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市行政审批局工作人员外出请假报备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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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市行政审批局工作人员外出请假报备工作
的通知
局机关各处室、下属各中心:
为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备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XX市行政审批局系统工作人员考勤和请销假管理办法(试行)》(淮审批发〔2018〕59号)要求,进一步规范全系统工作人员外出请假和报备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做好全系统工作人员外出请假和报备工作是切实履行政治责任,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和政治规矩的内在要求和具体体现。局系统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外出请假报备制度,加强工作的计划性,提前确定外出活动安排,自觉做好外出请假报备工作。
二、进一步明确规范要求。按照中央和省市委有关文件规定要求,进一步明确、规范请假和报备工作。
1、关于请假。局领导班子成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工作日离开XX,应向局主要领导请假;各处室(中心)主要负责人工作日离开XX,应向局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请假;其他科级干部工作日离开XX,应向各处室(中心)主要负责人和局分管领导请假;一般工作人员工作日离开XX,应向各处室(中心)主要负责人请假。
2、关于报备。局系统全体人员按照《XX市行政审批局系统工作人员考勤和请销假管理办法(试行)》(淮审批发〔2018〕59号)规定,请假获批后应向办公室报送报备单。局领导班子成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周末、节假日离开XX,应向局主要领导报备;各处室(中心)主要负责人周末、节假日离开XX,应向局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报备;其他科级干部周末、节假日离开XX,应向各处室(中心)主要负责人和局分管领导报备;一般工作人员周末、节假日离开XX,应向各处室(中心)主要负责人报备。
三、进一步严格督促检查。要加强局系统领导干部和职工外出请假、报备工作,局办公室应通过不定期督促检查,推动工作落实,对出现问题的当事人将视情予以通报。
附件:
XX市行政审批局系统工作人员因公外出报批表
注:此表一式三联,第一联交组织人事处存档;第二联交办公室备案;第三联由因o 公外出本人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