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单计价规费取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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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清单取费标准

新疆清单取费标准

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费取费标准》的通知新建造[2004]5号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建设局,各地、州、市建设局(建委)、计委、各委办、厅、局、行、法院、检察院,兵团建设局,新疆军区后勤部,武警新疆总队,中央驻疆各单位,自治区各施工、咨询、设计单位:为解决自治区建筑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中规费计取标准不明确的问题,规范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费计取行为,根据国家财政部、建设部(建标[2003]206号《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的有关规定,建设厅安排自治区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组织力量,在深入调查研究,测算分析论证的基础上,结合自治区实际情况,编制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费取费标准》(以下简称规费取费标准),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本规费取费标准适用范围:自治区境内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建筑安装工程必须执行本标准。

二、新建总造字[2004] 22号文中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费取费的有关条款停止执行。

三、本规费取费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发布之日起新开工的建筑安装工程,凡已完成招标投标的工程项目,仍按原约定执行。

四、规费是建筑工程不可竞争的费用。

特别是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不得挪用。

五、本规费取费标准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解释和管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2004年11月24日附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费取费标准本标准规费是指政府和有关管理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简称规费)一、规费内容:(一)工程排污费:本费率标准是指施工现场按规定交纳的生活污水、建筑垃圾、施工噪音的费用。

(二)工程定额测定费:是指按规定支付工程造价(定额)管理部门的定额测定费。

(三)社会保障费1.养老保险费:本费率标准是指现行《自治区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中的劳保统筹费。

规费取费标准

规费取费标准

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费取费标准》的通知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建设局,各地、州、市建设局(建委)、计委、各委办、厅、局、行、法院、检察院,兵团建设局,新疆军区后勤部,武警新疆总队,中央驻疆各单位,自治区各施工、咨询、设计单位:为解决自治区建筑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中规费计取标准不明确的问题,规范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费计取行为,根据国家财政部、建设部(建标[2003]206号《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的有关规定,建设厅安排自治区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组织力量,在深入调查研究,测算分析论证的基础上,结合自治区实际情况,编制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费取费标准》(以下简称规费取费标准),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本规费取费标准适用范围:自治区境内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建筑安装工程必须执行本标准。

二、新建总造字[2004] 22号文中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费取费的有关条款停止执行。

三、本规费取费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发布之日起新开工的建筑安装工程,凡已完成招标投标的工程项目,仍按原约定执行。

四、规费是建筑工程不可竞争的费用。

特别是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不得挪用。

五、本规费取费标准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解释和管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2004年11月24日附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费取费标准本标准规费是指政府和有关管理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简称规费)一、规费内容:(一)工程排污费:本费率标准是指施工现场按规定交纳的生活污水、建筑垃圾、施工噪音的费用。

(二)工程定额测定费:是指按规定支付工程造价(定额)管理部门的定额测定费。

(三)社会保障费1.养老保险费:本费率标准是指现行《自治区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中的劳保统筹费。

13.规费取费标准

13.规费取费标准
计算基础
费率(%)
金额(元)
1
规费
1.1
安全文明施工费
1.1.1
安全施工费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不取规费_合计
2.34
1.1.2
环境保护费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不取规费_合计
0.56
1.1.3
文明施工费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不取规费_合计
0.65
0.27
1.5
建设项目工伤保险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不取规费_合计
0.105
1.6
优质优价费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不取规费_合计
0
2
税金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设备费-不取税金_合计-甲供材料费-甲供主材费-甲供设备费
9
合 计
1.1.4
临时设施费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不取规费_合计
0.92
1.2
社会保险费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不取规费_合计
1.52
1.3
住房公积金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不取规费_合计
0.21
1.4
环境保护税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不取规费_合计
0.1
1.1.4
临时设施费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不取规费_合计

8_北京定额取费表

8_北京定额取费表

一、北京规费包括:1、工程定额测定费,费率0.1~0.2%。

2、安全监督管理费,费率0.06%。

3、建筑管理费0.4%。

4、劳动保险及劳动统筹,费率1.6%。

二、取费基数:分部分项合计+措施费合计+其他分项合计。

关于北京市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各有关单位:为了确保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在我市顺利实施,规范我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发布了京建市[2009]24号“关于贯彻实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通知”。

根据“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现行工程造价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将在执行《计价规范》中有关问题的通知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规费<一)规费计算的有关规定规费是指政府及有关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

应按照国家或本市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规定计算,足额上缴。

发承包双方签订施工合同时,不得将规费作为竞争性费用。

根据北京市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规定,目前北京市规费计取的依据包括以下内容:1.住房公积金<北京市住房公积金京房公积金管委会【2006】2号《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

2.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北京市人民政府【2001】第68号令《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

3.基本养老保险费<北京市人民政府第【2006】183号令《北京市企业城镇劳动者养老保险规定》、京劳社养发【2007】29号《关于贯彻实施<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4.失业保险基金<北京市人民政府【2007】第190号令《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

5.工伤保险基金<北京市人民政府【2003】第140号令《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6.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京政发【2006】18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管理办法的通知》)。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清单计价定额安全文明施工费标准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清单计价定额安全文明施工费标准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说明一、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筑安装工程费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组成,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二、费用说明(一)分部分项工程费分部分项工程费是指各专业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应予列支的各项费用。

1. 专业工程:是指按现行国家计量规范划分的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仿古建筑工程、通用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矿山工程、构筑物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爆破工程等各类工程。

2. 分部分项工程:指按现行国家计量规范对各专业工程划分的项目。

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的土石方工程、地基处理与基坑支护工程、桩基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等。

(二)措施项目费措施项目费是指为完成建设工程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费用。

措施项目费分为总价措施项目费和单价措施项目费。

1. 总价措施项目费(1)安全文明施工费①环境保护费:是指施工现场为达到环保部门要求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②文明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③安全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④临时设施费:是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建设工程施工所必须搭设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费用。

包括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拆除、清运或摊销费等。

除本定额另有规定外,安全文明施工费中的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计价按《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管理办法》实施管理。

(2)夜间施工增加费:是指因夜间施工所发生的夜班补助费、夜间施工降效、夜间施工照明设备摊销及照明用电等费用。

(3)二次搬运费:是指因施工场地条件限制而发生的材料、构配件、半成品等一次运输不能到达堆放地点,必须进行二次或多次搬运所发生的费用。

(4)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是指在冬季或雨季施工需增加的临时设施、防滑、排除雨雪,人工及施工机械效率降低等费用。

13新清单取费标准

13新清单取费标准
利润
35~15
附表5暂列金额单位:%
工程项目
各类工程
计算基础
分部分项工程费-工程设备金额
暂列金额
10~15
附表6总承包服务费单位:%
费用项目
计算基础
各类工程
发包人供应材料
供应材料费用
2
发包人采购设备
设备安装费用
2
总承包人对发包人发包的专业工程管理和协调
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发包人发包的专业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
0.14
0.08
0.14
0.21
雨季施工费
0.14
0.14
0.14
0.14
0.14
0.14
冬季施工费
3.00
1.02
0.68
1.34
0.68
1.02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0.14
0.21
0.11
0.11
0.21
0.18
工程定位复测费
0.08
0.06
0.06
0.05
0.06
0.06
非夜间施工照明费
0.10
按实际发生计算
附表8税金单位:%
工程项目
各类工程
市区
县城、镇
县城、镇以外
计算基础
不含税工程费用(扣除不列入计税范围的工程设备金额)
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3.48
3.41
3.28
附表9单位工程费用计价程序(工程量清单计价)
序号
费用名称
计算方法
(一)
分部分项工程费
Σ(分部分项工程量×相应综合单价)
(A)

规费的计取

规费的计取

(三)规费的计取: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计取,不得改变。

组织措施费中的环保、安全、文明、临时设施费按照蚌造价字相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详见下表:
(四)材料价格:按照最新一期《蚌埠市建设工程材料信息价》主刊价格执行。

主刊没有价格的材料,应进行市场询价。

对于以机械施工为主的工程项目,可以将燃料动力价格作为主要材料,按照市场价格调整其价差。

(五)人工费价格按照省清单计价规范标准,不分工种按照47元/工日进入
组价。

其中的31元按规定取费,另外16元仅计取税金。

(六)预留金: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计入工程总价。

预留金不计规费和税金,也不计其它任何费用。

(七)计价程序:按照省清单规范费用定额的计价程序计算工程造价。

(八)省清单计价规范以外的专业工程适用的计价规范和定额:。

建筑规费取费标准及费率

建筑规费取费标准及费率

建筑规费取费标准及费率建筑规费取费标准及费率是指根据建筑工程的规模、性质、用途等因素确定的收取费用的标准和费率。

建筑规费是指在建筑工程中由规划管理部门收取的费用,用于支付规划、设计、监理等方面的费用,是建筑工程实施过程中的一项重要费用。

一、建筑规费的收费依据及标准:建筑规费的收费依据一般以建筑工程总投资为基础,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收费。

具体收费标准一般由规划管理部门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和政策规定,由设计单位进行核定,最后由建设单位进行缴纳。

建筑规费标准一般包括几个方面的费用:1.规划费:规划费是指规划部门对建筑工程进行规划编制、评审等所需的费用。

2.设计费:设计费是指设计单位根据建筑工程规模、用途等因素进行的设计工作及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3.监理费:监理费是指监理单位对建筑工程进行施工过程中监督、检查、协调等工作所收取的费用。

4.测绘费:测绘费是指测绘单位对建筑工程进行测量、勘察等所收取的费用。

二、建筑规费的费率:建筑规费的费率根据建筑工程的性质、规模、用途等因素来确定。

一般来说,建筑规费费率一般为建筑工程总投资的一定比例。

具体的费率可以根据国家、地区的政策规定来确定。

例如,我国规定的建筑规费费率为4%,即建筑工程总投资的4%作为建筑规费。

三、建筑规费的作用及意义:建筑规费作为建筑工程的必要费用之一,是为了保障建筑工程的规范有序进行而设立的。

它的主要作用有以下几个方面:1.支持规划、设计、监理等方面的工作:建筑规费的收取可以为规划、设计、监理等单位提供资金支持,保证他们能够高质量地完成工作。

2.维持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通过建筑规费的收取,可以减少不合格的建筑设计和施工,减少建筑质量问题,从而维护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

3.提高建筑工程质量:建筑规费的收取可以用于加强施工过程的监督和管理,提高建筑工程质量,保证建筑安全。

四、建筑规费的管理与监督:建筑规费的管理与监督是确保建筑规费能够合理使用的重要环节。

具体措施如下:1.加强费用核定审批:规划管理部门要严格审批建筑规费的收取标准和费率,确保费用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北京08新清单规费项目清单中每一项的比例是多少

北京08新清单规费项目清单中每一项的比例是多少

北京08新清单规费项目清单中每一项的比例是多少?一、北京规费包括:1、工程定额测定费,费率0.1~0.2%;2、安全监督管理费,费率0.06%;3、建筑管理费0.4%;4、劳动保险及劳动统筹,费率1.6%。

二、取费基数:分部分项合计+措施费合计+其他分项合计。

关于北京市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各有关单位:为了确保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在我市顺利实施,规范我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发布了京建市[2009]24号“关于贯彻实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通知”。

根据“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现行工程造价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将在执行《计价规范》中有关问题的通知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规费(一)规费计算的有关规定规费是指政府及有关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

应按照国家或本市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规定计算,足额上缴。

发承包双方签订施工合同时,不得将规费作为竞争性费用。

根据北京市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规定,目前北京市规费计取的依据包括以下内容:1.住房公积金(北京市住房公积金京房公积金管委会【2006】2号《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

2.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北京市人民政府【2001】第68号令《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

3.基本养老保险费(北京市人民政府第【2006】183号令《北京市企业城镇劳动者养老保险规定》、京劳社养发【2007】29号《关于贯彻实施<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4.失业保险基金(北京市人民政府【2007】第190号令《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

5.工伤保险基金(北京市人民政府【2003】第140号令《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6.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京政发【2006】18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管理办法的通知》)。

深圳取费标准

深圳取费标准

深圳取费标准深圳市建设工程计价费率标准(2018)一、总则(一)本费率标准根据《深圳市建设工程计价规程(2017)》、《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深圳市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所规定的有关项目的特征及内容编制而成,所公布费率包括参考范围和推荐费率。

(二)本费率标准适用于依据《深圳市建设工程计价规程》等计价标准编制建设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确定工程造价。

(三)除另有规定外,编制招标控制价应当依据本费率标准的推荐费率计算。

(四)投标人编制投标报价时不宜超出本费率标准规定的各项目费率参考范围。

(五)部分费用项目未公布推荐费率,使用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在费率参考范围中确定合适的费率进行计算。

二、分部分项工程费(一)企业管理费1.综合单价构成中的企业管理费计算公式如下:企业管理费:E=(人工费A 机械费C×0.1)×企业管理费费率a2.根据目前本市建筑施工企业管理水平的实际情况,不区分专业工程,企业管理费费率参考范围为11%~27%,推荐费率为18%。

(二)利润1.综合单价构成中的利润计算公式为:利润:F=(人工费A+材料费B+机械费C+企业管理费E)×利润率b2.根据国家公布的行业利润率水平和目前本市建筑施工企业的实际赢利情况,不区分专业工程,利润率参考范围为1%~9%,推荐费率为5%。

采用装配式(预制率达到15%以上,装配率达到30%以上)等新技术、新工艺的利润率参考范围和推荐费率可适当提高1%~2%。

三、措施项目费(一)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算公式: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I=(X+Y1+Y2+Y3+Y4+Z)×费率i 其中:X-分部分项工程费;Y1、Y2、Y3、Y4-分别为措施项目费中的“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脚手架费”、“垂直运输机械费”、“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Z-其他项目费;i-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区分专业工程特征如表1所示,需跨专业借用子目时,应统一按发包项目的主体工程相应费率计算。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清单计价定额安全文明施工费标准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清单计价定额安全文明施工费标准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说明一、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筑安装工程费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组成,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二、费用说明(一)分部分项工程费分部分项工程费是指各专业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应予列支的各项费用。

1.专业工程:是指按现行国家计量规范划分的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仿古建筑工程、通用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矿山工程、构筑物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爆破工程等各类工程。

2.分部分项工程:指按现行国家计量规范对各专业工程划分的项目。

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的土石方工程、地基处理与基坑支护工程、桩基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等。

(二)措施项目费措施项目费是指为完成建设工程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费用。

措施项目费分为总价措施项目费和单价措施项目费。

1.总价措施项目费(1)安全文明施工费①环境保护费:是指施工现场为达到环保部门要求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②文明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③安全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④临时设施费:是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建设工程施工所必须搭设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费用。

包括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拆除、清运或摊销费等。

除本定额另有规定外,安全文明施工费中的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计价按《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管理办法》实施管理。

(2)夜间施工增加费:是指因夜间施工所发生的夜班补助费、夜间施工降效、夜间施工照明设备摊销及照明用电等费用。

(3)二次搬运费:是指因施工场地条件限制而发生的材料、构配件、半成品等一次运输不能到达堆放地点,必须进行二次或多次搬运所发生的费用。

(4)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是指在冬季或雨季施工需增加的临时设施、防滑、排除雨雪,人工及施工机械效率降低等费用。

最新工程费率:安徽省建设工程清单计价取费费率最新版

最新工程费率:安徽省建设工程清单计价取费费率最新版

C1-2
文明施工费
人工费+机械费 1.5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4.2
C1-3
安全施工费
人工费+机械费 1.6~3.6
C1-4
临时设施费
人工费+机械费 4.2~7.0
C1-5
夜间施工费
人工费+机械费 0.0~0.2
C1-6
缩短工期措施费
C1-6.1
缩短工期10%以内 人工费+机械费 0.0~2.5

C1-6.2 中 缩短工期20%以内 人工费+机械费 2.5~4.0
B1-4
临时设施费
人工费+机械费 4.0~8.8
B-5
夜间施工费
人工费+机械费 0.0~0.2
B1-6
缩短工期措施费
B1-6.1 缩短工期10%以内 其
B1-6.2 缩短工期20%以内 中
B1-6.3 缩短工期30%以内
人工费+机械费 人工费+机械费 人工费+机械费
0.O~1.8 1.8~2.7 2.7~3.6
风、消防管道
械费
电气、智能化、自动化 人工费+机
C2-3
37~42 31~36 25~30
控制及消防电气
械费
C2-4
炉窑砌筑工程
人工费+机 30~40 19~29 — 械费
四、安装工程利润率
定额 编号
项目名称
费率(%) 计算基数
一类 二类 三类
C3
利润
机械设备、热力设备、
人工费+机
C3-1 静止设备与工艺金属结
B2-3 专业幕墙工程
26~31 20~25

2013版清单计价规范及相关文件1

2013版清单计价规范及相关文件1

三、单独发包的桩基础工程、室外总体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 如实际有设置施工围挡的,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另行计取围挡费用,并 在措施项目清单中单独列项。编制预算或招标控制价时,其单价可参照 下列标准计算:
砖砌施工围挡
850元/米
装配式施工围挡 680元/米
四、厦门市扬尘防治措施费计算办法参照 《厦门市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市场计价参考》 201502期执行。我局将根据市场实际情况不 定期进行调整。
一、闽建筑[2016]39号文件
为进一步推进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 施工,改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根据 监管要求和现场实际,省厅委托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组织测算了 安全文明施工取费标准(以下简称本标准),现予以公布,并将有关 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临时设施、环境保护费,合并计算并 统称安全文明施工费,招标投标时按安全文明施工费一项评价。
省实际情况,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建筑等计量规范》现浇混凝土模板工程项目统一在措施项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目中列项,现浇混凝土工程项目“工作内容”中不应包括模板工程。
预制混凝土构件“工作内容”中包括模板工程,不再另列。
二、取消《建筑与装饰定额》挖一般土方、挖沟槽土方、挖基坑
土方分类标准,按《建筑等计量规范》分类标准执行。
二、房屋建筑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按分部分项工程费乘以相 应取费标准(见下表)计算。
序号 项目名称 安全文明施工费率 1 建筑工程 一类 3.12% 二类 4.40% 三类 5.24% 桩基础工程、室外
总体工程 0.49% 2 安装工程 一类 2.25% 二类 2.60% 三类 2.99% 3 构筑物、仿古建筑工程 4.01% 4 单独发包的装饰工程 (含附属安装) 无外墙装饰 0.49% 有外墙装

规费解释

规费解释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规费计取的探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O—2003)的颁布实施拉开了我国工程造价管理模式改革的序幕,实行了50多年的定额计价模式逐步向国际上通行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转变。

工程量清单计价作为我国工程造价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在近几年的试行、完善、推行的实践中积累了宝贵经验,同时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颁布,对推动和规范我国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无疑具有重大意义。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以下简称“08规范”)规定:“规费和税金应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可作为竞争性费用”。

为保证其顺利实施,笔者就如何遵照“08规范”相关条款,解决工程量清单计价中规费计取存在的问题提供一些思路和方法,与同行们探讨。

一、现阶段规费计取存在的问题(一)规费计取基数水平不统一“08规范”规定,工程量清单计价下的单位工程造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其中,规费的组成内容和计取标准不是发包人、承包人能自主确定的,更不是由市场竞争决定的。

换句话讲,规费作为不可竞争费,在招投标、合同签定、工程款支付、工程结算等过程中的计取应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

我省目前的情况是规费标准即规费费率由省、市各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进行核准,也就是说规费标准是明确的,但对于计取规费的基数所包括的内容和确定规则没有统一要求。

导致同样的工程、同样的规费标准,由于规费计取基数水平不同,计取的规费差异较大,不仅影响合理确定工程造价和评标质量,而且在投标报价中易造成不正当的竞争,以致引发纠纷。

例如:某大学新建教学楼,资金来源为80%的国家政策性贷款,20%申请财政拨款。

在投标报价过程中,甲、乙两个企业的规费标准完全一致,由于计取规费的基数相差2000多万元(甲企业是人工、材料、机械的动态调整部分及风险费用全部计取规费,乙企业只是人工、材料、机械的定额基价计取规费),最终的结果是仅规费一项报价就相差200多万元。

关于湖北省清单计价中管理费,利润的取费基数

关于湖北省清单计价中管理费,利润的取费基数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1、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计算程序表序号费用项目计算方法以直接工程费为计费基础的工程以人工费为计费基础的工程1 分部分项工程直接工程费∑(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构件增值税)2 其中:人工费∑(人工单价×工日耗用量)∑(人工单价×工日耗用量)3 材料费∑(材料单价×材料耗用量)∑(材料单价×材料耗用量)4 机械使用费∑(机械台班单价×机械台班耗用量)∑(机械台班单价×机械台班耗用量)5 构件增值税构件制作费×税率6 施工管理费1×费率2×费率7 利润1×费率2×费率/1×费率8 风险因素自行考虑自行考虑9 综合单价1+6+7+8 1+6+7+8注:表中“2×费率/1×费率”中的“1+费率”用于“利润”表附注2规定的安装工程。

(下同)2、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计算程序表序号费用项目计算方法以直接工程费为计费基础的工程以人工费为计费基础的工程1 施工技术措施项目直接工程费施工技术措施项目直接工程费2 其中:人工费/ 施工技术措施项目直接工程费中的人工费3 施工管理费1×费率2×费率4 利润1×费率2×费率/1×费率5 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1+3+4 1+3+43、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计算程序表序号费用项目计算方法以直接工程费为计费基础的工程以人工费为计费基础的工程12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其中:人工费∑(综合单价×清单工程量)/ ∑(综合单价×清单工程量)∑(人工单价×工日耗用量)34 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合计其中:人工费∑ 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 ∑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人工单价×工日耗用量)56 施工组织措施项目直接工程费其中:人工费// (2+4)×费率5×人工系数7 施工管理费/ 6×费率8 利润/ 6×费率/(1+3)×费率9 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1+3)×费率5+7+8注:表中“6×费率/(1+3)×费率”中的“(1+3)×费率”用于“利润”表附注2规定的安装工程。

规费计取

规费计取

1、招标控制价规费的计取
为保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的资金效率,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应编制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中的规费应按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费用定额和相应的计价办法计取。

规费的计取基数包括直接费和直接费中的人工费两种。

直接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直接费中的人工费是指组成直接费的人工费部分。

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时,两种计取基数均以计价定额取定价为基础计算,规费费率按费用定额规定的上限值计算。

招标控制价,遇有材料暂估价及甲供材料时,要说明规费的计取基价。

暂估价材料属于材料指导价品种以内的,以我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取定价为计取规费的基价;属于材料指导价品种以外的,由工程所在地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确定计取规费的基价。

高于或者低于基价部分,均按动态调整处理,只计取税金。

2、投标报价规费的计取
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投标人的投标总价及报价中的规费高于招标控制价及相应费用的,其投标应予以拒绝。

也即不仅要求投标人的投标总价在招标控制价范围内,而且还要求投标报价中的规费也要在招标控制价的规费范围内。

具体来说,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应按照企业定额计算,但应与同期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取定价保持一致,以便在清单计价评标中,明确规费的计取基数。

管理费和利润应按照企业自己的管理水平确定的取费标准计算;规费的费率应按照省、市各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核准的规费标准计算,不得随意降低或提高。

对于材料暂估价及甲供材料,由于在工程量清单中已经给定了规费的计取基数,企业在报价时,只需按照清单给出的规费计取基数,放入投标价计取规费的基数即可。

08清单计价规范总承包服务费

08清单计价规范总承包服务费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08清单计价规范总承包服务费篇一:总承包服务费的计取原则及标准总承包服务费的计取原则及标准总承包服务费应依据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列出的分包专业工程内容,按照招标人提出的协调、配合与服务要求和施工现场管理需要自主决定。

总包服务费(也叫对分包管理费)1、招标人仅要求投标人对分包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时,投标人可按分包专业工程估算造价(不含设备费)的1.5%至2%计算。

2、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对分包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并同时要求提供配合服务时,根据招标文件中列出的配合服务内容,投标人可按分包专业工程估算造价(不含设备费)的3%至5%计算。

3、竣工结算时,总承包服务费应按分包专业工程结算造价(不含设备费)及原投标费率进行调整。

详见京造定【20xx】7号文件。

总包服务费,是指一个工程项目由投标方总承包,招标方把其中的专业工程分包给有相应资质的其它承包商,由总承包方负责管理、协调、配合,所以应该由招标方支付给总承包方总包服务费,即应由甲方付给乙方。

关于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xx)若干意见的通知京造定〔20xx〕7号各有关单位:为了促进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贯彻执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xx)(以下简称计价规范),规范我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根据《关于贯彻实施(gb50500-20xx)的通知》(京建市〔20xx〕24号)。

现结合我市工程造价管理的有关规定及20xx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预算定额),将执行计价规范中若干意见的通知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规费发包方在编制招标文件以及发承包双方签订施工合同时,不得将规费作为竞争性费用。

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应按照“关于调整20xx 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规费计算方法的有关规定”(京造定〔20xx〕6号)中的相关规定计算。

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本企业缴费情况自行确定。

规费计算方法

规费计算方法

装饰装修工程中其他项目里的安全文明施工考评费、奖励费以及基本费的取费基数为直接费,这个直接费是指分部分项工程费。

由于建筑安装工程中的直接费为直接工程费(工+料+机)+措施费,这里面(清单计价模式)所指的直接费与建筑安装工程里面的直接费不存在冲突装饰装修工程措施费中的二次搬运--在费用表中一并计取;施工排水、施工降水--按实际发生签证计算。

按费率计算的项目有,环境保护,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临时设施,夜间施工,二次搬运,冬雨季施工,是措施一中的项目是给定费率的,不用计算,自己输入费率,但是措施二中的项目就要计算工程量,如脚手架,垂直运输在装修2008定额垂运费说明中有这样一句::带一层地下室的建筑物,若地下室垂直运输高度小于3.6米,则地下层不计取垂直运输机械费:这句怎么理解?装修工程按发生的人工工日数记取,肯定地下室装修含在里面,记取垂运费时还把地下室装修调出来吗?地下室的高度一般情况都是小于3.6米的。

你的理解是正确的,单层地下室高度小于3.6米的装修不能计取垂运费,其装修工程的工日数量应从总工日中扣减。

建筑工程取费基数应该按照所执行的定额和有关的取费文件执行,较早的定额是按照直接费取费的。

新的定额是按照人工费加机械费作为取费基数的。

较早的定额装饰定额是按照人工费作为取费基数的新的定额是按照人工费加机械费作为取费基数的。

序号费用名称计算式备注(一)定额项目费按预(概)算定额计算的项目基价之和(A)其中:人工费Σ工日消耗量×人工单价(35.05元/工日)(二)一般措施费(A)×费率(三)企业管理费(A)×费率(四)利润(A)×利润率(五)其他(1)+(2)+(3)+(4)+(5)+(6)+(7)(1)人工费价差人工费调整价格(省发布)与本定额人工费标准35.05元/工日的(±)差价采用固定价格时可以计算工程风险费(定额项目费×费率)(2)材料价差材料实际价格(或信息价格、价差系数)与省定额中材料价格的(±)差价(3)机械费价差机械费调整价格(省发布)与省定额中机械费的(±)差价(4)材料购置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预算或报价中不含此材料费时可以计算(5)预留金[(一)+(二)+(三)+(四)]×费率或金额工程结算时按实际调整(6)总承包服务(管理)费分包专业工程的(定额项目费+ 一般措施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费率或材料购置费×费率工程分包或业主自行采购材料时可以计算(7)零星工作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六)安全生产措施费(8)+(9)+(10)+(11)+(12)+(13)+(14) 垂直防护架、垂直封闭防护、水平防护架具体标准由各市(行署)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根据规定测算发布实施工程结算时,根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组织安全检查、动态评价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核定的费用费率计算(8)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一)+(二)+(三)+(四)+(五)]×费率(9)安全施工费[(一)+(二)+(三)+(四)+(五)]×费率(10)临时设施费[(一)+(二)+(三)+(四)+(五)]×费率(11)防护用品等费用[(一)+(二)+(三)+(四)+(五)]×费率(12)垂直防护架实际搭设面积×规定标准(13)垂直封闭防护实际搭设面积×规定标准(14)水平防护架水平投影面积×规定标准(七)规费(15)+(16)+(17)+(18)+(19)+(20)+(21)(15)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一)+(二)+(三)+(四)+(五)]×核定标准(16) 工程定额测定费[(一)+(二)+(三)+(四)+(五)]×核定标准(17)社会保险费①+②+③①养老保险费[(一)+(二)+(三)+(四)+(五)]×核定标准②失业保险费[(一)+(二)+(三)+(四)+(五)]×核定标准③医疗保险费[(一)+(二)+(三)+(四)+(五)]×核定标准(18)工伤保险费[(一)+(二)+(三)+(四)+(五)]×核定标准(19)住房公积金[(一)+(二)+(三)+(四)+(五)]×核定标准(20)工程排污费[(一)+(二)+(三)+(四)+(五)]×核定标准(21)生育保险费[(一)+(二)+(三)+(四)+(五)]×核定标准(八)税金[(一)+(二)+(三)+(四)+(五)+(六)+(七)]×3.41% 或3.35%、3.22%(哈尔滨市区内为3.44%)(九)单位工程费用(一)+(二)+(三)+(四)+(五)+(六)+(七)+(八)1、在房间里-定义楼梯间-套水泥砂浆抹踢脚定额-代码为-踢脚抹灰长度,无系数,套8-27踢脚板底12mm面8mm2、梯段、PTB 为:8-27 水泥砂浆楼地面20mm3.楼梯段底部及TL、PTB底不抹灰,只打腻子和刷涂料,套B11-10 天棚墙面刷815 代码为天棚抹灰面积附件1:黑龙江省施工企业规费计取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扩大建筑业社会保险等覆盖面,防止偷逃规费,规范施工企业的规费计取行为,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08),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清单计价规费取费标准

清单计价规费取费标准

清单计价规费取费标准
附件:
新疆维吾尔⾃治区建筑安装⼯程
⼯程量清单计价规费取费标准
本标准规费是指政府和有关管理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简称规费)。

⼀、规费内容:
(⼀)⼯程排污费:本费率标准是指施⼯现场按规定交纳的⽣活污⽔、建筑垃圾、施⼯噪⾳的费⽤。

(⼆)⼯程定额测定费:是指按规定⽀付⼯程造价(定额)管理部门的定额测定费。

(三)社会保障费
1.养⽼保险费:本费率标准是指现⾏《⾃治区建筑安装⼯程费⽤定额》中的劳保统筹费。

2.失业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交纳的失业保险费。

3.医疗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交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四)住房公积⾦: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交纳的住房公积⾦。

(五)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是指按照《建筑法》规定,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建筑安装施⼯⼈员⽀付的意外伤害保险费。

⼆、规费费率计取标准:
(⼀) 建筑⼯程:单位(%)
(⼆)安装⼯程:单位(%)
(三)装饰装修⼯程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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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安装工程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费取费标准
本标准规费是指政府和有关管理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简称规费)。

一、规费内容:
(一)工程排污费:本费率标准是指施工现场按规定交纳的生活污水、建筑垃圾、施工噪音的费用。

(二)工程定额测定费:是指按规定支付工程造价(定额)管理部门的定额测定费。

(三)社会保障费
1.养老保险费:本费率标准是指现行《自治区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中的劳保统筹费。

2.失业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交纳的失业保险费。

3.医疗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交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四)住房公积金: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交纳的住房公积金。

(五)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是指按照《建筑法》规定,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建筑安装施工人员支付的意外伤
害保险费。

二、规费费率计取标准:
(一) 建筑工程:单位(%)
(二)安装工程:单位(%)
(三)装饰装修工程
(四)有关说明
1、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规费费率标准中的工程排污费内容,只包括施工现象按规定交纳的生活污水、建筑垃圾的费用。

2、安装工程中的分部分项工程费合计、措施项目费合计、零星工作项目费计价合计均不含设备费。

3、税前工程造价为:分部分项工程费合计+措施项目费合计+其他项目费合计+规费(不含工程定额测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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