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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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

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
允价值确认和计量的原则与国际准则基本趋同 。
新准则的 主要内窖
“ 新准则 ”的颁布 使得 企 业 年 金 基 金 的核 算有 则 可依 ,不仅对企业年金基金 “ 新准则 ” 是依据 《 企业会计 准则——基本准 则》 定的 , 4 1 制 共 章 5 条, 中: 其
的资产 、 负债 、 入 、 收 费用和 净资产 的会计 处理均进行 了
2X 年 3 3 07 月 O日, 行权 日会计处理如下 :
股份支付在 授予 日则不能确认 ,而 应该在年 度末根
据估计 的未来 3 内企业职工 人数确认 可能支付 的 年
股票期权数量 , 计算应计 入本期生产成本或 费用 。 2X 0 6年 1 2月 3 1日,与该 企业签 订合 同的 10 0
“ 国际准 则 ” 要求 编制 净 资产表、净 资产 变动表和 附注 ,对财务报表 列报 的内 容作了规范 。 新准则 ” “ 要求 编制企业年金基 金的资产 负 债 表、 资产 变动表和附注 , 净 与“ 国际准 剿 lj j 雹 l
— 一

《 业会计准则第 1 号— —股份支付 》( 企 1 以下简称 “ 新准则 ” 主要 )
是规范股份支付 的确认 、 计量 和相 关信息的披露 “ 新准则 ” 次规定了 首
企业 以权益结算 的股份 支付和 以现 金结算 的股份 支付业 务,并 充分考 虑
到我 国现阶段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机制发展的实际情 况。“ 新准则 ” 采用 公
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予后立 即行权 的换取 职工服务 的以权 益结算 的股份 支付 , 二 授 应
当在授予 日按照权益工具 的公允价值计入 相关成本或 费用 ,相应增加 资

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财会[2006]3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财会[2006]3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正文:---------------------------------------------------------------------------------------------------------------------------------------------------- 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财会[2006]3号二○○六年二月十五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股份支付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取职工和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

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取服务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作为对价进行结算的交易。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取服务承担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交付现金或其他资产义务的交易。

本准则所指的权益工具是企业自身权益工具。

第三条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一)企业合并中发行权益工具取得其他企业净资产的交易,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

(二)以权益工具作为对价取得其他金融工具等交易,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第二章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第四条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应当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

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

第五条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应当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授予日,是指股份支付协议获得批准的日期。

第六条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股份支付:现金结算与权益结算之区别与会计处理探析

股份支付:现金结算与权益结算之区别与会计处理探析

股份支付:现金结算与权益结算之区别与会计处理探析《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准则规定,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取职工和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

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取服务以期权等作为对价进行结算的交易。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取服务承担以期权为基础计算确定的交付现金或其他资产义务的交易。

股份支付应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计量。

一、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一)授予日的处理授予后立即可行权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应当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应当在授予日以企业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股份支付”科目。

授予日后可立即行权的股份支付在实务中较为少见。

除了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无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或者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企业在授予日均不做会计处理。

(二)等待期内资产负债表日的处理职工完成约定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数量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确定成本费用和相应的资本公积,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不确认权益工具后续公允价值变动。

完成约定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当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股份支付”科目。

[例]A公司董事会2007年12月批准了一项股份支付协议。

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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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支付准则详解(10)

2)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 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 应当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所 有者权益 例8:2007年1月1日,东方公司与西南公司签订劳务合同约定在未来三年中 由西南公司为其提供修理服务,东方公司每年支付服务费100000股。东方公司 股份的公允价值为6元/股。 2007年1月1日授予日的账务处理为: 借:长期待摊费用 600 000 贷:资本公积 600 000 等待期的账务处理 2007、2008、2009年期末根据公允价值,账务处理为: 借:成本、费用等 200 000 贷:长期待摊费用 200 000 行权时账务处理 2009年期末行权时账务处理为: 借:资本公积 600 000 贷:股本 600 000
《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 企业年金基金》
2007年5月
目录



一、与股份支付有关的规定 二、新准则与前相关制度的比较 三、股份支付准则详解 1.适用范围、定义、分类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1)换取职工服务的股份支付 (2)换取其他方服务的股份支付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四、本准则对经济事项的影响 五、股份支付准则详解
股份支付准则详解(3)

1)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会计处理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 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授予日,是指股份支付协议获得批准的日期

例1:2007年4月1日,东方公司决定向其1000名职工每名授予100股, 当日股份公允价值为6元/股。股权授予日职工即可行权。 授予日2007年4月1日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的账务处理为: 借:成本、费用 600 000 贷:资本公积 600 000 行权时 借:资本公积 600 000 贷:股本 600 000

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

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

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
【最新版】
目录
1.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定义和目的
2.股份支付的分类
3.股份支付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披露
4.股份支付的应用示例
5.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作用和意义
正文
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的,旨在规范股份支付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

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取职工和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
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

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取服务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作为对价进行结算的交易。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取服务承担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交付现金或其他资产的责任的交易。

在确认和计量股份支付时,企业应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为计量基础。

在相关信息披露方面,企业应充分披露股份支付的种类、范围、方式、金额等信息,以便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了解企业的股份支付情况。

例如,企业授予职工期权、认股权证等衍生工具或其他权益工具,对职工进行激励或补偿,以换取职工提供的服务,实质上属于职工薪酬的组成部分。

这种情况下,企业应按照股份支付的规定,确认和计量职工薪酬,并在财务报表中披露相关信息。

总之,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对于规范企业的股份支付行
为,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公允性,保护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权益具有重要作用。

《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案例分析

《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案例分析

《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付》案例分析2019-10-20财政部的新准则对股份⽀付有了明确的规范,体现在新增《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付》⽂件上,新准则的内容和实际操作中的财税差异值得上市公司关注。

我国现⾏会计准则和制度均未对股份⽀付有明确的规范,只是对股权激励的范围在2005年11⽉中国证监会“关于就《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规范意见》(试⾏)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旧制度”)等⼀些相关规定中有零星分散的说明,⽽2006年财政部的新准则弥补了这⼀缺陷,新增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付》(以下简称“新准则”)。

1.计量属性不同旧制度:按实际成本计量。

新准则:以授予的权益⼯具或承担债务性⼯具的公允价值计量。

2.计量范围不同旧制度:企业以各种形式对⾼管⼈员实施的奖励。

新准则:企业为获取职⼯和其他⽅提供服务⽽授予权益⼯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

3.会计处理不同旧制度:只是对⾼管层激励⽅⾯做了⼀些粗略的规定。

新准则:股份⽀付分为权益结算⽀付、现⾦结算⽀付两种;核算过程包括了授予⽇、等待⽇、⾏权⽇的处理。

详见表1:财税差异1.从范围分析新准则明确规定,股份⽀付属于职⼯薪酬的内容,是企业为获得职⼯提供的服务⽽给予的报酬。

新《中华⼈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四条规定:⼯资薪⾦是指企业每⼀纳税年度⽀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的所有现⾦形式或者⾮现⾦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资、奖⾦、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资以及与员⼯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出。

即新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尚未明确规定权益结算和现⾦结算等股份⽀付作为职⼯薪酬的具体内容。

2.从确认时间分析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条规定,由于企业实际发⽣的与取得收⼊有关的、合理的⽀出,包括成本、费⽤、税⾦、损失和其他⽀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新准则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论权益结算或者现⾦结算股份⽀付,都依据权责发⽣制原则按公允价值计提了成本和费⽤,但这并未实际⽀付,不得在税前扣除,需作纳税调增处理,⽽实际⾏权时,则视同发放⼯资薪⾦,应据实扣除,作纳税调减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股份支付

企业会计准则——股份支付

现金股票增值权
11
六、股份支付的确认和计量1
相关内容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①按照授予职工和提供类似服务的其他方权 计 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无市场价格的采用
期权定价模型等估计; 量 ②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当
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 信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 标 工具数量; ③根据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和上述权 准 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算截至当期累计应确 认的成本费用金额,再减去前期累计已确认 金额,作为当期应确认的成本费用金额。 12
负债 支付 现金
当期 费用
77 000

77 000
160 000
调付减职70工08薪03元酬0“0”0应
153 000 112 00调0 减719055000元00
“应付职工薪酬”
73 500 0
100 00调0 减723500500元0
“应付职工薪酬”
87 500 14 000
总额
299 500 299 500
20
股权支付类型分析:附非市场业绩条件的权益结算股份支付
费用和资本公积计算过程如下表:
单位:元
年份
计算
当期费用 累计费用
20×2 20×3 20×4
(100-8-8)×100 ×24 ×1/2
(100-8-10-12) ×100 ×24 ×2/3 -100 800
(100-8-10-8) ×100 ×24 - 112 000
24
股权支付类型分析: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权益结算的股 份支付会计处理大体相同, 不同点主要体现 在以下三个方面: 1. 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 以当期 对可行权的最佳估计数量为基础, 同时按照 当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算累计应计入 成本、费用与应付职工薪酬的金额再减去 前期已经确认的金额。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12 股份支付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12 股份支付

第十二章 股份支付第一节 股份支付概述企业向其雇员支付期权作为薪酬或奖励措施的行为,是目前具有代表性的股份支付交易,我国部分企业目前实施的职工期权激励计划即属于这一范畴。

2005年12月31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2006年9月30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财政部发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

这些法规的出台,为企业实施股权激励创造了条件。

《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以下简称“股份支付准则”)规范了企业按规定实施的职工期权激励计划的会计处理和相关信息披露要求。

股份支付,是“以股份为基础的支付”的简称,是指企业为获取职工和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

股份支付准则所指的权益工具是指企业自身权益工具,包括企业本身、企业的母公司或同集团其他会计主体的权益工具。

股份支付具有以下特征:一是股份支付是企业与职工或其他方之间发生的交易。

以股份为基础的支付可能发生在企业与股东之间、合并交易中的合并方与被合并方之间或者企业与其职工之间,其中,只有发生在企业与其职工或向企业提供服务的其他方之间的交易,才可能符合股份支付准则对股份支付的定义。

二是股份支付是以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服务为目的的交易。

企业在股份支付交易中意在获取其职工或其他方提供的服务(费用)或取得这些服务的权利(资产)经营以达到业绩条件,不是转手获利等。

三是股份支付交易的对价或其定价与企业自身权益工具未来的价值密切相关。

股份支付交易与企业与其职工间其他类型交易的最大不同,是交易对价或其定价与企业自身权益工具未来的价值密切相关。

在股份支付中,企业要么向职工支付其自身权益工具,要么向职工支付一笔现金,而其金额高低取决于结算时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

以薪酬性股票期权为例,典型的股份支付通常涉及四个主要环节:授予、可行权、行权和出售。

四个环节可参见图12—1。

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

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

Accounting Standard for Business Enterprises No. 11 - Share-based Payments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Chapter I General Provisions第一章总则Article 1 These Standards are formulat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Accounting Standards for Enterprises - Basic Standards for the purpose of regulating the recognition, and measurement of share-based payments, and the disclosure of relevant information. .第一条为了规范股份支付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Article 2 The term "share-based payment" refers to a transaction in which an enterprise grants equity instruments or undertakes equity-instrument-based liabilities in return for services from employee or other parties.The share-based payments shall consist of equity-settled share-based payments and cash-settled share-based payments.The term "equity-settled share-based payment" refers to a transaction in which an enterprise grants shares or other equity instruments as a consideration in return for services.The term "cash-settled share-based payment" refers to a transaction of payment of cash or any other asset obligation calculated and determined on the basis of shares or other equity instruments undertaken by the enterprise in return for services.The term "equity instrument" as mentioned in these Standards? refers to the equity instruments of the enterprise's own.第二条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取职工和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

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

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

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以下简称“准则 11 号”)是指企业在向员工、管理层或供应商支付报酬时使用股份或股份工具的会计处理规定。

准则 11 号的颁布对企业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产生了重要影响,我们有必要深入了解这一准则的背景、要点和影响,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公司财务报表的真实情况和企业经营状况。

一、准则 11 号的背景和概述准则 11 号的制定主要是为了规范企业使用股份或股份工具支付报酬的会计处理,以确保企业财务报表的准确和透明。

随着股份支付成为越来越多企业薪酬管理的一种方式,准则 11 号的颁布填补了以往相关准则的空白,为企业和投资者提供了更清晰的会计准则。

二、准则 11 号的重要要点1. 股份支付的确认和计量根据准则 11 号,企业在向员工、管理层或供应商支付报酬时采用股份或股份工具的情况下,必须确认和计量这部分报酬的公允价值,并将其纳入财务报表中。

这就要求企业对股份支付的公允价值进行有效估计和计量,以确保报表真实和公正。

2. 股份支付的披露要求准则 11 号要求企业在财务报表中充分披露股份支付的相关信息,包括支付方式、受益人、计量依据、公允价值变动等内容。

这些披露要求为投资者和利益相关方提供了更多关于企业薪酬管理的信息,增强了财务报表的透明度。

三、准则 11 号的影响和意义准则 11 号的颁布对企业和投资者都产生了重要影响。

对于企业而言,准则 11 号的实施提高了企业薪酬管理的透明度和规范化程度,有效防范了股份支付可能带来的滥用和风险,同时也增强了员工、管理层和供应商对企业的归属感和激励效果。

对于投资者而言,准则 11 号的实施提供了更多有关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的信息,增强了投资者对企业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准确评估。

个人观点和理解:准则 11 号的颁布标志着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不断健全和完善,为企业薪酬管理和财务报表编制提供了更明确的规范和指引。

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

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
股份支付
知识框架
股份支付定义及特征
股份支付概述

股份支认和计量原则
份 支 股份支付的确认和计量 付
可行权条件的种类、处理和修改 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认 股份支付的处理
股份支付举例
一、股份支付的定义
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取职工和其他方提供服务而 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 易。
通过对我国上市公司的统计,绝大多数实施股权激励 方案的公司采用的是股票期权方式。
股份支付的四个主要环节
(1)授予:授予日是指 股份支付协议获得批准的日 期。获得批准是指企业与职工或其他方就股份支付的 协议条款和条件已达成一致,该协议获得股东大会或 类似机构的批准。 (2)可行权; 指可行权条件得到满足,职工或其 他方,具有从企业取得权益工具或现金权利的日期。 要注意的是这里的可行权日只是获得权益性工具或者 现金的权利,而不是实际的权益工具或现金! 在实际 操作中,有的股份支付协议是一次性可行权,有的则 是分批可行权。只有已经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才是
思考:目前实行股权激励措施的上市公司对其会计处 理均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中 相关规定,股权激励是不是就是股份支付呢?他们 之间有着怎样的联系呢?
股权激励是一种通过获得公司股权的形式给予企业员 工(主要是管理层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一定的经济权利 ,使他们能够以股东的身份参与企业决策、分享利润、承 担风险,从而勤勉尽责地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服务的一种激 励方法。
根据定义,股份支付具有以下三个特征: (一)股份支付是企业与其职工或其他方之间发生的交 易。以股份为基础的支付可能发生在企业与股东之间、合 并交易中合并方与被合并方之间或企业与其职工之间。只 有企业与其职工或向企业提供服务的其他方之间的交易才 能称之为股份支付。 (二)股份支付是以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服务为目的的交 易。企业在股份支付交易中意在获取其职工或其他方提供

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

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

企业会计准则第11 号股份支付股份支付是企业为了获取员工的服务或解除某些义务而向员工支付股份的一种激励机制。

在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对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进行了详细规定。

一、股份支付的定义和分类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以其普通股股票或其他类似权益作为支付手段,向员工、供应商、客户或其他方提供激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股份支付分为两类: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1.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企业以自身发行的股票或其他权益工具作为支付手段的股份支付。

2.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企业以现金或其他货币性资产结算的股份支付。

二、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方法1.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企业应当在授予日按照股票的公允价值计量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并确认为费用。

后续期间,根据股票的公允价值变动,调整已确认的费用。

2.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企业应当在结算日按照约定金额计量应付金额,并确认为费用。

同时,将现金支付给员工的股份支付与应付金额的差额确认为负债。

三、股份支付的披露要求企业应当对股份支付进行充分披露,包括:1.股份支付的计划、协议和政策;2.股份支付的类型、数量和金额;3.股份支付的公允价值计算方法;4.股份支付的结算方式和期限;5.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方法;6.股份支付的或有负债情况等。

四、实施股份支付的注意事项1.企业应建立健全股份支付制度,明确股份支付的授予条件、授予方式和结算方式等;2.企业应合理估算股份支付的公允价值,以确保会计处理的准确性;3.企业应按照会计准则和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地进行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和披露;4.企业应关注股份支付政策的变化,及时调整相关策略。

总之,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对股份支付的定义、分类、会计处理方法和披露要求进行了明确规定。

企业在实施股份支付时,应遵循准则要求,确保会计处理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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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案例分析

《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案例分析
企业每



公 司 预 计 三 年 中销 售 人 员 的 离 开 比
1 O% 10 %
, ,
企 按 照《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18




例将达 到
40
x
即实际行权 人 数 估 计为
=
的 得 税可 抵

纳税 年 度 支付 给在 本企 业 任 职
(1
)
56
(人
)

扣 暂行性 差 异
的 负债 的交 易 。
■■_ ■■一
■■一
3 .会 计 处 理 不 同 旧制度 :只是 对 高 管层激 励 方 面做 了一 些粗
彝 参立可 l 中为见股支外一都做计理 每 除即行实 较少)份付。 不会处。 权务 的 般
略 的规 定 。 新 准 则 :股 份 支付 分为 权 益结 算 支付 、现 金
简称 “ 新准 则 ” 。 )
2.计 量 范 围 不 同 旧制 度 :企 业 以各 种 形 式对 高管 人 员实 施 的
奖励 。
股份 支付 ( 以下
新 准则 :企 业 为获 取职 工和 其他 方 提供 服 务
而授 予 权 益工 具 或者 承 担 以权 益 工具 为 基础 确 定
45 00


权 益结算
奖金

津贴

补贴

年终加薪
加班工
达到
15
即实 际 行权 人 数 估 计 为
54

40
×
的 股 份 支付


(1 8 0 0 0
×
25 %
)

《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应用指南一、股份支付的含义本准则第二条规定,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取职工和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

企业授予职工期权、认股权证等衍生工具或其他权益工具,对职工进行激励或补偿,以换取职工提供的服务,实质上属于职工薪酬的组成部分,但由于股份支付是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为计量基础,因此由本准则进行规范。

二、股份支付的处理股份支付的确认和计量,应当以真实、完整、有效的股份支付协议为基础。

(一)授予日除了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外,无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或者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企业在授予日都不进行会计处理。

授予日是指股份支付协议获得批准的日期。

其中“获得批准”,是指企业与职工或其他方就股份支付的协议条款和条件已达成一致,该协议获得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的批准。

(二)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股份支付在授予后通常不可立即行权,一般需要在职工或其他方履行一定期限的服务或在企业达到一定业绩条件之后才可行权。

业绩条件分为市场条件和非市场条件。

市场条件是指行权价格、可行权条件以及行权可能性与权益工具的市场价格相关的业绩条件,如股份支付协议中关于股价至少上升至何种水平才可行权的规定。

非市场条件是指除市场条件之外的其他业绩条件,如股份支付协议中关于达到最低盈利目标或销售目标才可行权的规定。

等待期长度确定后,业绩条件为非市场条件的,如果后续信息表明需要调整等待期长度,应对前期确定的等待期长度进行修改;业绩条件为市场条件的,不应因此改变等待期长度。

对于可行权条件为业绩条件的股份支付,在确定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时,应考虑市场条件的影响,只要职工满足了其他所有非市场条件,企业就应当确认已取得的服务。

1.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将取得的职工提供的服务计入成本费用,计入成本费用的金额应当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

对于权益结算的涉及职工的股份支付,应当按照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成本费用和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不确认其后续公允价值变动;对于现金结算的涉及职工的股份支付,应当按照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确定成本费用和应付职工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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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股份支付的3个关键点
三 个 关 键 点
行权条件 支付基础: 支付基础:以股份为基础 结算方式 权益结算 现金结算 服务期限 业绩标准 规定期限内的业绩标准
4. 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的确定
股份支付交易中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应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 1. 对于授予的股份期权等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应当按照 其市场价格计量; 2. 没有市场价格的,应当参照具有相同交易条款的期权的 市场价格; 3. 以上两者均无法获取的,应采用期权定价模型估计,选 用的期权定价模型至少应当考虑以下因素: (1)期权的行权价格; (2)期权的有效期; (3)标的股份的现行价格; (4)股价预计波动率; (5)股份的预计股利; (6)期权有效期内的无风险利率。
股份支付交易会计处理核心
等待期的有关规定:
1. 处理原则 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将取得 职工或其他方提供的服务计入成本费用, 同时确认所有者权益或负债。 计入资产成本或费用,适用存货、固定资 产、无形资产等相关会计准则。
等待期的有关规定(续):
2. 对职工股份支付的价值确定 (1)权益结算股份支付,应按授予日权益 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不确认其后续公允 价值变动。 (2)现金结算股份支付,应按资产负债表 日当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确 认成本费用和相应的应付职工薪酬,每期 权益工具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B公司估计,该股票增值权在负债结算之前 每一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的公允价值 和可行权后的每份股票增值权现金支出额如 下:
第一年有20 名管理人员离开A 公司,B 公司 估计三年中还将有15 名管理人员离开;第二 年又有10 名管理人员离开公司,公司估计还 将有10 名管理人员离开;第三年又有15 名管 理人员离开。第三年末,假定有70 人行使股 份增值权取得了现金。
三、新准则重点与难点讲解
1. 股份支付概念
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取职工和其他方提供服务 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 负债的交易。
2. 股份支付的类型
类型:按照最终结算工具分类: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是指企业为获取服务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作 为对价进行结算的交易。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是指企业为获取服务承担以股份或其他权益 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交付现金或其他资产 义务的交易。
计量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2)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 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后续计量说明
① 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 企业应当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 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性工具数量。 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应当与实 际可行权数量一致。 ② 计入成本费用的股份支付金额的计算:根据预计可行权 的权益工具数量和上述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算截至 当期累计应确认的成本费用金额,再减去前期累计已确 认金额,作为当期应确认的成本费用金额。
(1) 费用和应付职工薪酬计算过程见下表:
其中:(3)=(2)-上期(1)+(2)
(2)会计处理: ①20×2 年1 月1 日 授予日不做处理。 ②20×2 年12 月31 日 20 2 12 31
(1)会计确认、计量
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 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
① 初始确认计量 ② 后续计量
会计 确认 计量 要点
确认
在等待期内的每个 资产负债表日,将 当期取得的服务计 入相关成本或费用 和资本公积。 以对可行权权益工 具数量的最佳估计 为基础,按照权益 工具授予日的公允 价值计量。 在资产负债表日,后续 信息表明可行权权益工 具的数量与以前估计不 同的,应当进行调整, 并在可行权日调整至实 际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 量。
准则 规范 的范 围
支付 方法 价值 确定
权益结算采用授权日的公允价值计量, 原无相关规定。 现金支付采用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 量。
(三)新旧会计准则主要差异(续)
新会计准则规定 立即行权的,根据授予的可行权数量, 非立即行权的,根据估计的行权数量, 计入成本或费用,同时增加资本公积。 权益结 在行权日按股份面值总额增加股本,按 算支付 实际行权金额与总面值的差额增加资本 的处理 公积。 企业应当充分披露本期内授予的权益性 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现金结 算支付 的处理 立即行权的,按承担债务的公允价值计 入成本或费用,同时增加负债;非立即 行权的,根据估计行权情况,按照承担 债务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 入成本或费用,同时增加负债。 原无相关规定 准则发布前实务 或现行准则规定 原无相关规定
(3)举例: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 表日的处理
① 授予日通常不做会计处理 除了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外,无论权益 结算的股份支付或者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企业在授予日均不做会计处理。 授予日后立即可行权的情况在实务中较为 少见。
② 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的处理
【例1】附服务年限条件的权益结算股份支付: 20×1 年12 月,A 公司董事会批准了一项股 份支付协议。协议规定,20×2 年1 月1 日, 公司向其200 名管理人员每人授予100 份股票 期权,这些管理人员必须从20×2 年1 月1 日 起在公司连续服务3年,服务期满时才能够以每 股4 元购买100 股A 公司股票。公司估计该期 权在授予日(20×2 年1 月1 日)的公允价值 为¥15。
(一)股份支付经济业务现状 和相关法规政策(续)
2005年10月国发[2005]34 号国务院转发中 国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的通知》 中明确指出,上市公司要探索并规范激励机制, 通过股权激励等多种方式,充分调动上市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的积极性。
(一)股份支付经济业务现状 和相关法规政策(续)
借:管理费用 80 00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80 000
③20×3 年12 月31 日
借:管理费用 90 00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90 000
④20×4 年12 月31 日
借:管理费用 62 50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62 500
【例2】附服务年限条件的现金结算股份支付: 20×2 年1 月1日,B公司董事会批准了一项股 份支付协议。协议规定,20×2 年1 月1 日, 公司为其200 名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每人授予 100 份现金股票增值权,这些管理人员必须在 该公司连续服务3 年,即可自20×4 年12 月 3 20 4 12 31 日起根据股价的增长幅度可以行权获得现金。 该股票增值权应在2006 年12 月31 日之前行 使完毕。
说明:
授予日:股份支付协议获得批准的日期。 “获得批准”是指企业与职工(或其他方) 双方就股份支付交易的协议条款和条件已 达成一致,该协议获得股东大会或类似机 构批准。 除了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外,无论权益 结算的股份支付还是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企业在授予日均不做会计处理。
举例:授予后立即可行权
等待期:从授予日至可行权日之间的期间。
股份支付在授予后通常不能立即行权,而是必须履行一定服 务年限或达到一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 业绩条件分为
市场条件:如目标股价 非市场条件:如产品销售增长率
市场条件是指行权价格、可行权状况以及 可行使性与权益工具的市场价格相关的业 绩条件,如股份支付协议中关于股价至少 上升至何种水平才可行权的规定。 非市场条件是指除市场条件之外的 其他业绩条件,如股份支付协议中 关于达到最低盈利目标或销售目标 后才可行权的规定。
2005年11月中国证监会“关于就《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规范意见》(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的通 知”对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进行明确的规范。
(二)股权激励的会计准则
我国《证券法》、《公司法》和《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企业可以 通过股票期权等权益工具对职工实行激励的办 法,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上市公司,允许建 立股权激励机制。 本准则以上述法律规定为依据,规范了此类激 励办法的确认、计量和列报。
第一年有20 名管理人员离开A 公司,A 公司 估计三年中离开的管理人员比例将达到20%; 第二年又有10 名管理人员离开公司,公司将 估计的管理人员离开比例修正为15%;第三年 又有15 名管理人员离开。
(1)费用和资本公积计算过程见下表:
(2)会计处理: ①20×2 年1 月1 日 授予日不做处理。 ②20×2 年12 月31 日
四、新准则运用举例
(一)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有3种类型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 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 可行权;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其他方服务。
1.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
确认 作为相关的成本费用确认,同时增加所有者权益
会计确 认与计 量要点
计量 股份的公允价值(以股份的市场价格为基础,根 据股份授予条款进行调整)
(一)股份支付经济业务现状 和相关法规政策(续)
2005年8月证监会和国资委、财政部等五部委 联合推出了《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 导意见》指出,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上市公司 可以实施管理层股权激励,上市公司管理层股 权激励的具体实施和考核办法,以及配套的监 督制度由证券监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授予日(10 000股,每股9元):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制造费用等 贷:资本公积 行权日: 借:资本公积 10 000 贷:股本(实收资本) 90 000 90 000
10 000
行权日:是指职工和其他方行使权利、获取现金或 权益工具的日期。
2. 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 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
(二)股权激励的会计准则(续)
企业授予职工股票期权、认股权证等衍生工具 或其他权益工具以换取职工提供的服务,从而 实现对职工的激励或补偿,实质上属于职工薪 酬的组成部分。由于股份支付是以权益工具的 公允价值为计量基础,《企业会计准则第9 号——职工薪酬》规定,以股份为基础的薪酬 适用本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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