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能长兴天然气热电联产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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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能长兴天然气热电联产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ENVIRONMENTAL SCIENCE RESEARCH DESIGN INSTITUTE OF ZHEJIANG PROVINCE
国环评证:甲字第2003号
二○一二年五月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浙能长兴天然气热电联产工程;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地址:长兴县雉城镇工业功能区;
4、建设内容:由2台400MW级燃气轮机、2台余热锅炉、2台抽凝式汽机和2台发电机组成;
5、项目总投资及环保投资:项目总投资27819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084万元。
6、立项文件: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服务联系单(浙发改办能源函[2011]123号)。
二、工程分析
工程完成后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见表1。
表1 工程“三废”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汇总表
三、项目拟建地周围主要保护目标
项目拟建地周围环境空气主要保护目标见表2,声环境保护目标见表3。
表2 评价区域环境空气敏感点分布
表3 评价区域环境噪声敏感点分布
四、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环评期间对工程所在地周围设了6个大气监测点,监测结果,各测点SO2、NO2最大一次浓度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PM10各测点最大日均浓度大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TSP除白漾头和古城公园外,最大日均浓度大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超标原因是测点距公路和工地较近,部分采样时段受气候条件的影响。。
2、水环境质量现状
(1)张王塘港拟建项目东侧水质COD Cr、COD Mn、BOD5、氨氮均超《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张王塘港拟建项目上游水质DO、COD Cr、COD Mn、BOD5、氨氮均超《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张王塘港拟建项目下游水质COD Cr、COD Mn、BOD5、氨氮均超《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超标原因主要是受河流沿线居民生活污水和工业污水污染所致。。
(2)拟建地及上下游地下水除氨氮和pH值外基本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的Ⅲ类标准。
3、声环境质量现状
环评在工程所地厂界及敏感点进行了噪声监测,所有测点均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相应类别要求。
五、环境影响预测结果
1、环境空气预测结果
由预测结果可知,本项目2台9F燃机建成后,烟气污染物排放对地面NO2小时浓度的贡献不大,NO2小时浓度最大贡献值叠加背景浓度后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预测范围内的NO2和PM10日平均浓度的贡献均相对较低,由于PM10背景值已超标,日均浓度叠加背景后不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锅炉烟气排放对预测范围内预测点的NO2和PM10年平均浓度贡献值较低。
由预测结果可知,本项目烟气污染物排放对各敏感点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
内,NO2小时浓度叠加背景浓度后,均可知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各敏感点PM10日均浓度贡献值所占比值相对较小,由于背景值已超标,PM10日均浓度叠加背景后不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本项目采用清洁的天然气作为燃料热电联产,集中供热,有利于降低区域燃煤的消耗比例,改善区域大气环境质量。
2、水环境影响分析结果
项目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浙能长兴发电有限公司,生活污水经处理后排入区内污水管网经处理后达标排放,因此项目废水排放对周围水环境影响甚微。
3、噪声预测结果
工程采取了隔声降噪声措施,将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经预测厂界和敏感点均能达标。
六、主要的污染防治措施
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见表4。
表4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表
七、总量控制结论
项目总量平衡方案见表5。
表5总量平衡方案
八、建设项目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
1、环保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
(1)环境功能区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符合性
根据《长兴县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项目拟建地生态功能区划类别为重点准入区,功能小区名称及编号为李家巷工业与城镇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Ⅰ1-10522C06),项目建设为工业区及周边地区提供集中供热,符合产业准入条件和环保准入要求,符合生态功能区的要求。
项目建设为长兴县提供清洁能源,符合长兴县城市总体规划。
(2)达标排放原则
新建燃机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可将NOx浓度控制在47.25mg/m3,低于《火
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中50mg/m3的最新标准。本项目生活污水可纳入区内污水管网,水质可以达到污水处理厂进管标准。生产废水经厂区预处理排入浙能长兴发电有限公司综合利用。本项目主要声源采取一系列的隔声、减振或消声等治理措施,从源头降低噪声污染,噪声排放不会产生噪声扰民情况。因此,基本可以做到达标排放。
(3)总量控制原则
项目总量控制建议值氮氧化物为874.93t/a,SO222.96t/a。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办法(试行)》的要求,氮氧化物区域削减替代量874.93t/a,SO2区域削减替代量27.55t/a,从长兴发电有限公司脱硝工程和取消烟气旁路措施中平衡,SO2应向排污权储备中心申请有偿使用。
(4)维持环境质量原则
新建燃机采用低氮燃烧技术,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低于《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中50mg/m3的最新标准。根据大气影响预测,本工程烟气污染物排放对区域大气环境未造成明显影响,区域环境及敏感点预测叠加背景浓度均可以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
本项目在采取一系列的隔声、减振或消声等治理措施后,可有效降低项目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本项目选址基本合理,投运后不会对周边敏感目标产生噪声污染影响,敏感点声环境质量可维持在原有水平。
本项目废水产生量较少,且水质较为简单。生活污水经厂内预处理后排入区内污水管网,生产废水由浙能长兴发电有限公司综合利用,所以项目产生的废水对周围水环境基本无影响,周围水环境仍能维持现状。同时项目无较大的地下水污染源,不会对项目所在地的地下水产生污染影响。
综上所述,本项目实施后,周围环境质量基本能维持在原有水平。
2、相关规划符合性
(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为新建2台9F级燃机-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机组,在国家建设部等发布的《关于发展热电联产的规定》中,明确了“积极支持发展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污染小、效率高及靠近热、电负荷中心。国家鼓励以天然气、煤层气等气体为燃料的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