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耕还林工程档案管理办法
退耕还林工程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退耕还林工程档案管理工作,更好地为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林业重点工程档案管理办法》、《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总体方案》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务院批准实施的退耕还林工程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退耕还林工程档案管理工作是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的重要基础工作,应将其纳入工程管理的全过程,与工程建设同步实施。
第四条退耕还林工程档案是部门或单位档案全宗中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与其他门类的档案(文书档案、财会档案、设备档案等)一起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第五条退耕还林工程档案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国家林业局监督、检查和指导全国的退耕还林工程档案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林业主管部门监督、检查和指导辖区内的退耕还林工程档案管理工作,并在业务上接受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和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六条退耕还林工程档案管理工作实行领导责任制,分管工程的负责人要对工程档案管理工作负全责。
第七条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保证开展工程档案管理工作的所需资金、设施和设备。
有条件的地方应开展档案管理的电子化、信息化和网络化建设。
第二章档案管理制度第八条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根据退耕还林工程特点建立健全工程文件材料的整理、保管、利用、保密、鉴定、销毁等管理制度。
第九条档案管理制度要根据内容分别张贴于档案库、档案办公室、档案阅览室等墙上醒目之处,切实起到时刻警醒和对照标准的作用。
第十条要严格按照各项管理制度办事,规范管理,确保工程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借阅方便。
第十一条要定期对档案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十二条要制定奖惩措施,对于在退耕还林工程档案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应予表扬;对于违反有关规定,造成工程档案材料失真、损毁或丢失的,应予以严肃处理。
第三章档案管理人员第十三条要根据实际情况,配备能力强、素质高的专(兼)职工程档案管理人员,并保证档案管理人员的相对稳定。
认真做好退耕还林工程档案工作
认真做好退耕还林工程档案工作退耕还林工程是我国生态建设的重要措施之一,为有效防止生态环境恶化,提高生态建设质量,推动可持续发展,必须认真做好退耕还林工程档案工作,以便于对退耕还林工程的评估和监管。
步骤一:建立档案管理体系。
建立退耕还林工程档案管理规定,并制定相应的文件和流程。
根据工程实施情况,分别建立项目档案、施工档案、验收档案、监管档案、维护档案、评估档案等,对每一个档案建立职责分工,确保档案管理系统的完整性和标准化。
步骤二:档案归档。
对工程各项资料及材料要立即归档,分门别类,按照阶段顺序进行存储。
同时要在每份档案上标记项目名称、立项时间、实施单位等关键信息,以便于查找和复核。
建立档案借阅、整理、维护等程序,流程明确,建立档案回收和档案转移程序,并及时开展档案归档工作,以确保档案管理的完整性和保密性。
步骤三:档案审核。
对每一个退耕还林工程档案进行审核,确保档案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同时进行范围的划分,对于属于保密范畴的档案加强安全措施。
经过审核之后,这些档案可交给有关机关、组织或向社会公开。
定期对档案进行复查和更新,以确保档案管理的及时与准确。
步骤四:档案利用。
完成退耕还林工程后,要及时评估工程质量和成果,为生态环境保护、山村振兴等工作提供参考依据。
同时,将退耕还林工程档案作为重要的科研、教学资源,加强档案利用与研究推广,总结和发掘工程实施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对于今后的生态建设和资源可持续利用具有重要的意义。
总之,认真做好退耕还林工程档案工作,是推动生态建设和打造美丽中国的必要环节,也是加强生态监管和质量评测的重要手段。
希望广大工程实施单位能够加强档案管理,提高档案利用率,为我们的生态环境保护贡献力量。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退耕还林工程管理办法((新政办[2011]66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退耕还林工程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和管理,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和巩固建设成果,保护退耕还林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退耕还林条例》(国务院令第367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退耕还林政策措施的若干意见》(国发〔2002〕10号)和《国务院关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25号)等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施国务院批准的自治区退耕还林工程项目和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建设项目,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坚持生态效益优先,促进农民脱贫致富及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二)坚持以人为本,政策引导和农民自愿退耕相结合,谁退耕、谁造林、谁经营、谁受益;(三)坚持因地制宜,遵循自然规律,科学选择林种、树种和造林方式,实行乔灌草相结合、人工造林和封育相结合;(四)坚持巩固成果、稳步推进,增强工程管理意识、提高工程质量;(五)坚持建设与保护并重,防止边治理边破坏;(六)坚持依法推进退耕还林工程;(七)坚持地方政府负责制。
第四条自治区发展计划与改革委员会负责自治区退耕还林工程总体规划的审核,计划的汇总和安排,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建设规划的编制,下达计划及实施方案的审核批复;自治区财政厅负责退耕还林工程及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建设项目中央财政补助资金、自治区配套资金的安排和监督管理;自治区林业厅负责退耕还林工程总体规划的编制及全区退耕还林和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建设(林业部分)项目年度任务安排方案、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自治区农业厅负责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建设(农业部分)项目的年度任务安排方案,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检查;自治区水利厅负责退耕还林相关水利设施建设的指导、监督检查和水土保持专项工程验收。
负责基本口粮田坡耕地水土综合治理工程。
第二章工程管理第五条加强退耕还林工程质量管理,严把种苗、整地、栽植、抚育、管护等关键环节,实行造林全过程质量管理。
林地档案管理制度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林地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林地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单位林地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鉴定和销毁等工作。
第三条林地档案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集中统一管理原则:林地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连续性。
(二)依法管理原则: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规范林地档案管理工作。
(三)安全保密原则:加强林地档案的安全保护,确保档案信息的安全。
(四)高效利用原则:提高林地档案的利用率,为林地管理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第二章档案收集第四条林地档案收集范围包括:(一)林地权属、登记、发证、变更、注销等文件材料;(二)林地规划、设计、建设、验收、监测等文件材料;(三)林地保护、利用、管理、监督等文件材料;(四)林地争议、纠纷、查处等文件材料;(五)其他与林地管理工作相关的文件材料。
第五条林地档案收集方式:(一)及时收集各类林地档案,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连续性;(二)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实现档案资源共享;(三)通过数字化手段,对档案进行收集和整理。
第三章档案整理第六条林地档案整理应当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档案分类标准,对档案进行分类整理;(二)编制档案目录,确保档案的有序存放;(三)编制档案索引,方便档案的检索和利用;(四)对档案进行数字化处理,提高档案的利用率。
第四章档案保管第七条林地档案保管应当遵循以下要求:(一)配备专用档案室,确保档案的安全存放;(二)按照档案保管规范,对档案进行分类存放;(三)加强档案室的安全管理,防范火灾、水灾、盗窃等风险;(四)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五章档案利用第八条林地档案利用应当遵循以下要求:(一)依法为林地管理工作提供档案服务;(二)加强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提高档案的利用率;(三)规范档案借阅手续,确保档案的安全;(四)加强对档案利用情况的统计和分析,为林地管理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认真做好退耕还林工程档案工作
认真做好退耕还林工程档案工作背景介绍退耕还林工程是中国近年来推行的重要生态建设项目,旨在改善生态环境,增强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为加强对该工程的管理,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文档工作也显得尤为重要。
文档范围本文档将对退耕还林工程的档案管理工作进行介绍,并提出相应的管理方案和建议。
档案管理原则档案管理是退耕还林工程中非常重要的一环,需要严格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标准进行管理。
工作人员应当遵循以下原则:•完整性原则:对工程过程中的所有活动进行记录,不留任何遗漏。
•及时性原则:档案应当在活动完成后及时整理、归类、归档,避免堆积过多。
•明确性原则:档案应当保证记录的信息准确无误,叙述清晰明了。
文件分类退耕还林工程涉及到的文件比较多,需要对文件进行分类。
一般来说,向要进行管理的文件可以进行如下分类:1.项目准备阶段的文件:包括立项申请、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预算等。
2.实施阶段的文件:包括招投标文件、施工图、报验记录等。
3.收尾阶段的文件:包括竣工验收报告、结算单、运维手册等。
档案管理步骤对档案的管理需要遵循规范的流程。
一般而言,退耕还林工程的档案管理流程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档案统计:根据工程涉及到的文件,对档案进行统计,确定归档目录和档案类别。
2.档案整理:根据归档目录和档案类别,对文件进行整理,将同一类别的文件放在一起,整理好目录和索引。
3.档案审核:对档案进行审核,确保文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4.档案入库:经过审核后,将档案放入库中,做好相应的标识和保管工作。
实践案例1. 案例一某县退耕还林工程,工程档案较为复杂,涉及的文件种类繁多。
经过档案人员的努力,成功地进行了档案管理。
在档案管理中,一定要注意对文件的分类,不能混淆不同类别的文件。
同时,在整理文件时,一定要注意目录和索引的准确性。
2. 案例二某市退耕还林工程档案管理出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在档案审核和入库中出现了失误。
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损失。
因此,在档案管理中一定不要马虎,一定要认真审核每个文件,确保文件的准确性。
浅谈退耕还林工程档案管理
2018年九年级物理全册16.2浩瀚的宇宙练习(新版)北师大版编辑整理:尊敬的读者朋友们:这里是精品文档编辑中心,本文档内容是由我和我的同事精心编辑整理后发布的,发布之前我们对文中内容进行仔细校对,但是难免会有疏漏的地方,但是任然希望(2018年九年级物理全册16.2浩瀚的宇宙练习(新版)北师大版)的内容能够给您的工作和学习带来便利。
同时也真诚的希望收到您的建议和反馈,这将是我们进步的源泉,前进的动力。
本文可编辑可修改,如果觉得对您有帮助请收藏以便随时查阅,最后祝您生活愉快业绩进步,以下为2018年九年级物理全册16.2浩瀚的宇宙练习(新版)北师大版的全部内容。
浩瀚的宇宙一、选择题1.关于粒子和宇宙,下列认识正确的是()A.地球是宇宙的中心B.电子的发现说明原子是可分的C.质子带正电荷,中子带负电荷D.在电子、质子和原子中,尺度最小的是质子2.关于宇宙的奥秘,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A.意大利学者布鲁诺指出宇宙根本就没有中心B.美国科学家哈勃指出所有河外星系正在离我们银河系而去,其退行的速度与它们离我们的距离成正比C.银河系之外还有数以10亿计的类似星系D.太阳是宇宙的中心3.世界上第一个乘飞船进入太空的人是()A.加加林B.杨利伟C.阿姆斯特朗 D.齐奥尔科夫斯基4.晴朗的夜空,天上高悬着月亮,从人们对天体的分类上,月亮属于( )A.恒星类 B.星系类C.卫星类 D.行星类5.发动天文学领域革命,创立“日心说”理论的科学家是()A.托勒密 B.哥白尼C.哈勃 D.伽莫夫6.目前,大多数科学家对宇宙的起源和形成原因普遍认同的是()A.宇宙急剧膨胀 B.板块的分裂移动C.混合气体的凝聚 D.一开始就具有的二、填空题7.1948年物理学家伽莫夫提出,宇宙起源于一次“____________",爆炸生成的“原始火球”不断膨胀而逐渐冷却下来,形成了今天还在________着的宇宙。
8.1929年,美国科学家哈勃在天文观察中发现:“所有的河外星系正离银河系而去,其退行速度与它们离我们的距离成正比。
退耕还林工程档案管理探讨
提供依据 ,利 用退耕还林档案资料可化解许 多上访案件。
2 东辽县退 耕还林档 案管理 成果
通过退耕还林 实施的 1年 ,东辽 县的档案管理 已初见 0 成果 。我们还建立 了微机档案 管理 系统 ,大大地提高 了档
案管理的效率 。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
的社会系统工程 中,产生 了大量档案 ,做好退耕 还林工程 档案管理工作尤 为重要。它不仅可以为 工程 管理 工作的有
[] 侯伯鑫, 1 程政红, 曾万 明等. 国杉木阴沉木资源的分布和利用 我 [] 中南林业调查规划, 0 2 2 () 5- 0 J. 2 0 , 1 I :8 6 . [] 陈绍林, 2 孙云逸, 余致武 等. 星斗 山自然保护区水杉阴沉木 的分 布及保护对策 []林业实用技术,0 8 () 3 — 6 J. 2 0 , 9 :5 3 .
实施退耕还林工程是 党中央、 国务院着 眼于 经济与社
会可 持续 发展做 出的全局性 重大决策 ,东辽县于2 0 年正 02 式启动退耕还林工程 ,截止 2 0 年 已完成66 .7 m 09 3 6 6 h 的退 耕还 林任务 ,其 中退 耕地造林 5 3 . 3 m 9 3 3 h ,荒 山配套造 林4 3 3 h 。涉及 8 国营林场 ,2 4 3 .3 m 个 8 个村 ,1 8 个组 , 26 9 6 户 ,退耕 农户人 口2 3 0 。该工程是一项庞大的 系统 21 7 8人 工程 ,涉及面广 ,操作程序繁杂 ,政策性 强 ,退 耕农户资 料众 多,在 E常管 理上存在很大的难度 。在 实施这项复杂 l
O E E HR U TR B T A T Hl S O Tl L U E A S R C S N C
退耕还林工程档案管理探讨
镇巴县退耕还林工程档案管理
镇巴县退耕还林工程档案管理作者:李文秀来源:《现代园艺·下半月园林版》 2015年第12期李文秀(镇巴县林业工作站,陕西镇巴723600)摘要:论述了镇巴县退耕还林基本情况、档案管理的重要性和退耕还林档案分类,对退耕还林工程档案如何规范管理、利用提出了建议,以供参考。
关键词:镇巴县;退耕还林;档案;管理1 镇巴县退耕还林基本概况退耕还林工程从1999 年10 月启动实施,到2014 年底,累计完成退耕还林34187hm2,其中惠民工程退耕地还林还草14793 hm2,荒山荒地造林12633 hm2、封山育林1800 hm2、补植补造4960hm2,任务完成率100%、成活率99%、保存率100%。
2003 年,正式被列为全国退耕还林工程试点示范县,退耕还林工程在全县21 个乡镇、222 个行政村、54000 多户农户中实施。
县乡镇都建有退耕还林档案室,均有专人管理。
退耕还林工程实施15 年来,县级档案室共形成退耕还林工程营造林作业设计档案45 卷:其中退耕地退耕还林还草作业设计档案9卷、宜林地荒山荒地造林作业设计档案15卷、封山育林作业设计8 卷、补植补造实施方案、作业设计共计13卷。
退耕还林到户作业设计表册共计68 卷,累计完成兑现资料原政策和完善政策400 多卷。
2 退耕还林档案管理的重要性退耕还林工程是一项参建单位多、涉及面广、群众参与面广、建设周期长、政策性强、兑现时间长和操作难度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工程实施过程中形成大量的文件材料,工程规划、实施方案、各镇作业设计、检查验收报告、面积计算表、验收表、分户建卡花名册等相关资料繁多,因此,退耕还林工程档案管理工作是退耕还林工程建设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工作。
退耕还林档案是退耕还还林工程管理的重要内容,是在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实施中形成的各种原始资料,它是工程检查验收和国家兑现的直接依据,是工程式管理工作有序开展的基础,也是工程建设项目取得的直接成果。
认真做好退耕还林工程档案工作
认真做好退耕还林工程档案工作退耕还林工程是我国生态保护和绿化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对耕地进行改造,使其成为林地,从而增强生态环境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退耕还林工程的顺利实施需要做好相关工作,包括档案工作。
本文将从以下几方面来介绍认真做好退耕还林工程档案工作的重要性和作用。
一、退耕还林工程的背景和意义我国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实施退耕还林政策,以建设生态文明、推动绿色发展和生态环境修复为目标,通过强化生态保护、恢复生态系统、建设生态经济、改善生态环境等途径改善生态环境,推动国民经济持续发展。
退耕还林工程是其中重要的一部分。
我国退耕还林工程经过多年的实践和改进,已经在生态保护、地区协调发展、社会稳定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退耕还林工程的顺利进行需要做好相关工作,其中档案工作是重要一部分。
二、档案工作的重要意义退耕还林工程涉及到大量的土地资源变更,需要确保土地可追溯和可控,为此,就需要建立一套完整的档案系统。
档案工作对于合理管理资源、防范和打击非法占用、解决纠纷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1.为合理管理资源提供保障。
退耕还林工程涉及到大量的土地资源变更,通过建立档案系统,可以规范资源管理工作,避免资源浪费和乱占现象发生。
同时,可以更加准确和精细地掌握资源情况,为决策提供更为详实的依据。
2.为防范和打击非法占用提供依据。
文明退耕还林必须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来完成,建立档案系统能够方便地记录每一步操作的过程和结果,且能够进行逐级审核和审批,对禁止非法占用等方面提供坚实依据。
3.为解决纠纷提供依据。
在退耕还林工程中,难免会出现关于土地归属、权利等方面的纠纷,档案系统能够记录下每个土地的信息、交易、流转过程等方面,并能够提供证明材料,为解决纠纷提供有效手段。
三、做好档案工作的工作原则做好档案工作需要遵循以下三个原则:1.科学规划。
要严格按照程序,制订科学的档案管理规划,确保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可追溯性。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退耕还林工程管理办法((新政办[2011]66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退耕还林工程管理方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标准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和管理,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和稳固建设成果,保护退耕还林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退耕还林条例》〔国务院令第367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退耕还林政策措施的假设干意见》〔国发〔2002〕10号〕和《国务院关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25号〕等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实施国务院批准的自治区退耕还林工程项目和稳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建设项目,适用本方法。
第三条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生态效益优先,促进农民脱贫致富及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二〕坚持以人为本,政策引导和农民自愿退耕相结合,谁退耕、谁造林、谁经营、谁受益;〔三〕坚持因地制宜,遵循自然规律,科学选择林种、树种和造林方式,实行乔灌草相结合、人工造林和封育相结合;〔四〕坚持稳固成果、稳步推进,增强工程管理意识、提高工程质量;〔五〕坚持建设与保护并重,防止边治理边破坏;〔六〕坚持依法推进退耕还林工程;〔七〕坚持地方政府负责制。
第四条自治区发展计划与改革委员会负责自治区退耕还林工程总体规划的审核,计划的汇总和安排,稳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建设规划的编制,下达计划及实施方案的审核批复;自治区财政厅负责退耕还林工程及稳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建设项目中央财政补助资金、自治区配套资金的安排和监督管理;自治区林业厅负责退耕还林工程总体规划的编制及全区退耕还林和稳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建设〔林业部分〕项目年度任务安排方案、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自治区农业厅负责稳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建设〔农业部分〕项目的年度任务安排方案,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检查;自治区水利厅负责退耕还林相关水利设施建设的指导、监督检查和水土保持专项工程验收。
负责基本口粮田坡耕地水土综合治理工程。
第二章工程管理第五条加强退耕还林工程质量管理,严把种苗、整地、栽植、抚育、管护等关键环节,实行造林全过程质量管理。
河北省退耕还林(草)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河北省退耕还林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
河北省退耕还林(草)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河北省退耕还林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退耕还林草工作领导小组•【公布日期】2003.01.07•【字号】•【施行日期】2003.01.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河北省退耕还林(草)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河北省退耕还林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市人民政府: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退耕还林政策措施的若干意见》(国发[2002]10号)文件精神,规范退耕还林工程管理,保证工程建设质量,结合我省实际,根据《退耕还林条例》,对原《河北省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现将修改后的《河北省退耕还林工程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河北省退耕还林工程管理办法》二OO三年一月七日附件:河北省退耕还林工程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退耕还林工程管理,提高工程质量,确保建设成效,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退耕还林政策措施的若干意见》(国发[2002]10号)和《退耕还林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经国家批准的退耕还林工程。
第三条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要全面落实“退耕还林、封山绿化、以粮代赈、个体承包”的政策措施,切实把握“林权是核心,给粮是关键,种苗要先行,干部是保证”等重要环节,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第四条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生态效益优先,兼顾农民脱贫致富及地方经济发展;(二)坚持政策引导和农民自愿相结合,充分尊重农民意愿,谁退耕、谁造林、谁经营、谁受益;(三)坚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集中连片注重实效;(四)坚持因地制宜、尊重自然规律,科学选择林种、树种、品种和造林方式,实行乔灌草相结合,人工造林和封山育林相结合;(五)坚持生态建设与保护并重,防止边治理边破坏。
第二章组织领导与职责分工第五条加强对退耕还林工作的组织领导。
国家林业局关于做好退耕还林工程档案工作的通知
国家林业局关于做好退耕还林工程档案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林业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3.01.31•【文号】林退发[2003]17号•【施行日期】2003.01.3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档案管理正文国家林业局关于做好退耕还林工程档案工作的通知(林退发[2003]17号2003年1月31日)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退耕还林工程档案工作是退耕还林工程建设重要基础工作的组成部分,是退耕还林工程管理的重要内容。
做好退耕还林工程档案工作,对提高退耕还林工程管理水平、确保国家政策兑现到位具有重要作用。
为加强退耕还林工程档案工作,特通知如下:一、提高做好退耕还林工程档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退耕还林工程档案是退耕还林工程检查验收和国家政策兑现的直接依据,是工程管理工作有序开展的基础,也是工程管理水平高低的一项重要标志。
退耕还林工程管理程序复杂、涉及面广、群众参与度高、政策性强且兑现时限长,如果没有完整、系统、准确的档案作依据,工程的检查验收和政策兑现就将无法进行,各项管理工作难以有序开展,甚而影响到工程建设的质量和成果。
因此,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退耕还林工程的档案工作,进一步提高对工程档案工作的认识,牢固树立“无档则乱”的思想,把档案工作作为工程实施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工程管理的全过程,切实做细做好。
二、加强对退耕还林工程档案工作的领导。
退耕还林工程档案工作要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建立工程档案领导责任制,分管退耕还林工程的负责人要同时对工程的档案工作负全责,并将档案工作情况作为考核领导政绩的重要内容。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在做好本部门档案工作的同时,要协同当地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监督、检查和指导下级单位的工程档案工作,并将档案工作情况作为调控其下年度计划任务的重要依据。
三、建立并完善工程档案工作制度。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按照国家林业局、国家档案局联合印发的《国家林业局、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林业重点工程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林办发[2001]540号)要求,结合本地区退耕还林工程的实际,抓紧制定相关的档案管理制度或办法,规范工程档案工作。
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卫市沙坡头区退耕还林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卫市沙坡头区退耕还林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卫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6.11•【字号】卫政发[2012]178号•【施行日期】2012.07.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已被修订•【主题分类】会计正文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卫市沙坡头区退耕还林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卫政发〔2012〕178号)沙坡头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中卫市沙坡头区退耕还林工程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抓好落实。
二O一二年六月十一日中卫市沙坡头区退耕还林工程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退耕还林工程管理,落实退耕还林工程管护责任,保护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成果,推动和规范退耕还林各项工作,根据《退耕还林条例》《国务院关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通知》《宁夏回族自治区〈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沙坡头区退耕还林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沙坡头区实施规划范围内的退耕还林工程。
本办法所称退耕还林,包括退耕地还林和相应的宜林荒山荒地造林。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三条退耕还林工程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沙坡头区退耕还林工程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在市林业生态建设局下设退耕还林办公室,负责市退耕还林日常工作。
市林业生态建设局负责编制退耕还林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建议,负责沙坡头区退耕还林工程造林及退耕还林林地、林木管护,森林防火和林木病虫害防治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检查。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对退耕还林总体规划的审核、计划的汇总、年度计划的编制和综合平衡。
市财政局负责退耕还林工程中国家财政补助资金的兑现和监督管理。
市粮食局负责补助粮食品种、数量、质量标准的制定及兑现过程中的粮食调剂、督促、检查工作。
市水务局负责退耕还林地区小流域治理、水土保持等相关工作的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
2024年林改档案管理制度
2024年林改档案管理制度,将对林改项目实施档案管理制度进行重要改革,推动林业资源管理水平的提高,保护和合理利用林业资源。
一、林改档案管理制度的背景与意义林改是指通过组织人工造林、退耕还林、封山育林等措施,改变林地的利用方式,实现森林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的一种行动。
林改对于生态环境保护、资源合理利用、经济发展等方面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而林改档案管理制度是林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对于保障林改项目合法性、透明度和效能具有重要作用。
二、当前林改档案管理存在的问题目前,我国林改档案管理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1. 档案管理不规范:现行林改档案管理方式多为传统的纸质档案管理,缺乏科技手段支持,档案信息获取困难,不利于档案的存储和检索。
2. 档案安全隐患:纸质档案易受损、易丢失,存在着档案安全风险与存储空间浪费等问题。
3. 档案数据孤岛:纸质档案分布广泛,各个部门档案信息无法共享,导致信息孤岛现象。
4. 档案效能低下:现行林改档案管理方法繁琐,导致档案处理时间长、效率低下。
三、林改档案管理制度的改革方向为解决当前林改档案管理存在的问题,提高林改项目的档案管理质量和效能,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革:1. 推行电子档案管理:建立统一的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实现林改档案的电子化管理,并采用数字签名和加密技术确保档案的安全性。
2. 强化档案信息共享:建立统一的林改档案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各部门间的档案信息共享,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3. 提高档案管理技术水平:加强对档案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档案管理的专业技能和业务水平,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4. 优化档案管理流程:简化档案管理流程,减少繁琐环节,提高档案管理效率,并适时引进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提升档案管理的智能化水平。
四、林改档案管理制度的具体操作方法在改革林改档案管理制度的过程中,可以采取以下具体操作方法:1. 建立全面的档案管理制度:制定详细的档案管理规定,包括档案的整理、存储、归档、调阅等方面的操作程序和要求。
黑龙江省林业厅关于转发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退耕还林工程档案管理办法》通知的通知的备案报告
黑龙江省林业厅关于转发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退耕还林工程档案管理办法》通知的通知的备案报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林业厅•【公布日期】2015.05.05•【字号】黑林规备〔2015〕6号•【施行日期】2015.05.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黑龙江省林业厅关于转发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退耕还林工程档案管理办法》通知的通知的备案报告黑林规备〔2015〕6号省政府:现将我厅2015年5月5日转发的《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退耕还林工程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黑林发〔2015〕40号)及说明一式2份报请备案。
特此报告。
黑龙江省林业厅2015年5月5日关于《黑龙江省林业厅关于转发〈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退耕还林工程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的说明为进一步规范退耕还林工程档案管理工作,适应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实施的需要,近期,国家林业局下发了《关于印发〈退耕还林工程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林退发〔2015〕38号,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退耕还林工程档案管理工作要按照行政级别,省级、地(市级)、县级、乡镇级林业主管部门分别建档。
在同一行政级别内,技术档案、文书档案、财会档案等不同类自编档号,各成体系。
并废止了《退耕还林工程档案管理办法(试行)》(办退字〔2003〕33号)。
我厅依据《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退耕还林工程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林退发〔2015〕38号)要求,将该《通知》转发到各地市级相关部门,并要求各地市转发各工程建设单位,同时要求各工程建设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严格贯彻执行。
由于国家林业局文件内容详实、要求具体,我厅未具体制定实施细则。
退耕还林档案管理工作的经验与做法
1退耕还林基本情况1.1上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情况彭阳县从2000年开始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工程涉及全县12个乡镇、156个行政村、786个村民小组;涉及41911农户,共178977人。
退耕人口占农业人口的93%,退耕户户均退耕还林1.2hm 2以上,全县农民人均退耕0.22hm 2。
截至2016年,17年来累计完成退耕还林工程10.57万hm 2,其中退耕地还林5.04万hm 2(国家计划4.93万hm 2),荒山造林5.27万hm 2,封山育林0.27万hm 2。
国家累计投入彭阳县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包括粮食折现)11.62亿元,人均受益5112元。
1.2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情况彭阳县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开始于2015年,2015—2016年2年完成计划面积533.33hm 2,涉及11个乡镇、77个村、1013户、3980人;目前已兑现补助资金350万元;兑现种苗造林费240万元。
退耕还林工作政策性强、补助期长,是一项涉及千家万户的民生工程,在工程实施中产生的大量文字、表格、图像等相关资料是落实计划任务、工程施工、检查验收、兑现政策、落实林权以及后期经营管理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在工程管理过程中建立一整套系统、完整、规范、详实的档案尤为重要,这是退耕还林工程有序发展、全面巩固和提升工程建设成果的重要保障[1]。
2退耕还林档案管理工作现状彭阳县实施退耕还林工程以来,将工程档案工作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工程管理范畴,与工程建设同步进行,严格建档程序,强化设施建设,狠抓人员培训,不断完善管理制度。
按照国家林业局《退耕还林工程档案管理办法》(试行)和《宁夏退耕还林县级档案管理文本》规定,将退耕还林档案分为文书档案、退耕还林档案、设备仪器档案、声像档案、实物档案五大类,文书档案下设政策法规、业务工作、案件类和其他类4个二级类目,退耕还林档案下设规划设计、种苗供应、检查验收、施工作业、政策兑现、工程管理、各类图表7个二级类目,文书档案和退耕还林档案按年度分级分类归档。
浅谈退耕还林档案管理工作的经验与做法
浅谈退耕还林档案管理工作的经验与做法发布时间:2022-05-20T09:05:40.717Z 来源:《城镇建设》2022年2月第3期作者:白亚莉1 张鹏2 [导读] 退耕还林档案管理工作是记录退耕还林工程项目从规划设计、具体实施、项目管理、检查验收、政策兑现、成果巩固等各个阶段实施工作的文本记载,具体有纸质版、电子版、影像版等多种版本并存白亚莉1 张鹏2(1.洛川县退耕还林办公室,陕西延安 727400 2.洛川县凤栖林业站,陕西延安 727400)摘要:退耕还林档案管理工作是记录退耕还林工程项目从规划设计、具体实施、项目管理、检查验收、政策兑现、成果巩固等各个阶段实施工作的文本记载,具体有纸质版、电子版、影像版等多种版本并存。
本文以洛川县为例,从以下几方面谈谈退耕还林工程档案管理的经验和做法。
关键词:退耕还林;档案管理;经验;做法退耕还林工程是一项实施范围广、群众参与性高、惠农政策强、建设周期长、实施难度大、投资力度超前的系统性工程。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具体包括退耕地还林、荒山造林、封山育林、森林抚育、补植补造、成果巩固及后续产业等项目,每个项目都要具体落实到镇、村、组、户和山头地块,正是由于此项工程量大面宽,工作任务重,所以在实施退耕还林工程时,档案管理工作尤为重要,它是开展退耕还林工程的必备工作,也是实施退耕还林工程的保障性工作,更是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详实记载。
本文将深入分析了洛川县退耕还林的基本情况和退耕还林档案管理工作的现状,并且从责任明确,规范管理,健全制度,完善管理,加强指导,强化管理,创新模式,合理管理等几个方面介绍了相关经验和做法。
1 、洛川县退耕还林工程基本情况洛川县退耕还林工程从1999年开始实施,截止到2022年初,共实施退耕地还林40000余亩、荒山造林120000余亩、封山育林20000余亩、森林抚育40000余亩、巩固退耕还林后续产业发展长柄扁桃30000余亩、山地苹果50000余亩,涉及全县8个乡镇,1个街道办事处,3个便民服务中心,365个自然村,10000余农户,在保证人均基本农田2.5亩的前提下,将全县25度以上坡耕地、低产地、撂荒地全部退下来,纳入退耕还林工程项目,确保退的下,稳得住,不反弹。
贵州省退耕还林工程档案管理办法
贵州省退耕还林工程档案管理办法
佚名
【期刊名称】《贵州档案》
【年(卷),期】2003(000)003
【总页数】2页(P5-6)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G271
【相关文献】
1.退耕还林还草重塑西部绿色屏障——浅析贵州省退耕还林还草的战略意义 [J], 陈铭恩;孔鹏
2.退耕还林工程与贫困地区的可持续发展--贵州省古胜村退耕还林工程的"本土化+制度化" [J], 昌敦虎;叶文虎
3.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贵州省省级财政资金审批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J], ;
4.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天然林资源保护和退耕还林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贵州省退耕还林“五个结合”试点方案的通知 [J], ;
5.文登市城建档案馆新出台《文登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和《文登市城市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 [J], 李英丽;林华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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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退耕还林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退耕还林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3.07.03•【字号】内政办发[2003]22号•【施行日期】2003.07.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退耕还林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内政办发[2003]22号2003年7月3日)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委、办、厅、局,各有关企业: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内蒙古自治区退耕还林工程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内蒙古自治区退耕还林工程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退耕还林工程管理,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改善生态环境,确保国家各项政策的贯彻执行,确保工程区经济发展、农牧民增收,根据国务院《退耕还林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列入国家退耕还林工程项目或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退耕还林工程,均按本办法管理。
第三条退耕还林工程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制,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及旗县人民政府对当地退耕还林工程负总责。
同时,建立政府领导、部门领导、实施单位、承包主体目标管理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状,并认真进行检查和考核。
(一)负责退耕还林工作的各个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条例》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工作。
(二)旗县人民政府为退耕还林工程承担单位,退耕还林工程实行目标、任务、资金、粮食、责任五到旗县,旗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对本旗县退耕还林工程负总责。
主要职责是组织各有关部门和群众完成国家下达的退耕还林任务,负责监管乡镇和有关部门的工作,协调解决工程实施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保证国家投资按时、足额拨付到位。
对工程前期准备、施工组织、检查验收、资金使用、政策兑现、建设成果保护等方面负主要责任。
(三)承担建设任务的乡镇和单位为工程实施单位,其主要领导为实施单位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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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耕还林工程档案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退耕还林工程的档案管理,更好地为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林业重点工程档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退耕还林工程档案管理的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退耕还林工程档案是指在退耕还林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利用价值的各种形式和载体(包括图、表、卡、册、声、像、计算机存储介质等)的原始记录。
第三条退耕还林工程档案工作是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的重要基础工作,应将其纳入工程管理的全过程,与工程建设同步实施。
第四条退耕还林工程档案是部门或单位档案卷宗中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与其他门类的档案(文书档案、财会档案、设备档案等)一起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第五条退耕还林工程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国家林业局监督、检查和指导全国的退耕还林工程档案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林业主管部门集中保管本部门的全部工程档案,监督、检查和指导辖区内的退耕还林工程档案工作,并在业务上接受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和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二章人员与职责
第六条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工程档案工作的领导,建立退耕还林工程档案领导责任制,分管工程的负责人要对工程档案工作负全责,并保证开展工程档案工作的所需资金、设施和设备。
第七条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配备能力强、素质高的专兼职工程档案人员,并保证档案干部队伍的相对稳定。
第八条退耕还林工程档案人员是工程建设的管理人员,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其在职务晋升、职称评聘及其他待遇上享受与工程技术管理人员同等待遇。
第九条退耕还林工程档案人员应履行下列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二)负责退耕还林工程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前工程文件材料的提供利用及归档移交工作。
(三)负责监督、检查和指导辖区内的工程档案工作,并组织对工程档案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四)负责工程档案管理制度与工作标准的制定、信息资源开发与利用、保管期限与密级的调整、价值鉴定与档案销毁等工作。
第三章形成和整理
第十条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应将工程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与归档工作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工程规划、实施方案及有关人员的岗位责任制,确保工程档案的完整、准确与系统。
第十一条工程技术人员要随时收集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材料,并及时交由工程档案人员保管、整理和提供利用。
工程技术人员在工作调动前,须将个人保存的文件材料悉数移交工程档案人员,不得擅自带离原单位或据为己有。
第十二条归档的工程文件材料要字迹工整、图样清晰、签字手续完备。
凡需归档的数据表格要填写完整,准确无误。
对于作业设计、检查验收和政策兑现等关键环节的档案,要注明编制人、调查人、验收人、粮款领取人、批准人及时间。
第十三条对于录音、录像、照片、计算机存储介质等非纸质材料,应按照存储介质的不同,进行不同的加工处理。
对于录音、录像和计算机存储介质等材料,应在每份介质上配以相应的目录和说明;对于照片和图片,则应配有简洁的文字说明,用以标明时间、地点、人物、事件。
各介质与相关材料之间,要建立关联互见号。
第四章归档
第十四条按照行政级别,省级、地(市级)、县级、乡镇级林业主管部门分别建档。
在同一行政级别内,技术档案、文书档案、财会档案等不同门类自编档号,各成体系。
第十五条归档内容
(一)省级退耕还林工程档案主要包括:全省的退耕还林工程规划、计划、省级实施方案,省级复查材料,各县自查汇总材料,各县种苗供应和政策兑现汇总材料,相关的效益监测及评估材料,国家和省级有关部门制定的各种文件、管理办法、技术标准,各地(市)上报及备案的各种文件,国家和省级有关部门召开的会议材料、培训材料、领导讲话,工作报告、总结,各地(市)上报的有关材料,责任书,有关的会计报表及凭证,相关的图、表、卡、册、声、像资料等。
(二)地(市)级退耕还林工程档案主要包括:全市的退耕还林工程规划、计划,各县自查汇总材料,各县汇总作业设计材料,各县种苗供应和政策兑现汇总材料,相关的效益监测及评估材料,国家、省级和市级有关部门制定的各种文件、管理办法、技术标准,各县上报、备案的各种文件,国家、省级和市级有关部门召开的会议材料、培训材料、领导讲话,工作报告、总结,各县上报的有关材料,责任书,有关的会计报表及凭证,相关的图、表、卡、册、声、像资料等。
(三)县级退耕还林工程档案主要包括:全县的退耕还林工程规划、计划、实施方案,各乡镇作业设计,县级自查材料,调查表,小班卡片,验收卡(存根),种苗供应的有关材料,各乡镇的粮款兑现材料,相关的合同书、责任书,林权证发放情况,效益监测及评估材料,各级有关部门制定的各种文件、管理办法、技术标准,各级有关部门召开的会议材料、培训材料、领导讲话,工作报告、总结,有关的会计报表及凭证,相关的图、表、卡、册、声、像资料等。
(四)乡镇退耕还林工程档案主要包括:上级下达的计划,本乡镇作业设计及批复文件,调查表,小班卡片,验收卡,种苗供应的有关材料,粮款兑现花名册及发放的有关材料,合同书,责任书,林权证发放情况,效益监测及评估材料,上级有关部门制定的管理办法、技术标准及有关的会议材料、领导讲话,相关的图、表、卡、册、声、像资料等。
第十六条归档门类
(一)技术档案:工程规划、年度计划、实施方案、作业设计、工程施工、检查验收、政策兑现、后期管护等各环节所形成的报告、图、表、卡、册等原始材料。
(二)文书档案:各类文件、合同协议、会议材料、培训材料、管理办法、技术标准、工作总结、有关案件的处理材料及其他文字材料等。
(三)财会档案: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
第十七条归档时间
(一)技术档案:依据建设程序,按规划、实施方案、作业设计、工程施工、检查验收、政策兑现、后期管护等程序分阶段归档。
(二)文书档案: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每年6月底前完成对上年度形成文件材料的归档工作。
(三)财会档案: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在有关材料形成后的第3年归档。
第十八条退耕还林工程档案分为永久、长期、短期3种保管期限。
其中,永久为50年以上,长期为15至50年,短期为15年以下。
第十九条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工程档案的验收工作,并将验收结果作为工程质量评估的依据之一。
对于工程档案没有达到完整、准确、系统的要求,或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归档任务的工程,不得评为优质工程。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条对于在退耕还林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开发利用等各项工作做出突出成绩的,林业主管部门应给予奖励和表彰。
第二十一条对于违反有关规定,造成工程档案材料失真、损毁或丢失的,林业主管部门应予以严肃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国家林业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