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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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体系.doc我国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体系本旨在介绍我国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体系,包括环境保护的基本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相关内容,以供参考。

一、环境保护的基本法律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该法规定了我国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基本政策、环境保护目标、环境监测和评价、环境质量标准、环境影响评价等内容。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该法规定了我国大气污染防治的制度、监测和评价、总量控制、排污许可等内容。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该法规定了我国水污染防治的基本原则、水功能区划、水质标准、排污许可等内容。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该法规定了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制度、污染物减排、固体废物处置等内容。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该法规定了我国环境影响评价的程序、内容、公众参与等内容。

二、环境保护的行政法规1.《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该法规定了我国环境保护税的征收范围、税率确定、纳税人义务等内容。

2.《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条例》:该法规定了我国大气污染防治的具体实施办法,如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排污许可管理等。

3.《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条例》:该法规定了我国水污染防治的具体实施办法,如水功能区划划定、水污染防治设施建设等。

4.《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实施条例》:该法规定了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具体实施办法,如固废处置许可管理、固废污染物减排等。

三、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1.《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该条例是北京市制定的大气污染防治地方性法规,具体规定了北京市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2.《上海市水污染防治条例》:该条例是上海市制定的水污染防治地方性法规,具体规定了上海市的水污染防治措施。

3.《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该条例是广东省制定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地方性法规,具体规定了广东省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措施。

附件: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全文2.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全文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全文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全文5.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全文6. 《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全文7. 《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条例》全文8. 《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条例》全文9.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实施条例》全文10. 《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全文11. 《上海市水污染防治条例》全文12. 《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全文法律名词及注释:1. 环境保护:指对自然环境中存在或可能存在的污染和破坏行为进行监管和防治的综合性工作。

环评工程师:我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

环评工程师:我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

我国⽬前建⽴了由法律、国务院⾏政法规、政府部门规章、地⽅性法规和地⽅政府规章、环境标准、环境保护国际条约组成的完整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 (⼀)法律 1.宪法 该体系以《中华⼈民共和国宪法》中对环境保护的规定为基础,1982年通过的《中华⼈民共和国宪法》在2004年修正案第九条第⼆款规定: 国家保障资源的合理利⽤,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

禁⽌任何组织或者个⼈⽤任何⼿段侵占或者破坏⾃然资源。

第⼆⼗六条第⼀款规定:考试⼤环评⼯程师站点——值得您收藏的好站点! 国家保护和改善⽣活环境和⽣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

《中华⼈民共和国宪法》中的这些规定是环境保护⽴法的依据和指导原则。

2.环境保护法律 包括环境保护综合法、环境保护单⾏法和环境保护相关法。

环境保护综合法是指1989年颁布的《中华⼈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该法共有六章四⼗七条,第⼀章“总则”规定了环境保护的任务、对象、适⽤领域、基本原则以及环境监督管理体制;第⼆章“环境监督管理”规定了环境标准制订的权限、程序和实施要求、环境监测的管理和状况公报的发布、环境保护规划的拟订及建设项⽬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现场检查制度及跨地区环境问题的解决原则;第三章“保护和改善环境”,对环境保护责任制、资源保护区、⾃然资源开发利⽤、农业环境保护、海洋环境保护作了规定;第四章“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规定了排污单位防治污染的基本要求、“三同时”制度、排污申报制度、排污收费制度、限期治理制度以及禁⽌污染转嫁和环境应急的规定;第五章“法律责任”规定了违反本法有关规定的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规定了国内法与国际法的关系。

环境保护单⾏法包括污染防治法(《中华⼈民共和国⽔污染防治法》、《中华⼈民共和国⼈⽓污染防治法》、《中华⼈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等),⽣态保护法(《中华⼈民共和国⽔⼟保持法》、《中华⼈民共和国野⽣动物保护法》、《中华⼈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等),《中华⼈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和《中华⼈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我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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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构成我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构成一、引言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重要任务,为了加强对环境的保护,我国建立了一套完善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

本文将详细介绍我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的构成。

二、环境保护基本法律1. 环境保护法环境保护法是我国环境保护的基本法律,主要规定了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环境污染排放的限制和控制措施、环境监测与评估、环境保护责任等内容。

2. 水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是针对水体污染问题而制定的法律,主要规定了水污染的防治措施、水污染物的排放标准和监督管理等内容。

3. 大气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是针对大气污染问题而制定的法律,主要规定了大气污染的预防、治理和监督管理措施,以及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标准等内容。

4.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是针对固体废物污染问题而制定的法律,主要规定了固体废物的管理和处置要求,以及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责任和监督管理措施等内容。

5. 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是针对土壤污染问题而制定的法律,主要规定了土壤污染的防治措施、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和监督管理要求等内容。

三、环境保护管理法规1. 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法主要规定了对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程序和要求,旨在预防和减轻项目对环境的不良影响。

2. 环境监测法环境监测法是关于环境监测工作的法律,包括了环境监测的机构设置、监测内容、数据报告和监测结果的使用等方面的规定。

3. 环境保护税法环境保护税法主要规定了对污染排放行为征收环境保护税的标准和程序,通过经济手段来推动企业减少污染排放。

四、其他环境保护相关法律1. 自然保护区法自然保护区法主要规定了自然保护区的建立和管理,保护中国珍稀、濒危植物、动物和自然景观的法律。

2. 森林法森林法是关于森林资源的保护和管理的法律,包括了对森林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治理和经营等方面的规定。

3. 海洋环境保护法海洋环境保护法是关于海洋环境保护的法律,主要规定了海洋环境保护的原则、措施和监督管理等内容。

2024年环保法律法规更新概述

2024年环保法律法规更新概述

2024年环保法律法规更新概述1. 引言随着环境问题的日益突出,我国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不断完善环保法律法规体系。

本文将为您概述2024年我国环保法律法规的最新变化,以便您及时了解并遵守相关法规。

2. 环保法律法规体系我国环保法律法规体系包括宪法、环境保护法、污染防治法、资源保护法、生态环境监测与评估法、环保行政规章及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

以下为2024年部分重要法律法规的更新内容:2.1 宪法2024年,我国对宪法进行了修订,明确提出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将环境保护纳入国家发展总体战略。

2.2 环境保护法2024年环境保护法进行了进一步完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强化企业环保责任,提高违法成本;- 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环保意识;- 明确政府环保部门的监管职责,提高执法效率。

2.3 污染防治法2024年,污染防治法进行了多项修订,主要包括:- 加强对污染企业的监管,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 推广清洁能源,逐步淘汰高污染、高耗能产业;- 强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提高应对能力。

2.4 资源保护法2024年资源保护法修订内容如下:- 强化资源节约利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严格控制资源开发,保护生态环境;- 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保障资源安全。

2.5 生态环境监测与评估法2024年生态环境监测与评估法进行了以下修订:- 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提高监测能力;- 建立健全生态环境评估体系,加强生态文明建设;- 严格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管理,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可靠。

2.6 环保行政规章及地方性法规2024年,各级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环保行政规章及地方性法规,主要包括:- 制定重点行业环保标准,规范企业环保行为;- 加强环保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环保意识;- 加大对环保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保障生态环境安全。

3. 结论2024年我国环保法律法规的更新,进一步完善了环保法律法规体系,为企业和个人提供了更为明确的行为规范。

我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构成

我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构成

我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构成我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构成1. 引言中国始终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并通过一系列法律法规来构建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

这一体系的建设旨在保护和改善我国的环境质量,促进可持续发展。

本文将介绍我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的构成,从国家层面到地方层面逐步展开。

2. 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我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的核心是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是我国环境保护的基本法律,于1989年颁布实施,多次修订完善。

除环境保护法外,我国还制定了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来支持环境保护工作。

其中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

这些法律法规涵盖了空气、水、土壤等不同环境要素的保护。

此外,我国还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来解决特定环境问题。

例如,为应对全球变暖问题,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温室气体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等。

3. 地方层面的法律法规在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上,各省市自治区也相应出台了一些地方性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这些地方性法律法规旨在根据当地的环境特点和具体情况,进一步细化和加强环境保护工作。

例如,北京市发布了《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地方性法规,针对该地区的大气污染问题进行了具体规定和管理措施。

4.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的特点我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的特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完备性:我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从国家层面到地方层面,涵盖了各个环境要素的保护,细化了环境保护的具体措施。

严格性:我国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对违反者实行严格的处罚制度,以保证环境法律法规的执行效果。

整合性:我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不仅包含了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和基本要求,还涉及了环境评价、污染治理、生态修复等方面。

可持续性:我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倡导可持续发展理念,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结合,推动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5. 需要改进的地方尽管我国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已经相对完备,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改进。

我国环境保护法律体系

我国环境保护法律体系

我国环境保护法律体系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的加速推进,环境污染问题愈加凸显,生态环境日益受到威胁。

因此,我国环境保护法律体系迎来了前所未有的重要时期。

一、我国环境保护法律体系的构成我国环境保护法律体系由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司法解释等多个法律法规组成。

其中,环境保护法是主干法律,居于重要地位。

二、宪法对环境保护的规定宪法是我国最高法律法规,对环境保护起着指导和保障作用。

我国宪法第26条规定:“国家保护自然环境和文化遗产。

”这一规定明确了国家对环境保护的重视,为制定出更具体、更有效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铺平了道路。

三、环境保护法对环境保护的规定环境保护法是我国环境保护法律体系的主干法律,规定了我国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管理模式和具体措施。

该法强调了环境保护的重要性,提出了“预防为主,污染防治,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的基本原则,并规定了污染排放标准、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等具体规定。

四、环境保护行政法规对环境保护的规定环境保护行政法规是环境保护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环境保护起到了具体指导和管理作用。

环境保护行政法规包括《环境影响评价条例》、《污染物排放标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

这些法规的颁布和实施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我国环境保护规范化、制度化和专业化。

五、地方性法规对环境保护的规定地方性法规是环境保护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环境保护用地和活动进行具体的规定和管理。

地方性法规包括城市规划、土地利用管理、建设项目审批等。

这些法规的实施能够在地方层面上推进环境保护和建设,进一步完善我国环境法律体系。

六、环境保护司法解释对环境保护的规定环境保护司法解释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环境资源案件时,针对法律适用难点、争议问题所制定的具有指导性、规范性的裁判解释。

司法解释起到了弥补法律空缺、保障环境权益的作用。

七、我国环境保护法律体系存在的问题虽然我国环境保护法律体系已有较完善的框架,但在实施过程中仍存在以下问题:1. 相关执法部门不专业,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不力。

我国环境法体系构成

我国环境法体系构成

我国环境法体系构成一、引言环境问题是全球性的问题,对于人类生存和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问题也日益凸显。

为了保护环境,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环境法律法规,并建立了完整的环境法体系。

本文将从我国环境法体系的构成、主要法律法规及其实施情况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二、我国环境法体系构成1. 宪法宪法是我国最高的法律,也是环境保护的基础。

宪法第26条规定:“国家保护自然生态环境和人民身体健康,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

”这一条款明确了国家对于自然生态环境和人民身体健康的保护义务,为后续制定具体的环境保护法律奠定了基础。

2. 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是我国最早颁布的一部全面规范污染防治、资源利用、生态建设等方面内容的综合性基础性环保法律。

该法规定了各级政府和企业的环境保护责任,规定了环境影响评价、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监测等方面的制度,为我国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法律依据。

3. 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是我国针对大气污染制定的专门性法律。

该法规定了大气污染防治的目标、原则和政策,明确了各级政府和企业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的责任,规定了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应急预案等制度。

该法的实施对于改善我国空气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4. 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是我国针对水环境问题制定的专门性法律。

该法规定了水污染防治的目标、原则和政策,明确了各级政府和企业在水污染防治方面的责任,规定了水质标准、排放标准等制度。

该法对于保障我国水资源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5.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是我国针对固体废物污染问题制定的专门性法律。

该法规定了固体废物的分类、管理和处置制度,明确了各级政府和企业在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方面的责任,规定了固体废物处置的技术标准和设施要求等内容。

6. 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是我国针对环境影响评价制定的专门性法律。

说明我国环境保护法规体系的构成

说明我国环境保护法规体系的构成

说明我国环境保护法规体系的构成作为一个拥有越来越严重环境问题的发展中国家,中国的环境保护法规体系逐渐完善并不断强化。

该体系主要由五部分构成: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首先,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最高法律,也是环境保护的法律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规定了国家必须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并明确了社会进步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关系,为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提供了基础性和指导性的依据。

法律是环境保护法规体系中的核心部分,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草原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

这些法律规定了国家对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目标和责任,并明确了相关法律责任和处罚措施。

行政法规是法律的具体实施规定,主要由国务院及各部委制定,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水污染防治条例》等。

行政法规的颁布实施对环境保护的具体问题和措施进行了规范和制定,保障了环境保护法律得到落实和执行。

部门规章属于行政法规的下位规范,包括省、市、县等各级政府和各部门制定的规章和规定,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等。

这些规章对具体的环境问题和政策方案的实施进行了更为具体化的要求和指导。

规范性文件则是各行业协会、研究院校等组织制定的各类标准、规范和技术指南等,如《污染物排放标准》等。

这些文件在环境保护的具体问题和技术实现方面提供了更为详细的解决方案和具体措施。

综上所述,中国的环境保护法规体系由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组成,其目的是为了保护环境和维护国家可持续发展。

随着环保意识的加深和技术的进步,环境保护法规体系也在不断完善。

简述我国环境法的体系

简述我国环境法的体系

简述我国环境法的体系我国环境法体系是指针对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等方面建立的法律系统,它由多部法律法规构成,形成了一套完整的法律体系。

我国的环境法体系主要包括: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土壤污染防治法等。

这些法律法规的出台,目的是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推动可持续发展。

首先,环境保护法是我国环境法体系的核心法律。

它规定了环境基本政策,明确了环境保护的原则和要求,并建立了环境保护的基本制度。

环境保护法还明确了各级政府的环境保护职责,规定了环境监管的权力和责任。

其次,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水污染防治法等专门针对大气和水环境污染问题的法律。

它们规定了大气和水环境的保护目标和控制标准,明确了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建立了监测、监管和处罚机制。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海洋环境保护法则主要关注固体废物和海洋环境的保护。

它们规定了固体废物的处置和利用要求,明确了对海洋环境的保护措施,并规定了海洋环境的使用和管理。

最后,土壤污染防治法是我国环境法体系中的新增法律。

它强调对土壤污染的防治和修复,明确了土壤环境质量的评估和监测要求,规定了土壤污染调查和治理的程序。

总体上看,我国环境法体系是一个分工合作的整体,各环节协同共同维护着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这一体系的建立有助于提高环境保护的法制化水平,促进了环境治理工作的开展。

然而,环境法的有效落实离不开全社会的参与。

政府应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惩违法行为;企业和个人应加强环境意识,主动履行环境责任;公众应加强环境教育,共同行动起来,构建美丽中国的梦想。

希望通过不断完善和加强环境法体系,我国的环境保护工作能够取得更加显著的成效,让我们的子孙后代能够生活在一个清洁、美丽的环境中。

我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构成

我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构成

我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构成我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构成一、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总体框架我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由宪法、环境保护基本法、环境保护法以及相关配套法律法规组成。

宪法对环境保护给予了基本原则的规定,明确了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并强调了人民的环境权益。

环境保护基本法是我国环境保护法律体系的总纲,其中包含了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目标和责任。

它为下一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制定提供了基本依据。

环境保护法是我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的核心,包括了对环境资源的保护、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的具体规定。

环境保护法是指导和规范我国环境保护工作的基础性法律。

二、环境资源保护法律法规1.《水法》:对水资源的保护、管理和利用进行了详细规定,包括水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等内容。

2.《大气污染防治法》:主要规定了大气污染防治的目标、控制标准、排放许可等内容,以及对大气污染行为的法律责任和处罚。

3.《土壤污染防治法》:对土壤环境的保护、污染防治、修复和利用进行了细化的规定,包括土壤污染的监测、评估、治理和修复等内容。

4.《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主要规定了固体废物的分类管理、处置方式、污染防治措施等内容,以及对违法行为的处罚。

5.《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了噪声环境的保护要求,包括噪声源的控制、噪声源的排放标准以及噪声污染的监测和治理等内容。

三、污染防治法律法规1.《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了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程序和要求,包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报告的编制和审查等。

2.《环境污染责任法》:明确了环境污染的责任主体,规定了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对环境损害的赔偿进行了规范。

3.《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主要规定了危险废物的安全管理、处置和运输等内容,包括危险废物的分类、登记、转移和处置方式等。

4.《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对放射性物质的管理和控制进行了详细规定,包括放射性物质的使用、安全管理和放射性污染的防治等内容。

生态环境保护法规

生态环境保护法规

生态环境保护法规一、前言为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生态环境保护法规。

本文档旨在对这些法规进行梳理和总结,以便于公众和相关从业人员了解和遵守。

二、主要法规体系我国生态环境保护法规体系主要包括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等。

1. 国家法律国家法律是生态环境保护法规体系的核心,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

2. 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是国务院根据国家法律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主要包括《自然保护区条例》、《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条例》等。

3. 部门规章部门规章是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然资源部等部门根据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的具有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主要包括《生态环境保护基本制度规定》、《生态环境监测管理办法》等。

4.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自治州、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根据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的具有地方性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三、主要法规内容以下是对部分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法规内容的简要介绍: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是我国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基本法律,明确了环境保护的原则、制度、责任和义务,以及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是我国大气污染防治领域的基础法律,规定了大气污染防治的基本制度、措施和法律责任。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是我国水污染防治领域的基础法律,规定了水污染防治的基本制度、措施和法律责任。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是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领域的基础法律,规定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基本制度、措施和法律责任。

我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构成

我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构成

我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构成我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构成一、概述近年来,我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不断完善,形成了一系列具有重要意义的法律法规,以应对日益严峻的环境问题。

本文将对我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进行详细介绍,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地位、环境监管体制、环境保护目标、环境污染防治、资源保护与利用等。

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地位我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由宪法、环境保护法、环境行政法规、环境行政规章等构成。

其中,宪法是我国基本法律,对环境保护提供了总体规定。

环境保护法作为基本法律,规定了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

环境行政法规和环境行政规章则是在环境保护法的基础上,对具体环境保护问题进行了细化和立法规定。

三、环境监管体制我国环境保护体制建设经历了多次改革,形成了环境保护部门与其他相关部门相互合作、协调工作的体制,确保了环境监管工作的顺利进行。

环境保护部作为主管环境保护工作的部门,负责制定环境保护政策、监督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

此外,各级地方政府也承担着重要的环境保护职责,配合环保部门进行监管和管理工作。

四、环境保护目标我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明确了环境保护的总体目标和具体目标。

总体目标是建设美丽中国,做到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协调、统筹。

具体目标包括大气环境质量改善、水环境治理、土壤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目标。

五、环境污染防治我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涵盖了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噪声污染防治等多个方面的法律法规。

其中,大气污染防治方面,我国采取了减排措施、加强监测和治理等措施,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水污染防治方面,我国制定了严格的水污染排放标准,并加强了对污水处理和排放的监管;土壤污染防治方面,我国建立了土壤污染防治制度,加强了农业用地、工业用地和建设用地的土壤环境保护。

六、资源保护与利用我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还包括了一系列关于资源保护与利用的法律法规。

资源保护与利用是环境保护的重要内容,涉及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以及对资源的保护和管理。

我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构成

我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构成

我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构成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工业化进程的提速,我国面临着严峻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并保护环境,我国逐渐建立了完善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

这个体系包括了一系列相关的法律法规,从宪法、立法法到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的法律保障体系。

一、宪法保障我国宪法是最高的法律。

第26条明确规定:“国家保护自然环境和文化遗产”。

这一条款强调了国家对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并确立了环境权益的法律地位。

宪法为环境保护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保障。

二、立法法规我国立法法规中的一些条款也涉及到了环境保护。

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44条规定:“法律应当保护环境资源的优先价值和环境权益的法律地位”,并要求立法内容不得与环境保护相抵触。

这些条款为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提供了依据。

三、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为了更好地实施环境保护工作,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其中,最重要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

这些法律法规规定了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目标和责任,同时明确了环境污染的防治措施和处罚措施。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该法是我国环境保护的基本法律,于1989年颁布实施。

该法规定了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包括预防为主、污染者负责、资源综合利用等。

同时,该法规定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监测制度、环境标准制度等,为环境保护提供了法律保障。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该法于2000年颁布实施,主要针对大气污染进行了规定和管制。

法律规定了大气污染的防治目标、责任和措施,包括排放标准的制定、污染物减排措施的采取等。

该法为大气污染防治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

3.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之外,我国还制定了一系列相关的法律法规,如《水污染防治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

我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构成

我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构成

我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构成我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构成1. 引言环境保护是一个全球性的重要议题,在我国也受到了广泛的关注和重视。

为了保护环境,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形成了完整的法律法规体系,主要包括基本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和部门规章等。

这个法律法规体系的构成对于有效维护和保护我国的环境具有重要的意义。

2. 基本法律我国环境保护法律体系的核心是《环境保护法》,该法于1989年颁布实施,是我国环境保护的中央法律。

该法规定了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主体责任、环境管理、环境评价、环境监测等方面的具体内容,是我国环境保护法律体系的基石。

除了《环境保护法》之外,我国还有其他与环境保护密切相关的基本法律,如《海洋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

这些基本法律通过规定具体的环境保护要求和管理措施,为保护我国的海洋环境、大气环境、水环境、土壤环境等提供了法律依据。

3. 行政法规除了基本法律之外,我国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还包括一系列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及其部门制定的,用于具体实施基本法律和法律的规定。

在环境保护方面,行政法规主要包括《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保护税法》、《环境管理条例》等。

这些行政法规通过具体的管理措施和制度安排,进一步明确了环境保护的具体要求和管理程序。

例如,《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了环境影响评价的程序和内容,要求在进行项目建设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从而保证项目建设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4. 司法解释我国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还包括一系列司法解释。

司法解释是我国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对涉及环境保护的案件进行解释和裁决的依据,是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环境保护方面的司法解释主要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环境资源审判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等。

这些司法解释通过解释法律的具体适用和理解,为环境保护领域的案件审理提供了指导和依据,保证了法律的公正和有效运行。

《我国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

《我国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

《我国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我国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引言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我国面临着严峻的环境问题。

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我国已建立了一套完整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

本文将重点介绍我国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的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

1.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的基本框架我国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由宪法、环境保护法、国家标准和相关部门的行政法规等构成。

其中,宪法是我国法律体系的最高法律,明确了保护环境的原则和目标。

环境保护法是我国环境保护的基本法律,规定了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法律责任以及行政机构的职责和权限。

国家标准则是对环境保护的定量要求,包括土壤、水质、大气等各项指标。

相关部门的行政法规则是针对具体环境问题制定的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

2.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2.1 环境保护法律的基本原则我国的环境保护法律体系以以下基本原则为指导:保护优先原则:即优先保护生态环境、防止和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预防原则:即事先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通过科学规划、环境评价等手段预防环境问题的发生。

综合治理原则:即通过综合手段治理环境问题,包括污染物排放控制、生态修复等。

公众参与原则:即公众有权参与环境保护决策,保障公民环境权益。

2.2 环境保护法律的法律责任我国的环境保护法律明确规定了不同主体的法律责任。

环境污染者需要承担污染治理、赔偿损失等责任。

行政机关对环境保护工作负有监管义务,并可以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公民和社会组织有权利向法院起诉环境污染行为,并可以获得相应的赔偿。

2.3 环境保护的行政机构我国的环境保护工作主要由国家环境保护部门和地方环境保护部门负责。

国家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制定环境保护的政策、法规和标准,并对全国范围内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地方环境保护部门负责本地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包括环境监测、环境规划和环境应急等。

2.4 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用于规范各个行业的环境行为。

我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构成精简版

我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构成精简版

我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构成一、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重要性环境保护是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任务。

我国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建立了一套完善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以确保环境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环境污染的防治。

这一法律法规体系,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为我国的环境保护事业提供了法律保障和规范。

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构成我国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包括以下几个层面:1. 宪法和基本法律我国的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包括了关于环境保护的一些基本原则和规定。

还有一些其他的基本法律,如《土地管理法》、《水法》等,也涉及到环境保护的相关内容。

2. 环境保护法和行政法规我国有多部环境保护法,如《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这些法律规定了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和具体措施。

还有一些行政法规,如《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条例》、《环境管理条例》等,对环境保护的具体实施进行细化和规范。

3. 环境保护部门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环境保护部门制定的各种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环境保护的具体要求和实施细则进行了规定。

这些文件具有强制性,对环境保护工作起到了具体指导作用。

4. 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各级地方政府也制定了一些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本地区的环境保护进行了具体规定。

这些法规和文件是按照上级法律法规的精神制定的,具有地方特色和适应性。

5. 环境保护的国际法律体系我国还参与了一系列的国际法律合约和协议,如《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巴黎协定》等,这些国际法律文件对于全球环境保护具有重要意义,也对我国的环境保护工作产生着影响。

三、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执行和监督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执行和监督是保障环境保护工作有效实施的关键。

相关部门和机构应加强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监督和检查,并加强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和纠正,以确保环境法律法规的有效执行。

四、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完善和创新当前,我国面临着环境污染治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的严峻挑战,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也需要不断完善和创新。

简述我国环境保护法律体系的构成。

简述我国环境保护法律体系的构成。

简述我国环境保护法律体系的构成。

我国环境保护法律体系的构成1. 简介我国环境保护法律体系是指一系列法律文件和政策文件,旨在保护和改善我国的环境质量,推动可持续发展。

该法律体系由宪法、环境保护法、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等构成。

本文将详细介绍这些法律文件的内容和作用。

2. 宪法保障我国宪法是国家最高法律,对环境保护事业起着基础性和总纲性的作用。

宪法第37条规定:“国家保护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遗产”,进一步强调了环境保护的重要性。

3. 环境保护法环境保护法是我国环境保护的基本法律,于1989年颁布施行,为环境保护提供了法律依据。

该法律规定了环境质量标准、环境影响评价、大气、水、土壤等各种环境污染的防治措施,以及环境管理、环境监督等方面的规定。

4. 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或其授权部门制定的对环境保护进行具体规范的法律文件。

其中,最重要的是《环境影响评价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

这些法规详细规定了各种环境问题的治理标准和措施。

5. 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是为了适应不同地区环境保护的特点而制定的针对性法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均制定了相应的地方性法规,如《北京市环境保护条例》、《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等。

这些法规对当地的环境保护工作起着重要的指导和推动作用。

6. 司法解释司法解释是最高人民法院为了统一裁判尺度而发布的文件,对环境保护领域的司法实践进行指导。

这些解释涉及环境污染行为的认定、责任追究和赔偿等方面,保证了环境保护法律的实施和执行。

7. 部门规章部门规章是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颁布的在特定领域进行具体管理的法律文件。

例如,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的《水环境质量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这些规章对于相关行业和领域的环境保护进行了具体的规范和要求。

8. 附件列表本所涉及附件如下:附件一:《环境保护法》全文附件二:《环境影响评价法》全文附件三:《大气污染防治法》全文附件四:《水污染防治法》全文附件五:《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全文9. 法律名词及注释本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1. 环境质量标准:指对环境质量进行评价的标准,例如空气质量标准、水质量标准等。

我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构成

我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构成

我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构成我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构成1. 引言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

为了保护生态环境,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并逐步完善了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

2. 环境保护基本法律我国环境保护法律体系的核心是环境保护基本法律,包括《环境保护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法》等。

这些法律为我国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主要的法律依据。

3. 环境保护管理法规除了环境保护基本法律外,我国还制定了一系列环境保护管理法规,以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具体管理。

例如,《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了环境影响评价的程序和要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了固体废物的管理办法等。

4. 垂直类别法规为了更好地解决特定领域的环境保护问题,我国还制定了一些垂直类别法规。

例如,有关水污染防治的法规包括《水污染防治法》和《海洋环境保护法》等。

5. 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除了以上法律法规外,我国还制定了一些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以更细化地管理环境保护工作。

行政法规是国务院或各部门制定的,而地方性法规是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的。

6. 专项法律法规为了解决一些特定的环境问题,我国还制定了一些专项法律法规。

例如,《防治荒漠化法》规定了荒漠化土地的治理和保护措施,《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规定了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办法等。

7. 其他法律法规除了以上分类的法律法规外,我国还有一些其他与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

例如,《环境保护税法》规定了环境保护税的征收办法,《气象法》规定了气象监测和预警等。

8. 法律法规的执行和监督完善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不仅需要制定,更需要执行和监督。

我国建立了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执行和监督机制,包括环境保护部门、监测机构、执法机构等,以确保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

9.我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由环境保护基本法律、环境保护管理法规、垂直类别法规、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专项法律法规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组成,旨在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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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一、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一)我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的构成我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由下列各部分构成。

(1)宪法关于环境保护的条文现行1982年宪法第26条第一款:“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

”体现了国家环境保护的总政策。

(2)环境保护基本法198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是我国环境保护的基本法。

(3)环境保护单行法目前,我国环境保护单行法在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中数量最多,占有重要的地位。

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

(4)环境保护行政法规目前,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环境保护行政法规,几乎覆盖了所有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领域,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

(5)环境保护部门规章目前,在我国环境保护领域存在着大量的行政规章,如《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办法》、《环境标准管理办法》等。

(6)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及规章是享有立法权的地方权力机关和地方政府机关依据《宪法》和相关法律,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特定环境问题制定的,在本地范围内实施,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目前我国各地都存在着大量的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及规章,如《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办法》等。

(7)环境标准环境标准是具有法律性质的技术标准,是国家为了维护环境质量、实施污染控制,而按照法定程序制定的各种技术规范的总称。

我国的环境标准由五类三级组成。

“五类”指五种类型的环境标准: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基础标准、环境监测方法标准及环境标准样品标准。

“三级”指环境标准的三个级别:国家环境标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标准及地方环境标准。

国家级环境标准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级标准包括五类,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即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制定、审批、颁布和废止。

地方级环境标准只包括两类: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

凡颁布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区,执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标准未做出规定的,仍执行国家标准。

(8)环境保护国际公约是指我国缔结和参加的环境保护国际公约、条约及议定书等。

目前我国已缔结及参加了大量的环境保护国际公约,如《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等。

(二)法律法规体系中各层次之间的相互关系(1)宪法关于环境保护的规定,在我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中处于最高的地位,是环境保护法的基础,是各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制定的依据。

(2)环境保护基本法在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中,除宪法外占有核心地位,有“环境宪法”之称。

(3)环境保护单行法是针对特定的环境保护对象、领域或特定的环境管理制度而进行专门调整的立法,是宪法和环境保护基本法的具体化,是实施环境管理、处理环境纠纷的直接法律依据。

地位和效力仅次于环境保护基本法。

(4)环境保护行政法规是国务院依照宪法和法律的授权,按照法定程序颁布或通过的关于环境保护方面的行政法规,其效力低于环境保护基本法和环境保护单行法。

可以起到解释法律、规定环境执法的行政程序等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弥补环境保护基本法和单行法的不足。

(5)环境保护部门规章是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行政机关依照《立法法》授权制定的关于环境保护的行政规章,效力低于环境保护行政法规。

(6)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及规章位阶较低,其内容不得与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

(7)环境标准为各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实施提供依据,其作用主要是:①环境质量标准是确认环境是否已被污染的根据;②污染物排放标准是确认某排污行为是否合法的依据;③环境基础标准和环境方法标准是环境纠纷中确认各方所出示的证据是否合法的根据;④环境样品标准是标定环境监测仪器和检验环境保护设备性能的法律依据。

(8)环境保护国际公约与我国环境法有不同规定的,优先适用国际公约的规定,但我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掌握环境的含义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动物、自然古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2)了解本法的适用范围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

(3)掌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有关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必须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作出评价,规定防治措施,经项目主管部门预审并依照规定的程序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计划部门方可批准建设项目设计书。

(4)熟悉保护自然生态系统区域、野生动植物自然分布区域、水源涵养区域、自然遗迹、人文遗迹、古树名木的有关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对具有代表性的各种类型的自然生态系统区域,珍稀、濒危的野生动物自然分布区域,重要的水源涵养区域,具有重大科学文化价值的地质构造、著名的溶洞和化石分布区、冰川、火山、温泉等自然遗迹,以及人文遗迹、古树名木,应当采取措施加以保护,严禁破坏。

(5)掌握加强对农业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业环境的保护,防治土壤污染、土地沙化、盐渍化、贫瘠化、沼泽化、地面沉降和防治植被破坏、水土流失、水源枯竭、种源灭绝以及其他生态失调现象的发生和发展,推广植物病虫害的综合防治,合理利用化肥、农药及植物生长激素。

(6)掌握产生环境污染和公害的单位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污染和公害的有关规定产生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的单位,必须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计划,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电磁波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7)掌握新建和技术改造的企业防治污染和公害的有关规定新建工业企业和现有工业企业的技术改造,应当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设备和工艺,采用经济合理的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和污染物处理技术。

(8)掌握建设项目防治污染设施“三同时”的有关规定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经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该建设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防治污染的设施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确有必要拆除或者闲置的,必须征得所在地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

(9)熟悉因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污染事故的单位应当加强防范的有关规定因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然性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污染事故的单位,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及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

可能发生重大污染事故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采取措施,加强防范。

(10)熟悉违反建设和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的有关规定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建设项目的防治污染设施没有建成或者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由批准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可以并处罚款。

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擅自拆除或者闲置防治污染的设施,污染物排放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重新安装使用,并处罚款。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配套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一)环境影响评价的定义及原则(1)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立法目的为了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预防因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制定本法。

(2)掌握环境影响评价的法律定义本法所称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

(3)掌握环境影响评价的原则环境影响评价必须客观、公开、公正,综合考虑规划或者建设项目实施后对各种环境因素及其所构成的生态系统可能造成的影响,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二)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1)掌握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规划类别、范围及评价要求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规划类别①、编制篇章和说明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7条第一款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其组织编制的土地利用的有关规划,区域、流域、海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应当在规划编制过程中组织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写该规划有关环境影响的篇章或者说明。

(篇章或者说明:篇章是针对一些比较重要,实施后对环境影响较大的规划,其评价的内容比较多;说明是针对实施后对环境的影响相对较小的规划。

)②、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8条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其组织编制的工业、农业、畜牧业、林业、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设、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的有关专项规划(以下简称专项规划),应当在该专项规划草案上报审批前,组织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向审批该专项规划的机关提出环境影响报告书。

前款所列专项规划中的指导性规划,按照本法第七条的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国务院有关部门”是指:国务院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办事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和部委管理的国家局。

“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是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通常为省辖市、州、盟)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特设机构及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的常设办事机构。

(实践中,规划的编制部门往往是某级政府或是其职能部门;而审批机关则多是上级政府、或是发改委等综合部门。

例如: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由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经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审查同意,报国务院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只对这些政府和部门组织编制的有关现划提出了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这些规划主要分为三类:第一类是“一地”即土地利用的有关规划;第二类是“三域”即区域、流域及海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第三类是“十个专项”即工业、农业、畜牧业、林业、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设、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的有关专项规划,又分为指导性规划和非指导性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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