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型肝炎肝衰竭护理常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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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型肝炎/肝衰竭护理常规

【概述】

肝功能衰竭(简称肝衰竭)是由多种原因引起肝细胞功能严重障碍所致的一种临床综合征,其主要表现为黄疸、凝血功能障碍和肝性脑病等。

【一般护理】

1、休息:严格卧床休息,保持安定情绪。

2、饮食:给予低脂、低盐、高糖、高维生素、易消化流食或半流食,限制蛋白质摄入,每日蛋白质应少于0.5g/Kg。重型肝炎病人往往有明显食欲不振,应鼓励病人进食,采取少量多餐;经常更换食物品种;注意食物色、香味和加调味品等方法一增加病人食欲。进食不足者应输入10%~15%葡萄糖液,加适量胰岛素,总液量以1500ml/d为宜,不宜过多。禁烟酒。

【专科护理】

1、并发症的护理:

(1)肝性脑病:应注意观察精神、神经症状,及时发现肝昏迷先兆。对使用利尿剂、进食蛋白饮食、有消化道大出血或放腹水的病人更应加强病情观察,因上述原因诱发肝性脑病。对昏迷前躁动的病人,禁用镇静剂,加强守护,床档保护,适当给予约束,约束后要注意约束带的松紧适宜度,一般以能放入两指为宜,并同时观察约束部位的血液循环情况。发生肝昏迷后协助医生进行抢救,使患者取头低侧卧位或平卧位,头偏向一侧,及时吸出口腔中的分泌物或呕吐物。

(2)出血:观察出血的表现,如牙龈出血、鼻衄、皮肤瘀斑、呕血、便血及注射部位出血等,并应密切观察生命体征,注意出血程度。及时采血查血型、血红蛋白及凝血功能等,并配血备用。告知病人不要用手指挖鼻或用牙签剔牙,不用硬牙刷刷牙,刷牙后有出血者可用棉棒擦洗或用水漱口。注射后局部至少压迫10~15min,以避免出血。若发生出血时,根据不同出血部位给予相应护理。

(3)继发感染:观察感染的表现,注意观察体温、血象及各个器官的表现。常见的感染部位是口腔、肺部、腹腔、肠道等,可出现相应的症状及体征,应注意观察。加强对感染的预防:保持病室空气流通,减少探视;做好病室环境消毒,每日对地面、家具、空气消毒2-3次,防止交叉感染;做好口腔护理,定时翻身,及时清除呼吸道分泌物,防止空气及肺部感染;注意饮食卫生及餐具的清洁和消毒,防止肠道感染;病人的衣服、被褥保持清洁,防止皮肤感染。发生感染时及时按医嘱正确应用抗菌药物。

(4)肾功能衰竭:肝肾综合征是重型肝炎病人常见的死亡原因。严格记录出入量。及时检查尿常规、尿比重、尿钠、血尿素氮、肌酐及血清钾、钠、氯等,了解检测结果,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医生。对有上消化道出血、大量利尿、大量及多次放腹水、严重感染等病人更应加强观察,因上述情况易诱发肾功能衰竭。发生肾功能衰竭者给予相应护理。(见肾脏科肾衰护理常规)

2、腹水的观察及护理:

(1)每周测量体重1次,每日测量腹围1次,观察有无心悸、呼吸困难,了解腹水的消长情况。(2)低盐(每日盐摄入量小于2克)或无盐(每日盐摄入量小于0.5克)饮食,改用糖醋调味品,

向病人解释饮食要求,以取得合作。

(3)严重腹水病人应限制液体入量,并记录24小时出入液量。

3、药物护理:

(1)应用脱水剂治疗时,应注意按规定时间输入药物(250ml液体应在20-30分钟内注射完毕)、准确记录出入量及注意病人心功能状态;应用利尿剂注意生化指标检测,防止电解质紊乱。应用抗生素治疗时应注意用法、剂量、间隔时间,并注意观察有无过敏反应。

(2)输血时严格执行“三查八对”,并密切观察有无输血反应。

(3)治疗中有利尿剂、白蛋白、血浆时,应先输白蛋白、血浆提高胶体渗透压,再予以利尿剂以提高利尿效果。

(4)不能滥用药物,特别应禁用损害肝脏的药物

4、皮肤护理:

(1)穿着布制柔软、宽松内衣裤,常换洗,并保持床单位清洁、干燥、使病人有舒适感,可减轻瘙痒。

(2)每日用温水擦拭全身,不用有刺激性的肥皂与化妆品。

(3)瘙痒重者可给以局部涂擦止痒剂,也可遵医嘱口服抗组胺药。

(4)及时修剪指甲,避免搔抓皮肤引起破损,如皮肤已有破损注意保持局部清洁、干燥、预防感染。

5、心理指导:重型肝炎病人因久治不愈,病情严重且受到死亡威胁,病人易产生恐惧、悲观等不良情绪,护士要关心、体贴病人,及时了解病人的心理变化,给予疏导,使病人保持豁达、乐观的情绪,积极配合治疗。

【健康指导】

1、告知患者引起重型肝炎的原因,指导保持乐观情绪,避免劳累、感染、暴饮暴食、饮酒、服用肝损害药物等诱发因素。

2、出院后应休息1~3个月,第一个月每半个月复查相关指标1次,以后每1~2个月复查1次,半年后每3~6个月复查1次。病情稳定后可做一些轻松的工作,避免重体力劳动和剧烈运动,肝功能正常3个月以上,可恢复工作,但仍需定期复查。

3、若出现胃部不适、呕吐、黑便、皮肤出血点等出血症状,或者表现出异常兴奋、定向力减退、行为异常等肝性脑病先兆时,应及时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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