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创新国有土地违法建设管理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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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违法建设成因分析
(一)经济利益驱动。人性具有自私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企业、组织和个人等市场主体同样具有趋利性,追求利润最大化是其最高的目标。作为经济、社会和物质的空间聚集体,城市既是经济最为活跃的场所,又是土地最为稀缺的地区。企业尽可能加大开发强度,获得最大的收益。而政府的目标是要实现城市社会、经济、环境三大效益的均衡发展。为此,必须对各类建设活动实行建筑密度、环境质量、配套设施和形体景观上的规划控制,弥补市场机制的不足。正是在这种控制与开发的矛盾运动中,违法建设应运而生。而且,越是区位条件优越的地市,违法建设越容易滋生蔓延,见缝插针。
(二)规划政策滞后。一方面,规划编制的深度不够,可操作
性不强,给规划实施留下太多的想象空间,致使先取得土地使用
权再做规划和未批先建、少批多建的问题不能得到很好的解决。另一方面,对规划管理的政策研究不够,控制过于死板,特别是
控制性详细规划有理想化倾向,偏重于规定城市某一市域的未来状态,而忽视了生活,生产在这一市域的企业、居民的现实需求。企业想进一步发展,居民想改善生存条件,因受到规划的严格控
制而得不到批准。如果规划控制时间很长,只堵无疏的政策下要建房的实际需求得不到正常的解决,便只有寻求非正常的渠道,
违法建设被迫而生。向**、**等老工业较发达的市域违法建设较为严重,一定程度上可归因于规划政策未能与时俱进。
(五)巡查监督不严。虽然我市利用卫星遥感监测发现违法
建设,但卫星遥感相对滞后,监测发现的基本都已建成,国有土
地违法建设的管理和控制,仅依靠城市管理局巡查,因人员不足
无法巡查至每个小区,每家企业,各属地政府虽然有巡查队伍,
但该队伍对国有土地违法建设的管理存在的一定的畏难情绪。日常巡查不到位,处置不及时,违建者便无所顾忌,任意妄为,而且
极具扩散性,迅速为其他社会成员所效仿。
三、违法建设的管理控制研究
分析违法建设的成因,目的是要探求管理控制国有土地违
法建设的对策.虽然违法建设任何时候都不能灭绝,但通过采取
必要的手段和方法,完全可以最大限度地将其管理好、控制住,至少能保证城市沿着城市规划确定的目标有序发展。
(一)完善管理机制,加强处置力度,严格推行责任追究。
一是成立国有土地防违控违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国有土地防违控
违工作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制定工作流程,做到巡查常态化、管理制度化、处置规范化。二是与各中队签订《违法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对辖市违法建设管理落实责任人,严格按照《**市城市管理局国有土地违法建设行为责任追究办法》考评制度。三是设置奖惩制度,局考核小组对违法建设的管理进
行考核,设置奖励和惩治措施。
(二)完善法律制度,加强法律宣传,营造依法建设的氛围。法
律制度是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行为的依据。要依法赋予城市管理行
执法人员应努力提高自身素质,要严格按法律、法规办事,
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政治、业务、职业素养,做到动机与效果统一,教育与处罚结合,服务与管理并重,按章操作,依法办事,
高压严管,多思擅谋,主动加强监督,通过严格的巡查责任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对于上级交办、巡查发现、卫星遥感监测、举报投诉及有关部门移交的国有土地上违法建设行为,经调查属实的,
要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立案查处,真正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法加大对违法建设的处罚力度,让违法者无利可图。
(四)完善工作体制,突出联动作用,构建联合防控的平台。市政府应整合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规划主管部门、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属地政府政府等力量,进驻重点区域,开展全面调查,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城市管理执法部门依法查处违法建设,对辖市内
的违法建设开展及时有效的查处。各属地政府要切实担负起国有土地日常巡查和组织拆除违法建设的主要职责,积极调动和发挥社区、村干部,物业等部门的作用,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建设行为。同时,增添拆违设备,在拆违经费以及技术人员培训费上增
加投入。积极创新拆违方式,各部门形成合力。政府部门要有计划地组织和开展数次声势浩大的联合拆违大行动,把拆违进程变成教育、警示违建者的过程,变成规范城市管理,提升城市管理
水平的过程,做到上下联动,共同维护规划的尊严,为我市工业化、城市化的推进创造有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