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事故等级划分

合集下载

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标准

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标准

一、一般质量事故: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般质量事故1、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不满50000元的;2、影响使用功能和工程结构安全,造成永久质量缺陷的。

二、较大质量事故: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较大事故1、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0元(含50000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2、严重影响使用工程或工程接否安全,存在重大质量隐患的;3、事故性质恶劣或造成2人以下重伤的。

三、重大质量事故:凡具备下类条件之一者为重大事故,属建设工程重大事故范畴。

1、工程倒塌或报废;2、由于质量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重伤3人以上;3、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

按国家规定建设工程重大事故分为四个等级。

工程建设过程中或由于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过失造成工程质量低劣,而在交付使用后发生的重大质量事故,或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而需要加固、返工或报废,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重大质量事故。

此外,由于施工安全问题,如施工脚手、平台倒塌,机械倾覆,触电、火灾等造成建设工程重大事故。

建设工程重大事故分为以下四级:1、凡造成死亡3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为一级;2、凡造成死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为二级;3、凡造成死亡3人以上9人以下或重伤2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为三级;4、凡造成死亡2人以上或重伤3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不满30万元为四级。

四、特别重大质量事故:凡具备国务院发布的《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列发生一次死亡30人及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达500万元及起以上,或其他性质特别严重,上述影响三个之一均属特别重大事故。

一建质量事故等级划分

一建质量事故等级划分

一建质量事故等级划分一、一建质量事故等级划分随着建筑行业的不断发展,一建质量事故成为了工程建设中不可忽视的问题。

为了规范和管理建筑工程质量,我国制定了一建质量事故等级划分标准。

这一标准旨在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将一建质量事故分为不同级别,以便进行相应的处理和追责。

本文将对一建质量事故等级划分进行详细介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我国对一建质量事故等级划分做出了明确规定。

一建质量事故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四个等级。

1. 一级事故:一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重伤,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的事故。

一级事故是最为严重的一种事故,其后果十分严重,可能对工程项目和社会造成巨大影响。

一级事故发生后,责任单位将面临严厉的处罚和严肃的追责。

2. 二级事故:二级事故是指造成5人以上死亡或50人以上重伤,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事故。

二级事故比一级事故轻微,但后果依然严重,可能对工程项目和社会造成较大影响。

责任单位在二级事故发生后,也将面临相应的处罚和追责。

3. 三级事故:三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30人以上重伤,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事故。

三级事故相对于一级和二级事故来说,后果较为轻微,但仍然严重。

责任单位在三级事故发生后,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和追责。

4. 四级事故:四级事故是指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10人以上重伤,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事故。

四级事故是一建质量事故中最为轻微的一种,但也不可小觑。

责任单位在四级事故发生后,将受到一定的处罚和追责。

三、一建质量事故等级划分的意义一建质量事故等级划分的意义在于规范和管理建筑工程质量,保障工程项目的安全和可靠性。

通过将一建质量事故分为不同等级,可以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采取相应的措施和处罚,以避免事故的再次发生。

同时,一建质量事故等级划分也有助于明确责任单位的责任和追责范围,促使责任单位加强工程质量管理,提高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

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

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国家现行对工程质量通常采用按造成损失严重程度进行分类,其基本分类如下:1)一般质量事故: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般质量事故a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不满50000元的;b影响使用功能和工程结构安全,造成永久质量缺陷的。

2)严重质量事故: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严重事故a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0元(含50000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b严重影响使用工程或工程接否安全,存在重大质量隐患的;c事故性质恶劣或造成2人以下重伤的。

3)重大质量事故:凡具备下类条件之一者为重大事故,属建设工程重大事故范畴。

a工程倒塌或报废;b由于质量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重伤3人以上;c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

按国家规定建设工程重大事故分为四个等级。

工程建设过程中或由于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过失造成工程质量低劣,而在交付使用后发生的重大质量事故,或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而需要加固、返工或报废,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重大质量事故。

此外,由于施工安全问题,如施工脚手、平台倒塌,机械倾覆,触电、火灾等造成建设工程重大事故。

建设工程重大事故分为以下四级:a凡造成死亡3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为一级;b凡造成死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为二级;c凡造成死亡3人以上9人以下或重伤2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为三级;d凡造成死亡2人以上或重伤3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不满30万元为四级。

4)特别重大事故:凡具备国务院发布的《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列发生一次死亡30人及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达500万元及起以上,或其他性质特别严重,上述影响三个之一均属特别重大事故。

5)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下的列为质量问题。

质量事故的等级分类。

质量事故的等级分类。

质量事故的等级分类
质量事故分为四个等级,分别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022-2023年工程质量事故划分标准

2022-2023年工程质量事故划分标准

工程质量事故划分标准导读:我们知道工程质量事故有不同的等级,而且不同的等级对应着不同的标准,我们要想确定一场事故毕竟是哪个等级的,就必需要搞清晰标准是怎样的。

下面我就具体为大家介绍一下工程质量事故划分标准,盼望对你有关心。

一、工程质量事故划分标准(一)、一般质量事故: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般质量事故1、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不满50000元的;2、影响使用功能和工程结构平安,造成永久质量缺陷的。

(二)、较大质量事故: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较大事故1、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0元(含50000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2、严峻影响使用工程或工程接否平安,存在重大质量隐患的;3、事故性质恶劣或造成2人以下重伤的。

(三)、重大质量事故:凡具备下类条件之一者为重大事故,属建设工程重大事故范畴。

1、工程倒塌或报废;2、由于质量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重伤3人以上;3、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

按国家规定建设工程重大事故分为四个等级。

工程建设过程中或由于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过失造成工程质量低劣,而在交付使用后发生的重大质量事故,或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而需要加固、返工或报废,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重大质量事故。

此外,由于施工平安问题,如施工脚手、平台倒塌,机械倾覆,触电、火灾等造成建设工程重大事故。

建设工程重大事故分为以下四级:1、凡造成死亡3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为一级;2、凡造成死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为二级;3、凡造成死亡3人以上9人以下或重伤2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为三级;4、凡造成死亡2人以上或重伤3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不满30万元为四级。

(四)、特殊重大质量事故:凡具备国务院发布的《特殊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列发生一次死亡30人及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达500万元及起以上,或其他性质特殊严峻,上述影响三个之一均属特殊重大事故。

2022-2023年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依据是什么

2022-2023年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依据是什么

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依据是什么导读:随着建筑业的快速进展,国家对施工单位、施工人员的管理要求也越来越严格,假如施工单位管理不善、施工人员违规操作的话,很简单导致工程平安事故的发生。

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后,监理工程师会要求施工单位停工,并对事故进行评级,以实行不同的应对措施。

那么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依据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总结的这篇文章。

一、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依据是什么1、按事故造成损失程度分级(1)特殊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按事故责任分类(1)指导责任事故指由于工程指导或领导失误而造成的质量事故。

(2)操作责任事故指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操不按规程或标准实施操作,而造成的质量事故。

(3)自然灾难事故指由于突发的严峻自然灾难等不行抗力造成的质量事故。

3、按质量事故产生的缘由分类(1)技术缘由引发的事故指在工程项目实施中由于设计、施工在技术上的失误造成的质量事故。

(2)管理缘由引发的事故指在管理上的不完善或失误引发的质量事故。

(3)社会经济缘由引发的事故指由于经济因素及社会上存在的弊端和不正之风导致建设中的错误行为,而造成的质量事故。

二、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应当怎么处理1、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工程暂停令》;2、施工单位进行质量事故调查、分析质量事故产生的缘由,并提交质量事故调查报告,监理工程师在事故调查组绽开工作后,客观地供应相应证据;3、依据施工单位的质量调查报告或质量事故调查组提出的处理看法,项目监理机构要求相关单位完成技术处理方案;4、技术处理方案经相关各方签认后,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施工单位制定具体的施工方案;5、质量事故处理完毕后,具备工程复工条件时,施工单位提出复工申请,符合要求后,总监理工程签署审核看法,报建设单位批准后,签发工程复工令;6、项目监理机构应准时向建设单位提交质量事故书面报告,并应将完整的质量事故处理记录整理归档。

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依据是什么

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依据是什么

一、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依据是什么1、按事故造成损失程度分级(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按事故责任分类(1)指导责任事故指由于工程指导或领导失误而造成的质量事故。

(2)操作责任事故指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操作者不按规程或标准实施操作,而造成的质量事故。

(3)自然灾害事故指由于突发的严重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事故。

3、按质量事故产生的原因分类(1)技术原因引发的事故指在工程项目实施中由于设计、施工在技术上的失误造成的质量事故。

(2)管理原因引发的事故指在管理上的不完善或失误引发的质量事故。

(3)社会经济原因引发的事故指由于经济因素及社会上存在的弊端和不正之风导致建设中的错误行为,而造成的质量事故。

二、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应该怎么处理1、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工程暂停令》;2、施工单位进行质量事故调查、分析质量事故产生的原因,并提交质量事故调查报告,监理工程师在事故调查组展开工作后,客观地提供相应证据;3、根据施工单位的质量调查报告或质量事故调查组提出的处理意见,项目监理机构要求相关单位完成技术处理方案;4、技术处理方案经相关各方签认后,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施工单位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5、质量事故处理完毕后,具备工程复工条件时,施工单位提出复工申请,符合要求后,总监理工程签署审核意见,报建设单位批准后,签发工程复工令;6、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提交质量事故书面报告,并应将完整的质量事故处理记录整理归档。

2022-2023年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标准是怎样的-

2022-2023年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标准是怎样的-

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标准是怎样的?
导读: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标准是依据事故造成的损失程度确定的,如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为特殊重大事故。

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方式有修补处理、加固处理、返工处理、限制使用、不作处理和报废处理。

一、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标准是怎样的?
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标准是:
1.特殊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工程质量事故如何处理
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方式有:
1.修补处理;
2.加固处理;
3.返工处理;
4.限制使用;
5.不作处理;
6.报废处理。

提示,不作处理的情形有:
1.不影响结构平安,生产工艺和使用要求的;
2.后道工序可以弥补的质量缺陷;
3.法定检测机构合格的;
4.消失质量缺陷,经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仍能满意结构平安和使用功能的。

三、什么是工程质量事故
工程质量事故是指由于建设管理、监理、勘测、设计、询问、施工、材料、设备等缘由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规程、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影响使用寿命和对工程平安运行造成隐患及危害的大事。

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

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

国家现行对工程质量通常采用按造成损失严重程度进行分类,其基本分类如下:1)一般质量事故: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般质量事故a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不满50000元的;b影响使用功能和工程结构安全,造成永久质量缺陷的。

2)严重质量事故: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严重事故a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0元(含50000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b严重影响使用工程或工程接否安全,存在重大质量隐患的;c事故性质恶劣或造成2人以下重伤的。

3)重大质量事故:凡具备下类条件之一者为重大事故,属建设工程重大事故范畴。

a工程倒塌或报废;b由于质量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重伤3人以上;c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

按国家规定建设工程重大事故分为四个等级。

工程建设过程中或由于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过失造成工程质量低劣,而在交付使用后发生的重大质量事故,或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而需要加固、返工或报废,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重大质量事故。

此外,由于施工安全问题,如施工脚手、平台倒塌,机械倾覆,触电、火灾等造成建设工程重大事故。

建设工程重大事故分为以下四级:a凡造成死亡3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为一级;b凡造成死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为二级;c凡造成死亡3人以上9人以下或重伤2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为三级;d凡造成死亡2人以上或重伤3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不满30万元为四级。

4)特别重大事故:凡具备国务院发布的《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列发生一次死亡30人及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达500万元及起以上,或其他性质特别严重,上述影响三个之一均属特别重大事故。

5)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下的列为质量问题。

质量事故等级划分:1、按性质划分为重大、一般、轻微等三种。

2、按等级划分:重大质量事故:1、一次事故损失在3000元以上至10000元,水运10000元至100000元;2、重大返工;3、大宗或长期客户;4、涉及公司多家单位利益和关系协调;5、态度恶劣,出现激烈争吵或动手,易引起事件升级;6、造成其他重大损失和影响等为重大大事故;一般质量事故:1、一次事故损失在500元以上至3000元,水运1000元以上;2、需要返工作业;3、需要与公司其他单位协调;4、出现与客户或货主争执;5、造成一定的影响。

2022-2023年工程质量事故划分等级是什么

2022-2023年工程质量事故划分等级是什么

工程质量事故划分等级是什么导读:工程建设过程中很简单发生一些事故,这些都是没方法认为猜测的。

所以工程建筑师以及项目负责人要仔细负责,努力监工。

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有时候会危及人的生命,国家也针对事故程度划分了相应的等级。

接下来就由我为您解答有关工程质量事故划分等级是什么的问题。

一、工程质量事故划分等级是什么1、特殊重大事故。

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

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

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

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工程质量的处理方法1、修补处理2、加固处理3、返工处理4、限制使用5、不作处理(1)不影响结构平安,生产工艺和使用要求的(2)后道工序可以弥补的质量缺陷(3)法定检测机构合格的(4)消失质量缺陷,经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仍能满意结构平安和使用功能的.6、报废处理法律依据:《建筑法》第四十四条建筑施工企业必需依法加强对建筑平安生产的管理,执行平安生产责任制度,实行有效措施,防止伤亡和其他平安生产事故的发生。

建筑施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的平安生产负责。

以上就是我为您解答的有关工程质量事故划分等级是什么的问题。

发生事故会造成很大的损失,这是谁都不想发生的。

大家在建设工程的过程中,要做好防范措施。

假如您对工程有任何疑问,欢迎询问律师。

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

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

1.1 附件1:ace与GBT19011-2008标准主要差异性分析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国家现行对工程质量通常采用按造成损失严重程度进行分类,其基本分类如下:1)一般质量事故: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般质量事故a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不满50000元的;b影响使用功能和工程结构安全,造成永久质量缺陷的。

2)严重质量事故: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严重事故a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0元(含50000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b严重影响使用工程或工程接否安全,存在重大质量隐患的;c事故性质恶劣或造成2人以下重伤的。

3)重大质量事故:凡具备下类条件之一者为重大事故,属建设工程重大事故范畴。

a工程倒塌或报废;b由于质量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重伤3人以上;c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

按国家规定建设工程重大事故分为四个等级。

工程建设过程中或由于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过失造成工程质量低劣,而在交付使用后发生的重大质量事故,或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而需要加固、返工或报废,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重大质量事故。

此外,由于施工安全问题,如施工脚手、平台倒塌,机械倾覆,触电、火灾等造成建设工程重大事故。

建设工程重大事故分为以下四级:a凡造成死亡3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为一级;b凡造成死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为二级;c凡造成死亡3人以上9人以下或重伤2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为三级;d凡造成死亡2人以上或重伤3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不满30万元为四级。

4)特别重大事故:凡具备国务院发布的《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列发生一次死亡30人及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达500万元及起以上,或其他性质特别严重,上述影响三个之一均属特别重大事故。

5)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下的列为质量问题。

精品文档word文档可以编辑!谢谢下载!1d。

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分类标准是什么

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分类标准是什么

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分类标准是什么根据工程质量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工程质量事故分为4个等级: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较大事故;一般事故。

▲一、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分类标准是什么根据工程质量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工程质量事故分为4个等级:(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本等级划分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二、事故报告(一)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工程建设单位负责人报告;工程建设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二)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依照下列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并同时通知公安、监察机关等有关部门:1、较大、重大及特别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一般事故逐级上报至省级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事故情况。

2、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上报事故情况,应当同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接到重大和特别重大事故的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国务院。

公路工程质量事故的等级及范围

公路工程质量事故的等级及范围

公路工程质量事故的等级及范围近年来,随着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快速发展,公路工程质量事故频发,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

为了保障公众的出行安全,我们有必要了解公路工程质量事故的等级及范围。

公路工程质量事故可以分为轻微、一般和重大三个等级,具体范围如下:轻微事故指的是对公路工程质量造成一定影响,但并未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

例如,路面出现轻微凹陷或裂缝,交通流畅度受到一定影响,但不会导致严重后果。

一般事故指的是对公路工程质量造成一定损害,可能导致轻微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

例如,路面出现明显凹陷或裂缝,车辆行驶不稳定,可能导致交通事故发生,造成一定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重大事故指的是对公路工程质量造成严重损害,导致严重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

例如,路面出现大面积塌陷或崩塌,导致交通完全中断,无法正常通行,严重影响出行安全,甚至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公路工程质量事故的范围主要包括路基、路面、路基边坡和交通设施等方面。

首先是路基,它是公路工程的基础,承载着整个公路的重量。

如果路基质量不好,容易发生塌陷、沉降等问题,导致路面损坏或交通事故。

其次是路面,它是车辆行驶的平台,如果路面质量不好,容易出现凹陷、裂缝等情况,影响车辆的稳定行驶。

此外,路基边坡的稳定性也是公路工程质量的重要方面,如果边坡不稳定,容易发生滑坡、坍塌等问题,对公路的通行造成严重威胁。

最后,交通设施也是公路工程质量事故的重要范围,包括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等,如果这些设施质量不达标,容易导致交通事故。

公路工程质量事故的等级及范围对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有着重要影响。

我们应该加强对公路工程质量的监管,提高工程施工质量,确保公路工程的安全稳定运行,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安全的出行环境。

质量异常及质量事故等级划分参考

质量异常及质量事故等级划分参考

质量事故分级及处罚细则为进一步完善品质管理工作,对生产的各个环节加强品质监控,有效地追溯和处理品质问题及质量事故,特制定此细则,作为质量问题及事故的处罚依据。

一、质量问题及质量事故的分级1、轻微质量问题下列情况属于“轻微质量问题”:经抽检(或全检)次品率在2%以下,尚未流入下道工序,并且可通过本工序的返工得到解决,不致造成材料浪费的情形。

2、一般质量问题下列情况之一,属于“一般质量问题”:l 已流入下道工序,次品率3%以上5%以下的。

l 造成材料或人工浪费30分钟以内的。

l 影响下道工序工作在30分钟以内的。

3、一般质量事故下列情况之一,属于“一般质量事故”;l 流入下道工序的半成品次品率5%~10%的。

l 批量次品超过80件的。

l 造成材料或人工浪费总计在50~100元以内的。

l 影响下道工序正常生产30~60分钟的。

l 影响出柜20分钟以内的。

l 虽属上道工序问题,但本工序明知或应该知道属不合格品而继续加工造成材料或人工损失在50元以内或次品超过50件的。

l 流过3个以上工序的次品,数量在30件以以上,或流过5个工序以上的次品,数量在20件以上的。

l 擅自更改工艺造成质量隐患,尚未造成损失的。

4、重大质量事故下列情况之一,属于“重大质量事故”:l 流入下道工序的半成品次品率10%以上的。

l 批量次品超过100件的。

l 造成材料或人工浪费超过100元的。

l 影响下工序正常生产超过1小时或影响出货超过30分钟的。

l 明知或应该知道属于上道工序流入的不合格品而继续加工或造成材料、人工损失总计超过80元的,或总件数超过60件的。

l 擅自更改工艺造成材料及人工损失超过80元的。

l 流过5个以上工序的次品数量在30件以上的。

l 客户验货不通过,要求返工的。

5、特大质量事故下列情况之一,属于“特大质量事故”:l 流入下道工序的半成品次品率超过10%。

l 批量次品超过150件的。

l 造成材料或人工浪费总计超过200元的。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质量事故等级划分
国家现行对工程质量通常采用按造成损失严重程度进行分类,其基本分类如下:
1)一般质量事故: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般质量事故
a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不满50000
元的;
b影响使用功能和工程结构安全,造成永久质量缺陷的。

2)严重质量事故: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严重事故a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0元(含50000元)以上,不满10万
元的;
b严重影响使用工程或工程接否安全,存在重大质量隐患的;
c事故性质恶劣或造成2人以下重伤的。

3)重大质量事故:凡具备下类条件之一者为重大事故,属建设工程重大事故范畴。

a工程倒塌或报废;
b由于质量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重伤3人以上;
c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

按国家规定建设工程重大事故分为四个等级。

工程建设过程中或由于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过失造成工程质量低劣,而在交付使用后发生的重大质量事故,或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而需要加固、返工或报废,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重大质量事故。

此外,由于施工安全问题,如施工脚手、平台倒塌,机械倾覆,触电、火灾等造成建设工程重大事故。

建设工程重大事故分为以下四级:a凡造成死亡3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为一级;
b凡造成死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
以上,不满300万元为二级;
c凡造成死亡3人以上9人以下或重伤2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为三级;
d凡造成死亡2人以上或重伤3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不满30万元为四级。

4)特别重大事故:凡具备国务院发布的《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列发生一次死亡30人及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达500万元及起以上,或其他性质特别严重,上述影响三个之一均属特别重大事故。

5)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下的列为质量问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