牟云刚宁丽静郝普耀孙世梅何凤波崔安玲孟祥静王秀霞张艳香赵宁丁薇张柏华马忠学龚明华张为民黄春华张燕骆秦俐刘晓峰李献业刘洪军郑世忠编制说明为保证义务教育的教学质量,明确义务教育学校教育技术装备基本条件,促进我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根据义务教育培养目标、国家(省)义务教育课程标准(教学大纲)和国家有关义务教育学校教育技术装备标准,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标准。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小学品德(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语文、数学、外语、科学、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劳动与技术10个学科实验(教)室的教育技术装备标准,卫生(保健)室、图书馆(室)和学校的基本教学设备的装备标准。
教育部关于印发《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印发《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01.06.08•【文号】教基[2001]17号•【施行日期】2001.06.0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教育部关于印发《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的通知(教基[2001]1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贯彻执行。
附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二〇〇一年六月八日附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基础教育取得了辉煌成就,基础教育课程建设也取得了显著成绩。
但是,我国基础教育总体水平还不高,原有的基础教育课程已不能完全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发〔1999〕9号)和《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1〕21号),教育部决定,大力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调整和改革基础教育的课程体系、结构、内容,构建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新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
新的课程体系涵盖幼儿教育、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
一、课程改革的目标1.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要以邓小平同志关于“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新课程的培养目标应体现时代要求。
要使学生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热爱社会主义,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和革命传统;具有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意识,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逐步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具有社会责任感,努力为人民服务;具有初步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科学和人文素养以及环境意识;具有适应终身学习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方法;具有健壮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养成健康的审美情趣和生活方式,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
教育部关于发布《中小学理科实验室装备规范》等四个教育行业标准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发布《中小学理科实验室装备规范》等四
个教育行业标准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教育部
•【公布日期】2006.07.19
•【文号】教基[2006]16号
•【施行日期】2006.10.0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基础教育
正文
教育部关于发布《中小学理科实验室装备规范》等四个教育
行业标准的通知
(教基[2006]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以下四个教育行业标准经全国教学仪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审核通过,现予以发布:
JY/T 0385-2006 中小学理科实验室装备规范
JY/T 0386-2006 初中理科教学仪器配备标准
JY/T 0387-2006 初中科学教学仪器配备标准
JY/T 0388-2006 小学数学科学教学仪器配备标准
以上标准自2006年10月1日起实施。
附件:1.中小学理科实验室装备规范(略)
2.初中理科教学仪器配备标准(略)
3.初中科学教学仪器配备标准(略)
4.小学数学科学教学仪器配备标准(略)
二○○六年七月十九日。
全中小学图书馆室现状-吉林教育技术装备中心
统计工作:(学期或学年)。
藏书统计、书刊流通统计和分析工作。
六、书刊资料利用与读书活动
五、管理要求:
业务工作包括图书采购(选书、购置、验 收、登录)、图书整理(分类、编目、加 工)、图书保管(典藏、装订、修补)、 图书利用(阅览、出借、推广、参考咨询) 等一系列的工作。
新置书刊应进行验收、盖章、登记、 分类、编目、上架。
采购要求:藏书补充计划、年生均新增图 书0.5册。 《规程(修订)》要求:一般每年新)》的藏书分类 比列表执行。 复本量:不超过5本,被各级各科教学列为 重点推荐的学生课外读物,学校可自行确 定。名人全集、选集、多卷书、丛书等: 1—2套。
参考: 1、《图书馆学目录学资料汇编》 2、《中小学图书馆(室)建设运行与分类 管理规范实务手册》 3、《中小学图书馆管理》 4、《学校图书馆管理实用教程》 5、《中小学图书馆管理基础教程》 6《中小学图书馆建设与管理实务》 7《新时期中小学图书馆(室)规范化建设 与管理工作全书》
2、图书馆(室)使用面积测算表:
小学:(生均20册)
藏书室:标准藏书总量 ÷ 600册/㎡+15㎡; 教师阅览室:教师数×40%×2.1㎡/人; 学生阅览室:学生数×7%×1.5㎡/人。
初中:(生均30册)
藏书室:标准藏书总量÷500册/㎡+22㎡; 教师阅览室:教师数×33%×2.1㎡/人; 学生阅览室:学生数×10%×1.5㎡/人。
图书室面积:
例如:某所小学有学生827人,教师65人。 藏书室面积=标准藏书总量÷600册/㎡+15㎡ 藏书室面积=16540÷600+15=42.6㎡ 教师阅览室面积=教师数×40%×2.1㎡/人 教师阅览室面积=65×40%×2.1=54.6㎡ 学生阅览室面积=学生数×7%×1.5㎡/人 学生阅览室面积=827×7%×1.5=86.8㎡ 图书室总面积=42.6+54.6+86.8=184㎡
吉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
能合 理分 区。
学校有 围墙 、 门 、 牌 、 校 校 自行 车棚 , 旗杆 、 台应设 置 旗 在 校园 中心 广场或 主要运动 场区等 显要位 置。
进 修的需要 。 第十三 条 校长 应取得 教师资格 , 有 中级 以上专业 具
技 术职 务 , 5年以上教 育教学 工作经 历 。 有
计算机 网络 教室装 备达到省 定标 准 , 它学科 教学 仪 器设 其
备配 置基本 满足实 际需要 。 第 十一条
3 0册 。
生均 藏书 , 小学 不少 于 2 0册 , 中不 少于 初
有 一 定 数量 的 教学 参 考 资 料 、 具 书 、 刊 、 像 资 工 报 音
料、 电子读 物等 。
每 年新增 图书 比例 一般应不 少于 藏书标 准的 l 。 %
第五 章 师资 队伍
第 十二条
按 照《 吉林 省人 民政 府办公 厅关 于转发 吉
林 省普 通 中小 学教 职工 编制 核定深 化 改革 实施 意见 的通
学校按 教学 、 办公 、 体育 运动 、 活等不 同功 生
知》 吉 政办 发  ̄0 4 6 ( 2 0 5号 ) 定 的编 制标 准配备 教师 、 3 规 职 员 、 学辅 助 人员 和工 勤人 员 , 教 满足 教育 教 学和 教师 离 岗
第七条
・
生 均校 舍建筑 面积( 不含学 生宿舍 4 - ・ 4 + 一 +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 一+ 一+ 一+ 一十 一+ -十
+
-- - 一+ 4
“+
一+
准 》 明确 了今后 一个 时期义务教 育均衡 发展 的工作任 务 。 ,
装 备条 件
每生有 一套符合 国家设 计标 准的课桌椅 。
最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中小学教育技术仪器图书信息技术装备标准
劳技(科技)教室 劳技 (科技) 器材室
注:1、学校规模小于6个班的非完全小学,应根据办学规模和班额实际,参照“不足2个平行班(完全小学)”标准执行,最低要求:应设置多功能教室、图书室、体育器 材室各1间和60m直跑道。2、学校规模大于48个班的,每增加12个班(2个平行班)时,在上限基础上科学实验室及其附属用房各增加1套,音乐教室、美术教室、计算机 网络教室各增加1间。
中 小 学 教 育 技 术 装 备 标 准
小学功能教室、教学场地装备标准一览表-1
装备标准 教室类别 科学实验室 探究实验室 实验员室 实验 准备室 仪器室 培养室 生物园地 计算机网络教室 教师电子备课室 信息技术 校园网管理中心机房 多媒体学术报告厅 远程教育多功能室 设备保管室、维修室 教师阅览室 图书 学生阅览室 学生电子阅览室 藏书室 每间≥23 每间≥54 每座≥1.2 每座≥1.9 面积 间 数(块) 使用面积(㎡) 生均≥1.58 生均≥1.58 人均≥6 每间≥18 每间≥40 每间≥43 室外场地≥36 每座≥1.9 每间≥30 每间≥30 每间≥120(座) 不足2个平行班(完 2~3个平行班 全小学) 1 (1) -- -- 1 -- 1 1 -- (1) 1~2 (1) 1 1 1 (1) 1 1 (1) (1) 4~5个平行班 2~3 (1) 1 1 1 (1) 1 1~2 (1) 1 6~8个平行班 3~4 (1) 1 2 2 (1) 1 2~3 (1) 1 (1) 1 1 每10~14名学生需设一座。 2~3 ≥78 可与计算机网络教室合并使用。 教师能在办公室用计算机完成备 课、教研任务的,可以不再设“ 教师电子备课室”。 两间及以上每间≥1) 符合四川省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项目要求。 1 -- -- 1 31 1 ≥31 1 1 1 1 1/14~1/10 1~2 ≥52
达标验收学校应准备的材料(定稿)
按照省定编制标准配备教师、职员、教 学辅助人员和工勤人员,满足实际需要 B12 人员 编制 (4)
按照教育教学需要配齐各学科教师。教 师年龄、学科及专业技术职务结构基本 合理。
A4 师资 队伍 (12)
校长应取得教师资格,具有中级以上专 1.校级领导名册(副校级以上),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政治情况、参加教育工 业技术职务,有5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 作时间、最后学历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专业技术职务及任职时间、任副校长职务时间、 历,符合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专业标准和 任校长职务时间、在本校任校长职务时间等情况。 任职资格标准。 B13 校长 配备 (2) 实行校长任期制,每个任期3-5年。校长 工作时间、最后学历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专业技术职务及任职时间、任现职务时间、工 在同一所学校任职符合省有关规定。 作职责等情况。 按要求配齐学校领导,领导成员的年龄 、专业结构合理,职责明确。
A3 装备 条件 (16)
B7 公用 设备 (3)
黑板、讲桌、板书工具等常用教学设备 配置满足实际需要。
1、班级、人数、桌椅数量、规格(分单人单桌、双人双桌、不同型号或可升降) 统计表 2、桌椅完好率统计表 3、桌椅图片 4、新增桌椅规格和数量统计表 5、购置新增桌椅票据 6、学校班级讲桌、黑板统计表,并计算出完好率 第 2 页
B1 设置 要求 (2)
A1 学校 设置 (8) B2 学校 规模 (3)
小学班数一般不超过24个;独立初中班 数一般不超过30个;完全中学初中部班 数一般不超过18个;九年一贯制学校班 数一般不超过36个。
*B3 学校 班额 (3)
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 50人。有条件的学校实行小班化教学。
1、上级相关文件。【《吉林省普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核定深化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 (吉政办发(2004)65号) 2、 按照省编制标准核定学校编制人数,实际在编在岗人数,师生比例统计表 3、教师、职员、教学辅助人员和工勤人员明细统计、汇总表 4、班级、学科教师配备情况统计表 5、学校全体教职工名册及所任教学科 6、专任教师学历情况统计表及百分比 7、专任教师职称情况统计表及百分比 8、专任教师年龄情况统计表及百分比 9、专任教师专业对口情况统计表及百分比(包括第二学历) 10、全校教师平均年龄统计表 11、超编或缺编人数及百分比
吉林省普通中小学实验室及其多功能教室建设和仪器配备标准(试行)
吉林省普通中小学实验室及其多功能教室建设和仪器配备标准(试行)中小学实验室及其功能教室是学校必备的设施,是培养创新人才的重要基地。
教育《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的要求,巩固和提高“普九”“普实”成果,加快我省教育技术装备现代化的步伐,全面提高全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水平。
第一章总则1.0.1条中小学实验室及其功能教室是学校必备的设施,是培养创新人才的重要基地。
教育技术装备是学校现代化教学手段的重要条件之一。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的要求,巩固和提高“普九”“普实”成果,加快我省教育技术装备现代化的步伐,全面提高全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水平。
特制定《吉林省普通中小学实验室及其多功能教室建设标准和仪器配备标准(试行)》(简称建设标准)。
1.0.2条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主要是指在教育技术装备工作中的建设、配备、管理和使用,包括基础性教育技术装备工作和现代化教育技术装备工作两方面。
基础性教育技术装备工作的建设与配备,主要包含:理科实验室、地理室、科技活动室、劳动技术室、图书室(馆)、卫生室、音体美类和文科类专用功能教室等的建设与配备。
现代化教育技术装备的建设与配备是指计算机网络、多媒体、现代化通讯等科学技术。
主要包含:计算机室、语音室、多媒体电教室、电子备课室、电子图书阅览室等专用功能教室和校园广播、闭路电视,校园计算机网络等系统。
1.0.3条“建设标准”是结合普通高中和九年义务教育新的课程标准、新教材和信息技术课程,在进行充分调查、测算、论证的基础上,既考虑到与“普九”“普实”标准的衔接,又考虑到我省实验室及多功能教室建设的发展,参照GB102—2002国家标准而制定的。
该标准作为我省中小学进行实验室及多功能教室建设的总体规划和改建、新建的基本依据。
第二章实验室及其多功能教室建设的基本原则第一节既要满足现实需要又要考虑长远发展2.1.1条适应教育改革的需要。
吉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doc
吉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吉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明确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要求,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本省当前实际,制定《吉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以下简称《办学基本标准》)。
第二条本《办学基本标准》适用于义务教育阶段完全小学、独立初中、完全中学初中部、九年一贯制学校。
第三条本《办学基本标准》作为实现县(市、区)域内义务教育初步均衡对学校的基本要求。
本《办学基本标准》是地方各级推进义务教育初步均衡阶段评估义务教育学校的基本依据。
第二章学校设置第四条学校布局基本合理,其设置以小学就近入学、初中相对集中,方便学生就学为原则。
入学半径:小学 2 千米左右,初中 3 千米左右。
走读学生上学途中单程步行时间,小学低年级不超过 30 分钟,小学高年级、初中不超过 45 分钟。
第五条小学班数一般不超过24 个;独立初中班数一般不超过30 个;完全中学初中部班数一般不超过18 个;九年一贯制学校班数一般不超过36 个。
452010 年起,小学起始年级班额不超过人;初中起始年级班额不超过50 人。
第三章校园校舍第六条学校按教学、办公、体育运动、生活等不同功能合理分区。
学校有围墙、校门、校牌、自行车棚,旗杆、旗台应设置在校园中心广场或主要运动场区等显要位置。
第七条生均校舍建筑面积(不含学生宿舍):小学不低于 5.2 平方米,初中不低于 6. 4平方米。
第八条校园校舍符合国家相关的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及有关规定中质量、安全等方面的要求。
校舍达到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并符合对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和洪水、台风、火灾、雷击、高压输电等防灾避险安全要求。
寄宿制学校男女生宿舍分设且相对集中,食堂符合有关标准。
第四章装备条件第九条每生有一套符合国家设计标准的课桌椅。
黑板、讲桌、板书工具等常用教学设备配置满足实际需要。
第十条小学科学实验室装备、初中理化生实验室和计算机网络教室装备达到省定标准,其它学科教学仪器设备配置基本满足实际需要。
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2005年版的《省中小学现代教育装备标准》和2006年版的《省中小学校教育信息化暂行标准》。
本标准与原标准相比,除了编辑性修改外,主要变化如下:
——仪器配备全部按原 类方案;
——提高了环境要求,规定了采光、照明、通风换气、噪声、室内温度;
3.2.2本标准第4、5、6、7章均为必配,选配部分见附录A(资料性附录)。
学校可根据条件装备选配部分的内容。
表1中小学教学仪器设备装备要求
序号
类别
名称
装备要求
备注
1
理科
高中
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地理教学仪器
必配
《省普通高中理科教学仪器配备目录》(待公布)
初中
数学、科学教学仪器
《省初中数学科学教学仪器配备目录(试行) 》
表2中小学校各专用教室和场所装备要求
序号
类别
名称
装备要求
备注
1
学科实验室
高中:理化生实验室
必配
b
初中:科学实验室
小学:科学实验室
附属用房:准备室,仪器(标本、模型)室
2
技术教室、实践活动室
高中:通用技术教室
必配
b 劳动技术教室
初中:劳动与技术教室
b 劳动技术教室
小学:实践活动室
b 劳动教室
3
生物园地
GB/T 12062-1989高保真声频组合设备最低性能要求
GB/T 14200-1993高保真声频放大器最低性能要求
GB/T 16260.1-2006软件工程产品质量第1部分:质量模型
GB/T 17226-1998中小学校教室换气卫生标准
吉林省义务教育学校教育技术装备标准(试行)
吉林省义务教育学校教育技术装备标准(试行)(普通初中部分)吉林省教育厅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一日目录编制说明 (4)普通初中思想品德教学仪器装备标准 (7)普通初中语文教学仪器装备标准 (8)普通初中数学教学仪器装备标准 (9)普通初中生物实验室装备标准 (10)普通初中物理实验室装备标准 (19)普通初中化学实验室装备标准 (27)普通初中外语教学仪器装备标准 (38)普通初中音乐教室装备标准 (39)普通初中美术教室装备标准 (41)普通初中体育场地、器材装备标准 (43)普通初中卫生室(保健室)装备标准 (46)普通初中历史教学仪器装备标准 (49)普通初中地理教学仪器装备标准 (50)普通初中信息技术教室装备标准 (52)普通初中劳动与技术实践室装备标准 (55)普通初中图书馆(室)装备标准 (64)普通初中基本教学设备装备标准 (65)本标准由吉林省教育技术装备处编制。
吉林省教育厅审定。
编写人员:杜吉胜陈铭陈建平张大力王彬王光柳敏夏邱文成王敦福贾春荣雷亚玲庞贺倪青义丁楠姜兴志徐春玲赵乾佟徐敏王忠敏孙继国王秀云田俊友审定人员:战高峰孙鹤娟史燕来姜本祥鲁长生徐新永曲跃年刘华牟云刚宁丽静郝普耀孙世梅何凤波崔安玲孟祥静王秀霞张艳香赵宁丁薇张柏华马忠学龚明华张为民黄春华张燕骆秦俐刘晓峰李献业刘洪军郑世忠编制说明为保证义务教育的教学质量,明确义务教育学校教育技术装备基本条件,促进我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根据义务教育培养目标、国家(省)义务教育课程标准(教学大纲)和国家有关义务教育学校教育技术装备标准,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标准。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普通初中思想品德、语文、数学、外语、生物、物理、化学、音乐、美术、体育、历史、地理、信息技术、劳动与技术14个学科实验(教)室的教育技术装备标准,卫生(保健)室,图书馆(室),学校基本教学设备的装备标准。
本标准可作为职业初级中学、特殊教育学校配备常规教学仪器的参考。
吉林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
吉林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吉林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一、背景介绍吉林省是中国东北地区的一个省份,拥有丰富的教育资源和优秀的教育传统。
为了确保吉林省的义务教育质量,吉林省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办学标准,旨在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水平,保障学生的全面发展。
二、教育教学目标吉林省义务教育学校的办学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学校设施- 学校应拥有基本的教室、实验室、图书馆和多媒体设备等,满足师生的基本学习需求。
- 学校应提供学生寄宿、餐饮和医疗等基本生活设施,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
2. 师资队伍- 学校应拥有具备良好师德、丰富教学经验和专业知识的教师队伍。
- 学校应鼓励教师参加教育教学培训,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
3. 教育教学内容- 学校应按照国家课程标准组织教育教学活动,确保学生学习的内容符合国家要求。
- 学校应开设丰富多样的课程,包括文科、理科、艺术和体育等,满足学生的多元化发展需求。
4. 教育教学方式- 学校应采用多种教学方法,包括讲授、实验、讨论和实践等,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和主动性。
- 学校应积极推行信息技术教育,利用现代技术手段提升教学效果。
5. 学生评价与考试评价- 学校应建立科学合理的学生评价体系,充分考虑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发展。
- 学校应合理安排考试,减少学生的考试负担,注重学生的学习态度和能力培养。
三、监督与评估吉林省义务教育学校的办学标准不仅仅是一个指导文件,还需要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标准的实施和执行效果。
1. 监督体制- 吉林省教育部门将建立和完善义务教育学校的监督体制,加强对学校的日常教育教学工作监督。
- 学校应定期接受教育部门的检查和评估,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提高办学质量。
2. 评估标准- 吉林省教育部门将制定评估标准,对学校的教育教学水平进行评估。
- 评估内容将包括学校的管理制度、师资队伍、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
3. 教育质量发布- 吉林省教育部门将定期发布各学校的教育质量排名,提供给家长和社会公众参考。
吉林省义务教育学校教育技术装备标准(试行)
信息技术功能室装备标准本标准中的动词形式:——“应”表示应该、只准许,“不应”表示不得、不准许;——“宜”表示推荐、建议,“不宜”表示不推荐、不建议;——“可”表示可以、允许;标准中必配部分是学校达标必须的,选配部分供学校特色选择。
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遵循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批准发布《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的通知(建标[2008]159号);建设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教育部关于批准发布《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的通知(建标[2002]102号);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构建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有效机制的实施方案》(教技[2014]6号);文件中第四页“到2017年,全国基本实现各级各类学校宽带网络接入,网络教学和学习环境完善,有条件的农村学校班均出口带宽应不小于2M,城镇学校班均出口带宽应不小于4M,……到2020年,全面完成教育规划纲要和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提出的教育信息化目标任务,形成与国家教育现代化发展目标相适应的教育信息化体系;基本实现所有地区和各级各类学校宽带网络的全面覆盖,具备条件的教学点实现宽带网络接入,城镇学校班均出口带宽应不小于10M,有条件的农村学校班均出口带宽应不小于5M,有条件的教学点接入带宽达到4M以上,”吉林省教育厅《吉林省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指南》 2014年5月;参考表5 数字校园终端配备基本指标中央电化教育馆组织编写《数字校园综合解决方案2015》;JY/T0373-2004教学用液晶投影机;JY/T 0363-2002 视频展示台;JY/T 0383-2007 多媒体设备集中控制系统;GB50099-2011 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311-2007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实施规定(公安部令第82号);JY/T XXXX-XXXX 数字化教育装备中小学数字化校园建设规范概念:①校园网:在校园内通过综合布线系统(有线或无线)把服务器、网络设备、软件和用户终端合理地连接起来的局域网系统,并通过广域网的互联实现远距离交流和资源共享。
吉林省办学基本标准手册
目录1.幼儿园办园条件基础数据 (1)2.小学办学条件基础数据 (8)3.初中办学条件基础数据 (20)4.高中办学条件基础数据 (31)5.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基础数据 (39)幼儿园一、入园与编班1.班级设置小班(3~4岁):不超过25人;中班(4~5岁):不超过30人;大班(5~6岁):不超过35人。
其他:3岁以下小小班不超过20人;学前班和混龄班不超过40人。
依据:《幼儿园工作规程》(1996年国家教委第25号令)、《吉林省幼儿园工作管理规定(试行)》(吉教基字[2006]45号)2.规模:新建幼儿园规模原则上不超12个班、360人。
依据:《吉林省政府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吉政发[2011]13号)二、教职工人员1.教职工与幼儿的比例全日制:1:6~1:7宿舍制:1:4~1:5依据:《劳动人事部、国家教委关于颁发《全日制、寄宿制幼儿园编制标准(试行)》的通知》(劳人编[1987]32号)- 1 -2.主要教职工配置①园长3个班以下的设1人;4个班以上的一般设2人;10个班以上的寄宿制幼儿园可设3人。
任职条件: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获幼儿园园长岗位合格证;②专职教师全日制幼儿园平均每班配0.8~1人;寄宿制幼儿园一律平均每班配2~2.5人。
【特殊说明】按省督导评估要求,平均每班应配2名专职教师。
任职条件:具备高中以上学历,接受过幼教专业培训和微机培训,具备《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以上程度。
③保育员全日制幼儿园平均每班配0.8~1人;寄宿制幼儿园平均每班配2~2.2人。
任职条件:具备初中以上学历,接受过幼儿保育职业培训。
④医务人员全日制一般配1人,超过200名的酌情增加;寄宿制一般配2人,超过200名的酌情增加。
- 2 -任职条件:具备中等卫生学校毕业学历,或取得卫生行政部门的资格认可。
依据:劳动人事部、国家教委关于颁发《全日制、寄宿制幼儿园编制标准(试行)》的通知(劳人编[1987]32号)《吉林省幼儿园工作管理规定(试行)》(吉教基字[2006]45号)【特殊说明】《全日制、寄宿制幼儿园编制标准(试行)》系根据全国一般情况所制定,各地可根据本地区的具体情况,参照《标准》的原则规定和定员幅度,制定实施细则。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中小学校教学设施标准(1)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中小学校教学设施标准
一、教学仪器:小学(除单轨制外)数学及科学仪器、初中理科教学仪器均达到《河南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试行)》第一种配备方案,(小学单轨制第二种配备方案达标)。
二、图书:小学生均20册以上,初中生均30册以上;每年新增书比例1%以上;复本率小学为10册,初中为15册。
(复本率=图书馆藏书总册数/图书馆藏种类)
三、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小学配一定数量计算机供教学使用,逐步实现“班班通”,农村学校远程教育工程设备正常使用;初中办公室、计算机教室有足够的信息端口,计算机教室上课保证一人一机,逐步实现“班班通”,农村学校远程教育工程设备正常使用。
生机比:小学10:1、初中8:1;师机比1:1
四、音美器材:小学、初中均达到国家规定一类标准。
五、体育器材:小学、初中达到《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
运动场地:小学设有环形跑道的田径场地及球类场地,有200米环道,有60米直道;初中设有环形跑道的田径场地及球类场地,有300米环道,有100米直道。
吉林省义务教育条例(1997年修正)
吉林省义务教育条例(1997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1997.11.14•【字号】•【施行日期】1987.02.09•【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已被修订•【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吉林省义务教育条例(1987年2月9日吉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根据1997年11月14日吉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吉林省义务教育条例>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义务教育,是依照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少年必须接受的,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
第三条全省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
义务教育分为初等教育和初级中等教育两个阶段。
初级中等教育包括普通初中教育和初级中等职业技术教育。
初等教育和初级中等教育的基本学制,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四条普及义务教育是各级人民政府的责任。
各级人民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是普及义务教育的主管部门。
第五条义务教育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努力提高教育质量,使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提高全民族的素质,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人才奠定基础。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在普及初等教育的基础上,逐步普及初级中等教育,积极发展学前教育。
第七条义务教育实行地方负责、分级办学、分级管理的体制。
农村实行县、乡(镇)、村三级办学,县、乡(镇)两级管理的体制。
城区小学和初级中等学校的管理体制,由各市人民政府确定。
企业、事业单位普及义务教育,由当地人民政府统一管理。
第八条省人民政府制定全省实施义务教育的规划,规定完成的基本时限。
各级人民政府应根据本地区经济、文化教育发展状况和特点,因地制宜制定实施义务教育规划,报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它的常务委员会批准后实施。
第九条县(区)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建立健全基础教育督学(视导)制度,对义务教育的实施进行视察、督促和指导,并协同当地人民政府处理有关实施义务教育的各类问题。
中小学教学仪器设备配备标准
班数
基本配种类
基本配数量
60
718
176
1592
9
7
13
24
12
16
1247
12
20
77
18
22
99
24
22
118
根据校舍条件设置
根据条件和需要选配
12个班以下
30
327
13个班以上
37
364
21
52/600人以下、54/600 人以上
14
16
选四种(陶工、木工、金工、纸工、手工缝纫、编 501/12个班、524/18个
织与刺绣、种植、烹饪)
班、548/24个班。
4
19/12个班、29/18个班 、39/24个班。
农村生均≥25台、城镇生均≥15台
生均藏书≥20本、复本数≤12本(含纸质图书、数字资源、电子图书)工具
书220种、报刊杂志100种
16
根据专任教师数及学生数 配备
22
必须满足学校需要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教学仪器设备配备标准(小学)
小学
数学 科学 语文 英语 品德与生活 品德与社会
美术
音乐
舞蹈室 电子琴
体育
卫生 保健 劳技 社会实践 计算机 图书 现代教育技术 教学家具
仪器设备配备种类和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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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义务教育学校教育技术装备标准(试行)(普通初中部分)吉林省教育厅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一日目录编制说明 (4)普通初中思想品德教学仪器装备标准 (7)普通初中语文教学仪器装备标准 (8)普通初中数学教学仪器装备标准 (9)普通初中生物实验室装备标准 (10)普通初中物理实验室装备标准 (19)普通初中化学实验室装备标准 (27)普通初中外语教学仪器装备标准 (38)普通初中音乐教室装备标准 (39)普通初中美术教室装备标准 (41)普通初中体育场地、器材装备标准 (43)普通初中卫生室(保健室)装备标准 (46)普通初中历史教学仪器装备标准 (49)普通初中地理教学仪器装备标准 (50)普通初中信息技术教室装备标准 (52)普通初中劳动与技术实践室装备标准 (55)普通初中图书馆(室)装备标准 (64)普通初中基本教学设备装备标准 (65)本标准由吉林省教育技术装备处编制。
吉林省教育厅审定。
编写人员:杜吉胜陈铭陈建平张大力王彬王光柳敏夏邱文成王敦福贾春荣雷亚玲庞贺倪青义丁楠姜兴志徐春玲赵乾佟徐敏王忠敏孙继国王秀云田俊友审定人员:战高峰孙鹤娟史燕来姜本祥鲁长生徐新永曲跃年刘华牟云刚宁丽静郝普耀孙世梅何凤波崔安玲孟祥静王秀霞张艳香赵宁丁薇张柏华马忠学龚明华张为民黄春华张燕骆秦俐刘晓峰李献业刘洪军郑世忠编制说明为保证义务教育的教学质量,明确义务教育学校教育技术装备基本条件,促进我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根据义务教育培养目标、国家(省)义务教育课程标准(教学大纲)和国家有关义务教育学校教育技术装备标准,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标准。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普通初中思想品德、语文、数学、外语、生物、物理、化学、音乐、美术、体育、历史、地理、信息技术、劳动与技术14个学科实验(教)室的教育技术装备标准,卫生(保健)室,图书馆(室),学校基本教学设备的装备标准。
本标准可作为职业初级中学、特殊教育学校配备常规教学仪器的参考。
2.编制依据和规范性引用文件JY/T0385—2006 《中小学理科实验室装备规范》JY/T0386—2006 《初中理科教学仪器配备标准》GBJ99—86 《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GB 5700 《室内照明测量方法》GB 8772 《电视教室座位布置和照度卫生标准》GB/T17226 《中小学校教室换气卫生标准》GB/T50033 《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 50034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343—2004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JGJ-T16-92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GB 50303-2002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Y/T 106-1999 《有线电视广播系统技术规范》《全日制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稿)》(2001年)《关于在中小学普及信息技术教育的通知》(教基[2000]33号)《关于在中小学实施“校校通”工程的通知》(教基[2000]34号)《关于中小学校园网建设的指导意见》(教基[2001]16号)《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修订)》(教基[2003]5号)《教育部关于印发全日制义务教育〈思想品德课程标准(实验稿)〉的通知》(教基[2003]9号)《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教体艺[2008]5号)《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音乐教学器材配备目录(修订)》(教体艺[2002]17号)《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美术教学器材配备目录(修订)》(教体艺[2002]17号)《吉林省普通中小学实验室及多功能教室建设和仪器配备标准(试行)》(吉教装备字[2004]1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中小学校园网建设的指导意见》(教基厅[2001] 16号)《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建标[2002]102号)《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建标[2008]159号)《中小学教室设备规范图册》(1990年)3.要求3.1 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室、信息技术教室建设要求分为两类,即“基本要求”和“规划建议”。
“基本要求”是学校实验室装备建设应达到的最低要求,“规划建议”是在达到“基本要求”的基础上,为有较高实验室装备能力的地区和学校提出的要求。
各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创建更有利于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实验室,满足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对实验教学的要求。
3.2初中教学仪器设备配备分为“基本”和“选配”两种配备要求。
“基本”是学校保证正常教学秩序、按规定开全开足课程、完成基本教学任务所需要的最低配备要求,所有义务教育普通初中均应达到该栏目的配备要求;“选配”是在达到“基本”基础上,为有较高装备能力的地区和学校提出的要求。
各地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应根据经济水平和装备能力,努力提高教育技术装备水平,满足教学要求。
凡未设“基本”和“选配”两种配备要求的,均为基本配备。
3.3教学仪器设备配备数量以每个教学班50人,每个年级4个平行班的学校为标准计算。
数学、生物、物理、体育、劳动与技术学科,12个教学班的学校每个学科配备1个实验(仪器器材)室;12个以上至24个教学班的学校每个学科配备2个实验(仪器器材)室;24个以上至36个教学班的学校每个学科配备3个实验(仪器器材)室。
地理、化学、外语学科,18个以下及18个教学班的学校每个学科配备1个实验室(仪器);18个以上至36个教学班的学校每个学科配备2个实验(仪器)室。
思想品德、语文、音乐、美术、历史、信息技术教室(计算机网络教室、多功能教室、校园广播系统)、卫生(保健)室每校各配备1个。
每个年级平行班中最大班额的学生人数少于50人,应按比例减少分组仪器的配备数量。
最大班额的学生人数多于50人的按50人配备。
3.4 普通初中实验室、功能教室及附属用房面积符合JY/T0385—2006《中小学理科实验室装备规范》等国家标准要求。
3.5 凡是进入学校的教学仪器设备产品,需取得通过计量认证的教学仪器设备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合格证书和符合相关标准的检测报告。
除必须的实验化学药品外,不得含有国家明令禁止的有毒材料,要符合国家相关安全和环保标准。
3.6如国家颁布新的相关标准,将适时对本标准进行修订。
3.7 本标准由吉林省教育技术装备处负责解释。
3.8 本标准发布之日起原有吉林省义务教育普通初中相关标准即行废止。
普通初中思想品德教学仪器装备标准普通初中语文教学仪器装备标准普通初中数学教学仪器装备标准普通初中生物实验室装备标准实验室设置注:1、学校规模小于12个班的可参照表中4~8个平行班的数据指标执行;学校规模大于48个班的,以本标准中48个班的数据指标为基准,学校规模每增加12个班(4个平行班)时,生物实验室及其附属用房各增加1套。
2、仪器室只设一间时面积应不小于40 m2。
3、药品室可与准备室合并使用,应采取防潮、通风及安全措施。
实验室设备教学仪器教学仪器教学仪器教学仪器教学仪器教学仪器教学仪器普通初中物理实验室装备标准实验室设置注:1.学校规模小于12个班的可参照表中4~8个平行班的数据指标执行;学校规模大于48个班的,以本标准中48个班的数据指标为基准,学校规模每增加12个班(4个平行班)时,物理实验室及其附属用房各增加1套。
2.仪器室只设一间时面积应不小于40 m2。
实验室设备教学仪器教学仪器教学仪器教学仪器教学仪器教学仪器教学仪器普通初中化学实验室装备标准实验室设置注:1、学校规模小于12个班的可参照表中4~8个平行班的数据指标执行;学校规模大于48个班的,以本标准中48个班的数据指标为基准。
2、仪器室只设一间时面积应不小于40 m2。
3、药品室可与准备室合并使用,应采取防潮、通风及安全措施。
实验室设备教学仪器教学仪器教学仪器教学仪器教学仪器教学仪器教学仪器教学仪器教学仪器普通初中外语教学仪器装备标准普通初中音乐教室装备标准教室设置注:由于音乐教学的特点,建议将音乐学科的相关教室设置在教学楼外,有条件的学校可专设艺术楼。
教室设备教学仪器本标准列出了义务教育初中学校完成音乐课教学任务应具备的基本教学仪器设备。
少数民族地区的学校可根据本民族音乐教学特点,配备具有民族特色的乐器。
普通初中美术教室装备标准教室设置教室设备教室仪器普通初中体育场地、器材装备标准体育场地、器材室设置注:1.300米以上的环形田径场应包括100米的直跑道。
2. 18班以下的九年制学校,建200米的环形田径场应至少包括60米直跑道。
3. 田径场内应设置1~2个沙坑(长5~6米、宽2.75~4米,助跑道长25~45米)。
4. 跑道为非硬化地面。
5 器械体操区学校可根据实际条件进行集中或分散配备。
6 因地理环境限制达不到标准的山区学校,可因地制宜建设相应的体育活动场地。
普通初中卫生室(保健室)装备标准卫生室(保健室)设置1.卫生室是指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学校卫生机构,承担学校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学校卫生日常检查并为师生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
2.保健室是指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学校卫生机构,在卫生专业人员指导下开展学校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学校卫生日常检查。
3.寄宿制学校必须设立卫生室,非寄宿制学校可视学校规模设立卫生室或保健室。
其他:寄宿制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学校应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持有卫生专业执业资格证书;600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学校,应配备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保健教师由现任具有教师资格的教师担任;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保健教师应接受学校卫生专业知识和急救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
教学仪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