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T 5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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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word版)50312-综合布线工程验收规范含条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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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综合布线工程验收规范(含条文说明)GB 50312-2007Code for engineering acceptance of genericcabling system for building and campus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2007 年10 月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620 号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的公告现批准《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312—2007,自2007 年10 月1 日起实施。

其中,第5.2.5 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T50312—2000 同时废止.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00 七年四月六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2004]67 号文件《关于印发“二00 四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的要求,对原《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CB/T 50312—2000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进行了修订,由信息产业部作为主编部门,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会同其他参编单位组成规范编写组共同编写完成的。

本规范在修订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市场调查并展开了多项专题研究,认真总结了规范执行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加以补充完善和修改,广泛吸取国内有关单位和专家的意见。

同时,参考了国内外相关标准规定的内容.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信息产业部负责日常管理,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应用过程中如有需要修改与补充的建议,请将有关资料寄送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16 号,邮编:100080),以供修订时参考。

GB50312007综合布线工程验收规范含条文说明

GB50312007综合布线工程验收规范含条文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50312-2007GB 50312-2007综合布线工程验收规范(含条文说明)Code for engineering acceptance of generic cabling system for building and campus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2007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620号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的公告现批准《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312-2007,自2007年10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 5.2.5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T 50312-2000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00七年四月六日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2004]67号文件《关于印发“二00四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的要求,对原《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CB/T 50312—2000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进行了修订,由信息产业部作为主编部门,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会同其他参编单位组成规范编写组共同编写完成的。

本规范在修订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市场调查并展开了多项专题研究,认真总结了规范执行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加以补充完善和修改,广泛吸取国内有关单位和专家的意见。

同时,参考了国内外相关标准规定的内容。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信息产业部负责日常管理,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在应用过程中如有需要修改与补充的建议,请将有关资料寄送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16号,邮编:100080),以供修订时参考。

GBT-T-50312-2000综合布线标准

GBT-T-50312-2000综合布线标准

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Code for engineering acceptance of generic cabling System for buildig and campusGBT/T 50312-2000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2000年8月1日中国计划出版社2000 北京目次总则环境检查器材检验设备安装检验缆线的敷设和保护方式检验缆线的敷设保护措施缆线终接工程电气测试工程验收附录A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检验项目及内容附录B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电气测试方法及测试内容附录C 光纤链路测试方法附录D 光纤连接器极性附录E 对绞电缆型号表示法本规范用词说明附:条文说明总则1.0.1 为统一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施工质量检查、随工检验和竣工验收等工作的技术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的验收。

1.0.3 工程中凡遇本规范未包括的技术标准、技术要求,可依据设计规范的要求及相关国家标准执行。

1.0.4 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必须执行本规范有关施工质量检查的规定。

建设单位应通过工地代表或工程监理人员加强工地的随工质量检查,及时组织隐蔽工程的检验和签证工作。

1.0.5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的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环境检查2.0.1应对交接间、设备间、工作区的建筑和环境条件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如下:交接间、设备间、工作区土建工程已全部竣工。

房屋地面平整、光洁,门的高度和宽度应不妨碍设备和器材的搬运,门锁和钥匙齐全。

房屋预埋地槽、暗管及孔洞和竖井的位置、数量、尺寸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铺面活动地板的场所,活动地板防静电措施的接地应符合设计要求。

交接间、设备间应提供220V单相带地电源插座。

交接间、设备间应提供可靠的接地装置,设置接地体时,检查接地电阻值及接地装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交接间、设备间的面积、通风及环境温、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整理GB/T50312-2000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

整理GB/T50312-2000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

目录整理表姓名:职业工种:申请级别:受理机构:填报日期:目录第1卷编制说明 (2)第2卷工程概况 (5)第3卷施工部署 (9)第4卷施工准备 (27)第5卷主要分部分项施工方法 (31)第6卷各项管理及保证措施 (72)第7卷施工进度控制措施 (81)第8卷文明施工管理 (84)第9卷环境保护措施 (87)第10卷工程交付、服务及保修 (89)第11卷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92)编制说明1.1 编制目的我们在仔细阅读施工合同、熟悉图纸、了解设计意图的基础上,组织了本次××××机电安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工作。

本工程合同质量目标是符合国家验收规范优质工程标准,对安装工程施工有严格要求。

本施工组织设计为×××安装工程施工提供指导性施工方案,用于工程的施工组织与管理协调,以确保优质、高速、安全、文明地达到机电安装工程各项目标指标。

1.2 编制依据1.2.1×××安装工程施工图。

1.2.2×××工程施工合同。

1.2.3 国家有关施工验收规范、规程和当地有关法令、法规。

1.2.4 《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程序文件》及公司《技术管理手册》。

1.2.5×××工程总包施工组织总设计。

1.2.6×××建筑工程施工工艺标准。

1.3 采用标准主要标准、规范、技术规程和规范性文件1.4 工程范围1.4.1×××安装工程给水干管及立管、排水系统、热水系统凝结排水管及消防、空调系统预埋。

1.4.2×××安装工程供配电系统、照明、空调动力系统、防雷接地系统。

1.4.3×××安装工程消防、暖通工程预埋套管,弱电及消防报警系统的电气工程预埋管及电缆桥架安装。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安装规范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安装规范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安装规范GB-T50312-2000_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统一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施工质量检查、随工检验和竣工验收等工作的技术要求,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的验收。

第1.0.3条工程中凡遇本规范未包括的技术标准、技术要求,可依据设计规范的要求及相关国家标准执行。

第1.0.4条在施工过施中,施工单位必须执行本规范有关施工质量检查的规定。

建设单位应通过工地代表或工程监理人员加强工地的随工质量检查,及时组织隐蔽工程的检验和签证工作。

第1.0.5条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的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环境检查第2.0.1条应对交接间、设备间、工作区的建筑和环境条件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如下:1 交接间、设备间、工作区土建工程已全部竣工。

房屋地面平整、光洁,门的高度和宽度应不妨碍设备和器材的搬运,门锁和钥匙齐全。

2 房屋预埋地槽、暗管及孔洞和竖井的位置、数量、尺寸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3 铺设活动地板的场所,活动地板防静电措施的接地应符合设计要求。

4 交接间、设备间应提供220V单相带地电源插座。

5 交接间、设备间应提供可靠的接地装置,设置接地体时,检查接地电阻值及接地装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6 交接间、设备间的面积、通风及环境温、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第三章器材检查第3.0.1条器材检验一般要求如下:1 工程所用缆线器材型式、规格、数量、质量在施工前应进行检查,无出厂检验证明材料或与设计不符者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2 经检验的器材应做好记录,对不合格的器件应单独存放,以备核查与处理。

3 工程中使用的缆线、器材应与订货合同或封存的产品在规格、型号、等级上相符。

4 备品、备件及各类资料应齐全。

第3.0.2条型材、管材与铁件的检验要求如下:1 各种型材的材质、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表面应光滑、平整,不得变形、断裂。

GB/T50312-2000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

GB/T50312-2000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

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Code for engin eeri ng accepta nee of gen eric cabli ng System for buildig andcampus GBT/T 50312-2000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2000年8月1日中国计划出版社2000北京目次1. 总则2. 环境检查3. 器材检验4. 设备安装检验5. 缆线的敷设和保护方式检验•缆线的敷设*保护措施6. 缆线终接7. 工程电气测试8. 工程验收附录A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检验项目及内容附录B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电气测试方法及测试内容附录 C 光纤链路测试方法附录 D 光纤连接器极性附录E 对绞电缆型号表示法本规范用词说明附:条文说明1.0.1为统一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施工质量检查、随工检验和竣工验收等工作的技术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的验收。

1.0.3工程中凡遇本规范未包括的技术标准、技术要求,可依据设计规范的要求及相关国家标准执行。

1.0.4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必须执行本规范有关施工质量检查的规定。

建设单位应通过工地代表或工程监理人员加强工地的随工质量检查,及时组织隐蔽工程的检验和签证工作。

1.0.5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的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环境检查2 . 0. 1应对交接间、设备间、工作区的建筑和环境条件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如下:*交接间、设备间、工作区土建工程已全部竣工。

房屋地面平整、光洁,门的高度和宽度应不妨碍设备和器材的搬运,门锁和钥匙齐全。

•房屋预埋地槽、暗管及孔洞和竖井的位置、数量、尺寸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铺面活动地板的场所,活动地板防静电措施的接地应符合设计要求。

*交接间、设备间应提供220V单相带地电源插座。

*交接间、设备间应提供可靠的接地装置,设置接地体时,检查接地电阻值及接地装置应符合设计要求•交接间、设备间的面积、通风及环境温、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2.综合布线工程验收规范 GB50312-2007资料

2.综合布线工程验收规范 GB50312-2007资料

GB50312-2007综合布线工程验收规范(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312-2007综合布线工程验收规范(含条文说明)GB50312-2007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2007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620号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的公告现批准《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312--2007,自2007年10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5.2.5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T 50312--2000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00七年四月六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2004]67号文件《关于印发“二00四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的要求,对原《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CB/T 50312—2000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进行了修订,由信息产业部作为主编部门,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会同其他参编单位组成规范编写组共同编写完成的。

本规范在修订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市场调查并展开了多项专题研究,认真总结了规范执行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加以补充完善和修改,广泛吸取国内有关单位和专家的意见。

同时,参考了国内外相关标准规定的内容。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信息产业部负责日常管理,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在应用过程中如有需要修改与补充的建议,请将有关资料寄送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16号,邮编:100080),以供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主编单位: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参编单位: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现代集团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五洲工程设计研究院主要起草人:张宜张晓微陈琪成彦朱立彤刘侃孙兰李雪佩张文才温伯银赵济安瞿二澜陈汉民目次1总则 (3)2环境检查 (3)3器材及测试仪表工具检查 (4)4设备安装检验 (6)5缆线的敷设和保护方式检验 (7)6缆线终接 (13)7工程电气测试 (14)8管理系统验收 (16)9工程验收 (17)GB50312-2007综合布线工程验收规范(附录) (18)附录A综合布线系统工程检验项目及内容 (18)附录B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电气测试方法及测试内容 (20)附录C光纤链路测试方法 (32)附录D综合布线工程管理系统验收内容 (33)附录E测试项目和技术指标含义 (35)GB50312-2007综合布线工程验收规范(条文说明) (36)1总则1.0.1为统一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施工质量检查、随工检验和竣工验收等工作的技术要求,特制定本规范。

综合布线工程验收规范

综合布线工程验收规范

综合布线工程验收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312-2007综合布线工程验收规范(含条文说明)Code f0r engineering acceptance of generic cabling system for building andcampusGB50312-2007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2007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620号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的公告现批准《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312--2007,自2007年10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5.2.5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T 50312--2000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00七年四月六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2004]67号文件《关于印发“二00四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的要求,对原《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CB/T 50312—2000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进行了修订,由信息产业部作为主编部门,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会同其他参编单位组成规范编写组共同编写完成的。

本规范在修订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市场调查并展开了多项专题研究,认真总结了规范执行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加以补充完善和修改,广泛吸取国内有关单位和专家的意见。

同时,参考了国内外相关标准规定的内容。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信息产业部负责日常管理,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在应用过程中如有需要修改与补充的建议,请将有关资料寄送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16号,邮编:100080),以供修订时参考。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620 号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的公告现批准《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312-2007,自2007 年10 月1 日起实施。

其中,第5.2.5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T50312-2000 同时废止。

1 总则2 环境检查3 器材及测试仪表工具检查4设备安装检验5 缆线的敷设和保护方式检验5.1 缆线的敷设5.2 保护措施6 缆线终接7 工程电气测试8 管理系统验收9 工程验收附录A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检验项目及内容附录B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电气测试方法及测试内容附录C 光纤链路测试方法附录D 综合布线工程管理系统验收内容附录E 测试项目和技术指标含义附:条文说明1 总则1.0.1为统一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施工质量检查、随工检验和竣工验收等工作的技术要求,特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的验收。

1.0.3综合布线系统工程实施中采用的工程技术文件、承包合同文件对工程质量验收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规定。

1.0.4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必须执行本规范有关施工质量检查的规定。

建设单位应通过工地代表或工程监理人员加强工地的随工质量检查,及时组织隐蔽工程的检验和验收。

1.0.5综合布线系统工程应符合设计要求,工程验收前应进行自检测试、竣工验收测试工作。

1.0.6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的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

2 环境检查2.0.1工作区、电信间、设备间的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1 工作区、电信间、设备间土建工程已全部竣工。

房屋地面平整、光洁,门的高度和宽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2 房屋预埋线槽、暗管、孔洞和竖井的位置、数量、尺寸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3 铺设活动地板的场所,活动地板防静电措施及接地应符合设计要求。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查收规范综合布线工程往常又称为网络工程,从工程实行角度,可区分为网络布线工程、公司电话工程、光缆施工、有线电视施工。

综合布线系统是计算机技术和通讯技术发展的重要表现,是今世建筑技术与信息技术相联合的产物。

在信息化时代,一座现代化的大楼内,除了具备电话、传真、空调、消防、动力电线、照明电线外,还少不了计算机网络线路,而综合布线系统是计算机网络工程的基础,其重要性可想而知。

所以,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的完工查完工作对现代建筑来说相当重要,一定依照国家规定的工程建设项目完工查收方法和工作要求实行,切不行有丝毫的轻率和形式主义。

一、综合布线工程查收依照的原则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的查收规范已经公布,查收依照主要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50312 — 2000《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施工及查收规范》中描绘的项目和测试过程进行,但详细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的查收还应严格按以下原则和查收项目内容办理:(1)综合布线系统工程应依照《大楼通讯综合布线系统第一部分:总规范》(YD/T926.1 — 1997) 中规定的链路性能要求进行查收。

(2)工程完工查收项目的内容和方法,应依照《建筑和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查收规范》 (GB/T50312 — 2000) 的规定履行。

(3)综合布线系统线缆链路的电气性能查收测试,应依照《综合布线系统电气特征通用测试方法》 (YD/T1013 — 1999) 中的规定办理。

(4)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的查收除了应当切合上述规范外,还应当切合我国现行的《当地网通讯线路工程查收规范》 (YD5051 — 1997) 和《通讯管道工程施工及查收技术规范》 (YDJ39 — 1997) 中有关的规定。

(5)在综合布线系统的施工和查收中,假如碰到上述各样规范未包含的技术指标和技术要求,为了保证查收,能够依照有关设计规范和设计文件的要求办理。

(6)因为综合布线系统工程中还有好多技术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有些标准内容还没有完美,跟着综合布线系统技术的发展将会进一步被订正或增补。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620 号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的公告现批准《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312-2007,自2007 年10 月1 日起实施。

其中,第5.2。

5 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T50312—2000 同时废止。

1 总则2 环境检查3 器材及测试仪表工具检查4 设备安装检验5 缆线的敷设和保护方式检验5.1 缆线的敷设5.2 保护措施6 缆线终接7 工程电气测试8 管理系统验收9 工程验收附录A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检验项目及内容附录B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电气测试方法及测试内容附录C 光纤链路测试方法附录D 综合布线工程管理系统验收内容附录E 测试项目和技术指标含义附:条文说明1 总则1.0。

1 为统一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施工质量检查、随工检验和竣工验收等工作的技术要求,特制定本规范.1。

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的验收。

1.0.3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实施中采用的工程技术文件、承包合同文件对工程质量验收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规定。

1.0。

4 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必须执行本规范有关施工质量检查的规定。

建设单位应通过工地代表或工程监理人员加强工地的随工质量检查,及时组织隐蔽工程的检验和验收。

1.0.5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应符合设计要求,工程验收前应进行自检测试、竣工验收测试工作。

1.0。

6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的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2 环境检查2。

0。

1 工作区、电信间、设备间的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1 工作区、电信间、设备间土建工程已全部竣工。

房屋地面平整、光洁,门的高度和宽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2 房屋预埋线槽、暗管、孔洞和竖井的位置、数量、尺寸均应符合设计要求.3 铺设活动地板的场所,活动地板防静电措施及接地应符合设计要求。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标准[详]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标准[详]

中华人民国建设部公告第620号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的公告现批准《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12-2007,自2007 年10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5.2.5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GB/T50312-2000同时废止。

1总则2环境检查3器材及测试仪表工具检查4设备安装检验5缆线的敷设和保护方式检验5.1缆线的敷设5.2保护措施6缆线终接7工程电气测试8管理系统验收9工程验收附录A综合布线系统工程检验项目及容附录B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电气测试方法及测试容附录C光纤链路测试方法附录D综合布线工程管理系统验收容附录E测试项目和技术指标含义附:条文说明1总则1.0.1为统一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施工质量检查、随工检验和竣工验收等工作的技术要求,特制定本规。

1.0.2本规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的验收。

1.0.3综合布线系统工程实施中采用的工程技术文件、承包合同文件对工程质量验收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规定。

1.0.4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必须执行本规有关施工质量检查的规定。

建设单位应通过工地代表或工程监理人员加强工地的随工质量检查,及时组织隐蔽工程的检验和验收。

1.0.5综合布线系统工程应符合设计要求,工程验收前应进行自检测试、竣工验收测试工作。

1.0.6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的验收,除应符合本规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技术标准、规的规定。

2环境检查2.0.1工作区、电信间、设备间的检查应包括下列容:1工作区、电信间、设备间土建工程已全部竣工。

房屋地面平整、光洁,门的高度和宽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2房屋预埋线槽、暗管、孔洞和竖井的位置、数量、尺寸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3铺设活动地板的场所,活动地板防静电措施及接地应符合设计要求。

4电信间、设备间应提供220V带保护接地的单相电源插座。

5电信间、设备间应提供可靠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值及接地装置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GBTT503122000综合布线标准

GBTT503122000综合布线标准

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Code for engineering acceptance of generic cabling System for buildig and campusGBT/T 50312-2000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2000年8月1日中国计划出版社2000 北京目次总则环境检查器材检验设备安装检验缆线的敷设和保护方式检验缆线的敷设保护措施缆线终接工程电气测试工程验收附录A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检验项目及内容附录B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电气测试方法及测试内容附录C 光纤链路测试方法附录D 光纤连接器极性附录E 对绞电缆型号表示法本规范用词说明附:条文说明总则1.0.1 为统一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施工质量检查、随工检验和竣工验收等工作的技术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的验收。

1.0.3 工程中凡遇本规范未包括的技术标准、技术要求,可依据设计规范的要求及相关国家标准执行。

1.0.4 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必须执行本规范有关施工质量检查的规定。

建设单位应通过工地代表或工程监理人员加强工地的随工质量检查,及时组织隐蔽工程的检验和签证工作。

1.0.5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的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环境检查2.0.1应对交接间、设备间、工作区的建筑和环境条件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如下:交接间、设备间、工作区土建工程已全部竣工。

房屋地面平整、光洁,门的高度和宽度应不妨碍设备和器材的搬运,门锁和钥匙齐全。

房屋预埋地槽、暗管及孔洞和竖井的位置、数量、尺寸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铺面活动地板的场所,活动地板防静电措施的接地应符合设计要求。

交接间、设备间应提供220V单相带地电源插座。

交接间、设备间应提供可靠的接地装置,设置接地体时,检查接地电阻值及接地装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交接间、设备间的面积、通风及环境温、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GB/T50312-2000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

GB/T50312-2000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

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Code for engineering acceptance of generic cabling System for buildig and campusGBT/T 50312-2000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2000年8月1日中国计划出版社2000 北京目次1.总则2.环境检查3.器材检验4.设备安装检验5.缆线的敷设和保护方式检验•缆线的敷设•保护措施6.缆线终接7.工程电气测试8.工程验收附录A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检验项目及内容附录B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电气测试方法及测试内容附录C 光纤链路测试方法附录D 光纤连接器极性附录E 对绞电缆型号表示法本规范用词说明附:条文说明总则1.0.1 为统一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施工质量检查、随工检验和竣工验收等工作的技术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的验收。

1.0.3 工程中凡遇本规范未包括的技术标准、技术要求,可依据设计规范的要求及相关国家标准执行。

1.0.4 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必须执行本规范有关施工质量检查的规定。

建设单位应通过工地代表或工程监理人员加强工地的随工质量检查,及时组织隐蔽工程的检验和签证工作。

1.0.5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的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环境检查2.0.1应对交接间、设备间、工作区的建筑和环境条件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如下:•交接间、设备间、工作区土建工程已全部竣工。

房屋地面平整、光洁,门的高度和宽度应不妨碍设备和器材的搬运,门锁和钥匙齐全。

•房屋预埋地槽、暗管及孔洞和竖井的位置、数量、尺寸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铺面活动地板的场所,活动地板防静电措施的接地应符合设计要求。

•交接间、设备间应提供220V单相带地电源插座。

•交接间、设备间应提供可靠的接地装置,设置接地体时,检查接地电阻值及接地装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9-GB50312-2007综合布线系统验收标准

9-GB50312-2007综合布线系统验收标准

网络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2010年3月印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620 号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的公告现批准《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312-2007,自2007 年10 月1 日起实施。

其中,第5.2.5 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T50312-2000 同时废止。

目录1 总则............................................................... - 1 -2 环境检查........................................................... - 1 -3 器材及测试仪表工具检查............................................. - 1 -4 设备安装检验....................................................... - 2 -5 缆线的敷设和保护方式检验........................................... - 3 -5.1 缆线的敷设................................................... - 3 -5.2 保护措施..................................................... - 4 -6 缆线终接........................................................... - 5 -7 工程电气测试....................................................... - 6 -8 管理系统验收....................................................... - 7 -9 工程验收........................................................... - 7 -附录A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检验项目及内容................................ - 8 -附录B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电气测试方法及测试内容....................... - 10 -附录C 光纤链路测试方法............................................. - 20 -附录D 综合布线工程管理系统验收内容................................. - 21 -附录E 测试项目和技术指标含义....................................... - 23 -GB50312-2007 综合布线工程验收规范条文说明........................... - 23 -1 总则.............................................................. - 23 -2 环境检查.......................................................... - 24 -3 器材及测试仪表工具检查............................................ - 24 -5 缆线的敷设和保护方式检验.......................................... - 25 -1 总则1.0.1 为统一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施工质量检查、随工检验和竣工验收等工作的技术要求,特制定本规范。

9-GB50312-2007综合布线系统验收标准

9-GB50312-2007综合布线系统验收标准

网络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2010年3月印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620 号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的公告现批准《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312-2007,自2007 年10 月1 日起实施。

其中,第5.2.5 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T50312-2000 同时废止。

目录1 总则............................................................... - 1 -2 环境检查........................................................... - 1 -3 器材及测试仪表工具检查............................................. - 1 -4 设备安装检验....................................................... - 2 -5 缆线的敷设和保护方式检验........................................... - 3 -5.1 缆线的敷设................................................... - 3 -5.2 保护措施..................................................... - 4 -6 缆线终接........................................................... - 5 -7 工程电气测试....................................................... - 6 -8 管理系统验收....................................................... - 7 -9 工程验收........................................................... - 7 -附录A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检验项目及内容................................ - 8 -附录B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电气测试方法及测试内容....................... - 10 -附录C 光纤链路测试方法............................................. - 20 -附录D 综合布线工程管理系统验收内容................................. - 22 -附录E 测试项目和技术指标含义....................................... - 23 -GB50312-2007 综合布线工程验收规范条文说明........................... - 24 -1 总则.............................................................. - 24 -2 环境检查.......................................................... - 24 -3 器材及测试仪表工具检查............................................ - 24 -5 缆线的敷设和保护方式检验.......................................... - 25 -1 总则1.0.1 为统一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施工质量检查、随工检验和竣工验收等工作的技术要求,特制定本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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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T 50312—2000 1 总则1.0.1 为统一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施工质量检查、随工检验和竣工验收等工作的技术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的验收。

1.0.3 工程中凡遇本规范未包括的技术标准、技术要求,可依据设计规范的要求及相关国家标准执行。

1.0 4 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必须执行本规范有关施工质量检查的规定。

建设单位应通过工地代表或工程监理人员加强工地的随工质量检查,及时组织隐蔽工程的检验和签证工作。

1.0.5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的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2 环境检查2.0.1 应对交接间、设备间、工作区的建筑和环境条件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如下:1 交接间、设备间、工作区土建工程已全部竣工。

房屋地面平整、光洁,门的高度和宽度应不妨碍设备和器材的搬运,门锁和钥匙齐全。

2 房屋预埋地槽、暗管及孔洞和竖井的位置、数量、尺寸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3 铺设活动地板的场所,活动地板防静电措施的接地应符合设计要求。

4 交接间、设备间应提供220V单相带地电源插座。

5 交接间、设备间应提供可靠的接地装置,设置接地体时,检查接地电阻值及接地装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6 交接间、设备间的面积、通风及环境温、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3 器材检验3.0.1 器材检验一般要求如下:1 工程所用缆线器材型式、规格、数量、质量在施工前应进行检查,无出厂检验证明材料或与设计不符者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2 经检验的器材应做好记录,对不合格的器件应单独存放,以备核查与处理。

3 工程中使用的缆线、器材应与订货合同或封存的产品在规格、型号、等级上相符。

4 备品,备件及各类资料应齐全。

3.0.2 型材、管材与铁件的检验要求如下:1 各种型材的材质、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表面应光滑、平整,不得变形、断裂。

预埋金属线槽、过线盒、接线盒及桥架表面涂覆或镀层均匀、完整,不得变形、损坏。

2 管材采用钢管、硬质聚氯乙烯管时,其管身应光滑、无伤痕,管孔无变形,孔径、壁厚应符合设计要求。

3 管道采用水泥管块时,应按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中相关规定进行检验。

4 各种铁件的材质、规格均应符合质量标准,不得有歪斜、扭曲、飞刺、断裂或破损。

5 铁件的表面处理和镀层应均匀、完整,表面光洁,无脱落、气泡等缺陷。

3.0.3 缆线的检验要求如下:1 工程使用的对绞电缆和光缆型式、规格应符合设计的规定和合同要求。

2 电缆所附标志、标签内容应齐全、清晰。

3 电缆外护套需完整无损,电缆应附有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

如用户要求.应附有本批量电缆的技术指标。

4 电缆的电气性能抽验应从本批量电缆中的任意三盘中各截出100m长度,加上工程中所选用的接插件进行抽样测试,并作测试记录。

5 光缆开盘后应先检查光缆外表有无损伤,光缆端头封装是否良好。

6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采用光缆时,应检查光缆合格证及检验测试数据,在必要时,可测试光纤衰减和光纤长度,测试要求如下:1)衰减测试:宜采用光纤测试仪进行测试。

测试结果如超出标准或与出厂测试数值相差太大,应用光功率计测试,并加以比较,断定是测试误差还是光纤本身衰减过大。

2)长度测试:要求对每根光纤进行测试,测试结果应一致,如果在同一盘光缆中,光纤长度差异较大,则应从另一端进行测试或做通光检查以判定是否有断纤现象存在。

7光纤接插软线(光跳线)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1)光纤接插软线,两端的活动连接器(活接头)端面应装配有合适的保护盖帽。

2)每根光纤接插软线中光纤的类型应有明显的标记,选用应符合设计要求。

3.0.4 接插件的检验要求如下:1 配线模块和信息插座及其他接插件的部件应完整,检查塑料材质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2 保安单元过压、过流保护各项指标应符合有关规定。

3 光纤插座的连接器使用型式和数量、位置应与设计相符。

3.0.5 配线设备的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1 光、电缆交接设备的型式、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2 光、电缆交接设备的编排及标志名称应与设计相符。

各类标志名称应统一,标志位置正确、清晰。

3.0.6 有关对绞电缆电气性能、机械特性、光缆传输性能及接插件的具体技术指标和要求,应符合设计要求。

4 设备安装检验4.0.1 机柜、机架安装要求如下:1 机柜、机架安装完毕后,垂直偏差度应不大于3mm。

机柜、机架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2 机柜、机架上的各种零件不得脱落或碰坏,漆面如有脱落应予以补漆,各种标志应完整、清晰。

3 机柜、机架的安装应牢固,如有抗震要求时,应按施工图的抗震设计进行加固。

4.0.2 各类配线部件安装要求如下:1 各部件应完整,安装就位,标志齐全;2 安装螺丝必须拧紧,面板应保持在一个平面上。

4.0.3 8位模块式通用插座安装要求如下:1 安装在活动地板或地面上,应固定在接线盒内,插座面板采用直立和水平等形式;接线盒盖可开启,并应具有防水、防尘、抗压功能。

接线盒盖面应与地面齐平。

2 8位模块式通用插座、多用户信息插座或集合点配线模块,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3 8位模块式通用插座底座盒的固定方法按施工现场条件而定,宜采用预置扩张螺钉固定等方式。

4 固定螺丝需拧紧,不应产生松动现象。

5 各种插座面板应有标识,以颜色,图形、文字表示所接终端设备类型。

4.0.4 电缆桥架及线槽安装要求如下;1 桥架及线槽的安装位置应符合施工图规定,左右偏差不应超过50mm;2 桥架及线槽水平度每米偏差不应超过2mm;3 垂直桥架及线槽应与地面保持垂直,并无倾斜现象,垂直度偏差不应超过3mm;4 线槽截断处及两线槽拼接处应平滑、无毛刺;5 吊架和支架安装应保持垂直,整齐牢固,无歪斜现象;6 金属桥架及线槽节与节间应接触良好,安装牢固。

4.0.5 安装机柜、机架、配线设备屏蔽层及金属钢管、线槽使用的接地体应符合设计要求,就近接地,并应保持良好的电气连接。

5 缆线的敷设和保护方式检验5.1 缆线的敷设5.1.1 缆线一般应按下列要求敷设:1 缆线的型式、规格应与设计规定相符。

2 缆线的布放应自然平直,不得产生扭绞、打圈接头等现象,不应受到外力的挤压和损伤。

3 缆线两端应贴有标签,应标明编号,标签书写应清晰、端正和正确。

标签应选用不易损坏的材料。

4 缆线终接后,应有余量。

交接间、设备间对绞电缆预留长度宜为0.5~1.0m,工作区为10~30mm;光缆布放宜盘留,预留长度宜为3~5m,有特殊要求的应按设计要求预留长度。

5 缆线的弯曲半径应符合下列规定;1)非屏蔽4对对绞电缆的弯曲半径应至少为电缆外径的4倍;2)屏蔽4对对绞电缆的弯曲半径应至少为电缆外径的6~10倍;3)主干对绞电缆的弯曲半径应至少为电缆外径的10倍;4)光缆的弯曲半径应至少为光缆外径的15倍。

6 电源线、综合布线系统缆线应分隔布放。

缆线间的最小净距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符合表5.1.1—1的规定。

7 建筑物内电、光缆暗管敷设与其他管线最小净距见表5.1.1—2的规定。

8 在暗管或线槽中缆线敷设完毕后,宜在通道两端出口处用填充材料进行封堵。

注:双方都在接地的金属槽道或钢管中,且平行长度小于l0m时,最小间距可为10mm。

表中对绞电缆如采用屏蔽电缆时,最小净距可适当减小,并符合设计要求。

表5.1.1-2 电、光缆暗管敷设与其他管线最小净距5.12 预埋线槽和暗管敷设缆线应符合下列规定:1 敷设线槽的两端宜用标志表示出编号和长度等内容。

2 敷设暗管宜采用钢管或阻燃硬质PVC管。

布放多层屏蔽电缆、扁平缆线和大对数主干电缆或主干光缆时,直线管道的管径利用率应为50%~60%,弯管道应为40%~50%。

暗管布放4对对绞电缆或4芯以下光缆时,管道的截面利用率应为25%~30%。

预埋线槽宜采用金属线槽,线槽的截面利用率不应超过50%。

5.1.3 设置电缆桥架和线槽敷设缆线应符合下列规定:1 电缆线槽、桥架宜高出地面2.2m以上。

线槽和桥架顶部距楼板不宜小于300mm;在过梁或其他障碍物处,不宜小于50mm。

2 槽内缆线布放应顺直,尽量不交叉,在缆线进出线槽部位、转弯处应绑扎固定,其水平部分缆线可以不绑扎。

垂直线槽布放缆线应每间隔1.5m固定在缆线支架上。

3 电缆桥架内缆线垂直敷设时,在缆线的上端和每间隔l.5m处应固定在桥架的支架上;水平敷设时,在缆线的首、尾、转弯及每间隔5~10m处进行固定。

4 在水平、垂直桥架和垂直线槽中敷设缆线时,应对缆线进行绑扎。

对绞电缆、光缆及其他信号电缆应根据缆线的类别、数量、缆径、缆线芯数分束绑扎。

绑扎间距不宜大于1.5m,间距应均匀,松紧适度。

5 楼内光缆宜在金属线槽中敷设,在桥架敷设时应在绑扎固定段加装垫套。

5.1.4 采用吊顶支撑柱作为线槽在顶棚内敷设缆线时,每根支撑柱所辖范围内的缆线可以不设置线槽进行布放,但应分束绑扎。

缆线护套应阻燃,缆线选用应符合设计要求。

5.1.5 建筑群子系统采用架空、管道、直埋、墙壁及暗管敷设电、光缆的施工技术要求应按照本地网通信线路工程验收的相关规定执行。

5.2 保护措施5.2.1 水平子系统缆线敷设保护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预埋金属线槽保护要求如下:1)在建筑物中预埋线槽,宜按单层设置,每一路由预埋线槽不应超过3根,线槽截面高度不宜超过25mm,总宽度不宜超过300mm。

2)线槽直埋长度超过30m或在线槽路由交叉、转弯时,宜设置过线盒,以便于布放缆线和维修。

3)过线盒盖应能开启,并与地面齐平,盒盖处应具有防水功能。

4)过线盒和接线盒盒盖应能抗压。

5)从金属线槽至信息插座接线盒间的缆线宜采用金属软管敷设。

2 预埋暗管保护要求如下:1)预埋在墙体中间暗管的最大管径不宜超过50mm,楼板中暗管的最大管径不宜超过25mm。

2)直线布管每30m处应设置过线盒装置。

3)暗管的转弯角度应大于90°,在路径上每根暗管的转弯角不得多于2个,并不应有S弯出现,有弯头的管段长度超过20m时,应设置管线过线盒装置;在有2个弯时,不超过15m应设置过线盒。

4)暗管转弯的曲率半径不应小于该管外径的6倍,如暗管外径大于50mm时,不应小于10倍。

5)暗管管口应光滑。

并加有护口保护,管口伸出部位宜为25~50mm。

3 网络地板缆线敷设保护要求如下:1)线槽之间应沟通。

2)线槽盖板应可开启,并采用金属材料。

3)主线槽的宽度由网络地板盖板的宽度而定,一般宜在200mm左右,支线槽宽度不宜小于70mm。

4)地板块应抗压、抗冲击和阻燃。

4 设置缆线桥架和缆线线槽保护要求如下:1)桥架水平敷设时,支撑间距一般为1.5~3m,垂直敷设时固定在建筑物构体上的间距宜小于2m,距地1.8m 以下部分应加金属盖板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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