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员工恳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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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广东生物能源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GTSW215.15-2015员工恳谈管理制度

2015-08-**发布 2015-08-**实施国投广东生物能源有限公司发布

制度修编控制表

员工恳谈管理办法

1 总则

1.1 为了更好的倾听员工心声、听取员工意见,确保内部良好的沟通,融洽干群关系,从源头上参与公司改革,为公司发展提供建言献策的条件和展现智慧的舞台,最终提升员工满意度,提高公司凝聚力,营造良好的企业文化。

1.2 本办法规范了员工恳谈的原则、恳谈类别与实施以及员工座谈会的管理。

2 引用标准及关联文件

3 专用术语定义

4 职责

4.1 人力资源部

4.1.1 负责新员工入职恳谈。

4.1.2 负责中层干部考察、监督恳谈。

4.1.3 负责离职员工恳谈。

4.1.4 负责组织员工座谈会。

4.2 各部门

4.1.1 负责本部门员工绩效恳谈。

4.1.2 负责本部门年度考评不称职员工恳谈。

4.1.3 负责离职员工恳谈。

4.3 综合办公室

4.3.1 负责督促各部门落实员工意见或建议。

5 管理内容和要求

5.1 恳谈原则

5.1.1 正向引导原则:

恳谈人要对员工进行正向引导,维护公司利益。

5.1.2 公平公正原则:

恳谈人公平公正地为员工答疑解惑,取得员工的支持与信任。

5.1.3 相互尊重原则:

会谈人员应本着相互尊重,相互谅解的原则进行恳谈交流。

5.1.4 保密原则:

恳谈人对谈话涉及需保密信息及处理措施必须予以严格保密。

5.2 恳谈类别及实施

5.2.1 入职恳谈:

人力资源部组织新员工组织认同培训,并及时回答新员工提出的问题。

5.2.2 转正恳谈:

新员工试用期结束时,由部门负责人与新员工谈话,详见《员工招聘与入职管理制度》。

5.2.3 绩效恳谈:

5.2.3.1 员工直接上级应每月与员工就工作目标达成情况进行沟通,包括工作回顾、工作方法、工作技巧、个人意见和建议等。

5.3.2.2 对绩效表现较差的员工,恳谈内容必须做好记录,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为员工岗位调整、辞退提供依据。

5.2.4 年度考评恳谈:

5.2.4.1 员工直接上级应在年度员工考评时,与员工就一年来员工的工作表现恳谈,并在职业生涯规划上给予意见或建议。

5.2.4.2 对于年度考评不称职的员工,其直接上级必须与其诫勉谈话,做好记录,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为员工岗位调整、辞退提供依据。

5.2.5 中层干部考察、监督与免职恳谈:

5.2.5.1 中层干部任命时,由分管领导、公司总经理进行谈话。

5.2.5.2 员工晋升中层干部时,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其同事恳谈,出具考察情况表。

5.2.5.2 人力资源部对中层干部提醒、函询,公司领导对中层干部诫勉谈话。

5.2.6 离职恳谈:

5.2.

6.1 员工提出离职申请时,所属部门负责人必须与员工约谈,了解员工离职原因,对部门的意见或建议,必要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或直接汇报分管领导。

5.2.

6.2 人力资源部也应约谈离职员工,了解离职原因,对公司的意见或建议,告知离职注意事项,并做好记录,必要时汇报公司领导。

5.3 员工座谈会

5.3.1 员工座谈会由人力资源部组织,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形势,每年召开1~2次。

5.3.2 人力资源部应提前做好方案,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及时下发通知。

5.3.3 各部门应按照通知要求,及时报参会人员名单,并收集部门员工意见或建议。

5.3.4 综合办公室应提前整理上次员工座谈会员工意见或建议处理、落实情况,并在会议上通报。对为公司发展提供重要建议被采纳的员工应给予适当奖励和通报表扬。

5.3.5 人力资源部、综合办公室应做好会议记录,会后由综合办公室统一汇总意见。

5.3.6 员工意见或建议汇总后,由综合办公室与相关部门拟定整改措施,报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

6 检查与考核

6.1 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对执行进行定期检查,按相关规定提出考核意见。

7 附则

7.1 本办法适用于国投广东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7.2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原同名制度(能字[2014]7号)同时作废。

7.3 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8 附件

附件1:员工恳谈记录表

附件1:员工恳谈记录表

员工恳谈记录表部门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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