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机动车停车场库设计审核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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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配建机动车停车场库审核办事指南

上海配建机动车停车场库审核办事指南

配建机动车停车场(库)审核办事指南发布日期:2014-09-24 共阅5512次一、适用围本办事指南适用于本市建设顶目配建机动车停车场(库)审核的申请与办理。

二、事顶名林和代西配建机动车停车场(库)审核(1281 )分顶塔称:1•配建机动车停车场(際)设廿审核(含设廿方案审核和i殳计文件审核)2•配建机动车停车场(库)竣工验收三、办理依据(一)《市停车场(库)管理办袪》(市欣府第85号令)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八条饭共停车场(库)和专用停车场(库)的设廿方案,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停车场(库)的设置标旌和设廿规。

本市停车场(库)设置标准和设tt«,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公安交通、规划国土行政管理ain编制,经市建设行政管理郡门批准后实舱。

第九条新建公共建凝应当按阻国家和本市停车场(库)的设置标旌和设廿规,配套建设停车场(库)(含公共停车场(库)、专用停车场(库))。

新建处共交通枢纽应当根据本市综合容运交通柜纽规划,配套建设公共交通旗乘停车场(库)。

配套建设的停车场(際)应当与tltlffH步设it、同步施工、同步醴收、同涉交付便用。

第十条下列公共建気未按照国家和本市停车场(库啲设置标准和i殳it规配套建设停车加際)的,应当在改建、扩建时补建:(一)机场、火车站、港口客运站、省际道路容运站115& 共交通与自用机动车换乘的柜纽站;(二)体育(场)馆、影(刷)院、图书讯、医院、会最场所、旅浦景点、商务办优楼以及对外承办行政事务的办公场所;(三)建笳面枳在5000 平方米以上的商场、族讯、餐戏、娛乐等经营牧场所。

前款规定的公共理規因客观坏境条件限制,无沫补建停车场(库)的,公共iMHi 有人应当向市、区(艮)规则国土行政管理部门提交有关专家技术论ii[按告。

第十一条本市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建设项目审批管卑的有关規定,对公共停车场(際)和专用停车场(库)的建设进行审查。

上海市建设工程配建机动车停车场(库)项目

上海市建设工程配建机动车停车场(库)项目
□宾馆(建筑面积㎡,客房数间);□餐饮、娱乐(含健身、桑拿)(建筑面积㎡);
□公共办公(建筑面积㎡);□自用办公(建筑面积㎡);
□零售商业(建筑面积㎡);□超级市场、综合商场(建筑面积㎡);
□体育场馆(建筑面积㎡,座位数个);□影剧院、图书馆(建筑面积㎡,座位数个);
□展览馆、博物馆、会议中心(建筑面积㎡);□游览场所(建筑面积㎡);
4、建设工程总平面图(含交通组织流线,原件或复印件一份);
5、建设工程交通影响评价报告及专家评审意见(按有关规定应该具备的提供,原件或复印件一份)。
备注:本《设计文件审查表》由建设单位填写,应与所需送审材料同时送至交通管理部门审查。
建设工程配建机动车停车场(库)项所在区(县)
项目地址及所属区域
地址:
区域:□内环内□内外环间□外环外(在□内打√选择)
建设单位
(盖章)
联系人/联系方式
申报日期
设计单位(盖章)
勘察单位
项目用地性质
建设类别
□新建工程□改建工程□扩建工程
(在□内打√选择)
项目分类建筑使用功能及其单位指标(在□内打√选择并填写指标数据,可填多项):

项目配建机动车停车场(库)概况(在□内打√选择并填写指标数据,可填多项):
1、按用途分类:□小型客车泊位数个;□大型客车泊位数个;□无障碍泊位数个;
□货运车泊位数个;□其他类型泊位数。
2、按建设形式分类:□地面停车场(泊位数个);□地下停车库(泊位数个);
□地上立体停车库(泊位数个);其中,机械式泊位数个。
□医院(含疗养院)(建筑面积㎡,住院床位数张);
□商品房、动迁安置房(建筑面积㎡,户数套);
□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房、□廉租房(建筑面积㎡,户数套);

上海市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及停车库设置标准

上海市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及停车库设置标准

通标志、标线和交通安全等设施。
3.0.4 停车库(场)的设计采用标准车型应符合表 3.0.4 的规定。 表 3.0.4 停车库(场)设计车型外廓尺寸
车类型
设计车型外廓尺寸(m)
总长
总宽
总高
Ⅰ 微型汽车 3.5
1.6
1.8
Ⅱ 小型汽车 4.8
1.8
2.0

Ⅲ 轻型汽车 7.0
2.1
2.6


Ⅳ 中型汽车 9.0
2.5
3.2
Ⅴ 大型货车 10.0
2.5
4.0
Ⅵ 大型客车 12.0
2.5
3.2
非机动车 自行车
1.9
0.6
1.2
注:1.二轮摩托车按 2 辆自行车尺寸计算;
2.助动车按 1.2 辆自行车尺寸计算;
4
3.专用汽车库可按所停放的汽车外廓尺寸进行设计; 4.本表机动车设计尺寸参阅《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100-98)相关内容。
1
2 术语
2.0.1 道路 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然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
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供通行的场所。 2.0.2 主干路
是城市道路网的骨架,为连接城市主要分区的干路,以交通功 能为主。 2.0.3 次干路
是城市的交通干路,以区域性交通功能为主,兼有服务功能。 与主干路组成道路网,广泛连接城市各区,集散主干路交通。 2.0.4 支路
3.0.5 停车库(场)地应平整、坚实、防滑,并应满足排水要求。 一般停车场地坪坡度不应小于 0.5%,停车库的楼地面坡度不应小于 1%,且最大坡度不宜大于 4%。 3.0.6 吸引大量人流、车流的大型设施、停车库(场)、大型市场 且位于城市快速路或主干路两侧,主次干路交叉口附近,城市出入 口道路,交通繁忙地区等,建筑面积大于 50000 ㎡的公共建筑或停 车位不小于 500 辆的工程项目,应在选址阶段进行交通影响分析。 大型设施、停车库(场)、大型市场,停车位不小于 100 辆的工程 项目或位于内环线以内的建筑面积大于 20000 ㎡的公共建筑、大于 50000 ㎡住宅小区;在其它地区建筑面积大于 50000 ㎡的公共建筑、 大于 100000 ㎡的住宅小区或机动车停车位不小于 200 辆的项目, 应在方案立项阶段进行交通影响分析见附录 A,并作为方案选址或 设计的重要依据。

停车场库竣工验收材料清单

停车场库竣工验收材料清单
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原件/
复印件
份数
纸质/
电子报件
要求(备注)
材料来源
1
上海市机动车停车场(库)竣工验收信息表
原件
4
纸质、电子版
应按规定的格式和内容填写。
建设单位自行填写
2
建设项目总体设计文件汇总意见或初步设计批复以及有关配建机动车停车场(库)设计文件审核意见
原件或
复印件
1
纸质
对于纳入本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范围的建设项目,需提交建设项目设计方案批复和配建机动车停车场(库)设计方案审核意见。
建设、交通管理部门分别出具
3
项目施工图(含规划许可图)、竣工图及规划验收测绘报告
原件或复印件
1
纸质
施工图需加盖审图合格章和规划许可章,竣工图需加盖竣工章,规划验收测绘报告可提供初步成果。
建设单位委托建筑设计、施工、测绘单位分别编制
4
上海市机动车停车场(库)充电设施建设情况证明材料
原件
1
纸质
1.对于预留充电设施建设条件的,由项目施工单位出具充电电路设计说明、充电接口预留说明等,并附现场预留情况照片,由项目施工监理单位对上述说明出具监理意见;
说明:对于纳入本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范围的建设项目,在申请配建机动车停车场(库)竣工验收时,只需通过“上海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建设工程联审共享平台机动车停车场(库)竣工验收测绘报告
原件
4
纸质、电子版
相关第三方测绘单位应当具有本市规划或房产测绘资质,相关《测绘报告》的格式和内容符合规定。
建设单位委托测绘单位编制
6
上海市机动车停车场(库)交通设施布置图
原件
4

机动车停车库(场)环境保护设计规程

机动车停车库(场)环境保护设计规程

目录
1 总 则…………………………………………………………(1)
2 术 语…………………………………………………………(2)
3
网 选址及总图布置………………………………………………(3)
3.1 选址………………………………………………………(3) 3.2 总图布置…………………………………………………(3)


1总 则
网 为适应本市城市发展和环境保护的需要,使机动车停车库(场)
环境保护设计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管理的要求,特制定 本规程。
询 本规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除家庭停车库外的新建、扩建
和改建工程机动车停车库(场)环境保护设计和管理。 机动车停车库(场)的环境保护设计应遵循经济、适用、可靠
的原则,符合环境保护标准,并满足城市规划、交通、消防、人防、
咨 劳动和卫生监督方面的要求。 机动车停车库(场)及其相关设施的设计,除应执行本规程外, 尚应符合国家和本市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设 建 海 上
1
2 术语
网 环境敏感目标 environmental sensitive target
指环境变化引起反应的对象。本规程指环境敏感建筑物和人员 活动区域的总称。
5.3.2 在两个及以上独立通风系统的机动车停车库,不宜合用通
6
风机房。 5.3.3 机动车停车库专用风机房应设置在车库内,但不应与环境 敏感目标以及对噪声和振动有特殊要求的功能用房贴邻设置。
网 询 咨 设 建 海 上
7
6 噪声及振动控制
网 6.0.1 机动车停车库的通风系统应按所在地城市区域环境噪声
功能区标准,采取相应的降噪隔振措施。 6.0.2 专用风机房的外墙、楼板、隔声门窗的空气声计权隔声量

上海车位申请书模板(3篇)

上海车位申请书模板(3篇)

第1篇尊敬的上海市小区物业管理处:我谨以此申请书,向贵物业管理处申请购买位于上海市小区的地下停车位。

为确保申请书的完整性和正式性,现将相关事宜详细阐述如下:一、申请人基本信息1. 姓名:________________2. 性别:________________3. 年龄:________________4.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5.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6. 家庭住址:上海市小区号楼单元室二、申请购买车位的原因1. 居住需求: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汽车保有量逐年上升,停车难问题日益凸显。

为了满足家庭停车需求,提高生活质量,特申请购买地下停车位。

2. 安全需求:地下停车位相较于地面停车位,具有更好的安全保障,能够有效避免车辆被盗、刮擦等情况。

3. 环境需求:地下停车位可以有效减少地面停车位对城市环境的污染,降低噪音和粉尘排放。

4. 便利需求:地下停车位方便快捷,可直接从住宅楼进入,节省了时间和精力。

三、申请购买车位的具体要求1. 车位类型:地下停车位2. 车位面积:根据家庭需求,建议购买面积为平方米的车位。

3. 车位位置:根据实际情况,优先考虑靠近住宅楼的车位。

4. 车位价格:了解市场价格,接受合理定价。

四、申请人承诺1. 申请人承诺,购买车位后,将严格遵守物业管理规定,合理使用车位,维护小区环境。

2. 申请人承诺,在车位使用过程中,不擅自改变车位结构,不影响他人正常使用。

3. 申请人承诺,如因个人原因无法继续使用车位,将及时与物业管理处沟通,协商处理。

五、申请购买车位的程序1. 申请人向物业管理处提交本申请书,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2. 物业管理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通知申请人缴纳车位预定金。

3. 申请人按照物业管理处的要求,签订车位购买合同,支付车位款。

4. 物业管理处办理车位产权过户手续,将车位使用权正式转移给申请人。

六、其他事项1. 申请人如有疑问,可随时向物业管理处咨询。

上海配建机动车停车场(库)审核办事指南

上海配建机动车停车场(库)审核办事指南

•配建机动车停车场(库)审核办事指南•发布日期 : 2014-09-24 共阅 5512次•一、适用范围本办事指南适用于本市建设项目配建机动车停车场(库)审核的申请与办理。

二、事项名称和代码配建机动车停车场(库)审核(1281)分项名称:1.配建机动车停车场(库)设计审核(含设计方案审核和设计文件审核)2.配建机动车停车场(库)竣工验收三、办理依据(一)《上海市停车场(库)管理办法》(市政府第85号令)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八条公共停车场(库)和专用停车场(库)的设计方案,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停车场(库)的设置标准和设计规范。

本市停车场(库)设置标准和设计规范,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公安交通、规划国土行政管理部门编制,经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实施。

第九条新建公共建筑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停车场(库)的设置标准和设计规范,配套建设停车场(库)(含公共停车场(库)、专用停车场(库))。

新建公共交通枢纽应当根据本市综合客运交通枢纽规划,配套建设公共交通换乘停车场(库)。

配套建设的停车场(库)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第十条下列公共建筑未按照国家和本市停车场(库)的设置标准和设计规范配套建设停车场(库)的,应当在改建、扩建时补建:(一)机场、火车站、港口客运站、省际道路客运站以及公共交通与自用机动车换乘的枢纽站;(二)体育(场)馆、影(剧)院、图书馆、医院、会展场所、旅游景点、商务办公楼以及对外承办行政事务的办公场所;(三)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的商场、旅馆、餐饮、娱乐等经营性场所。

前款规定的公共建筑因客观环境条件限制,无法补建停车场(库)的,公共建筑所有人应当向市、区(县)规划国土行政管理部门提交有关专家技术论证报告。

第十一条本市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公共停车场(库)和专用停车场(库)的建设进行审查。

市、区(县)规划国土行政管理部门和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在审查公共停车场(库)和专用停车场(库)建设工程的规划方案和初步设计方案时,应当征求市、区(县)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意见。

上海新增机动车道路停车场申请表

上海新增机动车道路停车场申请表

附件一:
上海市新增机动车道路停车场申请表
(对多个道路停放点提出新增申请的,可增加行)
以上道路停放点已征询:区交通管理部门、区道路管理部门(签章)意见
区交警支队(盖章):
区交警支队主要领导:经办人:填表日期:
— 11 —
填表说明:
1、停放地点、范围及方向位置:例:××路(××路-××路)×侧或××路/××路口×角。

道路要用规范名称;
2、允许停放时间:分全天和时段性两种,时段性要表明具体时段;
3、停车方式:垂直停放、平行停放、倾斜式停放;
4、车道分布形式:车道分配情况,分为无标线、只有中心线和×快×慢车道;
5、非机动车道宽度:划分非机动车道的,设置道路停车场一侧非机动车道宽度;
6、是否通公交车:有或无公交车通行,有公交车通行的应填写具体公交车站名称、公交线路;
7、道路等级:分为支小道路、断头路、次干路(机动车4车道以上,79条主干路以外的道路)、主干路;
8、管理人员数:明确派出的管理人员数;
9、是否收费:是或不采取收费管理;
10、服务对象:如服务居民小区、医院、学校、单位、商务场所的具体名称;
11、“申请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10日前书面报市公安局交警总队路设处,电子稿交至FTP(ftp://10.14.33.15:2121);
12、因领导批示、办理书面意见或市民意见建议提出申请的,请附相关材料。

— 12 —
— 13 —。

上海市公共停车场备案证明

上海市公共停车场备案证明

上海市公共停车场备案证明上海市公共停车场备案证明1. 引言在大城市的日常生活中,车辆停放一直是令人头疼的问题。

上海作为中国最大的城市之一,人口密度高,交通拥堵严重。

上海市政府大力推动公共停车场建设,以减轻交通压力。

每个公共停车场都需要备案证明,以确保其合法经营和安全性。

本文旨在对这个主题进行深入探讨,以帮助读者全面了解上海市公共停车场备案证明的相关知识。

2. 上海市公共停车场备案证明的定义和重要性上海市公共停车场备案证明是指由上海市交通管理局颁发的证明文件,确认该停车场已按照相关规定完成备案手续并合法运营。

备案证明是公共停车场的合法唯一识别信息明,具有以下几点重要性:- 确保停车场的合法性:备案证明说明该停车场经过政府的认可和监管,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确保车主的权益得到保障。

- 提高停车场的安全性:备案证明要求停车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安全设施和管理措施的建设和改善,提高停车场的安全性,有效防范交通事故和其他安全隐患。

- 减少交通拥堵:公共停车场备案证明的发放需要对停车场的位置、规模和配套设施等进行严格把关,避免无序建设和盲目拓展,以减少交通拥堵问题。

3. 上海市公共停车场备案证明的申请过程3.1 准备材料申请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申请表格:填写详细信息,包括停车场名称、位置区域、规模等。

- 证明文件:经营者的唯一识别信息明、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明等。

- 土地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证明停车场的土地使用权和合法性。

- 设备和安全管理方案:包括停车场的平面布置图、设备安装图、疏散通道设计等。

- 运营方案:包括停车计费方式、停车场管理人员的培训计划等。

3.2 递交申请申请人需准备上述材料并到上海市交通管理局递交申请。

交通管理局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如有需要,可能会进行现场考察。

3.3 审核和备案经过材料审核和现场考察后,如果申请人满足相关要求,上海市交通管理局将颁发备案证明。

备案证明的有效期一般为一年,申请人需在有效期内进行年检和更新。

宝山区机动车停车场库验收资料清单及附表

宝山区机动车停车场库验收资料清单及附表

宝山区机动车停车场(库)验收资料清单及附表机动车停车场(库)竣工验收申请材料原件/ 纸质/序号提交材料名称份数要求(备注)复印件电子报件上海市机动车停车场(库)竣工验收申请表原件 1纸质、电子版1应按规定的格式和内容填写。

项目总体设计文件或初步设计原件或2批复以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同 1 纸质复印件步出具的停车审核意见1、规划审照图需加盖规划管理3 项目规划审照图、施工图及竣工图原件或复印件1 纸质章、施工图需加盖审图章、规划许可章,竣工图需加盖竣工章;2、可只提供涉及车库出入口、坡道、泊位相关楼层图纸。

其他必要的专项验收证明材料主要是指:项目消防验收、基地出入口验1.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于4 收、绿化验收、民防工程验收(如有)合格证明材料以及其他必要原件或复印件1 纸质机械式停车设备出具的施工安装监督合格证明;的专项验收证明材料2. 环境保护部门对于住宅项目或地上安装机械停车设备的项目出具的验收合格证明。

1. 对于按规定预留充电设施建设条件的,由项目施工单位出具充电电路设计说明、充电接口预留说明等,由项目施工监理单位对上述说明出具监理意见;2. 对于按规定建设充电设5 上海市机动车停车场(库)充电设施建设情况证明材料原件 1 纸质施的,由充电设施施工单位出具充电设施安装验收报告以及试运行测试报告(主要包括设备型号、出厂验收报告、安装记录、上述报告出具监理意见。

上海市机动车停车场(库)竣工验收信息表原件 4 纸质、电子版6应按规定的格式和内容填写。

1相关第三方测绘单位应当具有本市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规划7 上海市机动车停车场(库)竣工验收测绘报告原件 4纸质、电子版或房产测绘资质,在本市停车场(库)专项测绘质量信誉评价工作中无不良记录,并按规定的格式和内容出具《测绘报告》。

相关交通设施设计及施工单位8上海市机动车停车场(库)交通设施布置图原件 4纸质、电子版需在本市停车场(库)交通设施设计施工质量信誉评价工作中无不良记录,并按规定的格式和内容出具《交通设施布置图》。

汽车车库申请书样本

汽车车库申请书样本

汽车车库申请书样本一、申请人基本信息•申请单位:[单位名称]•申请人姓名:[姓名]•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申请日期:[日期]二、申请背景和目的为了满足我单位的工作需求,提升员工工作效率和保障车辆安全,特向贵单位申请建设一座汽车车库。

本车库将用于存放单位车辆,方便车辆管理和日常使用。

三、车库建设方案1. 建设地点本车库计划建设在公司总部附近的空地上,该地点交通便利,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符合相关规划要求。

2. 建设规模本车库计划建设为地上两层的平面停车场,总建筑面积约为[面积]平方米。

按照每辆车留有足够的车位空间,可容纳[车辆数量]辆车辆。

车库内设有标准的停车位、通道、消防设施等。

3. 建设内容本车库的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建设标准停车位,每个停车位面积约为[停车位面积]平方米,符合国家标准。

•建设宽敞的通道,方便车辆进出,保证通行安全。

•安装车库门、监控设备等安全设施,确保车辆和人员安全。

4. 建设预算车库建设预算约为[预算金额],具体包括土地征用费、建筑材料费、设备购置费等各项支出。

我们将根据贵单位要求提供详细的预算明细和资金来源。

四、申请理由1. 提升员工工作效率通过建设汽车车库,我们可以方便地管理单位车辆,提高车辆调度的灵活性,减少员工的等待时间和工作空档时间。

这将有效提升员工工作效率,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2. 保障车辆安全目前,公司车辆只能停放在周边的露天停车场或街边,存在被损坏、被盗等风险。

建设汽车车库可以为车辆提供安全的停放环境,有效保障车辆的安全。

3. 提升公司形象建设一座现代化、规范化的汽车车库,对外展现了我们公司的专业形象和良好的管理水平。

这将有助于提升公司的品牌形象,吸引更多合作伙伴和客户的关注与信任。

五、申请支持本申请希望贵单位能够给予支持和指导,帮助我们顺利完成汽车车库的建设。

我们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审批工作,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的申请材料和资料。

六、申请人承诺本单位承诺,将按照相关规定使用车库,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车库管理规定,确保车库的安全和有序运营。

上海机动车停车场库设计审核申请表

上海机动车停车场库设计审核申请表

备 注
打√选择,在“建设项目主体建筑功能及其经济技术指标”中应针对未列举出的其他功能勾选“其他”项 后详细描述具体使用功能并填写指标数据,在“建设项目机动车停车场(库)概况”中应按照三种分类方 法逐一勾选并填写相应指标数据的自然数(不折算),按照三种分类方法分别汇总的总泊位数应一致。 2.本表应全部打印填写,手写无效;本表应和《机动车停车场(库)设计方案、总体设计或初步设计 审核申请材料目录》中及 社会信用代码(盖章)
建筑设计单位名称
(盖章)
建 □新建工程 □改建工程 □扩建工程 建设类别 设 建设项目用地性质 (在□内打√选择) 项 建设项目主体建筑功能及其经济技术指标(在□内打√选择并填写指标,可填多项): ㎡, 客房数 间) ; □餐饮、 娱乐 (含健身、 桑拿) (建筑面积 ㎡) ; 目 □宾馆(建筑面积 □公共办公(建筑面积 ㎡);□自用办公(建筑面积 ㎡); 基 □零售商业(建筑面积 ㎡);□超级市场、综合商场(建筑面积 ㎡); 本 □体育场馆(建筑面积 ㎡,座位数 个);□影剧院(建筑面积 ㎡,座位数 个) ㎡);□游览场所(建筑面积 ㎡); 信 □展览馆、会展中心(建筑面积 □文化场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科技馆、纪念馆等)(建筑面积 ㎡,座位数 个); 息 □综合性医院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疗养院(建筑面积 ㎡,住院床位数 张);
附 录 2
上海市机动车停车场(库)设计审核申请表
建设项目名称 审核阶段
□设计方案 □设计文件 □技术咨询
建设项目地址及区域
地址: 区 所属区域: □一类区域 (内环内区域、 市级副中心、 世博会地区) ; □二类区域(除一类区域外的内外环间区域、郊区新城、 虹桥商务区、国际旅游度假区); □三类区域(除一类和二类区域以外的外环外区域)。

上海市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及停车库(场)设置标准

上海市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及停车库(场)设置标准

一、引言上海作为我国的经济中心和国际大都市,城市建设和交通发展日益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在城市建设中,建筑工程和交通设计是至关重要的一环,而停车库(场)的设置更是一个城市交通规划中不可或缺的部分。

上海市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及停车库(场)设置标准的制定与实施对于上海的城市规划和交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上海市建筑工程交通设计标准1. 建筑工程的规划设计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对于建筑物的高度、体量、用地性质等方面均需严格遵守标准。

2. 建筑工程的交通设计应充分考虑周边交通环境,保证周边道路畅通,合理设置人行道和停车泊位。

3. 建筑工程所在地区的环境保护要求也应当被充分考虑,建筑工程应当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并且相互配合。

三、上海市停车库(场)设置标准1. 市中心区域的停车库(场)设置应当充分利用地下空间,避免占用宝贵的地面资源。

2. 停车库(场)的规划设计应当满足周边交通的需求,合理设置出入口和停车位布局,减少对周边道路交通的影响。

3. 高层建筑的停车库(场)设计应当考虑车辆进出的便利性以及安全性,确保停车库(场)设施的正常、安全使用。

四、上海市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及停车库(场)设置标准的实施1. 监管部门应当严格审核建筑工程的规划设计方案,确保建筑工程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2. 建设单位应当委托专业的设计单位进行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和停车库(场)规划设计,确保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3. 在建设过程中,相关部门应当加强监督和检查,确保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及停车库(场)设置标准得到有效执行。

4. 监管部门应当及时总结经验,完善相关标准并且持续改进,以适应城市建设和交通发展的新需求。

五、结语上海市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及停车库(场)设置标准的制定和实施是一个长期而复杂的工程,但是它对于上海的城市规划和交通发展却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不断完善标准和规定,加强监督和管理,才能确保上海的建筑工程和交通设计达到更高的质量和水平,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和市民的生活质量提供更好的保障。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发布配建机动车停车场(库)审核办事指南的通知(沪交设【2018】1330号)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发布配建机动车停车场(库)审核办事指南的通知(沪交设【2018】1330号)
3.交通设施设计、施工相关资质证书是指相关交通设施设计及 施工单位现有的国家或本市相关机构颁发或登记的资质证书或登记 证明材料等;
4.上述表格和图纸均应以 A4 纸格式打印或折叠并逐页加盖建设 单位、交通设施设计及施工单位公章后装订成册,并将上述内容制作 成光盘,粘贴在《交通设施布置图》封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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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08)
域标志。
人行通道标志 应设:人行横道标志、人行横道线。 1、标志设置的完整性:
(DB31/T485-2010: 宜设:区域指向标志、人员位置引 5.4,附录 A.6,附录 导标志、楼梯标志、电梯、人行通 2、标志制作及安装的规范性:
C.1.31-1.33) 道专用标志。
组合引导标志
在车行道及停车区域中单一的引导 1、标志设置的完整性:
5.6.5,附录 C.1.34、 设置无障碍设施标志。
2、标志制作及安装的规范性:
1.36)
休息室标志
提供休息室的停车场(库)宜设置
(DB31/T485-2010:
休息室标志。
5.6.6,附录 C.1.37)
1、标志设置的完整性: 2、标志制作及安装的规范性:
洗手间标志
提供洗手间的停车场(库)宜设置
(DB31/T485-2010: 标志无法满足需求时,宜根据需要 2、标志制作及安装的规范性:
5.6.2,附录 A.5.7) 设置组合引导标志。
陡坡标志
停车场(库)中坡度大于 7%的纵坡 1、标志设置的完整性:
(DB31/T485-2010: 坡脚前 5m 处宜设置上陡坡标志,
5.6.3,附录
坡度大于 7%的纵坡坡顶前 5m 处宜 2、标志制作及安装的规范性:
C.1.05-1.06) 设置下陡坡标志。

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及停车库(场)设置标准

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及停车库(场)设置标准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及停车库(场)设置标准 Standards for design of trafficand setting up parking lots (garages) in architectural engineeringDGJ08—7—2006J10716—20062006 上海上海建设咨询网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及停车库(场)设置标准 Standards for design of trafficand setting up parking lots (garages) in architectural engineering DGJ08—7—2006J10716—20062006 上海上海建设咨询网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沪建建[2005]845号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批准 《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及停车库(场)设置 标准》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的通知各有关单位:由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同济大学和上海市城市交通管理局主编的《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及停车库(场)设置标准》,经有关专家审查和我委审核,现批准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

该规范统一编号为DGJ08-7-2006,自2006年3月1日起实施。

原《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及停车库(场)设置标准》(DBJ08-7-96)同时废止。

该规范由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负责组织实施,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负责解释。

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上海建设咨询网前 言本规范是根据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沪建建(2002)第0210号文下达的编制计划。

由上海市公安局交警总队、同济大学、上海市城市交通管理局任主编单位并会同有关单位修编而成。

近年来,随着上海市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机动车拥有量不断增加,而相应的机动车停车泊位短缺问题日益严重,1996年颁布的《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及停车库(场)设置标准》DBJ-7-96(以下简称96《标准》)中关于饭店、办公、商业、展览馆和交通枢纽等的机动车停车库(场)指标和部分设置标准已不能满足机动车发展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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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机动车停车场(库)设计审核申请表
上海市机动车停车场(库)设计说明
《上海市机动车停车场(库)设计说明》填写要求
1.《设计说明》的全部内容均由建设单位打印填写,手写无效。

2.在“建设项目主体建筑功能及其经济技术指标概述”一栏中,应首先描述项目总建筑面积、地上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指标,然后按主体建筑(包括地上建筑和地下建筑)不同的使用功能(如居住、办公、商业、餐饮等)分类描述其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应至少包括其建筑面积,同时根据不同使用功能还应包含住宅户数、体育场馆及影剧院座位数、医院床位数等个性指标),最后描述需要说明的其他特殊情况(如有),本栏中无需描述停车泊位设置情况。

3.在“停车场(库)主要技术指标”一栏中:
(1)对于“划设位置/停车方式/数量/尺寸”指标,应根据不同类型泊位(一般客车泊位、无障碍泊位、货车装卸泊位)分布的不同位置(地面、地下或地上立体多层),分别对应列出不同停车方式(垂直式、平行式、斜列式)所对应的自然数量(不折算)及设计尺寸。

其中:子母式泊位数应按子车位折减前的数量填写,单位为
“对”(一个母车位加上其配套一个子车位为“一对”),子泊
位、母泊位设计尺寸应一致;机械式泊位还应明确描述其技术形式(升降横移、垂直循环、垂直升降、简易升降、其他),其设计尺寸填写单个停车设备空间所能容纳车辆的最大外廓尺寸(长*宽*高);停车库中同时设置有住宅配套泊位和其他商办、公建等配套泊位的,应明确住宅配套泊位的类型、数量、分布位置。

(2)对于“停车场(库)内部交通设计指标”,应按照设计情况据实填写,一项指标有多个数据的(如通道/坡道宽度、转弯半径、
净空高度),可按其最小值和最大值填写数据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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