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京市上元中学八年级政治下册 4.2 肖像和姓名
八年级政治下册 第四课 第2框 肖像和姓名中权利导学案(无答案) 新人教版
肖像和姓名中权利一、教学目标1、知道肖像的重要意义2、了解侵害肖像权的表现和维权途径3、懂得姓名权的内容和作用4、了解姓名权的侵权行为和维权方法二、教学重点:1、侵害肖像权的表现和维权途径2、姓名权的侵权行为和维权方法三、教学难点:1、侵害肖像权的表现和维权途径2、姓名权的侵权行为和维权方法自主学习1、肖像是以为中心的再现。
2、肖像再现了的基本特征,是每个人的有形识别标志,肖像与特定人的不可分离。
3、公民依法享有对自己肖像的支配权,包括、、。
4、姓名包括、、等,它作为将人区别开来的,是每个人的基本标志。
5、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姓名,并且排除的权利。
6、侵害公民姓名权的两种具体表现是、他人姓名。
7、肖像的含义是什么?有什么作用?(P40第一、二段)肖像是肖像再现了8、肖像权的含义及内容是什么?(P41第一段)注意:未成年人在使用自己肖像和获取报酬方面须由监护人代理或同意。
9、侵害肖像权有什么表现?(P41第二段)(1)(2)(3)10、肖像权受到侵害时,我们应怎样正确维权?(P42)11、什么是姓名?它有什么作用? (P43第一段)12、姓名权的含义是什么?(P43第二段)13、姓名权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P43第二段)(1)(2)(3)注意:未成年人和精神病患者的姓名权由其监护人代为行使。
14、侵害公民姓名权有哪些表现?(P44第一、二段)(1)(2)(3)15、姓名权受到侵害时,我们应怎样正确维权?(P44第二段)知识拓展不属于侵犯肖像权的行为(抄在P44空白处)(1)为新闻报道需要使用具有新闻价值的人物的肖像如政治家、外交官、知名学者、艺术家、运动员。
(2)国家机关执行公务而强制使用公民的肖像如通缉令上嫌疑犯的肖像(3)使用在特定场合会出席特定活动的人物的肖像如参加集会、游行庆典等活动的人的肖像(4)为了本人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而使用如寻人启示上的照片;行使正当舆论监督而使用(5)为了科学研究和文化教育目的而在一定范围内使用他人肖像如出于临床医学教学研究在专业报刊上展示病人照片等。
人教版八年级政治下册4.2《肖像和姓名中的权利》课件(共32张PPT)
案例一:
如果将这幅照 片制成公益广 告用来宣传保 护女童工程, 也未经本人同 意,这种行为 是否侵犯公民 的肖像?
案例二: 在社会实践中中学生小琴发现老板竟 然在食品中加了苏丹红,于是偷偷拍 下了老板加入苏丹红的照片,并把它 送到消协。
该学生的行为是否侵犯了该餐馆老 板的肖像权?为什么?
案例三:为了追捕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将其照片在媒 体上公布,并通过互联网传到全国各地。 思考:公安机关有没侵犯犯罪嫌疑人的肖像权?
小灵:更郁闷的是今天来了一位新同学 居然和我同名,我坚决让他改名,否则 势不两立! 这一天可真够倒霉的。我该找谁算 帐呢?
(4)店老板未经小灵同意利用 她姓名作广告、张某同学冒充小 灵签名,是否侵犯小灵的权利? 分别属于什么行为? (5)小灵有权要求新来的同名同 学改名吗?
知识梳理
7、姓名权的含义:公民依法享有决定、使用、 变更姓名,并且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
鲁迅(画像 雕塑)
周树人 刘 翔 ( 漫 画 )
姚明(新闻照片)
知识梳理
1.肖像的含义:肖像是以容貌为中心 的人体形象的再现。(P40-1) 肖像的制作方式:绘画(自画像)、 雕塑、剪纸、照相、摄像等。(P40-1) 对肖像人的意义:是人体容貌的有形 识别标志,与特定人的人格不可分离 (P40-2)是基本人格标志之一。
小聪:对不起,我只是觉得这样很好玩, 我保证下次绝不这样了,你就原谅我一次 小灵:看在我们多年朋友的份上,这次我 就原谅你,但是为了弥补我心灵的创伤, 今天中午你得请我吃饭。
(1)小灵照了像、送照片给小聪,还 在父母同意下答应影楼使用照片换得免 费照相,这体现她行使了什么权利?具 体表现在哪些方面?
场景三: (下午回到学校,班主任找来小灵) 班主任:小灵,你看看这个宿舍登记本, 才开学一个月,你就已经晚归5次了。 (小灵一看登记本,根本就不是自己的笔迹, 心里又急又气) 小灵:老师,您看这字根本就不是我的笔 迹,我这学期没有晚归过,一定是有人冒 充我的名字来登记的。您要明察秋毫呀。 (后来查明是隔壁班张某冒签的)
八年级政治下册 第二单元 第四课 第二框 肖像和姓名中的权利课件 新人教版
2.以下行为中侵犯了公民肖像权的有( C )
①买一些伟人的肖像挂在家中 ②某照相馆未经本人同意,把顾客相片
挂在橱窗里以招揽生意 ③以丑化公民肖像的方式进展人身攻击 ④某电
视新闻中出现某市民购物的镜头
A.①④ B.①②
C.②③ D.③④
3.丽丽经过某影楼时,意外地发现橱窗里摆着自己在该影楼拍摄的艺术 照。该影楼的行为侵犯了丽丽的(B )
A.姓名权 B.肖像权 C.名誉权 D.隐私权 4.连日来,一条“反扒小偷图集〞的帖子被许多网友热捧。发帖者自称 是反扒志愿者,在网上曝光小偷照片的目的就是提醒市民加强防范,同时 让这些“三只手〞无地自容。对此,以下认识不正确的选项B是( ) ①发帖人的做法侵犯了小偷的肖像权 ②发帖人的做法侵犯了小偷的隐 私权 ③发帖人的做法是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并未侵犯小偷的权利 ④发帖人的做法侵犯了小偷的名誉权 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①③④ D.②③④
(1)材料一中的刘某某和材料二中的殷小姐的什么权利受到侵害? 刘某某受到侵害的权利是姓名权,殷小姐受到侵害的权利是肖像权。 (2)材料一中涉及的此项权利,侵权的具体表现是什么?刘某某是通过 什么方式维权的? 盗用和冒用他人姓名;诉讼方式。
(3)材料二中此项权利的内容是什么? 公民有权决定是否允许他人给自己画像、照相或录像等;有权决定是 否使用或如何使用自己的肖像;有权就使用自己的肖像获取报酬。
曾有商家擅自利用费玉清的图片在一些网站上宣传具有清咽护嗓成效的 保健食品,被费玉清告上法庭,对方被判在媒体上公开向费玉清赔礼抱歉 并赔偿其损失共计50万元人民币。据此答复5-6题。
5.此案说明( C ) A.商家侵害了费玉清的肖像权 B.网站有权决定使用费玉清的肖像 C.公民有权使用自己的肖像获得报酬 D.只有名人才享有肖像权 6.此案带给我们的警示是(C ) ①当公民的肖像权受到侵害时要依法维权 ②只有明星才可以运用法律 手段维护自身的肖像权 ③要学法知法,明了自己享有哪些权利 ④当自 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追究侵权人的责任,必要时可提起诉讼讨还 公正 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①③④ D.②③④
人教版初二下册政治4.2肖像和姓名中的权利PPT课件(21)
2、什么是姓名权?
姓名权是 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姓名、使用姓名、 变更姓名并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 P43最后一段
未成年人和精神病患者的姓名权由其监护人代为行使。
朱永明行使了什么权利
大学生朱永明喜好文学, 在向文学刊物投稿时,常 以“小草”署名。 朱永明行使了什么权利,这 项权利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朱永明以笔名发表文章,行使了姓名权中的使用权。 包括成年人有权自主决定自己起什么名字, 有权决定使用自己的姓名或笔名、艺名, 有权依照规定变更姓名的权利。
第一章第四条 居民身份证使 用规范汉字和符合国家标准 的数字符号填写。
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是否构成侵权?
反正他也不知道 我是谁,就把同 桌的名字告诉他!
教学处
冒用他人姓名
是否构成侵权?
周迅状告出版社
盗用他人姓名
活动六:张楠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
张楠和王芳同在北京打工。4月1日,张楠以王 芳的名义给她家发电报,内容为“我病重住院,请 速来”。王芳的母亲心急如焚,从千里之外赶到北 京才知虚惊一场。张楠解释说这是愚人节的玩笑, 对此王母十分气债,强烈要求讨回公道。
5.侵害公民肖像权的三类行为:
① 未经本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肖像; ② 恶意毁损、玷污、丑化公民的肖像; ③ 利用公民肖像进行人身攻击。
P42
该影楼的行为构成侵权吗?为什么?
该影楼的行为构成侵权,侵犯了丽丽的肖像权 根据《民法通则》 第100条的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 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而影楼未经丽丽本人同意便将其照片摆在橱窗中展出, 作为影楼,这种行为显然是为了吸引更多的顾客以达 到营利目的,因此构成对丽丽肖像权的侵犯。
肖像制作权——公民有权决定是否允许他人给自己画像、 照相或录像等。
八年级政治下册第二单元第四课第二框姓名和肖像中的权利
八年级思品下册第二单元
八年级政治下册第二单元
第四课第二框肖像和姓名中的权利
一、教学理念
“一切为了每一位学生的发展”是新课程改革的核心理念,所以本节课通过创设情境和典型案例,使学生在探究和体验中学习法律知识并培养法律意识。
在与学生的交流中,教师针对学生思想认识中的盲点进行点拨指导,形成积极互动的教学模式。
二、学情分析
1、八年级学生人生经历,阅历浅,对肖像和姓名在人格尊严中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2、八年级学生没有比较系统的接触和学习过法律知识,法律意识比较淡薄,自我维权能力不足。
3、受多方面因素影响,以及学生心理不成熟的因素,侵犯他人肖像权和姓名权的事情时有发生,因此在本课的学习中尤其要注重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
三、教学目标
[知识与能力】认识肖像和姓名是人的两大外在标志;懂得姓名权和肖像权的含义和内容,知道侵害姓名权和肖像权的表现形式和后果。
提高辨别是非的能力,能够正确区分哪些行为是侵犯公民姓名权和肖像权的行为,提高运用法律手段维权的能力。
【情感态度价值观】反思自己在与同学交往中侵犯他人姓名权和肖像权的不良表现,体验给受害者所造成的危害,培养学生尊重他人权利的责任意识;加强法制观念,增强维权意识。
【过程与方法】在师生、生生活动的过程中,采取案例分析教学方法的设计,以达到教学目的。
四、教学重难点
教学重点:法律保护公民的肖像权和姓名权,侵害公民肖像和姓名权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教学难点:公民在依法维护自身权利的同时要履行维护他人肖像和姓名的义务。
五、教学方法
案例教学法
六、教学活动设计。
江苏省南京市上元中学八年级政治下册 4.2 肖像和姓名中的权利教案 新人教版
第四课肖像和姓名中的权利教学目标1、了解人格尊严权及具体内容,知道法律保护公民的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明确侵害公民人格的行为应承担法律责任;增强学生尊重、保护自己人格的意识,引导学生尊重爱护他人的人格权。
2、使学生关注自身、关注他人,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和他人的人格权利。
3、使学生增强维护人格权的法律意识;提高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公民人格权的意识。
重点难点重点:法律保护公民的肖像权和姓名权,侵害公民肖像和姓名权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难点:公民在依法维护自身权利的同时要履行维护他人肖像和姓名的义务。
教学方法案例分析法、举例法、归纳法步骤教学过程点拨导入(1)、导入:以我们如何区别周围的同学和老师、一些知名人物为引子,让学生去感受一个具体的人有两大外在标志:肖像是肖像人的人格标志(以容貌将人区别开来);姓名是每个人人格的基本标志(用文字符号将人区别开来),这样就进入本课要讲的内容。
(2)、展示学生艺术周的相关作品:有人物剪纸、素描、石膏像、摄影等。
目的让学生去感受肖像含义、制作方法的丰富性、多样性及之所以成为特定人的容貌标志。
自主学习看书并思考:法律权利法律行为法律责任人格尊严权名誉权侮辱、诽谤等如是违法行为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轻者承担道德责任)肖像权恶意毁损、玷污、丑化肖像;利用肖像进行人身攻击等姓名权盗用、冒用他人姓名隐私权(第五课内容)团队互助案例分析:见书本:15岁的小红,喜爱芭蕾舞,让爸爸给自己拍了张跳舞的照片。
某刊编辑找到了小红,要求将该照片刊登于杂志封面上。
小红征得爸爸同意后答应了编辑的要求,编辑将使用照片的报酬交给了小红。
思考:小红行使了什么权利?连连看:小红让爸爸给自己拍照片肖像使用权小红征得爸爸同意后答应编辑的要求获酬权小红获得了一定的报酬肖像制作权通过思考和动手连线让学生明确:法律保护公民的肖像权;公民依法享有对自己肖像的支配权(肖像制作权、使用权和获酬权);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特殊规定。
人教版八年级下册思想品德4.2-肖像和姓名中的权利-课件-(共27张PPT)资料
(1)姓名权。 (2)包括姓名决定权、姓名使用权、 姓名变更权以及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
6、法律赋予公民姓名权的原因?
姓名与其所指对象的联系如此紧密,一旦侵害其 姓名,势必损害其人格。
7、姓名权的含义、具体规定?
(1)含义: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决定、使用、变更 姓名,并且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 (2)具体规定: ①年满18周岁的成年人有权自主决定自己起的名字, 有权决定使用自己的姓名或笔名、艺名,有权依照规 定变更姓名。 ②未成年人和精神病患者的姓名权有其监护人代为行 使。
4、中学生陈某在网上聊天时,假冒本班同学
赵某的姓名,捏造本班同学孙某有小偷小摸行
为。陈某的行为侵犯了赵某的
和孙某的
()
B
A.荣誉权 姓名权 B.姓名权 名誉权
C.姓名权 隐私权 D.名誉权 荣誉权
5、未经他人同意或授权,擅自以他人的名义实
施某种活动,以抬高自己身价或谋取不正当利益
C 的行为属于( )
(2)内容: ①制作权:公民有权决定是否允许他人给自己画像、照 相或录像等。 ②使用权:有权决定是否使用或如何使用自己的肖像; ③获酬权:有权就使用自己的肖像获得报酬。
⊙ 试举出恶意丑化和擅自使用他人肖像的行为: 将他人照片作为投飞镖的靶子 恶意毁损、玷污、丑化公民的肖像 利用公民肖像进行人身攻击 ······
A、干涉他人姓名权
B、冒用他人姓名权
C、盗用他人姓名权
D、尊重他人姓名权
C 6、下列属于侵犯他人肖像权的行为的是( )
(1)故意损毁公民肖像
(2)将同学送给自己的相片贴在居室墙上
(3)未经本人同意,将其相片印在挂历上
(4)丑化公民肖像并以此取乐
A、(1)(2)(3)(4)
4.2 维护我们的人格尊严
维护我们的人格尊严
第二节 肖像和姓名中的权利
(一)我有肖像权
1、肖像 (1)什么是肖像?
以容貌为中心的人体形象的再现。 (2)肖像的制作方法?
可以用绘画、雕塑、剪纸、照相、摄像等各种 方式
自己支配做
• 课本P41 制作权
使用权
报酬权片,某刊编辑找到小红,要求将该照
片刊登于杂志封面上。 小小红红征征得得爸爸爸爸同同意意后答应了
编辑的要求, 编辑将使用照片的报酬给了小红。
• 小红行使了什么权利?具体包括哪些方面
答:行使了肖像权
警方发布通缉令、使用犯罪嫌疑人 的照片,构成侵权吗?为什么?
答:不属于 因为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享有
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使用公民的肖像。”
的权利 (决定权、使用权、变更权) (2)年满18周岁的成年人都有权自主决定自己起什么名字,决
定使用自己的姓名或者笔名、艺名。可以依照规定变更姓名 (3)未成年人和精神病患者的姓名权由其监护人代为使用
3、侵权行为 (1)干涉他人决定姓名、使用自己的姓名,干涉他人改
变自己的名字 (2)盗用他人姓名
不经他人同意或授权,擅自以他人的名义实施某 种活动,以抬高自己身价或谋取不正当的利益 (3)冒用他人姓名
有权决定是否使用或者如何使用自己的肖像 (使用权)
自己 支配
做
有权使用自己的肖像获得报酬 (获酬权)
(2)受到侵害时,我们追究侵权人的责任, 必要时可诉讼
(3)相应的法律责任 停止侵害 赔礼道歉 赔偿损失
(二)维护姓名权
1、姓名 包括正式姓名、笔名、艺名等,是每个人人格的基本标志
2、姓名权 (1)公民依法享有决定、使用、变更姓名,并且排除他人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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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课肖像和姓名中的权利
教学目标1、了解人格尊严权及具体内容,知道法律保护公民的名誉权、肖像权、姓
名权;明确侵害公民人格的行为应承担法律责任;增强学生尊重、保护自己人格的意识,引导学生尊重爱护他人的人格权。
2、使学生关注自身、关注他人,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和他人的人格权利。
3、使学生增强维护人格权的法律意识;提高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公民人格权
的意识。
重点难点重点:法律保护公民的肖像权和姓名权,侵害公民肖像和姓名权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难点:公民在依法维护自身权利的同时要履行维护他人肖像和姓名的义务。
教学
方法
案例分析法、举例法、归纳法
步骤教学过程点拨
导入(1)、导入:以我们如何区别周围的同学和老师、一些知名人物为引子,让学生去感受一个具体的人有两大外在标志:肖像是肖像人的人格标志(以容貌将人区别开来);姓名是每个人人格的基本标志(用文字符号将人区别开来),这样就进入本课要讲的内容。
(2)、展示学生艺术周的相关作品:有人物剪纸、素描、石膏像、摄影等。
目的让学生去感受肖像含义、制作方法的丰富性、多样性及之所以成为特定人的容貌标志。
自主学习看书并思考:
法律权利法律行为法律责任
人
格
尊
严
权
名誉权侮辱、诽谤等如是违法行为则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轻者承担道德责
任)
肖像权恶意毁损、玷污、丑化肖像;
利用肖像进行人身攻击等
姓名权盗用、冒用他人姓名
隐私权(第五课内容)
团队互助案例分析:
见书本:15岁的小红,喜爱芭蕾舞,让爸爸给自己拍了张跳舞的照片。
某刊编辑找到了小红,要求将该照片刊登于杂志封面上。
小红征得爸爸同意后答应了编辑的要求,编辑将使用照片的报酬交给了小红。
思考:小红行使了什么权利?
连连看:
小红让爸爸给自己拍照
片肖像使用权
小红征得爸爸同意后答应编辑的要求获酬权
小红获得了一定的报
酬肖像制作权
通过思考和动手连线让学生明确:法律保护公民的肖像权;公民依法享有对自己肖像的支配权(肖像制作权、使用权和获酬权);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特殊规定。
(4)、小品:朱月坡的烦恼
我叫朱月坡,上月在潇洒楼拍了艺术照,今天莫名其妙发现橱窗里摆着自己的巨幅艺术照,难怪同学们见到我就说“美女”,我好不自在。
另外,因为我的字不好,老师点名时无意中念成了朱肚皮,于是一个女孩子多了一个不雅的外号,我还发现自己送给同桌的照片在别的同学手里,不看则已,一看吓一跳:我长了山羊胡子和一对猪耳朵。
哎,我最近比较烦,比较烦。
思考:朱月坡遇上了哪些烦恼?小品中除了侵害公民的名誉权外还有哪些侵权行为?她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目的:根据这段小品的表演让学生知道侵害肖像权的行为表现和
侵害肖像权的行为要承担的责任,即: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不得恶意毁损、玷污、丑化公民的肖像或利用公民的肖像进行人身攻击。
反之,就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活动二:(1)、由此及彼话人物
鲁迅刘翔比尔.盖
茨霍金
我们之所以一看到这些名字就能说出他们的事迹,是因为姓名是一个人的文字符号,它与某个特定的人紧密联系在一起,它包括正式姓名、笔名和艺名等。
(2)、案例分析一
见书本:牛顺父子的冲突。
思考:牛顺可以改名吗?牛正干涉牛顺改名的行为是否合法?请说出你的依据。
目的:引导学生了解什么是公民的姓名权(公民依法享有决定、使用、变更姓名,并且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知道法律对年满18周岁的公民和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的具体规定;明确任何人不得干涉他人行使姓名权。
(3)、案例分析二
如此玩笑能开吗?
案情:宋明怎么也没想到,一个玩笑惹上了一场官司,落得与好友对簿公堂反目成仇,心中懊悔不已。
今年9月,宋明突发奇想,到邮电局以申洋妻子江玉的名义,向远在云南的申洋拍了一封加急电报,电文内容为:“家有急事,速归。
”申洋接到电报后信以为真,心急如焚地赶回家里,谁知却是一场虚惊。
申洋夫妇一怒之下将宋明告到法院,提出了要宋明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
损失和精神损失的诉讼请求。
思考:宋明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为什么?
通过了解案情和思考,要求学生明确侵害姓名权的表现形式:盗用和冒用他人姓名。
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宋明为寻开心,假冒江玉姓名虚构事实愚弄他人,其行为构成侵权,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遂判决宋明向申洋夫妇赔礼道歉,并赔偿二人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合计5100元。
通过法院的判决我们可以看出侵害姓名权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相关链接
我国《民法通则》第99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所谓干涉,是指采取某种积极行为干涉他人使用或变更其行为(如无合法根据强迫他人更改姓名)。
所谓盗用,是指未经他人同意或授权,擅自以他人名义实施有害于他人和社会的行为(如盗用他人的姓名从事活动)。
假冒他人姓名与盗用他人姓名一样,都是指非法利用他人姓名并侵害了权利人的姓名权,但两者存在着一定的区别。
盗用的结果常常直接损害了被盗用者的利益,而假冒是指使用他人的姓名从事某种民事、经济及其他活动,假冒者的目的常常并不是为了直接损害被假冒者的利益,而只是为了谋取个人的非法所得。
当然,假冒的结果也可能损害被假冒者的利益。
根据《民法通则》第99条的规定,凡是非法干涉、盗用、假冒他人姓名的,不管是否造成了他人财产损失,均构成他人姓名权的侵害。
小结
提纲
思维导图
1、我有肖像权肖像和姓名中的权利
2、维护姓名权
反馈练习一、单选:
1、肖某与许某同住一室,肖某因病住院,许某从肖某的抽屉中翻到-本日记和一本相册,便偷看其中的内容,并将日记和相册在同学中到处传看,造成了极坏的影响。
许某的这一行为侵害了肖某的()
①肖像权②隐私权
③姓名权④荣誉权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②④
二、材料分析题
1.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披露一起《霸道的“学校”》的事件。
某县人大常委会制定了一份所谓“对轻微违法犯罪人员进行法制教育”的文件。
据此,县有关部门于1998年建立了一所“法制教育学校”,实行所谓的“封闭式管理”。
仅今年1-4月,该校就将200多名未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强行关押在这里,其中许多是因为抵制不合理的摊派和乱收费被抓来的。
这些被关押的人不仅失去人身自由,而且还要交纳200多元“学费”。
(1)该校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2)材料中被侵犯了人身自由权利的人应当怎么办?为什么?
(3)从这件事中你得到什么启示?
教学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