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版工会会计制度
工会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工会财务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会财务管理工作,加强对工会财务资产的保护,保证工会财务的安全和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工会财务管理人员,包括会计人员、出纳人员等。
第三条工会财务管理应贯彻“科学化、规范化、高效化、透明化”的原则,依法、依规、依章程进行工作。
第四条工会财务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会计准则和业务规范,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条工会财务管理人员应具备一定的会计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经过岗位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六条工会财务管理人员应保守工会财务资料的机密,不得擅自泄露或用于其他非工作目的。
第七条工会财务管理人员应维护职业道德,严禁索贿受贿、挪用公款、私自借用工会财务等行为。
第八条工会财务管理人员有权利举报或检举他人违法、违纪行为,并受到法律和职业道德的保护。
第二章工会财务管理基本原则第九条工会财务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提高财务管理的透明度。
第十条工会财务管理应坚持收支两条线,做到预算与执行相结合,保证财务收支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第十一条工会财务管理应依法办理账务手续,确保财务资产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第十二条工会财务管理应建立健全财务监督和内部控制体系,有效遏制财务风险。
第十三条工会财务管理应加强对财务人员的监督和培训,提高财务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业务水平。
第十四条工会财务管理应定期进行财务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保证财务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第三章工会财务管理组织架构和职责第十五条工会财务管理组织架构按需设立工会财务管理部门,成立财务工作小组,明确各自的职责。
第十六条工会财务管理部门由财务部门负责人和财务专员组成,负责全面指导和管理工会财务工作。
第十七条财务工作小组由工会财务管理部门组织召集,包括会计人员、出纳人员,分工协作,共同完成财务工作。
第十八条工会财务管理部门负责编制年度财务预算、财务报告、经费审核等相关工作。
第十九条财务工作小组负责会计凭证的记载、收支票据的核对和登记等具体的财务管理工作。
2020年最新公司工会经费管理办法(最新版)
最新整理欢迎下载公司工会经费管理办法[最新版](说明: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自由编辑)1 总则1.1 为规范和加强xx有限公司工会经费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工会会计制度》、《基层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和某某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某公司)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工会。
2 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原则2.1 遵纪守法原则。
各项经费收支,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所在地方政府和集团工委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工会财务会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2.2 经费独立原则。
工会组织应单独开设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工会经费开支由工会主席审批。
2.3 依法收缴原则。
工会应依法收缴工会经费,并按规定留成上缴。
2.4 服务职工原则。
工会经费使用要突出重点,保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开展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
2.5 勤俭节约原则。
工会经费使用要精打细算,少花钱多办事,节约开支,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2.6 民主管理原则。
要依靠职工管好、用好经费,定期公布账目,实行民主管理,接受会员监督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
3 工会经费收入3.1 会费收入。
指工会会员依照规定向工会组织缴纳的会费。
3.2 拨缴经费收入。
指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依照规定向工会缴纳的经费,或上级工会委托税务代收后按规定比例转拔基层工会的经费。
3.3 上级补助收入。
指收到上级工会补助的款项。
3.4 行政补助收入。
指所在单位行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予工会的补助款项。
3.5 事业收入。
指工会附属独立核算的企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非独立核算的附属事业单位的各项事业收入。
3.6 投资收益。
指工会对外投资发生的损益,如购买国债或企业债券取得的收益。
3.7 其他收入。
指工会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如银行存款利息、接受捐赠收入等。
4 工会经费缴纳4.1 工会所收会员会费全部自行留用。
工会财务管理制度(最新)
工会财务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会计人员必须加强政治学习,不断提高政治思想水平,坚持党的基本原则,树立全局观点,遵纪守法,忠于职守,廉洁奉公,实事求是,全心全意地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
认真学习专业知识,提高业务素质,正确处理会计帐务,熟练运用计算技术和分析方法为领导当好参谋,为全校教职工当好家、理好财。
第二条工会财务管理工作在工会主席的直接领导下,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依法理财,规范操作,确保工会经费运作合理、合法、安全、有效,保障工会各项活动的正常开展。
第三条坚持经费独立管理原则,工会经费独立开设银行账户,实行独立核算。
第四条工会经费坚持民主管理原则,建立预算、决算和经费审查监督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的监督;接受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审查。
第五条工会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单位预算,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资产流失;如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对单位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六条工会财务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体制,财务经常性收支实行由工会分管财务工作的主席“一支笔”审批制。
工会重大经济事项,需报请主管校领导和校经费审查委员会同意后方能执行。
第七条工会应设置独立的财务室并配备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业务能力的财会人员。
会计、出纳、稽核岗位不能由同一人担任,要分工明确,各负其责。
第八条工会财务人员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发挥会计反映、监督职能,维护国家、集体和全校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工会财务报销必须执行学院规定审批制度,财务人员有权拒付不符合报销手续的单据及不符合经费开支的标准的发票。
日常会计收受的原始凭单必须具备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和金额,并具有填写单位的财务专用章和经办人签字。
同时有经手人、验收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方予报销。
第九条工会财务人员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树立全心全意为会员服务的意识,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工会财务预算、决算制度
工会财务预算、决算制度
1、根据上级工会的要求,结合本年度工会工作的计划,以上年度实际收入为基础,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2、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体现工会工作的特点,把主要的资金安排在维护职工的权益、开展职工活动、为职工办实事和不断提高工会工作的整体水平方面。
3、按照上级工会的要求,做到收支数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4、按照规定办理各项收支业务,及时、足额上缴应缴款项,严格执行年度预算支出。
5、在执行预算过程中,遇有特殊情况,需增加支出或减少收入时,应编制预算调整方案
6、严格执行财经法规及预算管理原则,杜绝浪费。
最新工会会计制度(精选多篇)
工会会计制度(精选多篇)第1篇第2篇第3篇第4篇第5篇更多顶部目录第一篇:苏州会计继续教育--工会会计制度第二篇:新工会财务会计制度第三篇:2020苏州会计继续教育--工会会计制度[1]第四篇:工会制度第五篇:工会制度更多相关范文正文第一篇:苏州会计继续教育--工会会计制度工会会计制度选择1. 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新《工会会计制度》修订原则的是()。
坚持全面创新原则2. 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工会会计要素的是()。
费用3. 工会收到非独立核算理发店上缴管理费应计入()。
事业收入4. 工会会计中对现金溢余无法查明原因的应计入会计科目()。
其他收入5. 单位工会变卖废旧报纸取得收入应计入()。
其他收入6. 工会重新装修职工之家发生的支出应计入()。
资本性支出7. 固定资产出售应按取得的收入扣减相关支出后的净额计入()。
其他收入8. 工会拨付非独立核算理发店的装修费用应计入()。
事业支出9. 工会会计的核算基础是()。
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以权责发生制为补充10. 工会购买日常办公用品、打印耗材的支出应计入()。
行政支出11. 工会经费收缴实行“一改三策”中的“一改”是指()。
改革工会经费管理体制12. 逾期三年以上、因债务人原因尚未收回的其他应收款,报经批准认定确实无法收回时应计()。
其他支出13. 原《工会会计制度》发布的时间为()。
1998年9月9日14. 重新收回已核销投资呆账应计入的会计科目是()。
其他收入15. 新《工会会计制度》发布的时间为()。
2020年5月31日16. 下列各项中属于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的是()。
可靠性明晰性重要性及时性专款专用17.应收上级科目下设置的明细科目包括()。
应收建会筹备金应收上级补助应收上级转拨经费18.工会会计中对现金溢余无法查明原因的应计入会计科目()。
其他收入19.工会干部参加工会业务培训发生的支出应计入()。
业务支出20.下列各项中新工会会计制度中新增的支出科目是()。
工会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全)
工会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全)工会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第一部分总说明一、本制度统一规定工会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电算化。
本制度已规定的一级科目和明细科目,不得减并、自行增设,不得擅自更改科目名称,不需要的科目可以不用。
二、各省级工会可以根据需要自行增设未规定的明细科目,或将相应权限授权给所属下级工会。
三、工会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时,应当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编号,不得只填列科目编号,不填列科目名称。
四、工会应当根据本制度有关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的要求,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报表。
工会不得违反规定,随意改变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不得随意改变本制度规定的会计报表有关数据的会计口径。
第二部分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序号科目编码名称一级科目明细科目一、资产类1 101 库存现金2 102 银行存款3 111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4 112 财政应返还额度11201 财政直接支付11202 财政授权支付5 121 借出款6 131 应收上级经费13101 应收上级补助13102 应收上级转拨经费13103 应收建会筹备金7 132 应收下级经费8 135 其他应收款9 141 库存物品10 151 投资11 161 在建工程12 162 固定资产二、负债类13 201 应付工资(离退休费)14 202 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15 203 应付其他个人收入16 211 借入款17 221 应付上级经费18 222 应付下级经费22201 应付下级补助22202 应付下级转拨经费22203 应付建会筹备金19 225 其他应付款20 231 代管经费三、净资产类21 301 固定基金22 302 在建工程占用资金23 311 投资基金24 321 专用基金32101 增收留成基金32102 财务专用基金32103 权益保障金25 322 后备金26 331 结余四、收入类27 401 会费收入28 402 拨缴经费收入29 403 上级补助收入40301 回拨补助40302 专项补助40303 超收补助40304 帮扶补助40305 送温暖补助40306 救灾补助40307 其他补助30 404 政府补助收入31 405 行政补助收入32 406 事业收入33 407 投资收益34 408 其他收入五、支出类35 501 职工活动支出50101 职工教育费50102 文体活动费50103 宣传活动费50104 其他活动支出36 502 维权支出50201 劳动关系协调费50202 劳动保护费50203 法律援助费50204 困难职工帮扶费50205 送温暖费50206 其他维权支出37 503 业务支出50301 培训费50302 会议费50303 外事费50304 专项业务费50305 其他业务支出38 504 行政支出50401 工资福利支出50402 商品和服务支出504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0404 其他行政支出39 505 资本性支出50501 房屋建筑物购建50502 办公设备购置50503 专用设备购置50504 交通工具购置50505 大型修缮50506 信息网络购建50507 其他资本性支出40 506 补助下级支出50601 回拨补助50602 专项补助50603 超收补助50604 帮扶补助50605 送温暖补助50606 救灾补助50607 其他补助41 507 事业支出42 508 其他支出第三部分会计科目使用说明一、资产类科目第101号科目库存现金一、本科目核算工会的库存现金。
工会会计制度(通用5篇)
工会会计制度(通用5篇)工会会计制度一、什么是会计制度会计制度是对商业交易和财务往来在账簿中进行分类、登录、归总,并进行分析、核实和上报结果的制度,是进行会计工作所应遵循的规则、方法、程序的总称。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指国务院财政部门(即财政部)根据会计法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
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由国务院所属财政部制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国务院业务主管部门,在与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不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会计制度或者补充规定。
二、工会会计制度(通用5篇)在现在社会,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
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工会会计制度(通用5篇),欢迎大家分享。
工会会计制度1第一章总则1、制定的根据:本制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等有关制度来制定本法的。
说了制定本制度是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规范工会预算会计核算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等。
2、工会会计的任务:是对工会预算的执行和对工会经费收支活动进行反映,核算和监督。
是一种专业会计。
审核和监督是会计的基本职责。
3、工会的会计管理体系:是依法建立的,一般分为五级,工会会计组织系统与工会预算管理体系应相适应。
咱们金融系统具有特殊性,分为六级——全总;金融工会;总行;分行;中心支行;县行。
4、工会会计的职责是1.进行会计核算,反映预算执行情况,实行会计监督,参与预算管理、合理调度资金;2.组织指导和检查下级工会会计工作,负责制定有关实施细则或补充规定;3.组织工会会计人员培训,不断提高政策、业务水平。
5、工会财务的设置,提出了基层工会应设财务机构或专职财务人员,小型基层工会可聘请兼职工会会计。
2020年(财务会计)工会会计制度
(财务会计)工会会计制度附件《工会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会会计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国工会章程》及《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工会组织。
第三条工会会计是各级工会核算、反映、监督工会预算执行和经济活动的专业会计。
工会依法建立独立的会计核算管理体系,与工会预算管理体制相适应。
第四条县级以上(含县级,下同)工会应当设置财务部,配备专职会计人员。
县级以下工会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专职会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小型基层工会,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或者聘请兼职会计。
第五条各级工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岗位责任制度和内部稽核制度。
县级以上工会应当组织指导和检查下级工会会计工作,负责制定有关实施细则或补充规定;组织工会会计人员培训,不断提高政策、业务水平。
第六条工会会计核算应当以工会活动中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为对象,记录和反映工会的各项经济活动。
工会各项资金和财产应统一纳入工会会计核算。
不得私设小金库和账外账。
第七条工会会计核算应当以工会的持续运行为前提。
第八条工会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会计报表。
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季度、月份。
会计年度、季度、月份采用公历日期。
第九条工会会计核算应当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以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记至角、分。
第十条工会会计核算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以权责发生制为补充。
第十一条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
第十二条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
在民族自治地方,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
第二章一般原则第十三条工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符合工会宏观管理的要求,满足各级工会了解财务状况的需要,满足本级工会加强财务管理的需要。
第十四条工会会计核算应当以工会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客观真实地反映工会的各项收支、财务状况及结果。
2020工会会费管理办法及解析
2020工会会费管理办法及解析工会经费工会经费,是指工会依法取得并开展正常活动所需的费用。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工会经费的主要来源是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和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交的经费这二项,其中2%工会经费是经费的最主要来源。
工会会员交纳的会费自然是属于其劳动力价值的一部分,工会经费是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取得的,它的来源的合法性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涉。
工会经费是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取得的,它的来源的合法性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涉。
根据《工会法》的规定,工会经费的来源有五个方面:一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二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三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四人民政府的补助;五其他收入。
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工会会员缴纳会费是会员应尽的义务,同时也是会员在工会组织内部享受权利的物质基础。
会员缴纳工会会费,体现了会员的组织观念,密切了会员与工会组织的联系,同时也有利于职工之间的互助互济和团结友爱的精神的增强。
会费交纳的标准,是根据不同时期会员的收入情况和工会工作情况,由全国总工会统一制定的。
现行标准,根据全国总工会1978年工发101号通知规定,工会会员每月应向工会组织缴纳本人每月基本收入0.5%的会费。
工资尾数不足十元的不计交会费。
只要企业发给的是“工资”,而不是发的奖金、津贴或补贴,就应按本人所得的工资收入计算交纳会费。
会员缴纳的会费,全部留在基层,用于工会开展活动,勿需上交。
行政方面拨交的经费行政方面根据工会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拨交的经费。
根据《工会法》的规定,凡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应按上月份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交当月份的工会经费,并由工会按有关规定逐级上解。
县级以上地方总工会有权对行政区域内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行政方面拨交工会经费情况进行检查。
对逾期未交或者少交工会经费的单位,经屡次催交无效时,可以正式文件通知缴款单位的开户银行,由银行存款中扣交,并从当月的第16日起,每日扣收千分之五的滞纳金。
工会会计制度守则(200)
工会会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会会计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工会组织。
第三条工会会计是各级工会核算、反映、监督工会预算执行和经济活动的专业会计。
工会依法建立独立的会计核算管理体系,与工会预算管理体制相适应。
第四条县级以上(含县级,下同)工会应当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专职会计人员。
县级以下工会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专职会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基层工会,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或者聘请兼职会计。
第五条?各级工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完善岗位责任制度和内部稽核制度。
县级以上工会应当组织指导和检查下级工会会计工作,负责制定有关实施细则或补充规定;组织工会会计人员培训,不断提高政策、业务水平。
第六条工会应当对其自身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会计处理和报告。
第七条工会会计应当以工会的持续运行为前提。
第八条工会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会计报表。
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中期是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如半年度、季度和月度)。
第九条工会会计应当以货币计量,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第十条??工会会计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以权责发生制为补充。
第十一条工会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
其平衡公式为:资产?=?负债?+?净资产。
第十二条会计应当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
第十三条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
在民族自治地方,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
第二章一般原则第十四条工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符合工会宏观管理的要求,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满足本级工会加强财务管理的需要。
第十五条工会会计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如实反映工会财务状况、各项收支情况及结果,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
第十六条??工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使用。
财政部会计司有关负责人就修订《工会会计制度》答记者问
财政部会计司有关负责人就修订《工会会计制度》答记者问文章属性•【公布机关】财政部,财政部,财政部•【公布日期】2021.04.23•【分类】问答正文财政部会计司有关负责人就修订《工会会计制度》答记者问为了适应工会组织财务改革的需要,进一步规范工会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修订发布了《工会会计制度》(财会〔2021〕7号,以下称《制度》),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近日,财政部会计司有关负责人就《制度》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制度修订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答:现行《制度》自2010年1月1日实施以来,在加强工会预算管理、规范工会核算工作、提高工会会计信息质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随着我国工会事业的蓬勃发展,工会财务改革向深度和广度持续推进,工会财务管理体制发生较大变化,现行《制度》已不能满足工会会计核算的需要。
因此,有必要对《制度》进行全面修订。
一是与工会有关规章制度相协调,服务工会财务管理的需要。
近年来,中华全国总工会先后修订或制定了多项涉及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工会预决算管理等的制度办法。
如2017年印发的《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总工办发〔2017〕32号)和2020年印发的《基层工会预算管理办法》(总工办发〔2020〕29号),对基层工会经费管理和收支行为进行了规范;2019年印发的《工会预算管理办法》(总工办发〔2019〕26号),规定工会支出预算应按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进行编制,同时对工会结转结余资金的使用作出要求;2020年印发的《工会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总工办发〔2020〕28号),对工会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设置、补充及使用作出规范。
上述规章制度对工会会计核算提出了新要求,因此,需要对《制度》科目设置等方面的有关规定进行修订,以便与相关制度办法相协调,与现有财务管理体系相衔接。
二是解决新形势下新业务需要,提高工会会计信息质量的需要。
随着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以及新业务的出现,现行《制度》在某些方面不能满足工会会计核算的需要,如“工会+互联网”新形势下,信息化网络建设中购置和开发形成的信息软件等无形资产无法核算;资产不计提折旧,资产价值无法得到真实反映;基本建设项目未纳入大账,会计信息完整性有待提高;支出科目核算内容表述较为笼统,一定程度上缺乏实务指导性等。
《工会会计制度(2020修订)》全文及说明
附件1:工会会计制度(修订征求意见稿)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一般原则第三章资产第四章负债第五章净资产第六章收入第七章支出第八章会计报表第九章附则附录1:工会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附录2:工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会会计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以下简称《工会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工会,包括基层工会及县级以上(含县级,下同)工会。
工会所属事业单位、工会所属企业及挂靠工会管理的社会团体,不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工会会计是核算、反映、监督工会预算执行和经济活动的专业会计。
工会依法建立独立的会计核算管理体系,与工会预算管理体制相适应。
第四条工会应当对其自身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进行会计处理和报告。
第五条工会会计处理应当以工会的持续运行为前提。
第六条工会会计处理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会计报表。
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中期是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如半年度、季度和月度)。
第七条工会会计处理应当以货币计量,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第八条工会会计处理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部分经济业务或者事项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采用权责发生制。
第九条工会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
其平衡公式为:资产=负债+净资产。
第十条工会会计处理应当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
第十一条工会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
在民族自治地方,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
第十二条县级以上工会应当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专职会计人员。
基层工会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或者采取国务院财政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组织本单位的会计工作。
第十三条各级工会的法定代表人应当对本级工会的会计工作以及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2020年关于工会经费管理办法最新版
2020年关于工会经费管理办法最新版工会会员交纳的会费自然是属于其劳动力价值的一部分,工会经费是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取得的,它的的合法性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涉。
下面是收集的关于工会经费管理的相关办法,供大家查阅!一、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原则基层工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勤俭节约的有关规定和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工会经费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切实管好用好工会经费 ___》精神,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切实加强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坚决制止奢侈浪费,合理有效地使用资金。
要坚持工会经费为工会工作和职工群众服务的方向,确保工会经费取之于职工用之于职工,把更多工会经费用在职工身上,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让工会经费真正惠及职工群众和工会会员。
基层工会的经费收支管理,要贯彻以下原则:(一)遵纪守法原则。
各项经费收支,必须严格执行中央规定、国家法律法规、所在地方政府和中华全国总工会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工会财务会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二)依法获取原则。
基层工会的各项收入要根据《中华人民 ___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依法获取。
(三)经费独立原则。
基层工会要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单独开设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四)预算管理原则。
基层工会经费各项支出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按照全国总工会《工会预算管理办法》执行。
(五)服务职工原则。
基层工会经费使用要突出重点,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开展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
(六)勤俭节约原则。
基层工会要贯彻中央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经费使用要精打细算, ___多办事,节约开支,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七)民主管理原则。
要依靠职工和工会会员管好、用好经费,定期公布账目,实行民主管理,接受职工和工会会员监督以及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
二、工会经费收入范围基层工会的各项经费收入,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 ___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依法获得。
2020年关于工会经费管理办法最新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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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我收集的关于工会经费管理的相关办法,供大家查阅!20xx年最新关于工会经费管理办法全文一、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原则基层工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勤俭节约的有关规定和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工会经费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切实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的通知》精神,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切实加强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坚决制止奢侈浪费,合理有效地使用资金。
要坚持工会经费为工会工作和职工群众服务的方向,确保工会经费取之于职工用之于职工,把更多工会经费用在职工身上,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让工会经费真正惠及职工群众和工会会员。
基层工会的经费收支管理,要贯彻以下原则:(一)遵纪守法原则。
各项经费收支,必须严格执行中央规定、国家法律法规、所在地方政府和中华全国总工会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工会财务会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二)依法获取原则。
基层工会的各项收入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依法获取。
(三)经费独立原则。
基层工会要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单独开设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四)预算管理原则。
基层工会经费各项支出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按照全国总工会《工会预算管理办法》执行。
(五)服务职工原则。
基层工会经费使用要突出重点,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开展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
(六)勤俭节约原则。
基层工会要贯彻中央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经费使用要精打细算,少花钱多办事,节约开支,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七)民主管理原则。
要依靠职工和工会会员管好、用好经费,定期公布账目,实行民主管理,接受职工和工会会员监督以及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
二、工会经费收入范围基层工会的各项经费收入,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依法获得。
工会会计制度范本(DOC 53页)
附件《工会会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会会计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国工会章程》及《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工会组织。
第三条工会会计是各级工会核算、反映、监督工会预算执行和经济活动的专业会计。
工会依法建立独立的会计核算管理体系,与工会预算管理体制相适应。
第四条县级以上(含县级,下同)工会应当设置财务部,配备专职会计人员。
县级以下工会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专职会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小型基层工会,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或者聘请兼职会计。
第五条各级工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岗位责任制度和内部稽核制度。
县级以上工会应当组织指导和检查下级工会会计工作,负责制定有关实施细则或补充规定;组织工会会计人员培训,不断提高政策、业务水平。
第六条工会会计核算应当以工会活动中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为对象,记录和反映工会的各项经济活动。
工会各项资金和财产应统一纳入工会会计核算。
不得私设小金库和账外账。
第七条工会会计核算应当以工会的持续运行为前提。
第八条工会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会计报表。
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季度、月份。
会计年度、季度、月份采用公历日期。
第九条工会会计核算应当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以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记至角、分。
第十条工会会计核算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以权责发生制为补充。
第十一条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
第十二条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
在民族自治地方,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
第二章一般原则第十三条工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符合工会宏观管理的要求,满足各级工会了解财务状况的需要,满足本级工会加强财务管理的需要。
第十四条工会会计核算应当以工会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客观真实地反映工会的各项收支、财务状况及结果。
2020年关于工会经费管理办法最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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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小编收集的关于工会经费管理的相关办法,供大家查阅!20xx年最新关于工会经费管理办法全文一、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原则基层工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勤俭节约的有关规定和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工会经费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切实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的通知》精神,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切实加强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坚决制止奢侈浪费,合理有效地使用资金。
要坚持工会经费为工会工作和职工群众服务的方向,确保工会经费取之于职工用之于职工,把更多工会经费用在职工身上,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让工会经费真正惠及职工群众和工会会员。
基层工会的经费收支管理,要贯彻以下原则:(一)遵纪守法原则。
各项经费收支,必须严格执行中央规定、国家法律法规、所在地方政府和中华全国总工会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工会财务会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二)依法获取原则。
基层工会的各项收入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依法获取。
(三)经费独立原则。
基层工会要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单独开设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四)预算管理原则。
基层工会经费各项支出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按照全国总工会《工会预算管理办法》执行。
(五)服务职工原则。
基层工会经费使用要突出重点,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开展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
(六)勤俭节约原则。
基层工会要贯彻中央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经费使用要精打细算,少花钱多办事,节约开支,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七)民主管理原则。
要依靠职工和工会会员管好、用好经费,定期公布账目,实行民主管理,接受职工和工会会员监督以及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
二、工会经费收入范围基层工会的各项经费收入,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依法获得。
2020年关于工会经费管理办法最新版
2020年关于工会经费管理办法最新版工会会员交纳的会费自然是属于其劳动力价值的一部分,工会经费是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取得的,它的来源的合法性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涉。
下面是小雅收集的关于工会经费管理的相关办法,供大家查阅!20xx年最新关于工会经费管理办法全文一、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原则基层工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勤俭节约的有关规定和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工会经费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切实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的通知》精神,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切实加强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坚决制止奢侈浪费,合理有效地使用资金。
要坚持工会经费为工会工作和职工群众服务的方向,确保工会经费取之于职工用之于职工,把更多工会经费用在职工身上,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让工会经费真正惠及职工群众和工会会员。
基层工会的经费收支管理,要贯彻以下原则:(一)遵纪守法原则。
各项经费收支,必须严格执行中央规定、国家法律法规、所在地方政府和中华全国总工会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工会财务会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二)依法获取原则。
基层工会的各项收入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依法获取。
(三)经费独立原则。
基层工会要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单独开设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四)预算管理原则。
基层工会经费各项支出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按照全国总工会《工会预算管理办法》执行。
(五)服务职工原则。
基层工会经费使用要突出重点,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开展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
(六)勤俭节约原则。
基层工会要贯彻中央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经费使用要精打细算,少花钱多办事,节约开支,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七)民主管理原则。
要依靠职工和工会会员管好、用好经费,定期公布账目,实行民主管理,接受职工和工会会员监督以及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
二、工会经费收入范围基层工会的各项经费收入,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依法获得。
2020工会会计制度_规章制度_
2020工会会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会会计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工会组织。
第三条工会会计是各级工会核算、反映、监督工会预算执行和经济活动的专业会计。
工会依法建立独立的会计核算管理体系,与工会预算管理体制相适应。
第四条县级以上(含县级,下同)工会应当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专职会计人员。
县级以下工会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专职会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基层工会,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或者聘请兼职会计。
第五条各级工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完善岗位责任制度和内部稽核制度。
县级以上工会应当组织指导和检查下级工会会计工作,负责制定有关实施细则或补充规定;组织工会会计人员培训,不断提高政策、业务水平。
第六条工会应当对其自身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会计处理和报告。
第七条工会会计应当以工会的持续运行为前提。
第八条工会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会计报表。
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中期是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如半年度、季度和月度)。
第九条工会会计应当以货币计量,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第十条工会会计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以权责发生制为补充。
第十一条工会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
其平衡公式为:资产 = 负债 + 净资产。
第十二条会计应当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
第十三条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
在民族自治地方,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
第二章一般原则第十四条工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符合工会宏观管理的要求,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满足本级工会加强财务管理的需要。
第十五条工会会计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如实反映工会财务状况、各项收支情况及结果,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
第十六条工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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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版工会会计制度1、工会会计制度2、工会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财政部二○○九年五月三一日工会会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会会计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工会组织。
第三条工会会计是各级工会核算、反映、监督工会预算执行和经济活动的专业会计。
工会依法建立独立的会计核算管理体系,与工会预算管理体制相适应。
第四条县级以上(含县级,下同)工会应当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专职会计人员。
县级以下工会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专职会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基层工会,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或者聘请兼职会计。
第五条各级工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完善岗位责任制度和内部稽核制度。
县级以上工会应当组织指导和检查下级工会会计工作,负责制定有关实施细则或补充规定;组织工会会计人员培训,不断提高政策、业务水平。
第六条工会应当对其自身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会计处理和报告。
第七条工会会计应当以工会的持续运行为前提。
第八条工会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会计报表。
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中期是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如半年度、季度和月度)。
第九条工会会计应当以货币计量,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第条工会会计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以权责发生制为补充。
第一条工会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
其平衡公式为:资产=负债+净资产。
第二条会计应当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
第三条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
在民族自治地方,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
第二章一般原则第四条工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符合工会宏观管理的要求,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满足本级工会加强财务管理的需要。
第五条工会会计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如实反映工会财务状况、各项收支情况及结果,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
第六条工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使用。
第七条工会会计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前后各期一致,不得随意变更,以确保会计信息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第八条工会会计应当遵循重要性原则。
对于重要的经济业务,应当单独反映。
第九条工会应当及时进行会计处理和报告,不得提前或延后。
第二条资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实际成本计量。
除另有规定外,一律不得自行调整账面价值。
第二一条凡是指定用途的资金,应按规定的用途专款专用,并单独反映。
第三章资产第二二条资产是工会拥有或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
包括流动资产、投资和固定资产等。
第二三条流动资产是指预计在一年内(含一年)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
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借出款、应收款项、库存物品等。
(一)货币资金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
货币资金应当按照实际发生额入账。
工会应当设置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日逐笔登记。
库存现金的核算应当做到日清月结,其账面余额必须与库存数相符;银行存款的账面余额应当与银行对账单定期核对,如有不符,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工会发生外币业务时,应当将有关外币金额折算成人民币金额记账。
(二)借出款是工会因开展工作或发展工运事业的需要而出借给其他工会或工会所属单位的款项。
工会应当对借出款严格管理,借出每笔款项时均需与借款单位签订书面文件,署明用途和还款期限,还款期限通常不应超过三年;对于逾期未还款的借出款,需在年度会计报表附注中说明原因。
逾期三年以上、因借款单位原因尚未收回的借出款,报经批准认定确实无法收回或者报经批准认定不再要求借款单位还款的,应及时予以核销。
(三)应收款项包括应收上级经费、应收下级经费、其他应收款等。
应收上级经费是工会应收未收的上级工会应拨付(或划转)工会经费和补助。
应收下级经费是本级工会应收下级工会的上缴经费。
其他应收款是工会除应收上下级经费以外的其他应收及暂付款项。
应收款项应当按照实际发生额入账。
期末,工会应当分析各项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性,对于确实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应报经批准认定后及时予以核销。
(四)库存物品指工会取得的将在日常活动中耗用的材料、物品及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工具、器具等。
库存物品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其实际成本入账。
购入、有偿调入的库存物品以实际支付的价款记账。
无偿调拨、接受捐赠的库存物品以其公允价值或者有关凭据注明的金额(加上相关费用)记账。
库存物品在发出(领用或出售等)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中选择一种方法确定发出库存物品的实际成本,一经选定,不得随意变更。
工会应当定期对库存物品进行清查盘点,每年至少全面盘点一次。
对于盘盈、盘亏或报废、毁损的库存物品,应当及时查明原因,报经批准认定后及时进行处理。
盘盈的库存物品按照其公允价值入账,并计入当期收入;盘亏的库存物品,将其账面余额计入当期支出。
报废、毁损的库存物品,先扣除残料价值、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责任人赔偿等,将净损失计入当期支出。
第二四条投资是指工会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工会的相关规定,以货币资金、实物资产等方式向其他单位的投资。
投资按其流动性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按其性质分为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等。
(一)投资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其实际成本入账。
以货币资金方式对外投资,以实际支付的款项记账。
以实物资产方式对外投资,以评估确认或合同、协议确定的价值记账。
(二)投资期内取得的利息、利润、红利等各项投资收益,应当计入当期收入。
(三)处置(出售)投资时,实际取得价款与投资账面余额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投资收益。
对于因被投资单位破产、被撤销、注销、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政府责令关闭等情况造成难以收回的未处置不良投资,报经批准认定后应当及时核销。
第二五条固定资产是指工会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
包括房屋及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他固定资产。
(一)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为固定资产。
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按固定资产管理。
(二)固定资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其实际成本入账。
购入、有偿调入的固定资产,以实际支付的买价、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费、装卸费及相关税费等记账。
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以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必要支出记账。
无偿调入、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以其公允价值或者有关凭据注明的金额(加上相关费用)记账。
对固定资产进行改建、扩建,其净增值部分,应当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支出。
(三)处置(出售)固定资产时,冲减其账面余额并相应减少固定基金,处置中取得的变价收入扣除处置费用后的净收入(或损失)计入当期收入(或支出)。
(四)工会应当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每年至少全面盘点一次。
对于盘盈、盘亏或报废、毁损的固定资产,应当及时查明原因,报经批准认定后及时进行处理。
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其公允价值入账,并相应增加固定基金;盘亏的固定资产,冲减其账面余额并相应减少固定基金。
报废、毁损的固定资产,冲减其账面余额并相应减少固定基金,清理中取得的变价收入扣除清理费用后的净收入(或损失)计入当期收入(或支出)。
第四章负债第二六条负债是指工会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以资产偿付的债务。
包括借入款、应付个人收入、应付款项等。
第二七条借入款指工会借入的款项。
第二八条应付个人收入包括应付工资(离退休费)、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应付其他个人收入。
(一)应付工资(离退休费)指应付未付给本单位职工的工资及离退休费。
其中,工资指按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给在职人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以及经国务院或人事部、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津贴补贴等。
离退休费指按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给离退休人员的离休、退休费及经国务院或人事部、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津贴补贴。
(二)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指应付未付给本单位职工的地方(部门)津贴补贴。
其中,地方(部门)津贴补贴指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出台的津贴补贴。
(三)应付其他个人收入指应付未付给本单位职工的其他个人收入。
其中,其他个人收入指按国家规定发给个人除上述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误餐费、夜餐费,出差人员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出国人员伙食费、公杂费、个人国外零用费,发放给个人的一次性奖励等。
第二九条应付款项包括应付上级经费、应付下级经费、其他应付款。
(一)应付上级经费指本级工会按规定应上缴的工会经费及建会筹备金。
(二)应付下级经费指本级工会应付下级工会的各项补助以及应转拨下级工会的工会经费和建会筹备金。
(三)其他应付款指除应付上下级经费之外的其他应付及暂存款项。
第三条各项负债应当按照实际发生额入账。
第五章净资产第三一条净资产是指工会的资产减去负债后的余额。
包括固定基金、在建工程占用资金、投资基金、专用基金、后备金、结余。
第三二条固定基金指工会固定资产占用的基金。
固定基金应当按照实际发生额入账。
在建工程占用资金指工会在建工程完工前累计占用的资金。
在建工程占用资金应当按照实际发生额记账,待工程完工后转入固定基金。
第三三条投资基金指工会对外投资占用的基金。
投资基金应当按照实际发生数额入账。
第三四条专用基金指工会按规定依法提取和使用的有专门用途的基金。
包括增收留成基金、财务专用基金、工会干部权益保障金。
提取专用基金时,按照实际提取金额计入当期支出;使用专用基金时,按照实际支出金额冲减专用基金余额;专用基金未使用的余额,可滚存下一年度使用。
第三五条后备金指县级以上工会按规定依法提取的特殊情况下使用的储备金。
提取后备金时,按照实际提取金额冲减结余;使用后备金时,按照实际支出金额冲减后备金余额;后备金未使用的余额,可滚存下一年度使用。
第三六条结余指工会各项收入与支出相抵后滚存的累计余额。
第六章收入第三七条收入是指工会根据《工会法》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开展业务活动所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收入按照来源分为会费收入、拨缴经费收入、上级补助收入、政府补助收入、行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
(一)会费收入指工会会员依照规定向工会组织缴纳的会费。
(二)拨缴经费收入指基层单位行政拨缴、下级工会按规定上缴及上级工会按规定转拨的工会经费中归属于本级工会的经费及建会筹备金。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本级工会收到的上级工会补助的款项。
包括回拨补助、专项补助、超收补助、帮扶补助、送温暖补助、救灾补助、其他补助。
(四)政府补助收入指各级人民政府按照《工会法》和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予工会的补助款项。
(五)行政补助收入指工会取得的所在单位行政方面按照《工会法》和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予工会的补助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