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柯的_生存美学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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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史 哲JOU RNAL O F L IT ERA TU R E,H ISTOR Y AND PH I LO SO PH Y 2003年第5期(总第278期)N o.5,2003(Serial N o.278)

福柯的“生存美学”

李 晓 林

(厦门大学中文系,福建厦门361005)

摘 要:福柯于晚期通过对古希腊文化的研究而提出了自己的“生存美学”思想,主张个体经由伦理2美学

的途径自我构成为主体。这一思想既吸收了古典智慧,也发挥了审美现代性精神,同时与尼采、海德格尔的审

美之路相通。它既有重要的理论价值,也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生存美学;主体;自我呵护

中图分类号:B8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511-4721(2003)05-0114-05

福柯作为萨特之后法国最为重要的思想家,其哲学、思想史、历史学说已引起中外学术界的广泛关注,但其“生存美学”思想却未引起足够重视。实际上,从1974年《性意识史》第一卷的出版到1984年去世,福柯的思想出现了显著的变化:“权力”消失了,代之以“主体”和“自我”;对当代的批判不见了,代之以对古希腊文化的考察。福柯的这次转变,不仅是对古代的研究,事实上,他借考察古代人自我构成为主体的方式,提出了当代人的“生存美学”问题。1984年,在一次题为《生存美学》的访谈中,福柯说:“道德是对准则的服从,这种道德观念正在消失,或已经消失了。这种道德观念的消失,必然伴随着,对生存美学的追求。”[1](P253)福柯明确指出,对当代人来说,普遍的、必须服从的道德观念不再有效,个体的审美生存就提上了日程。

从宏观的文化背景上看,“生存美学”是在基督教精神衰落、主体性哲学幻灭的情况下提出的。基督教精神的解体使人们有限的生存失去了具有无限意义的价值之源,主体性哲学的幻灭使人们个体的行为方式失去了普遍的准则和约束。在这种情况下,为了使人的存在不至于陷入自我放纵的状态,为了使个体的生活不至于陷入固定的模式,着意于自我的审美生存就是必要的。

福柯“生存美学”的提出还有着直接的社会原因。当今西方社会,在宗教已逐渐失效、道德越来越失去其固有的约束力的同时,人们并不希望法律过多地干涉个人生活。在这种情况下,个体的审美生存不仅成为确立自我的形式,而且成为对抗“规范化”的手段。因此,福柯的“生存美学”不是在人与社会的关系、而是在人与自我的关系上提出的;他不仅要解构,还要建设——一种不依赖于社会群体的自我建设。福柯往往被理解为专事解构,实际上,他的后期思想有极明确的建构向度。

福柯的这一思想也有特定的理论背景。首先,福柯作为一个后现代思想家,其对理性、道德、主体、自我等的看法与现代哲学家差别很大。可以说,从尼采起,现代哲学模式一再被反思和挑战,理性信条被怀疑,道德、真理、主体、价值的基础被动摇。当代的法国哲学家受尼采影响很大,福柯也不例外。在自我问题上,福柯进行了历史学家的考证:古希腊的“自我呵护”、中世纪的自我忏悔、近代的自我认识、弗洛伊德的自我分析。福柯通过展示自我“被构成”和“自我构成”的历史,就避免了“自我”理论的空洞。

再看福柯与现代哲学在“道德”问题上的差别。在伦理领域,康德主张一种普遍必然的道德律令。他认为,有一种定言命令(或曰绝对命令),“定言命令只有一条,这就是:要只按照你同时认为也能成为普遍规律的准则而行动”。[2](p72)在康德看来,服从规范与个人自由并不矛盾:表面上,规范约束人;实际上,规范出自人的意

收稿日期:2002-12-06

作者简介:李晓林(19682),女,山东金乡人,厦门大学中文系讲师,文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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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人自身就是立法者。这样,服从者与立法者一体,自由与必然一致。但以谱系学的眼光看,只有对道德的不同解释,而没有普遍有效的道德观念。尼采曾指出道德没有先验根基,所以他主张道德是相对的:超人有超人的道德,奴隶有奴隶的道德。福柯也不赞同普遍道德律令的说法,甚至认为寻求它是“一种灾难”。道德可以是人们的一种约定,但它不等于真理——尼采与福柯都指出,人们是怎样将一己之见美化为真理,以掩饰其权力意志的。

其次,福柯“生存美学”的提出与其“人之死”的理论有关。福柯“人之死”的宣告不是故作惊人之语,也并非轻巧的游戏之辞,它蕴涵了极为严肃深刻的哲学内涵。“人之死”中的人,不是现实中的人,而是一种理论建构,或者说关于人的知识。福柯宣称,“18世纪末以前,人并不存在……知识的创造者用自己的手制作了人,还不到200年”。[3](P308)福柯通过对人的经验2先验、我思2无思、起源的回溯与回归的分析,指出18世纪末以来人的存在的探讨和人文科学研究都陷入“人类学迷梦”不能自拔。人文科学由于陷入这一迷梦而根本不可能成为科学;“人”这一历史的暂时现象,也会如沙滩上的足迹一般,被语言分析的浪头冲刷尽净。

上帝死了,终极价值不再有效,人只能相信人。而哲学人类学意义上的“人”也死了,个体不再能相信“人”,而只能相信自己。再没有一统的意识形态,再没有需要服从的“绝对命令”,除了自我,再没有其他的根据和依托了。对于福柯来说,自我没有固定的本质,不过是被规训和自我创造的产物。因而,个体所能做的,不是去寻找“自我”中的先验“理性”来引导自己,而是靠感性体验来把握。福柯将美学从高高的天上拉回地面:他不仅提倡自我创造为艺术品,还强调“身体”的直接体验。体验,作为当下的、一己的东西,能摆脱种种规范化指令,作出自己的判断。基于美学和自由的关系,他把主体确立的唯一可能寄放于美学。放在“人之死”的大背景上,我们就能理解福柯“生存美学”对于每个个体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最后,福柯的“生存美学”是个体对抗权力的方式。福柯认识到:权力不仅深入意识,而且深入肉体;权力不仅控制人们的政治生活,而且制约人们的日常生活。所以他不会把社会的改变寄托于革命,而是呼吁改变我们的日常生活。在权力问题上,福柯说明了现代人怎样被扭曲、挤压而丧失了主体性;主体性的丧失怎样损害了人;“生存美学”是作为对“规范化”的反动、作为对抗权力的形式、作为自由的实践而提出的。

总之,福柯与现代哲学在自我、道德、主体、人诸概念的理解上存在鲜明对立;从价值取向上看,也发生了价值观上的颠倒。只有明白福柯与现代哲学的这些差异,我们才能理解福柯的“生存美学”——第一,福柯的“生存美学”基于个体与自我的关系。这里的“自我”不是现代哲学中的理性“自我”,而是具体的、实践中的、不可替代的“自我”。如果“自我”能够是“自我构成”而不仅是“被构成”的,那么个体的自我创造就十分重要。这些独特的个体在各自际遇里的生存实践,构成了“生存美学”千姿百态的景观。

第二,福柯的“生存美学”提供了不同于“绝对命令”的另一种伦理尺度。对于康德而言,重要的是找出适用于每个人的道德准则;对于福柯来说,重要的是每个人寻求通向美好生活方式的途径。或者说,福柯不认为哪个人有能力有权利为他人提供“道德准则”,他关心的是每个个体确立自己的生存风格。

下面,我从九个方面归纳福柯“生存美学”的内涵。

第一,“生存美学”确立的是个体与自身的关系,不是个体与世界、社会的关系。“生存美学”关心的是自我,不是神、理念、群体。自我作为独立的、成熟的个体,敢于面对世界、人生,敢于面对生命的必死性和短暂性。对于福柯而言,自我能够具有启蒙态度和自律精神,自我能够在“生存美学”实践中不断地深化、构成自己。

第二,“生存美学”确立的是个体与自身的美学关系,而非认识关系。在自我问题上,福柯已彻底完成了从笛卡儿认识论范畴到波德莱尔艺术家模式的转换。得益于古希腊的“自我呵护”是福柯“生存美学”的重要维度。当被问及古代的“自我呵护”能否被现代化时,福柯的回答是“当然”,但他立刻指出,不应照搬古代的“自我呵护”——“……必须强调的是,它是新的东西。”[4](P295)就是说,福柯向当代人提出了“自我呵护”问题。如同不想像创立权力理论一样,福柯不想创立一种美学理论,而是身体力行一种将日常生活美学化的实践。对于福柯的“自我呵护”主张,有的学者不以为然,认为它太重视“自我”,而忽略了与“普遍性”、“理性”的关系。[1](P230)的确,福柯不关心普遍、群体,他强调的是个体差异,他重视的是个体的日常体验。物极必反,也许是西方哲学过于强调“理性”、“普遍性”和“真理”,才造成福柯趋向另一极端吧。

第三,“生存美学”确立的是每个个体成为自身的主体。此前的理论中,福柯一直是解构主体的,但是在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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