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公章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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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公章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公章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公章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事业单位公章的管理,确保公章的安全和合法使用,根据《事业单位公章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事业单位内部所有与公章管理相关的工作。

第三条事业单位应当设立公章管理机构或者明确专职公章管理人员,负责公章的使用、保管和管理。

第四条公章的使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公章的使用范围应当与事业单位的职能、权限相符。

第五条公章是事业单位合法身份的标志,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擅自使用公章。

第六条公章的制作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作过程应当严格把关,确保印章的质量和安全。

第七条公章的使用范围、数量和使用权限,由事业单位内部确定,并上报所在地公章管理机构备案。

第八条公章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对公章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核实,确保公章的正常使用和安全。

第二章公章的使用第九条事业单位公章的使用应当按照合法权限、合法程序和合法理由,并严格审查核准。

第十条公章的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1.合同、协议的签署;2.收发公文;3.外出单位公务;4.银行业务办理;5.与其他单位交往的确认、授权文件等。

第十一条公章的使用应当遵守以下基本原则:1.公章使用应符合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规章制度的要求;2.公章使用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权限;3.公章使用涉及重要事项时,必须有授权文件或授权人的明确意见;4.公章使用不得损害事业单位的利益和形象;5.公章的使用记录应当真实、完整、准确。

第十二条公章使用人应负有保管好公章的责任,应当严格控制公章的使用范围和权限,不得私自转借、外借公章。

如需临时外借,必须经公章管理机构批准,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十三条公章使用人在使用公章前,应当仔细核对公章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并确保公章妥善保管,防止丢失和被盗。

第三章公章的保管和管理第十四条公章管理机构或专职公章管理人员应建立健全公章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公章的存放地点和设施,应符合保密和安全的要求;2.公章的保管人员的管理和监督措施;3.公章存放登记和账册的管理;4.公章的使用范围、数量和权限的审批和核定;5.公章的丢失、损坏和被盗的处理程序;6.公章的使用情况记录、统计和审计;7.公章管理的定期检查和核实措施。

行政事业单位印章管理使用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印章管理使用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印章管理使用制度一、印章的管理(一)印章的分类1.公章:行政事业单位的公章由国家相关部门授权,具有法律效力,用于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证书以及代表单位形式的事物。

2.财务专用章:用于财务支付、收款、结算、票据背书等财务活动,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3.劳动合同章:用于签订劳动合同及续签工作人员劳动合同,由人力资源部门管理。

4.业务章:用于处理日常业务活动中的文件、合同、证书等,由相关部门统一管理。

5.其他章:根据具体单位的需要设立的章,由相关部门管理。

(二)印章的保管1.各部门要做好相应的印章登记、盘点及使用情况记录,确保印章的正常运作。

2.各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印章的保管工作,并做好相应的安全保密工作。

3.印章必须存放在防火、防盗的专用柜中,柜门必须上锁,并限权使用。

4.印章保管负责人要做好日常巡查工作,确保印章的安全保管。

(三)印章的使用1.印章的使用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单位制度的规定,严禁超越权限使用印章。

2.印章使用人必须经过授权,确保签章文件的合法性、准确性。

3.印章使用人必须核对文件的真实性,确保签章内容的准确。

4.印章使用人在使用前必须检查印章的完整性和正常性,确保印章无损坏。

5.印章使用人必须妥善保管好印章,在使用完毕后及时放回专用柜中。

6.印章使用后要及时记录使用情况,并报告印章保管负责人。

7.印章使用人要对印章的使用情况负责,确保印章使用的合规性。

二、印章的授权和使用范围(一)印章的授权1.公章由国家相关部门授权,授权书必须明确授权单位的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公章使用的范围和使用条件等。

2.其他章均由相关部门授权,授权书必须明确授权单位的名称、章的名称、使用的范围和使用条件等。

(二)印章的使用范围1.公章只能用于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证书以及代表单位形式的事物。

2.财务专用章只能用于财务支付、收款、结算、票据背书等财务活动。

3.劳动合同章只能用于签订劳动合同及续签工作人员劳动合同。

事业公章使用管理制度

事业公章使用管理制度

事业公章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事业单位公章的使用管理,保证公章的合法、规范使用,维护事业单位形象和利益,根据《事业单位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事业单位公章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等单位使用的印章,用于章证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具有法律效力。

第三条事业单位公章应当由单位领导班子统一管理和使用,严格保密,不得擅自使用或外借。

第四条事业单位公章使用应当遵循依法治理、廉洁自律、规范操作、安全保密的原则。

第二章公章的设立和管理第五条事业单位公章应当由单位领导班子提请上级主管部门或单位所属上级单位批准设立,并按照规定的制式和文字制作。

第六条事业单位公章应当加盖在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证书、合同等重要文件上,不得私自更改或篡改。

第七条事业单位公章管理由单位负责人全面负责,下设专人具体管理和保管。

第八条事业单位公章使用、存放应当安设防伪措施,防止伪造或篡改。

第九条事业单位公章的使用应当严格按照权限进行,不得超越权限使用。

第十条事业单位公章应当建立使用登记台账,记录公章使用的时间、对象、事由等信息。

第三章公章的使用流程和规范第十一条事业单位公章的使用应当明确工作程序,建立规范的流程。

第十二条事业单位公章的使用应当根据文件的性质、级别和重要程度进行区分。

第十三条一般性文件应当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具有相关职权的人员使用公章,必须经过核对签字后使用。

第十四条重要文件、涉密文件等需要单位领导批示的文件,应当由相应的领导签字使用公章。

第十五条一旦事业单位公章遗失、损坏或被盗,需及时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告并补办手续。

第十六条事业单位公章只能用于办公用途,不得私自外借给他人使用。

第十七条事业单位公章的使用人员在使用公章前,应当仔细核对文件内容,确保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第四章公章的安全保密第十八条事业单位公章具有法律效力,其安全管理至关重要,单位必须建立完善的保密制度。

第十九条事业单位公章应当妥善保管,不得随意放置在办公桌上、抽屉里等易被盗窃或遗失的地方。

行政事业单位公章使用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公章使用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公章使用制度公章是行政事业单位权力的象征,具有权威性和法律效力。

为了确保公章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安全性,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单位的利益和正常运转,特制定本公章使用制度。

一、公章的保管1、行政事业单位的公章应由指定的专人负责保管,保管人应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和纪律性。

2、公章保管人应选择政治可靠、工作认真负责、严守纪律的人员。

保管人如有工作变动,应及时办理公章交接手续。

3、公章保管人应将公章存放在安全可靠的地方,如专门的保险柜,并确保保险柜的钥匙由保管人随身携带。

二、公章的使用范围1、以单位名义印发的各类公文,包括通知、报告、决定、函件等。

2、对外签署的各类合同、协议、承诺书等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3、各类证明材料,如工作证明、身份证明、收入证明等,但需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

4、其他需要加盖公章的文件和材料,但必须符合单位的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

三、公章的使用审批1、各类需要加盖公章的文件和材料,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

一般情况下,应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再由单位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盖章。

2、对于重要的文件和材料,如涉及重大资金、人事任免、重大决策等,可能需要经过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后才能盖章。

3、审批过程中,应严格审查文件和材料的内容、格式、合法性等,确保盖章的文件和材料真实、准确、合法、有效。

四、公章的使用登记1、每次使用公章都应进行详细的登记,包括用章日期、文件名称、份数、用章部门、经办人、审批人等信息。

2、登记工作应由公章保管人负责,确保登记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3、登记册应妥善保存,以便日后查阅和追溯。

五、公章的使用流程1、经办人填写《公章使用申请表》,注明用章事由、文件名称、份数等信息,并附上需要盖章的文件和材料。

2、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核《公章使用申请表》及所附文件和材料,签字确认。

3、单位领导审批《公章使用申请表》,签字同意。

4、公章保管人核对审批手续完备后,在指定位置加盖公章,并在登记册上进行登记。

公章使用管理规定范文(四篇)

公章使用管理规定范文(四篇)

公章使用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章的使用管理,保护公章安全,维护企事业单位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章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及其下属各部门、事业单位的公章使用管理。

第三条公章是企事业单位的法定印章,单位公章包括法定机关、事务性独立法人、校办企业及其他经法定程序设立的企事业单位等各种类型的公章。

第四条公章的管理原则是“定期检查、保密操作、限量用印、责任追究”。

第二章公章的保管和使用管理第五条公章必须经过单位领导或授权领导的签字确认后方可使用。

第六条公章必须由经过公章使用管理培训的人员使用,未经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使用公章。

第七条公章保管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担任单位行政、财务或法律职务,对公章保密制度有所了解,具备相关的公章使用操作技能。

第八条公章保管人员应做到以下要求:保管公章必须放在专用的保险柜中,不得存放在办公桌抽屉或其他易被他人取得的地方;保管人员必须将公章用途报备至单位领导或授权领导;公章保管人员必须定期向单位领导或授权领导进行公章使用情况的报告。

第九条公章使用过程中,保管人员应严格按照公章使用的流程和规定进行操作,确保公章使用的合法性、准确性和安全性。

第十条公章的使用范围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单位规定的权限,不得超出规定的使用范围。

第三章公章的用途和流程第十一条公章的用途是证明单位行为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必须在法定范围内使用。

第十二条公章的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签订、文件归档、授权委托、财务支付、法律诉讼等。

在使用公章前,必须进行相应的备案或报备程序。

第十三条公章的使用流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环节:用章申请、审批签字、文书起草、用印确认、盖章复核、归档保存等。

在公章使用的整个流程中,必须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确保正当合法。

第四章公章使用的监督和责任追究第十四条单位领导必须加强对公章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公章使用的安全和合法。

第十五条对违反公章使用管理规定的行为,单位领导必须严肃处理,追究相关责任。

事业单位公章使用管理制度汇编5篇

事业单位公章使用管理制度汇编5篇

事业单位公章使用管理制度汇编5篇事业单位公章使用管理制度精选篇1一、总则公司印章是企业合法存在的标志,是企业权力的象征。

为了保证公司印章的合法性、可靠性和严肃性,有效地维护公司利益,杜绝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公司印章的刻制及备案(一)公司印章的刻制均须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二)法人个人名章、财务章、合同章,由人事行政部开具公司介绍信统一到指定的公安机关办理雕刻手续,印章的形体、规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并经重庆市公安局备案。

(三)未经公司总经理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刻制本部门的印章。

(四)经批准刻制的印章,由刻制人员到人事行政部办理备案手续。

三、公司印章的启用(一)新印章要做好戳记,并统一在人事行政部留样保存,以便备查。

(见附件:表1《印章登记表》)(二)新印章启用前应由人事行政部下发启用通知,并注明启用日期、发放单位和使用范围。

四、公司印章的使用范围公司的印章主要包括公司公章、专项业务章(合同章、财务章)、总经理(法人)专用个人名章。

公司所有印章必须按规定范围使用,不得超出范围使用。

(一)公司公章的使用范围主要为:1、公司对外签发的文件。

2、公司与相关单位联合签发的文件。

3、由公司出具的证明及有关材料。

4、公司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

5、公司章程、协议。

6、员工调动。

7、员工的任免聘用。

8、协议(合同)资金担保承诺书。

(二)公司合同专用章的使用范围主要为:1、对外投资、合资、合作协议。

2、各类经济合同等。

(三)公司总经理(法人)个人名章,主要用于需加盖私章的合同、财务及报表、人事任免等各类文件。

(四)财务专用章,主要用于货币结算等相关业务。

(五)公司各职能部门专用章仅限于公司内部工作联系使用,不得对外。

五、公司印章的管理职责(一)公司总经理负责公章、合同专用章、法人个人名章使用的最终审批工作。

(二)人事行政部负责人负责公章、合同专用章使用的初级审批工作,总经理负责最终审批。

(三)财务部负责人负责财务专用章使用的审批工作。

事业单位公章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公章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公章管理制度目录•一、总则•二、公章的种类和使用范围•三、公章的管理– 3.1 公章的保管– 3.2 公章的使用•四、公章管理的责任及考核– 4.1 责任主体– 4.2 考核标准•五、附则一、总则为了规范公章的管理,维护事业单位的正常运行和公章的安全性,制定本《事业单位公章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我部门所属的事业单位内所有公章的管理和使用。

二、公章的种类和使用范围1.事业单位内设的公章种类包括:公章、法人印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等。

2.公章的使用范围:–所有涉及合同、协议、文件、凭证等需要正式用印的文书;–需要公章确认的离退休人员文件;–需要公章核定的经费报销单、付款单等财务文件;–需要公章验证的外部文件及其他需要公章确认的事项。

三、公章的管理3.1 公章的保管1.公章应由专人负责保管,保管人应当是本单位的工作人员,并凭单位领导的授权书进行管理。

2.公章保管人应保管公章的完整性和安全性,妥善保管好印章和印台,严禁私自乱动、私自外借或丢失。

3.2 公章的使用1.任何单位工作人员使用公章必须经过合法授权,并在需要用章的文书上加盖专用章。

2.公章的使用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的规定,严禁擅自篡改、假借、私自制作、私自盖章等行为。

3.使用公章时,应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用章,并填写用章登记表,以便追溯和管理公章使用情况。

4.任何单位外的人员在办理相关事务时,必须出具有效的委托授权文件,并由授权人签字确认后方可使用公章。

四、公章管理的责任及考核4.1 责任主体1.部门主管负责公章的管理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公章的保管和使用。

2.公章保管人负责公章的安全保管和使用管理,必须认真履职,确保公章的正常运转,并定期向部门主管进行工作汇报。

4.2 考核标准1.公章管理工作的考核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公章使用的合规性和规范性;–公章的保管工作的安全性和严密性;–公章使用登记及记录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公章使用情况的定期报告和汇总。

事业单位公章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公章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公章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事业单位公章的管理,维护单位公章的统一、完整和安全,提高单位公章管理的效率和科学性,保护国家和单位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类事业单位的公章管理工作。

第三条事业单位公章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用以证明文件真实性、法律效力的一种印章。

第四条公章是国旗的缩影,是单位的象征,凡使用公章的行为均代表单位的形象和声誉。

第五条公章管理应坚持严格遵循程序、明确责任、严格监督的原则,对公章的使用、管理、保管等工作进行规范管理。

第六条保护公章的安全,防止未经授权使用之风险,是公章管理工作的首要任务。

第七条公章管理人员应做到廉洁自律,维护公章的合法权益,保证公章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第八条本制度由事业单位公章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章公章的种类第九条事业单位公章分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名章、财务专用章等几类。

(一)单位公章是单位的基本印章,只用于重要文件的盖章。

(二)法定代表人名章是单位法定代表人的签名专用印章,只用于法定代表人签名的文件的盖章。

(三)财务专用章是单位的财务专用印章,只用于与财务相关的文件的盖章。

第十条公章在使用时,应根据有关规定进行正确选择,确保盖章准确无误。

第三章公章的管理第十一条事业单位公章的管理工作应坚持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原则。

第十二条事业单位公章的管理工作应完善制度、合理配置资源、加强监督。

第十三条事业单位公章管理应建立健全制度,规范公章管理的各项工作。

第十四条由公章管理委员会对公章管理工作进行具体监督和检查,确保公章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第十五条为了确保公章的安全,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公章的使用登记、备案、人员管理等制度。

第十六条事业单位公章管理应建立公章使用申请制度,明确公章使用的范围和程序。

第四章公章的使用第十七条事业单位公章只能用于与单位有关的事务文件的盖章。

第十八条事业单位公章使用应坚持真实、合法、准确的原则,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公章进行非法活动。

事业单位公章管理制度范文

事业单位公章管理制度范文

事业单位公章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事业单位公章的使用和管理,保护公章的安全和合法权益,提高事业单位运行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所有公章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章是事业单位对外签署合同、出具证明、提供申请授权以及其他与单位法定职责相关的事项所用的专用图章。

第四条公章的印制、使用和保管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不得擅自变更、挪用或私自转让。

第五条公章的制作、使用和保管费用应列入单位预算范围,由专门负责公章管理的部门负责统一管理和使用。

第二章公章的制作与保管第六条公章的制作和保管由单位所属的公章管理部门负责。

第七条公章的制作应符合国家有关图章制作的规定和标准,制作过程中要确保图章的准确、规范和安全。

第九条公章的保管应设置专门的公章库房,并派专人负责保管。

公章库房的通风、防潮、防火设施应达到国家的安全标准。

第十条公章的保管人员应具备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和操作技能,保证公章的安全和完整。

第十一条公章保管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定期对公章进行盘点核实,确保数量和质量的准确无误。

第三章公章的使用与管理第十二条公章使用范围应明确,并由单位领导签署批准后方可使用。

第十三条公章使用人员应按照正常的工作流程和程序进行使用,不得超出权限范围。

第十四条公章使用人员在使用公章时应当认真核对公章的印章面,确认无误后方可加以使用。

第十五条公章一经使用后,应及时恢复原状,加盖公章的文件、合同等要保留备查。

第十六条公章应注意防伪和防伪技术,避免公章被伪造或复制使用。

第四章失效公章的处理第十七条公章损坏、遗失的,由公章管理部门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办理公章遗失、补章手续。

第十八条公章被停止使用的,应及时收回,由公章管理部门负责进行鉴定、销毁或重新制作。

第十九条公章作废后,原印制单位应根据相关规定及时销毁,并报告公章管理部门。

第二十条公章销毁应经实际情况确属无法使用方可进行,销毁过程应有相关人员见证,销毁记录应及时备案。

事业单位公章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公章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公章管理制度事业单位公章管理制度一、目的事业单位公章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公章的使用,保障公章的安全性和合法性,防止公章被滥用或遗失,维护事业单位的利益和形象,确保公章的有效性和权威性。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事业单位的所有公章的管理和使用。

三、公章种类和使用权限1. 本事业单位设有的公章种类包括公司公章、合同公章、财务公章等,每个公章都有其特定的使用权限。

2. 公章的使用权限仅限于经过授权的单位领导、指定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未经授权的人员不得私自使用或动用公章。

四、公章的使用和保管1. 公章的使用必须有文件签字同意,并在公章上注明使用日期、用途和经办人的姓名。

2. 公章的使用必须在正式的文件、合同、凭证等重要文书上进行,且使用内容必须与公章的用途相符。

禁止将公章用于个人或违法违规行为。

3. 公章使用完毕后必须立即保管好,确保公章的安全性和机密性,防止被不法分子盗取或伪造。

4. 公章的保管人应当定期检查公章的完整性和有效性,并及时上报与公章相关的情况和问题。

五、公章的遗失和补办1. 一旦发现公章遗失或被盗,公章保管人应立即报告上级单位,并向有关公安机关报案。

2. 公章遗失后,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原公章,并依照相关规定申请重新办理公章。

3. 公章补办必须经过上级单位同意,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和申请书。

4. 公章补办后,必须及时进行更新和注销处理,并重新进行公章的发放和管理。

六、违规处罚对于违反事业单位公章管理制度的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记过甚至辞退,并追究法律责任。

七、附则1. 公章管理制度的修改和补充必须经过事业单位领导或有关部门的审批。

2.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并有关情况由事业单位负责人进行监督和检查。

本事业单位公章管理制度的实施,将有助于规范和保障公章的使用和管理,维护事业单位的利益和形象,确保公章的有效性和权威性。

全体职工应当自觉遵守,共同维护公章的安全和合法使用。

事业单位公章管理制度范本

事业单位公章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事业单位公章管理,确保公章使用规范、安全,维护单位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章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公章的使用和管理。

第三条事业单位公章是单位法定代表权的象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伪造、变造或转让公章。

第二章公章的种类及管理第四条事业单位公章分为以下几类:1. 行政公章:用于单位对外发文、签订合同、证书盖章等。

2. 专用公章:用于特定业务范围的专用事务,如财务、人事、审计等。

3. 业务公章:用于业务部门对外联系、办理业务等。

第五条公章的管理实行专人负责制,由单位指定专人负责公章的保管、使用和监督。

第三章公章的使用第六条公章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 使用部门或个人向公章管理人员提出用章申请,说明用章事由、用章范围、用章数量、用章日期等。

2. 公章管理人员对用章申请进行审核,确保申请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单位规定。

3. 审核通过后,公章管理人员填写《公章使用登记表》,并通知申请人。

4. 申请人持《公章使用登记表》到公章管理人员处领取公章,并在使用完毕后及时归还。

第七条公章使用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亲自或指定专人监督,确保用章过程合法、合规。

第四章公章的保管第八条公章的保管应由专人负责,存放于安全、保密的专用保险柜中。

第九条公章管理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以下保管规定:1. 公章管理人员不得将公章带出单位,不得私自留存公章。

2. 公章管理人员离岗时,应将公章锁好,确保公章安全。

3. 公章管理人员不得泄露公章的秘密,不得为他人提供公章信息。

第五章公章的监督第十条单位应定期对公章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十一条单位应建立健全公章使用档案,对公章的使用情况进行记录和备案。

第十二条单位应加强对公章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公章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

第六章违规处理第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本制度,擅自使用、伪造、变造或转让公章的,一经发现,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事业单位公章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公章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公章管理制度一、总则事业单位公章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事业单位公章的使用、保管和管理,确保公章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保护事业单位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是做好行政管理工作的关键环节。

二、公章的使用1. 公章的使用范围公章主要用于办理与事业单位法定职权相关的文件、合同、函件等事务。

所有使用公章的行为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2. 公章的使用程序(1)申请:凡需要使用公章的事务,必须由办公室或相关部门负责人向公章管理人员提出书面申请,并注明使用目的和时间;(2)审批:公章管理人员根据申请内容进行审批,并确认申请事务的合法性和必要性;(3)核发:公章管理人员根据审批结果核发公章,并记录在公章使用登记簿中;(4)使用:核发公章后,申请人需按照使用目的和时间进行公章使用,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使用公章;(5)返还:公章使用完毕后,申请人需及时返还公章,并填写公章使用情况说明。

3. 公章的保管(1)公章保管人员:事业单位应设立专门的公章保管人员,负责公章的保管和管理。

(2)公章保管处:事业单位应设立公章保管处,保管公章的专用柜或保险箱,并配备相应的保管制度。

(3)公章保管制度:公章保管人员应按照规定的制度和程序对公章进行保管,确保公章的安全和完好无损。

三、公章的管理1. 公章管理制度(1)制度建立:事业单位应建立公章管理制度,并将制度内容下发到各相关部门和人员。

(2)培训教育:事业单位应定期对公章管理人员进行公章管理常识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管理水平和技能。

(3)定期检查:事业单位应定期对公章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公章管理制度的落实和执行效果。

2. 公章的登记和归档(1)登记:事业单位应建立公章使用登记簿,并每次使用公章时进行登记,记录公章的使用事项、时间、申请人等相关信息。

(2)归档:公章使用登记簿应定期归档,确保使用记录的保存和备查。

3. 公章的变更和注销(1)公章的变更:公章管理人员应根据事业单位的变动情况及时办理公章的变更手续,例如单位名称变更、章面修改等。

事业单位用章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用章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事业单位印章使用,确保印章安全、合规、高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章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印章的使用、保管、销毁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印章是事业单位的重要标志,具有法定效力。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擅自使用印章。

第二章印章的种类及使用范围第四条印章分为以下几类:(一)公章:用于单位对外发文、签订合同、对外证明等具有法律效力的活动。

(二)专用章:用于特定业务范围的证明、许可等。

(三)业务章:用于日常业务办理、内部审批等。

第五条印章使用范围:(一)公章:主要用于单位对外发文、签订合同、对外证明等具有法律效力的活动。

(二)专用章:主要用于特定业务范围的证明、许可等。

(三)业务章:主要用于日常业务办理、内部审批等。

第三章印章的使用及保管第六条印章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理使用:印章使用应严格按照规定范围和程序进行,不得滥用。

(二)专人负责:印章使用应指定专人负责,确保印章安全。

(三)审批手续:印章使用需经单位负责人审批,并填写《印章使用审批单》。

第七条印章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一)专人保管:印章应由专人负责保管,确保印章安全。

(二)安全存放:印章应存放在安全、干燥、通风的地方,防止丢失、损坏。

(三)登记备案:印章使用后,应及时登记备案,包括使用时间、用途、经手人等。

第四章印章的销毁第八条印章因以下原因需要销毁:(一)印章损坏无法使用。

(二)单位撤销、合并、更名等。

第九条印章销毁应遵循以下程序:(一)提出销毁申请:单位负责人提出销毁申请,经单位领导班子讨论通过。

(二)报批:将销毁申请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三)销毁:经批准后,由专人负责监督销毁。

第五章责任追究第十条违反本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擅自使用印章的。

事业单位公章管理制度[1]

事业单位公章管理制度[1]

事业单位公章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事业单位内部公章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公章使用的合规性和安全性,保护公章的合法权益,特订立本《事业单位公章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事业单位内部全部公章的管理和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单位章、财务章、人事章等。

三、公章的管理3.1 公章的申请1.事业单位内部全部公章的申请须通过书面申请方式进行,由申请人员填写《公章使用申请表》,并注明公章的实在用途和时间。

2.申请人员应对申请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不得伪造申请文件或任意使用公章。

3.公章的申请应提前5个工作日向法务部门提交,法务部门经认真审核后,方可核准申请。

3.2 公章的保管1.事业单位法务部门负责公章的保管工作,设立专门的公章保管盒,并将公章存放在安全的地方。

2.公章保管盒应定期检查,确保盒内只存放正式使用的公章,且公章封面上应标注清楚的编号和对应使用单位。

3.3 公章的使用1.公章使用应遵从实名制原则,使用人员必需是经过正式授权和培训的员工,未经授权人员严禁擅自使用公章。

2.公章的使用前应核对公章封面编号和使用单位,确保使用的公章正确无误。

3.在使用公章时,必需保持公章印章清楚,不得拆卸、更换或损坏公章。

4.公章的使用应依照公司的规定和管理标准进行,不得用于违法、违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虚假签订文件、伪造合同等。

3.4 公章的借用和归还1.如确有需要,员工可向法务部门申请公章的临时借用。

借用期限不得超过7个工作日,并应书面承诺在借用期满后适时归还。

2.公章借用人员应妥当保管,严禁将公章借给未授权的人员使用,借用人员在归还前应确保公章无损坏和遗失。

3.公章归还后,法务部门应适时核对公章数量和状态,并填写《公章归还记录表》。

3.5 公章的挂失与补办1.对于遗失、被盗或损坏的公章,使用人员应立刻向法务部门报告,并依照相关流程办理挂失手续。

2.公章挂失后,原公章编号将被注销,挂失公章不得再用于任何文件的盖章。

3.发生公章挂失情况时,法务部门应适时向有关部门报案,并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如需重新制作公章,须由法务部门负责照实申请。

事业单位--印章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印章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印章管理制度事业单位印章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加强对事业单位印章的管理,确保印章的使用安全和合规,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内部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印章是单位在对外活动中重要的法律凭证,涉及到合同、协议、文件的签署等多个环节,因此,加强印章管理具有重要的意义。

第二章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事业单位及其下属机构,包括各类印章的使用、管理、保管和审批等。

涉及的印章包括单位公章、财务章、合同章及其他特定用途的印章。

第三章管理规范3.1 印章的分类印章根据其用途分为以下几类:1. 公章:用于对外正式文件的签署。

2. 财务章:用于财务报表、发票等财务文件的审核。

3. 合同章:用于签署各类合同和协议。

4. 专用章:根据需要设立的特定用途印章。

3.2 印章的制作与备案印章的制作应由专门的印章制作单位进行,制作前需报单位负责人审批。

所有印章在制作完成后须进行备案,备案内容包括印章种类、用途、制作单位、制作日期等信息,并由专人负责登记。

3.3 印章的保管印章的保管工作由专人负责,印章应存放在安全的地方,如保险柜或专用印章箱,并采取防火、防潮、防盗等措施。

印章的保管人员应定期对印章进行检查,确保印章的完整和安全。

第四章印章的使用流程4.1 使用申请需要使用印章的部门或个人,需提前提交使用申请,申请中应明确印章的用途、使用时间及相关文件的种类。

申请需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并由专人负责记录。

4.2 印章的使用在获得使用批准后,印章的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1. 专人专用:印章的使用应由指定人员操作,严禁他人私自使用。

2. 按需使用:印章的使用应与申请相符,不得随意更改用途。

3. 记录存档:每次使用印章后,需填写《印章使用登记表》,记录使用时间、用途、使用人及相关文件编号。

4.3 印章的归还印章使用完毕后需及时归还,归还时需进行核对,确保印章无损坏。

如发现印章损坏或丢失,应及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第五章印章的监督与检查5.1 定期检查单位应定期对印章的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印章的使用和保管符合本制度的规定。

事业单位公章管理制度范文

事业单位公章管理制度范文

事业单位公章管理制度范文事业单位公章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事业单位公章的管理和使用,保证公章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维护事业单位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章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公章是事业单位的重要财产,必须严格保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使用、调拨、盗窃或损坏、弄丢公章。

第二章公章的分类第四条公章按照使用范围和使用权限的不同,可分为事业单位营业章、凭证章、合同章、公文签发章等。

第五条事业单位公章应当根据需要进行制作,并由单位主管机关负责监督。

第六条公章的样式和刻制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备案。

第三章公章的使用和管理第七条事业单位公章应当由设立单位统一制作,并由单位主管机关领导签字确认。

第八条事业单位公章应当由设立单位负责保管,设立单位负责人在职期间,对公章的安全性和使用情况承担直接责任。

第九条事业单位公章仅限于事业单位内部使用,不得私自借用或出借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第十条事业单位的公章禁止以任何形式抵押、出售、转让或作为担保物。

第四章公章的使用权限第十一条事业单位公章的使用权限由单位主管机关授予工作人员,并登记在册。

第十二条公章的领用必须经过单位主管机关审批,并由指定的人员携带有效证明文件领取。

第十三条工作人员领用公章后,必须妥善保管,严禁私自向他人出借或使用。

第十四条事业单位公章应当定期进行盘点,并进行登记核对。

发现遗失、破损或被盗窃,必须及时报告主管机关和公安机关。

第五章公章的使用记录和意见第十五条事业单位使用公章时,应当填写公章使用登记簿,按照时间先后顺序登记相关信息,并加盖公章。

第十六条公章使用登记簿应当由指定的人员负责保管,并按月进行备份保存。

第十七条公章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意见,可以通过公章使用意见箱或相关渠道向主管机关进行反馈。

第六章违规处理和责任追究第十八条任何单位或个人违反本制度的规定,擅自使用、损坏、弄丢、盗窃公章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事业单位公章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公章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公章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事业单位公章的管理,保障公章的安全和有效使用,维护事业单位的正常运营秩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全部公章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定义1.公章:指由国家有关机关授权并登记备案,用于代表事业单位进行正式文件、合同和其他紧要文件签署的印章。

2.公章管理人员:指被授权管理公章的责任人员。

第二章公章的申请与领用第四条公章的申请1.事业单位内部各部门(单位)在办理法律、行政、财务等需要使用公章的事项,必需提前向公章管理人员申请,并供应相应的相关文件。

2.公章管理人员负责核实申请人的身份和申请事项的真实性,同时确保相关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五条公章的领用1.经过公章管理人员审核后,申请人凭身份证明和申请书前往公章管理室领取所需的公章。

2.领取公章后,申请人必需在公章领用登记簿上进行登记,并签署领用确认。

第三章公章的使用与保管第六条公章的使用权限1.除公章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随便擅自使用或借用公章。

2.公章管理人员负责对公章的使用权限进行管理和掌控,确保公章的合法使用。

第七条公章的使用方式1.使用公章必需以事业单位正式文件、合同等事项为依据,且由授权人签名。

2.公章必需清楚、完整地印于文件上,不得模糊、涂改或部分印章。

3.公章印绣不能超出文件所规定的用印位置。

第八条公章的保管1.公章管理人员负责事业单位公章的安全保管,确保公章不受损坏、遗失或被盗。

2.公章必需妥当保管在专用的公章管理室内,不得轻易带离办公场合。

3.公章管理室必需安装监控设备,定期检查和维护,并保证监控录像的安全保管。

第九条公章的日常管理1.公章管理人员必需定期对公章进行检查,确保公章的清楚和完好。

2.在公章遗失、被盗或发生损坏时,公章管理人员必需立刻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第四章违规处理和责任追究第十条违规行为1.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有偷窃、丢失、私自销毁、买卖公章或非法使用公章的行为。

事业单位印章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印章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事业单位印章管理,规范印章的使用,确保印章的合法、合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章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印章,包括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章、合同专用章等。

第三条印章管理应当遵循“统一管理、分级负责、专人保管、规范使用、安全保密”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印章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印章的总体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财务部门负责印章的申请、刻制、登记、保管、使用、销毁等工作。

第六条印章保管人负责印章的日常保管和使用,对印章的安全负有直接责任。

第三章印章的申请与刻制第七条事业单位申请刻制印章,应当向当地公安机关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一)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印章申请表;(二)单位登记证书副本;(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四)印章设计图样。

第八条公安机关对印章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刻制。

第四章印章的登记与保管第九条印章刻制后,由财务部门进行登记,内容包括印章名称、规格、材质、刻制单位、刻制日期、保管人等。

第十条印章应当妥善保管,指定专人负责,确保印章安全。

第十一条印章保管人应当定期检查印章,发现印章损坏、遗失等情况,及时报告财务部门和单位负责人。

第五章印章的使用第十二条印章使用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使用印章。

第十三条印章使用应当填写《印章使用登记表》,包括使用时间、使用事由、使用人、使用部门等。

第十四条印章使用完毕后,应当立即收回,并由使用人签字确认。

第十五条重要文件、合同等使用印章,应当经单位负责人审批。

第六章印章的销毁第十六条印章因损坏、遗失等原因需要销毁的,应当由财务部门提出申请,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由公安机关监督销毁。

第十七条销毁印章时,应当填写《印章销毁登记表》,详细记录销毁时间、原因、监督人等信息。

第七章奖励与处罚第十八条对在印章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事业单位公章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公章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公章管理制度一、目的和依据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的相关规定制定,适用于本单位内部所有部门和人员的公章管理。

二、公章的定义和种类1.公章是事业单位的重要印章,用于证明该单位的合法身份和真实性,具有重要法律效力。

2.本单位公章包括:单位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章等。

所有公章的制作、使用和保存均需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

三、公章的管理责任1.本单位设立公章管理部门,负责统一管理和使用单位公章,并定期对公章进行检查和维护工作。

2.公章管理部门的主要责任包括:(1)明确公章的使用范围和权限;(2)制定公章使用申请、审批和管理流程;(3)对公章的制作、使用和保存进行监督和管理;(4)定期对公章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公章的完好和印章图案的清晰;(5)对公章的使用情况进行记录和备案。

四、公章的使用权限1.公章的使用权限分为一级和二级。

(1)一级权限包括:盖章、签发相关证明文件等。

(2)二级权限包括:盖章、签发相关证明文件、签署合同等。

2.具体的公章使用权限由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和权限要求制定,并报公章管理部门备案。

五、公章的使用申请和审批1.申请公章使用的人员应填写公章使用申请表,注明使用公章的目的、范围和时间。

2.公章使用申请表由公章管理部门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使用公章。

3.对于需要一级权限的公章使用申请,还需要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签字并附上相关文件。

六、公章的制作和保存1.公章的制作必须由具备公章制作资质的专业印章制作单位进行,并按照国家标准制作。

2.公章的保存应该放在专门的公章保管柜中,由公章管理部门负责保管,保证公章的安全。

3.公章保管柜的开启和关闭应该由公章管理部门负责,并对开启和关闭记录进行登记。

七、公章的定期检查和维护1.公章管理部门对公章的清晰度、完整性和印章图案进行定期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2.对于发现公章有磨损、损毁、图案不清晰等问题的,应及时更换或修复,并在修复后进行再次检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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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行政事业单位公章使用制度
公章使用管理制度
一、印章的使用范围
1、公章使用范围:由我校名义签发的文件、文书,包括各类通知、通报、报告、决定、计划、纪要、函件、报表等,代表我校对外工作联系的介绍信,需证明的各类材料,与我校的各类合同、项目协议、授权书、承诺书及其它需要的签章等。

2、其它情况需加盖公章时,必须由校长签批。

3、各科室的公章及业务专用章使用由各科室负责人明确使用范围及要求。

二、印章的使用要求
1、凡在我校文件、账目款项、重要数字、以单位名义发信息与我校的各类合同、项目协议、授权书、承诺书等重要材料上加盖公章的,必须由校长同意签字后,方可盖章。

2、凡涉及到财务、人事、工资等内容的各类型报表、报告、申请、便函、介绍信等必须由负责人签字后盖章,否则,不予盖章。

3、凡涉及个人事项需加盖公章的材料,如贷款、担保、落户口等一律由校长同意签字后,方可盖章。

4、一般报送材料、便函、需加盖公章的,由审核材料的分管领导或办公室主任同意签字后,方可盖章。

5、单位介绍信盖章时均应由分管领导批准或办公室主任批准;单位介绍信由办公室统一编页,存根由专人保管存档。

6、公章禁止带出本单位外使用。

如因特殊需要,必须经校长同意,后方可带出。

公章带出期间,借用人只可将公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公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7、对一些行文不规范(字迹潦草、有明显涂、改痕迹、表达不清、落款单位不明)的文档,拒绝加盖印章。

8、单位印章一律不得在空白纸页上使用。

严禁在空白的纸张、表格、信函、证件等上面加盖学校公章或业务专用章。

严禁填盖空白合同、协议、证明及介绍信,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用章。

9、凡启用公章,经办人都要先出示领导签字,然后认真填写公章启用登记表,经办人在“公章启用登记表”上签字并填写清楚文件材料名称、份数、时间和需要说明的事项,
公章管理人员进行审核,严格按文件核准印数加盖公章,确保无误后方可盖章。

10、特殊情况急需使用公章的,由公章使用人注明事由,并向分管负责人和主要负责人取得联系后可先行用章,但公章使用人应在事后及时补办手续。

11、负责管理公章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严格管理,按照管理程序办事,应当认真核对有关内容,使用人所填写的内容和拟使用公章的文稿材料不符的,不予用章。

否则,出现事故,责任由公章管理人员自己承担。

12、规范使用印章,做到“齐年盖月”(即印章的左边缘与落款日期的年相齐,月、日盖在印章的下面);盖章时用力要均匀,落印
要平衡,印泥(油)要适度,保证印迹端正、清晰。

13、有下列情况,公章必须停用:单位名称变动;公章使用损坏;公章遗失或被盗,声明作废。

14、经批准停止使用的公章由办公室统一封存或送相关部门销毁,不得私自处理。

三、印章的保管
1、本校所有公章由专人负责管理,未经领导批准不得私自转交他人代管;保管人员要建立“公章启用登记表”,按照规定程序使用,严禁私自交于他人。

2、保管人需负责对印章保管的安全,公章存放在指定
安全的地方,严禁擅自携带外出。

3、公章保管人因事离岗时,须由部门主管指定人员暂时代管,以免贻误工作;公章专管员外出,移交公章时,需由主要领导同意。

4、保管人需负责对印章的保养,使用中达到干净、字迹清晰、色调鲜艳。

5、保管人因工作需要调离,需办理公章交接手续。

6、公章遗失应及时上报,对外登报作废。

四、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篇二:县政府办公室印章管理制度
县政府办公室印章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和规范办公室印章管理,维护印章的严肃性,确保印章使用安全,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国发〔1999〕25号),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涉及的印章包括:县政府印章、县政府钢印、县政府办公室印章、县政府机关党总支印章、县政府法制办印章、县政府办公室财务专用章,政府电子政务专网县政府电子印章、政府电子政务专网县政府办公室电子印章、市政府电子政务专网县政府法制办电子印章。

二、办公室管理的各类印章,根据工作需要指定专人保管。

县政府办公室财务专用章由县政府办公室财务室负责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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