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面积计算方法图解防空工程面积指标明细表
人防面积计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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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所有建筑均按建筑形式分类,指标计算与使用功能无关。
计算方法:(1)十层以上(含十层)的建筑,应修建“满堂红”防空地下室,可按其第十层标准面积指标计算;(2)十层(不含十层)以下,基础埋深超过3米(含3米)的建筑,应按其面积(含地下)的3%修建;(3)十层(不含十层)以下,基础埋深不超过3米的建筑,应按其面积(含地下)的2%修建;(4)单建工程(地上建筑投影范围之外的地下建筑)应按其面积的30%修建。
如一栋建筑既有高层又有多层,应按上述要求对建筑进行竖向分割后,分类计算应建设人防面积指标。
2、为小区配套建设的中小学、幼儿园、市政站点等可不结合修建防空地下室。
如上述项目与其它建筑合并设置,应将其面积指标扣除。
2。
关于人防面积指标计算的相关方法
关于人防面积指标计算的相关方法1、所有建筑均按建筑形式分类,指标计算与使用功能无关。
计算方法:(1)十层以上(含十层)的建筑,应修建“满堂红”防空地下室,可按其第十层标准面积指标计算;(2)九层以下(含九层),基础埋深超过3米的建筑,应按其面积(含地下)的3%修建;(3)九层以下(含九层),基础埋深不超过3米的建筑,应按其面积(含地下)的2%修建;(4)单建工程应按其面积的30%修建。
如一栋建筑有高层又有多层,应按上述要求对建筑进行竖向分割后,分类计算应建设人防面积指标。
(注:防空地下室的室外直接出口,应算作多层,从地下室竖向分割出来。
)2、为小区配套建设的中小学、幼儿园、市政站点等可不结合修建防空地下室。
如上述项目与其他建筑合并设置,应将其面积指标扣除。
人防工程一. 人防工程设计原则人防工程的建设须贯彻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方针,坚持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原则。
应根据地面建筑规模和本市对不同区域实行分类防护的人民防空要求,依据北京市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北京市人防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
确定人防工程建设的规模、布局、平战功能和各类工程的防护等级。
二、人防工程建设指标及设计要求1、建设指标凡是在本市市区、近郊区和卫星城镇新建民用建筑(指住宅、旅馆、招待所、商店、大专院校教学楼和办公、科研、医疗用房下同)和外资民用建筑,均应配套建设人防工程。
10层以上建筑应修建“满堂红”防空地下室;9层以下基础埋深大于3m的建筑,应按其总建筑面积的3%修建防空地下室;9层以下基础埋深小于3m的建筑,应按其总建筑面积的2%修建防空地下室;单建地下建筑应按其总面积的30%修建人防工程;各建设和设计单位应根据此规定核定新建项目应修建人防工程的指标。
2、设计要求(1) 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规范和有关标准、规定设计人民防空工程。
(2) 小区人防工程的战时用途应以居民掩蔽为主。
规模较大的居住小区(总建筑面积100万平方米以上)的人防工程战时功能应配套齐全。
人防面积计算规则
人防面积计算规则
说明:
1、所有建筑均按建筑形式分类,指标计算与使用功能无关。
计算方法:(1)十层以上(含十层)的建筑,应修建“满堂红”防空地下室,可按其第十层标准面积指标计算;(2)十层(不含十层)以下,基础埋深超过3米(含3米)的建筑,应按其面积(含地下)的3%修建;(3)十层(不含十层)以下,基础埋深不超过3米的建筑,应按其面积(含地下)的2%修建;(4)单建工程(地上建筑投影范围之外的地下建筑)应按其面积的30%修建。
如一栋建筑既有高层又有多层,应按上述要求对建筑进行竖向分割后,分类计算应建设人防面积指标。
2、为小区配套建设的中小学、幼儿园、市政站点等可不结合修建防空地下室。
如上述项目与其它建筑合并设置,应将其面积指标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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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工程面积指标计算规则
人防工程面积指标计算规那么〔试行〕根据?中华人民XX国人民防空法?、?市人民防空条例?有关规定,及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市关于结合建立工程配建人民防空工程面积指标和战时功能要求的规定〔试行〕〉的批复?〔国人防〔2021〕503号〕,现将本市行政辖区范围内结合建立工程配建人防工程面积指标的计算规那么明确如下:一、2015年3月1日之后申报“人防工程建立方案咨询〞的建立工程,其配建人防工程的面积指标按本通知所附?建立工程配建人防工程面积指标一览表?〔详见附件〕标准计算。
2015年3月1日之前申报“人防工程建立方案咨询〞或对“人防工程建立规划设计条件意见书〞进展调整的建立工程,其配建人防工程的面积指标仍按原?关于贯彻〈关于改变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规定的通知〉的实施细那么?〔86京防委字第4号〕所规定的标准计算。
二、按照市?关于进一步优化投资工程审批流程的方法〔试行〕?〔京政发〔2021〕86号〕,在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意见书?中已明确配建人防工程面积指标的建立工程,或建立工程所在区域已编制完成人防工程专项规划,并在专项规划中明确配建人防工程面积指标的,按所明确的要求配建人防工程,不再执行本通知所列计算标准。
三、?建立工程配建人防工程面积指标一览表?中设定为“按地上建筑面积比例〞配建人防工程的建立工程,其人防工程面积指标均指建立工程所需配建人防工程的最低标准,即建立工程规划建立人防工程的建筑面积不得小于表中所列计算指标要求。
设定为“按人防工程战时功能需求确定〞配建人防工程的建立工程,其人防工程面积指标须由民防部门根据?市人民防空工程规划〔2007—2021〕?和人防工程专项规划、技术标准、标准等要求确定。
设定为“另行研究确定〞配建人防工程的建立工程,即C1、C2、C3类用地,属于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立和村民集中住宅建立的,其人防工程面积指标由民防部门根据建立工程所在区域、功能、规模、人口数量,本着“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那么另行研究确定;属于村民使用原有宅基地进展村民住宅建立的,可暂不配建人防工程。
人防 面积计算方法
防空地下室建筑设计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王焕东………………………………………………………………….<Ⅰ>功能要求与工程措施(一)防空地下室的作用及其组成1战时作用与基本要求⑴防空地下室的战时作用:①空袭时:安全的掩蔽空间;②空袭后:居民的生存场所。
⑵对防空地下室的基本要求:①保证防护安全②满足使用要求③提供生存条件2 防空地下室的组成 [图集05SFJ10(p10)]⑴主体:防空地下室中能满足战时防护及其主要功能要求的部分。
①空袭时主体内有无人员停留,其防护要求、使用要求均不同;(有人员停留的主体应为清洁区;无人员停留的主体为染毒区);②主体除主要功能房间(如人员掩蔽所的人员掩蔽空间)外,还包括必要的辅助房间;③主体的范围:有人员停留的防空地下室,其主体为最里面一道密闭门以内的部分。
无人员停留的防空地下室,其主体为防护密闭门以内的部分。
⑵口部:防空地下室的主体与地表面,或与其它地下建筑的连接部分。
口部主要指战时出入口、战时通风口等。
①口部的范围:对于有人员停留的防空地下室,其口部不仅包括防护密闭门(防爆波活门)以外的通道、竖井;而且还包括防护密闭门(防爆波活门)与密闭门之间的房间、通道等;②室内、室外出入口的界定;按通道的出地面段是处在上部地面建筑投影范围的内、外确定;③战时出入口的分工 [规范2.1.27~2.1.29条]。
1)主要出入口:指战时空袭前、空袭后都要使用的出入口。
因此是设计中尤其要重点保证空袭后的出入口使用,如在出入口位置、结构抗力、防毒剂、洗消设施以及出入口防堵塞等方面均应根据战时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
一个防护单元应该设置一个主要出入口。
2)次要出入口:指战时主要供空袭前使用、空袭后可不使用的出入口。
因此该出入口除了需要满足口部的强度及密闭以外,其防护密闭门外的结构抗力、防堵塞等方面问题都不必考虑。
一个防护单元需要设置一个或几个次要出入口。
3)备用出入口:指战时空袭前一般不使用,空袭后当其他出入口无法使用时,应急使用的出入口。
人防面积计算规则
人防面积计算规则
说明:
1、所有建筑均按建筑形式分类,指标计算与使用功能无关。
计算方法:(1)十层以上(含十层)的建筑,应修建“满堂红”防空地下室,可按其第十层标准面积指标计算;(2)十层(不含十层)以下,基础埋深超过3米(含3米)的建筑,应按其面积(含地下)的3%修建;(3)十层(不含十层)以下,基础埋深不超过3米的建筑,应按其面积(含地下)的2%修建;(4)单建工程(地上建筑投影范围之外的地下建筑)应按其面积的30%修建。
如一栋建筑既有高层又有多层,应按上述要求对建筑进行竖向分割后,分类计算应建设人防面积指标。
2、为小区配套建设的中小学、幼儿园、市政站点等可不结合修建防空地下室。
如上述项目与其它建筑合并设置,应将其面积指标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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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防空工程面积计算规则
浙江省人民防空工程面积计算规则(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人民防空(以下简称人防)工程规划、建设与使用管理,统一面积计算(含测算,下同)办法,根据现行《人民防空工程战术技术要求》、《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和《浙江省房屋建筑面积测算实施细则》等,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浙江省行政区域内人防工程的面积计算。
兼顾人防地下工程的面积计算,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人防工程面积计算应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
第四条人防工程面积计算除应执行本规则外,尚应符合国家、省有关现行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五条人防工程面积为主体与口部面积之和或防护区与非防护区面积之和。
其中,主体面积中的辅助房间面积与口部面积之和,为掩蔽区内各单位的共用面积。
第六条人防工程使用面积、有效面积、建筑面积及其口部面积、主体面积,非防护区面积、防护区面积,掩蔽区共用面积、掩蔽面积,可按以下公式计算:(一)使用面积=主体有效面积+门间通道与房间有效面积;(二)有效面积=使用面积+门外通道有效面积;(三)建筑面积=有效面积+结构面积;(四)口部面积=门外通道面积+门间通道与房间面积;(五)主体面积=辅助房间面积+掩蔽区面积;(六)非防护区面积=门外通道面积;(七)防护区面积=主体面积+门间通道与房间面积;(八)掩蔽区共用面积=辅助房间面积+门外通道面积+门间通道与房间面积;(九)掩蔽面积=主体有效面积-辅助房间有效面积。
第七条人防工程中共用的墙、通道、门前通道、井道面积以及掩蔽区共用面积可按约定分摊,也可按以下比例进行分摊:(一)共用墙结构面积分摊比例为0.5;(二)共用通道坡(梯)段面积分摊比例=最外一道人防门门洞宽度/共用通道最小净宽度;(三)共用门前通道面积分摊比例=最小门前通道净面积/共用门前通道净面积;(四)共用井道面积分摊比例=井壁人防孔口净面积/井道水平投影净面积;(五)掩蔽区共用面积分摊比例=掩蔽单位掩蔽面积/掩蔽面积。
人民防空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人民防空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人民防空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人防工程按构筑形式可分为地道工程、坑道工程、堆积式工程和掘开式工程。
地道工程:地道工程是大部分主体地面低于最低出入口的暗挖工程,多建于平地。
坑道工程:坑道工程是大部分主体地面高于最低出入口的暗挖工程,多建于山地或丘陵地。
堆积式工程:堆积式工程是大部分结构在原地表以上且被回填物覆盖的工程。
掘开式工程:掘开式工程是采用明挖法施工且大部分结构处于原地表以下的工程,包括单建式工程和附建式工程。
单建式工程上部一般没有直接相联的建筑物;附建式工程上部有坚固的楼房,亦称防空地下室。
早期人防工程多为地道工程。
80年代以来人防建设实行了指导思想的战略转变,强调平战结合,为经济建设和城市建设服务,新建的人防工程多为掘开式工程,位置较好,质量较高。
同时,为了吸引人们到地下来,为人们提供比较舒适的环境,一些人防工程装修的档次普遍高于地面建筑。
一、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1.掘开式(附建式)工程的建筑面积,按工程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其保护墙)计算;工程出入口的建筑面积,按出入口设计地面标高以下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口部伪装(附属)建筑的建筑面积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2.坑地道工程掘进面积,按设计毛洞地坪面积(不包括超挖量)计算;被复净面积按毛洞被复(支护)后的地坪面积计算;衬套建筑面积按设计衬套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3.单层工程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单层工程内如带有部分楼层者(层高超过2.2m)也计算建筑面积。
4.多层工程的建筑面积按工程各层的建筑面积的总和计算。
5.工程内的门厅、大厅,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门厅、大厅内设有回廊时按自然层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6.楼梯间、电梯井、提物井、管道井等均按工程的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
7.舞台灯光控制室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乘以层数计算建筑面积。
8.工程内设备管道层、储藏室及设置在工程底板以下的水池,如层高超过2.2m,应计算建筑面积。
人防工程面积指标计算规则
人防工程面积指标计算规则(试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北京市人民防空条例》有关规定,及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北京市关于结合建设项目配建人民防空工程面积指标和战时功能要求的规定(试行)〉的批复》(国人防〔2014〕503号),现将本市行政辖区范围内结合建设项目配建人防工程面积指标的计算规则明确如下:一、2015年3月1日之后申报“人防工程建设方案咨询”的建设项目,其配建人防工程的面积指标按本通知所附《建设项目配建人防工程面积指标一览表》(详见附件)标准计算。
2015年3月1日之前申报“人防工程建设方案咨询”或对“人防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条件意见书”进行调整的建设项目,其配建人防工程的面积指标仍按原《关于贯彻〈关于改变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规定的通知〉的实施细则》(86京防委字第4号)所规定的标准计算。
二、按照北京市《关于进一步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的办法(试行)》(京政发〔2013〕86号),在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意见书》中已明确配建人防工程面积指标的建设项目,或建设项目所在区域已编制完成人防工程专项规划,并在专项规划中明确配建人防工程面积指标的,按所明确的要求配建人防工程,不再执行本通知所列计算标准。
三、《建设项目配建人防工程面积指标一览表》中设定为“按地上建筑面积比例”配建人防工程的建设项目,其人防工程面积指标均指建设项目所需配建人防工程的最低标准,即建设项目规划建设人防工程的建筑面积不得小于表中所列计算指标要求。
设定为“按人防工程战时功能需求确定”配建人防工程的建设项目,其人防工程面积指标须由民防部门根据《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规划(2007—2020)》和人防工程专项规划、技术标准、规范等要求确定。
设定为“另行研究确定”配建人防工程的建设项目,即C1、C2、C3类用地,属于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和村民集中住宅建设的,其人防工程面积指标由民防部门根据建设项目所在区域、功能、规模、人口数量,本着“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另行研究确定;属于村民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村民住宅建设的,可暂不配建人防工程。
人防工程面积指标明细表(1)
人防工程面积指标明细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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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建人防工程面积指标明细表
说明:
1、所有建筑均按建筑形式分类。
计算方法:(1)十层以上(含十层)的建筑,应修建“满堂红”防空地下室,应按照不低于地面首层建筑
面积修建;(2)十层以下(不含十层)的建筑,应按照不低于地面建筑总面积的5%修建;(3)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工程(地上建筑投影范围之外的地下建筑)应按照不低于地下建筑总面积的15%修建。
2、如一栋建筑既有高层又有多层,应按上述要求对建筑进行竖向分割后,分类计算应建设人防面积指标。
人防面积计算方法
1、所有建筑均按建筑形式分类,指标计算与使用功能无关。
计算方法:(1)十层以上(含十层)的建筑,应修建“满堂红”防空地下室,可按其第十层标准面积指标计算;(2)十层(不含十层)以下,基础埋深超过3米(含3米)的建筑,应按其面积(含地下)的3%修建;(3)十层(不含十层)以下,基础埋深不超过3米的建筑,应按其面积(含地下)的2%修建;(4)单建工程(地上建筑投影范围之外的地下建筑)应按其面积的30%修建。
如一栋建筑既有高层又有多层,应按上述要求对建筑进行竖向分割后,分类计算应建设人防面积指标。
我具体到底怎么样计算操作。
2、建筑工程里面满堂红指的是什么意思?
满堂红,顾名思义,就是没有留下任何有空缺的地方;。
人防结建工程配建面积计算试点标准
附件
人防结建工程配建面积计算试点标准
一、配建标准
(一)居住用地项目、公共设施用地项目,按地上总建筑面积的10%配建;
(二)工业用地、仓储物流用地、对外交通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市政设施用地、绿地用地,按地上总建筑面积的5%配建;
(三)特殊用地(军事、外事、保安)项目,无人防配建要求;
(四)城市发展备建用地和控制用地,待明确用地性质后,按相应比例配建;
(五)混合用地项目,根据地上建筑物不同功能对应的配建比例进行配建。
民防结建面积配建表
注:①表中所列用地性质分类及代码均采用《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建筑管理)2011修订版中城乡建设用地分类标准。
②用地性质、地上建筑面积均以规划部门批复为准,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均不含构筑物的面积。
人防结建工程配建面积计算试点标准#优选.
附件
人防结建工程配建面积计算试点标准
一、配建标准
(一)居住用地项目、公共设施用地项目,按地上总建筑面积的10%配建;
(二)工业用地、仓储物流用地、对外交通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市政设施用地、绿地用地,按地上总建筑面积的5%配建;
(三)特殊用地(军事、外事、保安)项目,无人防配建要求;
(四)城市发展备建用地和控制用地,待明确用地性质后,按相应比例配建;
(五)混合用地项目,根据地上建筑物不同功能对应的配建比例进行配建。
民防结建面积配建表
注:①表中所列用地性质分类及代码均采用《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建筑管理)2011修订版中城乡建设用地分类标准。
②用地性质、地上建筑面积均以规划部门批复为准,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均不含构筑物的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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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建筑面积规定
人防建筑面积规定1、所有建筑均按建筑形式分类,指标计算与使用功能无关。
计算方可按其第十层标准面积指标计算; (2)十层(不含十层)以下,基按上述要求对建筑进行竖向分割后,分类计算应建设人防面积指标。
2、为小区配套建设的中小学、幼儿园、市政站点等可不结合修建防空地下室。
如上述项目与其它建筑合并设置,应将其面积指标扣除.2、而施工图里面的楼梯,排风房,配电房,等相关的设施是不是应该也算入人防面积,还是应该去除这些后剩余的面积才能算是必须要做的人防面积?1、最严格的要求就是从人防防护密闭门开始计算,凡人防防护密闭门外的一律不参与计算人防建筑面积,这种计算与规范、图集不符,但属于地方规定也必须执行,或许福建作为沿海地区对人防要求高吧,但这也不是福建所有地区都这么规定。
大部分人防地下室我都按这个计算。
2、第一种情况计算的人防面积,毫无疑义都是属于人防面积.对于防护密闭门外的楼梯、电梯、坡道等是否算入人防面积也有好几种情况: 2.1、电梯是绝对不能算入人防面积的,这点规范是非常明确的. 3。
3.26当电梯通至地下室时,电梯必须设置在防空地下室的防护密闭区以外。
2。
2、楼梯、坡道如果只是平时使用,与人防无关的则不算了人防面积. 2.3、人防口部的定义中包含人防使用的竖井及防护密闭门以外的通道.此通道含坡道及楼梯. 2。
4、布置人防口部、密闭通道等人防有使用到的楼梯、坡道。
按规范及其图示凡人防使用的楼梯、坡道均计入人防面积。
2。
5、关于坡道是否可以全算人防面积的问题。
由于坡道计算到上部有盖板的位置往往面积非常大,如果均计入人防面积大大影响人防面积指标,给人防实际掩蔽面积造成不利影响.大部分意见是:对于坡道除了人防汽车库可以全算外一般只计算口部外的一跨作为人防面积。
人防面积一般为地上建筑投影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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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投影面积 人防面积 总面积
最大投影面 积
人防面积
总面积
人防面 积
人防面积 合计
说明: 1、 所有建筑均按建筑形式分类,指标计算与使用功能无关。计算方法:(1)十层以上(含十层)的建筑,应修建“满堂红”防空地下室,
可按其第十层标准面积指标计算;(2)十层(不含十层)以下,基础埋深超过 3 米(含 3 米)的建筑,应按其面积(含地下)的 3%修 建;(3)十层(不含十层)以下,基础埋深不超过 3 米的建筑,应按其面积(含地下)的 2%修建;(4)单建工程(地上建筑投影范围 之外的地下建筑)应按其面积的 30%修建。如一栋建筑既有高层又有多层,应按上述要求对建筑进行竖向分割后,分类计算应建设人防 面积指标。 2、 为小区配套建设的中小学、幼儿园、市政站点等可不结合修建防空地下室。如上述项目与其它建筑合并设置,应将其面积指标扣除
建设单位(印章):
楼号
地上/地 下层 数Fra bibliotek地上 面积
地下 面积
/ / / / / / / / / / / / 合计
防工程面积指标明细表
设计单位(印章):
总建筑面积
等大于十层部分
对应总面积 标准层面积
编号:
十层以下部分(不含十层) 十层以下部分(不含十层)
(埋深≥3 米)
(埋深<3 米)
单建部分
总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