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方法转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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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方法转移方案
分析部:刘保存 时 间:2017-12-27
报告内容
1
方法转移的定义
2
转移有关的相关法规资料
3
转移的前提条件
4
转移的方法方式
5
对比检测可接受标准
6
转移报告的形成
7
方法转移步骤总结
分析方法转移定义
分析方法转移是一个文件化的过程,用于确定一个实 验室(接收方)有能力使用来源于另一个实验室(转 移方)的分析方法,由此保证接收方有知识和能力来 应用该分析方法,以达到预期的效果。即将非法定方 法由一个实验室转移至另一个实验室。
分析方法转移的类型
类型
适用范围
方法
免除转移
对比试验 共同验证 再验证
考虑到之前的风险,接受方的 情况、产品的复杂性和规格标 准以及相应的方法等内容经过 风险评估,有充分的理由证明 不需要进行分析方法转移的 较普遍通用的一种方法
两个或多个实验室间
两个或多个实验室间,不常用
如果经评估获得豁免 资格,接收方应以适 当的理由或方式记录 下来
分析方法转移的类型—对比试验
转出实验室和接受实验室对同一批或多批次的样品进行检验,然后对比检 验结果。(USP<1224>中提出了一种特殊的对比检测情况即向检测样品 中加入相对准确的已知杂质) 转出方负责提供分析方法、对照品、验证报告、必要的文件。并且提供必 要的培训,在方法转移的过程中给与接受方必需的帮助。 接受方应确保具有适当资质的人员或方法转移前对相关人员进行适当的培 训,确保设施及仪器都根据需要进行合适的校正和确认,并确定实验室体 系是符合相关法规和内部实验室管理程序要求的。 转出方和接受方应对数据进行比较和讨论,特别是数据与方案间发生的偏 差,最终完成转移报告。
分析方法转移的前提条件—方案
方案应包括以下关键信息:
分析方法开发的历史和经验,包括研发或验证报告 任何数据中发现的问题、分析方法偏差、偏离规定结果的总结报告 分析方法性能的信息中其不确定的信息 文件化的分析方法以及不在分析方法文件之内的图谱 关键控制方法和关键变量 分析方法所需的设备包括软件和硬件 分析相关的标准、试剂、色谱柱及溶媒清单 分析方法可接受的变量范围
分析方法转移的类型—共同验证、再验证
共同验证:理论上分析方法转移前已完成验证,但经协商制定预 先批准的转移或验证方案,转出方让接受方作为验证小组成员参 与全套或部分验证内容,接受方接受和共享转出方相关数据并对 相关数据参数进行评估。
再验证:接受实验室重复全部或部分方法学验证试验。如验证试 验顺利完成并符合接受标准,则接受实验室有能力完成该分析方 法的操作并完成了方法转移。
分析方法转移的前提条件—风险评估
技术风险评估:已知方法的操作问题 接受部门的分析方法界限和性能是否一致 接受部门是否有分析所需的技术或设备 接受部门是否有必须的分析方法上的技巧、培训和教育 分析方法验证上是否存在缺陷 分析必须的样品、标准、试剂是否有特殊的要求 是否有确保关键质量属性的手段
操作风险评估:转出方与接受方实际操作不一致风险
参数进行全部 生产工艺变更,
或部分验证
制剂组分变更,
原分析方法修
订时
确认
证明法定方法 1.不需要验证 适用于被测样 的检测方法; 品的质量控制; 2.药典或其他 证明检测人员 法定方法 有能力正确操 作法定方法
根据方法的用 途和方法的复 杂程度,选择 性地对检测结 果影响最大的 关键方法参数 进行考察
分析方法转移步骤总结
阶段
负责方
分析方法 接受方
转移报告 接受方
工作内容
1.分析方法应起草成书面文件,其中应对细节详 细说明并有明确的指示,以便经过培训的人员可 以顺利的进行试验; 2.如果使用的是液相或者气相进行试验,进样数 量和顺序应明确规定;如果是溶出试验,进行溶 出试验的样品数量也应明确规定。
1.分析方法顺利转移后,接受方应起草分析方法 转移报告,其中应详细描述转移的结果及是否符 合标准规定,并下结论即接受方是可以使用转移 的方法即转移完成,否则就不能认为方法转移完 成,应采取相应的有效补救措施使其符合标准规 定; 2.发生的任何偏差应记录完整、进行调查并说明 理由; 3.进行的调查可为将要采取的补救措施以及需要 完成的程度提供指导,根据不同的情况,采用的 补救措施包括进一步的培训和对检测方法进行进 一步阐明等
分析方法转移步骤总结
阶段
负责方
转移方
接受方
转移方案 批准前
工作内容
负责提供分析方法、对照品、验证报告、 必要的文件和培训
具有相关资质的接受人员;对相关人员进 行培训并对培训进行记录;确保仪器设备 经过校验和确认;确保实验室符合相应法 规;在方案批准前接受方使用转移方的方 法进行检测以便确认方法是否存在问题
分析方法验证、确认、转移的区别与联系
目的
适用范围 内容
发起时机 负责方
验证
证明方法适用 于拟定用途, 被测样品质量 可控
1.新的检测方 法;2.检测方 法需要变更; 3.非法定收载 方法;4.法规 规定的其他需 要验证的方法
按照方法用途, 1.建立质量标 方法建立实验
对方法学验证 准时;2.药品 室
转出方和接收方对同 一或多批次样品进行 检测对比结果
接收方作为验证小组 的成员参与全部或者 部分验证
接收方进行部分或全 验证
分析方法转移的类型
分析方法转移的类型—免除转移
经风险评估一旦决定免除转移,就不需要进行检测对比,也不需要获得实 验室之间的数据,就可以认为接收方有资格进行此分析方法。一般以下情 况可以免除转移: 接受实验室相关人员参与了此分析方法的开发和验证 接受实验室已经检验过这个样品或者类似样品,并对检验步骤很熟悉 新产品的成分与已有的品种成分类似和/或活性药物的浓度与已有产品的浓 度类似,并且对于使用的分析方法,接收方有经验 检验方法与已在使用的方法相同或非常类似 接受实验室对别的样品的分析方法验证时已包含此类新方法 负责分析方法开发、验证或产品日常检验的人员加入了接受实验室 需要转移的方法为通用方法并且接受实验室具有足够的经验
分析方法转移对比检测可接受标准
分析方法转移可接受标准
分析方法转移可接受结果应在双方评估后在转移方案中明确规定,并 在方法转移报告中汇总比较。当方法转移中出现不符合标准规定的情 况后,要进行充分的调查分析,对转移方案发生的任何变更,必须在 获得其他额外的数据前获得批准。如实验过程中发生偏差,接受方应 及时通知转出方,并进行偏差调查书写偏差报告。如转移结果符合相 关规定,则有接受实验室的相关实验和审核人员进行签字确认。
分析方法转移报告
分析方法转移成功完成后,接受实验室人员应起草分析方法转移报告, 其中应包括转移的结果及是否符合标准规定,并应有结论确定接收方 是否可以使用转移的分析方法。转移中任何的偏差或变化均应记录完 整并有调查分析,保证其可追溯性。转出实验室和所有参与的接受实 验室都要审核方法转移报告并由所有相关实验室的审核部门批准。
法规和指南
WHO分析方法转移指南
文献
ISPE新药转移技术指南 Agilent《分析方法验证》
许明哲《分析方法转移内容介绍》
分析方法转移的前提条件
分析方法转移前提条件—技术团队
建立有效的 沟通机制
转出方熟悉方 法开发过程并 有操作经验
技术 团队
风险评估:技 术风险评估和 操作风险评估
接受方熟悉分 析方法操作条 件及条件约束
分析方法转移可接受标准
依据方法性能及稳定性和放行历史数据制定分析方法转移的可接受标 准,其应包括在所有场地获得的数据之间的可比性标准。这些标准的 制定可依据平均值和标准规定间的差异来制定,并应考虑变异性,尤 其应包括接受方的中间精密度或含量或含量均匀度检验方法的对比用 的统计学方法。杂质精密度会差些可以用简单的描述方法,溶出可通 过对比溶出曲线使用相似因子F2因子来评估或规定的点获得的数据进 行比较。双方对没有进行的项目或不进行方法转移的项目应说明理由。
实验室批准该 方法使用前
方法使用实验 室
转移
证明方法接收 实验室能够成 功的操作建立 实验室建立的 经验证的方法
分析方法由A 实验室转移到 B实验室
选择典型的批 次,A、B实验 室对检测结果 进行对比
B实验室批准 使用该方法前
方法接收实验 室
分析方法转移的相关法规资料
USP<1224>分析方法转移
双方
良好的的沟通机制,充分沟通方法开发和 验证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异常情况分析并 进行转移风险评估后制动相关预防措施
阶段
方案
分析方法转移步骤总结
负责方
双方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工作内容
1.方案应包括目的、范围、转出方和接受 方的职责、使用仪器和试剂、方法、检测 数量和可接受标准; 2.根据验证数据和检验方法,方案中应规 定需要对哪些分析项目进行确认及评估方 法转移可接受标准; 3.对使用到的物料、对照品、试剂、样品、 色谱柱、仪器及仪器参数等应详细说明; 4.转移方案的文件部分应包括报告的格式, 以确保可以持续地记录检验结果并提高不 同实验室间的一致性; 5.方案中应详细说明如果结果与可接受的 标准发生偏差应采取哪些措施;当出现不 符合批准规定的情况下,对转移方案发生 的任何变更,必须在获得其他额外的数据 前获得批准。
分析部:刘保存 时 间:2017-12-27
报告内容
1
方法转移的定义
2
转移有关的相关法规资料
3
转移的前提条件
4
转移的方法方式
5
对比检测可接受标准
6
转移报告的形成
7
方法转移步骤总结
分析方法转移定义
分析方法转移是一个文件化的过程,用于确定一个实 验室(接收方)有能力使用来源于另一个实验室(转 移方)的分析方法,由此保证接收方有知识和能力来 应用该分析方法,以达到预期的效果。即将非法定方 法由一个实验室转移至另一个实验室。
分析方法转移的类型
类型
适用范围
方法
免除转移
对比试验 共同验证 再验证
考虑到之前的风险,接受方的 情况、产品的复杂性和规格标 准以及相应的方法等内容经过 风险评估,有充分的理由证明 不需要进行分析方法转移的 较普遍通用的一种方法
两个或多个实验室间
两个或多个实验室间,不常用
如果经评估获得豁免 资格,接收方应以适 当的理由或方式记录 下来
分析方法转移的类型—对比试验
转出实验室和接受实验室对同一批或多批次的样品进行检验,然后对比检 验结果。(USP<1224>中提出了一种特殊的对比检测情况即向检测样品 中加入相对准确的已知杂质) 转出方负责提供分析方法、对照品、验证报告、必要的文件。并且提供必 要的培训,在方法转移的过程中给与接受方必需的帮助。 接受方应确保具有适当资质的人员或方法转移前对相关人员进行适当的培 训,确保设施及仪器都根据需要进行合适的校正和确认,并确定实验室体 系是符合相关法规和内部实验室管理程序要求的。 转出方和接受方应对数据进行比较和讨论,特别是数据与方案间发生的偏 差,最终完成转移报告。
分析方法转移的前提条件—方案
方案应包括以下关键信息:
分析方法开发的历史和经验,包括研发或验证报告 任何数据中发现的问题、分析方法偏差、偏离规定结果的总结报告 分析方法性能的信息中其不确定的信息 文件化的分析方法以及不在分析方法文件之内的图谱 关键控制方法和关键变量 分析方法所需的设备包括软件和硬件 分析相关的标准、试剂、色谱柱及溶媒清单 分析方法可接受的变量范围
分析方法转移的类型—共同验证、再验证
共同验证:理论上分析方法转移前已完成验证,但经协商制定预 先批准的转移或验证方案,转出方让接受方作为验证小组成员参 与全套或部分验证内容,接受方接受和共享转出方相关数据并对 相关数据参数进行评估。
再验证:接受实验室重复全部或部分方法学验证试验。如验证试 验顺利完成并符合接受标准,则接受实验室有能力完成该分析方 法的操作并完成了方法转移。
分析方法转移的前提条件—风险评估
技术风险评估:已知方法的操作问题 接受部门的分析方法界限和性能是否一致 接受部门是否有分析所需的技术或设备 接受部门是否有必须的分析方法上的技巧、培训和教育 分析方法验证上是否存在缺陷 分析必须的样品、标准、试剂是否有特殊的要求 是否有确保关键质量属性的手段
操作风险评估:转出方与接受方实际操作不一致风险
参数进行全部 生产工艺变更,
或部分验证
制剂组分变更,
原分析方法修
订时
确认
证明法定方法 1.不需要验证 适用于被测样 的检测方法; 品的质量控制; 2.药典或其他 证明检测人员 法定方法 有能力正确操 作法定方法
根据方法的用 途和方法的复 杂程度,选择 性地对检测结 果影响最大的 关键方法参数 进行考察
分析方法转移步骤总结
阶段
负责方
分析方法 接受方
转移报告 接受方
工作内容
1.分析方法应起草成书面文件,其中应对细节详 细说明并有明确的指示,以便经过培训的人员可 以顺利的进行试验; 2.如果使用的是液相或者气相进行试验,进样数 量和顺序应明确规定;如果是溶出试验,进行溶 出试验的样品数量也应明确规定。
1.分析方法顺利转移后,接受方应起草分析方法 转移报告,其中应详细描述转移的结果及是否符 合标准规定,并下结论即接受方是可以使用转移 的方法即转移完成,否则就不能认为方法转移完 成,应采取相应的有效补救措施使其符合标准规 定; 2.发生的任何偏差应记录完整、进行调查并说明 理由; 3.进行的调查可为将要采取的补救措施以及需要 完成的程度提供指导,根据不同的情况,采用的 补救措施包括进一步的培训和对检测方法进行进 一步阐明等
分析方法转移步骤总结
阶段
负责方
转移方
接受方
转移方案 批准前
工作内容
负责提供分析方法、对照品、验证报告、 必要的文件和培训
具有相关资质的接受人员;对相关人员进 行培训并对培训进行记录;确保仪器设备 经过校验和确认;确保实验室符合相应法 规;在方案批准前接受方使用转移方的方 法进行检测以便确认方法是否存在问题
分析方法验证、确认、转移的区别与联系
目的
适用范围 内容
发起时机 负责方
验证
证明方法适用 于拟定用途, 被测样品质量 可控
1.新的检测方 法;2.检测方 法需要变更; 3.非法定收载 方法;4.法规 规定的其他需 要验证的方法
按照方法用途, 1.建立质量标 方法建立实验
对方法学验证 准时;2.药品 室
转出方和接收方对同 一或多批次样品进行 检测对比结果
接收方作为验证小组 的成员参与全部或者 部分验证
接收方进行部分或全 验证
分析方法转移的类型
分析方法转移的类型—免除转移
经风险评估一旦决定免除转移,就不需要进行检测对比,也不需要获得实 验室之间的数据,就可以认为接收方有资格进行此分析方法。一般以下情 况可以免除转移: 接受实验室相关人员参与了此分析方法的开发和验证 接受实验室已经检验过这个样品或者类似样品,并对检验步骤很熟悉 新产品的成分与已有的品种成分类似和/或活性药物的浓度与已有产品的浓 度类似,并且对于使用的分析方法,接收方有经验 检验方法与已在使用的方法相同或非常类似 接受实验室对别的样品的分析方法验证时已包含此类新方法 负责分析方法开发、验证或产品日常检验的人员加入了接受实验室 需要转移的方法为通用方法并且接受实验室具有足够的经验
分析方法转移对比检测可接受标准
分析方法转移可接受标准
分析方法转移可接受结果应在双方评估后在转移方案中明确规定,并 在方法转移报告中汇总比较。当方法转移中出现不符合标准规定的情 况后,要进行充分的调查分析,对转移方案发生的任何变更,必须在 获得其他额外的数据前获得批准。如实验过程中发生偏差,接受方应 及时通知转出方,并进行偏差调查书写偏差报告。如转移结果符合相 关规定,则有接受实验室的相关实验和审核人员进行签字确认。
分析方法转移报告
分析方法转移成功完成后,接受实验室人员应起草分析方法转移报告, 其中应包括转移的结果及是否符合标准规定,并应有结论确定接收方 是否可以使用转移的分析方法。转移中任何的偏差或变化均应记录完 整并有调查分析,保证其可追溯性。转出实验室和所有参与的接受实 验室都要审核方法转移报告并由所有相关实验室的审核部门批准。
法规和指南
WHO分析方法转移指南
文献
ISPE新药转移技术指南 Agilent《分析方法验证》
许明哲《分析方法转移内容介绍》
分析方法转移的前提条件
分析方法转移前提条件—技术团队
建立有效的 沟通机制
转出方熟悉方 法开发过程并 有操作经验
技术 团队
风险评估:技 术风险评估和 操作风险评估
接受方熟悉分 析方法操作条 件及条件约束
分析方法转移可接受标准
依据方法性能及稳定性和放行历史数据制定分析方法转移的可接受标 准,其应包括在所有场地获得的数据之间的可比性标准。这些标准的 制定可依据平均值和标准规定间的差异来制定,并应考虑变异性,尤 其应包括接受方的中间精密度或含量或含量均匀度检验方法的对比用 的统计学方法。杂质精密度会差些可以用简单的描述方法,溶出可通 过对比溶出曲线使用相似因子F2因子来评估或规定的点获得的数据进 行比较。双方对没有进行的项目或不进行方法转移的项目应说明理由。
实验室批准该 方法使用前
方法使用实验 室
转移
证明方法接收 实验室能够成 功的操作建立 实验室建立的 经验证的方法
分析方法由A 实验室转移到 B实验室
选择典型的批 次,A、B实验 室对检测结果 进行对比
B实验室批准 使用该方法前
方法接收实验 室
分析方法转移的相关法规资料
USP<1224>分析方法转移
双方
良好的的沟通机制,充分沟通方法开发和 验证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异常情况分析并 进行转移风险评估后制动相关预防措施
阶段
方案
分析方法转移步骤总结
负责方
双方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工作内容
1.方案应包括目的、范围、转出方和接受 方的职责、使用仪器和试剂、方法、检测 数量和可接受标准; 2.根据验证数据和检验方法,方案中应规 定需要对哪些分析项目进行确认及评估方 法转移可接受标准; 3.对使用到的物料、对照品、试剂、样品、 色谱柱、仪器及仪器参数等应详细说明; 4.转移方案的文件部分应包括报告的格式, 以确保可以持续地记录检验结果并提高不 同实验室间的一致性; 5.方案中应详细说明如果结果与可接受的 标准发生偏差应采取哪些措施;当出现不 符合批准规定的情况下,对转移方案发生 的任何变更,必须在获得其他额外的数据 前获得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