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1994)
HACCP、ISO9000、GMP
其企业制定的HACCP系统进行验证,验证合格后由国家 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发证; HACCP的制定并非一定要有官方参与,官方负责对其按 HACCP操作制成的产品进行验证,如连续性细菌监测等 手段,以视其HACCP是否有效; 中国HACCP官方操作统一由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
步骤七:关键控制点的确定(原则2)
根据专业知识及经验,并根据已识别的危 害发生的可能性及严重程度来识别过程的 CCP。(可以使用判断树工具来帮助识别 CCP)
步骤八:CCP控制限值确定(原则3)
CCP控制指标应选择快速、简便及易于监测的物 理或化学量化指标,并根据当地法律法规、可口 可乐公司标准及实践中积累的经验确定每一CCP 控制限值。
针对性:主要针对食品的安全卫生,是为了保证食 品生产系统中任何可能出现的危害或有危害危险 的地方得到控制.
预防性:是一种用于保护食品防止生物、化学和 物理的危害的管理工具
经济性:设立关键控制点控制食品的安全卫生,降 低了食品安全卫生的检测成本
HACCP的特点
实用性:已世界各国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和发展 强制性:被世界各国的官方所接受,并被用来强
化学和其他物理性危害污染的管理工具.
HACCP的发展
美国
1960年太空食品的制造 1973年低酸性罐头食品 1994年公布HACCP草案1997年开始实施 1997年12月18日水产加工品及进口商要求有 HACCP及
卫生作业标准操作 1998年1月26日员工五百名以上大企业强制实施; 1999年1月25日员工十名以上五百名以下企业实施 2000年1月25日员工十名以下营业额二百五十万元以上企
危害分析和预防措施(HA)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合集五篇)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合集五篇)第一篇: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规定了食品企业的食品加工过程、原料采购、运输、贮存、工厂设计与设施的基本卫生要求及管理准则。
本规范适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企业、工厂,并作为制定各类食品厂的专业卫生规范的依据。
目录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标准内容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标准内容标准类型国家标准技术标准强制性标准食品加工行业 GB标准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1994-02-22批准 1994-09-01实施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1.原材料采购、运输的卫生要求购入的原则,要具有一定的新鲜度,不含有毒有害物质,也不应受到污染;运输工具应符合卫生要求;应设置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原材料场地和仓库。
2、工厂设计与设施的卫生要求厂区要远离有害场所。
建筑结构完善,并能满足生产工艺和质量卫生要求;给排水系统应能适应生产需要,设施应合理有效。
污水排放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加工后的废弃物远离生产车间,且不得位于生产生产车间上风向;烟道出口与引风机之间须设置除尘装置;各种管道、管线尽可能集中走向。
冷气管不宜在生产线、设备和包装台上方通过,防止冷凝水滴入食品。
生产车间人均占地面积(不包括设备占位)不能少于1.5m2,车间高度不低于3m,饮料、熟食、成品包装等生产车间或工序必要时应增设水幕、风幕或空调设备;生产车间、仓库应有良好通风,采用自然通风时通风面积与地面面积之比不应小于1:16;采用机械通风时换气量不应小于每小时换气三次。
机械通风管道进风口要距地面2m以上,并远离污染源和排风口,开口处应设防护罩;车间或工作地应有充足的自然采光或人工照明,检验场所工作面混合照度不应低于540 lx;加工场所工作面不应低于220 lx;其他场所一般不应低于110 lx;洗手设施应分别设置在车间进口处,和车间内适当的地点,配备冷热水混合器,其开关应采用非手动式,龙头设置以每班人数在200人以内者,按每10人1个,200人以上者每增加20人增加1个。
《国家标准》GB 14881
《国家标准》GB 14881国家标准GB 14881。
国家标准GB 14881是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一项标准,它涵盖了许多领域的规范和要求。
这个标准的发布对于保障产品质量、促进经济发展、保障消费者权益都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对国家标准GB 14881进行介绍和解读,以便更好地理解和应用这一标准。
国家标准GB 14881的范围涵盖了许多不同的领域,包括但不限于食品安全、环境保护、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等。
这些领域都是社会生活中非常重要的方面,对于人们的生活质量和健康安全都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国家标准GB 14881的发布和实施对于保障公众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在食品安全方面,国家标准GB 14881规定了食品加工、储存、运输和销售过程中的各项要求,确保食品的安全和卫生。
这对于保障公众健康和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在环境保护方面,国家标准GB 14881规定了各种污染物的排放标准和处理要求,保护了环境资源和生态平衡。
在产品质量和安全标准方面,国家标准GB 14881规定了各种产品的质量要求和安全标准,确保了产品的质量和使用安全。
国家标准GB 14881的发布和实施,不仅对于保障公众利益具有重要意义,也对于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规范和要求,国家标准GB 14881提高了产品质量和安全水平,增强了企业的竞争力,促进了产业升级和技术创新。
同时,国家标准GB 14881也提高了消费者的信心,促进了消费市场的健康发展。
这对于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都具有重要意义。
国家标准GB 14881的发布和实施,也对于保障消费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规范和要求,国家标准GB 14881保障了消费者的权益,确保了消费者购买到安全、合格的产品,避免了因产品质量问题带来的损失和伤害。
同时,国家标准GB14881也提高了消费者对于产品质量和安全的认知,增强了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
这对于保障消费者权益和提升消费者福祉都具有重要意义。
食品通用卫生规范
3 选址及厂区环境
7、有动力电源,电力负荷和电压有充分保证。 同时要考虑冷库电热发酵等设施不能停电,必 要时考虑备用电源。 8、交通运输方便。根据交通条件,建厂地点 必须有相应的公路或水运、铁路运输条件。 9、要例于食品生产中排出的污水、废弃物的 处理,附近最好有承受污水流放的地面水体。 10、要考虑生活区用地,又要方便职工上下班。
3 选址及厂区环境
绿化 保持厂区清洁卫生最重要的一个方面是生产区内及周围应无裸露 地面,除道路外,主要通过绿化等手段来实现。 绿化有三个作用: (1)滞尘。据我国对一般工业调查结果,空气中飘尘,绿化区域 比未绿化区域减少10%-50%。 (2)吸收空气中有害气体,并有灭菌作用。植物可以吸收空气中 的二氧化碳、氨气、氯气、二氧化硫及其他有机废气。植物分泌 挥发性杀菌素,具有杀灭细菌作用。 (3)美化环境。厂房之间、厂房与外缘公路或道路应保持一定距 离,中间设绿化带。绿化树种应选用不产生花絮、绒毛、粉尘等 对大气有不良影响的树种,也不宜过多地种植观赏花草,花开时 节花粉对大气污染很大。厂区及周围宜 选择较矮小的树种,不宜 种高大乔木。厂区道路二侧,车间之意愿 露土以种植草皮培植草 坪为主。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泰兴市产品质2
1 标准的修订
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了2013年第8号公告, 公布新修订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 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2013), 替代原《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1994),新标准将于2014年6月1 日起正式施行。
1 标准的修订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2013)是食品生产的最基本条件和卫生 要求。食品生产者应该严格执行本标准, 并进一步提高自身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确保食品安全。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94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 GB14881-94General hygienic regulation for food enterprises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1994-02-22批准 1994-09-01实施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规范规定了食品企业的食品加工过程、原料采购、运输、贮存、工厂设计与设施的基本卫生要求及管理准则。
本规范适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企业、工厂,并作为制定各类食品厂的专业卫生规范的依据。
2 引用标准GB3841 锅炉烟尘排放标准GB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7718 食品标签通用标准3 原材料采购、运输的卫生要求3.1 采购3.1.1 采购原材料应按该种原材料质量卫生标准或卫生要求进行。
3.1.2 购入的原料,应具有一定的新鲜度,具有该品种应有的色、香、味和组织形态特征,不含有毒有害物,也不应受其污染。
3.1.3 某些农、副产品原料在采收后,为便于加工、运输和贮存而采取的简易加工应符合卫生要求,不应造成对食品的污染和潜在危害,否则不得购入。
3.1.4 采购人员应具有简易鉴别原材料质量、卫生的知识和技能。
3.1.5 盛装原材料的包装或容器,其材质应无毒无害, 不受污染,符合卫生要求。
3.1.6 重复使用的包装物或容器,其结构应便于清洗、消毒。
要加强检验,有污染者不得使用。
3.2 运输3.2.1 运输工具(车厢、船仓)等应符合卫生要求,应备有防雨防尘设施,根据原料特点和卫生需要,还应具备保温、冷藏、保鲜等设施。
3.2.2 运输作业应防止污染,操作要轻拿轻放,不使原料受损伤,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同时装运。
3.2.3 建立卫生制度,定期清洗、消毒、保持洁净卫生。
3.3 贮存3.3.1 应设置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原材料场地和仓库。
3.3.1.1 新鲜果、蔬原料应贮存于遮阳、通风良好的场地,地面平整,有一定坡度,便于清洗、排水,及时剔出腐败、霉烂原料,将其集中到指定地点,按规定方法处理,防止污染食品和其他原料。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前言本标准代替GB14881-1994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
本标准与GB14881-1994 相比,主要变化如下:--修改了标准名称;--修改了标准条款框架;--强调了在原料进厂、生产过程的食品安全控制、产品的运输和贮存整个生产过程中防止污染的要求;--对生产设备进行了调整,从防止微生物、化学、物理污染的角度对生产设备提出了布局、材质和设计要求;--增加了原料采购、验收、运输和贮存的相关要求;--强调了生产过程的食品安全控制,并制定了控制微生物、化学、物理污染的主要措施;--增加了产品追溯与召回的具体要求;--增加了记录和文件的管理要求。
--增加了附录A"食品生产环境微生物监控计划指南".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14881-19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1.范围本规范规定了对食品生产从原料采购、加工过程、到运输贮存各环节的场所、设施、人员的基本卫生要求和管理准则。
本规范合用于各类食品生产和加工,如确有必要制定某类食品生产的专项卫生规范,应当以本标准作为依据。
2.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与定义合用于本标准。
2.1. 污染物也称"危害".食品中各种非故意加入的、可能影响食品安全和可食用性的微生物、化学物质、物理异物或者其他物质。
2.2. 污染在食品或者食品生产环境内,微生物、化学、物理等各类污染物传入或者发生的过程。
2.3. 食品卫生在食品生产各环节中保证食品的安全性和适宜性所应具备的条件和需要采取的措施。
2.4. 危害在食物链中可能对健康产生有害影响的生物、化学或者物理因素。
2.5. 危害分析及关键控制点( HACCP)指识别、评估并控制显着危害的食品安全系统。
2.6. 风险评估普通包括以下4 个基本步骤:1)发现物理性、化学性、生物性危害;2)评估危害的严重性;3)评估在产品中、加工环境、加工过程中危害发生的可能性;4)基于前三个步骤中采集的信息,评估与该危害相关的整体风险。
食品加工用水要求
食品工业是用水型工业之一,食品制造过程中需要大量用水。
例如,啤酒、软饮料等各种饮料,其制品成分的大部分是水。
水在罐头、豆腐等食品制造过程中起重要作用,并且是制品的主要成分之一。
水分虽非糖果、糕点、面包、饼干的主要成份,但在其生产过程中对产品质量亦有重要影响。
因此,从一定程度上说,食品的质量为食品加工用水的质量。
随着经济社会及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和人们对食品安全问题认识的不断深化,我国目前的食品卫生法律体系有些方面也在不断适应当今食品安全形势的发展需要。
在近几年的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中也开始用法律来约束食品安全现象。
卫生部门作为执法主体之一在执法过程中也在不断出台新的法律,完善我国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生产用水的卫生质量是影响食品卫生质量的关键因素,生产企业必须保证与食品接触的生产用水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1994规定,生产用水必须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
一般来讲,饮用水是指所有与食品生产有关的水,包括原料用水、加工用水以及清洗用水等。
用作饮用水的水必须经过卫生学检验,符合有关的卫生标准。
饮用水须符合的基本卫生要求包括:饮用水不得含有病原微生物;饮用水中化学物质不得危害人体健康;饮用水中放射性物质不得危害人体健康;感官性状良好;应经消毒处理等;水质应符合标准要求,如(1)细菌学指标--不得含有致病菌,细菌总含量应该很低。
细菌总数lml水中不得超过100个,大肠菌群不得检出;(2)毒理学指标--各种有毒成分(如氟化物、氰化物、砷、硒、汞、镉、铅、铬等)含量不得超过规定指标;(3)化学指标--要求酸碱度适宜,一般为pH6.5~8.5,并有爽口感,符合一定的硬度要求。
同时,对于铁、锰、锌、铜等离子的含量也要有所限制;(4)外观--必须无色无臭,不含可眼见物质,即不含悬浮固体、水面飘浮物、沉积物、微生物和未成熟的幼体等。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2013)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2013)问答一、实施《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的目的和意义《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是规范食品生产行为,防止食品生产过程的各种污染,生产安全且适宜食用的食品的基础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既是规范企业食品生产过程管理的技术措施和要求,又是监管部门开展生产过程监管与执法的重要依据,也是鼓励社会监督食品安全的重要手段。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为食品生产过程卫生要求标准,国内外食品安全管理的科学研究和实践经验证明,严格执行食品生产过程卫生要求标准,把监督管理的重点由检验最终产品转为控制生产环节中的潜在危害,做到关口前移,可以节约大量的监督检测成本和提高监管效率,更全面地保障食品安全。
同时,建立与我国食品生产状况相适应、与国际先进食品安全管理方式相一致的过程规范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对于促进我国食品行业管理方式的进步,保障消费者健康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二、标准修订的依据和背景原《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1994)自发布以来,对规范我国食品生产企业加工环境,提高从业人员食品卫生意识,保证食品产品的卫生安全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近些年来,随着食品生产环境、生产条件的变化,食品加工新工艺、新材料、新品种不断涌现,食品企业生产技术水平进一步提高,对生产过程控制提出了新的要求,原标准的许多内容已经不能适应食品行业的实际需求,为此,我委组织修订了《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
《食品安全法》对食品生产经营过程应符合的卫生要求做了明确规定。
《食品安全法》第四章“食品生产经营”对厂房布局、设备设施、人员卫生等提出了具体要求,还特别规定了禁止生产经营“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以及“混有异物、掺杂使假”的食品等。
依据《食品安全法》对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规定,新的《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进一步细化了食品生产过程控制措施和要求,增强了技术内容的通用性和科学性,反映了食品行业发展实际,有利于企业加强自身管理,满足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需要。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94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 GB14881-94General hygienic regulation for food enterprises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1994-02-22批准 1994-09-01实施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规范规定了食品企业的食品加工过程、原料采购、运输、贮存、工厂设计与设施的基本卫生要求及管理准则。
本规范适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企业、工厂,并作为制定各类食品厂的专业卫生规范的依据。
2 引用标准GB3841 锅炉烟尘排放标准GB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7718 食品标签通用标准3 原材料采购、运输的卫生要求3.1 采购3.1.1 采购原材料应按该种原材料质量卫生标准或卫生要求进行。
3.1.2 购入的原料,应具有一定的新鲜度,具有该品种应有的色、香、味和组织形态特征,不含有毒有害物,也不应受其污染。
3.1.3 某些农、副产品原料在采收后,为便于加工、运输和贮存而采取的简易加工应符合卫生要求,不应造成对食品的污染和潜在危害,否则不得购入。
3.1.4 采购人员应具有简易鉴别原材料质量、卫生的知识和技能。
3.1.5 盛装原材料的包装或容器,其材质应无毒无害, 不受污染,符合卫生要求。
3.1.6 重复使用的包装物或容器,其结构应便于清洗、消毒。
要加强检验,有污染者不得使用。
3.2 运输3.2.1 运输工具(车厢、船仓)等应符合卫生要求,应备有防雨防尘设施,根据原料特点和卫生需要,还应具备保温、冷藏、保鲜等设施。
3.2.2 运输作业应防止污染,操作要轻拿轻放,不使原料受损伤,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同时装运。
3.2.3 建立卫生制度,定期清洗、消毒、保持洁净卫生。
3.3 贮存3.3.1 应设置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原材料场地和仓库。
3.3.1.1 新鲜果、蔬原料应贮存于遮阳、通风良好的场地,地面平整,有一定坡度,便于清洗、排水,及时剔出腐败、霉烂原料,将其集中到指定地点,按规定方法处理,防止污染食品和其他原料。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 B集团档案编码:[YTTR-YTPT28-YTNTL98-UYTYNN08]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2013)问答一、实施《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的目的和意义《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是规范食品生产行为,防止食品生产过程的各种污染,生产安全且适宜食用的食品的基础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既是规范企业食品生产过程管理的技术措施和要求,又是监管部门开展生产过程监管与执法的重要依据,也是鼓励社会监督食品安全的重要手段。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为食品生产过程卫生要求标准,国内外食品安全管理的科学研究和实践经验证明,严格执行食品生产过程卫生要求标准,把监督管理的重点由检验最终产品转为控制生产环节中的潜在危害,做到关口前移,可以节约大量的监督检测成本和提高监管效率,更全面地保障食品安全。
同时,建立与我国食品生产状况相适应、与国际先进食品安全管理方式相一致的过程规范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对于促进我国食品行业管理方式的进步,保障消费者健康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二、标准修订的依据和背景原《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1994)自发布以来,对规范我国食品生产企业加工环境,提高从业人员食品卫生意识,保证食品产品的卫生安全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近些年来,随着食品生产环境、生产条件的变化,食品加工新工艺、新材料、新品种不断涌现,食品企业生产技术水平进一步提高,对生产过程控制提出了新的要求,原标准的许多内容已经不能适应食品行业的实际需求,为此,我委组织修订了《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
《食品安全法》对食品生产经营过程应符合的卫生要求做了明确规定。
《食品安全法》第四章“食品生产经营”对厂房布局、设备设施、人员卫生等提出了具体要求,还特别规定了禁止生产经营“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以及“混有异物、掺杂使假”的食品等。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问答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2013)问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4-04-28一、实施《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的目的和意义《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是规范食品生产行为,防止食品生产过程的各种污染,生产安全且适宜食用的食品的基础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既是规范企业食品生产过程管理的技术措施和要求,又是监管部门开展生产过程监管与执法的重要依据,也是鼓励社会监督食品安全的重要手段。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为食品生产过程卫生要求标准,国内外食品安全管理的科学研究和实践经验证明,严格执行食品生产过程卫生要求标准,把监督管理的重点由检验最终产品转为控制生产环节中的潜在危害,做到关口前移,可以节约大量的监督检测成本和提高监管效率,更全面地保障食品安全。
同时,建立与我国食品生产状况相适应、与国际先进食品安全管理方式相一致的过程规范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对于促进我国食品行业管理方式的进步,保障消费者健康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二、标准修订的依据和背景原《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1994)自发布以来,对规范我国食品生产企业加工环境,提高从业人员食品卫生意识,保证食品产品的卫生安全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近些年来,随着食品生产环境、生产条件的变化,食品加工新工艺、新材料、新品种不断涌现,食品企业生产技术水平进一步提高,对生产过程控制提出了新的要求,原标准的许多内容已经不能适应食品行业的实际需求,为此,我委组织修订了《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
《食品安全法》对食品生产经营过程应符合的卫生要求做了明确规定。
《食品安全法》第四章“食品生产经营”对厂房布局、设备设施、人员卫生等提出了具体要求,还特别规定了禁止生产经营“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以及“混有异物、掺杂使假”的食品等。
依据《食品安全法》对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规定,新的《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进一步细化了食品生产过程控制措施和要求,增强了技术内容的通用性和科学性,反映了食品行业发展实际,有利于企业加强自身管理,满足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需要。
食品安全培训-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
• 4.6.4.3---设置坑式厕所时,应距生产车间 25M以上,并便于清扫、保洁,还应设置防 蚊、防蝇设施.
个人卫生与健康要求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
• 什么是GB? • 什么是GB14881 • GB有什么作用? • 什么是行标、企标,和国标有什么关系?
GB14881规定中的4.6(卫生设施)
• 4.6.1---洗手消毒
• 4.6.1.1---洗手设施应分别设置在车间进口处和车间内适当的 地点.
• 4.6.1.2---要配备冷热水混合器,其开关应采用非手动式,龙头 设置以每班人数在200人以内者,按每10人一个,200人以上者 每增加20人增设1个.
• 9.3.3---手接触脏物、进厕所、吸烟、用餐后,都必 须把双手洗净才能进行工作.
• 9.3.4---上班前不许酗酒,工作时不得吸烟、饮酒、 吃食物及做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
• 9.3.5---操作人员手部受到外伤,不得接触食品或原 料,经过包扎治疗戴上防护手套后,方可参加不直接 接触食品的工作.
• 9.3.6---不准穿工作服、鞋进厕所或离开生产加工 场所.
• 9.3.7---生产车间不得带入或存放个人生活用品,如 衣物、食品、烟酒、药品、化妆品等.
• 9.3.8---进入生产加工车间的其他人员(包括参观人 员)均应遵守本规范的规定.
工厂的卫管理
• 5.1---机构 • 5.1.1---食品厂必须建立相应的卫生管理机构,对本
• 5.11.2 ---工作服应有清洗保洁制度。凡直接接触 食品的工作人员必须每日更换。其他人员也应定 期更换,保持清洁。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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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范适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企业、工厂,并作为制定各类食品厂的专业卫生规范的依据。
2 引用标准GB 3841 锅炉烟尘排放标准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7718食品标签通用标准3 原材料采购、运输的卫生要求3.1 采购3.1.1 采购原材料应按该种原材料质量卫生标准或卫生要求进行。
3.1.2 购入的原料,应具有一定的新鲜度,具有该品种应有的色、香、味和组织形态特征,不含有毒有害物,也不应受其污染。
3.1.3 某些农、副产品原料在采收后,为便于加工、运输和贮存而采取的简易加工应符合卫生要求,不应造成对食品的污染和潜在危害,否则不得购入。
3.1.4 采购人员应具有简易鉴别原材料质量、卫生的知识和技能。
3.1.5 盛装原材料的包装物或容器,其材质应无毒无害, 不受污染,符合卫生要求。
3.1.6 重复使用的包装物或容器,其结构应便于清洗、消毒。
要加强检验,有污染者不得使用。
3.2 运输3.2.1 运输工具(车厢、船仓)等应符合卫生要求,应备有防雨防尘设施,根据原料特点和卫生需要,还应具备保温、冷藏、保鲜等设施。
3.2.2 运输作业应防止污染,操作要轻拿轻放,不使原料受损伤,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同时装运。
3.2.3 建立卫生制度,定期清洗、消毒、保持洁净卫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1994-02-22批准1994-09-01实施 GB 14881-943.3 贮存3.3.1 应设置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原材料场地和仓库。
3.3.1.1 新鲜果、蔬原料应贮存于遮阳、通风良好的场地,地面平整,有一定坡度,便于清洗、排水,及时剔出腐败、霉烂原料,将其集中到指定地点,按规定方法处理,防止污染食品和其他原料。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2013)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2013)问答一、实施《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的目的和意义《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是规范食品生产行为,防止食品生产过程的各种污染,生产安全且适宜食用的食品的基础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既是规范企业食品生产过程管理的技术措施和要求,又是监管部门开展生产过程监管与执法的重要依据,也是鼓励社会监督食品安全的重要手段。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为食品生产过程卫生要求标准,国内外食品安全管理的科学研究和实践经验证明,严格执行食品生产过程卫生要求标准,把监督管理的重点由检验最终产品转为控制生产环节中的潜在危害,做到关口前移,可以节约大量的监督检测成本和提高监管效率,更全面地保障食品安全。
同时,建立与我国食品生产状况相适应、与国际先进食品安全管理方式相一致的过程规范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对于促进我国食品行业管理方式的进步,保障消费者健康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二、标准修订的依据和背景原《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1994)自发布以来,对规范我国食品生产企业加工环境,提高从业人员食品卫生意识,保证食品产品的卫生安全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近些年来,随着食品生产环境、生产条件的变化,食品加工新工艺、新材料、新品种不断涌现,食品企业生产技术水平进一步提高,对生产过程控制提出了新的要求,原标准的许多内容已经不能适应食品行业的实际需求,为此,我委组织修订了《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
《食品安全法》对食品生产经营过程应符合的卫生要求做了明确规定。
《食品安全法》第四章“食品生产经营”对厂房布局、设备设施、人员卫生等提出了具体要求,还特别规定了禁止生产经营“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以及“混有异物、掺杂使假”的食品等。
依据《食品安全法》对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规定,新的《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进一步细化了食品生产过程控制措施和要求,增强了技术内容的通用性和科学性,反映了食品行业发展实际,有利于企业加强自身管理,满足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需要。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一、实施《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的目的和意义《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是规范食品生产行为,防止食品生产过程的各种污染,生产安全且适宜食用的食品的基础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既是规范企业食品生产过程管理的技术措施和要求,又是监管部门开展生产过程监管与执法的重要依据,也是鼓励社会监督食品安全的重要手段。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为食品生产过程卫生要求标准,国内外食品安全管理的科学研究和实践经验证明,严格执行食品生产过程卫生要求标准,把监督管理的重点由检验最终产品转为控制生产环节中的潜在危害,做到关口前移,可以节约大量的监督检测成本和提高监管效率,更全面地保障食品安全。
同时,建立与我国食品生产状况相适应、与国际先进食品安全管理方式相一致的过程规范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对于促进我国食品行业管理方式的进步,保障消费者健康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二、标准修订的依据和背景原《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1994)自发布以来,对规范我国食品生产企业加工环境,提高从业人员食品卫生意识,保证食品产品的卫生安全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近些年来,随着食品生产环境、生产条件的变化,食品加工新工艺、新材料、新品种不断涌现,食品企业生产技术水平进一步提高,对生产过程控制提出了新的要求,原标准的许多内容已经不能适应食品行业的实际需求,为此,我委组织修订了《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
《食品安全法》对食品生产经营过程应符合的卫生要求做了明确规定。
《食品安全法》第四章“食品生产经营”对厂房布局、设备设施、人员卫生等提出了具体要求,还特别规定了禁止生产经营“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以及“混有异物、掺杂使假”的食品等。
依据《食品安全法》对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规定,新的《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进一步细化了食品生产过程控制措施和要求,增强了技术内容的通用性和科学性,反映了食品行业发展实际,有利于企业加强自身管理,满足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需要。
(完整)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年GB14881试题及答案
((完整))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年GB14881试题及答案一、单选题(每题3分)1.个人衣物应贮存在更衣室个人专用的更衣柜内,个人用其他物品不应带入。
()A更衣室B生产车间(正确答案)C更衣柜D食堂2.排水系统入口应安装带()的地漏,以防止固体废弃物进入及浊气逸出。
A篦子B水封(正确答案)C提手D标识3.进入清洁作业区前应设置消毒设施,必要时设置()A女更衣室B男更衣室C二次更衣室(正确答案)D工衣消毒室4.食品加工人员应()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A半年B每年(正确答案)C两年D三年5.合格原料和包装材料使用时应遵照“()”的原则,合理安排使用。
A先进先出(正确答案)B排列顺序C摆放位置D随意6.下列哪项不属于厂房和车间划分的区域()。
A、生活区(正确答案)B、清洁作业区C、准清洁作业区D、一般作业区7.生产设备上可能直接或间接接触食品的活动部件若需润滑,应当使用()或能保证食品安全要求的其他油脂。
A、石油B、煤油C、工业润滑油D、食用油脂(正确答案)8.()设备设施不是降低金属或其他异物污染食品的有效措施。
A、筛网B、磁铁捕集器C、备有防毒面具(正确答案)D、金属检查器9.仓库出货顺序应遵循()的原则,必要时应根据不同食品原料的特性确定出货顺序。
A、先进先出(正确答案)B、取放方便C、先出离出货口远的10.分隔是()的方式进行隔离。
A、在物品、设施、区域之间留有一定空间B、非通过设置物理阻断C、通过设置物理阻断(正确答案)二、多选题(每题5分)1.食品生产经营规范应包含的技术要素有:()。
A厂房车间、设备设施等硬件要求(正确答案)B管理制度、记录文件等软件要求(正确答案)C人员卫生、培训等人员要求(正确答案)D食品添加剂、包装材料使用品种2.食品生产车间通常可划分()区。
A、清洁区(正确答案)B、休息区C、准清洁区(正确答案)D、一般工作区(正确答案)3.下列符合食品生产企业的库房要求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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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1994)时间:2007-10-18 作者: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规范规定了食品企业的食品加工过程、原料采购、运输、贮存、工厂设计与设施的基本卫生要求及管理准则。
本规范适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企业、工厂,并作为制定各类食品厂的专业卫生规范的依据。
2 引用标准GB 3841 锅炉烟尘排放标准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7718 食品标签通用标准3 原材料采购、运输的卫生要求3.1 采购3.1.1 采购原材料应按该种原材料质量卫生标准或卫生要求进行。
3.1.2 购入的原料,应具有一定的新鲜度,具有该品种应有的色、香、味和组织形态特征,不含有毒有害物,也不应受其污染。
3.1.3 某些农、副产品原料在采收后,为便于加工、运输和贮存而采取的简易加工应符合卫生要求,不应造成对食品的污染和潜在危害,否则不得购入。
3.1.4 采购人员应具有简易鉴别原材料质量、卫生的知识和技能。
3.1.5 盛装原材料的包装物或容器,其材质应无毒无害,不受污染,符合卫生要求。
3.1.6 重复使用的包装物或容器,其结构应便于清洗、消毒。
要加强检验,有污染者不得使用。
3.2 运输3.2.1 运输工具(车厢、船仓)等应符合卫生要求,应备有防雨防尘设施,根据原料特点和卫生需要,还应具备保温、冷藏、保鲜等设施。
3.2.2 运输作业应防止污染,操作要轻拿轻放,不使原料受损伤,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同时装运。
3.2.3 建立卫生制度,定期清洗、消毒,保持洁净卫生。
3.3 贮存3.3.1 应设置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原材料场地和仓库。
3.3.1.1 新鲜果、蔬原料应贮存于遮阳、通风良好的场地,地面平整,有一定坡度,便于清洗、排水,及时剔出腐败、霉烂原料,将其集中到指定地点,按规定方法处理,防止污染食品和其他原料。
3.3.1.2 各类冷库,应根据不同要求,按规定的温、湿度贮存。
3.3.1.3 其他原材料场地和仓库,应地面平整,便于通风换气,有防鼠、防虫设施。
3.3.2 原料场地和仓库应设专人管理,建立管理制度,定期检查质量和卫生情况,按时清扫、消毒、通风换气。
3.3.2.1 各种原材料应按品种分类分批贮存,每批原材料均有明显标志,同一库内不得贮存相互影响风味的原材料。
3.3.2.2 原材料应离地、离墙并与屋顶保持一定距离,垛与垛之间也应有适当间隔。
3.3.2.3 先进先出,及时剔出不符合质量和卫生标准的原料,防止污染。
4 工厂设计与设施的卫生要求4.1 设计4.1.1 凡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项目有关食品卫生部分均应按本规范和各该类食品厂的卫生规范的有关规定,进行设计和施工。
4.1.2 各类食品厂应将本厂的总平面布置图,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质量和卫生标准,生产工艺规程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报当地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备查。
4.2 选址4.2.1 要选择地势干燥、交通方便、有充足的水源的地区。
厂区不应设于受污染河流的下游。
4.2.2 厂区周围不得有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不得有昆虫大量孳生的潜在场所,避免危及产品卫生。
4.2.3 厂区要远离有害场所。
生产区建筑物与外缘公路或道路应有防护地带。
其距离可根据各类食品厂的特点由各类食品厂卫生规范另行规定。
4.3 总平面布置(布局)4.3.1 各类食品厂应根据本厂特点制订整体规划。
4.3.2 要合理布局,划分生产区和生活区;生产区应在生活区的下风向。
4.3.3 建筑物、设备布局与工艺流程三者衔接合理,建筑结构完善,并能满足生产工艺和质量卫生要求;原料与半成品和成品、生原料与熟食品均应杜绝交叉污染。
4.3.4 建筑物和设备布置还应考虑生产工艺对温、湿度和其他工艺参数的要求,防止毗邻车间受到干扰。
SPAN> 4.3.5.1 厂区道路应通畅,便于机动车通行,有条件的应修环行路且便于消防车辆到达各车间。
4.3.5.2 厂区道路应采用便于清洗的混凝土、沥青及其他硬质材料铺设,防止积水及尘土飞扬。
4.3.6 绿化4.3.6.1 厂房之间,厂房与外缘公路或道路应保持一定距离,中间设绿化带。
4.3.6.2 厂区内各车间的裸露地面应进行绿化。
4.3.7 给排水4.3.7.1 给排水系统应能适应生产需要,设施应合理有效,经常保持畅通,有防止污染水源和鼠类、昆虫通过排水管道潜入车间的有效措施。
4.3.7.2 生产用水必须符合GB 5749之规定。
4.3.7.3 污水排放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必要时应采取净化设施达标后才可排放。
净化和排放设施不得位于生产车间主风向的上方。
4.3.8 污物4.3.8.1 污物(加工后的废弃物)存放应远离生产车间,且不得位于生产车间上风向。
4.3.8.2 存放设施应密闭或带盖,要便于清洗、消毒。
4.3.9 烟尘4.3.9.1 锅炉烟筒高度和排放粉尘量应符合GB 3841的规定,烟道出口与引风机之间须设置除尘装置。
4.3.9.2 其他排烟、除尘装置也应达标准后再排放,防止污染环境。
4.3.9.3 排烟除尘装置应设置在主导风向的下风向。
季节性生产厂应设置在季节风向的下风向。
4.3.10 实验动物待加工禽畜饲养区应与生产车间保持一定距离,且不得位于主导风向的上风向。
4.4 设备、工具、管道4.4.1 材质凡接触食品物料的设备、工具、管道,必须用无毒、无味、抗腐蚀、不吸水、不变形的材料制做。
4.4.2 结构设备、工具、管道表面要清洁,边角圆滑,无死角,不易积垢,不漏隙,便于拆卸、清洗和消毒。
4.4.3 设置4.4.3.1 设备设置应根据工艺要求,布局合理。
上、下工序衔接要紧凑。
4.4.3.2 各种管道、管线尽可能集中走向。
冷水管不宜在生产线和设备包装台上方通过,防止冷凝水滴入食品。
其他管线和阀门也不应设置在暴露原料和成品的上方。
4.4.4 安装4.4.4.1 安装应符合工艺卫生要求,与屋顶(天花板)、墙壁等应有足够的距离,设备一般应用脚架固定,与地面应有一定的距离。
传动部分应有防水、防尘罩,以便于清洗和消毒。
4.4.4.2 各类料液输送管道应避免死角或盲端,设排污阀或排污口,便于清洗、消毒,防止堵塞。
4.5 建筑物和施工4.5.1 高度生产厂房的高度应能满足工艺、卫生要求,以及设备安装、维护、保养的需要。
4.5.2 占地面积生产车间人均占地面积(不包括设备占位)不能少于1.50m2,高度不低于3m。
4.5.3 地面4.5.3.1 生产车间地面应使用不渗水、不吸水、无毒、防滑材料(如耐酸砖、水磨石、混凝土等)铺砌,应有适当坡度,在地面最低点设置地漏,以保证不积水。
其他厂房也要根据卫生要求进行。
4.5.3.2 地面应平整、无裂隙、略高于道路路面,便于清扫和消毒。
4.5.4 屋顶4.5.4.1 屋顶或天花板应选用不吸水、表面光洁、耐腐蚀、耐温、浅色材料覆涂或装修,要有适当的坡度,在结构上减少凝结水滴落,防止虫害和霉菌孳生,以便于洗刷、消毒。
4.5.5 墙壁4.5.5.1 生产车间墙壁要用浅色、不吸水、不渗水、无毒材料覆涂,并用白瓷砖或其他防腐蚀材料装修高度不低于1.50m的墙裙。
4.5.5.2 墙壁表面应平整光滑,其四壁和地面交界面要呈漫弯形,防止污垢积存,并便于清洗。
4.5.6 门窗4.5.6.1 门、窗、天窗要严密不变形,防护门要能两面开,设置位置适当,并便于卫生防护设施的设置。
4.5.6.2 窗台要设于地面1m以上,内侧要下斜45°。
4.5.6.3 非全年使用空调的车间、门、窗应有防蚊蝇、防尘设施,纱门应便于拆下洗刷。
4.5.7 通道4.5.7.1 通道要宽畅,便于运输和卫生防护设施的设置。
4.5.7.2 楼梯、电梯传送设备等处要便于维护和清扫、洗刷和消毒。
4.5.8 通风4.5.8.1 生产车间、仓库应有良好通风,采用自然通风时通风面积与地面积之比不应小于1∶16;采用机械通风时换气量不应小于每小时换气三次。
4.5.8.2 机械通风管道进风口要距地面2m以上,并远离污染源和排风口,开口处应设防护罩。
4.5.8.3 饮料、熟食、成品包装等生产车间或工序必要时应增设水幕、风幕或空调设备。
4.5.9 采光、照明4.5.9.1 车间或工作地应有充足的自然采光或人工照明。
车间采光系数不应低于标准Ⅳ级;检验场所工作面混合照度不应低于540lx;加工场所工作面不应低于220lx;其他场所一般不应低于110lx。
4.5.9.2 位于工作台、食品和原料上方的照明设备应加防护罩。
4.5.10 防鼠、防蚊蝇、防尘设施建筑物及各项设施应根据生产工艺卫生要求和原材料贮存等特点,相应设置有效的防鼠、防蚊蝇、防尘、防飞鸟、防昆虫的侵入、隐藏和孳生的设施,防止受其危害和污染。
4.6 卫生设施4.6.1 洗手、消毒4.6.1.1 洗手设施应分别设置在车间进口处和车间内适当的地点。
4.6.1.2 要配备冷热水混合器,其开关应采用非手动式,龙头设置以每班人数在200人以内者,按每10人1个,200人以上者每增加20人增设1个。
4.6.1.3 洗手设施还应包括干手设备(热风、消毒干毛巾、消毒纸巾等);根据生产需要,有的车间、部门还应配备消毒手套,同时还应配备足够数量的指甲刀、指甲刷和洗涤剂、消毒液等。
4.6.1.4 生产车间进口,必要时还应设有工作靴鞋消毒池(卫生监督部门认为无需穿靴鞋消毒的车间可免设)。
4.6.1.5 消毒池壁内侧与墙体呈45°坡形,其规格尺寸应根据情况务使工作人员必须通过消毒池才能进入为目的。
4.6.2 更衣室4.6.2.1 更衣室应设储衣柜或衣架、鞋箱(架),衣柜之间要保持一定距离,离地面20cm以上,如采用衣架应另设个人物品存放柜。
4.6.2.2 更衣室还应备有穿衣镜,供工作人员自检用。
4.6.3 淋浴室4.6.3.1 淋浴室可分散或集中设置,淋浴器按每班工作人员计每20~25人设置1个。
4.6.3.2 淋浴室应设置天窗或通风排气孔和采暖设备。
4.6.4 厕所4.6.4.1 厕所设置应有利生产和卫生,其数量和便池坑位应根据生产需要和人员情况适当设置。
4.6.4.2 生产车间的厕所应设置在车间外侧,并一律为水冲式,备有洗手设施和排臭装置,其出入口不得正对车间门,要避开通道;其排污管道应与车间排水管道分设。
4.6.4.3 设置坑式厕所时,应距生产车间25m以上,并应便于清扫、保洁,还应设置防蚊、防蝇设施。
5 工厂的卫生管理5.1 机构5.1.1 食品厂必须建立相应的卫生管理机构,对本单位的食品卫生工作进行全面管理。
5.1.2 管理机构应配备经专业培训的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5.2 职责(任务)5.2.1 宣传和贯彻食品卫生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监督、检查在本单位的执行情况,定期向食品卫生监督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