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耕还林工程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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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退耕还林、封山绿化、以粮代赈、个体承包”的方针政策,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综合治理的总体要求,针对退耕还林工程工作的特点,遵循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坚持以人为本、科学规划,生态效益优先与改善民生相结合,以退耕还林工程中的荒山造林、封山育林为重点,突出效益,以质量为核心,管理为重点,强化科技支撑,扎实、稳妥地推进全区退耕还林工程建设。

按照《全国造林技术规程》和《全国生态公益林建设标准(一)》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主要造林树种的密度为:刺槐333株/亩,株行距为1×2米。侧柏222株/亩,株行距为1.5×2米。

⑺抚育管理:

①松土除草:造林后应及时进行松土除草。生态林仅限于树盘内松土除草,可降低费用,减少水土流失。造林头一年两次,以后每年一次,连续3—5年。

②补植补造:造林成活率偏低的造林地,应及时进行补植补栽。

③管护措施:对新造林地应及时落实管护人员,修订完善管护公约、实行封山禁牧,对有鼠害的要及时防治,确保造林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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