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加班及餐补管理制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加班及餐补管理制度
第一部份加班管理
1、目的
为规范公司员工加班的管理,提高效率,保证工作的有序进行,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内努力完成工作任务;劳逸结合,保护员工有一定的休息时间,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加班管理适用范围:除业务、研发人员外其他部门的非工时人员和非管理人员;
3、原则
效率至上原则。公司鼓励所有员工提高工作效率,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完成所负责的工作。4、职责
4.1部门经理
4.1.1部门经理负责对所管部门加班的人员、频次、时间合理安排。
4.1.2负责对本部门人员的加班管理和加班情况进行例行监督检查,同时按规定将本部门人员的加班统计报表交至行政部。
4.2行政部
协助各部门做好员工加班管理工作,不定期检查加班管理制度在各部门的执行情况,对加班异常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加班申请及审批程序
5.1加班申请
5.1.1各部门员工如需加班,应向部门经理/副经理(以下简称部门管理人)提出申请,填写加班申请单;部门管理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安排加班;部门管理人员要求加班的,需提前告知员工,并由员工填写加班申请单。
5.1.2公司总部(除技术服务中心外),加班前填报《加班单》(见附件),加班申请单需注明加
班时间、加班地点、加班事由、计划加班时间、加班人员,由部门经理签署审核意见。
5.1.3加班申请单填报完毕后由部门管理人员进行审批,并在核准栏签字确认。审批人有权对加班内容、实际加班时长进行修改及调整,并告知加班申请人具体调整的内容及调整原因。
5.2 技术服务中心
5.2.1以OA流程《技术服务中心加班填报表》形式申请,流程审批过程应符合加班制度中相关规定。
5.2.2投标方案部加班按《投标方案组员工调休、轮休考勤制度》相关要求执行。
5.3 业务大区
5.3.1业务大区技术、文员、仓管员以OA流程《业务大区加班填报表》形式申请,流程审批过程应符合加班制度中相关规定。
5.3.2大区技术人员加班、餐补按照原《大区技术加班、餐补及电话补贴办法》执行。
5.3.3 原业务大区工程、售后、司机加班按照现有工时绩效考核制度执行。
6、加班及加班餐补确认
6.1加班确认单填报要求
6.1.1加班完成后由加班人填报加班单中的加班时间。
6.1.2加班确认单填报时间要求:加班申请人应根据实际加班时间,在实际加班后3个工作日内填报加班确认单交由部门经理确认。
6.2加班打卡要求
6.2.1无论是工作日、公休日或是节假日加班,员工在公司加班,均需如实打卡,记录加班时间。行政部统计加班时数,需将员工的加班打卡记录与实际加班情况统计核对,核对发现没有加班打卡记录或未按照制度要求打卡的,不予计算加班时间。
6.2.2工作日加班,忘记打卡的,需在2日内找部门经理补签卡,补签卡后交考勤管理员,工作日补签卡次数计入每月正常考勤2次补签机会中;
6.2.3休息日加班需打上、下班卡,①在上午11点前上班的,需打卡3次,分别是:在上班前打卡,中途打卡时间为12:30至13:00,加班结束后打卡;②在上午11点后开始加班的,需打2次卡(上、下班卡)。
6.2.4休息日加班忘记打卡的,需在2日内找部门经理补签卡,补签卡后交考勤管理员;每月
休息日补签卡次数不得超过2次;
6.3加班统计规定
6.3.1工作日加班统计
a.中午休息时间工作不计算加班;
b.下午下班后一小时内的工作不统计为加班,一小时后开始计算加班。例如:17:30下班后,某员工继续工作至18:30,则加班时间记为:17:30-18:30共计1h。
c.加班最小单位为1小时,以0.5小时为递增计算单位,核算工资时不足0.5小时的部分不予计算。
6.3.2休息日加班统计规定
周末及节假日加班应按照实际加班时间进行申报填写,休息日连续加班的有效时间,需扣除吃饭时间(每餐至少半小时);
6.3.3填报加班时间需以打卡时间为依据,经审核发现填报加班时长>实际打卡时长的,按照虚报处理。
6.4加班餐补计算方法
6.4.1在公司范围内加班,且进行打卡考勤记录的,可根据规定申请加班餐补。
6.4.2工作日下午下班后在公司连续加班时长≧3小时可申请一个正餐补助,连续加班时长≧6小时可申请两个正餐补助,当天申请正餐餐补不得超过2个。
6.4.3休息日一天内累计加班时长≧4小时,可申请一个正餐补助;累计加班时长≧8小时可申请两个正餐补助;连续加班≧12小时可申请三个正餐补助,休息日一天申请正餐补助不得超过3个。
6.4.5公司已提供饭餐或团餐,则不能申请餐补补助。
6.5 加班地点要求
原则上加班地点必须要在公司,如因工作性质或是特殊原因需在公司以外地点加班的,每次必须先申请,且在加班单注明,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计算;
6.6每月加班表统计
6.6.1各部门对每月1日至本月31日的部门员工的加班时长进行汇总,并在次月5号前,将部门经理审核签名确认过的纸质加班单及电子汇总表(附表二)提交至行政后勤管理员处,由行政后
勤管理员将各部门的月度加班统计表汇总后交财务,由财务核算各员工加班工资
6.6.2加班单及加班统计表的保管:在行政部存档,保存期限为三年。
6.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认定加班
6.7.1未办理申请审批手续或未经批准擅自加班的;
6.7.2在合理的指令工作日内,因个人工作失误及其它个人原因未完成生产及工作任务造成延时的;
6.7.3为获取加班费或调休,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故意降低工作效率、拖拉时间造成延时的;
6.7.4节假日参加各种培训的受训人员;
6.7.5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公司组织的团体活动,如:年会、聚餐;
7、审核以及责任
7.1部门审核及责任
员工应根据实际加班情况提前加班申请加班,部门经理需审批加班内容;部门经理应当对员工加班时间及加班完成工作情况进行确认,并负有监督审核责任。
7.2行政部检查及责任
行政部检查:行政部应对每月各部门提交的加班统计表进行抽查,核对员工加班考勤时间是否与填报加班时间相同并对加班餐补进行核对。
7.2.1由行政部查出加班未填写加班申请表的,不计加班;
7.2.2加班单填写不规范的,行政部有权退回并要求部门进行修正;
7.2.3加班时间与考勤数据不符的,按照虚报处理;
7.2.4每月至少对两个二级部门进行监督抽查(抽查的二级部门(投标方案部除外)全部人员均需检查,投标方案部至少抽检一个小组)。对抽查到有问题的人员,次月继续抽查,直至不再出现问题为止。
7.3总经办监督检查
总经办至少每2月对加班抽查一次,由总经办查出有问题的,属于虚报的,按照虚报处理;属于其他问题的,按照《关于总经办对部门工作检查结果的处理标准》中相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