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卫生硕士学位授予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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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安徽医科大学公共卫生硕士专业
学位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高素质、高层次公共卫生应用型专门人才,我校获准开展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工作。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试行办法》,结合我校实际,学校制定了《安徽医科大学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实施细则》。本细则业经校长办公会议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本细则的要求,结合卫生工作的实际需要,加强对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教学、社会实践和科研能力的培养,确保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顺利开展。
特此通知。
附件:安徽医科大学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实施细则
二○○六年二月二十日
主题词:学科学位建设硕士细则通知
安徽医科大学办公室2006年3月9日印发
拟稿人:周晓磊核对人:尹先勇共印60份附件:
安徽医科大学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确保公共卫生硕士专业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试行办法》,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授予学位的级别和名称: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Master of Public Health, MPH)。
第三条招生对象及入学考试办法:
招生对象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从事公共卫生及相关工作的在职人员:
2.大学本科毕业后(要求为医药卫生类专业毕业且获得学士学位)工作满3年者;
3.通过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合考试,择优录取。
第四条授予学位的标准
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以培养具有较强解决公共卫生实际问题能力和管理能力的高级预防专业人才为目的。应具备的具体标准有: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工作作风,愿为我国现代化建设和公共卫生事业而献身;
2.具有所学专业较扎实的基础理论基础,掌握现代公共卫生及相关学科的理论知识;
3.掌握公共卫生的管理方法和技能,能独立从事公共卫生的现场工作;能结合公共卫生实际并运用所学的理论与方法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并解决问题。
4.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能力,完成专业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
5.至少掌握一门外国语,能较熟练地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并通过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英语考试;
6.专业实习成绩合格;
7.具有健康的体魄。
第五条培养年限及培训方式
学制一般为3年。第一年参加学位课程学习;第二年参加社会实践(还包括选修课程和研究课题的开题);第三年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第六条培养内容和要求
在培养过程中,强调人才培养与我国公共卫生实际需要相结合;采用理论学习、社会实践、课题研究相结合的培养模式,注重培养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管理才能。
(一)学习期间必须完成的课程
包括:公共必修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详见教学计划)。
(二)学习期间必须完成社会实践内容
包括:在学期间安排至少半年时间的社会实践,并完成社会实践报告。
一年的专业实习具体安排如下:
1.在完成基础理论课程学习的基础上,进入专业实习基地实习;
2.进入实践基地后首先熟悉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卫生监督所的概况、科室分布情况及工作重点;
3.了解各科室之间的有机联系,培养从全局观念考虑统一工作安排及协调的能力,学习如何充分利用和协调各科室的人员及资源;
4.熟悉各科室的基本情况后,按导师制原则,给每名学生指定专门的指导教师,在兼职教授或副教授指导下进行专题实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