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托代销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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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代销商品会计科目

受托代销商品会计科目

受托代销商品会计科目
受托代销商品是指企业为客户代理销售商品之后,以佣金的方式获取回报的一种业务模式。

以下是受托代销商品的会计科目。

1. 存货科目
受托代销商品需要通过存货科目来反映商品的进出情况。

购进的商品会计会记录在存货科目的借方,销售的商品则会被记在存货科目的贷方。

2. 应付款科目
在受托代销商品过程中,企业与客户之间的销售合同是以佣金的方式进行的。

因此,应付款科目是指记载向客户支付佣金的账户科目。

当企业为客户销售商品后,会计会记录在应付款科目的贷方;当企业向客户支付佣金时,会计会记录在应付款科目的借方。

4. 销售收入科目
受托代销商品的佣金是企业的收入来源。

销售收入科目用于记录受托代销商品所获得的佣金金额。

当企业收到客户支付的佣金时,会计会记录在销售收入科目的借方。

5. 佣金支出科目
6. 其他费用科目
除了佣金以外,企业在受托代销商品的过程中还可能产生其他费用项,例如仓租费、运输费等。

这些费用和其他一切费用都会被记录在其他费用科目之中。

当企业支付这些费用时,会计会记录在其他费用科目的借方。

综上所述,受托代销商品的会计科目包括:存货科目、应付款科目、应收款科目、销售收入科目、佣金支出科目和其他费用科目。

通过这些科目,企业可以清晰地反映受托代销商品的经济情况,从而更好地掌握企业的经营状况。

受托代销商品的会计处理

受托代销商品的会计处理
受托代销商品应在资产负债表单独列示是指将“受托代销商品”与“存货”并列于资产负债表的流动资产中。“代销商品款”作为一单独项目列示在资产负债表的流动负债项目中,理由如下:
1、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关于资产、负债的定义。根据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资产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是指企业享有某项资源的所有权,或者虽然不享有某项资源的所有权,但该资源能被企业所控制。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是指直接或者间接导致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流入企业的潜力。符合上述资产定义的资源,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确认为资产:一是与该资源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二是该资源的成本或者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符合资产定义和资产确认条件的项目,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符合资产定义、但不符合资产确认条件的项目,不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受托代销商品对受托方而言,不拥有所有权,但受托方实质控制,有权销售,同时受托代销商品是一种低风险的销售方式,可以为受托方带来稳定的经济利益。显然它符合资产的定义,也符合确认条件,因此应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受托代销示意图
在编制资产负债表时,“受托代销商品”科目与“代销商品款”科目余额均填入“存货”项目并且借贷金额相互冲销,事实上资产负债表的“存货”项目并没有包括受托代销商品,即受托代销商品在资产负债表中并没有确认为一项资产。将受托代销商品纳入账内核算的目的,主要为了方便企业加强对存货的实物管理,保证受托代销商品的安全。[2]
贷:应付账款 5616
支付代销商品款时:
借:应付账款 5616
贷:银行存款 5616
月末计算并结转代销商品销项税额时(若本月包括代销商品销售在内的“商品销售收入”账户为440000元):

受托代销的会计处理

受托代销的会计处理

受托代销的会计处理受托代销商品是指企业接受其他单位委托,代为销售其商品的一种销售方式。

受托方并没有取得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因此代销商品应作为委托方而不是受托方的存货处理,不能确认为受托方的资产。

以下是受托代销的主要会计处理步骤:一、取得代销商品企业收到受托代销商品时,应将其纳入账内核算。

此时,会计分录为:借:受托代销商品贷:受托代销商品款需要注意的是,有些资料中可能会将“受托代销商品”记入“库存商品”科目,但这并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中关于受托代销商品的处理规定。

受托代销商品不是企业的存货,因此不应记入“库存商品”科目。

二、销售代销商品受托方销售代销商品时,根据销售方式的不同,会计处理也会有所不同。

1.以非收取手续费的方式售出商品:(1)收到销售款项时:借:银行存款贷:主营业务收入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结转销售成本时: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受托代销商品同时,将代销商品款转入应付账款:借:受托代销商品款贷:应付账款——公司名称2.以收取手续费的方式代销商品:(1)收到销售款项时:借:银行存款贷:受托代销商品(此处为冲销受托代销商品科目,表示商品已售出)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确认手续费收入时:借:受托代销商品款(手续费部分)贷:其他业务收入同时,将剩余的代销商品款转入应付账款:借:受托代销商品款(剩余部分)贷:应付账款——公司名称三、结算代销商品款受托方与委托方进行结算时,应支付代销商品款。

此时,会计分录为:借:应付账款——公司名称贷:银行存款四、受托代销商品的列示与披露关于受托代销商品在财务报告中的列示,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1.不列示:认为受托代销商品不属于企业资产,因此不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但这种做法可能丢失部分会计信息,特别是对受托代销业务规模较大的企业。

2.在资产负债表的左右两边同时列示:将“受托代销商品”列入资产负债表资产下的“存货”项目(但作为存货的扣除),“代销商品款”则在流动负债下单独设一项目列示。

委托代销商品属于存货吗

委托代销商品属于存货吗

委托代销商品属于存货吗
不属于企业的存货的.受托代销商品,是替委托方销售,根据销售商品的数量收取手续费,不为企业拥有或控制,不符合资产定义,不属于企业的资产,所以也不属于企业的存货.
存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与该存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该存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企业在确认存货时,需要判断与该项存货相关的经济利益是否很可能流入企业.在实务中,主要通过判断与该项存货所有权相关的风险和报酬是否转移到了企业来确定.其中,与存货所有权相关的风险,是指由于经营情况发生变化造成的相关收益的变动,以及由于存货滞销、毁损等原因造成的损失;与存货所有权相关的报酬,是指在初步该项存货或其经过进一步加工取得的其他存货时获得的收入,以及处置该项存货实现的利润等.
企业委托其他单位代为销售的商品. 代销商品在会计上有两种情况:
1、视同买断:这种情况比较好理解,受托方视同购进商品,作为受托方存货.
2、收取手续费:这种方式,比较复杂:
(1) 以"法定所有权"为标准,对于委托方来讲,委托代销商品的所有权并没有发生转移,所以,委托代销商品自然属于委托方的存货.
(2)在老制度下,受托代销商品是不属于企业存货的.但这样不利于受托方对受托代销商品的管理,于是将受托代销商品记入存货,同是将相同金额的代销商品款记入负债.这样保证了报表的平衡,但同时也虚增了企业的资产.
(3)目前,受托代销商品的金额不反映在受托方的报表里,但是受托方将其作为存货纳入账簿中核算.。

受托代销业务流程

受托代销业务流程

受托代销业务流程
嘿,咱今天来聊聊受托代销业务流程这事儿啊!你看,比如说你有个好朋友开了家服装店,他忙不过来,让你帮忙卖他的衣服,这就有点像受托代销啦。

首先呢,人家得把货交给你吧。

就像你的朋友把一箱子漂亮衣服送到你这儿,这就是委托方交付货物的环节。

然后你得清楚这些货都有些啥呀,质量咋样呀,价格多少呀,对吧?这跟你接收货物后得仔细检查清点是一个道理。

接下来,你就开始卖啦!你得找地方摆出来,热情地向顾客介绍这些衣服的优点,就跟咱在市场上吆喝一样。

这就是销售环节呀。

哇,要是顾客看上了,买下了,那可太棒啦!可别忘了记录好这笔销售哦。

在这过程中,你和委托方肯定得经常沟通呀!比如说货快卖完了,你得赶紧告诉他再送点过来,这就像你给朋友打电话说“嘿,赶紧补货呀”。

而且到了一定时候,你得和他算算帐,把卖了的钱给他,没卖掉的货也得还回去,这可不能马虎呀。

你想想看,这不就是受托代销业务流程嘛!就像是你和朋友之间的一场合作,大家一起努力,让生意做得红红火火的。

受托代销不复杂吧?只要大家相互信任,认真做好每一步,肯定没问题呀!所以呀,受托代销业务其实没那么难理解,只要咱用心去体会,就能明白其中的门道啦,不是吗?
我的观点结论就是:受托代销业务流程虽然看似有点麻烦,但只要各方认真对待,积极沟通合作,就一定能顺顺利利的。

受托代销商品财务管理制度

受托代销商品财务管理制度

受托代销商品财务管理制度一、概述受托代销商品是指企业将自有产品委托其他单位或个人代理销售,并给予一定的代销佣金。

受托代销商品财务管理制度是指为规范受托代销商品财务管理活动,建立完善受托代销商品财务管理体系,制定的一系列管理制度。

本文旨在介绍受托代销商品财务管理制度相关要求。

二、受托代销商品的财务管理1.受托代销商品的管理流程受托代销商品的管理流程主要包括库存管理、销售管理、结算管理、财务核算管理等。

1.库存管理:在库存管理方面,不同的代销商要求会有所不同,企业需要制定明确的库存管理策略,及时了解代销商库存情况,并及时补充。

2.销售管理:销售管理是受托代销商品管理最关键的环节,代销商销售渠道的拓展和销售业绩的监控,关系到企业的销售收入和代销佣金。

3.结算管理:结算管理主要是指企业和代销商之间的结算管理,规范代销佣金的支付和结算业务,避免可能出现的纠纷。

4.财务核算管理:受托代销商品的销售收入、代销佣金和成本费用的核算,是财务核算的基本内容。

2. 受托代销商品的核算处理受委托代销商品交易发生的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发生的成本和费用,需要进行核算处理。

企业应建立明确的受委托代销商品核算办法,包括以下内容:1.应收账款的核算:应收账款应当按照代销商品销售发票的金额进行核算。

2.应付佣金的核算:应付佣金应当按照代销佣金额的协议支付比例进行核算。

3.成本费用的核算:成本费用包括代销商品的采购成本、质量保证金、运输、仓储和促销等费用的核算。

3. 受托代销商品财务管理制度建立为建立合理的受托代销商品财务管理制度,企业应采取以下措施:1.制定规范合理的受托代销商品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管理与销售管理的协调配合,使代销合同的执行符合财务原则。

2.建立现代化的财务管理与信息化系统,实现受托代销商品业务的全流程管理、全面信息化管理、多维度数据分析及网络分析等功能。

3.加强内部控制,确保代销商及经营合作伙伴准确无误地向企业提供财务信息,确保企业财务管理准确有效和规范流畅。

受托代销商品财务管理制度

受托代销商品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受托代销商品的管理,保障公司利益,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各部门及与受托代销商品相关的业务活动。

三、受托代销商品的定义受托代销商品是指公司接受委托方委托,代其销售的商品。

在代销过程中,公司不拥有商品的所有权,不承担商品的风险和报酬。

四、受托代销商品的财务核算1. 收到受托代销商品时,按商品进价借记“受托代销商品”科目,贷记“代销商品款”科目。

2. 销售受托代销商品时,按售价借记“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同时贷记“受托代销商品”科目。

3. 收到委托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时,按可抵扣的增值税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付账款”科目;按商品售价借记“受托代销商品款”科目,贷记“应付账款”科目。

4. 计算代销手续费等收入时,借记“应付账款”科目,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科目。

5. 付款时,按实际支付给委托单位的代销款项借记“应付账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五、受托代销商品的实物管理1. 公司应加强对受托代销商品的实物管理,确保商品安全,防止丢失、损坏。

2. 受托代销商品的存放地点应指定专人负责,并建立完善的出入库管理制度。

3. 受托代销商品的盘点工作应定期进行,确保账实相符。

六、受托代销商品的退换货处理1. 受托代销商品发生退换货时,应及时与委托方联系,按照委托方的要求进行处理。

2. 退换货的会计处理:借记“受托代销商品”科目,贷记“代销商品款”科目;如涉及增值税,按退换货金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付账款”科目。

七、监督检查1. 公司财务部门应定期对受托代销商品的财务核算、实物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予以纠正,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八、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受托代销商品发票 会计准则 -回复

受托代销商品发票 会计准则 -回复

受托代销商品发票会计准则-回复受托代销商品发票是指一方(委托人)将其商品委托另一方(受托人)进行销售,并由受托人代表委托人开具发票。

根据会计准则,受托代销商品发票的处理需要按照一定的规定进行。

本文将一步一步回答有关此类发票的会计处理方法。

首先,委托人在受托代销商品发生时需要登记相关核算科目。

一般而言,委托人应该在资产负债表中增加“应收账款”科目的借方,并在利润表中增加“业务收入”科目的贷方。

这样可以准确反映出委托人从受托人处委托代销商品所获得的收入。

另外,委托人还应该将其委托产品的成本确认出来。

这样可以计算出由于委托销售而产生的毛利润。

根据会计准则,委托人需要在资产负债表中增加“委托产品存货”科目的借方,并在利润表中增加“库存商品成本”科目的贷方。

同时,应记账委托产品的销售成本,以便计算出该项业务的毛利润。

与此同时,受托人也需要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受托人应该在收到委托人的商品时,将其登记为“商品存货”。

这样可以体现出受托人持有的委托人商品的价值,并在资产负债表中增加“商品存货”科目的借方。

在委托销售过程中,受托人还应该增加“应收账款”科目的借方,以记录从销售商品所产生的应收账款。

当受托人代表委托人开具发票时,受托人需要在其销售商品时登记相应的会计科目。

一般来说,受托人应该在资产负债表中增加“委托产品销售收入”科目的贷方,并在利润表中增加“委托产品销售成本”科目的借方,以计算出委托销售的毛利润。

同时,受托人还需要增加“已交增值税”科目的借方,以支付相应的税款。

最后,当委托销售完成后,委托人和受托人需要及时结算相关款项。

委托人需要从其原有的“应收账款”科目中减去相应的金额,以表示该款项已经收回或结算。

受托人则需要从其原有的“应收账款”科目中减去相应的金额,以表示该款项已经支付或结算。

总结起来,受托代销商品发票的处理涉及到委托人和受托人之间的业务往来。

委托人需要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在收到发票时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记录相关的核算科目。

受托代销商品在财务报告中的列示及其账务处理

受托代销商品在财务报告中的列示及其账务处理

受托代销商品在财务报告中的列示及其账务处理一、受托代销商品在财务报告中的列示XX受托代销商品在财务报告中的列示是指“受托代销商品”和“代销商品款”在财务报告中的列报。

目前主要有三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是不列示。

在1993年《商品流通企业会计制度》中,规定“受托代销商品"和“代销商品款”均不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在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企业会计制度》中规定,“受托代销商品”包含在“存货"项目中,同时“代销商品款”作为“存货"的除,实质也是不列示。

这样处理的有利于会计报表使用者正确计算企业的有关偿债能力指标,不足之处是丢失部分会计信息,特别是对受托代销业务规模较大的企业,其对外提供的会计信息将可能不充分、不完整.第二种意见是在资产负债表的左右两边同时列示。

在2021年开始实施的《股份有限会计制度》中,要求“受托代销商品”列入资产负债表资产下的“存货”项目,“代销商品款”则在流动负债下单独设一项目——“代销商品款”列示.这样处理的优缺点与第一种意见的优缺点正好相反。

第三种意见是附注列示。

这种观点认为,受托代销商品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理由是代销商品不在受托方资产负债表予以反映,可能导致代销商品成为一种合法的免费的表外筹资方式,这种表外筹资将会影响会计报表使用者对企业财务状况的了解,而将受托代销商品和代销商品款在受托方的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则能很好地解决这一问题。

受托代销商品应在资产负债表单独列示是指将“受托代销商品"与“存货”并列于资产负债表的流动资产中。

“代销商品款”作为一单独项目列示在资产负债表的流动负债项目中,理由如下: XX(1)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资产、负债的定义。

根据2021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资产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的、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是指企业享有某项**的所有权,或者虽然不享有某项**的所有权,但该**能被企业所控制。

代销商品委托方受托方分别作账务处理

代销商品委托方受托方分别作账务处理

代销商品:委托方+受托方分别‎作账务处理‎代销商品是‎销售商品的‎一种方式,牵涉到委托‎方和受托方‎两个主体,处在委托立‎场的商品称‎委托代销商‎品,处在受托立‎场上的商品‎称受托代销‎商品。

代销商品销‎售后有两种‎不同的账务‎处理:一种是委托‎方和受托方‎本别做销售‎的账务处理‎;另一种是委‎托方做销售‎业务处理,但需根据协‎议或合同按‎销售额支付‎受托方代销‎手续费。

代销商品销‎售的核算代销商品是‎销售商品的‎一种方式,牵涉到委托‎方和受托方‎两个方面,处在委托方‎立场上的商‎品称为委托‎代销商品,处在受托方‎立场上的商‎品称为受托‎代销商品。

代销商品销‎售后有两种‎不同的处理‎方法。

一种是受托‎方和委托方‎分别作商品‎购销处理;另一种是受‎托方根据销‎售额向委托‎方结算代销‎手续费,委托方作商‎品销售处理‎。

(一)作商品购销‎业务的核算‎1.委托方的核‎算批发企业‎对于新产试‎销商品、季节性商品‎、呆滞积压商‎品等,为了加速商‎品流转、推销新产品‎和呆滞积压‎商品、合理地使用‎仓位和节约‎仓储费用,可以将商品‎先发往购货‎单位,委托其代销‎,等商品销售‎后,再定期结算‎货款。

采取委托代‎销方式销售‎商品,一般先由业‎务部门确定‎委托代销商‎品的品种、规格、数量和金额‎,经领导批准‎后,由业务部门‎与各购货单‎位订立“商品委托代‎销购销合同‎”。

合同上注明‎结算方式、货款清偿时‎间、商品保管的‎要求及双方‎承担的责任‎等。

委托代销商‎品的业务程‎序一般是:由业务部门‎根据“商品委托代‎销购销合同‎”,填制“委托代销商‎品发货单”;然后由储运‎部门将商品‎发运给受托‎单位,不转移商品‎所有权,根据合同规‎定,定期进行结‎算;到结算届期‎时,由受托单位‎将已售代销‎商品的清单‎交付委托方‎,委托方据以‎填制专用发‎票,向受托单位‎收取货款;委托单位收‎到货款时,将收到货款‎部分的委托‎代销商品作‎为商品销售‎处理。

关于受托代销商品的会计分录如何做账

关于受托代销商品的会计分录如何做账

关于受托代销商品的会计分录如何做账
委托代销有两种方式:买断方式和收取手续费方式。

1)采取买断方式代销商品,代销方可以自己制定销售价格,销售价格与买断价格之间的差额为代销方的利润。

2)采取收取手续费方式代销商品,代销方只能按代销协议确定的代销价格销售代销商品。

该厂会计分录为:
(1)发出代销商品时:
借:委托代销商品xxx
贷:库存商品xxx
(2)收到代销清单时:
借:应收账款——B公司代销商品款xxx
贷:主营业务收入xxx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xxx
同时结转产品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xxx
贷:委托代销商品xxx
(3)收到代销方开具的手续费发票时:
借:销售费用xxx
贷:应收账款——B公司代销商品款xxx
(4)收到代销商品款时:
借:银行存款xxx
贷:应收账款——B公司代销商品款xxx
B公司会计分录为:
(1)收到代销商品时:
借:受托代销商品xxx
贷:代销商品款xxx
(2)实际销售商品时:
借:银行存款xxx
贷:应付账款xxx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xxx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xxx 贷:应付账款xxx
借:代销商品款xxx
贷:受托代销商品xxx
(3)支付货款并结算代销手续费时:
借:应付账款xxx
贷: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xxx
银行存款xxx。

受托代销商品账务处理.doc

受托代销商品账务处理.doc

受托代销商品账务处理.doc受托代销商品是商家之间常见的一种交易形式,在这一交易中,代销商与货主之间存在着特殊的合作关系。

代销商从货主处获得一定数量的商品,并负责在一定期限内将这些商品销售出去。

代销商则会在销售过程中按照协议规定的比例,将商品的销售额和利润与货主进行结算。

受托代销商品账务处理是代销商日常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代销商和货主来说,其正确处理对于日后的发展和经营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本文便就受托代销商品账务处理的相关问题进行探讨。

受托代销商品账务处理中需要注意的核心问题:受托代销商品关系密切,因此欲处理好代销商品的账务问题,需要代销商与货主紧密合作。

这一过程中,代销商应该对商品进行分类、计算价格,并了解货主的费用及保管费用,推算出合理的代销价格。

在合作关系中应该建立相应的合同,确定代销商的取得商品的时期和数量、代销期限及代销商的分成比例和结算方式等。

2、代销商的账务处理代销商需要对自己销售商品的收入和费用进行账务记录和核算,这一过程中,代销商要对所有交易进行记录,包括商品名称、数量、单价、交易额、代销金额及各种费用等。

同时,代销商还要定期制作销售报表,以描绘销售数据及利润得失。

货主需核查代销商是否有按照规定销售商品,以及销售数字等方面进行监察,并建立相应的账户记录其自身的业务成本和收益情况。

例如给代销商销售商品时的成本,代销商交付货款的情况以及进出库存等等。

在货主需要核准结算金额的时候,代销商一定要正确进行代收代销款的结算。

若出现代销商处理错误,货物和服务的分配不当,将有可能最终导致对其本身、货主和顾客等各方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4、关注成本和利润的分配在受托代销商品过程中,代销商应该清楚关注商品的采购成本及销售利润的分配。

在确定代销变价时,代销商要考虑商品的市场需求、竞争价格及供应成本等多个因素,保证分配合理。

为了确保代销商顺利开展业务,货主也要尽可能地降低代销商的成本,鼓励其在市场上更好地发挥性能。

委托代销商品(委托方、受托方)的会计处理例题

委托代销商品(委托方、受托方)的会计处理例题

2023日后10月10日,甲公司委托乙公司销售洗衣机100台,该洗衣机的成本为800元/台,增值税率13%。

代销合同规定,乙公司按2000元/台的价格出售给顾客,甲公司按不含税售价支付10%的手续费给乙公司。

乙公司销售时,即向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0月31日,乙公司销售这批商品的80%,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160000元,税款20800元,甲公司在收到乙公司交来代销清单时,向乙公司开具值值税专用发票。

作甲、乙公司的会计分录。

(一)甲公司(委托方)的会计处理1、发出商品时,结转库存商品成本:(100*800=80000元)借:委托代销商品80000贷:库存商品800002、收到乙公司交来代销清单,开出专用发票,作如下处理。

销售80%。

销售收入为2000*100*80%=160000元,增值税20800元(1)确认销售收入借:应收账款180800贷:主营业务收入208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20800(2)结转销售成本销售成本=800*100*80%=64000元借:主营业务成本64000贷:委托代销商品64000(3)确认应付给乙公司代销手续费时:应支付的手续费160000*10%=16000元借:销售费用16000贷:应收账款——乙160004、收到乙公司交来款项时(180800-16000)=164800借:银行存款164800贷:应收账款——乙164800(二)乙公司(受托方)的处理如下:1、收到甲公司发来的代销商品时,按合同规定的代销价入库。

这批商品的代销价=100*2000=200000元借:受托代销商品200 000贷:受托代销商品款200 0002、实现销售,乙公司给顾客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由于只收手续费,乙公司不确认收入。

而是直接结转成本。

增值税专用发票货款100*2000*80%=160000元,增值税=160000*13%=20800元。

借:银行存款180800贷:受托代销商品160000应交税费——增值税(销项税)208003、开出代销清单,并收到甲公司(委托方)开出的专值税专用发票时,确认应付甲公司款项。

《初级会计实务》代购代销商品会计分录讲解

《初级会计实务》代购代销商品会计分录讲解

《初级会计实务》代购代销商品会计分录讲解1.委托代销商品(1)发交受托单位代销商品①采用进价核算的商品借:库存商品——委托代销商品(商品进价)贷:库存商品——有关明细科目(商品进价)②采用售价核算的商品借:库存商品——委托代销商品(商品售价)贷:库存商品——有关明细科目(商品售价)(2)收到代销单位报来的代销清单借:应收帐款——××代销单位(商品售价扣除代销手续费后的差额)借:经营费用(代销手续费)贷:商品销售收入(商品售价)(3)结转商品销售成本①采用进价核算的商品借:商品销售成本(商品进价)贷:库存商品——委托代销商品(商品进价)②采用售价核算的商品平时按代销商品售价结转成本借:商品销售成本(商品售价)贷:库存商品——委托代销商品(商品售价)月终,结转已销委托代销商品的进销差价借:商品进销差价(商品售价与进价的差额)贷:商品销售成本(商品售价与进价的差额)(4)收到代销单位交来扣除代销手续费后的货款净额借:银行存款贷:应收帐款——××代销单位2.接受代销商品(1)收到代销商品(指不收手续费的实物代销方式)①采用进价核算的商品,按接收价借:受托代销商品贷:代销商品款②采用售价核算的商品借:受托代销商品(商品售价)贷:代销商品款(商品接收价)贷:商品进销差价(商品售价与接收价的差额)(2)接受代销商品销售后,按实际售价借:银行存款(或应收帐款)贷:商品销售收入(3)结转商品销售成本①采用进价核算的商品借:商品销售成本(商品接收价)贷:受托代销商品(商品接收价)同时,借:代销商品款(商品接收价)贷:应付帐款(商品接收价)②采用售价核算的商品借:商品销售成本(商品售价)贷:受托代销商品(商品售价)同时,借:代销商品款(商品接收价)贷:应付帐款(商品接收价)月份终了,已销代销商品与自营商品一并分摊进销差价,借:商品进销差价贷:商品销售成本(4)付还委托单位商品款,按商品接收价借:应付帐款贷:银行存款3.采用收取手续费方式代购、代销商品(1)代购商品(包括代理进口)①收到受托单位的收购资金借:银行存款贷:应付帐款等②支付代购商品的货款并计算手续费收入借:应付帐款等贷:代购代销收入贷:银行存款(2)代销商品(包括代理出口)①企业办理代销业务销售货款借:银行存款贷:应付帐款等②归还代销商品货款并计算代销手续费收入借:应付帐款等贷:代购代销收入贷:银行存款本信息来源于财考网,原文地址:/zc/201003/84137.html 更多内容请访问财考网网站:/。

合作社受托代购商品、受托代销商品的核算

合作社受托代购商品、受托代销商品的核算

最近,笔者对农民合作社财务进行审查时发现,部分合作社会计人员记账不规范,会计科目核算方法有误,特别是受托代购商品、受托代销商品这两个会计科目。

笔者结合实际工作经验,举例谈谈这两个会计科目的核算方法。

一、受托代购商品的核算农民合作社为成员代购生产物资,合作社按成员委托协议,代购生产物资,收到受托代购商品款时,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成员往来”科目。

采购商品时,按采购商品价格和实际发生的费用,借记“委托代购商品”,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付款”科目。

交付受托代购商品时,按代购商品的实际成本,借记“成员往来”科目,贷记“受托代购商品”科目。

【例1】2023年5月,某肉鸡养殖专业合作社以2500元/吨的价格,收取为成员代购饲料20吨的购料款,共计2500×20=50000元;以2400元/吨的价格购得饲料20吨,期间发生运费及装卸费等费用500元,饲料到达后交付成员,共计2400×20+500=48500元;合作社收取1000元代购费后,将余款500元退回成员。

会计分录为:(1)收到成员交来的代购款时合作社受托代购商品、受托代销商品的核算□ 李凤琴112024.2借:库存现金 50 000贷:成员往来—各成员50 000(2)采购饲料时借:受托代购商品—饲料48 500贷:库存现金 48 500(3)交付成员饲料时借:成员往来—各成员48 500贷:受托代购商品—饲料48 500(4)收取1000元代购费时借:经营收入 1 000贷:成员往来 1 000(5)将余款500元退回成员时借:成员往来 500贷 :库存现金 500【例2】养鸡合作社受本社成员兴运养鸡公司委托购买饮料收取银行转账7500元,当月用银行存款统一购买饲料5000公斤,成本每公斤1.40元,并将饲料交付兴运公司,合计价款为5000×1.40=7000元。

会计分录为:(1)接受委托购买,收到银行存款7500元借:银行存款 7 500贷:成员往来—兴运公司7 500(2)购买饲料借:受托代购商品 7 000贷:银行存款 7 000(3)交付委托方时,并结清款项借:成员往来—兴运公司7 500贷:受托代购商品 7 000库存现金 500(4)如果协议手续费为商品总价的5%,则手续费为7000×5%=350元,应退还兴运公司现金为:7500-7000-350=150元借:成员往来 7 500贷:受托代购商品 7 000经营收入 350现金 150二、受托代销商品的核算农民合作社为成员代销产品,收到委托代销商品时,按协议约定的价格,借记“受托代销商品”科目,贷记“成员往来”科目。

受托代销商品在新会计准则中的应用

受托代销商品在新会计准则中的应用

受托代销商品在新会计准则中的应用
随着新的会计准则的实施,受托代销商品的会计处理方式也发生了变化。

在过去,公司将受托代销商品的库存视为自己的库存,通过计入成本和毛利润进行核算。

而在新的会计准则中,受托代销商品的库存应该被视为客户的库存,公司应该按照收到的代销佣金计入收入,而不是计入成本和毛利润。

这种变化不仅仅影响到了公司的财务报表,还影响到了公司与客户之间的权益关系。

在过去,公司可以通过计入成本和毛利润来体现其对受托代销商品的管理和控制,而在新的会计准则下,公司需要更加注重与客户的合作关系,以确保代销业务的顺利进行。

为了更好地应用新的会计准则,公司需要重新审视其受托代销业务的管理方式和策略,以确保能够准确地计量和报告相关的财务信息。

同时,公司还需要加强与客户之间的沟通和协调,以确保代销业务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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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代销

-受托代销

最后在核算模块根据入库单、调整单生成凭证即可。 最后在核算模块根据入库单、调整单生成凭证即可。
受托代销—生成凭证
入库调整单
最后,生成凭证: 最后,生成凭证:
谢谢!
受托代销—订单
订单:可手工新增,也可参照采购计划、采购请购单、销售订单生成,只能参照受托代销存货。 订单:可手工新增,也可参照采购计划、采购请购单、销售订单生成,只能参照受托代销存货。
设置为受托代销商品的存货不 设置为受托代销商品的存货不 能用于非受托代销商品的采购 业务。 业务。
受托代销—入库单
选择发票类型并填写发票号, 选择发票类型并填写发票号, 单价根据入库单自动带出
根据供应商过滤出受托 代销入库单
受托代销—结算
自动生成受托代销发票、 自动生成受托代销发票、 受托代销结算单
受托代销—结算
注意: 注意:
受托代销结算生成发票,并自动与入库单结算, 受托代销结算生成发票,并自动与入库单结算,但是发票上的单价并不会回写 到入库单 所以在保存采购入库单前必须输入单价,否则入库单不能记账; 所以在保存采购入库单前必须输入单价,否则入库单不能记账;
受托代销入库单:可手工新增,也可参照订单、受托代销到货单; 受托代销入库单:可手工新增,也可参照订单、受托代销到货单;但只能参照订单未被到库 单参照的记录,即同一行采购订单记录只能或者生成到货单、或者生成入库单, 单参照的记录,即同一行采购订单记录只能或者生成到货单、或者生成入库单,不能重复参 照入库。 照入库。 1.参照订单生成入库单,过滤界面勾选“受托代销”,表体记录只过滤出受托代销的记录 参照订单生成入库单,过滤界面勾选“受托代销” 参照订单生成入库单
业务流程
受托代销业务流程: 受托代销业务流程:

受托代销商品发票 会计准则

受托代销商品发票 会计准则

受托代销商品发票会计准则:受托代销商品发票的会计准则主要依据的是《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根据该准则,对于受托方而言,如果其将代销商品销售给第三方,则应将该交易作为正常的销售业务处理,并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

具体而言,当受托方将代销商品销售给第三方时,应按照销售商品的收入确认条件确认收入,并开具销售发票。

此时,受托方应按照销售商品的账面价值结转成本。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受托方在代销商品时,应当向委托方开具代销清单和增值税专用发票。

受托方在收到委托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总的来说,受托代销商品发票的会计准则主要是基于收入确认的原则和增值税的相关规定。

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应根据具体的业务情况和会计准则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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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代销商品应在资产负债表单独列示是指将“受托代销商品”与“存货”并列于资产负债表的流动资产中。

“代销商品款”作为一单独项目列示在资产负债表的流动负债项目中,理由如下:
(1)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关于资产、负债的定义。

根据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资产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是指企业享有某项资源的所有权,或者虽然不享有某项资源的所有权,但该资源能被企业所控制。

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是指直接或者间接导致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流入企业的潜力。

符合上述资产定义的资源,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确认为资产:一是与该资源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二是该资源的成本或者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

符合资产定义和资产确认条件的项目,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符合资产定义、但不符合资产确认条件的项目,不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

受托代销商品对受托方而言,不拥有所有权,但受托方实质控制,有权销售,同时受托代销商品是一种低风险的销售方式,可以为受托方带来稳定的经济利益。

显然它符合资产的定义,也符合确认条件,因此应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关于负债的定义,负债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

现时义务是指企业在现行条件下已承担的义务。

符合《基本准则》规定的负债定义的义务、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确认为负债:一是与该义务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出企业;二是未来流出的经济利益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符合负债定义和负债确认条件的项目,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符合负债定义、但不符合负债确认条件的项目,不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

代销商品款是核算企业接受代销商品的货款,受托方收到代销商品并入库后,受托方对商品负有管理和销售的责任,保管中对短缺和毁损商品负有赔偿责任,售后返还货款的责任,对未售完的商品予以退回的责任。

显然代销商品款符合负债的定义,也符合负债的确认条件。

因此应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2)受托代销商品和代销商品款应单独列示。

受托代销商品在法律上不属于受托企业的资产,为与企业自有资产(存货)相区分,应将“受托代销商品”与“存货”并列于资产负债表的流动资产中。

“代销商品款”作为一单独项目列示在资产负债表的流动负债项目中。

这样处理虽然有虚增企业资产和负债之嫌,但能充分反映企业经营状况,并且更有利于计算有关偿债能力指标。

(3)受托代销业务的大小一定程度上能说明企业的信誉和融资能力。

当受托代销业务成为企业日常业务,或受托代销业务金额较大时,通过单项金额占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收入总额的比重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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