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东北天然红松林保护现状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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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东北天然红松林保护现状与对策摘要在分析了东北天然红松林资源的开发历史、资源保存现状和资源枯竭原因的基础上,提出了天然红松林资源的保护和可持续经营对策: 转变经营观念,走“生态林业”之路;增加科技含量,大力发展生态经济;在保护好现有红松林的基础上,以原始林生态系统的群落结构和动态作为模式,增加东北林区珍贵树种保护种类,扩大种群(如三大硬阔等) ,并采取相应的育林措施,逐步实现红松林生态系统的恢复。
关键词天然红松林;资源现状;保护对策;林业分类经营;森林可持续经营
引言红松(Pinus koraiensis)是整个北半球中、高纬度地区分布面积最大的三大五针松(红松、西伯利亚红松和美国白松)之一,并以树干通直高大、材质优良、寿命长、生产力高、种子营养丰富等独特的用途与价值而闻名于世界,是目前世界上珍贵而稀有的多用途树种之一。同时,红松林作为东北地区重要而珍贵的森林资源和东北大平原农业发展的重要屏障,对人类生存区域气候环境的维护和调节起着非常重要的生态作用。
正文近一个世纪的研究表明,红松的分布区包括中国的东北东部山地、朝鲜半岛和俄罗斯远东南部的连续分布区和日本本州、四国的间断分布。其分布区的北界在俄罗斯远东沿黑龙江下游的郭林河口(约52°N) ,最东界在俄罗斯远东沿海边区瓦尼诺附近的图姆尼河口(约140°20′E) ,最南界在日本四国的爱媛县东赤石山(33°50′N) ,西北界在中国黑龙江省黑河市的胜山林场(49°28′N, 126°40′E) ,西南界在中国辽宁省的抚顺、本溪一带(约41°20′N, 124°E) ;其水平分布以中国的东北东部山地为中心,北到俄罗斯的共青城附近,向南一直延伸到朝鲜半岛的平壤一带山地,南北跨纬度12°,东西跨经度11°,森林总面积约50万km2 (其中,中国约占总面积的60% ,俄罗斯约占总面积的30% ,朝鲜半岛最少只有总面积的10%左右[ 1 ] ) 。红松林在我国东北的天然分布区大致以小兴安岭、长白山脉、张广才岭、完达山脉所延伸的范围相一致。阔叶红松林垂直分布的海拔高度随纬度的增加而下降,在长白山地,垂直分布高度为500~1 200m之间,单株红松可达1 500m;在张广才岭,垂直分布
高度为500~900m之间,单株可达1 200m;在小兴安岭,垂直分布高度为300~700 m,单株红松可达800m左右[ 2 ]。
1东北天然红松林资源现状
1. 1天然红松林资源的开发史
从1949年起红松林就担负着沉重的商品木材生产任务,超负荷的过量采伐和林区人口增加的压力,加之森林保护措施不力、毁林开荒、森林火灾和森林病虫害等原因,导致每年森林资源消耗量为生长量的2. 0~2. 5倍。50多年来,红松林为我国的经济建设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是在天然红松林资源的开发过程中,没有充分考虑到森林是可更新的再生资源这一特点,也没有考虑我国森林资源贫乏的现实,更没有考虑到我国国情的实际情况,机械地模仿前苏联的采伐方式,实行一坡、一山和一沟的大面积皆伐。如小兴安岭林区,自建国以来的58 a 中,共生产木材3. 28亿m3。在伊春林区, 20世纪50年代红松林的面积和蓄积比例,分别占总经营面积和蓄积的53. 8%和74. 3%; 60年代分别下降到29. 9%和45. 3%;而到了80年代,分别下降到8. 4%和11. 7%; 90年代下降到5. 8%和6. 9%;到2004年,伊春林区停止采伐红松时止,分别下降到4. 51%和4. 5%。
1. 2天然红松林资源现状
我国东北东部山地的大面积原始阔叶红松混交林,经过近一个世纪的破坏和集中开发,到目前为止,可采森林资源已接近枯竭。辽宁省的红松林已全部演变成为次生林,仅在宽甸县境内的白石砬子自然保护区(7 405 hm2 )中有一部分保存比较完整的阔叶红松林;吉林省的长白山自然保护区(190 781hm2 )的原始阔叶红松混交林也仅保存有4. 07万hm2 ;黑龙江省的阔叶红松林生态系统也遭到全面破坏,残存的温带北部以红松为主的针阔混交林也仅存在于丰林( 18 400 hm2 ) 、凉水(6 394 hm2 )和镜泊湖的小北湖(4 721 hm2 )三处自然保护区内。上述保护区内未经干扰的原始红松混交林的面积仅占原分布面积(3 000万hm2 )的0. 2%左右,是处于极端濒危的一种生态系统。另外,在红松林天然分布区的偏远山区也还
残存有一些原生的小片老龄红松混交林或散生的老龄红松古树,这将成为本地区原有植被的见证者和恢复红松混交林的希望,并成为当地重要的旅游景点[3]。
目前,在东北东部林区还有不少的林业局都保存了小面积的天然红松母树林。据黑龙省初步统计就有88块,总计有4万余hm2。保存面积较大的林业局有黑龙江省的鹤北林业局(11
000 hm2 ) 、东方红林业局(5 000余hm2 )和吉林省的露水河林业局(12 000余hm2 ) ;伊春林区现有天然红松母树林28 047 hm2 ,这些天然红松母树林均已进行过不同程度的卫生伐或疏伐,但基本上还保持着原始混交林的特征。
2红松林资源枯竭的原因
2. 1对林业和森林资源的价值认识不足
林业既是合理经营和科学管理森林和林地的产业,同时又是一项重要的发挥森林公益效能的自然保护事业。在过去的森林经营实践中,首先在理论上对林业的概念和森林资源的价值认识不足。森林的价值观必须建立在森林整体观的基础之上,不能只将木材作为万古不变的主产品,其他产品不管其价值如何一律称之为林副产品。森林中除木材以外,植物的叶、花、果、枝、树皮、根、树液、动物、微生物、森林环境、森林景观和森林旅游资源等均具有极高的经济价值、生态价值和社会价值。
2. 2长期持续的过量采伐
在过去的长期森林经营过程中,采用了对待非再生矿产资源的采掘方式开发森林资源,实行掠夺式的采伐,导致采育失衡和森林覆盖率下降。在这样的机制下,红松由于其材质优良、伐木及生产效率高而被作为当时森林采伐的首选对象,不考虑其生长量与采伐量之间的关系,更谈不上采伐量小于生长量,长期超生长量采伐,以需求确定产量。20世纪80年代以后,虽然实行了限额采伐,但是,超限额采伐的现象依然相当普遍和严重,这是红松林可采资源枯竭的重要原因之一[ 4 ]。同时,由于森林破坏,导致珍稀动植物濒临灭绝,物种减少,东北虎、梅花鹿、黑熊、野猪已不多见,关东三宝的野山参也已罕见。
2. 3重取轻予,价格结构不合理
长期对林业实行“重取轻予”的政策,造成投资大量欠帐。木材价格背离价值,木材与其它产品之间的比价不合理,长期执行低价统购政策,林价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不能真正落实以营林为基础的方针,森林资源消耗得不到合理补偿,仅按木材销售量提取少量的育林基金,用于营林生产,这既违背了森林资源增值的自然规律,又不符合商品经济的价值规律。
2. 4企业经营产业与产品结构单一
林业企业没有形成适合自身特点的管理体系,后续产业和替代产业发展缓慢,新兴产业尚未形成。长期以来,形成了以木材生产为中心的单一资源开发经营体系,产品结构单一,主要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