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险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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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失业保险流程图

失业保险相关手续如下:

新参保失业保险的公司应在所管辖的失业保险管理办公室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如做异动的单位需在原单位所管辖的失业保险管理办公室开出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再拿现单位所管辖的失业保险管理办公室登记办理手续,并盖上现管辖失业办的章,然后,再拿到原单位所管辖的失业办盖章;最后,在拿到现单位所管辖的失业办办理此事。

一、需填报的表格及附报资料:

1、在失业办领取:失业保险登记表、缴费单位月度缴费基数申报(异动)表及失业保险缴费职工花名册(一式四份)。

相关证件如下: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

(3)地税登记证及复印件;

(4)财务报表及工资表;

(5)软盘一张拷贝(做一份失业保险缴费职工花名册)拷贝到失业办作记录;

二、失业保险缴存比例如下:

按职工月均工资总额的3%计缴。(其中单位部分按2%计缴,职工个人部分按1%计缴。)

3.你朋友的情况可以办理社会保险的转移手续,养老保险转移一般是:如果他调动换了工作单位,就到原单位开据养老保险转移单,填写清楚现在的工作单位,(最好拿原调动手续)由原单位所在地的社会养老管理部门签章,办理养老保险帐户转移手续,原单位做养老帐户减人处理;再到现单位盖章认可,到现单位所在地的养老保险部门办理接受养老手续,现单位做增人处理; 办理了养老保险转移后,现单位也为你参加了养老保险,两者完全可以合并计算缴费年限,以后办理退休手续,养老待遇不受影响! 抓紧时间办理养老保险转移,以保障自己的养老待遇!!如果不能合并,退休以后的养老保险金会受很大影响!切记!!

4.至于你说的"三险一金”,一般来说是指: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一金则是指:住房公积金

办理失业保险相关流程

**失业保险费征缴范围**

按照《失业保险条例》、《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范围是:

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失业保险费的费基、费率规定**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一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单位办理失业保险登记**

从事生产经营的缴费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非生产经营性单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均按属地管理原则到单位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登记。缴费单位申请办理失业保险登记时,应当填写《失业保险登记表》,并出示以下证件和资料:

1、营业执照、批准单位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3、缴费单位劳动工资月报表;

4、缴费单位开户银行及帐号。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符合规定,予以登记。

**失业保险费缴费申报的主要内容及程序**

缴费单位必须到办理失业保险登记的经办机构办理缴费申报,其主要内容包括缴费单位名称、法定代表或负责人、开户银行及帐号、职工情况、缴费基数、单位和个人缴费金额等。具体要求是:缴费单位应当在每月5日前,向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报送《失业保险费申报缴纳核定表》,并附上劳动工资月报表、职工缴费花名册以及异动情况的相关资料。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对缴费单位呈报的申报表和有关资料在最长不超过2日内审核完毕。

**缴费单位办理失业保险变更登记事项**

在缴费单位的单位名称、住所或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单位类型、组织机构统一代码、主管部门、隶属关系、开户银行帐号等事项中的任何一项发生变更时,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布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证件和资料到原失业保险登记机构办理变更失业保险登记:

1、变更失业保险登记申请书;

2、工商变更登记表和工商执照或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布变更的证明;

3、《用人单位缴纳失业保险费审检证》

4、参保职工花名册等。

**缴费单位办理失业保险注销登记程序**

缴费单位发生解散、破产、撤销、合并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社会保险缴费义务时,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或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布终止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证件和资料到原失业保险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注销失业保险登记:

1、注销失业保险登记申请书;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销登记表;

3、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布终止的法律文书;

4、缴费单位应缴纳的失业保险费、清算单据;

5、《用人单位缴纳失业保险费审检证》;

6、《参保职工花名册》。

**企业事业单位办理失业人员申报备案的有关资料**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应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受理其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提供下列有关资料:

1、用人单位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凭证及参保人员名单;

2、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证明书;

3、解除劳动合同人员的经济补偿标准凭证;

4、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人员的档案;

5、武汉市国有企业下岗职工解除(终止)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协议通知书;

6、企业经济性裁员,应提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准的裁员方案;

7、省、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失业人员办理失业登记程序及提供的有关资料**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经备案审核符合享受失业保险条件的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持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到单位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并按以下程序进行:

1、由失业人员填写《失业保险金申请表》;

2、失业人员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本人照片;

(2)本人身份证;

(3)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4)职业介绍机构出具的求职登记证明。

3、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自受理之日起10日内,核定其享受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和标准,交代有关注意事项,发放《武汉市失业人员证》,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具备的条件**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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