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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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案例

银监会彻查太原金融大案 8600万社保基金被挪用《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王辛特约记者任平军 6月4日银监会调查组的突然到来对于太原市商业银行下称“太原商行”来说虽属意料之外却也在情理之中。早在2002年9月迹象就已经显现。当时太原日报、太原晚报相继出现了该行的一则“有奖储蓄”一次性存款3000元到一定限额在三年内不提取可以获赠手机。知情人透露这则奖励实际上暗示了太原商行的资金窘境。但当记者向该行求证此事时对方予以了否认并表示商业银行搞这些活动是违反相关法规的。两种表述的矛盾下面隐藏的是一桩特大金融诈骗案。据悉银监会此次调查的直接原因便在于太原市商业银行的问题已引起高层密切关注。 2003年6月4日到7日银监会调查组进行紧急调查后发现该案涉及金额巨大所幸的是大部分资金并没有挥霍太原商行的漏洞基本可以补回。但与此同时有些事物已经永远成为过去。13日在太原桃园南路与迎泽大街交叉口记者看到已经畏罪自杀的主要嫌疑人—王红—名下的东方之珠大酒店门前赫然贴有“太原市公安局2002年8月7日封”字样。灰色的大楼内灯红酒绿已经成为昔日泡影留下的只有一些凌乱的桌椅、餐具满日尘埃。案发于一起票据诈骗所谓“成也萧何败也萧何”直接导致案发的也正是自始至终最重要的涉案者。权威部门的调查资料显示王红女1953年1月生沈阳人名下有太原市东方之珠餐饮有限公司、太原黎明贸易有限公司、山西瑞珠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和太原市山鑫金属制品厂。后三个公司无任何经营活动基本职能就是筹措资金用于东方之珠的筹建借款和资金周转。王已于2002年被捕后不久自杀。赵利斌曾任山西省地产交易管理中心主任、山西地产交易市场法人代表。薛文杰男1967年12月生1998年4月到2002年6月任太原市财政局社会保障科科员。 2002年6月初赵利斌找到光大银行太原分行公司部总经理王欣、业务经理罗宏斌称太原商行已经答应给贷款但由于存款规模不足不能使

用希望帮忙拉点存款到商业银行以便尽快归还山西地产交易市场在光大银行的2000万元贷款。赵出此下策的背景是之前为归还光大银行的2000万元贷款赵曾向薛文杰提出使用社保基金的要求但被后者以太原市财政局将进行机构改革和人士变动为由拒绝。不过其时合伙挪用社保基金已达2980万元的薛出了一个“点子”如果能往太原商行南内环街支行引入存款可以通过银行内转方式将款转出使用。

不久罗宏斌找到太原港源贸易有限公司建议由光大银行批准其8000万元贷款并存入太原商行南内环街支行贷款利息由赵利斌负责支付。在半年利息234万元的许诺下港源公司的8000万贷款于6月17日存入南内环街支行。两天后其中的5000

万元转到了山西地产交易市场的账户再过两天其中的2980万元也被转入太原市山鑫金属制品厂账下。此手段能够得逞的一个关键是王红的下属崔树川利用港源公司开户资料中的印鉴卡复印件购买和伪造了转账支票。如此赵利斌得以还掉债务薛文杰也达到了他的目的——用2980万元偿还挪用的社保基金。但他们没有料到的是2002年7月太原港源贸易公司到银行查账事情宣告败露。王红的“第一桶金” 1999年1月20日薛利用职务之便在太原商行营业部分别用“太原市财政局社保科财务专用章”和其个人名章同时违规开设了两个太原市社会保障基金—失业基金临时存款账户并于同日将存入工行太原分行和建行太原分行账户中的1000万元社保基金转入临时账户之一次日又转移到另一个临时账户。 2000年6月薛准备撤销在太原商行的两个账户却发现950万元不翼而飞。原来在薛将1000万元转到后一个账户后仅10天其中的950万元就被转到了太原黎明贸易有限公司名下。薛随即要求太原商行营业部副主任史智宏在逃查明原因并声称要报案。不料一切其实早在史的筹划之中薛的存款

转移正是史伙同王红所为。而得手的一个重要条件是史智宏在一次与薛文杰的私人交往中盗用了薛携带的印章和支票。史威胁说如果薛报案就说支票是他提供的。心底发虚的薛文杰最终决定“私了”。王红的第一桶金由此到手挪用资金中的

601.1万元进入了史智宏的指定帐户。知情人透露2000年6月26日薛文杰从社保基金在中行并州支行朝阳街分理处开设的失业基金一般帐户上转出800万元加上王红所属的山鑫金属制品厂的190.19万元填平了之前挪用的资金及利息。其后薛撤销了在太原商行的两个帐户。钢丝上的诈骗与腾挪如果将王红的整个诈骗比做钢丝上的舞蹈那么她必须掌握两点之间的平衡贷款诈骗和票据诈骗。如同人民银行一位内部人士所言王红要把握伪造客户存款遗失手续并以存款质押的形式骗取银行贷款以及伪造印章直接盗用客户存款这两种“腾挪”手段。太原权威部门调查显示1999年5到7月和2000年11月间王红利用太原商行南内环街支行行长张原清提供的方便通过私刻印章和伪造担保证明的方式先后三次从南内环街支行骗取贷款共计445万元。另外从2000年12月到2002年4月间王红采用高额息差的方式以“引存贷款”的名义先将企业贷款引存到南内环街支行之后利用私刻印章和伪造担保证明的方式骗取贷款。其间先后有太原市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市建新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广州保税区晋粤贸易公司以及自然人李某等7个贷款单位受骗王红藉此从南内环街支行骗取3040万元银行贷款。根据有关部门的最终统计王红利用这种手段诈骗的所有贷款共计4385万元全部流入其名下企业。其间曾归还3125万元仍有1360万元未还。王红等人的第二种诈骗手法是以高额息差的方式将客户存款引入南内环街支行之后由张原清提供客户资料王红采取私刻单位印章、购买和伪造存款单位转账支票的方式骗取存款单位存款。有关部门的调查显示先后有太原市房地产管理局、中国烟草总公司山西省分公司、太原市城市建筑企业管理处、太原蓝天辰光环保有限公司、太原港源贸易公司和太原晋阳发电有限公司计12639万元被引存到南内环街支行王红从中累计骗取存款13321万元。其中5000万元由赵利斌使用其余全部流入王的公司而她先后归还的诈骗资金仅4382万元。王红的“高明”之处在于为避免真相败露她懂得在各项诈骗款中腾挪弥合。权威调查显示在2001年10月到2002年6月王红诈骗太原市房地产管理局的1645万元

中有180万元用于归还伪造太原建新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担保证明文件的贷款诈骗资金470万元作为偿还中国烟草总公司山西省分公司的700万元诈骗款的一部分。2002年1月王红诈骗的太原市城乡建筑企业管理处的700万元中有690万元用于偿还以广州保税区晋粤国际贸易公司名义担保诈骗的银行资金。但再绵密的手段也难免漏风在平衡越来越难以掌握的情况下王红再次将手伸向了社保基金。 8600万社保基金连环案如果说最初挪用950万元社保基金薛文杰是处于被动那么认识王红之后他则开始主动走上了整整三个半年头的挪用社保基金的不归路。权威调查显示2001年5月和2001年6月经与王红合谋薛文杰分别从中行太原分行下属朝阳支行的太原市财政局社保处社保基金账户上挪用180万元和822万元转入太原市山鑫金属制品厂在太原商行南内环街支行开设的账户内供王红使用。一个月后王索性唆使薛在南内环街支行私自开设太原市财政局社保处社保基金帐户并于之后的7个月之中挪用该帐户款项3180万元。此时王红挪用巨额资金的目的已经从单纯的挪用还债变为拆东补西的连环诈骗。有关部门的调查显示在以上3180万元中2001年7月和11月挪用的1000万、1800万元两笔社保基金的主要用途就是解决利用太原市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2100万元存款骗取的贷款1800万元。他们的目的是为了应对存款方检查。

王红、张原清、薛文杰密谋将社保基金1000万元挪至太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帐户中待7月23日检查完毕后重新转回。4个月之后另一笔挪用的社保基金1800万元终于平了太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帐户。一波刚平一波又起。2002年6月太原市财政局面临机构改革社保基金面临清查王红不得不再施财技。 2002年6月21日、27日王红用诈骗太原港源贸易有限公司、太原市房地产管理局、中国烟草总公司山西分公司的存款两次归还被挪用社保基金3806万元。同年7月王红分别使用薛文杰于11日、15日两次从太原商行南内环街支行社保基金帐户内挪用的3000万元和477万元归还太原港源贸易有限公司和太原市城乡建筑企业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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