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储物品储存、保管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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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Document No:WKL-3-G-HTH001 版本Rev: A
发行日期Issue Date: 2012-1-10 页码Page:1/2
1 目的: 使物品储存,保管有序进行,以达到维护品质的功效。
2 范围:适用于HTH工厂所有物料。
3 具体规定:
3.1.储存期限。
3.1.1 包装辅助材料的有效储存期为12个月。
3.1.2成品有效期为72个月。
3.2储存区域及环境
3.2.1储存区分为:待处理区、良品区、和不良品区。
3.2.2储存条件:仓储场地须通风、通气、通光、干净,白天保持空气流通,下雨天应关好门窗,
以保证物品干燥,防止受潮。
3.2.3仓库内物品以常温环境储存。
3.3储存规定。
3.3.1储存应遵守三原则:防火、防水、防压;定点、定量;先进先出。
3.3.2物品上下叠放时要做到“上小下大,上轻下重”。
3.3.3易受潮物品,严禁直接摆放于地上,应放货架或托板上进行隔离。
3.3.4呆、废料必须分开储存。
3.3.5下班前应关好门窗及电源。
3.4安全。
3.4.1对危险物品的保管,须遵守“三远离,一严禁”的原则,即“远离火源、远离水源、远离
电源,严禁混合堆放”。
3.4.2仓内严禁烟火,严禁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3.4.3认真执行仓库管理的“十二防”安全工作,即:防火、防水、防锈、防腐、防蛀、防磨、防爆、防电、防盗、防晒、防倒塌、防变形。
3.4.4定期检查电线绝缘是否良好。
3.4.5消防设施齐全,按消防部门颁布的标准配备,每季度定期检查一次,确保其使用功能。
3.5保管。
3.5.1仓管员应将仓库内储存区域与料架分布情形绘制“物品储存图”挂于仓库明显处,当物品
存放区域有变更时,储位图应做相应变更。
3.5.2坚持每日巡仓和物品抽查制度,定期清理仓库呆滞料和不合格品。
3.5.3对仓库内保存期满的产品,应及时通知IQC重检。一经发现物品变质,要书面呈报。
3.5.4所有的物品必须建立完整的帐目与报表。
文件编号Document No:WKL-3-G-HTH001 版本Rev: A
发行日期Issue Date: 2012-1-10 页码Page:2/2
3.5.5每一物品应建立一份标识卡,记录该物品的所有进出明细。
3.5.6严格执行“5S”活动。
3.5.7查出变质物品及时隔离及处理。
3.6收发。
3.6.1送领物品的资料手续不全或缺损时,无特殊批准,仓库严禁收发。
3.6.2遵守仓库收发料的时间规定,严禁私自收发料。
3.6.3严禁收发已经确认的不合格品(特殊情况需征得主管或品质部门的书面同意)。
3.6.4未经QC检验或无标示的物品不准入仓。(但一些特定的可免检的物品除外,如:纸箱,纸
板等)
Prepar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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