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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人:杨祖群、王荔 发布日期:2015年3月22日 审核人:王荔 生效日期:2015年5月1日 批准人:李秋 页数:共16页 回顾日期:2018年5月

医院清洁消毒管理制度

1.目的:

切断感染链,终止主要传播环节,防止病原微生物在患者与患者之间、医院人员与患者之间和媒介物中传播,保障患者、医务人员、陪护人员、志愿者、学生及外来工作人员安全。

2.适用范围:

全院所有临床、医技、儿研所、分子生物中心、太平间等。

3.定义:

3.1 清洁:去除物体表面有机物、无机物和可见污染物的过程。

3.2 清洗:去除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上污物的全过程,流程包括冲洗、洗涤、漂洗和终末漂洗。

3.3 清洁剂:洗涤过程中帮助去除被处理物品上有机物、无机物和微生物的制剂。

3.4 消毒:清除或杀灭传播媒介上病原微生物,使其达到无害化的处理。

3.5 消毒剂:能杀灭传播媒介上的微生物并达到消毒要求的制剂。

3.6 灭菌:杀灭或清除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上一切微生物的处理。

3.7 灭菌剂:能杀灭一切微生物(包括细菌芽孢),并达到灭菌要求的制剂。

3.8 清洁单元:以患者病床为中心、邻近患者诊疗区域内的所有环境表面视为一个清洁单元。清洁工具(如抹布)未经有效复用不应用于另一个清洁单元。

3.9 低度环境污染风险区域:这类区域基本没有患者,或患者只作短暂停留。如行政管理部门、图书馆、会议室、病案室、门诊大厅等。

3.10 中度环境污染风险区域:这类区域有普通患者居住;患者体液、血液、排泄物、分泌物对环境表面存在潜在污染的可能性。如普通住院病房、门诊科室、功能检查室等。

3.11 高度环境污染风险区域:这类区域有感染者、高度易感患者居住或长时间停留;患者体液、血液、排泄物、分泌物随时可能对环境表面造成污染。如感染科、手术部(室)、重症监护病区、急诊科、消毒供应中心、医学检验科、烧伤病区、导管室、腔镜室、血液透析中心、新生儿病房、移植病房、隔离病房等。

4.标准:

4.1 清洁与消毒原则

4.1.1 清洁病房或诊疗区域时,有序进行、由上而下,由轻度污染到重度污染;有多名患者同居住的病房,应遵循“清洁单元”原则。

4.1.2 使用中消毒剂更换频率的空间规定:

4.1.2.1 高度环境污染风险区域:必须消毒,消毒剂溶液一房间一更换。

4.1.2.2 中度和低度环境污染风险区域:每3间(或相当于100m2的面积)一更换。

4.1.3 使用中消毒剂更换频率的时间规定:消毒剂溶液使用时间达到60分钟更换。

4.1.4 清洁与消毒时做好个人防护,不同区域环境清洁人员个人防护参见“保洁人员职业安全防护标准操作规程”。

4.1.5 对频繁接触、易污染、难清洁与消毒的表面,采取屏障保护措施,如采用铝箔、塑料薄膜等覆盖其表面,实行一用一换,使用后的屏障物按医疗废物处置。

4.1.6 采用微细纤维材料的抹布和地巾。

4.1.7 清洁工具实行颜色编码管理:

4.1.7.1 隔离区(红色):手足口留察区。

4.1.7.2 污染区(黄色):抢救室、诊室、留察区、病人等候区。

4.1.7.3 半污染区(蓝色):办公室、静脉用药注射区、治疗室。

4.1.7.4 清洁区(绿色):学习室、更衣室、值班室、配药间。

4.1.8 禁止将使用后或污染的抹布、地巾等重复浸泡至使用中的清水、清洁剂和消毒剂溶液中。

4.2 清洁剂与消毒剂的选择原则

4.2.1 根据环境表面和污染物特点选择不同类型的清洁剂,按照清洁产品的使用说明书执行:

4.2.1.1 卫生盥洗间可采用酸性清洁剂,设备和家具表面宜采用中性清洁剂。

4.2.1.2 有严重污染的表面采用碱性清洁剂。应采取湿式卫生的清洁方式。遵循先清洁,再消毒的原则;无明显污染时可采用清洁、消毒“一步法”完成的产品。

4.2.2 日常环境表面消毒采用中、低水平消毒剂,不采用高水平消毒剂。按照消毒产品的使用说明书执行。

4.2.3 有明确病原体污染的环境表面,根据病原体特点选择消毒剂:

4.2.3.1 被艰难梭状芽胞杆菌、诺如病毒等污染应采用适用于环境表面的高水平消毒剂。

4.2.3.2 分枝杆菌等污染应采用适用于环境表面的中水平消毒剂。

4.2.3.3 细菌繁殖体和亲脂类病毒等污染可采用适用于环境表面的低水平消毒剂。

5.教育或培训:

5.1本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由医院感染管理科培训全院医院感染监控医师、护士/员或JCI联络员;医院感染监控医师、护士/员或JCI联络员培训本科室/部门人员,并进行考核。

6监控:

6.1医院感染管理科进行监控,对违反制度的,按“医院感染管理质量(目标)考核细则”扣分。

7.参考文件:

7.1 JCI《医院评审标准》第五版,PCI.7,PCI.8;

7.2 《医院隔离技术规范》WS/T 311-2009;

7.3 《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WS/T367—2012;

7.4 《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2012;

7.5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80号;

7.6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36号;

7.7 《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48号;

7.8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7.9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

7.10 卫办医政发〔2011〕5号多重耐药菌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试

行);

7.11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7.12 《医疗机构环境表面清洁与消毒管理规范》意见征求稿2013版;

7.13 胡必杰,倪晓平,覃金爱.医院环境物体表面清洁与消毒.上海科学技

术出版社,上海,2012;

7.14 GB28235-2011《紫外线空气消毒器安全与卫生标准》;

7.15 GB15982-2012《消毒卫生标准与规范》;

7.16 WS/T368—20《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

7.17 GB 50333《 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

8.附件:

8.1 附件1 医院环境物表清洁消毒管理制度

8.2 附件2 医院空气消毒净化管理制度

8.3 附件3 常用消毒灭菌剂分类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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