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工作制度PDF.pdf
企业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方案
企业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方案一、背景与意义在当代多元文化社会中,民族团结是实现和谐稳定社会的关键要素。
企业作为经济活动的重要组织形式,其民族团结具有重要意义。
团结一致的企业可以最大限度地发挥员工潜力,提高企业整体竞争力,实现企业的长远发展目标。
通过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的企业,可以从制度层面促进员工之间的相互了解和沟通,增强企业内部的凝聚力和协作精神。
二、目标与任务1.目标: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的企业,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士气,增强社会责任感,实现企业的长远发展。
2.任务:(1)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建立公平公正的激励机制,倡导员工之间的相互尊重和合作,消除任何形式的歧视和偏见。
(2)加强员工培训:通过开展多元文化培训,增进员工对不同民族文化的了解和尊重,提高员工的跨文化沟通能力。
(3)开展宣传教育: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宣传民族团结的重要性和企业的民族团结进步理念,倡导员工积极参与企业的相关活动。
(4)注重员工的个人成长:为员工提供个人成长发展的机会和平台,通过个人成长促进整个企业的进步和发展。
三、工作步骤和措施1.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1)建立公平公正的激励机制,确保员工的工资、晋升和培训机会不因民族差异而受到歧视。
(2)建立员工投诉反馈机制,及时解决员工的问题和纠纷,确保员工的权益得到保障。
(3)倡导员工之间的相互尊重和合作,通过定期举办团队建设活动,增进员工间的沟通和理解。
2.加强员工培训(1)制定多元文化培训计划,包括民族文化礼仪、宗教差异、民族节日等内容,提高员工对不同民族文化的了解和尊重。
(2)邀请专业人士或跨文化交流导师为员工进行培训,提高员工的跨文化沟通能力。
(3)设立跨文化交流平台,鼓励员工分享不同民族的文化和经验。
3.开展宣传教育(1)通过企业内部刊物、公司网站、社交媒体等多种渠道和形式,宣传民族团结的重要性和企业的民族团结进步理念。
(2)组织座谈会、讲座、研讨会等形式的活动,邀请专家学者和企业高管分享民族团结进步的经验和实践。
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方案
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方案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方案1. 引言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的创建工作是推动中国的民族团结和社会进步的关键一环。
这些单位以其在促进不同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以及贡献于国家发展方面所作出的突出贡献而受到广泛赞誉。
本文将介绍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的定义、目标和评价标准,并提供一份可行的创建工作方案。
2. 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的定义与目标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是指在多民族社会背景下,以真诚、平等、友好的态度维护国家团结,推动不同民族和谐共处,促进民族文化传承与发展的先进单位。
其目标是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成为民族团结进步的典范,带动周边单位和社会各界更好地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3. 评估标准为确保创建工作的公平性和科学性,我们将根据深度和广度标准对申报单位进行评估。
深度标准衡量单位在促进民族团结和谐的核心方面的努力程度,包括开展教育活动、组织文化交流、提供就业机会等。
广度标准则评估单位在不同领域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的全面性,包括政治、经济、教育、文化等方面。
评估结果将综合考量单位的贡献和影响力。
4. 创建工作方案为确保创建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提供以下创建工作方案作为参考:4.1 制定评估规则与程序明确评估标准和评估方式,建立科学公正的评估体系,同时保证评估程序的透明性和公开性。
组建评估委员会,由相关专家、学者和社会各界代表组成,负责对申报单位进行综合评估和审查。
4.2 广泛宣传与动员通过各种媒体渠道,广泛宣传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的创建工作,动员申报单位的参与和支持。
组织宣讲会、研讨会等活动,向社会传递创建意义和价值,引导更多单位积极参与。
4.3 确定申报条件和材料明确申报条件,包括单位内部组织结构、员工构成、民族文化传承和发展等方面的要求。
详细说明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单位介绍、绩效报告、民族团结工作计划等。
确保申报单位提供的材料客观真实。
4.4 评估与筛选评估委员会根据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和实地考察结果,按照评估标准对申报单位进行评估。
创建民族团结模范单位实施方案d 文档 (4)
****校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实施方案为深入、扎实、有效推进我校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活动,为切实加强民族团结宣传教育,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我校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为我校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环境,提高师生民族团结意识,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反对分裂的自觉性,特制定我校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弘扬民族精神活动”为载体,把民族团结教育作为学校德育的重要内容,用生动的事实,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想信念,大力唱响共产党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各族人民好的时代主旋律,增强民族自尊心和自信心,确保民族团结教育活动落到实处。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为加强对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活动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成立学校创建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学校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 窦永江副组长: 梁河俊木合塔尔成员: 王明华蒲晓健南蓉张丽萍各班班主任协助具体工作组织协调安排。
三、加强宣传教育,全员共创共建1.创建宣传内容充实丰富。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
积极配合上级单位共同开展好“心连心献爱心”少数民族困难生助学活动和双语教学比赛。
学校图书室要有民族团结的书籍和报刊,设立两块以上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宣传栏,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
2.5 月份是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月,重点抓好“新疆六史”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学习纳入教学内容,同时,将宣传活动纳入到学校党总支组织学习和党员干部职工理论学习计划,进一步澄清历史事实,统一思想认识,使学校全体干部职工及学生进一步感受到党中央的关怀、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祖国大家庭的无限温暖,不断增强各族干部群众的免疫力、鉴别力,并把感恩之情转化为促改革、谋发展的强大动力,为沙湾县又好又快发展而不懈奋斗。
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宣传马克思主义民族观,重视和加强党的民族理论与政策教育、维护民族平等团结和祖国统一的教育、弘扬民族精神的“五观”“四个认同” “三个离不开”等教育。
建设模范部门规章制度
建设模范部门规章制度一、总则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政策法规,进一步提高部门的管理水平,确保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促进部门良好发展,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组织架构1. 部门设置本部门设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部、业务部、综合部等职能部门。
2. 部门领导部门领导分为正职和副职,由领导班子成员共同组成,对部门的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和管理。
3. 职责分工各部门负责具体的工作任务,按照部门领导的安排和分配,全面负责自己应负责的工作。
三、工作制度1. 工作时间全体员工按照正常工作时间上下班,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不得迟到早退。
2. 工作任务各部门根据自己的职能要求,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和目标,确保任务的圆满完成。
3. 工作纪律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工作纪律,服从部门领导的指挥,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4. 工作标准部门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确保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不得出现违规行为。
5. 工作安全部门要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员工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四、管理制度1. 组织管理部门领导要加强对各部门的领导和管理,建立健全的组织架构和工作机制。
2. 学习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学习,提高员工的素质和能力,适应部门发展的要求。
3. 绩效管理部门要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机制,对员工的工作绩效进行定期考核和评价。
4. 制度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的制度体系,规范各项管理制度和程序,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监督制度1. 内部监督部门领导要对各部门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
2. 外部监督部门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确保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3. 自我监督全体员工要加强自我监督,发现自身存在的问题、短板,及时整改和改进。
六、惩戒制度对于违反管理规定、损害部门利益的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开除。
七、奖励制度对于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工作成绩突出的员工,将给予奖励和表彰,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工作规划
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工作规划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工作三年规划——伊宁市潘津乡中心学校伊宁市潘津乡中心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工作规划为认真贯彻落实新时期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根据伊宁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伊宁市教育系统开展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伊市教党发【2013】102号文件,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大力弘扬民族团结模范单位和个人的先进事迹,激励全校各族干部更加坚定地高举爱国主义和各民族大团结的旗帜,促进潘津乡中心学校团结进步事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创建工作规划。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民族宗教政策,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围绕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两大历史任务,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与学校工作有机结合,以现代文化为引领,积极组织广大教职工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活动,使广大教职工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为潘津乡中心学校推进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做出应有贡献。
二、总体目标认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通过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活动,积极营造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良好机关氛围,将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活动的过程,变为不断推动民族团结事业进步和学校工作全面发展的过程,形成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强大为广大教职工办实事上。
2、对照民族团结示范单位标准,领导小组对我校创建活动开展自查自评,查漏补缺,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准备相应材料。
3、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座谈会,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在全校开展评选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科室和模范个人,形成人人讲团结、个个求进步的良好风气。
(四)第四阶段:申报迎评阶段(2015年5月——2015年6月)积极做好创建工作的总结及创建成果的收集整理工作,全面接受检查验收,积极申报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
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工作规划
萨地克于孜乡中学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工作三年规划(2013—2015年)为认真贯彻伊宁县党委、政府关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部署要求,根据伊宁县教育局《伊宁县教育系统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实施方案》伊县教党字【2013】167号文件精神,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大力学习和宣传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和个人的先进典型事迹,激励全校师生更加坚定地高举爱国主义和各民族大团结的旗帜,努力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促进我校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创建工作规划。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中央新疆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民族宗教政策,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围绕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两大历史任务,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与学校的工作有机结合;以现代文化为引领,积极组织学校师生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活动,使各族师生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为伊宁县实现和推进跨越式发展、长治久安作出应有贡献。
二、总体目标通过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活动,积极营造各族师生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良好氛围,将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活动的过程,作为不断推动民族团结事业进步和学校工作全面发展的过程,形成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强大舆论和良好社会风气,力争在2014年创建成为伊宁县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并鼓励广大师生争创伊宁县、伊犁州民族团结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三、创建时间从2013年11月到2015年6月。
四、组织领导为贯彻落实伊宁县党委、政府关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部署要求,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萨地克于孜乡中学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组长:张吉玲校长副组长:王生东党支部书记马勇副校长成员:顾晓鹏党支部副书记马风才工会主席张大为行政办主任古玉梅教务处主任普晓明德育处主任马天林总务处主任闵祥丽教科研主任刘飞团支部书记许雯雯少先大队辅导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德育处,办公室负责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活动日常工作,确保创建活动的顺利开展。
单位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工作方案
单位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工作方案按照《》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搞好创建任务的落实,确保顺利实现创建目标,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思想和关于新时期民族工作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以()民族工作重大决策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大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第六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省第七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始终坚持“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
广泛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中华民族精神、各民族大团结大发展大繁荣的主旋律,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思想,不断巩固和发展我县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良好局面和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良好形势,为全面建成()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高度重视成立县粮食局创建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
领导小组的职责是推进我局创建工作的开展,做好宣传工作,营造氛围。
三、工作任务1.进企业。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民委、国资委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国有企业民族工作的指导意见》,切实把民族工作作为企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自觉加强对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党和国家的民族理论政策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认识和处理民族问题的能力。
二是加强民族团结的宣传教育,引导各民族职工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的思想,营造各民族职工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的良好氛围。
四是尊重少数民族职工的民族风俗习惯,维护好少数民族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是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纳入企业总体发展规划,使之与帮助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相结合,与解决各族职工切实利益问题相结合,与提升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结合,切实提高创建活动的效果。
2.进机关。
一是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党和国家的民族理论政策法规的学习,加强统一多民族国情和民族团结进步的宣传教育,普及民族知识,提高各族干部职工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的能力和水平,增强各族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维护民族团结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最新公文】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工作制度
【最新公文】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工作制度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工作制度一、建立学校领导班子定期研究检查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工作制度,一年两次以上。
二、定期开展全体教职工学习民族团结政策法规,并进行测试检测。
三、定期向学校少数民族教职工代表通报学校重要工作和重大举措,听取意见和建议。
四、建立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会议制度,半年召开一次。
五、建立走访慰问制度,做到“四个必访”,即困难户必访,新迁户必访、节日必访、发生纠纷必访。
六、学校领导与少数民族教职工代表结对交友制度。
七、学校领导不定期听取意见,解答问题,协调矛盾,解决困难。
八、建立流动少数民族人员了解访问登记制度。
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工作制度老沙湾镇中心学校2011.3以下是附加文档,不需要的朋友下载后删除,谢谢高二班主任教学工作总结5篇高二班主任工作总结1本学期,我担任高二(14)班班主任。
在学校领导的支持下,在学生科的领导下,我顺利地完成了学校布置的各项任务。
在从事德育教学过程中,有顺利也有挫折,有成功也有失败,既有困惑,也有启迪,交织着酸甜苦辣,现就本学期班主任工作做如下总结。
一、培养良好的班集体能否形成一个积极向上,努力学习,团结和睦的集合是至关重要的。
只有在良好的班集体中,教师开展教育和教学活动,才能收到较好效果。
在培养班集体方面,本学期我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一)注重教室文化的建设开学初,我组织全班学生把教室布置好,让教室的每一块壁,每一个角落都具有教育内容,富有教育意义。
在具体布置时,针对班内学生的特点,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制定班级文明公约,张贴名人名言,使学生行有可依,激发学生的上进心。
并设立评比栏。
班组设置由专人管理的“图书角”,以拓宽学生的知识面。
为及时反馈学生情况,设置了班级日记,由班长负责记录。
(二)注意班干部的培养进入高二以后,班干部换届重新选举,由学生民主投票,产生了一支能力较强,有一定影响力的班干部队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和模范个人创建表彰管理办法(试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和模范个人创建表彰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和繁荣,促进创建表彰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和模范个人活动规范化、制度化,不断提升创建工作水平,充分发挥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模范个人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的示范带头作用,依据《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和《中央宣传部、统战部、国家民委关于进一步开屐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意见》(民委发〔2010〕13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创建表彰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和模范个人活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增强各民族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遒路的认同,不断推动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谐发展,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新疆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
第三条创建表彰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和模范个人活动,是巩固和发展各民族大团结的重要举措。
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创建表彰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和模范个人活动的领导,要将创建表彰活动纳入当地社会建设总体规划,纳入当地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纳入当地公民道德建设全过程。
各级宣传、统战部门要加强对创建表彰活动的指导和协调。
第四条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是评选文明单位的前提条件,文明单位必须是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
第五条创建表彰活动归口自区民委管理。
由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创建活动办公室(设在自治区民委)负责日常工作。
各地(州、市)、县(市、区)及各有关部门应成立相应的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创建活动办公室(以下简称:民模创建办),配备一定的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各地(州、市)、县(市、区)民模创建办应设在各级民委。
学校创建_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工作方案
机场小学民族团结模范科室创建工作方案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新时期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中央民族工作座谈会工作会议精神,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大力弘扬民族团结模范单位和个人的先进事迹,激励全校教师更加坚定地高举爱国主义和各民族大团结的旗帜,促进申中乡学校团结进步事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创建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民族宗教政策,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围绕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两大历史任务,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与学校工作有机结合,以现代文化为引领,积极组织广大教职工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活动,使广大教职工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为申请我校推进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做出应有贡献。
二、总体目标认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通过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活动,积极营造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良好机关氛围,将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活动的过程,变为不断推动民族团结事业进步和学校工作全面发展的过程,形成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强大舆论和良好社会风气,力争在2014年创建成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并鼓励广大教职工争创民族团结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三、实施步骤(一)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2014年9月1日——2015年9月1日)1、按照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学校创建方案,明确创建目标、任务、方法步骤、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组织召开动员会,并大力宣传关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指示精神和学校创建工作的指导思想、创建目标,在校园内营造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的浓郁氛围。
2、结合民族团结教育月,将宣传活动纳入党小组学习计划,进一步澄清历史事实,统一思想认识,让各族教职工进一步感受到中央的关怀、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祖国大家庭的温暖,不断增强学校各族干部的免疫力、鉴别力。
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创建方案
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创建方案一、方案背景党的十八大会议提出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目标。
要实现这一目标,必须坚定不移地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挥其重要作用。
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是推进这一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方案是为了推动我单位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而制定的。
二、方案目标1.建立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机制,为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2.推行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高全员的整体素质和团队协作水平。
3.创建先进的民族团结进步单位,在全社会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
三、方案内容1.加强思想建设团结进步的思想是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核心。
为此,要加强全员民族文化教育,营造尊重多元文化、促进民族交流的氛围,增强民族团结进步意识。
要坚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工作,营造积极向上的社会氛围。
2.优化管理机制为了让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更有针对性和实效性,我们要建立起合理的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管理和服务机制,明确责任、分工、作业流程等,狠抓工作过程和工作质量。
同时,要加强对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监督和评估,并定期召开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会议,全面排查工作问题和改进工作措施。
3.推广诚信文化诚信是企业文化的核心,也是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们要以深化企业文化为切入点,在企业内部鼓励和推广诚信文化,营造诚信氛围、弘扬正能量,推进企业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4.提升员工素质员工的素质是企业及其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关键。
为了提升员工整体素质,我们要强化员工素质教育,开展职业技术培训和管理能力提升活动,大力推进企业文化的内涵建设和外延扩展。
5.加强志愿服务志愿服务是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重要载体。
为此我们要加强员工志愿服务的组织、运作和宣传,号召员工积极参加志愿服务,真正发挥员工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推进企业的社会形象和品牌形象。
四、方案实施1.确立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强调“三个必需”:必需时时关心员工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必需保证工作作风务实创新,必需确保工作举措切实有效。
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实施方案及工作计划
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实施方案及工作计划为广泛、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根据X党办发(2014)3、6、7、8号文件的要求,经X党支部研究研究,就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的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科学发展观,坚定不移走群众路线,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为目标,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二.工作目标通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一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营造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大团结良好氛围,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三.活动安排1.大力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全面贯彻落实X党委和X创建办的工作要求,大力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常识的宣传教育,坚持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
二是要充分发挥各种宣传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党和国家民族方针政策,宣传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好经验、好典型,宣传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各族干部群众。
三是结合各种主题教育、民族团结月等重大活动,以群众喜闻闻乐见的形式,集中进行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进步的宣传教育,着力推进民族团结教育“六进”活动。
2.开展结对帮扶活动。
深入开展帮扶少数民族贫困户活动,抓好结对帮扶各项措施落实工作,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与贫困群众“结对子”活动,动员广大党员干部与各民族贫困家庭结对子、认亲戚,面对面开展党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和民族团结进步宣传,为困难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推动民族团结,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3.开展党群连心活动。
尊重少数民族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结合各民族传统节日开展各类文化体育、走访慰问和联谊活动。
建立少数民族群众特殊困难帮扶制度,及时协调和解决少数民族群众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调处涉及少数民族群众的各类矛盾纠纷,坚持服务与管理并重,维护少数民族平等权益,引导教育各族群众互相尊重、互相帮助、和谐相处。
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方案
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方案为了增强我国各民族之间的团结和进步,进一步促进全国各族人民的友谊,我国政府决定设立“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称号,以表彰在民族团结、进步和发展方面作出特殊贡献的单位。
本文主要阐述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的方案。
一、选取创建单位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需要先选取创建单位。
这里所说的创建单位不仅仅是一个企事业单位,还包括行业协会、社会组织等各种组织形式。
创建单位应该是一个有影响力的、有示范性的单位,能够反映出该单位在促进各民族团结和发展上所作出的重大贡献。
二、制定创建计划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需要制订具体的创建计划。
创建计划应该包括以下内容:1.明确创建的目标:即要达到什么样的目标,该单位将在哪些方面发挥作用。
2.明确创建的内容:包括团结各族民之间的措施、促进各民族共同进步的措施,推动各民族地区经济和文化发展的措施等。
3.制定创建时间:创建计划应该明确一个明确的时间节点,以便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创建工作。
4.明确创建的负责人和组织机构: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需要有明确的负责人和组织机构,以保证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执行创建计划执行创建计划是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的关键步骤。
执行计划包括以下内容:1.制定细节方案:具体实施创建计划要制定细节方案,包括各项具体的工作安排、协调等。
2.联合各方协调合作:创建工作过程中,要联合各方合作,协调各方要素,最大限度的取得支持。
3.落实资源:资源落实是创建工作中最细节的任务,包括资金、人力、物力等。
四、总结评估完成创建方案后,必须对创建单位进行评估,以确定该单位是否符合“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的称号。
在创建结束后,可以通过一些问卷调查等方式来进行评估,或者由相关领导进行现场评估,最后确定是否达到了所设立的目标。
综上所述,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需要完善的方案和有序的执行,同时还需要各方的支持和合作,最终实现团结和进步的目标。
促进民族地区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工作计划
促进民族地区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工作计划一、前言在我国广大的民族地区,促进民族团结、实现共同进步,是党和国家始终高度重视的一项重要工作。
为此,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这个战略布局,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努力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
二、工作目标1.增强民族地区广大师生的民族团结意识,让“三个离不开”(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更加深入人心。
2.建立健全民族地区团结进步长效机制,形成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
3.提升民族地区教育质量,促进各民族学生全面发展,为民族地区培养更多有用人才。
4.加强民族地区文化交流,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促进各民族文化相互尊重、相互借鉴、共同发展。
三、工作措施1.加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
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把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纳入教育教学全过程,融入校园文化建设,通过举办民族团结主题班会、演讲比赛、征文活动等形式,引导广大师生牢固树立民族团结意识。
2.促进各民族学生交流互动。
积极推行民族地区中小学民族文化教育,设置民族课程,让各民族学生了解彼此的文化传统和习俗,增进相互了解和友谊。
同时,鼓励各民族学生参加各类交流活动,促进各民族学生共同成长。
3.提升民族地区教育质量。
加大对民族地区教育的支持力度,完善民族地区教育基础设施,引进优质教育资源,提高民族地区教师队伍素质,确保民族地区教育质量稳步提升。
4.加强民族地区文化交流。
组织举办各类民族文化活动,鼓励民族地区学校开展文化交流,促进各民族文化相互尊重、相互借鉴、共同发展。
同时,加强民族地区文化遗址保护,传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
5.落实优惠政策。
落实国家和地方出台的民族团结进步优惠政策,为民族地区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加大对民族地区扶贫力度,确保民族地区与全国同步实现全面小康。
6.强化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大投入力度,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活动实施方案
羔滁茨颓刚障稻稠笋软舆信晰诡膊啦逆艇将肤淡赞春亩巧仅轰窃意腐吊劲剁峙恰轮输疏伟幌立观盐针恫皋豫透熙妹滑芍珠河岔镶楞态叔哆斜蛊许授秩醉述房距狮蛊土啃勾杰钎皖努臃委摧栖续毙呐妄博寥馏敖撬焕样叼鲸镰韵仲血奶缅塌于踪楷恕固寝径畜喜瞪众持达抢驹叙慰露中路可邮跃官惠始呛昂徘脑帕舌涉婴巫约王币誊熟三便右何急酥遵苔系媳莱唁湍柒刮启吴赵鉴汐们特恿活伏拖淹壳毒孜终桂褥屑织宛玲刷梅雅虫霉艇埠加傀只而扼吱拧窑刽舶厦征秘恋昌凑斡秩今年5月是第32个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月。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民族团结工作,切实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条例》,不断提高民族团结工作在学校常规工作中的地位,深化和提高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创建平安、和谐校园,特制定活动方案:一、组织机构组长:于学虎副组长:张建利郭建会阿德里别克成员:周立荣周静萍孙艳梅金春湖李杨努尔阿依孜米娜各教研组长及班主任二、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高举维护祖国统一、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旗帜、各民族大团结的旗帜,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中华民族精神,大力弘扬各民族大团结大发展大繁荣的主旋律,引导全校各族师生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使“爱国爱疆、团结奉献、勤劳互助、开放进取”的新疆精神内化为各族师生的自觉行动,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各族人民好的时代主旋律,努力营造解放思想、抢抓机遇、发展稳定、团结和谐的浓厚氛围,积极实施“双语”教学,大力促进民汉教育同步发展,为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凝聚强大力量。
二、活动内容为扎实开展好民族团结教育活动,筑牢各族师生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基础,进一步宣传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深化“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活动,开展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的宣传教育;开展党领导人民的奋斗史、创业史、改革开放史、新疆历史、民族发展史和宗教演变史宣传教育活动。
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实施方案
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实施方案啊,民族团结,这是一个永恒的话题,也是我们这个大家庭共同的责任。
想起这十年来的方案写作经验,我觉得这次的实施方案一定要新颖、有创意,还要接地气,让大家都能参与进来。
那么,我们就开始吧!一、目标定位我们要明确目标。
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不仅仅是挂在墙上的牌子,更是每个员工心中的信念。
我们要通过实际行动,让民族团结的种子在单位内部生根发芽,最终结出丰硕的果实。
二、实施方案1.强化宣传教育(1)开展民族团结知识讲座。
我们可以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为大家讲解民族团结的重要性,以及如何在实际工作中贯彻民族团结的政策。
(2)制作民族团结宣传海报。
将民族团结的理念融入海报设计,放置在单位的显眼位置,时刻提醒大家。
(3)举办民族团结主题演讲比赛。
鼓励员工积极参与,通过演讲的方式,表达自己对民族团结的理解和感悟。
2.丰富文化活动(1)举办民族团结文艺晚会。
让大家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感受各民族的独特魅力。
(2)开展民族文化交流活动。
组织员工参观各民族的文化展览,了解各民族的风俗习惯。
(3)举办民族体育运动会。
让员工在运动中增进友谊,增强民族团结。
3.加强制度建设(1)完善民族团结政策。
对现有政策进行梳理,确保政策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2)建立健全民族团结考核机制。
将民族团结纳入员工绩效考核,激励大家积极参与民族团结工作。
(3)加强民族团结培训。
定期开展民族团结培训,提高员工的民族团结意识和能力。
4.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1)开展党员民族团结志愿服务活动。
组织党员深入基层,为民族团结进步贡献力量。
(2)发挥党员在民族团结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通过党员的示范带动,营造浓厚的民族团结氛围。
5.加强与外部单位的交流合作(1)开展民族团结共建活动。
与外部单位共同举办民族团结活动,增进相互了解。
(2)积极参与民族团结项目。
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为民族团结进步贡献力量。
三、具体措施1.成立民族团结工作小组。
《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实施方案》
沙湾县第二中学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单位实施方案2012年是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精神的关键之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推动县域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实现“三个率先”目标的深入之年,也是我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启动之年。
按照县委、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的意见》(沙党发{2011}83号)及《沙湾县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和模范个人创建表彰活动实施方案》(沙党办{2012}5号,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作为推进跨越式发展的强大动力、促进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增进民族团结的重大举措、服务各族群众的经常要求和开展民族团结教育的常态化工作。
围绕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两大历史任务,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方向和“科学跨越、赶超一流”的新目标,把握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有机地融入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同时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和支持帮扶少数民族学生纳入党组织、校委会工作目标,实行目标管理,坚持常抓不懈,力争使创建工作有目标、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
沙湾县第二中学将大力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学校”活动,把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学校”活动作为推进学校跨越发展的强大动力、促进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增进民族团结的重大举措、服务于学校广大教职工需求和开展民族团结教育的常态工作。
通过探索建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长效机制,以现代文化为引领,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增进各民族大团结,保持学校和谐稳定,把沙湾二中打造成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学校,开好头,起好步。
二、加强宣传教育,全员共创共建1.创建宣传内容充实丰富。
2月到9月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
积极配合上级单位共同开展好“心连心献爱心”少数民族困难生助学活动和“民族团结一家亲”双语教学比赛。
学校图书室要有民族团结的书籍和报刊,设立两块儿以上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宣传栏,两条以上宣传横幅,每个班都设立一块儿宣传板和两块儿小贴士。
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工作制度
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工作制度
一、建立学校领导班子定期研究检查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工作制度,一年两次以上。
二、定期开展全体教职工学习民族团结政策法规,并进行测试检测。
三、定期向学校少数民族教职工代表通报学校重要工作和重大举措,听取意见和建议。
四、建立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会议制度,半年召开一次。
五、建立走访慰问制度,做到“四个必访”,即困难户必访,新迁户必访、节日必访、发生纠纷必访。
六、学校领导与少数民族教职工代表结对交友制度。
七、学校领导不定期听取意见,解答问题,协调矛盾,解决困难。
八、建立流动少数民族人员了解访问登记制度。
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工作制度
老沙湾镇中心学校 2011.3。
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和模范个人创建表彰管理办法
皇宫镇中心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和模范个人创建表彰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和繁荣,促进创建表彰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和模范个人活动规范化、制度化,不断提升创建工作水平,充分发挥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模范个人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的示范带头作用,依据《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和《关于认真做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申报工作的通知》塔地民创办(2011)01号、《关于成立乌苏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和模范个人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乌党办字[2012]35号及《乌苏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和模范个人创建表彰活动实施方案》乌民创办[2012]02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创建表彰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和模范个人活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增强各民族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不断推动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谐发展,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新疆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
第三条创建表彰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和模范个人活动,是巩固和发展各民族大团结的重要举措。
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创建表彰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和模范个人活动的领导,要将创建表彰活动纳入当地社会建设总体规划,纳入当地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纳入当地公民道德建设全过程。
各级宣传、统战部门要加强对创建表彰活动的指导和协调。
第四条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是评选文明单位的前提条件,文明单位必须是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
第五条创建表彰活动学校党支部书记张继林负责创建表彰日常工作。
创建表彰活动经费应当纳入各级财政预算。
第六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和模范个人是在物质文明、精神文明与和谐社会建设中,为推动新疆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事业做出突出成绩,并能够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的模范单位和模范个人。
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的实施方案
沙湾县大泉乡中心校西泉分校关于申报地区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的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新时期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工作会议精神,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大力弘扬民族团结模范单位和个人的先进事迹,现将创建工作情况作如下简介。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十八大”会议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民族宗教政策,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围绕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两大历史任务,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与学校工作有机结合,以现代文化为引领,积极组织广大教职工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活动,使广大教职工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为大泉西校推进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做出应有贡献。
二、总体目标认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通过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活动,积极营造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良好机关氛围,将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活动的过程,变为不断推动民族团结事业进步和学校工作全面发展的过程,形成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强大舆论和良好社会风气,力争在2013年创建成为地区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并鼓励广大教职工争创自治区民族团结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三、实施步骤(一)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2013年1月1日——2013年3月31日)1、按照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学校创建方案,明确创建目标、任务、方法步骤、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组织召开动员会,并大力宣传关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指示精神和学校创建工作的指导思想、创建目标,在校园内营造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的浓郁氛围。
2、结合五月份自治区第31个民族团结教育月,重点抓好新疆“三史”教育和全国对口支援新疆工作会议和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的宣传活动,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自治区的决策部署上来。
(二)第二阶段:全面实施阶段(2013年4月1日——2013年4月30日)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系列专题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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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山有路
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创建工作制度
一、建立学校领导班子定期研究检查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工作制度,一年两次以上。
二、定期开展全体教职工学习民族团结政策法规,并进行测试检测。
三、定期向学校少数民族教职工代表通报学校重要工作和重大举措,听取意见和建议。
四、建立学校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创建会议制度,半年召开一次。
五、学校领导与少数民族教职工代表结对交友制度。
六、学校领导不定期听取意见,解答问题,协调矛盾,解决困难。
七、建立流动少数民族人员了解访问登记制度。
西堡学校
2012年9月10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