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业新产品试制与鉴定管理办法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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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产品试制与鉴定管理办法
1.总则
1.1.制定目的
使公司开发新产品的试制及鉴定管理规范化,有章可循。
1.2.适用范围
公司开发新产品中的样品试制、小批试制及其鉴定均适用本办法。
1.3.权责单位
1)开发部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2.新产品试制阶段划分
2.1.样品试制
样品试制是指在新产品移交量产前,为考核产品设计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并达成预期目的而进行的个别产品制作工作,可分为以下几种:
1)开发部为考验产品结构、性能和设计图的工艺性,考核图样的技术文件的质量,而
制作(可由制造部协助制作)的一件或数件产品。
2)为新产品寻求客户订单,应客户或业务部的要求,在设计阶段或产品量产前,制作
的一件或数件产品。
3)炎进行产品型式试验、寿命试验或其他长期性试验,在产品移交量产前,制作的一
件或数件产品。
4)为取得产品某项专业认证,在产品移交量产前,制作的一件或数件产品。
2.2.小批试制
小批试制是指为考核产品的工艺性,验证全部工艺文件和工艺装备,并进一步校正和审验设计图纸,在新产品正式量产前进行的小批量的试制(其批量小视产品种类而定,但需符合既低成本又能达成验证目的之原则)。
3.试制工作程序
3.1.样品试制作业
1)根据样品试制通知的要求,由开发部主导试制工作。
2)开发部负责各种物料的准备工作,必要时由采购配合。
3)开发部新产品设计负责人员在制造部相关人员的配合下,完成样品试制工作。
4)样品试制完成后交由品管部依新产品试制鉴定大纲的要求检验、鉴定。
3.2.小批试制作业
1)开发部新产品设计负责人员与生技部工艺人员合作,进行新产品工艺设计。
2)由设计人员主导,制订产品试制作业流程。
3)生技部工艺人员主导对作业流程的工艺审查。
4)设计人员编制产品试制各工序的作业标准书(作业指导书或工艺卡片)。
5)设计人员设计试制所需的工装夹具,生技部协助购买或自制。
6)设计人员主导试制所需物料的请购,由采购配合购入。
7)生产部负责安排小批试制生产计划,确保试制顺利进行。
8)制造部在设计人员、工艺人员的指导下完成新产品的小批试制作业。
4.新产品试制后鉴定作业程序
4.1.试制鉴定大纳的编制
1)开发部根据设计任务书和相关的国际、国家、行业及企业标准,制定各种测试性能
的标准方法及产品试验的要求和方法,编制试制鉴定大纲。
2)试制鉴定大纲应提出工艺、工装、设备、检测手段等与生产要求、品质保证及成本、
安全、环保等相适应的要求。
3)品管部对试制鉴定大纲进行审核,并依品质管理相关规范进行必要的修改、补充。
4)试制鉴定大纲经技术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核准后生效。
4.2.样品鉴定作业
由开发部、品管部对样品进行鉴定。
1)开发部自行审核设计图样的合理性、工艺性。
2)品管部依检验规范鉴定样品之合格性。
3)品管部审查新产品设计结构之合理性。
4)开发部、品管部明确样品应改进的事项,并评价是否可投入小批试制。
5)技术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对鉴定最后结论作核示。
4.3.小批试制鉴定作业
1)开发部审核设计图样的合理、工艺性。
2)生技部审核产品生产工艺、工装夹具、各种技术资料的完备与可靠程度。
3)采购部审核物料供应、外购外协件定点定型情况。
4)制造部审核产品生产工艺之合理性、可靠性。
5)品管部审核产品之合理性,测试设备之合理性、可靠性。
6)各部门提出产品制造应改进的事项确定产品是否可投入批量生产。
7)技术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对鉴定最后结论作核示。
4.4.设计整改作业
试制鉴定过程发现的设计问题点,由开发部负责作整改工作。
新产品试制鉴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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