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经验:委托代销商品的会计分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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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例:自购自销中零售企业受托代销商品的会计处理

举例:自购自销中零售企业受托代销商品的会计处理

自购自销中零售企业受托代销商品的会计处理根据代销商品收货单,按该商品本企业规定的含税零售价,借记“受托代销商品”;按不含税接收价,贷记“代销商品款”(因受托人没有取得委托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还不能按代销商品价款和税款增加或有负债,只能按代销商品价款增加或有负债),按两者的差额,贷记“商品进销差价”。

代销商品售出时,按含税零售价,借记“银行存款”,贷记“主营业务收入”。

定期向委托单位开出代销清单,根据代销清单转销受托代销商品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贷记“受托代销商品”。

收到委托单位开来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按已销售商品的不含税接收价,借记“代销商品款”,同时按委托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价款和税款之和,贷记“应付账款”。

支付代销商品款时,借记“应付账款”,贷记“银行存款”。

月末计算并结转代销商品的销项税额时,借记“主营业务收入”,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月末计算分摊代销商品的进销差价,调整受托代销商品成本时,借记“商品进销差价”,贷记“主营业务成本”。

[例]某零售企业4月份接收代销甲商品400件,含税接收价为23.40元/件,不含税接收价为20元/件。

本企业规定该商品的含税零售价为29.25元/件。

接收代销商品时:借:受托代销商品11700贷:代销商品款8000商品进销差价3700在实际工作中,自营商品和代销商品不易区分,可以把“受托代销商品”账户作为“库存商品”的二级账户处理。

这样,在月末结转代销商品进销差价时,就不必区分是代销商品还是自营商品。

商品销售时(销售代销商品和自营商品共计货款6500元):借:银行存款6500贷:主营业务收入6500月末商品全部售完时(根据各部、组填报的代销商品分户盘存计销表所列代销商品销售240件,向委托单位开出代销清单,共计货款5616元。

一方面索要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方面转销其销售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7020贷:受托代销商品7020如果将“受托代销商品”作为“库存商品”的二级账户,作会计分录如下:借:主营业务成本7020贷:库存商品——受托代销商品7020收到委托单位开来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增值税专用发票列明:销售货款4800元,增值税额816元):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816代销商品款4800贷:应付账款5616支付代销商品款时:借:应付账款5616贷:银行存款5616月末计算并结转代销商品销项税额时(若本月包括代销商品销售在内的“商品销售收入”账户为440000元):应计销项税额=440000×14.53%=63932(元)借:主营业务收入63932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63932月末计算分摊代销商品进销差价时(由于“商品进销差价”不分自营商品和代销商品,所以,已销代销商品与自营商品应一并分摊进销差价,经计算,本月“综合差价率”为30.45%):应分摊的进销差价=440000×30.45%=133980(元)借:商品进销差价133980贷:主营业务成本133980。

代销货物的税务及会计处理

代销货物的税务及会计处理

代销货物的税务及会计处理代销货物是现行增值税和营业税的一项特殊应税业务。

是指受托方按委托方的要求销售委托方的货物,并收取手续费的活动.即受托方以委托方的名义,从事销售委托方的货物,对代销货物发生的质量问题以及法律责任,都由委托方负责。

笔者现从委托双方的角度就代销货物的税务及会计处理进行分析.一、税法关于代销货物行为的相关规定《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应视同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

委托代销货物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代销单位销售的代销清单的当天.而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65号)的规定,企业委托代销货物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有明显变化,不再仅以是否收到代销清单为标志。

即使未收到代销清单但收到货款或发出代销商品达180天的同样要视同销售计算增值税。

这就要求企业财务人员计算委托代销货物增值税时必须注意最新政策的规定。

《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因受托代购代销货物收取的手续费应按服务业中的”代理业"计算缴纳营业税。

二、新准则对委托代销行为的会计处理规定新收入准则明确规定,商品销售收入,应在下列条件均能满足时予以确认:1。

企业已经将商品所有权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3。

收入的金额能可靠地计量;4。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流入企业;5。

相关成本能可靠地计量.企业在账务处理上单独设立相关的科目进行核算,反映已经发生但尚未确认收入的商品成本。

委托方将货物转交给他人代销,由于货物所有权并没有转移,只是改变了存放地点,销售并没有实现,因此,企业设置"委托代销商品”科目核算已经发出但尚未确认收入的商品成本,科目的余额并入资产负债表的”存货”项目反映。

三、代销货物的税务处理税法规定,委托代销行为应视同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并就提供代销货物的劳务所取得的手续费征收营业税。

【会计实操经验】委托代销收入确认时点以及账务处理

【会计实操经验】委托代销收入确认时点以及账务处理

只分享有价值的知识点,本文由梁博会计学堂精心收编,大家可以下载下来好好看看!
【会计实操经验】委托代销收入确认时点以及账务处理
一、委托代销方式
1.收取手续费方式(不可自行定价)
收入确认时点--收到代销清单时
2.视同买断方式(可自行定价)
(1)受托方无论是否卖出、获利,均与委托方无关--相当于直接销售,符合条件确认收入;(2)受托方将来可退回未售出商品、或者出现亏损时可要求委托方弥补--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二、会计处理
会计是一门很实用的学科,从古至今经历漫长时间的发展,从原来单一的以记账和核账为主要工作,发展到现在衍生出来包括预测、决策、管理等功能。

会计是一门很基础的学科,无论你是企业老板还是投资者,无论你是税务局还是银行,任何涉及到资金决策(有些可能不涉及资金)的部门都至少要懂得些会计知识。

而我们作为专业人员不仅仅是把会计当作“敲门砖”也就是说,不仅仅是获得了资格或者能力就结束了,社会是不断向前进步的,具体到我们的工作中也是会不断发展的,我们学到的东西不可能会一直有用,对于已经舍弃的东西需要我们学习新的知识来替换它,这就是专业能力的保持。

因此,那些只把会计当门砖的人,到最后是很难在岗位上立足的。

希望大家多多不断的补充自己的专业知识。

代销账务处理分录

代销账务处理分录

委托代销
委托代销是指受货物所有人委托进行销售的一种行为。

在商议好代理销售代理费的情况下,当产品销售回款后自行将商议货款付至委托人的经营活动。

特点
委托代销的特点是受托方只是一个代理商,委托方将商品发出后,所有权并未转移给受托方,因此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仍在委托方。

只有在受托方将商品售出后,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才转移出委托方。

所以,企业采用委托代销方式销售商品,应在受托方售出商品,并取得受托方提供的代销清单时确认销售收入实现。

主要类型
一、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销售商品,受托方只收取代销手续费,并且该代销手续费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无必然联系。

二、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销售商品,受托方只收取代销手续费,并且该代销手续费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

三、受托方将代销商品加价出售,与委托方按协议价结算,不再另外收取手续费。

这种类型就是日常所说的视同买断,受托方以商品差价作为经营报酬。

四、以上两种或两种以上类型的结合。

委托代销商品的经济业务会计账务处理

委托代销商品的经济业务会计账务处理

委托代销商品的经济业务会计账务处理
A公司委托B公司代销m商品20件每件成本700元,商品已发出。

合同约定B公司按每件IOoO元对外销售,B公司按不含增值税销售额的10%收取手续费,B公司对外销售了10件,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格为1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1300元,款项已收到。

A公司收到B公司开具的代销清单时,向B公司开具一张相同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代销商品手续费适用6%增值税税率,不考虑其他因素,写出上述业务的会计分录。

一、委托方A会计分录
UA公司发出商品时
借:发出商品14000
贷:库存商品14000
2]收到B的代销清单,同时发生增值税的纳税义务
借:应收账款113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300
借:主营业务成本7000
贷:发出商品7000借:销售费用1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60贷:应收账款1060
3】收到B公司支付的货款
借:银行存款10240
贷:应收账款10240
二、受托方B会计分录
U收到商品时
借:受托代销商品20000
贷:受托代销商品款20000
2]对外销售时
借:银彳丁存款11300
贷:受托代销商品1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1300
3]收到A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时
借:受托代销商品款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300贷:应付账款11300
4】支付货款并计算代销手续费
借:应付账款11300
贷:其他业务收入1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
银行存款10240 项税额)60。

会计实务:委托代销货收取手续费的分录

会计实务:委托代销货收取手续费的分录

委托代销货收取手续费的分录「例」委托某零售商店代销甲产品1000 件,单位成本 250 元,产品已发出。

每件不含税售价为 450 元,税率 17%.根据代销合同规定,代销手续费按不含税售价的6%支付。

月末收到代销清单,已售出甲产品600 件。

「解答」(1)发出商品时:借:委托代销商品 250000 贷:库存商品 250000(2)收到代销清单时:借:应收账款 3159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7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5900 借:销售费用 16200 贷:应收账款 16200(3)结转代销商品成本时:借:主营业务成本 150000 贷:委托代销商品 150000(4)收到货款时:借:银行存款 299700 贷:应收账款 299700商店的账务处理:(1)收到代销商品时:借:受托代销商品450000 贷:受托代销商品款 450000(2)对外销售时:(对外开出增值税票)借:银行存款 315900 贷:应付账款 27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45900(3)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时:(提供代销清单,收到对方开具的增值税票)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45900 贷:应付账款 45900 借:受托代销商品款 270000 贷:受托代销商品270000(4)支付货款并计算代销手续费时:借:应付账款315900贷:银行存款299700 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16200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

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

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

天道酬勤嘛!。

[最新知识]委托代销商品委托方的账务处理

[最新知识]委托代销商品委托方的账务处理

委托代销商品委托方的账务处理委托代销商品委托方的账务处理,账务处理是每个会计都应该会的工作必备技能,但是免不了遇到一些自己一时无法解决的问题,下面一起来看看本文中的问题如何解决。

委托代销商品委托方的账务处理答:委托代销有两种方式:买断方式和收取手续费方式。

(1)采取买断方式代销商品,代销方可以自己制定销售价格,销售价格与买断价格之间的差额为代销方的利润。

(2)采取收取手续费方式代销商品,代销方只能按代销协议确定的代销价格销售代销商品。

委托方会计分录为:(1)发出代销商品时:借:委托代销商品 xxx贷:库存商品xxx (2)收到代销清单时:借:应收账款B公司代销商品款xxx 贷:主营业务收入xxx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xxx 同时结转产品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xxx 贷:委托代销商品xxx(3)收到代销方开具的手续费发票时:借:销售费用xxx贷:应收账款B公司代销商品款xxx(4)收到代销商品款时:借:银行存款xxx贷:应收账款B公司代销商品款xxxx代销和代理有什么区别代销,是指厂商委托中间商,以中间商的名义销售货物,盈亏由厂家自行负责,中间商只取佣金报酬,若销售不出产品,仍可将产品退还给委托人。

代销商与销售代理商一样,也不拥有对产品的所有权,只有代表委托人销售商品的权力,因此也只能领取佣金。

代理与代销的区别较为明显:①从理论上讲,销售代理是直接代理,而代销是间接代理。

②从实务上讲,代销商是以自己的名义代销产品;销售代理中,代理商以委托方的名义售卖产品。

③销售代理关系一般较为持久,大多有明确细致的代理合同,代销关系较为短暂,代销合同甚为粗略。

④销售代理商一般是批发商,而代销商一般是零售商。

以上就是关于委托代销商品委托方的账务处理的详细介绍,更多与账务处理有关的内容,请继续关注我们,希望本文对你有所帮助。

委托代销商品会计分录如何做?

委托代销商品会计分录如何做?

委托代销商品会计分录如何做?委托代销商品会计分录1、如果是视同买断,不可以退货(1)A 企业会计分录:①A 企业将甲商品交付B 企业借:委托代销商品 60万贷:库存商品 60万②A 企业收到代销清单借:应收账款———B 企业 117万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万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万借:主营业务成本 60万贷:委托代销商品 60万(2)B企业会计分录:(假定B对该批代销货物总的售价是120万,一次销售完毕)①收到甲商品借:受托代销商品 100万贷:代销商品款 100万②实际销售商品借:银行存款 140.4万贷:主营业务收入 120万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0.4万借:主营业务成本 100万贷:受托代销商品 100万借:代销商品款 100万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万贷:应付账款———A 企业 117万③按合同协议价将款项付给A 企业借:应付账款 117万贷:银行存款 117万2、如果是视同买断,可以退货,分录基本与上述相同,但需要变更的是B需要在确认不会发生退货或合理估计了退货的比例,按不会发生退货的数量和种类,向A开具代销清单,并按销售清单进行账务处理,即对可能发生的退货暂时不确认代销成立,在确定不会发生退货时再次开具代销清单。

A根据代销清单的账务处理同上。

(1)最终确定的退货10万元,B需要将该货品返还予A时的分录如下:借:代销商品款 10万贷:受托代销商品 10万(2) A企业也需要根据退货的入库单,编制如下分录:借:委托代销商品60万贷:库存商品 60万3、如果是收取手续费,不可以退货(1 )A 企业会计分录:①将商品交付B 企业分录同上。

②收到代销清单分录同上。

计算应支付的手续费(假定为20万元)时:借:营业费用 20万贷:应收账款———B 企业 20万③收到B 企业汇来的货款净额117万元借:银行存款 97万贷:应收账款———B 企业 97万(2) B企业会计分录:①收到甲商品分录同上②实际销售商品借:银行存款 117万贷:应付账款———A 企业 100万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万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万贷:应付账款———A 企业 17万借:代销商品款 100万贷:受托代销商品 100万③归还A 企业货款并计算代销手续费借:应付账款———A 企业 117万贷:银行存款 97万其他业务收入 20万4、如果是收取手续费,可以退货,分录基本与第3条的分录相同,但需要变更的是B需要在确认不会发生退货或合理估计了退货的比例,按不会发生退货的数量和种类,向A开具代销清单,在确定不会发生退货时再次开具代销清单。

小企业会计准则下委托代销账务处理分录

小企业会计准则下委托代销账务处理分录

小企业会计准则下委托代销账务处理分录根据小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可以选择委托代销来推广和销售其产品或服务。

委托代销是指当小企业将其产品交给代理商进行销售时,代理商负责推广、销售、交付和收款,并按约定提成给小企业。

在委托代销账务处理中,小企业需要记录的分录包括代销商品的销售和代理商的佣金支付。

以下是一些可能出现的具体分录情况。

1.委托代销商品的进货为了推广销售商品,小企业首先需要从供应商处进货。

假设小企业从供应商处进货1000元的商品,会计分录如下:库存商品(或采购)账户1000应付账款(或现金)账户10002.代理商销售商品代理商接收到委托的商品后进行销售,当有商品售出时,代理商需要向小企业报告销售情况,并支付销售金额的一部分给小企业。

以代理商销售100元商品为例,小企业需要记录的分录如下:应收销售款(或现金)账户100销售收入账户1003.代理商佣金支付代理商根据委托协议约定向小企业支付佣金。

假设佣金比例为10%,根据代理商销售100元的商品,佣金应为10元,小企业记录的分录如下:佣金支出账户10应收佣金款账户104.小企业收回未售出的商品如果代理商无法销售掉或归还未售出的商品,小企业需要将商品从代理商处收回。

应收账款(或现金)账户200库存商品账户200以上是委托代销账务处理分录的一些基本情况。

在实际操作中,根据具体情况可能会涉及到更多的分录和不同的科目,因此,小企业在处理委托代销账务时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核算和记录。

此外,小企业还应保留与代理商之间的委托协议、货物交接单、收款凭证等相关证明文件,以备将来核对账务和纠纷解决之用。

委托代销业务的会计及税务处理

委托代销业务的会计及税务处理

委托代销业务的会计及税务处理作者:韩爱国来源:《中国乡镇企业会计》 2011年第4期韩爱国委托代销业务是指委托方按代销合同要求将商品交付给受托方,委托受托方对外销售的一种经济行为。

对于委托代销业务在会计上的规定比较明确,但在税法中的规定却有值得探讨之处。

一、会计准则对委托代销的相关规定会计准则对委托代销分为视同买断方式代销和收取手续费方式代销两种情况。

视同买断方式是指由委托方和受托方签订协议,委托方按协议价收取所代销的货款,实际售价可由受托方自定,实际售价与协议价之间的差额归受托方所有的销售方式。

在这种销售方式下,受托方将代销商品加价出售,与委托方按协议价结算,不再另外收取手续费。

在视同买断代销方式下,企业应当按照商品销售收入的确认条件确认收入。

在视同买断代销方式下,如果受托方没有退货的权利,则会计处理与普通销售没有区别,应当在发出商品、开具发票时确认收入。

如果受托方拥有无条件退货的权利,则在发出商品时,与商品所有权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尚未转移,不符合收入确认的条件,所以不能确认收入。

委托方应当在发出商品时将其实际成本计入“发出商品”账户,待退货期满或收到受托方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结转成本。

收取手续费方式是指受托方根据所代销的商品数量向委托方收取手续费的销售方式。

受托方按照委托方规定的价格销售商品,商品售出后将商品价款交付委托方,并向委托方只收取手续费。

在这种代销方式下,委托方在发出商品时不开具销售发票,也不满足收入确认的条件。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应用指南规定,销售商品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的,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同时,受托方在商品销售后,按应收取的手续费确认收入。

二、税法中有关委托代销的相关规定1.国家税务局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第1条规定,除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另有规定外,企业销售收入的确认,必须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委托代销的账务处理

委托代销的账务处理

委托代销的账务处理
到委托代销的账务处理
一、定义
委托代销是指,由一方委托另一方代理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行为,其中,委托方负责提供商品或服务,而代理方负责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并负责最终收款。

二、账务处理
1、在委托代销的账务处理中,首先要记录收款情况,在收款时,如果是客户支付现金时,需要记录现金日记账,对应来款项,如果是收取客户的支票,需要在银行存款日记账中记录,如果是客户付款转账,要在多方现金余额日记账中进行转帐记录。

2、在委托代销协议中,代理方向客户收取的金额,余额应归代理方所有,收款时应反映在银行存款日记账中,向财务报销。

3、在委托代销协议中,代理方向客户收取的金额,余额应归委托方所有,收款时应反映在银行存款日记账中,再按照结算规定,结算给委托方。

4、委托代销结算时,从银行存款日记账中查询收款情况,确定代理方收款之和,再根据约定条件,结算给委托方金额,结算时可反映在银行存款日记账中,或在预付款日记账中记载,以及应付账款明细账户中进行记载。

三、结论
委托代销的账务处理要求认真准确,首先要记录收款情况,确定
代理方收款之和,再根据约定条件,结算给委托方金额,可反映在银行存款日记账中,或在预付款日记账中记载,以及应付账款明细账户中进行记载。

委托代销商品会计分录卖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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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版】
目录
1.委托代销商品的概述
2.委托代销商品的会计分录
3.委托代销商品的会计处理实例
4.委托代销商品的优点和注意事项
正文
一、委托代销商品的概述
委托代销商品是指企业将自己的产品或商品委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进行销售,并由代销单位或个人承担销售过程中的风险和责任。

在这种模式下,企业可以借助代销单位的销售渠道,扩大销售范围,降低销售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二、委托代销商品的会计分录
委托代销商品的会计分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发出商品时:
借:委托代销商品
贷:库存商品
2.收到代销清单时:
借:应收账款
贷:委托代销商品
3.结转销售成本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委托代销商品
三、委托代销商品的会计处理实例
例如,某企业发出 100 件商品给代销单位,每件商品的成本为 100 元,销售价格为 150 元,代销单位销售了 50 件。

那么,该企业的会计处理如下:
1.发出商品时:
借:委托代销商品 5000 元
贷:库存商品 5000 元
2.收到代销清单时:
借:应收账款 7500 元
贷:委托代销商品 7500 元
3.结转销售成本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2500 元
贷:委托代销商品 2500 元
四、委托代销商品的优点和注意事项
委托代销商品的优点包括:扩大销售渠道,降低销售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同时,企业在选择代销单位时,要注意代销单位的信誉和销售能力,以确保商品能够顺利销售。

委托代销商品公司的会计账务处理流程

委托代销商品公司的会计账务处理流程

委托代销商品公司的会计账务处理流程账务处理流程如下:1、根据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汇总表填制记账凭证。

2、根据收付记账凭证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3、根据记账凭证登记明细分类账。

4、根据记账凭证汇总、编制科目汇总表5、根据科目汇总表登记总账。

6、期末,根据总账和明细分类账编制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7、做年、季、月度财务预测和决策、财务预算、财务控制、财务分析、业绩评价与反馈。

会计每月工作都有哪些一、每月会计要做的工作1、根据出纳转过来的各种原始凭证进行稽核,稽核无误后,编制记账凭证。

2、根据记账凭证登记各种明细分类账。

3、月末作计提、摊销、结转记账凭证,对所有记账凭证进行汇总,编制记账凭证汇总表,根据记账凭证汇总表登记总帐。

4、结账、对帐。

做到帐证相符、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5、编制会计报表,做到数字准确、内容完整,并进行分析说明。

6、将记账凭证装订成册,妥善保管。

二、税金申报缴纳工作1、每月月末,计算提取相关的税金。

2、每月7号前,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10号前申报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季度末的下月15号前申报缴纳所得税。

3、年终,进行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

一般在年终结账后开始,到4月30日前完成汇算清缴工作。

望楼主采纳沈阳金蝶财务为您解答会计每月报税工作都有哪些?各地的网上申报的流程大致都是一样的。

国税、地税都是网路申报吗?国税的你要上当地的国税局网站,上面应该有网路申报这一项的,然后需要输入你们的税号、密码等专案才可以进入,国税每月需要申报的报表如:增值税主表,表一,表二,资产负债表,利润表,附报资料表等,可能各地的要求不一样,也根据你们企业的性质填报不同的表;地税申报需要上地税局的网站,根据地税编码进入,申报的报表如:个所税表,综合表一,每个季度需要申报资产负责表和利润表。

抄税后就是纳税申报,清卡会计日常工作都有哪些?会计的日常工作内容和任务主要包括货币资金核算、往来结算、工资核算、货币资金收支的监督等。

试论委托代销商品的会计处理

试论委托代销商品的会计处理

种重要 的销售方式 。委托方之所 以采用委 托代 销方式 而
不愿采用赊 销来推销其商品主要是 因为在某些 方面这种 方 式对委托 、受托双方都有利 。 对 委托方 而言 .委托代销方式 的优点表现 在如下几十
方面:
1 、可 以扩大产品销路 有些经销商从稳健角度出发 对某些 商 品尤 其是 新产 品和 易过 时的产 品 的销 售并 不热 心 ,因为贿 人这些 商品就需 冒很大 的经营风险 。但他们却 愿意代销这类 商品。委托方可以通过这种方式来 扩大产 品 销 路 ,并以此 来探 测市场 对新产 品的需求情况 尤其是受
财 会 研 究
销商 品 C 开出代销清单并收到增值税发票时 .借 :代销 理 :而股会 制度 则规 定 在收 到代 销商 品 时便 反映进 项税 额 。与前文同理 ,新制度 的规定更为合理 一 3 、新制度对 受托方代销业务收取 的手续 费如何征税没 有规定 ,税 法的规定也不甚 明确 笔者认 为,委托代销属 于代理业务 ,根据 《 营业税 暂行条例》税 目税 率表第七条 税 目 服务业 ”的征收 范围中 的代 理业 .应按 5 %对代销
对受 托方而 言,委托代销方式 的优点 表理在如 F几个
方面 :
1 、可减 少拥有商品所有权 的风障 如果所承销 的商品 未被售 出或已过时或市价下跌 f 而销售价格通常 由委托方控 制、 .受托方可将所承销商 品退还给委托方 。 2 、可节 约营运资金。在委托代销方式 下 ,商 品未售出
托方有 良好声 誉和稳定 客户时 ,委托代销对委托 方就更 为
有利。
代销方式 相 比,收取手续费 的代销 方式的特点是 .受托 方
应 按 照 委 托方 规 定 的 价 格 销 售 .不 得 自行 改 变 售 l 对 收 价

新收入准则下委托代销分录

新收入准则下委托代销分录

新收入准则下委托代销分录新收入准则下的委托代销分录委托代销是指一个公司委托另一个公司销售其产品或服务,并以一定比例的佣金作为报酬。

在过去,根据旧的收入准则,委托代销的分录是相对简单的。

然而,随着新的收入准则的引入,委托代销的分录也发生了变化。

根据新的收入准则,委托代销的分录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1.确认委托代销收入委托代销公司需要确认其从销售公司获得的收入。

根据新的准则,收入只有在满足以下条件时才能确认:- 已经向客户提供了相应的产品或服务;- 客户已经同意支付相应的费用;- 委托代销公司有权收取款项;- 委托代销公司可以合理地估计收入的金额。

当上述条件都满足时,委托代销公司可以确认相应的收入。

2.确认佣金费用委托代销公司需要确认其向销售公司支付的佣金费用。

根据新的准则,佣金费用应该在满足以下条件时确认:- 委托代销公司已经向销售公司支付了相应的佣金费用;- 委托代销公司无需退还任何佣金费用给销售公司。

当上述条件都满足时,委托代销公司可以确认相应的佣金费用。

3.记录委托代销收入和佣金费用的分录根据确认的委托代销收入和佣金费用,委托代销公司需要记录相应的分录。

一般来说,委托代销收入和佣金费用应该分别记录在收入和费用账户中。

委托代销收入的分录应该体现如下信息:- 委托代销收入账户(应收账款):借方,金额为确认的委托代销收入;- 销售收入账户(收入):贷方,金额为确认的委托代销收入。

佣金费用的分录应该体现如下信息:- 销售佣金费用账户(费用):借方,金额为确认的佣金费用;- 佣金支出账户(应付账款):贷方,金额为确认的佣金费用。

4.确认结算款项委托代销公司需要确认其与销售公司之间的结算款项。

根据新的准则,结算款项应该在满足以下条件时确认:- 委托代销公司已经向销售公司支付了相应的结算款项;- 委托代销公司无需退还任何结算款项给销售公司。

当上述条件都满足时,委托代销公司可以确认相应的结算款项。

5.记录结算款项的分录根据确认的结算款项,委托代销公司需要记录相应的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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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销商品的会计分录处理
委托代销商品分为视同买断方式委托代销商品和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商品。

 1.视同买断方式委托代销商品
 视同买断方式委托代销商品,是指委托方和受托方签订合同或协议,委托方按合同或协议收取代销的货款,实际售价由受托方自定,实际售价与合同或协议价之间的差额归受托方所有的销售方式。

如果委托方和受托方之间的协议明确标明,受托方在取得代销商品后,无论是否能够卖出、是否获利,均与委托方无关,那么委托方和受托方之间的代销商品交易,与委托方直接销售商品给受托方没有实质区别。

在符合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时,受托方应确认相关的销售商品收入。

如果委托方和受托方之间的协议明确标明,将来受托方未售出的商品可以退回给委托方,或受托方因代销商品出现亏损时可以要求委托方补偿,那么委托方在交付商品时通常不应确认收入,受托方也不作购进商品处理。

受托方将商品销售后,按实际售价确认销售收入,并向委托方开具代销清单;委托方收到代销清单时,再确认本企业的销售收入。

 【例1】甲公司委托乙公司销售某批商品200件,协议价为100元/件,该商
品成本为60元/件,增值税税税率为17%。

假定商品已经发出,根据代销协议,
乙公司不能将没有代销出去的商品退回甲公司;甲公司将该批商品交付乙公司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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