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容器发货包装工艺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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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容器发货包装工艺规程
2013-11-25发布2013-12-01实施张家港韩中深冷科技有限公司发布
压力容器发货包装工艺规程
一、目的
本规程是张家港韩中深冷科技有限公司产品发货时的包装标准,检验员应按照本规程进行出厂前的验收。
二、发货包装要求
对于压力容器的包装压力容器及设备,包装应根据容器的使用要求、结构尺寸、重量大小、路程远近、运输方法(铁路、公路、水路)等特点选用相应的结构和方法。容器的包装应有具有足够的强度,能保证经受多次搬运和装卸,并安全可靠地抵达目的地。
三、包装要求
3.1一般容器的包装
裸装时,应具有足够刚性的不可分拆的大件或特大件,下部设置托架支撑,上用拉紧箍拉紧,以防止滚翻和窜动;框架,用型钢或方木等制成牢固的框架将容器或零部件可靠的置于其中;包扎,对运输和装卸中不易损伤与散式、规格较大且数量较少的零部件,可采用软材料包装然后再用铁丝或扁钢牢固扎紧。
3.2有特殊要求容器的运输包装
①不锈钢制压力容器,运输包装的特殊要求如下:
a)装运前将容器内各种残留物、油渍、水渍彻底清除干净;
b)起吊时,可采用尼龙吊带或有保护套管钢丝绳,严禁用钢丝绳直接捆扎在容器上起吊,在运输包装过程中应采取其他措施防止可能产生的铁、铜等有害离子的污染;
c)在运输包装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防止耐蚀表面的各种损伤,如耐蚀表面的钝化(氧化)膜在运输包装过程中受到破坏,应采取措施予以恢复并达到原定技术要求。
3.3管口包装防护的要求
a)法兰口的包装应符合:法兰整体采用塑料薄膜缠绕,必须不少于三层,确保法兰无外漏的情况下,用胶带进行封口。
b)对于焊接破口的接管,如提交允许应采用金属或塑料环形保护罩在接管端部,保护罩应采用适当方式固定,如图样允许,金属罩可点焊在接管外侧,但不应点焊在待焊坡口上。对于不能采用上述包装的,可以采用塑料薄膜缠绕(要求塑料薄膜与管子的搭接长度不小于100mm),缠绕必须不少于三层,然后用胶带封口。
c)所有裸露的阀门,整体采用塑料薄膜缠绕,要求无外露,缠绕层数不得低于三层。
3.4阀门仪表的包装防护要求
需要对阀门、仪表按图样及技术、工艺要求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后续操作。用塑料膜对阀门或仪表整体进行缠绕,缠绕层数不得少于3层,无外露为合格,然后用胶带胶封。对于由于运输需拆卸的部件,需提前与客户沟通并做好标记后将拆卸部位用塑料膜缠绕防护,将拆卸件装箱并与其他的配件及备件一起随设备发货。
3.5 出口产品的包装
a)采用低密度聚乙烯薄膜(厚度约0.15mm~0.3mm)对产品外表面进行缠绕包装,用防雨布覆盖,并保证在包扎过程中包装材料与罐体表面贴紧(产品管道,仪表采用聚乙烯薄膜包扎,并用包装胶带粘贴牢固、密封)。对产品外表面保护前,应确认产品外表面油漆及标志已充分干燥;在行走机构外表面整体采用喷腊,整个产品包装外观应可靠、整洁、美观。
b)设备必须安置到钢制或木质底座上,设备与底座必须连接牢固。设备与底座之间必须衬垫橡胶垫防止划伤设备油漆。钢制底座等包装物表面应无毛刺、飞边、焊渣、凸起、锐角等,整体应涂漆防锈,表面涂漆前应清除毛刺、氧化皮、锈迹、焊渣、油污等影响涂漆质量的异物,保证表面平整、清洁。对于设备油漆全部在工厂内做完和需要防污染保护的设备,设备整体应当采用塑料布包裹密封。每件包装上应用不退色油漆喷刷编号进行二次标识。
c)地脚螺栓的螺栓和螺母必须分开放置,螺杆上的螺纹部位必须套软质塑料套筒保护并做好防护措施。箱内放置时,每根地脚螺栓必须单独固定牢固,螺栓之间必须衬垫缓冲材料防止互相磕碰。
d)对于采用包装箱进行包装的发货件,每个包装箱内,应附有与设备相符的包括名称、数量等详细装箱单、合格证。外购件包装箱内应有产品的出厂合格证明书、技术说明书一份。所有资料必须进行防水密封包装后固定在箱内。
e)法兰口的包装应符合:有配对法兰的,应采用配对法兰中间夹以橡胶或塑料制盖板封闭,盖板厚度不宜小于3mm;无配对法兰的,应采用与法兰外径相同且足够厚的金属、塑料或木制盲板封闭,如用金属制盲板,则盲板中间应夹以橡胶或塑料制垫片,垫片厚度不宜小于3mm;配对法兰或盲板用螺栓紧固在容器法兰接口处,紧固件螺栓不得小于4个且分布均匀。
f)对于焊接破口的接管,应采用金属或塑料环形保护罩在接管端部,保护罩应采用适当方式固定,如图样允许,金属罩可点焊在接管外侧,但不应点焊在待焊坡口上。
g)所有裸露的阀门及法兰的端口,需要用塑料环形保护罩。
i)若因装运空间要求而改变或去除接管口、支撑构件、吊耳或其他类似附件时,制造厂应提供装载图,以示出所需重新定位或去除的附件位置,并得到客户方的书面认可,此种情况制造厂应提供重新装配、组焊的程序和现场焊接接管所需的检验方法。
四、包装检验要求
在出厂前对设备进行包装时,必须按一下检验点对包装进行检查,以下检验点必须按顺序进行,必须当一个点检验合格后才能进行下一步工序;
a)包装材料是否合格;
b)包装蒸汽结构、外观是否合格;
c)设备外表面是否合格;
d)设备局部防护是否合格;
e)唛头、运输标示等是否合格;
f)设备装车、防护、携带单据是否合格。
以上所有的检验将作为产品包装验收意见,项目合格后方可发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