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会实务】《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释义

合集下载

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

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

谢谢观看
授予日,是指股份支付协议获得批准的日期。
第六条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 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 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在资产负债表日,后续信息表明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与以前估计不同的,应当进行调整,并在可行权日调 整至实际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司发布的文件
01 第一章
03 第三章
目录
02 第二章 04 第四章
为了规范股份支付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一章
第二条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取职工和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 负债的交易。
等待期,是指可行权条件得到满足的期间。
对于可行权条件为规定服务期间的股份支付,等待期为授予日至可行权日的期间;对于可行权条件为规定业 绩的股份支付,应当在授予日根据最可能的业绩结果预计等待期的长度。
第三章
第十条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应当按照企业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应当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
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
第五条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应当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 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第十一条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应当在授予日以企业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 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

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

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

企业会计准则第11 号股份支付摘要:I.引言- 企业会计准则第11 号股份支付的背景与重要性II.股份支付的定义和分类- 股份支付的概念-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III.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股份支付的确认和计量- 股份支付的相关会计科目和报表披露IV.股份支付的举例和应用- 实际案例分析- 股份支付在企业中的应用和影响V.股份支付的优缺点分析- 对企业的好处- 对员工的好处- 可能存在的问题和风险VI.结论- 股份支付在企业中的作用和重要性- 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1 号股份支付的展望正文:I.引言企业会计准则第11 号股份支付是企业为了获取职工和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

这一准则对于规范企业的财务报告和内部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详细介绍企业会计准则第11 号股份支付的相关内容。

II.股份支付的定义和分类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取职工和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

根据结算方式的不同,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III.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企业会计准则第11 号股份支付规定了股份支付的确认和计量方法。

企业应当在授予日按照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确认相关的费用,同时确认负债。

在服务期间,企业应当按照负债的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并将其确认为利息费用。

在股份支付行权时,企业应按照行权价格和行权数量计算确认收入,同时结转负债。

IV.股份支付的举例和应用以一家企业为例,假设该企业决定向其员工授予1000 股股票,每股面值为1 元,授予价格为5 元,行权价格为10 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 号股份支付,企业在授予日应确认的费用为5000 元(1000 股x 5 元/股),同时确认负债5000 元。

在服务期间,企业应按照负债的公允价值(即5000 元)进行后续计量,并将其确认为利息费用。

《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学习笔记-股份支付的结算方式【会计实务经验之谈】

《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学习笔记-股份支付的结算方式【会计实务经验之谈】

《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学习笔记:股份支付的结算方式【会计实务经验之谈】和传统的职工薪酬不同,股份支付更着重于长期激励。

股份支付是以权益工具为给予对价的支付,如果最终是给股票,则属于权益结算,如果最终是给现金,则属于现金结算。

权益结算和股份支付即属于股份支付的两种结算方式。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取服务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作为对价进行结算的交易。

主要使用的工具为: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

①限制性股票指上市公司按照预先确定的条件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本公司股票,激励对象只有在工作年限或业绩目标符合股权激励计划规定条件的,才可出售限制性股票并从中获益。

企业授予职工一定数量的股票,在一个确定的等待期内或在满足特定业绩指标之前,职工出售股票要受到持续服务期限条款或业绩条件的限制。

例如,甲公司授予总经理100万股甲公司股票,在甲公司年收入未达到10亿元之前,或者至少应连续服务3年才允许出售,则属于限制性股票。

②股票期权是指企业授予职工或其他方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购买本企业一定数量股票的权利。

例如,甲公司于2014年1月1日授予其总经理100万份股票期权,如果总经理连续服务满3年,即可以在2016年末以8元的价格购买100万股甲公司股票。

如果甲公司股票在2016年末高于8元,总经理就行权;低于5元就不行权。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与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区别在于,企业为获取服务承担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交付现金或其他资产义务。

如果公司只是以股份为基础来计算并确定交易的对价,但是以现金形式支付,即属于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比如,“按2018年1月1日后第1个交易日甲公司的股价,以现金方式向受益人进行分配”。

在现实业务中,比较常见的是模拟股票和现金股票增值权。

①采用模拟股票进行股权激励,不需要实际授予股票,员工可以获得以现金为结算方式的股利分配,其运作原理与限制性股票一样,但模拟股票的形式下,员工未实际持有股票。

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

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

股份支付准则详解(10)

2)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 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 应当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所 有者权益 例8:2007年1月1日,东方公司与西南公司签订劳务合同约定在未来三年中 由西南公司为其提供修理服务,东方公司每年支付服务费100000股。东方公司 股份的公允价值为6元/股。 2007年1月1日授予日的账务处理为: 借:长期待摊费用 600 000 贷:资本公积 600 000 等待期的账务处理 2007、2008、2009年期末根据公允价值,账务处理为: 借:成本、费用等 200 000 贷:长期待摊费用 200 000 行权时账务处理 2009年期末行权时账务处理为: 借:资本公积 600 000 贷:股本 600 000
《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 企业年金基金》
2007年5月
目录



一、与股份支付有关的规定 二、新准则与前相关制度的比较 三、股份支付准则详解 1.适用范围、定义、分类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1)换取职工服务的股份支付 (2)换取其他方服务的股份支付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四、本准则对经济事项的影响 五、股份支付准则详解
股份支付准则详解(3)

1)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会计处理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 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授予日,是指股份支付协议获得批准的日期

例1:2007年4月1日,东方公司决定向其1000名职工每名授予100股, 当日股份公允价值为6元/股。股权授予日职工即可行权。 授予日2007年4月1日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的账务处理为: 借:成本、费用 600 000 贷:资本公积 600 000 行权时 借:资本公积 600 000 贷:股本 600 000

准则讲解第11号──股份支付

准则讲解第11号──股份支付

准则讲解第11号──股份支付第一节股份支付概述企业向其雇员支付期权作为薪酬或奖励措施的行为,是目前具有代表性的股份支付交易,我国部分企业目前实施的职工期权激励计划即属于这一范畴。

《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以下简称股份支付准则)规范了企业按规定实施的职工期权激励计划的会计处理和相关信息的披露要求。

一、股份支付----指企业为获取职工和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

股份支付准则所指的权益工具----指企业自身权益工具,包括企业本身、企业的母公司或同集团其他会计主体的权益工具。

二、股份支付具有以下特征1.股份支付----企业与职工或其他方之间发生的交易只有发生在企业与其职工或向企业提供服务的其他方之间的交易,才可能符合股份支付准则对股份支付的定义。

2.股份支付—--以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服务为目的的交易企业获取这些服务或权利的目的在于激励企业职工更好地从事生产经营以达到业绩条件而不是转手获利等。

3.股份支付交易的对价或其定价与企业自身权益工具未来的价值密切相关在股份支付中,企业要么向职工支付其自身权益工具,要么向职工支付一笔现金,而其金额高低取决于行权时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

三、股份支付通常涉及四个主要环节以薪酬性股票期权为例,典型的股份支付通常涉及四个主要环节:授予(grant)、可行权(vest)、行权(exercise)和出售(sale)。

四个环节可参见图12—1。

1.授予日----指股份支付协议获得批准的日期“获得批准”----指企业与职工或其他方就股份支付的协议条款和条件已达成一致,该协议获得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的批准。

“达成一致”----指双方在对该计划或协议内容充分形成一致理解的基础上,均接受其条款和条件。

2.可行权日----指可行权条件得到满足、职工或其他方具有从企业取得权益工具或现金权利的日期。

只有达到可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才是职工真正拥有的“财产”,才能去择机行权。

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

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

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股份支付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取职工和其他方提供服务或商品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

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是指企业因获取服务或商品、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作为对价进行结算的交易。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是指企业因获取服务或商品、承担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交付现金或其他资产义务的交易。

第三条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一)企业合并中发行权益工具取得其他企业净资产的交易,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

(二)通过股份支付换入金融工具等交易,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第二章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第四条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或其他方提供类似服务的,应当以授予职工和其他方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

第五条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或其他方类似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应当在授予日按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授予日,是指股份支付协议获得批准的日期。

第六条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或其他方类似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在资产负债表日,后续信息表明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与以前估计不同的,应当进行调整;在可行权日,调整至实际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

等待期,是指可行权条件得到满足的期间。

对于可行权条件为规定服务期间的股份支付,等待期为授予日至可行权日的期间;对于可行权条件为规定业绩的股份支付,应当在授予日根据最可能的业绩结果预计等待期的长度。

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

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

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
【最新版】
目录
1.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定义和目的
2.股份支付的分类
3.股份支付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披露
4.股份支付的应用示例
5.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作用和意义
正文
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的,旨在规范股份支付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

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取职工和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
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

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取服务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作为对价进行结算的交易。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取服务承担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交付现金或其他资产的责任的交易。

在确认和计量股份支付时,企业应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为计量基础。

在相关信息披露方面,企业应充分披露股份支付的种类、范围、方式、金额等信息,以便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了解企业的股份支付情况。

例如,企业授予职工期权、认股权证等衍生工具或其他权益工具,对职工进行激励或补偿,以换取职工提供的服务,实质上属于职工薪酬的组成部分。

这种情况下,企业应按照股份支付的规定,确认和计量职工薪酬,并在财务报表中披露相关信息。

总之,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对于规范企业的股份支付行
为,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公允性,保护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权益具有重要作用。

企业会计准则--具体准则第11号

企业会计准则--具体准则第11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股份支付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

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墓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取职工和其他方提供服务或商品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签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

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

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是指企业因获取服务或商品。

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作为对价进行结算的交易。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是指企业因获取服务或商品。

承担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

为基础计算确定交付现金或其他资产义务的交易。

第三条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一)企业合并中发行权益工具取得其他企业净资产的交易,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

(二)通过股份支付换。

入金融工具等交易。

适用《企业会计准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二章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第四条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或其他方提供类似服务的,应当以授予职工和其他方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

第五条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或其他方类似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应当在授予日按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授予日,是指股份支付协议获得批准的日期。

第六条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或其他方类似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声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资产负债表日、后续信。

息表明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与以前估计文同的,应当进行调整;在可行权日,调整至实际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

等待期,是指可行权条件得到满足的期问。

对干可行权条件为规定服务期间的股份支付,等待期为授予日至可行权日的期间;对于可行权条件为规定业绩的股份支付,应当在授予日根据最可能的业绩结果预计等待期的长度。

企业会计准则——股份支付

企业会计准则——股份支付

15 500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341 000
18
2,20×2年1月1日,A公司为其100名管理人 员每人授予100份股票期权:第一年年末的 可行权条件为企业净利润增长达到20%; 第二年年末的可行权条件为企业净利润两 年平均增长15%;第三年年末的可行权条 件为企业净利润三年平均增长10%。每份 期权在20×2年1月1日的公允价值为24元。
A.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取职工和其他方提 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 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
B.企业授予职工权益工具,包括期权、认股 权证等衍生工具;
C.股份支付是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为计量 基础;
15
股份支付的类型分析:附服务年限条件的权益 结算股份支付
确认有关的费用和资本公积(授予日不入账)
单位:元
时间
计算
当期费用 累计费用
20×2年资产负债 表日(等待期)
20×3年资产负债 表日(等待期)
20×4年资产负债 表日(可行权日)
200×100×(1-20%) ×18×1/3
200×100×(1-15%) ×18×2/3-96 000
24
股权支付类型分析: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权益结算的股 份支付会计处理大体相同, 不同点主要体现 在以下三个方面: 1. 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 以当期 对可行权的最佳估计数量为基础, 同时按照 当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算累计应计入 成本、费用与应付职工薪酬的金额再减去 前期已经确认的金额。
6
四、“准则” VS. “现行制度”
计量标准不同
“准则”第4 条和第10 条规定以授予权益工 具或承担债务性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解释

《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解释

《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解释为了便于本准则的应用和操作,现就以下问题作出解释:(1)股份支付的基本情况;(2)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的处理;(3)回购股票进行职工期权激励。

一、股份支付的基本情况本准则第二条规定,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取职工和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

我国《证券法》、《公司法》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企业可以通过股票期权等权益工具对职工实行激励的办法,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上市公司,允许建立股权激励机制。

本准则以上述法律规定为依据,规范了此类激励办法的确认、计量和列报。

企业授予职工股票期权、认股权证等衍生工具或其他权益工具以换取职工提供的服务,从而实现对职工的激励或补偿,实质上属于职工薪酬的组成部分。

由于股份支付是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为计量基础,《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规定,以股份为基础的薪酬适用本准则。

二、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的处理股份支付的确认和计量,应当以完整、有效的股份支付协议为基础。

(一)授予日通常不做会计处理除了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外,无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或者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企业在授予日均不做会计处理。

本准则第五条、第十一条规定了对授予日后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的处理,授予日后立即可行权的情况在实务中较为少见。

授予日是股份支付协议获得批准的日期。

其中“获得批准”,是指企业与职工(或其他方)双方就股份支付交易的协议条款和条件已达成一致,该协议获得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的批准。

(二)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的处理股份支付在授予后通常不能立即行权,而是必须履行一定服务年限或达到一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

业绩条件分为市场条件和非市场条件。

市场条件是指行权价格、可行权状况以及可行使性与权益工具的市场价格相关的业绩条件,如股份支付协议中关于股价至少上升至何种水平才可行权的规定。

非市场条件是指除市场条件之外的其他业绩条件,如股份支付协议中关于达到最低盈利目标或销售目标后才可行权的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11股利支付

企业会计准则11股利支付

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2006)财会[2006]3号2006-2-15 财政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股份支付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取职工和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

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取服务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作为对价进行结算的交易。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取服务承担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交付现金或其他资产义务的交易。

本准则所指的权益工具是企业自身权益工具。

第三条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一)企业合并中发行权益工具取得其他企业净资产的交易,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

(二)以权益工具作为对价取得其他金融工具等交易,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第二章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第四条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应当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

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

第五条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应当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授予日,是指股份支付协议获得批准的日期。

第六条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在资产负债表日,后续信息表明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与以前估计不同的,应当进行调整,并在可行权日调整至实际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

等待期,是指可行权条件得到满足的期间。

对于可行权条件为规定服务期间的股份支付,等待期为授予日至可行权日的期间;对于可行权条件为规定业绩的股份支付,应当在授予日根据最可能的业绩结果预计等待期的长度。

企业会计准则11号股份支付

企业会计准则11号股份支付

第二十讲: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一、定义: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取职工和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

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取服务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作为对价进行结算的交易。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取服务承担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交付现金或其他资产义务的交易。

二、股份支付四个环节1、授予日:是指股份支付协议获得批准的日期。

2、可行权日:是指可行权条件得到满足、职工或其他方具有从企业取得权益工具或现金权利的日期。

3、行权日:是指职工和其他方行使权利、获得现金或权益工具的日期。

4、出售日:是指股票的持有人将行使期权所取得的期权股票出售的日期。

三、相关会计处理: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例题、A公司为上市公司。

A公司董事会批准两位一项股份支付协议。

协议规定,2007年1月1日,公司向其200名管理人员每人授予100份股份期权,这些人员从2007年1月1日起必须在该公司连续服务3年,服务期满时才能以每股4元购买100股A公司股票。

公司估计该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每股15万元。

第一年有20名管理人员离开A公司,A公司估计三年中离开的管理人员比例将达到20%;第二年又有10名管理人员离开公司,公司将管理人员离开比例修正为15%;第三年又有15名管理人员离开。

要求:(1)计算A公司资产负债表日应计入费用和资本公积的金额。

(2)编制A公司自2007年至2009年各年的会计分录。

(3)假定155名职工全部在2010年12月31日行权,A公司股份的面值为每股1元,编制职工行权时的会计分录。

费用和资本公积计算表2007年分录 2008年分录 2009年分录略 2010年分录1月1授予日不做会计处理借:管理费用 90 000 借:银行存款 100*155*4=62 00012月31日: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90 000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232 500借:管理费用 80 000 贷:股本 15 50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80 000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279 000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例题、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有关股份支付的资料如下:(1)2006年11月,甲公司董事会批准了一项股份支付协议。

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

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

股权激励是一种通过获得公司股权的形式给予企业员 工(主要是管理层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一定的经济权利 ,使他们能够以股东的身份参与企业决策、分享利润、承 担风险,从而勤勉尽责地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服务的一种激 励方法。 其具体模式有业绩股票、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 员工持股、管理层收购、虚拟股票、股票增值权等
二、股份支付的确认的计量
(二)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的确认和计量原则 企业应当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 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企业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 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费用,同时记入负 债,并在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和结算日对负债的公 允价值重新计量,将其变动计入损益。 对于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例如 授予虚拟股票的股份支付),企业应当在授予日按照企业 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费用,同时计入 负债,并在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和结算日对负债的 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将其变动计入损益。
(三)可行权日之后 1.对于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 对已确认的成本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企业应 在行权日根据行权情况,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同时结转 等待期内确认的资本公积。 2.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企业在可行权日之后 不再确认成本费用,负债(应付职工薪酬)公允价值的变 动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 可行权条件的变更
企业有时可能需要对股份支付协议中的可行权条 件做出变更,比如调整行权价格或股票期权数量。在 会计上,无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条款和条件如何变 更,企业确认的服务的金额,不应低于权益工具在授 予日的公允价值。
四、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取得
股份支付中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的确认,应当以市 场价格为基础。一些股份和股票期权并没有一个活跃的 交易市场,在这种情况下,应当考虑估值技术。通常情 况下,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 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确定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 并根据股份支付协议的条款和条件进行调整。

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

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

企业会计准则第11 号股份支付股份支付是企业为了获取员工的服务或解除某些义务而向员工支付股份的一种激励机制。

在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对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进行了详细规定。

一、股份支付的定义和分类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以其普通股股票或其他类似权益作为支付手段,向员工、供应商、客户或其他方提供激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股份支付分为两类: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1.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企业以自身发行的股票或其他权益工具作为支付手段的股份支付。

2.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企业以现金或其他货币性资产结算的股份支付。

二、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方法1.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企业应当在授予日按照股票的公允价值计量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并确认为费用。

后续期间,根据股票的公允价值变动,调整已确认的费用。

2.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企业应当在结算日按照约定金额计量应付金额,并确认为费用。

同时,将现金支付给员工的股份支付与应付金额的差额确认为负债。

三、股份支付的披露要求企业应当对股份支付进行充分披露,包括:1.股份支付的计划、协议和政策;2.股份支付的类型、数量和金额;3.股份支付的公允价值计算方法;4.股份支付的结算方式和期限;5.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方法;6.股份支付的或有负债情况等。

四、实施股份支付的注意事项1.企业应建立健全股份支付制度,明确股份支付的授予条件、授予方式和结算方式等;2.企业应合理估算股份支付的公允价值,以确保会计处理的准确性;3.企业应按照会计准则和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地进行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和披露;4.企业应关注股份支付政策的变化,及时调整相关策略。

总之,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对股份支付的定义、分类、会计处理方法和披露要求进行了明确规定。

企业在实施股份支付时,应遵循准则要求,确保会计处理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

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

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股份支付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取职工和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

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取服务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作为对价进行结算的交易。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取服务承担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交付现金或其他资产义务的交易。

本准则所指的权益工具是企业自身权益工具。

第三条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一)企业合并中发行权益工具取得其他企业净资产的交易,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

(二)以权益工具作为对价取得其他金融工具等交易,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2第二章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第四条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应当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

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

第五条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应当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授予日,是指股份支付协议获得批准的日期。

第六条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在资产负债表日,后续信息表明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与以前估计不同的,应当进行调整,并在可行权日调整至实际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

等待期,是指可行权条件得到满足的期间。

对于可行权条件为规定服务期间的股份支付,等待期为授予日至可行权日的期间;对于可行权条件为规定业绩的股份支付,应当在授予日根据最可能的业绩结果预计等待期的长度。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税会实务】《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释义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体系,此次颁布的新企业会计准则包含1项基本会计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

其中新会计准则将于2007年1月1日起首先在上市公司中执行。

《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以下简称:新准则)是新增的一项会计准则‚其目的是为了规范股份支付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

一、新准则的规定
根据新准则第二条的规定: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取职工和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

并且,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两种支付方式。

同进新准则规定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1)企业合并中发行权益工具取得其他企业净资产的交易,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2)以权益工具作为对价取得其他金融工具等交易,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二、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根据新准则第四条: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应当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

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或其他方类似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应当在授予日按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
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一个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在资产负债表日,后续信息表明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与以前估计不同的,应当进行调整,并在可行权日调整至实际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

对于可行权条件为规定服务期间的股份支付,等待期为授予日至可行权日的期间;对于可行权条件为规定业绩的股份支付,应当在授予日根据最可能的业绩结果预计等待期的长度。

企业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

此外新准则第八条规定,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其他方服务的,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1)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应当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

(2)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应当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

在行权日,企业根据实际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计算确定应转入实收资本或股本的金额,将其转入实收资本或股本。

三、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应当按照企业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以现金。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