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建制镇总体规划编制导则(试行)
河北临城黑城乡规划20172035年
《河北省临城县黑城乡规划(2017-2035年)》附件一说明书黑城乡人民政府2018.08目录第一章概况 (4)一、区位概况 (4)二、自然概况 (4)三、历史沿革与文化资源 (4)四、社会经济发展概况 (7)五、乡域社会服务设施 (8)第二章总论 (8)一、规划背景 (8)二、指导思想 (9)三、规划原则 (9)四、规划目标 (10)五、规划依据 (10)六、规划期限与范围 (11)七、相关规划解读 (11)第三章人口规模及城镇化水平预测 (15)一、现状人口规模 (15)二、人口变化因素分析 (15)三、乡域总人口预测 (16)第四章乡域总体规划 (17)一、发展环境条件解辨析 (17)二、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与定位 (19)三、乡村体系及乡村职能规划 (21)四、乡域空间管制规划 (26)五、乡域产业发展规划 (27)六、乡域土地利用规划 (29)七、乡域基础设施与公共设施规划 (32)八、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规划 (39)九、防灾减灾规划 (43)十、文物保护规划 (45)第五章乡政府驻地建设规划 (47)一、乡政府驻地现状 (47)二、性质、范围及规模 (50)三、乡政府驻地发展方向分析 (50)五、市政工程设施规划 (56)六、绿地与景观系统规划 (59)七、环境保护规划 (62)八、环卫设施规划 (63)九、综合防灾规划 (64)第六章近期建设规划 (67)一、近期规划原则 (67)二、近期建设规划期限 (67)三、乡政府驻地近期建设规模 (67)四、近期建设项目一览表 (67)第七章乡政府驻地“五线”规划 (68)第八章规划实施与建议 (71)附表:黑城乡政府驻地建设用地平衡表 (72)第一章概况一、区位概况黑城乡位于临城县域东北部,乡人民政府驻地黑城村在县政府驻地北偏西10公里处,辖区总面积102.71平方公里。
北临赞皇县,南与临城镇接壤,西与西竖镇交界,东与鸭鸽营乡、东镇镇相邻。
省道红旗大街从乡域中西部纵向穿过,向北至石家庄市,向南至邢台市;县道苗大线从乡域东侧穿过,向南直达临城城区;乡道临万线从乡域东侧南北向穿过,向南至县城城区,向北至县道苗大线;赵云大道从乡域南侧穿境而过,向西至红旗大街,向东至京港澳柏乡高速口。
城市规划生产实习报告+实习日记(6700字)
3、村庄规划远期到2020年,近期一般为3-5年,并于建制镇(乡)总体规划期限相协调。
4、村庄规划应包括村域规划、村庄建设规划、村 设整治规划三部分。
6、村庄建设规划应包括村庄用地布局、基础设施规划、公共建筑安排、景观风貌规划、农宅规划设计五个方面。
7、近期建设整治规划(1)制定村庄近期建设和整治计划,确定项目内容,预测工程量及投资,提出时序安排和村庄整治行动计划表。(2)按照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合里安排村委会、图书阅览室、老年活动室、卫生室、健身场所、信息服务站、露天剧场和农村超市等的建筑形式和体量色彩,成为地方特色明显、高低错落有致,标志性的村民活动中心建筑群。(3)充分利用可再生能源,发展循环经济,积极推广农用沼气;改水、改厨、改厕、改圈、建设生态庭院;提供节能、节地地新型健康住宅设计方案。
说归说做归做,到了地方,还是要规规矩矩的干活~否则还没当上决策者就已经被炒鱿鱼饿肚子了~~~
那边一个小区里,惊奇的发现有个做建筑的是校友师兄~跟他呵呵了那么几句~他告诉我,自从俞正声上台以后,武汉这些年发展的相当的快,对于建筑和规划的人员需求要求量非常大~虽然现在他调任上海市市委书记了,但是他给武汉留下的轻轨之类的活动还在继续~好好学很有前途的~云云……看来人跟人之间的交流真的是非常有必要~~通过跟师兄交流很是学了点东西~呵呵~~
08.16 星期六 晴
星期六也上班不知道是不是设计院的特色,虽然院长没要求我一定要来,但是既然来到这里实习,就要和上班一样,反正在学校里也没什么事做,在这里还可以画图学本领呢~~
今天就是如此……
就这么转了一整天……
想想,今天什么都没干~~~结束了~~
08.19 星期二 晴
今天来了个小区的承包商,要给汉口某小区进行绿地规划,做这个我们在学校的时候已经画过好多次了,主任看我能够胜任这个工作,也把我编进了这个项目小组,让我负责在某个方面人手不够的时候去帮助大家,今天我帮着大家画图、输入电子文档、制作效果图~~呵呵~很是忙了一点东西~感觉很充实~有事情做,也是一种幸福~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镇、乡和村庄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的通知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镇、乡和村庄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0.03.17•【字号】冀建村[2010]130号•【施行日期】2010.03.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镇、乡和村庄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的通知(冀建村〔2010〕130号)各设区市城乡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建设)局:为有效指导全省镇、乡和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依据国家和我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我厅组织制定了《河北省镇、乡和村庄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执行。
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建议,请及时函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村镇建设处。
附件:河北省镇、乡和村庄规划编制导则(试行)二○一○年三月十七日附件:河北省镇、乡和村庄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目次1 总则2 县域镇村体系规划2.1 基本要求2.2 镇村体系规划2.3 村庄迁并与中心村确定2.4 县域镇村体系规划成果3 镇规划3.1 基本要求3.2 总体规划3.3 控制性详细规划3.4 修建性详细规划4 乡规划4.1 基本要求4.2 乡域规划4.3 乡政府驻地规划4.4 乡规划成果5 村庄规划5.1 基本要求5.2 村域规划5.3 村庄规划5.4 村庄规划成果6 附则1总则1.0.1 为指导镇、乡和村庄规划,规范规划编制内容和深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导则。
1.0.2 镇、乡和村庄规划的编制,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其他相关规划相衔接。
规划期限宜与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相协调,一般为10-20年,其中近期5年左右。
1.0.3 编制镇、乡和村庄规划必须采用符合规定的勘察、测绘、气象、地震、水文、环境、经济与社会等基础资料。
1.0.4 已公布的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有历史保护价值的镇、村的保护规划,应当依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及其他相关规定编制。
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新农村建设村庄规划编制导则》的通知
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新农村建设村庄规划编制导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建设厅•【公布日期】2006.09.11•【字号】冀建村[2006]425号•【施行日期】2006.09.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新农村建设村庄规划编制导则》的通知(冀建村〔2006〕425号)各市规划局、建设局,扩权县(市)规划局、建设局:为指导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依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我厅制定了《河北省新农村建设村庄规划编制导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附件:河北省新农村建设村庄规划编制导则二○○六年九月十一日附件河北省新农村建设村庄规划编制导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党中央提出的“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新农村建设要求,落实省委省政府创建文明生态村的总体部署,指导村庄规划的编制,制定本导则。
第二条河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村庄,编制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村庄规划应遵循本导则。
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村庄规划应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第三条村庄规划要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基本目标,立足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环境“脏、乱、差”;保护文化遗产、延续历史文脉;防止自然灾害、注重村庄安全;一切从农村实际出发,尊重农民意愿;分步实施,防止大拆大建。
第四条编制村庄规划,应符合国家及省有关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以建制镇(乡)总体规划为依据,采用符合规划要求的勘察资料和地形图。
村庄规划远期到2020年,近期一般为3-5年,并与建制镇(乡)总体规划期限相协调。
第二章村庄规划组织与审批第五条村庄规划应以行政村为单位,由乡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
村委会应指定人员参与村庄规划编制过程,并协助做好规划相关工作。
空间上已经连为一体的多个行政村应统一规划。
第六条规划编制人员在进行现状调查,取得相关基础资料后,应采取座谈、走访等多种方式,征求村民对村庄发展的建议。
开平区栗园镇总体规划2022年
开平区栗园镇总体规划2022年《开平区栗园镇总体规划)》主要内容简介一、规划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镇规划标准》、《河北省村镇规划技术规定》、《河北省建制镇总体规划编制导则(试行)》及相关技术规范制定本规划。
二、规划期限规划期限为2016年-2030年,其中:近期:2016年-2020年;远期:2021年-2030年。
三、城镇性质x山市中心城区东北部,服务于中心城区,以发展高科技产业、现代农业和湿地旅游为主的近郊型城镇。
四、城镇职能镇区作为全镇政治、经济、文化、科技、信息中心,集居住、行政办公、文化教育、商业服务、工业生产等功能于一体,镇区建设按照镇区规划执行;中心村在经济流向、交通联系、社会联系、历史沿承、服务范围上具有一定的联系,在一定范围内体现较强的辐射力;基层村具有一定的服务设施,能满足本村的基本需求。
五、城镇规模近期(2020年):城镇人口1.9万人,镇域人口4.2万人;远期(2030年):城镇人口2.7万人,镇域人口4.8万人,城镇化率56.25%。
六、建设用地规模到规划期末,村庄人均建设用地150平方米,村庄总建设用地309.36公顷;镇区人均建设用地116.90平方米,镇区总建设用地315.62公顷;镇域内独立工矿用地128.61公顷。
七、规划范围栗园镇镇域范围,包括19个行政村和荆各庄矿及生活区、陡河热电厂及生活区。
镇域总面积28.1平方公里,总人口40746人。
八、镇村体系规划栗园镇镇村体系按镇区——中心村——基层村三级体系设置,其中:第一级:镇区,人口规模为2.7万人;第二级:2个中心村(新五庄村、刘代庄村),人口规模1.05万人;第三级:5个基层村(双庙村、曹沈庄村、栗园村、刘庄村、茅草营村),人口规模为1.07万人。
九、镇域空间结构镇村建设区:镇区、村庄集中生产生活区。
独立工矿区:陡河热电厂和荆各庄矿工业广场。
生态恢复区:采煤塌陷区重度影响区规划为生态恢复区,区内不得进行建设,塌陷深度较小的区域可辟为林地及耕地,塌陷深度较大区可建设湿地公园,水面部分可用于渔业养殖和作为景观水面。
镇总体说明书范本
目录第一章规划背景 (1)一、现状概况 (1)二、规划依据 (1)三、规划期限 (1)四、规划范围 (1)五、规划指导思想 (2)六、规划原则 (2)七、相关规划协调 (2)第二章镇域规划 (2)一、发展条件分析 (2)二、社会经济发展战略 (2)三、社会经济发展目标 (3)四、人口发展规模与城镇化水平预测 (3)五、镇域村庄空间布局规划 (3)六、镇域空间管制规划 (5)七、公共设施规划 (5)第三章镇区用地布局规划 (6)一、镇区概况 (6)二、城镇性质 (6)三、人口规模 (6)四、用地规模 (6)五、建设用地规划布局 (6)六、“五线”管制 (6)第四章镇区道路工程规划 (7)一、道路交通现状 (7)二、规划原则 (7)三、对外交通规划 (7)四、镇区道路规划 (7)第五章绿地系统与环境保护规划 (7)一、绿地系统规划 (7)二、景观规划 (7)三、环境保护规划 (8)四、环境卫生规划 (8)五、文物保护规划 (8)第六章防灾减灾规划 (8)一、抗震规划 (8)二、防洪规划 (8)三、消防规划 (8)第七章市政工程设施规划 (8)一、给水工程规划 (8)二、排水工程规划 (9)三、电力工程规划 (10)四、通讯工程规划 (11)五、供热工程规划 (11)六、燃气工程规划 (11)第八章镇区近期建设规划 (12)一、规划原则 (12)二、人口与用地规模 (12)三、近期建设行动计划 (12)四、镇区远景规划 (13)第九章规划实施措施与建议 (13)附表用地平衡表 (14)第一章规划背景一、现状概况1、地理位置**镇位于**西部,距**城约12公里,廊沧高速从镇域内穿过。
西与廊坊市大城县毗邻,南同**镇接壤,东与**县城搭界,北同**镇相连,总面积99平方公里。
2、地质、地形**镇地处**西南大陆低平原区,地势较平坦开阔。
距今1.95亿至0.7亿年时(侏罗纪、白垩纪),区域性断陷运动进一步加剧,相继形成了*县隆起和*拗陷,**大部分区域位于沧县隆起带上,该隆起带主要由寒武系、奥陶系地层组成的基底背斜构造。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的通知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09.07.06•【字号】冀建规[2009]381号•【施行日期】2009.07.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的通知(冀建规〔2009〕381号)各设区市城乡规划局、各规划编制单位:为规范我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方法、内容、深度和成果形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依据《河北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试行)》确定的基本原则和要求,制定了《河北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试行)》。
经省城乡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河北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试行)二○○九年七月六日河北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试行)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09年6月目录一、总则二、控制单元划分2.1 划分目的2.2 划分原则2.3 划分成果三、现状调研四、控制内容4.1 主导功能和土地使用4.2 道路交通设施规划4.3 市政设施规划4.4 绿地规划4.5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4.6 公共安全设施规划4.7 开发建设用地和开发强度控制4.8 城市设计控制4.9 地下空间利用规划五、规划成果六、附则附图则参考格式(略)一、总则1.0.1 为规范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内容和技术深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河北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试行)》及有关技术规范,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导则。
1.0.2 本导则适用于我省城市和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
本导则所称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是指依据城市和县城总体规划,对城市和县城规划建设用地的主导功能和开发建设控制原则,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公共安全设施的布局和规模,开发用地的主要用途、开发强度、配套设施以及空间环境等作出控制要求的规划。
河北省乡镇空间规划编制导则 pdf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2020年4月目录1总则 (1)1.1 编制目的 (1)1.2 地位作用 (1)1.3 适用范围 (1)1.4 编制原则 (1)1.5 规划范围与层次 (2)1.6 编制主体 (2)1.7 规划期限 (3)2编制程序 (3)2.1 工作方案和团队 (3)2.2 现状调研和底图 (3)2.3 成果编制和论证 (4)2.4 规划审查和批准 (4)3分类指引 (5)3.1 城郊服务型 (5)3.2 工贸带动型 (6)3.3 特色保护型 (7)3.4 资源生态型 (7)3.5 现代农业型 (8)4规划内容 (9)4.1 现状分析与目标定位 (9)4.2 国土空间格局 (9)4.3 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 (12)4.4 居民点体系与产业布局 (13)I4.5 乡镇政府驻地规划 (15)4.6 基础保障体系 (17)4.7 历史文化与景观风貌 (20)4.8 生态修复与国土综合整治 (21)4.9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22)4.10 规划传导与实施 (23)4.11 近期建设 (24)5 成果要求 (24)5.1 规划文本和附件 (24)5.2 规划图件 (25)5.3 数据库 (26)5.4 成果形式 (26)附录 (27)附录1 规划主要依据 (27)附录2 术语和定义 (30)附录3 主要基础资料清单 (31)附录4 国土空间规划用途分类表 (32)附录5 国土空间规划用途分类与“三调”对应表 (41)附录6 规划指标体系表 (44)附录7 规划文本附表 (45)附录8 乡镇政府驻地规划设施配置标准表 (52)附录9 规划文本提纲 (55)附录10 规划图纸名称及内容 (57)II1总则1.1编制目的为适应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要求,指导和规范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提高规划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结合河北省实际,制定本导则。
1.2地位作用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是对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以下简称市县规划)的细化落实,是对乡镇域国土空间保护开发作出的具体安排,是开展乡镇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和村庄规划编制的依据。
乡镇总体规划文本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大力实施城镇化战略,实现XX镇以工业兴镇、以产业强镇的发展目标,充分发挥XX镇的农村地域性经济文化中心的作用,加快镇区建设步伐,尽快完善城镇功能,改善城镇人居环境,综合协调城镇各项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对《XX镇总体规划(2000—2010年)》进行修编。
本次总体规划期限为:2010~2020年,其中近期:2010~2012年。
第二条XX镇总体规划范围为:镇行政辖区(包括镇区在内的45个行政村),总面积54.7平方公里,实际总人口34074人。
镇区规划范围115.15公顷。
第三条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2、《村镇规划编制办法》建村[2000]36号3、《村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4、《建制镇规划建设管理办法》(1995.6.29)5、《河北省城市规划条例》(1991.6.8)6、《河北省村镇规划技术规定》冀建乡[1995]220号7、《河北省建制镇规划强制性内容编制技术导则(试行)》冀建村[2003]249号8、《河北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1998);9、《XX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10、《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县域村庄空间布局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冀建村[2004]387号;11、《XX县志》;12、《XX县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年)》;13、XX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14、XX镇提供的当地社会经济、村镇建设、设施配置等方面的资料;。
第四条规划原则1、坚持城镇个体与区域整体综合协调的原则。
2、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的原则。
3、注重规划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的统一。
4、坚持近期与远期相结合的原则。
5、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
6、贯彻节约土地,合理使用土地的原则。
7、坚持村镇建设与社会经济同步发展的原则。
8、注意环境保护,严格控制污染,做好防污治污工作。
9、注重景观建设,塑造新颖整洁的小城镇面貌。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建设部关于印发《小城镇环境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的通知-环发[2002]82号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建设部关于印发《小城镇环境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的通知正文:----------------------------------------------------------------------------------------------------------------------------------------------------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建设部关于印发《小城镇环境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的通知(环发[2002]8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环境保护厅(局)、建设厅(局), 新疆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建设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小城镇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国家环境保护“十五”计划》关于“加强小城镇环境保护规划”的要求,指导和规范小城镇环境规划编制工作,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和建设部制定了《小城镇环境规划编制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
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重视小城镇环境规划编制工作。
环境规划是小城镇环境保护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
通过环境规划,引导乡镇企业适当集中,建立乡镇工业园区,实行乡镇工业污染的集中控制。
各级环保、建设部门应高度重视,并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积极组织开展小城镇环境规划的编制工作。
二、加强指导,积极开展小城镇环境规划编制的培训工作。
为搞好小城镇环境规划的编制工作,各省环保部门应会同建设部门,积极组织对县级环保部门主管领导和有关工作人员和技术人员进行专项培训。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将会同建设部组织对省级环保部门有关人员和技术人员进行培训。
三、抓住重点,搞好试点和典型示范,稳步推进。
各地应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选择一批具有一定工作基础的小城镇开展试点和典型示范。
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推开,不搞一刀切。
当前编制环境规划的重点是县级市、县城关镇和省级重点小城镇。
四、在小城镇环境规划编制与管理工作中,各级环保部门、建设部门要加强沟通和协调,密切配合,将小城镇环境规划编制试点、示范和规划管理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及时报告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和建设部。
2022城市规划认知实习报告3篇
2022城市规划认知实习报告3篇(经典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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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县(市)域城乡总体规划编制导则(试行)【范本模板】
附件2:河北省县(市)域城乡总体规划编制导则(试行)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〇一一年二月目录1 总则 (2)2 县(市)域空间总体布局规划 (3)3 中心城区规划 (9)4 规划成果 (10)5 附则 (10)河北省县(市)域城乡总体规划编制导则(试行)1 总则1.0.1 为统筹县(市)域城乡发展,规范县(市)域城乡总体规划编制内容和技术深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借鉴有关省经验,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导则。
1.0.2 本导则适用于我省县(市)域城乡总体规划的编制。
编制县(市)域城乡总体规划,应当将整个县(市)域行政管辖区作为规划范围。
1.0.3 编制县(市)域城乡总体规划,应当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为指导,充分体现主体功能区划和生态环境功能区划要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紧密衔接,严格落实上位规划,并与其他专业规划相协调。
1.0。
4 编制县(市)域城乡总体规划,应当紧密围绕推进城镇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生态优先、统筹城乡、集约发展的原则,体现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思想,强化城乡功能与空间的整合,突出空间资源的保护与综合利用,统筹安排城乡居民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注重保护和体现地方特色.1.0.5 编制县(市)域城乡总体规划,应当综合评估上轮总体规划实施情况,并对涉及城镇化发展战略、生态环境容量、城乡发展规模和城乡空间布局结构等重大问题要进行专题研究。
1。
0。
6 县(市)域城乡总体规划由县(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
规划编制过程中,要充分吸取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社会公众和专家的意见。
对于有关意见的采纳结果,应当作为县(市)域城乡总体规划报送审批材料的附件.1.0.7 县(市)域城乡总体规划包括县(市)域空间总体布局规划和中心城区规划。
1.0。
8 县(市)域城乡总体规划的期限一般为二十年,同时可以对城乡远景发展的空间布局提出设想。
近期建设规划的期限原则上应当与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年限一致.1。
河北省建制镇总体规划编制导则(试行)
河北省建制镇总体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目录1总则2建制镇总体规划编制要求3建制镇总体规划编制内容4建制镇总体规划成果要求5建制镇总体规划组织编制与审批6附则1 总则1.1为规范建制镇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提高建制镇总体规划的科学性和严肃性,保证建制镇总体规划质量,根据国家和河北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导则。
1.2市、县人民政府驻地以外的建制镇,组织编制建制镇总体规划适用本导则。
城市规划区内的建制镇总体规划应服从所在地城市总体规划,其中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建制镇总体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不再单独编制。
1.3编制建制镇总体规划,应当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基本目标,坚持城乡统筹,因地制宜,合理确定村镇发展战略与目标,促进城乡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4编制建制镇总体规划,应当立足于改善人居环境,有利生产,方便生活;节约和集约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符合防灾减灾和公共安全要求;保护历史文化、传统风貌和自然景观,保持地方与民族特色。
1.5编制建制镇总体规划,应当坚持政府组织、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原则。
1.6承担建制镇总体规划编制的单位,应当具有城市规划编制资质证书。
1.7编制建制镇总体规划,必须采用符合规定的勘察、测量图件和资料。
1.8编制建制镇总体规划,除执行本导则外,还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标准、技术规范以及河北省有关建制镇规划的各项规定。
2 建制镇总体规划编制要求2.1建制镇总体规划包括镇域规划和镇区规划。
2.2建制镇总体规划期限一般为十至二十年,同时可对城镇的远景发展提出设想。
镇区近期建设规划应在镇区规划基础上编制,期限一般为三至五年,滚动编制,原则上应当-1-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年限一致。
2.3编制建制镇总体规划,应当先组织编制规划纲要,确定镇域规划、镇区规划的重大原则,统筹考虑影响建制镇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问题,作为编制规划成果的依据。
2.4镇域规划应当以县域城镇体系规划为编制依据,从区域角度综合评价城镇发展条件,确定城镇性质、发展目标、村镇体系和村镇建设用地规模,对镇域范围内的工矿企业、村庄居民点及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进行整体安排,提出空间管制的原则和措施,指导镇区规划和村庄规划的编制。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村庄环境综合整治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的通知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村庄环境综合整治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2.04.12•【字号】冀建村[2012]231号•【施行日期】2012.04.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村庄环境综合整治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的通知(冀建村〔2012〕231号)各设区市城乡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为落实河北省开展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印发的《河北省开展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项目帮扶工作指导意见》(冀建组〔2012〕19号),做好帮扶村村庄环境综合整治规划的编制工作,促进村容村貌的改善,我厅制定了《河北省村庄环境综合整治规划编制导则(试行)》。
现将其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贯彻执行。
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向我厅反馈。
二○一二年四月十二日附件:河北省村庄环境综合整治规划编制导则(试行)(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一二年四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指导村庄环境综合整治规划编制,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农村,制定本导则。
第二条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必须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基本目标,立足于改善村容村貌,提高农村人居环境,通过清理垃圾、杂物、残墙断壁、庭院,实现村庄的净化、绿化、美化和亮化。
第三条村庄环境综合整治规划的编制,应当与当地的环境、经济与社会发展条件相适应,符合当地村庄生活习惯和地方及民族特点,并与镇(乡)规划和村庄规划以及其他相关规划相衔接;注重保护文化遗产、延续历史文脉。
第四条编制村庄环境综合整治规划除执行本导则外,还应当符合国家和河北省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编制村庄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应当广泛听取有关单位和公众的意见,进行多方案比较,科学决策。
第五条本导则适用于河北省开展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帮扶村,其它村庄可参照执行。
规划说明书
第一章镇情概况与规划背景一、镇情概况(一)地理位置南甸镇位于平山县城北部,地处东经114°1´53"~114°11´42",北纬38°20´55"~38°31´46"。
北靠王坡乡,南与两河乡为邻,西接岗南镇,东与灵寿县交界。
镇政府驻地踞省会石家庄35公里,距平山县城15公里,距“革命胜地”西柏坡20公里,是省道河东路与县级路平王路的交通枢纽,交通十分便利,区位条件优越。
(二)自然条件1、地形、地貌与地质全镇总的地势是北高南低,东高西低。
地貌属于丘陵,海拔高度在111---500米之间。
全镇处于新生界地层第四系上更新统地层,上更心统地层含冲积层,表层为浅黄、黄褐色砾石、卵石、砂土和粘土。
2、气候条件南甸镇属暖温带大陆性气候,四季分明,昼暖夜凉。
春季干旱少雨;夏季炎热多雨;秋季温和凉爽,阴天较多;冬季寒冷干燥,雨雪稀少。
全镇年平均气温12.07度。
年最热月份是7月,平均气温24.6度;最冷月份是1月,平均气温—4.6度。
极端最高气温41.8度,最低气温—17.4度。
初霜期10月15日左右,终霜期4月16日左右,历年平均无霜期180天左右。
太阳辐射能561.1kj/c㎡,年平均日照时数为2600---2750小时。
封冻天数64天,最大冻土深度为62厘米。
多年平均降水量600mm,历史上最大降水量925.1mm,最小降水量262.3mm。
夏季主导风向为东风,冬季主导风向为西风。
3、水利状况源于王母观山湾子村的南甸河自北向南贯穿全镇,至郭村附近入滹沱河。
流域面积274平方公里,上流支流繁多,河槽平坦,下游河槽均系细砂组成,最浅出宽约400米,流域平均宽度8.8公里,河源高程907米,河长30公里,河底平均纵坡比27.1% 。
洪水上涨、来水量大时,易造成洪涝灾害。
(三)历史沿革南甸村为镇政府所在地,为古老的集镇之一,明永乐年(工业1404年)田、王两家由山西省洪同县迁居觉石院(白林寺院)南3.5公里处定居,明万历十年(公元1582年)载名“南点集”。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的通知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北省自然资源厅
•【公布日期】2020.04.13
•【字号】冀自然资字〔2020〕29号
•【施行日期】2020.04.1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村镇建设
正文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编制导则(试行)》的通知
冀自然资字〔2020〕29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雄安新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 为贯彻《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实施意见》(冀发〔2019〕30号)精神,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8号)有关要求,指导和规范我省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提高规划编制工作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我厅研究制定了《河北省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和建议及时反馈我厅。
联系人及电话:崔立烨,*************/2124(传真)。
附件:河北省乡镇空间规划编制导则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
2020年4月13日。
河北省建制镇规划强制性内容编制技术导则
附件河北省建制镇规划强制性内容编制技术导则(试行)1 总则1.0.1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及国家有关村镇规划标准规定,制定本导则。
1.0.2 本导则所称建制镇规划强制性内容,是指设市城市、县城以外建制镇总体和建设规划涉及区域协调发展、资源利用、环境保护、风景名胜资源、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公众利益和公共安全等方面的内容。
1.0.3 建制镇规划强制性内容是对建制镇规划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的基本依据,是编制建制镇总体和建设规划的必备内容。
1.0.4 凡新编制的建制镇总体和建设规划,均应增加强制性内容。
建制镇总体和建设规划已编制完成的,应单独编制强制性内容,但要与总体和建设规划相协调。
12 强制性内容编制2.0.1 建制镇强制性内容包括:(一)镇域内必须控制开发建设的地域及交通、给水、排水、供电、电讯、燃气、防洪等重大基础设施的布局和管网走向。
(二)建制镇建设用地。
包括:规划期限内建设用地的发展规模、发展方向,根据建设用地评价确定的土地使用限制性规定;建制镇各类园林和绿地的具体布局。
(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包括:建制镇主干道的走向、取水口及其保护区范围、给水和排水管网的布局;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垃圾和污水处理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
(四)历史文化名镇保护。
包括: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确定的保护区、具体控制指标和规定;历史建筑群、重要地下文物埋藏区的具体位置和界线。
(五)防灾工程。
包括:防洪标准、防洪堤走向;抗震与消防疏散通道及设施布局;人防设施布局;地质灾害防护规定。
(六)近期建设规划。
包括:建制镇近期建设重点和发展规模;近期建设用地的具体位置和范围;近期内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和风景资源的具体措施。
22.0.2 建制镇规划强制性内容成果包括:(一)文字资料:强制性内容文本、文本说明,其中文本应包含相应管理措施。
(二)图纸资料:1、镇域开发区域及基础设施控制图2、镇区建设用地控制图3、镇区基础、公共服务设施及防灾工程控制图4、镇区近期建设规划控制图2.0.3凡新编建制镇总体和建设规划,可将强制性内容在总体和建设规划图纸上作准确标明,但强制性内容文本及说明应作为总体和建设规划成果的一部分单独编写。
河北省新农村建设村庄规划编制导则
附件河北省新农村建设村庄规划编制导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党中央提出的“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新农村建设要求,落实省委省政府创建文明生态村的总体部署,指导村庄规划的编制,制定本导则。
第二条河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村庄,编制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村庄规划应遵循本导则。
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村庄规划应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第三条村庄规划要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基本目标,立足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环境“脏、乱、差”;保护文化遗产、延续历史文脉;防止自然灾害、注重村庄安全;一切从农村实际出发,尊重农民意愿;分步实施,防止大拆大建。
第四条编制村庄规划,应符合国家及省有关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以建制镇(乡)总体规划为依据,采用符合规划要求的勘察资料和地形图。
村庄规划远期到2020年,近期一般为3—5年,并与建制镇(乡)总体规划期限相协调。
第二章村庄规划组织与审批第五条村庄规划应以行政村为单位,由乡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
村委会应指定人员参与村庄规划编制过程,并协助做好规划相关工作。
空间上已经连为一体的多个行政村应统一规划。
第六条规划编制人员在进行现状调查,取得相关基础资料后,应采取座谈、走访等多种方式,征求村民对村庄发展的建议。
村庄规划应进行多方案比较并向村民公示,广泛听取村民意见。
县级建设(规划)部门应组织专家和相关部门对村庄规划方案进行技术审查。
第七条规划成果完成后,须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由乡级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经批准的村庄规划应在村庄显著位置予以公布。
第八条村民有义务对村庄规划的实施进行监督。
县级建设(规划)主管部门和乡级人民政府应建立健全村庄规划实施的信息反馈制度,并设立和公布举报电话。
第三章村庄规划的编制内容第九条村庄规划应包括村域规划、村庄建设规划、村庄近期建设整治规划三部分。
第十条村域规划村域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经济社会发展和基础设施规划两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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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建制镇总体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目录1总则2建制镇总体规划编制要求3建制镇总体规划编制内容4建制镇总体规划成果要求5建制镇总体规划组织编制与审批6附则1 总则1.1为规范建制镇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提高建制镇总体规划的科学性和严肃性,保证建制镇总体规划质量,根据国家和河北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导则。
1.2市、县人民政府驻地以外的建制镇,组织编制建制镇总体规划适用本导则。
城市规划区内的建制镇总体规划应服从所在地城市总体规划,其中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建制镇总体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不再单独编制。
1.3编制建制镇总体规划,应当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基本目标,坚持城乡统筹,因地制宜,合理确定村镇发展战略与目标,促进城乡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4编制建制镇总体规划,应当立足于改善人居环境,有利生产,方便生活;节约和集约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符合防灾减灾和公共安全要求;保护历史文化、传统风貌和自然景观,保持地方与民族特色。
1.5编制建制镇总体规划,应当坚持政府组织、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原则。
1.6承担建制镇总体规划编制的单位,应当具有城市规划编制资质证书。
1.7编制建制镇总体规划,必须采用符合规定的勘察、测量图件和资料。
1.8编制建制镇总体规划,除执行本导则外,还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标准、技术规范以及河北省有关建制镇规划的各项规定。
2 建制镇总体规划编制要求2.1建制镇总体规划包括镇域规划和镇区规划。
2.2建制镇总体规划期限一般为十至二十年,同时可对城镇的远景发展提出设想。
镇区近期建设规划应在镇区规划基础上编制,期限一般为三至五年,滚动编制,原则上应当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年限一致。
2.3编制建制镇总体规划,应当先组织编制规划纲要,确定镇域规划、镇区规划的重大原则,统筹考虑影响建制镇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问题,作为编制规划成果的依据。
2.4镇域规划应当以县域城镇体系规划为编制依据,从区域角度综合评价城镇发展条件,确定城镇性质、发展目标、村镇体系和村镇建设用地规模,对镇域范围内的工矿企业、村庄居民点及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进行整体安排,提出空间管制的原则和措施,指导镇区规划和村庄规划的编制。
2.5镇区规划应当在镇域规划的基础上,确定镇区发展方向,进行用地-1-布局,提出土地利用要求,集中布置工业企业,形成工业小区,合理配置各项基础设施和主要公共服务设施,指导镇区近期建设。
2.6镇区近期建设规划应当明确近期建设用地范围和各类用地的空间布局,对近期建设地域内土地利用和建设活动提出控制要求并做出具体安排,达到直接指导建设或工程设计的深度。
2.7编制建制镇总体规划,对涉及城镇经济社会长远发展的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和社会公共服务设施、风景名胜资源管理、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等方面的内容,应当确定为必须严格执行的强制性内容。
2.8历史文化名镇应当编制历史文化名镇保护专项规划。
2.9发展速度较快、规模较大或有特色的建制镇,可根据需要增加专题研究。
2.10规划人员应当做好规划前期准备工作:1.对村镇建设的现状进行调查研究,了解现场情况,搜集相关基础资料。
2.采取多种形式,了解有关部门对各项事业的发展设想及存在问题。
3.对前一轮建制镇总体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和总结评价。
2.11规划编制过程中,应当广泛听取有关单位和公众的意见,进行多方案比较,综合得出科学合理方案。
3 建制镇总体规划编制内容3.1 镇域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综合分析镇域的发展条件,提出镇域城乡统筹发展战略,确定城镇-2-性质和社会经济发展目标。
2.明确产业结构、发展方向和重点,提出空间布局方案,确定各产业发展的主要目标和发展措施。
3.确定对生态环境、土地和水资源、能源、自然与文化遗产等方面的保护与利用的综合目标和要求,划定镇域内禁建区、限建区和适建区的范围,提出镇域空间管制原则和措施。
4.依据城市化发展战略,分析城乡人口变化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趋势,预测规划期末和分时段镇域总人口数量及分布状况,提出人口空间转移的方向和目标。
5.提出城乡居民点集中建设、协调发展的总体方案和村庄调整合并的具体安排,明确保留村庄和需要迁并的村庄,确定村庄建设与整治的分类管理措施。
6、确定镇域村镇体系布局,选择重点建设的中心村,明确镇区和村庄发展定位。
7.明确镇区和镇域各村庄人口规模、建设用地指标和村镇建设用地总量,划定镇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确定镇区和镇域各村庄建设用地规模,提出城乡建设用地整合方案,编制镇域现状和规划建设用地汇总表。
8.统筹安排镇域交通、供水、排水、供电、通讯、供热、燃气、环卫等重大基础设施,主要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
9.确定综合防灾与公共安全保障体系,提出防洪、消防、人防、抗震、地质灾害防护等规划原则、设防标准、建设规模及防治措施;对迁建村庄和新建镇区,应当开展用地工程地质评价。
10.提出实施规划的措施和建议,明确规划强制性内容。
-3-3.2镇区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对镇区居住、工业、仓储、绿地、主要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建设用地进行空间布局,提出土地利用要求。
参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进行镇区建设用地分类,以中类为主,小类为辅。
2.确定镇区道路网布局、道路红线宽度、断面形式,控制点坐标、标高,做出竖向规划设计。
3.确定镇区中心的位置和规模,提出学校、卫生院、文化站、信息服务站、体育健身场所、市场、超市等主要公共服务设施的空间布局。
4.对镇区的供水、排水、供电、通讯、供热、燃气等基础设施及其工程管线进行具体安排,确定地下管线、架空线路的走向与布置;确定污水和垃圾处理方式;建立综合防灾减灾防疫系统;划定镇区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范围(黄线)。
5.确定镇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目标、措施,提出污染控制与治理措施;确定绿地系统发展目标与布局,划定镇区各类绿地的保护范围(绿线);划定镇区河湖水面的保护范围(蓝线)。
6.确定历史文化及地方传统特色保护的内容、要求,划定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保护范围(紫线),确定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确定特色风貌保护重点区域及保护措施。
7.明确镇区人口分布和居住社区布局;提出住房政策、建设标准和建设模式;确定镇区内村庄和旧区改造的原则和方法,提出改善旧区生产、生活环境的标准和要求。
8.提出镇区空间远景发展设想。
-4-9.提出实施规划的措施和建议,明确规划强制性内容。
3.3 镇区近期建设规划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确定近期人口与建设用地规模,明确近期建设用地范围和布局。
2.确定近期居住、工业、仓储、绿地等建设用地安排及各项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规模和选址,建设项目应当具体落位。
3.对住宅、卫生院、敬老院、学校和托幼等建筑进行日照分析,确定合理日照间距。
4.确定近期建设各地块的用地性质、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容积率、绿地率等控制指标;提出人口容量、公共设施配套、交通出入口方位、停车泊位、建筑后退红线距离、建筑间距、建筑风格及环境协调等要求。
5.进行镇区住宅选型,确定主要公共建筑方案;对近期建设重点地段的建筑形式、体量、色彩提出反映城镇风貌的设计指导原则,做出示意性平面设计。
6.根据规划建设容量,确定工程管线位置、管径和工程设施的用地界限,进行管线综合。
7.进行综合技术经济论证,估算近期建设工程量、拆迁量和总造价,分析投资效益。
8.确定控制和引导镇区近期建设的原则和措施,明确规划强制性内容。
3.4 建制镇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包括:1.镇域禁建区、限建区的控制范围与空间管制措施。
2.镇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
3.镇区道路红线、黄线、蓝线、绿线、紫线的控制范围及控制措施。
-5-4.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目标,污染控制与治理措施。
5.主要公共服务设施、综合防灾设施的布局。
6.镇区近期建设用地规模,各地块的主要用途、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容积率、绿地率等控制指标。
4 建制镇总体规划成果要求4.1 建制镇总体规划成果包括文本、图纸和附件。
文本应当规范、准确、含义清晰。
图纸内容应与文本一致。
附件包括规划说明书、基础资料汇编以及专题研究报告等,规划说明书的内容是分析现状、论证规划意图、解释规划文本等。
规划成果应当以书面和电子文件两种形式表达。
4.2建制镇总体规划的主要图纸1.镇域现状图(图纸比例1:10000,根据规模大小可在1:5000—1:25000之间选择,标明区域位置、行政区划、村镇分布、交通网络、主要基础设施、主要风景旅游资源等内容)。
2.镇域规划图(图纸比例同镇域现状图,标明行政区划、村镇体系布局、村庄居民点及产业空间布局,交通网络及重要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防灾设施布局,文物古迹、风景名胜及旅游景区布局等内容)。
3.镇域空间分区管制规划图(图纸比例同镇域现状图,标明行政区划,村镇体系,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的控制范围、各类土地用途界限等内容)。
4.镇区现状图(图纸比例1:2000,根据规模大小可在1:1000—1:5000之间选择,标明风玫瑰、地名、主要街道名称,自然地形地貌,现-6-状各类用地的范围,居住建筑质量,各级道路,对外交通、市政公用设施的位置,文物古迹、风景名胜、历史建筑的地段范围等内容;镇区新发展地段应标绘用地工程地质评价)。
5.镇区规划图(图纸比例同镇区现状图,标明镇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各项规划内容,包括红、黄、蓝、绿、紫线等规划控制范围等)。
6.镇区道路竖向和工程管线规划图(图纸比例同镇区现状分析图,标明道路及各类工程管网平面位置、管径、控制点坐标和标高等内容)。
7.镇区近期建设现状图(图纸比例1:1000,根据规模大小可在1:200-1:2000之间选择,标明近期建设地段在镇区的位置以及和周围地段的关系,标明自然地形地貌、道路、绿化、工程管线及各类用地和建筑的范围、性质、层数、质量以及人口分布现状等内容)。
8.镇区近期建设规划总平面图(图纸比例同镇区近期建设现状图,标明规划地块的界线、标注主要控制指标,规划建筑、绿地、道路、广场、停车场等位置范围和平面布局)。
9.镇区近期建设工程管线规划图(标绘道路的红线位置、线型、断面,道路交叉点、变坡点控制高程、室外地坪规划标高,各类工程管网平面位置、管径、控制点坐标和标高等内容)。
10.镇区近期建设规划设计效果图(表达重点地段规划设计意图,标绘所选用住宅和公建平面、立面及透视图)。
5 建制镇总体规划组织编制与审批5.1建制镇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
5.2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建制镇总体规划,应当按规定向县级建设(规-7-划)主管部门提出报告,经同意后方可组织编制。
5.3建制镇总体规划纲要由县级建设(规划)主管部门组织审查,其中各级人民政府公布的重点发展镇,由同级人民政府建设(规划)主管部门组织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