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户时代政治体制是什么样的 江户时代的经济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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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户时代政治体制是什么样的江户时代的经济如何
本文导读:江户时代的日本统治着除虾夷地(今北海道岛)以外的日本群岛。18世纪初以来早期资本的进入及18世纪后期虾夷地已经成为长崎对外贸易中出口海产品的重要产地,虾夷地实质上已经被纳入了幕府的对外贸易体系。
征夷大将军直接管理着全国四分之一的土地和许多重要城市。封地在一万石以上的大名,其领地及行政机构就称为“藩”。当然也有例外,比如虾夷松前福山的松前家没有石高(土地及收入),下野喜连川的喜连川家石高只有五千石,但它们被幕府确定有一万石的格,因此也有被称为藩的资格。需要指出的是,一般大大名的家臣,领地超过一万石的大有人在,但因为不是大名,所以其领地不能被称为藩。绵延二百六十年的江户幕府,前前后后存在的大大小小的诸藩计有五百多个,平均下来的话,各个时代所存在的藩大概有二百七十个,号称“江户幕府三百藩”。
政治
幕藩体制
在江户时代,知行10000石达以上者便称为大名。江户时代共有200多家大名。江户时代的政治体制为“幕藩体制”,由江户幕府和各藩共同管理国家。在幕藩体制下,幕府将军是江户时代日本的最高统治者,幕府是国家的最高的政权机关。江户幕府统治全国各地的藩国。各藩的统治者是大名,
效忠于幕府。将军实质上是各藩诸侯盟主,大名处于半独立状态,仍拥有很大的独立性,在自己的领地就是绝对的主宰,但受到幕府将军的控制,对幕府负担政治、军事以及经济义务。各个藩国的大名实际上分为亲藩、谱代、外样三类。
亲藩大名是与德川家有血缘关系的藩领,在这之中有着御三家之称的尾张、纪伊、水户藩最为重要。
谱代大名又称世袭大名,是指在关原之战以前一直追随德川家康的。地位仅次于亲藩大名,大多位居幕府要职,在社会上有一定的地位、有权力,俸禄却很少,如本多正信、大久保忠邻等。德川家康设计幕府统治必须完全由亲藩和谱代大名操控,外样大名不得参与。
外样大名则是在关原之战被迫臣服的大名,他们有的拥有雄厚实力,不过,却没有亲藩或谱代大名的权力,又常被幕府监控,即使有心要反抗德川家,也无法成事。因为外样大名的领土多在偏僻的外边,在锁国时期反而最容易跟外国势力结合,成为倒幕的主要动力。
武家法度
江户时代针对大名进行严格的法律约束,《武家诸法度》因此频频出台。庆长二十年(1615年)闰六月,大阪夏之阵结束后不久,江户幕府针对全国各地大名用于防御而城堡林立的情况,发布“一国一城令”。紧接着,在德川家康的幕后策
划下,幕府第二代将军德川秀忠在京都伏见城召集全国大名,发布“元和令”(1615年7月从“庆长”改元“元和”),是为江户幕府颁布“武家诸法度”之始。《元和令》共有十三条,基本内容为:
(一)、专心修练文武弓马之道,文左武右,古之法也,需兼备之。(二)、不可聚饮游佚。(三)、各国不可隐匿违背法度之人。(四)、诸国大名小名及诸侍从、士卒,发现叛逆或杀人者,应速追捕法办。(五)、自今以后,本国之外,不得与他国之人交往。(六)、诸国居城,即使修缮,亦当呈报,新城之建严令停止。(七)、邻国若有生事或结徒党者应速呈报。(八)、不可擅自缔结婚姻。(九)、有关诸大名江户参觐的规定。(十)、衣裳品级,不可混杂,君臣上下,各有其别。(十一)、杂役者不可坐轿。(十二)、诸国诸侍应节俭。(十三)、国主当选政务之良才任之。
《元和令》颁布后,德川前期各代将军多次进行了修改。宽永十二年(1635年),第三代将军德川家光就任将军后,由儒官林罗山主持对《元和令》进行修改,并颁布《宽永令》。《宽永令》的内容由原来的13条增加到19条,成为后世“武家诸法度”的蓝本。在这一法令下,江户幕府以完善法度为名,对大名实施高压政策。宽文三年(1663年),第四代将军德川家纲发布《宽文令》(21条),又增加了禁止基督教和对不孝
之子科以处罚的条文,同时禁止殉死习俗,废除令大名与重臣的人质居住江户的制度。天和三年(1683年),第五代将军德川纲吉颁布了以和汉文混合体撰写的《天和令》(15条),其中不再有《元和令》、《宽永令》、《宽文令》中都强调的“专心修练文武弓马之道”这样的条文,增加了“厉行忠孝,重视礼仪”条文。这表明随着幕藩体制的稳定,幕府放弃了“武断政治”,开始向重视以儒学为指导的“文治政治”转变。宝永七年(1710年),第六代将军德川家宣颁布了由儒学者新井白石用和文撰写的《正德令》(17条),增加了严禁官员收受贿赂的条文。享保二年(1717年),第八代将军德川吉宗颁布《享保令》(15条),宣布恢复天和三年(1683年)《天和令》的内容,此令后来一直使用到幕末。
参觐交代
参觐交代是指各藩的大名在一定时间内前往江户觐见将军,并在幕府执行政务一段时间,然后返回自己领地。简言之,即大名交替履行江户幕府与本藩政务。参觐交代是幕府控制大名、强化将军权威的最有力的实际措施。德川家康在关原之战中取胜后,加贺藩藩主前田利长在德川家康官拜幕府将军前就于庆长七年(1602年)初捷足先登,到江户向德川家康示好,冈山藩主池田辉政也紧随其后,是为外样大名参觐将军之嚆矢。后来,长州藩主毛利辉元、广岛藩主福岛正则、仙台藩主伊达政宗等东西诸侯皆仿效参觐,不过此时
尚未形成制度。
庆长二十年(1615年),幕府发布《元和令》,其中第9条为“有关诸大名江户参觐的规定”,首次提到大名参觐,但并没有明确规定实施办法。直到宽永十二年(1635年),第三代将军德川家光发布《宽文令》时,才对参觐事务做出明确规定。《宽文令》把参觐交代的规定置于第二条:“大名小名在江户交替勤务,每年四月参觐。最近随从人数甚多,增国郡之费、领民之劳,今后应适当减少人数。但上京之节,应随教令,公役者当按分限行事。”原来单纯的“参觐”将军变成了大名定期到江户执行公务;规定了“交代”的时间为每年4月,将“参觐”制度化。参觐交代制度本身是为了抑制大名势力,提高幕府的权威。在整个江户时代,这种制度被发挥到极致,对于大名的影响是巨大而深刻的。
经济
自然经济
江户时代的经济制度是一种封建的小农经济。16世纪末,日本人口的80%以上为农民,基本的生产关系为各藩领主直接控制广大农民。农民为领主耕种一块世袭土地,并交纳一定量的实物地租和贡米,这种被称为“本百姓”的自耕农,是江户时代幕藩体制的主要经济基础。
17世纪,商品经济在农村出现,农村的生产力程度由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