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1号》解读
准则讲解第11号──股份支付
准则讲解第11号──股份支付第一节股份支付概述企业向其雇员支付期权作为薪酬或奖励措施的行为,是目前具有代表性的股份支付交易,我国部分企业目前实施的职工期权激励计划即属于这一范畴。
《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以下简称股份支付准则)规范了企业按规定实施的职工期权激励计划的会计处理和相关信息的披露要求。
一、股份支付----指企业为获取职工和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
股份支付准则所指的权益工具----指企业自身权益工具,包括企业本身、企业的母公司或同集团其他会计主体的权益工具。
二、股份支付具有以下特征1.股份支付----企业与职工或其他方之间发生的交易只有发生在企业与其职工或向企业提供服务的其他方之间的交易,才可能符合股份支付准则对股份支付的定义。
2.股份支付—--以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服务为目的的交易企业获取这些服务或权利的目的在于激励企业职工更好地从事生产经营以达到业绩条件而不是转手获利等。
3.股份支付交易的对价或其定价与企业自身权益工具未来的价值密切相关在股份支付中,企业要么向职工支付其自身权益工具,要么向职工支付一笔现金,而其金额高低取决于行权时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
三、股份支付通常涉及四个主要环节以薪酬性股票期权为例,典型的股份支付通常涉及四个主要环节:授予(grant)、可行权(vest)、行权(exercise)和出售(sale)。
四个环节可参见图12—1。
1.授予日----指股份支付协议获得批准的日期“获得批准”----指企业与职工或其他方就股份支付的协议条款和条件已达成一致,该协议获得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的批准。
“达成一致”----指双方在对该计划或协议内容充分形成一致理解的基础上,均接受其条款和条件。
2.可行权日----指可行权条件得到满足、职工或其他方具有从企业取得权益工具或现金权利的日期。
只有达到可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才是职工真正拥有的“财产”,才能去择机行权。
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
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股份支付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取职工和其他方提供服务或商品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
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是指企业因获取服务或商品、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作为对价进行结算的交易。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是指企业因获取服务或商品、承担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交付现金或其他资产义务的交易。
第三条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一)企业合并中发行权益工具取得其他企业净资产的交易,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
(二)通过股份支付换入金融工具等交易,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第二章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第四条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或其他方提供类似服务的,应当以授予职工和其他方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
第五条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或其他方类似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应当在授予日按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授予日,是指股份支付协议获得批准的日期。
第六条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或其他方类似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在资产负债表日,后续信息表明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与以前估计不同的,应当进行调整;在可行权日,调整至实际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
等待期,是指可行权条件得到满足的期间。
对于可行权条件为规定服务期间的股份支付,等待期为授予日至可行权日的期间;对于可行权条件为规定业绩的股份支付,应当在授予日根据最可能的业绩结果预计等待期的长度。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1号-关于以使用无形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摊销方法(财会[2017]18号)
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1号——关于以使用无形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摊销方法》的通知财会[2017]18号颁布时间:2017-06-12 发文单位:财政部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有关中央管理企业:为了深入贯彻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同时,实现企业会计准则持续趋同和等效,我部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1号——关于以使用无形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摊销方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1号——关于以使用无形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摊销方法财政部2017年6月12日附件: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1号——关于以使用无形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摊销方法一、涉及的主要准则该问题主要涉及《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财会〔2006〕3号,以下简称第6号准则)。
二、涉及的主要问题第6号准则第十七条规定,企业选择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应当反映与该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
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应当采用直线法摊销。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能否以包括使用无形资产在内的经济活动产生的收入为基础进行摊销?三、会计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企业在按照第6号准则的上述规定选择无形资产摊销方法时,应根据与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消耗方式做出决定。
由于收入可能受到投入、生产过程和销售等因素的影响,这些因素与无形资产有关经济利益的预期消耗方式无关,因此,企业通常不应以包括使用无形资产在内的经济活动所产生的收入为基础进行摊销,但是,下列极其有限的情况除外:1.企业根据合同约定确定无形资产固有的根本性限制条款(如无形资产的使用时间、使用无形资产生产产品的数量或因使用无形资产而应取得固定的收入总额)的,当该条款为因使用无形资产而应取得的固定的收入总额时,取得的收入可以成为摊销的合理基础,如企业获得勘探开采黄金的特许权,且合同明确规定该特许权在销售黄金的收入总额达到某固定的金额时失效。
企业会计准则11号
企业会计准则11号
企业会计准则11号(以下简称“准则11号”)是指中国企业会
计准则第11号——金融工具会计确认和计量。
该准则规定了
企业在会计核算中对金融工具进行确认和计量的方法和原则。
准则11号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金融工具的分类和确认:根据工具的性质和企业的意图,将金融工具分为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并确定其确认的条件和方式。
2. 金融工具的计量:根据工具的性质和特点,采用不同的计量方法,如公允价值计量、成本或摊余成本计量等。
3. 关联交易的处理:对于涉及到关联企业之间的金融工具交易,准则11号规定了相关交易的处理原则和方法。
4. 金融担保和承诺的会计处理:对于金融担保和承诺,准则
11号明确了其确认和计量的条件和方法。
5. 转移金融资产:对于企业将金融资产转移给其他单位但保留了部分或全部与该金融资产相关联的风险和回报的情况,准则11号规定了相应的会计处理方法。
准则11号的发布旨在加强对金融工具会计确认和计量的规范,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和透明度,对于企业和投资者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1号—关于以使用无形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摊销方法
本文极具参考价值,如若有用可以打赏购买全文!本WORD版下载后可直接修改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1号——关于以使用无形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摊销方法 (【2017至2018最新会计实务】
一、涉及的主要准则
该问题主要涉及《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财会〔2006〕3号,以下简称第6号准则)。
二、涉及的主要问题
第6号准则第十七条规定,企业选择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应当反映与该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
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应当采用直线法摊销。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能否以包括使用无形资产在内的经济活动产生的收入为基础进行摊销?
三、会计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
企业在按照第6号准则的上述规定选择无形资产摊销方法时,应根据与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消耗方式做出决定。
由于收入可能受到投入、生产过程和销售等因素的影响,这些因素与无形资产有关经济利益的预期消耗方式无关,因此,企业通常不应以包括使用无形资产在内的经济活动所产生的收入为基础进行摊销,但是,下列极其有限的情况除外:
1.企业根据合同约定确定无形资产固有的根本性限制条款(如无形资产的使用时间、使用无形资产生产产品的数量或因使用无形资产而应取得固定的收入总额)的,当该条款为因使用无形资产而应取得的固定的收入总额时,取得的收入可以成为摊销的合理基础,如企业获得勘探开采黄金的特许权,且合同明确规定该特许权在销售黄金的收入总额达到某固定的金额时失效。
2.有确凿的证据表明收入的金额和无形资产经济利益的消耗是高度相关的。
企业采用车流量法对高速公路经营权进行摊销的,不属于以包括使用无形资产在内的经济活动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摊销方法。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1号——关于以使用无形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摊销方法》
附件: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1号——关于以使用无形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摊销方法一、涉及的主要准则该问题主要涉及《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 (财会〔2006〕3号,以下简称第6号准则)。
二、涉及的主要问题第6号准则第十七条规定,企业选择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应当反映与该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
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应当采用直线法摊销。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能否以包括使用无形资产在内的经济活动产生的收入为基础进行摊销?三、会计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企业在按照第6号准则的上述规定选择无形资产摊销方法时,应根据与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消耗方式做出决定。
由于收入可能受到投入、生产过程和销售等因素的影响,这些因素与无形资产有关经济利益的预期消耗方式无关,因此,企业通常不应以包括使用无形资产在内的经济活动所产生的收入为基础进行摊销,但是,下列极其有限的情况除外:1.企业根据合同约定确定无形资产固有的根本性限制条款(如无形资产的使用时间、使用无形资产生产产品的数量或因使用无形资产而应取得固定的收入总额)的,当该条款为因使用无形资产而应取得的固定的收入总额时,取得的收入可以成为摊销的合理基础,如企业获得勘探开采黄金的特许权,且合同明确规定该特许权在销售黄金的收入总额达到某固定的金额时失效。
2.有确凿的证据表明收入的金额和无形资产经济利益的消耗是高度相关的。
企业采用车流量法对高速公路经营权进行摊销的,不属于以包括使用无形资产在内的经济活动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摊销方法。
四、生效日期和新旧衔接本解释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不要求追溯调整。
本解释施行前已确认的无形资产未按本解释进行会计处理的,不调整以前各期摊销金额,也不计算累积影响数,自施行之日起在未来期间根据重新评估后的摊销方法计提摊销。
《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应用指南一、股份支付的含义本准则第二条规定,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取职工和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
企业授予职工期权、认股权证等衍生工具或其他权益工具,对职工进行激励或补偿,以换取职工提供的服务,实质上属于职工薪酬的组成部分,但由于股份支付是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为计量基础,因此由本准则进行规范。
二、股份支付的处理股份支付的确认和计量,应当以真实、完整、有效的股份支付协议为基础。
(一)授予日除了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外,无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或者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企业在授予日都不进行会计处理。
授予日是指股份支付协议获得批准的日期。
其中“获得批准”,是指企业与职工或其他方就股份支付的协议条款和条件已达成一致,该协议获得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的批准。
(二)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股份支付在授予后通常不可立即行权,一般需要在职工或其他方履行一定期限的服务或在企业达到一定业绩条件之后才可行权。
业绩条件分为市场条件和非市场条件。
市场条件是指行权价格、可行权条件以及行权可能性与权益工具的市场价格相关的业绩条件,如股份支付协议中关于股价至少上升至何种水平才可行权的规定。
非市场条件是指除市场条件之外的其他业绩条件,如股份支付协议中关于达到最低盈利目标或销售目标才可行权的规定。
等待期长度确定后,业绩条件为非市场条件的,如果后续信息表明需要调整等待期长度,应对前期确定的等待期长度进行修改;业绩条件为市场条件的,不应因此改变等待期长度。
对于可行权条件为业绩条件的股份支付,在确定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时,应考虑市场条件的影响,只要职工满足了其他所有非市场条件,企业就应当确认已取得的服务。
1.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将取得的职工提供的服务计入成本费用,计入成本费用的金额应当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
对于权益结算的涉及职工的股份支付,应当按照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成本费用和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不确认其后续公允价值变动;对于现金结算的涉及职工的股份支付,应当按照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确定成本费用和应付职工薪酬。
《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解释
《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解释为了便于本准则的应用和操作,现就以下问题作出解释:(1)股份支付的基本情况;(2)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的处理;(3)回购股票进行职工期权激励。
一、股份支付的基本情况本准则第二条规定,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取职工和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
我国《证券法》、《公司法》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企业可以通过股票期权等权益工具对职工实行激励的办法,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上市公司,允许建立股权激励机制。
本准则以上述法律规定为依据,规范了此类激励办法的确认、计量和列报。
企业授予职工股票期权、认股权证等衍生工具或其他权益工具以换取职工提供的服务,从而实现对职工的激励或补偿,实质上属于职工薪酬的组成部分。
由于股份支付是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为计量基础,《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规定,以股份为基础的薪酬适用本准则。
二、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的处理股份支付的确认和计量,应当以完整、有效的股份支付协议为基础。
(一)授予日通常不做会计处理除了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外,无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或者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企业在授予日均不做会计处理。
本准则第五条、第十一条规定了对授予日后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的处理,授予日后立即可行权的情况在实务中较为少见。
授予日是股份支付协议获得批准的日期。
其中“获得批准”,是指企业与职工(或其他方)双方就股份支付交易的协议条款和条件已达成一致,该协议获得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的批准。
(二)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的处理股份支付在授予后通常不能立即行权,而是必须履行一定服务年限或达到一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
业绩条件分为市场条件和非市场条件。
市场条件是指行权价格、可行权状况以及可行使性与权益工具的市场价格相关的业绩条件,如股份支付协议中关于股价至少上升至何种水平才可行权的规定。
非市场条件是指除市场条件之外的其他业绩条件,如股份支付协议中关于达到最低盈利目标或销售目标后才可行权的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
企业会计准则第11 号股份支付
摘要:
和
正文:
企业会计准则第11 号股份支付详细规定了企业如何处理股份支付的会计问题。
股份支付是企业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的服务而授予的权益工具或承担的负债交易。
它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是这个准则的核心内容。
企业需要按照一定的原则确认股份支付,包括确定股份支付的金额、时间和对象等。
同时,企业还需要按照规定的会计方法计量股份支付,确保计量结果准确、真实。
最后,企业需要充分披露股份支付的相关信息,以便用户了解企业的真实财务状况。
股份支付的举例和应用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这个准则。
例如,企业可以通过授予职工期权、认股权证等衍生工具来激励职工,提高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企业也可以通过承担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交付现金或其他资产的方式,来获取服务。
最后,股份支付对企业的影响也需要我们关注。
股份支付会对企业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同时也会影响公司的经营决策。
企业会计准则11号
企业会计准则11号
(原创实用版)
目录
1.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的定义和目的
2.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的主要内容
3.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的应用范围和意义
正文
一、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的定义和目的
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简称“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取职工和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
的交易。
这一准则主要目的是规范企业的股份支付行为,确保企业准确计算相关成本和费用,如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二、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的主要内容
1.股份支付的定义:股份支付包括企业授予职工或其他方的股票、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等权益工具,以及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
2.股份支付的确认和计量:企业在进行股份支付时,应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确认相关成本和费用,并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和可行权条件进行计量。
3.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企业应将股份支付的相关成本和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同时增加资本公积或负债。
4.股份支付的披露:企业应披露股份支付的相关信息,包括股份支付的种类、数量、公允价值、成本和费用等。
三、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的应用范围和意义
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主要适用于企业进行股份支付的相关会计处
理。
这一准则对于规范企业的股份支付行为,确保企业准确计算相关成本和费用,如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重要意义。
企业会计准则11号股份支付
第二十讲: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一、定义: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取职工和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
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取服务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作为对价进行结算的交易。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取服务承担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交付现金或其他资产义务的交易。
二、股份支付四个环节1、授予日:是指股份支付协议获得批准的日期。
2、可行权日:是指可行权条件得到满足、职工或其他方具有从企业取得权益工具或现金权利的日期。
3、行权日:是指职工和其他方行使权利、获得现金或权益工具的日期。
4、出售日:是指股票的持有人将行使期权所取得的期权股票出售的日期。
三、相关会计处理: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例题、A公司为上市公司。
A公司董事会批准两位一项股份支付协议。
协议规定,2007年1月1日,公司向其200名管理人员每人授予100份股份期权,这些人员从2007年1月1日起必须在该公司连续服务3年,服务期满时才能以每股4元购买100股A公司股票。
公司估计该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每股15万元。
第一年有20名管理人员离开A公司,A公司估计三年中离开的管理人员比例将达到20%;第二年又有10名管理人员离开公司,公司将管理人员离开比例修正为15%;第三年又有15名管理人员离开。
要求:(1)计算A公司资产负债表日应计入费用和资本公积的金额。
(2)编制A公司自2007年至2009年各年的会计分录。
(3)假定155名职工全部在2010年12月31日行权,A公司股份的面值为每股1元,编制职工行权时的会计分录。
费用和资本公积计算表2007年分录 2008年分录 2009年分录略 2010年分录1月1授予日不做会计处理借:管理费用 90 000 借:银行存款 100*155*4=62 00012月31日: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90 000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232 500借:管理费用 80 000 贷:股本 15 50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80 000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279 000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例题、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有关股份支付的资料如下:(1)2006年11月,甲公司董事会批准了一项股份支付协议。
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
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以下简称“准则 11 号”)是指企业在向员工、管理层或供应商支付报酬时使用股份或股份工具的会计处理规定。
准则 11 号的颁布对企业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产生了重要影响,我们有必要深入了解这一准则的背景、要点和影响,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公司财务报表的真实情况和企业经营状况。
一、准则 11 号的背景和概述准则 11 号的制定主要是为了规范企业使用股份或股份工具支付报酬的会计处理,以确保企业财务报表的准确和透明。
随着股份支付成为越来越多企业薪酬管理的一种方式,准则 11 号的颁布填补了以往相关准则的空白,为企业和投资者提供了更清晰的会计准则。
二、准则 11 号的重要要点1. 股份支付的确认和计量根据准则 11 号,企业在向员工、管理层或供应商支付报酬时采用股份或股份工具的情况下,必须确认和计量这部分报酬的公允价值,并将其纳入财务报表中。
这就要求企业对股份支付的公允价值进行有效估计和计量,以确保报表真实和公正。
2. 股份支付的披露要求准则 11 号要求企业在财务报表中充分披露股份支付的相关信息,包括支付方式、受益人、计量依据、公允价值变动等内容。
这些披露要求为投资者和利益相关方提供了更多关于企业薪酬管理的信息,增强了财务报表的透明度。
三、准则 11 号的影响和意义准则 11 号的颁布对企业和投资者都产生了重要影响。
对于企业而言,准则 11 号的实施提高了企业薪酬管理的透明度和规范化程度,有效防范了股份支付可能带来的滥用和风险,同时也增强了员工、管理层和供应商对企业的归属感和激励效果。
对于投资者而言,准则 11 号的实施提供了更多有关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的信息,增强了投资者对企业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准确评估。
个人观点和理解:准则 11 号的颁布标志着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不断健全和完善,为企业薪酬管理和财务报表编制提供了更明确的规范和指引。
【税会实务】《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释义
【税会实务】《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释义
我们只分享有价值的知识点,本文由梁老师精心收编,大家可以下载下来好好看看!
【税会实务】《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释义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体系,此次颁布的新企业会计准则包含1项基本会计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
其中新会计准则将于2007年1月1日起首先在上市公司中执行。
《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以下简称:新准则)是新增的一项会计准则‚其目的是为了规范股份支付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
一、新准则的规定
根据新准则第二条的规定: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取职工和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
并且,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两种支付方式。
同进新准则规定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1)企业合并中发行权益工具取得其他企业净资产的交易,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2)以权益工具作为对价取得其他金融工具等交易,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二、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根据新准则第四条: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应当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
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或其他方类似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应当在授予日按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1号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1号
——关于以使用无形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摊销方法
(征求意见稿)
一、涉及的主要准则
该问题主要涉及《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准则(以下简称6号准则)。
二、涉及的主要问题
6号准则第十七条规定,企业选择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应当反映与该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
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应当采用直线法摊销。
2014年5月,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对《国际会计准则第38号—无形资产》有关内容进行了澄清,企业在以包括使用无形资产在内的经济活动所产生的收入为基础进行摊销的方法,通常不能作为一项可选择的合理摊销方法,但满足有关条件的除外。
有企业和会计师事务所提出,能否以使用有关无形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进行摊销。
三、会计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
企业在按照6号准则选择无形资产摊销方法时,应当反映与该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而不应以包括使用无形资产在内的经济活动所产生的收入为基础进行摊销,理由是收入可能受到销售活动、流程以及售价与销售量变动的影响,收入中的价格因素还
可能受到通货膨胀的影响,这些因素与无形资产有关经济利益的实现方式无关,但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除外:
1.在无形资产固有的重大限制条款为达到收入门槛的情况下,取得的收入可以成为摊销的合理基础(例如,合同明确规定,允许企业经营收费公路,直至经营获取的收入总额累计达到某固定金额);
2.收入和使用无形资产是高度相关的。
四、生效日期和新旧衔接
2016年1月1日至本解释发布之日期间的有关业务未按以上规定进行处理的,应当进行追溯调整,追溯调整不切实可行的除外。
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
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股份支付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取职工和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
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取服务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作为对价进行结算的交易。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取服务承担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交付现金或其他资产义务的交易。
本准则所指的权益工具是企业自身权益工具。
第三条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一)企业合并中发行权益工具取得其他企业净资产的交易,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
(二)以权益工具作为对价取得其他金融工具等交易,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2第二章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第四条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应当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
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
第五条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应当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授予日,是指股份支付协议获得批准的日期。
第六条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在资产负债表日,后续信息表明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与以前估计不同的,应当进行调整,并在可行权日调整至实际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
等待期,是指可行权条件得到满足的期间。
对于可行权条件为规定服务期间的股份支付,等待期为授予日至可行权日的期间;对于可行权条件为规定业绩的股份支付,应当在授予日根据最可能的业绩结果预计等待期的长度。
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
二、股份支付的确认的计量
(一)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确认和计量原则 1.换取职工服务的股份支付的确认和计量原则。 应按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不确认其
后续公允价值变动。 对于换取职工服务的股份支付,企业应当以股份
支付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企业应在等 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 量的最佳估计数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 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 费用,同时计入资本公积中的其他资本公积。
限制性股票是指职工或其他方按照股份支付协议 规定的条款和条件,从企业获得一定数量的企业股票, 在一个确定的等待期内或者在满足特定业绩指标之后, 方可出售。
股票期权,是指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 价格和条件给予购买本企业一定数量股票的权利。
股份支付工具的主要类型
(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取服务 承担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交付现金 或其他资产义务的交易。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对职工 或其他方最终要支付现金或其他资产。包括模拟股票和 现金股票增值权两种类型。这两者都与股票挂钩,但是 不需要实际授予和持有股票。
股份支付
知识框架
股份支付定义及特征
股份支付概述
股
股份支付的四个主要环节 股份支付工具的主要类型
股份支付的确认和计量原则
份 支 股份支付的确认和计量 付
可行权条件的种类、处理和修改 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认 股份支付的处理
股份支付举例
一、股份支付的定义
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取职工和其他方提供服务而 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 易。
企业会计准则11号
企业会计准则11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是关于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该准则规范了长期股权投资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披露。
以下是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的详细解释和阐述:一、背景和目的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企业的壮大,长期股权投资在企业财务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长期股权投资是指企业为了获取被投资企业的控制权或者重大影响,而进行的投资活动。
这种投资通常涉及大量的资金和资源,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深远的影响。
因此,为了规范长期股权投资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披露,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应运而生。
二、主要内容和特点长期股权投资的确认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规定,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根据投资方与被投资方的关系进行分类。
具体而言,长期股权投资可以分为以下两类:(1)控制:如果投资方拥有被投资方的控制权,被投资方成为投资方的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应当分类为控制类长期股权投资。
(2)重大影响:如果投资方拥有被投资方的重大影响,但不足以控制被投资方,长期股权投资应当分类为重大影响类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的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规定,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进行计量。
初始投资成本是指企业为了取得被投资方的控制权或重大影响而付出的代价,包括购买价格、交易费用、税费等。
在取得控制权或重大影响时,企业应当将初始投资成本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入账价值。
在后续计量过程中,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应当根据被投资方净资产的变化进行调整。
具体而言,如果被投资方实现盈利,企业应当按照应享有的份额增加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如果被投资方发生亏损,企业应当按照应分担的份额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此外,企业还应当根据被投资方所有者权益的变化进行调整,以反映长期股权投资的真实价值。
相关信息披露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要求企业充分披露与长期股权投资相关的信息。
具体而言,企业应当在财务报表中列报长期股权投资的种类、金额、比例以及与被投资方的关系等信息。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1号》解读
一、单选题
1、下列有关无形资产会计处理的表述中,正确的是(d)。
A、投资者投入无形资产的成本,只能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
B、处置无形资产时,不考虑税费的情况下,应将处置收到的价款减去账面余额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支出或营业外收入
C、在土地上建造房屋时,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一律不需要转入所建造房屋的建造成本
D、如果无形资产预期不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不再符合无形资产的定义,应将其账面价值转销计入营业外支出
2、关于无形资产残值的确定,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c)。
A、估计无形资产的残值应以资产处置时的可收回金额为基础确定
B、残值确定以后,在持有无形资产的期间内,至少应于每年年末进行复核
C、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一定无残值
D、无形资产的残值重新估计以后高于其账面价值的,无形资产不再摊销,直至残值降至低于账面价值时再恢复摊销
3、企业在按照第(b)准则的规定选择无形资产摊销方法时,应根据与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消耗方式做出决定。
A、5号
B、6号
C、7号
D、8号
4、企业采用车流量法对高速公路经营权进行摊销的,不属于以包括使用无形资产在内的经济活动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摊销方法,应采用(b)进行摊销。
A、直线法
B、产量法
C、年数总和法
D、年限平均法
5、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1号,将“预期实现方式”改为(a),与IAS38保持一致。
A、预期消耗方式
B、预期摊销方式
C、预期折旧方式
D、以上均不对
6、当企业因为使用无形资产而应取得固定的收入总额时,取得的收入可以成为摊销的合理基础,如(d),且合同明确规定()。
A、企业获得勘探开采黄金的特许权;该特许权在销售黄金的收入总额达到某固定的金额时不失效
B、企业未获得勘探开采黄金的特许权;该特许权在销售黄金的收入总额达到某固定的金额时失效
C、企业未获得勘探开采黄金的特许权;该特许权在销售黄金的收入总额达到某固定的金额
时不失效
D、企业获得勘探开采黄金的特许权;该特许权在销售黄金的收入总额达到某固定的金额时失效
7、在单价固定且所有产品都售出的情况下,摊销模式类似于使用(b)的情形。
A、直线法
B、工作量法
C、双倍余额递减法
D、年数总和法
8、下列关于无形资产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d)。
A、企业至少应于每年年末对残值进行复核
B、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应当反映其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
C、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如有证据表明其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应按会计估计变更进行处理
D、自行研发无形资产研究阶段发生的支出,也可能资本化
9、下列关于无形资产的表述中,正确的是(c)。
A、将转让所有权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转入其他业务成本
B、以一笔款项同时取得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的,应全部确认为无形资产
C、无形资产用于产品生产的,其摊销额应计入产品成本
D、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10、下列关于无形资产的表述中,正确的是(c)。
A、企业自创商誉、自创品牌及报刊名等可以确认为无形资产
B、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在开发阶段的支出应该全部确认为无形资产
C、支付土地出让金获得的土地使用权一般应确认为无形资产
D、企业合并中形成的商誉应该确认为无形资产
二、多选题
1、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ab)。
A、购买价款、相关税费
B、使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专业服务费用、测试无形资产是否能够正常发挥作用的费用等
C、引入新产品进行宣传发生的广告费
D、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以后发生的费用
2、下列各项业务中,会引起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发生增减变动的有(abd)。
A、出租无形资产的摊销
B、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C、无形资产的后续支出
D、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
3、下列关于企业无形资产摊销的会计处理中,正确的有(abd)。
A、持有待售的无形资产不进行摊销
B、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开始摊销
C、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按照不低于10年的期限进行摊销
D、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选择的摊销方法应当一致地运用于不同会计期间
4、下列各项中,应计入发生当期损益的有(bcd)。
A、开发无形资产时发生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支出
B、无形资产的研究费用
C、无形资产后续支出
D、为宣传企业商标而支付的广告费
5、下列关于无形资产摊销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有(cd)。
A、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包括直线法、产量法以及加速摊销法等
B、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需要进行摊销
C、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仍应以原入账价值为基础进行摊销
D、无形资产的使用年限发生变更的,应按变更时的账面价值和预计总使用年限进行摊销
三、判断题
1、企业不应以包括使用无形资产在内的经济活动所产生的收入为基础进行摊销。
(错)
2、企业在按照第6号准则的规定选择无形资产摊销方法时,应根据与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消耗方式做出决定。
(对)
3、新准则把直线摊销法作为一种不得已才使用的方法。
(对)
4、对某项无形资产摊销所使用的方法应依据从资产中获取的预期未来经济利益的预计消耗方式来选择,并一致地运用于不同会计期间。
(对)
5、无形资产的预计净残值至少应于每年末进行复核,如果预计净残值重新估计后高于其账面价值,则不需要再摊销。
(对)
6、受技术陈旧因素影响较大的专利权和专有技术等无形资产,可采用类似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的方法进行摊销。
(对)
7、在单价固定且所有产品都售出的情况下,摊销模式类似于使用年数总和法的情形。
(错)
8、收入在资产预期使用寿命内均匀取得,摊销模式类似于使用工作量法的情形。
(错)
9、无形资产的预计净残值至少应于每年末进行复核,如果预计净残值重新估计后高于其账面价值,则不需要再摊销。
(对)
10、收入可能受到投入、生产过程和销售等因素的影响,这些因素与无形资产有关经济利益的预期消耗方式有关。
(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