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兵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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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兵

狼兵制度肇始于明代,是明代军制的重要组成环节。狼兵,专指广西出身之战斗人员,此类人不隶军籍,彪悍武勇,于明代“剿贼”、“御倭”多有使用,且战绩不俗。但由于缺乏有效的管束手段,军纪混乱,烧杀害民之举亦所在多多,以至百姓有惧狼兵甚于贼之说。姑就过眼史料,粗略考证如下──

一、狼兵之始

狼兵之始,至清嘉庆年间已浑不可考,《东溟文后集》(姚莹)《武陵赵公(慎畛)文恪行状》:“嘉庆……十九年,迁广西按察使……上谕查广西狼兵之制,公覆曰:‘狼兵初制无考,惟《明史·兵志》有「广西东兰、那地、南丹、归顺诸狼兵,宣力最多」之语。其来已久。检司案:自乾隆八年清查二十一年诸府州报兵田,自狼兵外,又有土兵、土勇、隘卒、堡卒、耕兵、抚兵诸名。其承耕田亩,多寡不同,而分防调遣与狼兵无异。”

考《明英宗实录》正统二年冬十月戊午:“广西总兵官、都督山云奏:‘浔州府平南等县耆民赴臣处言,浔州切近大藤峡等山,猺寇不时出没劫掠居民,阻截行旅,近山多荒田为贼占耕。而左、右两江土官地方,人多田少,其狼兵素勇,为贼所惮。若选委头目,起领前来屯种一带近山荒田,断贼出没之路,不过数年,贼徒坐困,地方宁靖矣。臣已会巡按御史三司等官计议,诚为长便,乞如所言,量拨田州等府族目土兵分界耕守,就委土官。”

这是《明实录》首次出现狼兵的记载。据此,狼兵显然是广西少数民族的自卫武装,而其为广西地方政府用于“剿贼”始于正统二年。

13年后,至景泰元年,征用狼兵已经成为惯例,而且狼兵开始出省作战。《明英宗实录附景泰实录》景泰元年三月乙卯:“广东左布政使揭稽奏:高要县贼首吴长能等,纠众劫杀乡村,欲连友贼黄箫养攻肇庆,署都指挥彭英等率官军、狼兵攻其巢寨,破之,斩长能及其党一千七百余人。”

二、狼兵战绩及为害

明政府征用狼兵,在历次“剿贼”、“御倭”战役中可谓战绩不俗。甚至有狼兵头目受授冠带。《明英宗实录附景泰实录》景泰四年六月乙巳:“敕通议大夫、管广西思恩府事土官岑瑛曰:‘朕以尔亲率本府马步狼兵头目韦陈威等,于广西在城操练,协助军威。兹特升尔阶为正议大夫,给赐彩段表里,其韦陈威等,亦俱令冠带。敕至,尔瑛照旧率兵操练,听调杀贼,以安边境,不许始勤终怠,候有军功,升赏不吝,尔其钦承朕命毋忽。”

《明史·沈希仪传》:“嘉靖五年,总督姚镆将讨田州岑猛……改右江柳庆参将,驻柳州。象州、武宣、融县瑶反,讨破之。谢病归,顷之还故任。柳在万山中,城外五里即贼巢,军民至无地可田,而官军素罢不任战,又贼耳目遍官府,闺闼动静无不知。希仪谓:‘欲大破贼,非狼兵不可。’请于制府。调那地狼兵二千来,戍兵稍振……韦扶谏者,马平瑶魁也。累捕不得。有报扶谏逃邻贼三层巢者,希仪潜率兵剿之,则又与三层贼往劫他所。希仪尽俘三层巢妻子归。希仪俘贼妻子尽以畀狼兵,至是独闭之空

舍,饮食之。使熟瑶往语其夫曰:‘得韦扶谏,还矣。’诸瑶闻,悉来谒希仪。令入室视之,妻子固无恙。乃共诱扶谏出巢,缚以献,易妻子还。希仪剜扶谏目,肢解之,悬诸城门。诸瑶服希仪威信,益不敢为盗。自是,柳城四旁数百里,无敢攘夺者。”

《明史·广西土司传一》:“怀远为柳州属邑,在右江上游,旁近靖绥、黎平,诸猺窃据久。隆庆时,大征古田,怀远知县马希武欲乘间筑城,召诸猺役之,许犒不与。诸猺遂合绳坡头、板江诸峒,杀官吏反。总制殷正茂请于朝,遣总兵官李锡、参将王世科统兵进讨。官兵至板江,猺贼皆据险死守。正茂知诸瑶独畏永顺钩刀手及狼兵,乃檄三道兵数万人击太平、河里诸村,大破之,连拔数寨,斩贼首荣才富、吴金田等,前后捕斩凡三千余,俘获男妇及牛马无算。事闻,议设兵防,改万石、宜良、丹阳为土巡司,屯土兵五百人,且耕且守。”

《明世宗实录》嘉靖三十四年四月戊辰:“广西田州土官妇瓦氏引土、狼兵应调至苏州。总督张经以分配总兵俞大猷等杀贼。奏闻,诏赏瓦氏及其孙男岑大寿、大禄,各银二十两、纻丝二表里,余令军门奖赏。”

……

关于狼兵战绩的记载很多,不赘述。

而关于狼兵为害的记载与其战绩记载可以等量齐观。

明政府征用狼兵之初,其为害尚不明显,至正德初年这种负面效果逐渐显现。《明武宗实录》正德五年三月甲申:“巡按两广御史江万实上言边务:……一、顷因林贵逋诛,调用狼兵,所过

剽掠劫杀,鸡犬不遗,谋之不藏,莫甚于此。然事已无及,愿自今勿轻调用,兵部议覆。从之。”

《明武宗实录》正德七年闰五月戊子:“南京御史周期雍奏:江西调至狼兵,所在辄肆荼毒,奸污妇女、劫掠财物、毁坏屋宇,良民横罹锋刃者不可胜数。至于士族,亦有阖门受戮之惨,且载所掠妇女金银抵南京贸易,违禁货物,此皆总制都御史陈金纪律欠严故也。乞赐敕切责并戒谕狼兵头目,严加约束,其越境者令法司鞫治,良民被害者令有司加意宽恤。”会南京守臣亦奏所获狼兵韦晃等三十人,且请治巡捕官耿辉等失察之罪。得旨,金写敕切责,晃等令江西巡按三司会问,被掠男女给还其家。辉等宥之。”

《万历野获编补遗》卷4《夷兵》:“土司兵最不宜调,其扰中国甚于胡虏。嘉靖间倭警,调阳麻兵,调瓦氏狼兵,俱贻害东南最惨,而终不得其用。顷救朝鲜,又赦播州杨应龙之罪,调其兵五千,半途不用遣归,以此恨望再叛。正德间,流贼刘六、刘七之乱,亦调永顺、保靖两宣慰兵协剿,一路聚劫,人不能堪。流贼戏谓我民曰:吾辈来,不过为汝梳;彼土司兵乃为汝篦矣。盖诮其搜剔之愈密也。”

……

关于狼兵为害的记载也很多,不赘述。

三、狼兵的使用数量和战斗力

明代史料中记载狼兵的使用数量动辄成千上万,最多甚至达到10万人。《明世宗实录》嘉靖四十一年二月己卯:“提督两广

侍郎张臬奏:逆贼张琏势甚猖獗,臣以调集狼兵十万,与福建、江西会兵进剿,分定信地。”

但这样的数字历来水分比较大。《皇明经世文编》卷346《戚少保文集》:“臣闻广东养兵之格,月给口粮二分、行粮几厘。盖彼中常调狼兵,每以五百为千、五千为万,自号虚数,不服点查;官司虽减其口粮,而彼以二人之养养一人,彼于计亦得也。”

至于狼兵的战斗力,史料记载也分歧颇大。

《野史无文》卷9:“狼兵在广西东关、南丹、那地三州之境,能以少胜众,十出而九胜。何也?盖三州之土官,大略如秦法,以首虏为上功,军令森严,其赏亦重,而兵多不惜死。”

《明世宗实录》嘉靖三十四年五月己酉:“诏锦衣卫遣官校逮总督南直隶浙、福、军务,右都御史张经及参将汤克宽,械系来京问。以侍郎赵文华劾其畏巽失机、玩寇殃民故也。倭自去岁据松江柘林川沙、洼二处为巢,纵横肆掠周回,数百里间,焚屠殆遍,水陆兵无敢近者。本年三月初,广西田州土官妇瓦氏及东兰、南丹、那地归顺等州狼兵六千余名,承经调治,狼兵轻慓嗜利,闻倭富有财货,亟欲取之,居民亦苦倭寇暴,朝夕冀幸一战。文华既至嘉兴,屡趣经亟檄狼兵剿贼。经曰:‘贼狡且众,今檄召四方兵,独狼兵先至耳。此兵勇进而易溃,万一失利,即骇远近观听,姑俟保靖、永顺土兵至,合力夹攻,庶保万全。’……”

狼兵于广东剿贼,遇敌先溃的记载也非常多。

《明季南略》卷1崇祯十七年九月初三(时福王已即位):“高宏图请开馆修史。赐北京殉难文臣二十一人、勋臣二人、戚臣一人谥,先后补予开国诸臣谥、建文死难诸臣谥、正德朝死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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