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厂燃料运行班班长岗位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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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厂燃料运行班班长岗位

规范

Final approval draft on November 22, 2020

发电部燃料运行班班长岗位规范

1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发电部燃料运行班班长的职责与权限、任职条件、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及检查与考核。

本规范适用于发电部燃料运行班班长的工作。

2职责与权限

班长在行政上受部门部长,副部长领导,在值班期间的生产调度受值长领导并执行其命令。积极做好燃煤搭配掺烧工作。班长在技术业务上受部门运行技术专职指导。具体履行好-各条规定的工作职责。

班长应管理好当班期间的运行设备,在值班时是燃运设备安全运行的负责人,应合理组织力量,努力完成和超额完成生产任务和技术经济指标。在值班时可以向班组每个成员下达指令。

班长在值班期间需离开现场应报告值长,并指定一名负责人。

班长有权根据本班人员的工作好坏,贡献大小提出奖惩、晋级的建议。

班长发现本班工作人员违章作业,有权制止,并批评教育,严重者提交部门,建议有关部门处理。

班长有权制止无关人员或无我公司工作人员陪同下的外来人员进入现场和接近设备。

在事故处理中,班长发现值班人员不能胜任工作时,有权指定他人代替其工作。

根据事故异常状态发展情况,班长有权向有关领导请求人力、物力等方面的支援。

对于屡次不坚守岗位,不听劝告的职工,有权向领导建议停止其工作。

对不请假,擅自离岗人员,有权按旷工处理。

在不影响生产前提下,班长有权批准本班人员事假一天,超过一天,须经部门领导批准。

3任职条件

政治思想好、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义务道德。

程控运行班长应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和高级工证书。

熟悉燃料运行基本生产过程及燃料设备知识。

具有较高的工作处理能力、组织能力、能写出较高的总结报告,能处理重大或疑难事项,具有较高综合分析能力,并能够指导班员的工作。

能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

团结协作、服从分配。

4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

努力搞好班组建设,定期组织召开班委会和生产会议,组织编制生产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调动全班人员的生产积极性。

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关心群众生活,了解并掌握全班人员的思想动态,如实地向有关领导反映。

每一转班召开一次班组安全活动会议,总结一周安全工作情况,对班组人员进行安全思想教育,提高大家的工作责任感,对本班和兄弟班组发生的异常情况,应认真分析,吸取教训,树立牢固的安全第一思想,提高安全运行水平。每月召开一次班委会和班务会,认真总结上月各项工作完成情况和布置本月工作安排。

每月召开一次经济分析会,认真分析技术经济指标完成情况,找出差距,制订对策。

认真招待部门的培训计划,组织本班人员进行生产业务学习。制定班组培训计划。经常开展岗位练兵,生产知识考问讲解,事故预想,反事故演习,技术问答,各种规程的学习等各种活动。经常围绕生产中关键,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开展“双增双节”和全面质量管理活动。

全面掌握生产任务和主要经济指标计划情况,做到生产任务层层落实,全面完成。

认真执行设备管理制度。

发现设备缺陷应记入缺陷登记簿内,重大设备缺陷班长要亲自检查。

如有威胁人身和设备的设备缺陷时,班长应做好安全技术措施,并汇报部门领导,听候指示。

班长在值班中应检查下列项目:

对本班运行设备全面检查一次。

每次输煤时应对各运行岗位进行人身,设备安全巡回检查。

检查原煤仓贮存情况。

检查煤场煤质情况,以利做好掺烧工作。

班长交接时的职责

班长必须按厂部下发的运行轮值表按时值班,因故不上班时必须经运行副主任批准。

正常情况下,交接班时必须正点进行,交接班长并在运行记录簿上签字,办理正式交接手续。

交班班长在正点交班时因设备还在运行时,接班班长应等候,直到交班为止。如接班班长未能按时接班时,又未指定专人代替接班,由一名副班长负责接班。

交班时应以记录簿为准,记录应清楚无误,口头交待作为补充解释,因故未交班以致有错误而发生事故由交班班长负责。

接班后,班长应亲自了解一些设备运行情况:

发电负荷安排情况。

锅炉台数运行情况。

设备运行,设备检修情况。

设备缺限,设备异常情况。

设备改进情况

运煤和卸煤情况(包括运煤量和煤质)。

接班后,班长应向本班班长布置好生产任务和工作中的安全注意事项。

交班班长必须正点前30分钟作好下列交班准备工作。

听取各专业的工作汇报;

检查各岗位的卫生情况;

填写好各种记录簿;

清点好需要交班的公用工具;

异常状态紧急处理时的职责:

发生异常情况时,班长必须坚守岗位,及时迅速了解异常情况,组织人力,本着下列原则正确指挥处理:

尽快限制事态发展,消除根源,解除对人身,设备的威胁;

尽力保持运煤设备的运行;

将不能运行的设备倒隔开;

在异常紧急状态时,应与值长取得联系,并及时向运行副主任汇报。

在设备发生异常情况下,班长应遵照下列顺序处理:

迅速进行检查,以确定事故性质,范围等;

及时向有关领导和运行人员联系,若时间不允许,可处理后再汇报。

在发生火警时,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警,同时根据消防规程,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迅速组织人力,消除火警根源。

事故异常情况处理完毕后,在有关人员来作研究前,班长同值班人员尽可能保持事故现场完整。

班长应如实地将事故异常情况所发生的时间、原因、现象及处理过程详细记录在记录簿上,并向下班交待清楚。

根据事故异常情况的性质和构成的事态,班长应组织本班人员进行讲座和制订今后的防范措施及对策,并提出相应报告。

班长应积极认真地协助有关人员进行必要的事故情况调查,分析工作,并如实反映情况,不能隐瞒真相。

联系工作

电话联系时,双方均应互通姓名,说明联系内容,较大的联系工作须予以记录。

若联系工作不清发生问题,应由双方负责,如纯属哪一方错误而发生问题,则由错误方负责。

5检查与考核

日常由部门经理或分管运行的副经理按本规范检查考核。

每年由有关方面按岗位职责进行考核评议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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