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部晨会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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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部晨会管理制度
为了迅速、准确地传达工作计划与工作目标,明确工作重点和注意事项,总结经验和教训,宣传公司企业文化理念与核心价值观,引导推行各项规章制度;并增进员工与公司的信息沟通与交流,激励士气、增强团队意识等,特制定本规定。
本制度适用于生产部各车间及班组。
一、晨会要求
1、晨会时长:每天上班前10至20分钟。
2 、晨会地点:生产车间办公区。
3、晨会主持人:由车间主任担任,特殊情况下由主管领导或分管经理主持。
4、综合部负责检查晨会制度的运行情况。
二、内容宣导:晨会宣导内容应简单扼要、清楚明确,使所有人员理解。
三、晨会注意事项:
1、参加晨会的人员应准时(除请假人员外)到达晨会地点,不得无故缺席和迟到。
2、所有在场员工应按规范着装,注意仪容仪表。
3、各车间及班组,必须严格按照晨会管理制度,召开晨会。
四、晨会记录与考核
1、每日班组晨会的重点内容需有晨会记录,生产经理要定期查核。
2、生产经理与部门领导不定期抽查晨会的执行及执行效果,将其纳入每月考核绩效内
3、无特殊情况不开晨会者,相关责任人罚款10元/次。
4、会议迟到或提前离开者罚款10元/次。
5、有事耽搁或不能参加时,须提前20分钟跟会议主持人请假否则处以10元/次的罚款;
6、对晨会组织者不认真组织、走过场,或不做晨会记录的,处罚主持人每次20元;
五、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