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集团公司投融资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制度一、综述集团公司作为一种经济组织形式,其经营规模和业务内容都比较复杂。
在实际运作过程中,需要采取适当的投资管理制度来保障其中的经济利益。
本文就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展开分析,以期为广大集团公司提供参考。
二、制度制定目的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的制定目的在于加强对企业投资活动的控制,提高投资收益率,降低风险等级,促进企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三、投资管理制度的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内部所有的投资项目,包括对外投资和对内投资。
所有投资项目,必须遵循本制度的规定执行,确保投资过程的规范化、规范。
四、投资审批程序集团公司所有的投资项目,必须经过审批程序方可实施。
具体的审批程序如下:1. 提出申请:投资项目的申请人必须提交完整的项目申请书,明确项目的基本情况、项目的投资规模、项目的投资收益预测、项目的风险分析等内容。
2. 审批:由投资部门进行项目审批。
审批时需从项目的合法性、风险评估、投资收益等多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估。
3. 投决定:审批过程结束后,根据评估得分,确定是否通过投资决策。
4. 合同签订:通过投资决策的项目需经过尽职调查,以及谈判和合同签订等过程。
5. 跟踪审查: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投资部门需要进行跟踪审查以确保项目实施的顺利进行。
五、投资收益计算1. 投资收益:所得税后的净收入减去投资成本,即为投资收益。
其中,所得税后的净收入包括销售收入、资产处置收入、投资收益等。
2. 投资成本:包括现金投资、非现金投资、债务融资等。
3. 投资回报率:指投资收益与投资成本之比。
六、风险控制1. 定期风险分析:定期评估和分析项目的风险,制定相应的风险措施。
2. 投资组合:通过合理的投资组合来降低整体的风险。
3. 投资限额:设定适当的投资限额,以控制投资风险。
4. 充分的财务分析:在项目决策过程中,必须充分考虑财务分析的结果,以确保项目实施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七、投资报告1. 投资部门应定期向董事会提交投资情况报告。
公司的投融资管理制度包括
为规范公司投融资行为,降低投资风险,保障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投融资原则1.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2. 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3. 遵循市场规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4. 严格控制风险,确保资金安全;5.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
三、投融资管理职责1. 董事会负责制定公司投融资战略、审批重大投融资项目,并对投融资活动进行监督;2. 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批准的投融资计划,并对投融资活动进行管理;3. 财务部负责投融资活动的具体操作,包括融资申请、合同审查、资金划拨等;4. 投资部负责对外投资项目的筛选、评估、谈判和实施;5. 法律合规部负责投融资活动的法律合规审查。
四、投融资管理程序1. 融资:(1)制定融资计划,包括融资规模、期限、利率、用途等;(2)选择合适的融资渠道,如银行贷款、债券发行、股权融资等;(3)签订融资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4)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披露融资信息;(5)融资资金到位后,按照合同约定使用资金。
(1)制定投资计划,包括投资项目、投资规模、投资方式等;(2)对投资项目进行评估,包括市场前景、财务状况、风险控制等;(3)签订投资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4)实施投资项目,包括资金投入、项目运营、风险监控等;(5)投资收益的分配和处置。
五、投融资风险控制1. 建立风险评估体系,对投融资活动进行全面风险评估;2. 制定风险控制措施,包括财务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等;3. 定期对投融资活动进行风险评估和预警;4. 对风险较大的投融资项目,采取隔离措施,确保公司整体风险可控。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某公司投融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控制,规范投融资行为,降低风险,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投融资决策主要是指公司投资、融资及资产项目的管理决策,包括:对内投资、对外投资、对外融资、重大资产重组、对外担保事项、关联交易等。
公司所有投融资行为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计划和发展战略,有利于拓展主营业务,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第三条公司投融资决策实行分级管理,明确各级决策机构和人员的职责权限。
第二章投资决策管理第四条对内投资是指公司利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进行基本建设、技术改造、购买大型机器、设备及新项目建设等。
第五条公司对内投资的决策程序:(一)由公司总经理指定的相关部门按照公司规划方案,结合相关部门和单位组织编制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公司固定资产投资计划;(二)按本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履行审批程序;(三)根据审批结果负责组织实施,相关部门按公司有关规定办理项目建设手续。
第六条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对外进行股权投资、债权投资、证券投资、产权交易(含专利等无形资产交易)、公司重组、合作联营、租赁经营、委托理财及委托贷款等。
第七条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程序:(一)由公司总经理指定的相关部门提出对外投资建议书,包括投资目的、投资对象、投资方式、投资金额、预期收益等;(二)按本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履行审批程序;(三)根据审批结果负责组织实施,相关部门按公司有关规定办理投资手续。
第三章融资决策管理第八条对外融资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债券、银行贷款等方式筹集资金。
第九条公司对外融资的决策程序:(一)由公司总经理指定的相关部门提出融资方案,包括融资目的、融资方式、融资规模、融资期限、预期收益等;(二)按本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履行审批程序;(三)根据审批结果负责组织实施,相关部门按公司有关规定办理融资手续。
公司投融资管理制度
公司投融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在投融资活动中的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企业经营效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投融资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投融资活动。
第三条公司投融资管理遵循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依法合规开展投融资活动。
第四条公司投融资管理应遵守商业道德,秉持诚实守信的原则,保护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
第五条公司投融资管理应该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和发展需求,确保资金使用合理、安全和有效。
第二章投融资审批流程第六条公司投资项目应按照公司战略规划确定,经过项目提出、评估、决策、实施、监控和评估等程序进行管理。
第七条投资项目提出应提交相关资料,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概况、市场竞争分析、投资成本评估、风险评估等。
第八条投资项目评估应该进行市场调研、财务测算、风险评估等工作,确保项目的可行性和合理性。
第九条投资项目决策由公司董事会或经理层会议审定,确保项目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风险控制要求。
第十条投资项目实施应按照项目计划和预算进行,确保项目的进度和质量。
第十一条投资项目监控应每月进行项目进度和花费情况跟踪,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十二条投资项目评估应于项目结束后进行,主要考核项目的绩效和效益。
第三章投融资风险管理第十三条公司应建立健全投融资风险管理体系,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
第十四条公司在投资决策中应合理控制风险,严格执行风险管理政策和规定。
第十五条公司应配备专业的风险管理团队,对投资项目进行风险评估和管控。
第十六条公司应建立健全风险防范机制,及时应对可能出现的风险事件。
第十七条公司应建立健全风险溢价机制,确保风险投资的回报可观。
第十八条公司执行严格的风险报告制度,每月进行风险情况汇报,上报公司高管层。
第四章投融资绩效评估第十九条公司应建立投资绩效评估体系,对投资项目的财务、运营和风险情况进行监控。
第二十条对于已实施的投资项目,公司应对其绩效进行定期评估,指导下一步的投资决策。
第二十一条投资绩效评估应根据项目的投资回报率、财务效益、市场份额等指标进行评估。
集团统一融资管理制度
集团统一融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统一集团内部融资管理行为,保护公司及相关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维护集团整体资金安全和融资风险控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内所有涉及融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融资的定义:融资是指融资主体通过向外部融资机构或者个人融资,获取资金用于企业生产经营、项目投资或其他经济活动的行为。
第四条融资主体:融资主体是指集团内各个单位和个人能够代表集团进行融资活动的主体。
第五条融资对象:融资对象是指向融资主体提供资金支持的外部机构或个人。
第六条融资额度:融资额度是指集团内各个单位或个人单笔或多笔融资能够获得的最高金额。
第七条风险评估:融资主体在进行融资活动前,必须根据相关的风险评估标准进行风险评估。
第八条本制度内容以及相关融资活动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监管要求。
第二章融资申请及批准程序第九条融资审批权限:集团设立融资审批委员会,行使对集团内融资申请审批事项的权力。
第十条融资审批程序:融资主体需向融资审批委员会提出融资申请,融资审批委员会对融资申请进行审批,审批流程应当透明公开,审批结果做出书面决议。
第十一条融资审批标准:融资审批委员会应当以集团融资战略和整体风险控制情况为考核标准,对融资申请进行审批。
第十二条审批结果通知:融资审批委员会对融资申请审批的结果,应向融资主体及相关各方进行通知。
第十三条与融资审批有关的行为应当与相关人员进行备案管理,确保决策透明公开。
第三章融资行为监督管理第十四条融资使用:融资主体应当严格按照融资资金合同及相关协议的约定用途使用融资资金。
第十五条融资用途监控:集团设立专门的融资资金使用监控机构,对融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严格监控。
第十六条融资进度管理:融资主体应当按照融资协议的约定进行相关工程项目建设、投资或者其他经济活动,并按进度进行相关披露。
第十七条融资还款管理:融资主体应当按照融资协议的约定进行相关还款,并及时向相关融资机构或个人进行还款信息提示。
公司投融资管理制度范文
公司投融资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为规范公司投融资行为,保证公司利益最大化,维护股东权益以及稳定公司经营,制定本《公司投融资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二、管理标准1. 投融资计划编制1.公司投融资计划由公司高层管理者负责编制,包括资金需求、投资项目、资金来源等详细内容。
2.投融资计划应遵循公司长期战略规划及财务目标,充分考虑风险收益比,确保合理分配资金。
3.投融资计划编制时应充分调研市场环境、行业情况以及竞争对手状况,评估投资项目的可行性。
4.投融资计划编制完成后,需经过公司高层管理者审批,并报董事会备案。
2. 投融资决策流程1.投融资决策流程包括投资项目筛选、尽职调查、投资协议签订和资金划拨等环节。
2.投资项目筛选阶段应设立专门的评审委员会,由相关部门和专家组成,负责评估项目风险和回报,提出投资建议。
3.尽职调查阶段应对投资项目进行全面调查,包括但不限于市场调研、财务分析、法律风险评估等,确保投资合规和风险可控。
4.投资协议签订时,应由法务部门参与起草合同,并确保合同条款清晰明确,保护公司利益。
5.资金划拨需符合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资金使用透明合规。
3. 投融资风险控制1.公司在实施投融资活动时应严格控制风险,确保投资回报率和资金安全。
2.针对不同的投资项目,应制定相应的风险评估、监控和应对措施。
3.投资项目应设立监控机制,定期跟踪项目进展、收益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风险。
4.对于发生严重风险的投资项目,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避免或减少损失。
三、考核标准1. 投融资计划执行情况考核1.每年定期对公司投融资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包括资金使用情况、投资项目执行进度、投资回报率等。
2.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适当的评估指标和权重,对各项考核内容进行定量评分,以客观反映投融资计划的执行情况。
3.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公司绩效评估的重要依据,与相关人员的绩效考核直接挂钩。
2. 风险控制情况考核1.根据公司投资风险控制要求,对各个投资项目的风险控制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集团有限公司投融资工作管理制度
集团有限公司投融资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XX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加强内控,规避风险,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XX集团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根据《XX集团公司“三重一大“决制度实施方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投融资决策主要是指公司投、融资及资产项目的管理决策,包括而不限于:对内投资、对外投资、对外融资、重大资产重组、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
第二章对内投资决策管理第三条对内投资是指公司利用自有资金或第三方贷款进行基本建设、技术改造、购买大型机器、设备及新项目投资建设等。
第四条公司对内投资的决策程序:(一)投融资计划经营部按照公司战略规划和年度经营目标,结合相关部门和单位组织编制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公司固定资产投资计划;(二)按本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履行审批程序;(三)管理层根据审批结果负责组织实施,相关部门按公司有关规定办理项目建设手续。
第三章对外投资决策管理第五条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等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第六条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分红型保险等;长期投资主要指投资期限超过一年,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各种投资,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
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类型:(一)公司独立兴办的企业或独立出资的经营项目;(二)公司出资与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自然人成立合资、合作公司或开发项目;(三)参股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四)经营资产出租、委托经营或与他人共同经营;第七条公司在进行投资决策时,需聘请技术、经济、法律等有关机构和专家进行咨询;决策投资项目时,应重点关注投资风险分析与防范,同时兼顾项目的报酬率。
集团投融资部管理制度
集团投融资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投融资活动,增强公司投融资管理能力,保障公司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投融资部是公司融资、投资业务的实施主体,负责公司融资、投资方案设计、策划与实施,负责投融资项目的开展与管理。
第三条公司所涉及的融资、投资方案,均需通过投融资部审核。
任何人不得擅自进行融资、投资活动。
第四条投融资部负责协调公司内外部资金资源,推动公司资源配置优化,实现资金的最大化利用。
第五条投融资部需与公司监察部门、法律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协作,共同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确保投融资活动的合规性和风险控制。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投融资部设总经理一名,部门副总经理若干名,各专业岗位员工若干名。
第七条投融资部总经理由公司领导任命,直接向公司总经理汇报工作。
第八条投融资部设融资组、投资组,分别负责公司的融资工作和投资工作。
第九条投融资部可以根据业务需要,设立专门的项目组,进行投融资项目的策划与实施工作。
第三章职责权限第十条投融资部总经理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部门的工作,制定部门工作计划,并报公司领导审批。
第十一条融资组负责制定公司的融资计划、融资方案,并与金融机构进行协商、谈判。
第十二条投资组负责进行投资项目的调研、评估,构建投资方案,并进行投资决策。
第十三条项目组负责具体投融资项目的策划、实施、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投融资部应当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进行风险评估和控制。
第四章工作程序第十五条投融资部应当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需求,制定投融资计划,编制投融资方案。
第十六条投融资部应当根据公司的融资需求,选择合适的融资方式和融资机构,进行融资谈判,达成融资合同。
第十七条投融资部应当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需求,进行投资领域的调研和项目策划,编制投资方案。
第十八条投融资部应当对外部投融资市场进行监测,及时掌握投融资市场动态。
第十九条投融资部应当建立投融资项目的评估制度,对投融资项目的潜在收益和风险进行评估。
集团融资管理制度
集团融资管理制度1、目的为规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及集团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各下属公司(以下简称“下属公司”)经营活动中的融资工作,规范融资行动,着落融资本钱,防范融资风险,保护集团信誉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有关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职责划分2.1 集团财务管理中心2.1.1兼顾融资管理工作2.1.2 组织编制集团整体融资计划;2.1.3组织制定融资方案,组织实行融资计划,组织与融资单位谈判,组织编制融资协议,签订融资合同;2.1.4负责兼顾管理项目销售收入和资金归集;2.1.5负责资金头寸统一管理和统一调度;2.1.6负责监督信贷资金纳入预算管理,按规定用处支付使用;2.1.7负责汇总集团还本付息数据;2.2 下属公司财务管理部2.2.1编制项目融资计划;2.2.2参与制定融资方案,配合集团进行融资业务谈判;2.2.3依照集团下达的融资计划,组织本单位融资工作的实行和落实;2.2.4 负责本单位的还本付息数据管理。
2.3 法务审计中心2.3.1负责金融机构合作协议的合规性审核;2.3.2负责融资信贷合同的合规性审核。
3、工作流程3.1 编制《商业计划书》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3.1.1集团相干部门及下属公司负责编制《商业计划书》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商业计划书》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完成后,财务部门启动融资工作。
3.2 编制融资计划集团财务管理中心会同集团相干部门和下属公司,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计划、项目投资计划、《商业计划书》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对项目资金需求进行猜测和分析,通过编制现金流量表,预估资金缺口和融资需求计划。
3.3 制定融资方案集团财务管理中心组织下属公司,根据项目现金流量情形,挑选合适的融资方式、融资渠道等,制定具体融资方案。
3.4 融资方案审核、审批融资方案经集团财务管理中心审核、依照公司相干投融资决策权限报有权部门审批通过后实行。
公司投融资管理制度
公司投融资管理制度公司投融资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公司内部投融资活动,提高资金利用效率,降低风险,并确保公司健康、有序地进行投融资活动而制定的指导性文件。
本制度旨在建立一个健全的投融资管理体系,加强对公司投融资决策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投融资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并以公司长远利益为导向。
一、投融资决策程序1. 决策前准备工作在进行投融资决策前,公司应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包括市场调研、财务分析、风险评估等,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2. 决策审议投融资决策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审议和决策层的讨论,确保决策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3. 决策执行决策通过后,必须落实执行,相关部门需按照决策方案进行具体操作,并及时上报决策层及时跟踪项目进展。
二、公司内部投融资活动管理1. 内部投融资流程公司内部投融资流程包括项目申报、评估和审批、合同签订、资金调拨和项目监控等环节,各个环节应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确保投融资活动符合公司政策和法律法规。
2. 投融资项目管理公司应建立完善的投融资项目管理制度,包括项目立项、风险评估、资金筹措和项目监控等内容。
三、风险管理1. 风险评估在进行投融资活动前,公司应对相关项目进行风险评估,评估风险大小及可能产生的影响,并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2. 风险分散公司应注意投融资项目的多样化,降低集中度,避免过度依赖某一项目或某一行业。
3. 风险监控公司应建立健全的风险监控机制,定期对投融资项目进行风险评估和监控,及时发现和应对风险。
四、信息披露与透明度公司应及时、准确地向投资者和相关部门披露投融资活动相关信息,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提高投资者的信任和公司的透明度。
五、违规与风险处置公司应建立违规和风险处置机制,对发生的违规行为和风险事件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防止对公司造成严重损失。
六、投融资管理制度监督与修订公司应建立投融资管理制度的监督机制,定期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同时,根据公司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及时对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公司的投融资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投融资行为,降低投资和融资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投融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决策、融资渠道选择、资金使用、风险控制等。
第二章投资管理第三条投资决策应遵循以下原则:1.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发展战略;2. 符合市场规律和公司实际情况;3. 风险可控,收益合理;4. 程序规范,决策透明。
第四条投资项目应进行可行性研究,包括市场调研、技术分析、财务评估等,确保项目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投资原则。
第五条投资决策程序:1. 项目部门提出投资建议;2. 财务部门进行财务分析;3. 投资委员会进行审议;4. 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
第六条投资风险控制:1. 建立投资风险评估体系,对投资项目进行风险识别、评估和预警;2. 制定投资风险应对措施,确保风险可控;3. 定期对投资项目进行跟踪和评估,及时调整投资策略。
第三章融资管理第七条融资决策应遵循以下原则:1. 符合国家金融政策和公司资金需求;2. 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3. 程序规范,决策透明。
第八条融资渠道选择:1. 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合理选择融资渠道,如银行贷款、发行债券、股权融资等;2. 优先选择成本较低、风险较小的融资方式。
第九条融资决策程序:1. 财务部门提出融资建议;2. 投资委员会进行审议;3. 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
第十条融资风险控制:1. 建立融资风险评估体系,对融资项目进行风险识别、评估和预警;2. 制定融资风险应对措施,确保风险可控;3. 定期对融资项目进行跟踪和评估,及时调整融资策略。
第四章风险控制第十一条建立健全投融资风险管理体系,包括风险识别、评估、预警、控制和应对等环节。
第十二条加强投融资风险管理队伍建设,提高风险管理人员素质。
第十三条定期开展投融资风险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风险隐患。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投融资管理制度
投融资管理制度投融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本集团公司的融资行为,加强融资管理和财务监控,降低融资成本,有效防范财务风险,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所有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关联公司。
本制度所称融资,是指通过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获得资金的所有融资行为,不包含资本市场的直接融资方式。
投融资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编制集团融资预算、制定各种投融资计划、审核确定投融资方案、推进实施投融资计划、维护投资与贷款运行安全、维护金融机构合作信誉。
公司融资活动应符合公司中长期战略发展规划,并遵循以下原则:满足集团资金需求为标准,遵从集团总预算原则;充分整合、利用政策与资源,积极降低融资成本的原则;兼顾集团长远利益与当前需求相平衡的原则;权衡资本结构支持可持续发展原则;慎重考虑公司偿债能力,适度谨慎性原则。
第二章投融资工作目标集团融资工作目标包括:融资业务流程控制,业务得到适当授权与审核;融资总量适度增长,满足企业发展壮大的需要;适当控制融资成本,降低利率或与利率同步调整;降低融资运营成本,保证廉洁自律,节能增效;融资方式创新突破,最大限度满足集团跨越式发展需求。
第三章投融资管理机构和职能控股集团投融资(资产管理)中心是集团融资工作的主管部门。
集团公司下属企业的融资工作接受控股集团投融资(资产管理)中心的统一监督、指导。
控股集团投融资(资产管理)中心负责制定、完善公司融资管理制度,控制融资风险。
控股集团投融资(资产管理)中心负责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所有的对外投资、融资业务的具体实施与监管。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对重大投资、融资活动提出议案,控股集团投融资(资产管理)中心应积极组织对项目融资方案进行筛选、策划、论证、筹备,并负责组织具体实施。
控股集团投融资(资产管理)中心负责公司融资结构分析,拟定公司年度及中长期融资方案,并负责对公司的融资方案进行财务评价及效益评估,负责公司融资活动的策划、论证与监管,审核公司的重要融资活动,提出专业意见,并对公司的融资活动进行跟踪管理。
某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
某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一、总则1. 为规范公司的投资行为,保障投资安全,提高投资效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所有投资活动。
3. 投资管理应遵循合法、审慎、效率的原则,确保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
二、投资决策机构1. 公司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审议和决定公司的重大投资项目。
2. 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层管理人员以及外部专家组成。
3. 对于超出一定金额的投资项目,应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投资程序1. 项目申报:由相关部门或子公司提出投资建议,并形成初步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2. 初步审核:财务部门对投资项目进行初步审核,评估项目的财务可行性。
3. 详细评审:投资决策委员会对通过初步审核的项目进行详细评审,包括市场分析、风险评估、收益预测等。
4. 决策批准:根据评审结果,投资决策委员会做出是否投资的决定。
5. 执行监督:项目获批准后,由指定部门负责执行,并定期向投资决策委员会报告进展情况。
四、风险管理1. 投资项目必须进行风险评估,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
2. 对于高风险项目,应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
3. 建立投资项目的风险监控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
五、信息披露1. 公司应对外披露重大投资事项,保证信息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2. 信息披露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六、附则1.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集团融资管理制度
集团融资管理制度一、前言集团融资是指以集团公司为核心企业,采用综合融资、多角度融资、多层次融资等方式,筹措并优化集团内部资金以及非关联方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企业集团作为我国经济发展中的重要组织形式,融资管理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为了加强集团融资管理,促进集团经济发展,本公司制定了本集团融资管理制度,以规范本公司的融资管理工作。
二、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本公司的融资管理工作,保障集团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集团的发展提供有力的资本支持。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的所有融资管理活动。
四、责任分工1. 负责制定、执行和调整本制度的人事部门;2. 各分公司、部门及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本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融资管理职责,落实融资计划;3. 负责本公司融资工作的财务部门,应当协调各分公司、部门及经营单位之间的合作关系,加强对融资活动的监督和管理,确保集团各个单位在融资活动中的合法权益。
五、融资模式1. 多元化融资模式本公司以多渠道、多层次、多类型、多方面的方式筹集资金,以满足集团公司在发展过程中所需的各种财务支持。
2. 筹资方式根据需要,本公司可以通过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债券、银行贷款、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等方式筹集资金。
3. 外部融资本公司可以通过外部融资的方式,维持并增强集团的资本实力,提高市场竞争力。
六、融资管理流程1. 制定融资计划本公司将年度融资计划纳入财务预算管理中,分别在预算编制时提出各经营单位的融资计划,经过审议后形成公司整体的融资计划。
2. 确定融资方式根据融资计划,本公司对融资项目进行分类,根据项目的特性和需要,选择相应的融资方式。
3. 制定流程管理针对不同融资方式,本公司将其简化具体的流程规范,分别需要客户的资质验证、担保人审核、融资合同审核、材料审核等等内容,并建立流程管理的各个环节。
4. 建立信贷调查制度在实施融资活动之前,为了确认可融资客户的经营规模、客户信用、资产构成及未来发展潜力等情况,本公司将实施调查制度。
公司投融资管理制度
公司投融资管理制度一、目的为规范集团公司投融资管理,提高投融资效益和决策水平,防范投融资风险,维护公司及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合称“权属公司”)的项目投融资行为。
控股子公司指公司在该企业的权益性资本占总资本50%以上、或拥有相对控制该企业多数表决权、或对该企业具有实质控制权的公司。
三、定义(一)投资本制度所称投资主要包括固定资产投资、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和其它投资。
1.固定资产投资,主要包括产能投资、技改投资和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购买(转让)。
产能投资指为扩大产能进行的改建、扩建、新建投资,技改投资指为对现有设施、生产工艺条件进行的改造投资。
2.股权投资是指投资设立全资、控股、参股企业及对其增资(减资),收购、合并、转让、重组、解散。
3.基金投资是指发起设立或者投资已设立的私募基金,以基金向标的企业进行权益性投资并获得标的企业股权的活动。
(二)融资本制度所指的融资是指权益资本融资和债务资本融资。
1.权益资本融资是指由公司所有者投入以及以发行股票方式融资。
2.债务资本融资是指公司以负债方式借入并到期偿还的资金,包括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等方式融资。
四、投融资活动应遵循的原则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服务国家发展战略。
2.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
3.坚持聚焦主业,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
非主业项目投融资应当符合企业结构调整、改革重组的方向。
4.遵循价值创造理念,严格遵守投融资决策程序,提高投融资回报水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5.项目投融资规模与企业资产经营规模、资产负债水平和筹资能力相适应。
严格控制金融类(产业基金除外)、非经营性投融资。
6.投融资应遵循统一筹措、分级使用、综合权衡,降低成本、适度负债,防范风险的原则。
公司投融资管理制度模板
公司投融资管理制度模板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规范公司投融资活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投资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和增值。
2. 本公司投融资活动应遵循合法、合规、审慎、效益的原则。
3.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投融资管理。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公司设立投融资管理委员会,负责投融资活动的决策和监督。
2. 财务部门负责投融资的日常管理和执行工作。
3. 风险管理部门负责投融资风险的评估和控制。
三、投资管理制度1. 投资决策a. 所有投资项目必须经过严格的可行性分析和风险评估。
b. 投资决策需经投融资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2. 投资执行a. 财务部门负责投资资金的筹集和投放。
b. 投资过程中应签订正式的投资协议,并明确投资回报、退出机制等条款。
3. 投资后管理a. 对投资项目进行定期的财务和业务审查。
b. 建立投资项目档案,记录投资过程和结果。
四、融资管理制度1. 融资决策a. 融资需求应基于公司发展计划和资金状况。
b. 融资方案需经投融资管理委员会审批。
2. 融资执行a. 财务部门负责融资方案的实施,包括与金融机构的谈判和合同签订。
b. 确保融资成本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3. 融资后管理a. 定期对融资结构进行评估和优化。
b. 按时偿还债务本息,维护公司信用。
五、风险控制1. 建立投融资风险评估体系,对潜在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和监控。
2. 制定风险应对措施,包括风险预警、应急预案和风险缓释策略。
六、信息披露与报告1. 公司应定期向股东、董事会和监管机构披露投融资活动信息。
2. 财务部门负责编制投融资活动的定期报告,并向管理层报告。
七、审计与监督1. 内部审计部门应定期对投融资活动进行审计,确保合规性和效率。
2. 对违反投融资管理制度的行为,应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2. 对本制度的修改和补充,需经投融资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请注意,这是一个简化的模板,具体内容需要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调整和完善。
某公司投融资管理制度
某公司投融资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公司投融资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是为了规范公司的投资与融资行为,确保资金的安全、高效运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及其下属各分支机构的所有投融资活动。
3. 公司应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对投融资活动进行有效监督和管理,防范财务风险。
二、投资管理1. 投资决策应基于充分的市场调研和财务分析,确保投资项目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2. 投资项目需经过专业评估机构或内部专家团队的评审,并由投资决策委员会最终审批。
3. 对于大额投资项目,应实行项目责任制,明确项目负责人,并对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和审计。
4. 公司应设立专项风险准备金,以应对可能的投资风险。
三、融资管理1. 融资活动应遵循成本效益原则,选择最优化的融资方案。
2. 融资计划应由财务部门提出,并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3. 公司应优先选择信誉良好、条件优惠的金融机构进行合作。
4. 融资合同签订前,必须经过法务部门的审核,确保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和公司利益的保护。
5. 融资后的资金使用应严格按照融资合同约定的用途进行,不得挪用。
四、风险管理1. 公司应建立健全风险评估机制,对所有投融资项目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和监控。
2. 对于重大投融资项目,应制定详细的风险应对预案,并进行定期的风险复审。
3. 公司应定期组织投融资风险管理培训,提高员工的风险管理意识和能力。
五、信息披露1. 公司应保证投融资活动的透明度,定期向董事会和监事会报告投融资情况。
2. 对于影响公司股价或投资者利益的重大投融资信息,应及时向社会公众披露。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总经理负责解释。
2. 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变化或公司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本制度可适时修订。
公司投融资管理制度
公司投融资管理制度一、引言公司投融资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公司内部投融资活动,保护公司和投资人的利益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公司的资金安全,提高投融资效率,减少风险。
本文将详细介绍公司投融资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
二、融资决策1、融资决策程序(1)明确融资需求:公司各部门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确定融资的目的、规模和期限。
(2)融资方案制定:融资部门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市场情况,制定详细的融资方案,并提交给高层领导审批。
(3)风险评估和控制:融资部门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确定风险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给高层领导。
(4)决策和批准:高层领导结合融资方案和风险评估报告,做出最终决策并批准。
(5)实施和监督:融资部门及相关部门按照决策和批准内容执行,并进行监督和反馈。
2、融资方式(1)银行贷款:公司可根据资金需求向银行申请贷款,贷款利率和期限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2)发行债券:公司可发行债券以融资,债券的利息和期限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3)股权融资:公司可通过发行股票或引入战略投资者等方式融资,具体方案需经股东会议审议通过。
(4)其他方式:公司可根据特定情况选择其他融资方式,但需经过相关程序审批。
三、投资决策1、投资决策程序(1)项目筛选:投资部门按照公司战略规划,对各类投资项目进行筛选,确定可行性项目。
(2)尽职调查:对选定的投资项目进行全面的尽职调查,包括市场调研、财务分析、风险评估等。
(3)投资方案制定:根据尽职调查结果,制定详细的投资方案,并提交给高层领导审批。
(4)决策和批准:高层领导结合投资方案和风险评估报告,做出最终决策并批准。
(5)实施和监督:投资部门及相关部门按照决策和批准内容执行,并进行监督和反馈。
2、投资审批权限(1)项目投资额在500万元及以下的由总经理审批;(2)项目投资额在500万元至2000万元的由董事会审批;(3)项目投资额超过2000万元的由股东大会审批。
四、风险控制1、风险评估(1)市场风险:对市场环境进行分析和评估,预测市场变化对公司投融资活动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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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量免费资料尽在此横店集团投融资管理制度北大纵横管理咨询公司二○○三年十月十五日- .目录第一篇筹资管理 (2)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权益性筹资 (2)第三章债务性筹资 (3)第二篇投资管理 (4)第四章总则 (4)第五章投资审批权限 (5)第六章投资审批程序 (6)第七章投资项目监控 (8)第八章项目的验收和考核 (9)第九章其他 (9)- . -第一篇筹资管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公司筹资行为,降低资本成本,减少筹资风险,提高资金效益,依据有关财经法规规定,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的筹资,包括权益资本筹资和债务资本筹资两种方式。
权益资本筹资是由公司所有者投入以及发行股票方式筹资,债务资本筹资指公司以负债方式借入并到期偿还的资金,包括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等方式筹资。
第三条筹资的原则:(一)总体上以满足企业资金需要为宜,但要遵从集团的统筹安排;(二)充分利用各级政府及行业优惠政策,积极争取低成本筹资如:无偿、资助、无息或贴息贷款等;(三)长远利益与当前利益兼顾;(四)权衡资本结构(权益资本和债务资本比重)对企业稳定性、再筹资或资本运作可能带来的影响;(五)要慎重考虑公司的偿债能力,避免因到期不能偿债而陷入困境。
第二章权益性筹资第四条各企业的实收资本不得随意变更。
全资企业注册资本的增减变动,不论是货币资金投入还是往来划转,均应报集团财经委审核,经批准后方可执行;合资企业注册资金的增减变动应经本单位董事会批准,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后报集团总部备案。
第五条合资企业在注册或增资扩股时,应督促所有股东遵照有关法规和董事会要求,及时、足额交付资本金,对未按时或足额交付资本金的,应提交本单位- . -董事会作股权调整等处理,并报总部备案。
第六条合资企业股东投入的资本金不得以非法定程序抽回;第七条合作项目吸收的资金比照注册资本进行管理。
第三章债务性筹资第八条各单位向银行借款应遵从银行与的有关规定,并以维护公司信誉为首要原则,及时办理银行借款到期归还、续借申报工作,避免罚息、拖欠利息和延误借款归还事件的发生。
第九条集团控股企业的以下对外借款(包括长短期借款、票据贴现等)须报集团审批:(一)向其他单位和个人借款超过50万元、向银行借款超过200万元时;(二)融资成本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10%时;(三)向有收购或参股意向的借款人借款;(四)借款有限制性条款,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易手或对公司其他方面产生重大影响如:如要求以公司的知识产权、重大资产作质押、担保等;第十条集团总部及控股企业融资成本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20%(含)以下的,由集团总裁审批;20%以上的,由集团董事长办公会审批。
第十一条未经集团同意,集团附属单位之间不得互相拆借资金。
第十二条集团控股企业的以下部拆借须报集团审批:(一)集团成员单位之间短期资金拆借(拆借期限在1年以),金额100万以下的,须报集团财务分管副总裁审批;金额在100万-200万的,须报集团总裁审批;金额在200万以上的,须报集团董事长审批;(二)集团成员单位之间长期资金拆借(拆借期限在1年以上),金额50万以下的,须报集团财务分管副总裁审批;金额在50万-100万的,须报集团总裁审批;金额在100万以上的,须报集团董事长审批;- . -第二篇投资管理第四章总则第十三条为加强公司投资管理,规公司投资行为,提高资金运作效率,保证资金运营的安全性、收益性,依据有关财经法规规定,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十四条经济发展委员会是负责集团及其子公司、直属企业、外部企业、合资企业、参股企业、收购、兼并企业项目投资管理的主管部门。
负责企业新建项目、技改项目、引进项目、合资合作项目、参股项目、兼并收购项目、科研计划项目的审查、申报、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扩初设计的申报审批。
执行部门是其下属的投资管理部。
第十五条本制度所指的投资分为长期投资和短期投资两种,长期投资指持有时间准备超过一年的各种股权性投资(如:独资或与他方联合设立公司、参股其他公司)、发行债券、其他债权投资及改建、扩建与新项目投资等,短期投资指能够随时变现并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1年(含1年)的投资,包括股票投资、债券、基金投资及其他债权投资等,日常固定产购置不作为投资管理。
第十六条投资的原则(一)必须遵守法律、法规,符合产业政策;(二)必须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三)必须规模适度,量力而行,不能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四)必须坚持效益原则,原则上长期投资收益率不应低于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
- . -第五章投资审批权限第十七条集团控股企业的投资审批权归集团公司(政府部门分配的国债认购任务除外),非控股企业由其董事会确定。
按照投资项目下管一级的原则,集团公司只受理所属一级独资及控股企业的投资申报,其它企业的投资项目按照隶属关系,分级管理。
第十八条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应制定本企业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所属企业的年度投资计划要经法定程序集体讨论、科学决策,并报集团公司经发委下属投资管理部登记备案。
第十九条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对外投资总量必须与其资产总量相适应,累计总规模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50%。
同时,为防止企业资产过度分散、管理链条过长,应严格控制集团(总)公司下属二级公司的对外投资。
第二十条技改基建类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权限(一)工业企业生产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1. 大型一档以上企业50万元以下、大型二档企业20万元以下、其它企业10万元以下的技改项目由企业自主决定,报总部经济发展委员会备案。
2. 投资在500万元以下的项目,报总部由经济发展委员会调研、论证、审查后审批,报总裁备案。
3. 投资在500-1000万元的项目,由经济发展委员会咨询、论证、审查,报总裁审批。
4. 投资在1000-3000万元的项目,由经济发展委员会论证审查后,报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查后由总裁审批,报董事局主席备案。
5. 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项目,由经济发展委员会论证,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查后,报董事局讨论后由董事局主席审批。
(二)非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1. 影视旅游业10万元以下投资项目,由旅业自主决定,报总部经发委、财经- . -委分管领导备案。
2. 教育、卫生及其他第三产业等10万元以下投资项目,由分管领导审批,报总部经发委、财经委分管领导备案。
3. 1000万元以下投资项目,由经济发展委员会调研、论证后报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查,报总裁审批。
4. 1000万元以上投资项目,由经济发展委员会调研、论证后,报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查,再报董事局讨论后,由董事局主席审批。
5. 农业企业项目生产性固定资产投资参照工业企业部审批规定执行。
以上审批程序含驻外企业。
第二十一条设立新公司、参股其他公司等权益性长期投资,投资额100万元以的,由集团总裁审批;100万元至500万元(含500万)的,由集团董事长审批;500万元至1000万元(含1000万)的,由集团董事会批准;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投资由集团股东会批准。
通过资本市场实施并购,须经集团股东会批准。
第二十二条证券、期货等金融投资(一)横店集团可以从事证券、期货、投资银行等金融方面同营业务,其他企业、单位未经总部批准,不得从事该方面业务。
(二)总部对金融投资实行专项额度管理制度,转向额度有总裁审批,特殊情况实行单事单批。
专项额度的投资可自行运作,但额度的专项资金不得以作他用。
(三)对专项额度的投资经营情况,每季度须向总裁作书面报告。
第六章投资审批程序第二十三条集团及控股企业设立新公司或参股其他公司(非上市公司)、搞新项目开发,必须事先进行可行性研究,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定量和定性分析、评价。
- . -(一)对公司发展战略的影响;(二)对公司经营的影响;(三)主要风险和应对措施;(四)公司的资源包括人力、物力、财力、管理能力能否满足新的投资需要;(五)投资收益;(六)税务论证。
第二十四条按本规定必须上报审批的项目,由投资单位在末签订任何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协议及未进行任何实际投资之前,备齐以下资料,上报集团公司经发委:(一)项目投资申请报告或建议书;(二)投资企业对投资项目的投资决定或决议;(三)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四)有关合同、(协议)草案;(五)资金来源及投资企业的资产负债情况;(六)有关合作单位的资信情况;(七)政府的有关许可文件;(八)项目执行人的资格及能力等;第二十五条集团公司经济发展委员会在收到项目报批的全部资料后,应组织有关部门对该项目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
对初审予以否决的项目,在征求公司主管领导同意后,由经发委将初审意见书面返回申报单位。
申报单位对初审意见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查一次。
第二十六条经初审认为基本可行的项目,在征求主管领导意见后,由经发委会商有关部门提出召开投资审议会的建议。
第二十七条投资审议会的容是:查询项目基本情况,比较选择不同的投资方案;对项目的疑点、隐患提出质询;评价项目执行人的资格及能力等;提出项- . -目最终决策、建议等。
第二十八条总裁根据投资审议会对项目所作出的决议,签署审批意见。
第二十九条经发委根据总裁的审批意见,下达书面批复文件。
一般情况下,在收到投资单位的上报申请后,应在十五个工作日以完成项目的审查与批复。
第三十条凡属于备案的项目,由投资单位在项目实施后十五天向集团公司提交备案材料,包括可行性分析报告、合同、章程等。
第七章投资项目监控第三十一条企业投资实行投资、经营、和监管相结合的原则。
投资单位对投资项目应实行专人专项监管,做到责权利相对称,确保项目按计划顺利实施。
实施项目管理责任制、明确项目负责人,集团公司与项目单位按四定(定目标、定投资总额、定建设工期、定人员责任)、四包(包投资、包工期、包质量安全、包经济效益),签订项目承包合同。
第三十二条投资单位在项目正式立项并确定项目执行人后,应在确定一名项目监督人,并由项目执行人、监督人与企业主管领导签定项目责任合同书,项目执行人负直接责任,监督人负连带责任。
第三十三条项目监督人可由企业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经营班子成员或投资管理部门的人员担任。
项目监督人的主要职责是:对项目全过程实行跟踪监管;督促项目执行人加强项目运作管理和资金财务管理;及时发现和汇报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提出解决的办法和建议。
第三十四条项目执行人应定期将项目进展情况向企业领导或管理部门作出书面汇报。
并接受财务收支等方面的审计。
第三十五条项目的组织实施(一)要严格按批准的规模、容和投资指标执行。
任何单位不得擅自改变项目的规模容和突破投资总额。
否则财务部门有权停止付款。
因故超过概算的,必须- . -事先提出调整概算报告,报集团总部经济发展委员会核审后报总裁批准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