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改革方案最新消息2020
2020司法改革:司法考试改为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2020司法改革:司法考试改为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已于9月21日结束。
这是自2001年国家司法考试制度确立以来举行的第13次国家司法考试。
2016年司法考试是否持续升温,是否会发生巨大的政策变革。
据新华社电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
《意见》提出将现行司法考试制度调整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
《意见》明确了法律职业的范围和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条件。
在司法考试制度确定的法官、检察官、律师和公证员四类法律职业人员基础上,《意见》将部分涉及对公民、法人权利义务的保护和克减、具有准司法性质的法律从业人员纳入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范围。
《意见》还分别从思想政治、专业学历条件和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等三个方面,明确了法律职业的准入条件。
《意见》规定,建立健全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将现行司法考试制度调整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改革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内容,加强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科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
《意见》要求,建立法律职业人员任职前培训制度,统一职前培训的内容和方式,加强职前培训的组织保障。
为完善对法律职业资格的管理,《意见》提出,要加强法律职业资格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建立法律职业资格档案管理和信息发布制度,建立法律职业资格暂停、吊销制度。
同时,为实现由司法考试制度向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平稳顺利过渡,《意见》要求做好相关制度衔接工作。
2016年司法考试备考建议司法考试成了从事法律职业者必须迈过的“独木桥”,为方便各位考生更多地备考2016年司法考试,现整理一些备考经验分享给大家,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些帮助。
一、时间要有保证。
参加考试者,大多数一天八小时需要上班,有些同志还时常加班加点。
我在单位搞文字材料工作,时常碰上这样的问题。
但我没有因为学习而请过假,没有因为学习而影响过单位的正常工作。
那么应该如何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呢?我采用的方法是:“上班时间努力工作,不看书;下班后把所有业余时间都用在看书上。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陕西法院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陕西法院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0.02.21•【字号】陕高法〔2020〕16号•【施行日期】2020.02.21•【效力等级】地方司法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民事诉讼综合规定正文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陕西法院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陕高法〔2020〕16号西安市中级、基层人民法院,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西安铁路运输法院:《陕西法院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2020年2月19日省法院党组会和全省法院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指导组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过程中遇有问题,请及时层报省高院。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20年2月21日陕西法院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及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精神,深化民事诉讼制度改革,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元、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需求,进一步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全面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效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方案》和《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实施办法》,结合陕西法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和工作机制(一)建立集中统一领导机制。
在省高院党组领导下,成立全省法院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指导组(以下简称“指导组”),由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智同志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麟同志,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范思泓同志,西安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洪涛同志,西铁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志坚同志任副组长,对全省法院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以下简称“改革试点工作”)实行集中统一领导,负责审议、听取、决定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中期报告、结项总结报告及其他重大专题报告,研究部署对改革试点工作总体情况开展调研、督察和评估等重大事项。
司法体制的行政化及其改革对策
2023-11-10•司法体制的行政化现象•司法体制行政化的危害•司法体制行政化的改革对策•防止司法体制行政化反弹的制度保障•案例分析目录01司法体制的行政化现象03司法裁判的作出上司法裁判的作出往往受到行政因素的影响,例如法官的判决往往受到上级法院或政府官员的影响。
司法体制行政化的表现01司法机关的机构设置和运作方式上司法机关往往以行政机关的模式来设置和运作,具有类似的科层制结构,按照行政化的方式进行决策和管理。
02司法人员的选拔和任用上司法人员的选拔和任用往往采用行政化的方式,即通过考核、面试、审查等程序来选拔和任用司法人员。
政治原因由于中国政治体制的特点,政府对司法机关的控制和干预较强,因此司法机关的行政化现象在一定程度上是由于政治原因造成的。
历史原因在中国的历史上,司法体制曾经是行政体制的一部分,因此司法机关的行政化现象具有一定的历史根源。
经济原因由于中国经济发展的特点,经济发展往往优先于司法独立,因此司法机关的行政化现象在一定程度上是由于经济原因造成的。
司法体制行政化的原因司法体制行政化的影响阻碍法治建设司法体制的行政化现象会阻碍中国的法治建设进程,使法律制度无法得到有效的实施和维护。
损害公众对司法的信任司法体制的行政化现象会损害公众对司法的信任,使公众对司法失去信心,从而影响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损害司法独立司法体制的行政化现象会损害司法的独立性,使司法机关无法独立行使职权,从而影响司法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02司法体制行政化的危害1破坏司法独立性23行政权力干预司法机关的审判和执行,破坏了司法机关的独立性,导致司法机关不能公正地行使职权。
干扰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行政权力介入司法审判,使得司法机关的判决和执行受到行政权力的影响,降低了司法的权威性。
弱化司法权威由于司法机关不能独立行使职权,公众对司法的信任度降低,影响了司法的公信力。
影响司法公信力降低司法公正性扭曲司法原则行政权力干预司法审判,使得司法机关在处理案件时不得不考虑行政因素,从而扭曲了司法公正的原则。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2020)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2020)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11.01•【文号】国办发〔2020〕43号•【施行日期】2020.11.01•【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0〕4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2020年11月1日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2020年9月11日,李克强总理在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部署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
为确保会议确定的重点任务落到实处,现制定如下分工方案。
一、把实施好宏观政策和深化“放管服”改革结合起来,提高宏观政策实施的时效性和精准性(一)研究将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实施中的好做法制度化,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为保就业、保民生、保市场主体提供支撑。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等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具体措施:1.及时总结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的经验做法,进一步完善财政资金直达机制,优化完善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功能,督促各地区加强直达资金日常监控,确保资金落实到位、规范使用。
(财政部牵头,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2.简化税费优惠政策适用程序,利用大数据等技术甄别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缴费人,精准推送优惠政策信息。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具体措施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具体措施
1. 完善司法独立保障机制,确保法官、检察官的独立性和公正审判,杜绝干预司法行为的现象。
2. 推进司法公开透明,加强司法信息公开,让人民群众了解司法工作的进展和结果。
3. 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建立健全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执法人员追责机制,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职业素养。
4. 健全司法人权利保障机制,严禁拘留期间虐待、侮辱被拘留人员,保证他们的合法权益。
5. 推进案件审理公正高效,通过加强证据收集和审查、切实优化庭审环境等措施,提高案件审理质效。
6. 加强对律师行业的监管,建立健全律师事务所管理制度,规范律师执业行为,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7. 改革司法制度,加强对法律程序的监督和评估,确保司法程序的合法性和正当性。
8. 强化对法官、检察官和律师职业道德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和道德水平。
9.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司法机关之间的协作与配合,形成有机工作机制,提高司法工作效率。
10. 积极推进智能化信息技术在司法领域的应用,提高办案效率和司法质量。
最新司法改革方案
最新司法改革方案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的需求不断变化,司法体制也需要不断进行改革和完善。
最新的司法改革方案旨在提高司法公正、推进依法治国,加强司法系统的专业能力和效率,以下是该方案的主要内容:1. 提升司法审判公正性最新司法改革方案强调要推进司法公正,确保每位公民在法律面前都能享有平等的权利和公正的待遇。
为此,方案要求优化司法人员的选拔和约束机制,加强司法人员的专业培训,提高司法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同时,方案还规定要加强对审判程序的监督,确保司法裁判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2. 加快司法程序为了提高司法效率,最新司法改革方案提出了一系列举措。
首先,加快案件办理速度,通过优化诉讼流程、提高庭审效率等措施,缩短案件审理周期。
其次,推行电子诉讼制度,实现电子化立案、送达和文书签发,提高办案效率和便捷性。
此外,方案还鼓励与其他行政机构和社会力量合作,利用信息化技术对案件进行智能化处理,提高办案效率。
3. 加强司法权威最新司法改革方案强调要加强司法权威,提高司法机关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为此,方案提出了进一步加强司法独立性的措施,例如设立独立的司法监督机构、加强法官和检察官的独立性保障等。
此外,方案鼓励司法机关加强与社会的沟通和交流,提高公众对司法机关的认可和信任。
4. 推进法治文化建设最新司法改革方案强调要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加强全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的培养。
为此,方案提出了加强法治教育的措施,例如在学校开设法治课程、举办法治宣传活动等。
此外,方案还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法治建设,共同营造尊法守法的社会氛围。
总结起来,最新司法改革方案通过提升司法审判公正性、加快司法程序、加强司法权威和推进法治文化建设等方面的措施,旨在构建一个更加公正、高效的司法体系。
这将有助于实现社会的稳定和法治国家的建设,更好地满足人民的司法需求。
2020全国两会十大热点关键词解读
2020全国两会⼗⼤热点关键词解读因新冠肺炎疫情⽽推迟的全国两会于5⽉21⽇开幕。
今年是中国决胜全⾯建成⼩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之年,以及“⼗三五”规划收官之年。
在这样⼀个关键时期召开的两会,将有哪些精彩看点,接下来⼩编将以“国计”与“民⽣”为线索,整理出今年全国两会的⼗⼤热点关键词进⾏解读。
热点关键词⼀:改⾰聚焦:关键之年如何“解局”去年,在中国全⾯深化改⾰元年启程之际,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其⾸份政府⼯作报告中77次提及“改⾰”⼀词。
过去⼀年,备受瞩⽬的公车改⾰、司法改⾰、户籍制度改⾰、⾼考改⾰等纷纷启动,发⽣在⾃⼰⾝上的变化,让民众切⾝感受着改⾰带来的红利。
今年,全⾯深化改⾰进⼊“关键之年”,⾯对经济转型升级的诸多困境,经济体制改⾰如何破题收效;⾯对备受社会诟病的积弊沉疴,国企改⾰如何实现“国民共进”;⾯对民众在教育、医疗、住房⽅⾯的迫切期待,改⾰如何回应民⽣关切……今年全国两会,“改⾰”依旧是各界最为期待的议题。
热点关键词⼆:反腐聚焦:法治中国如何正风反腐今年全国两会召开前⼣,2⽉份,中央集中查办了⼗余名省部级涉腐⾼官,“打虎”不收兵的态势,⽆疑也让反腐话题的⾼热度在全国两会上延续。
⼗⼋⼤后的两年多,80余名省部级及以上官员落马,⼗余万党员⼲部受处分,除了党政系统,反腐风暴还深⼊到国企、军队、⾼校等领域。
中国反腐上不封顶、不设禁区,引来全球瞩⽬。
今年的“打虎拍蝇”将剑指何⽅?此外,包括纪检体制改⾰、官员财产公开、“裸官”监管、反腐⽴法等等,反腐“治本”⼯程怎样推进?这些⽆疑将成为今年全国两会的⾼热议题。
热点关键词三:依法治国聚焦:法治中国如何坚守“公平正义”中共⼗⼋届四中全会将“依法治国”提升到全新⾼度,并提出180多项重要改⾰举措。
作为新时期中国“四个全⾯”发展战略之⼀,依法治国如何在今年全⾯推进,这是外界关注此次全国两会的⼜⼀焦点。
从呼格吉勒图案昭雪,到最⾼法巡回法庭挂牌,中国司法改⾰的步伐令全社会⾼度关注。
司法改革的成就和意义
司法制度是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司法公正是社会公正的重要保障。
所谓司法改革,就是指通过对司法系统、制度以维护司法公正为目标,以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加强人权保障、提高司法能力、践行司法为民为重点,扩大司法民主,推行司法公开,保证司法公正,为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所进行的一系列改革措施。
中国共产党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设法制中国,必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维护人民权益。
要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
2014年6月6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若干问题的框架意见》,标志着我国司法体制改革正式启动。
在一年半时间里,我国第一批试点省份——上海、广东、吉林、湖北、海南、青海、贵州的改革已进入平稳阶段,其中,上海、吉林、湖北、海南全面推开。
第二批11个试点省份的改革也陆续启动,正在按照第一批的改革经验进行探索。
来自中央政法委的最新消息显示,2016年,包括北京在内的我国14个第三批司法改革试点省份(包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将正式启动司法改革,这意味着我国所有省份将全部启动改革。
司法机关概况司法(Justice),又称法的适用,通常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司法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具体运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
司法是实施法律的一种方式,对实现立法目的、发挥法律的功能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司法的运作是凭借司法机关的正常运转而进行的。
司法机关是指行使司法权的国家机关。
狭义仅指法院,广义还包括检察院。
所谓的司法改革,就是指通过对司法系统、制度以维护司法公正为目标,以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加强人权保障、提高司法能力、践行司法为民为重点,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扩大司法民主,推行司法公开,保证司法公正,为中国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中国的司法改革
中国的司法改革(2012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目录前言一、司法制度和改革进程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三、加强人权保障四、提高司法能力五、践行司法为民结束语前言司法制度是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司法公正是社会公正的重要保障。
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坚持从国情出发,在承继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优秀成果、借鉴人类法治文明的基础上,探索建立并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维护了社会公正,为人类法治文明作出了重要贡献。
中国的司法制度总体上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相适应,符合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
同时,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全面落实和民众司法需求的日益增长,中国司法制度迫切需要改革、完善和发展。
近些年来,中国积极、稳妥、务实地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以维护司法公正为目标,以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加强人权保障、提高司法能力、践行司法为民为重点,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扩大司法民主,推行司法公开,保证司法公正,为中国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司法制度和改革进程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开启了中国司法制度建设的新纪元。
1949年9月颁布的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奠定了新中国的法制基石。
1954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等法律、法令,规定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组织体系和基本职能,确立了合议制度、辩护制度、公开审判制度、人民陪审员制度、法律监督制度、人民调解制度,形成了中国司法制度的基本体系。
20世纪50年代后期以后,特别是“文化大革命”(1966—1976年)十年动乱期间,中国司法制度一度遭到严重破坏。
1978年实行改革开放后,中国总结历史经验教训,确立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方针,恢复重建了司法制度,制定和修订了一系列基本法律。
上海司法改革总结汇报材料
上海司法改革总结汇报材料尊敬的领导、尊敬的各位同事:大家好!今天我非常荣幸能够在这里向大家汇报上海司法改革的情况。
司法改革是一个复杂而艰巨的任务,而上海这座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在司法改革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果。
下面,我将以总结的方式,向大家介绍上海司法改革的进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果。
一、改革背景与目标上海司法改革的背景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深化改革进行战略部署。
上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司法改革,提出了“建设法治上海”的战略目标。
上海司法改革的目标是构建现代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确保人民群众居安思危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为社会治理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二、改革内容与实施(一)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上海充分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为核心任务,着力打造公正、高效、权威的现代化司法体系。
在机构改革方面,上海深化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司法行政机关的改革,建立了统一、规范的组织架构和职责体系。
同时,推进审判执行一体化改革,加强跨部门协调和信息共享,提高案件执行效率和质量。
(二)推进司法公开透明上海坚持司法公开是司法改革的重要方向,通过建设“阳光司法”平台,加强法院信息公开和庭审直播,提高司法公信力和透明度。
在案件执行过程中,积极推进执行信息公开,加强对执行案件执行情况的监督,确保执行效果。
(三)完善法律援助制度上海努力推进法律援助制度建设,使解决法律问题的困难群体得到及时有效的帮助。
通过改革法律援助申请资格和程序,拓宽法律援助渠道,提高法律援助的覆盖面和质量,为弱势群体提供更加全面、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务。
(四)加强司法能力建设上海注重提升司法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素质水平,通过培训、学习交流等方式,提高了司法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质量。
同时,加强司法队伍建设,吸引和培养优秀人才,推动司法行政职业化和科学化发展。
三、改革成果与效果(一)提高司法公信力上海司法改革使司法公正得到更好体现,审判独立和法治原则得到有效保障。
民主法制领域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草案)
民主法制领域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总体安排部署,进一步深化我市民主法制领域改革工作,特制定至2020年的工作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认真贯彻落实XX市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两个率先”建设的实施意见》(X发…2014‟2号),依照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方案和相关具体要求,围绕民主法制领域改革目标、任务,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完善监督机制,强化监督实效,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工作创新,在创新实践中深入推进“两个率先”建设,努力为建设实现富裕文明和谐幸福XX提供保障。
二、改革工作的任务(一)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1、加强人大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健全监督“一府两院”的各种机制,重点是建立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机制。
牵头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参加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2、强化人大常委会的法律监督职能,依法扎实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重点建立合法性审查机制,维护法制建设的统一。
牵头单位:市人大法工委参加单位:市人大有关工作机构、市法制办3、逐步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建立政府重大决策出台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讨论、决定制度。
牵头单位:市人大办公室参加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直各有关单位4、加强人大对预算和审计工作的监督。
进一步规范预算审查的程序和办法,加强人大全口径预、决算的审查监督,探索建立预算审查前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建议的机制,研究完善审计查出重大问题、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向人大常委会报告的制度。
牵头单位:市人大财经委参加单位:市人大有关工作机构、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审计局5、把产业转型综改攻坚、生态修复,城乡统筹、民生改善等重点项目,作为人大监督的主要目标,加大监督力度,拓宽监督渠道,注重监督实效,促进改革成果的落实。
六大领域改革方案将集中出台
六大领域改革方案将集中出台回顾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截至目前已召开的15次会议,共计审议70余份文件,深刻影响着经济社会的方方面面。
此次会议“点名”的六大领域,在中央的系统谋划下,从顶层设计到具体落实,正蹄疾步稳地向前迈进。
“要在国企、财税、金融、司法、民生、党建等领域,集中推出一批力度大、措施实、接地气的改革方案。
”中央深改领导小组第十五次会议作出重要部署。
国企改革:顶层设计方案有望近期正式出台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上,多次提及国有企业改革。
去年8月18日,深改小组会议审议了央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相关方案;今年6月5日,深改小组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两项《意见》,旨在加强党对国企的领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据统计,十八届三中会会以来,已有上海、辽宁、湖南、天津等22省区市出台“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意见”。
日前从权威人士处获悉,国企改革顶层设计方案已经进入正式出台前的倒计时,目前国务院已经正式通过,有望在近期推出。
金融改革:今年放开存款利率上限是大概率事件存款利率上限有望今年放开、存款保险制度或将于上半年出台、互联网金融发展有望获得新政策支持……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在今年两会答记者问时,透露了金融改革与发展的多重新趋势。
存款保险制度的落地如期而至,今年5月1日起,酝酿已久的存款保险制度正式实施,各家银行向保险机构统一缴纳保险费,一旦银行出现危机,保险机构将对存款人提供最高50万元的赔付额。
有媒体7月23日发表文章《正确认识金融发展、改革与稳定的关系》指出,我国金融市场的问题不是发展过度,而是发展不足。
要做到积极、长期可持续的金融稳定,必须进一步深化金融发展与改革,培育强大的金融体系,提高抗风险能力。
民生改革:户籍、养老将是绕不过的着力领域2015年,民生改革迎来的进一步深化期。
今年上半年,深改小组会议审议了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等多项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改革方案。
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建立、挂失的制度,在近日召开的深改小组第十五次会议上通过,这一“接地气”的改革举措,获得网民纷纷点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情况的中期报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情况的中期报告文章属性•【公布机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2.08.30•【分类】工作报告正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情况的中期报告——2022年8月30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本次会议安排,我代表最高人民法院报告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工作进展情况,请审议。
“完善审级制度”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确定的重要改革举措。
2019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将“明确四级法院职能定位”列为重大改革任务。
2021年5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完善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的方案》(以下简称《改革方案》),明确了这项改革的目标和内容。
2021年8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作出《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组织开展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授权决定》)。
2021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完善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试点实施办法》),于2021年10月1日正式启动试点工作。
试点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最高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推动试点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全国人大监察司法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多次听取汇报,开展监督指导,有力促进了试点工作落实落地。
一、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试点工作在坚持“四级两审制”制度基础上,针对四级法院案件数量结构分布不够合理、审判资源分配不够科学、审级监督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等突出问题,从三个方面优化完善四级法院审级职能:一是在试点地区调整适用行政诉讼法第十五条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推动将审理难度不大、受地方干预少、适宜就地化解的四类行政案件,交由基层人民法院审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的实施意见》的理解与适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的实施意见》的理解与适用文章属性•【公布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0.08.04•【分类】司法解释解读正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的实施意见》的理解与适用2020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进一步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作出部署。
为确保党中央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和《意见》提出的各项任务举措在人民法院不折不扣落到实处,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印发《关于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围绕加强法院政治建设、健全审判监督管理、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推进人事制度改革、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等五大方面提出28项配套举措。
现就《实施意见》的起草思路和若干重要问题说明如下:一、《实施意见》起草的总体思路《实施意见》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部署的重大举措,也是今后一个时期人民法院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的重要指引,起草的总体思路:一是紧紧围绕中办《意见》要求,对标对表各项改革任务,结合前期改革进展,逐项予以细化,提出配套举措。
二是结合各地改革实际,统筹考虑前序改革和后续举措的关系,推动各项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已有规定的不再重复,需要完善的的进一步优化调整,落实不到位的加强指引督促,实践探索可行的推动巩固成型。
三是充分考虑改革举措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调总体规划和实践推进相结合,结合不同层级法院职能定位,明确各自主体责任和对应改革举措,便于操作实施。
四是对于尚未成熟的改革举措,采用倡导性、指引性规定,不强推硬上,为地方法院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预留政策空间和探索余地。
二、关于加强人民法院政治建设人民法院首先是政治机关,要强化政治机关意识教育,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深圳法院改革方案
-根据案件特点和审判需求,动态调整审判组织和人员配置,确保资源合理分配。
2.审判方式创新
-推广和应用电子诉讼服务平台,实现案件在线办理,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
-探索远程视频审判模式,减少交通、时间等因素对审判效率的影响。
-引入第三方调解机构,提高调解效率和成功率,减轻法院审判压力。
(2)探索实行远程视频审判,减少当事人的诉累,提高审判效率。
(3)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调解,提高调解成功率。
3.完善审判管理机制
(1)建立案件质量评估体系,对审判质量、效率、效果进行全方位评价。
(2)强化审判流程监控,规范审限管理,确保案件及时审结。
(3)完善司法公开制度,提高审判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四、总结
本方案立足于深圳法院实际,围绕提升审判质效、优化资源配置、强化司法为民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具有针对性的改革措施。通过实施本方案,有望推动深圳法院工作实现新的跨越,为深圳建设国际一流法治城市贡献力量。
第2篇
深圳法院改革方案
一、引言
深圳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城市,其法院系统的改革和完善对于提升司法效能、保障公民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当前,深圳法院面临着案件数量激增、审判效率压力增大、司法资源分配不均等挑战。为此,本方案旨在系统性地推进深圳法院改革,以提高司法公信力,构建公正高效的司法体系。
3.审判管理机制完善
-建立案件质量评估体系,定期对案件质量、审判效率和效果进行评价。
-加强审判流程监控,规范审限管理,防止案件积压。
-扩大司法公开范围,通过互联网等渠道发布审判信息,提高审判透明度。
4.法官队伍建设
-加强法官职业培训,定期举办业务研讨和经验交流,提升法官的业务水平。
2024最新司法工作计划
2024最新司法工作计划2024年司法工作计划一、推进司法改革1.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
进一步提高司法公正和效率,完善司法责任制和独立性,推进审判权、检察权、公安权的分置改革,加强司法人员队伍建设。
2. 完善诉讼制度。
推进诉讼程序简化和优化,加强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建设,提高民事、行政、刑事等案件的审理速度和质量。
3. 强化犯罪打击力度。
加大对重大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加强打击贪污、贿赂、渎职等腐败犯罪的工作,坚决维护社会安全和公平正义。
4. 推进司法公开透明。
加强司法信息公开,提高司法审判的透明度和公正性,推进网上涉法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实现审判文书全文公开。
5. 加强与社会各界的互动和交流。
建立健全司法参与机制,加强与律师、法律服务机构、社会团体等的合作,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社会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
二、保障人民权益1. 加强人权保护。
切实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加强对刑讯逼供等侵犯人权行为的打击,维护法治社会的公平正义。
2. 提高法律援助水平。
加大对经济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力度,建立健全法律援助系统,确保每个有合法需求的人都能够享受到法律援助服务。
3. 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
加强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理和教育改造工作,加大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的投入,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
4. 推进司法公正。
加强对特殊群体和弱势群体权益的保护,落实司法公正原则,加强对权力滥用、腐败行为等的监督和惩治。
三、加强与国际交流与合作1. 深化对外司法合作。
积极参与国际司法交流与合作,加强与国际司法机构的合作,提升我国司法体系的国际影响力和话语权。
2. 推进跨境司法合作。
加强与世界各国的司法互助与协作,推动刑事司法领域的跨境追逃追赃工作,维护国际司法秩序和正义。
3. 深化法律人员培训。
加强与国际法学院的合作,引进先进法治理念和经验,提高我国法律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4. 主动参与国际法治建设。
积极参与国际法律体系建设和国际法律规则制定,推动国际法治建设向着更加公正、平等、有效的方向发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深化“分调裁审”机制改革的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深化“分调裁审”机制改革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0.02.10•【文号】法发〔2020〕8号•【施行日期】2020.02.10•【效力等级】司法政务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审判机关正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深化“分调裁审”机制改革的意见法发〔2020〕8号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总体要求,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等部署,进一步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推动建设分层递进、繁简结合、衔接配套的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提高矛盾纠纷化解质效,结合人民法院工作实际,就深化“分流、调解、速裁、快审”机制改革工作,制定本意见。
一、完善诉非分流对接机制1.完善诉讼与非诉讼解纷方式分流机制。
加强诉讼与非诉讼调解、仲裁、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等解纷方式分流。
为本省(区、市)设立的综合性或者家事、医疗、物业、房屋、土地、金融、保险、证券、环境、知识产权、劳动争议、消费者权益、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等专业性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提供法律指引和示范裁判案例,或者派员入驻,保障非诉解纷中心先行开展调处化解工作。
探索建立行政争议审前和解(调解)中心,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建立健全诉讼与行政复议、行政裁决、仲裁分流机制。
在立案前做好起诉材料中纠纷解决方式的核查询问工作。
对依法应当或者可以进行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或者先行仲裁的纠纷,告知或指引当事人提起行政复议、选择行政裁决或者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加快建设一体化纠纷解决机制。
进一步扩大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改革成果。
针对银行保险、证券期货、劳动争议、消费等多发易发纠纷,在党委领导下,与工会、公安、金融、市场监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建立一体化争议解决机制,统一执法司法标准和证据规则,实现信息资源共建共享,促进在诉讼前高效解决纠纷。
司法行政改革工作要点
司法行政改革工作要点
司法行政改革工作要点如下:
1. 加强司法体制改革:司法体制改革的核心内容是推进法院、检察院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执行权,增强司法公正性和独立性。
在
司法体制改革中,首先要加强司法机构的组织和配备,提高司法人员
的素质和能力,增强司法公信力和权威性。
2. 加强队伍建设: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
学水平,培养优秀的法治人才。
同时,加强对监狱、拘留所、戒毒所等司法机构的监管和管理,提高司法人员的职业道德和纪律观念。
3. 推进法律宣传教育:加强法律宣传教育,提高公众法律意识和
素质。
可以通过开展法律知识普及活动、建设法治文化等方式,推进
法律的普及和宣传,增强公众对法律的尊重和信任。
4. 提高司法效率:加强司法效率,提高司法效率是司法体制改革
的关键之一。
可以通过优化司法流程、加强信息化建设、降低司法成本等方式,提高司法效率,缩短司法期限,使司法程序更加公正、合理。
5. 加强国际合作:加强国际合作,提高司法国际公信力和影响力。
可以通过开展国际合作交流、加强与国际刑事法院等国际组织的合作等方式,推动司法国际化进程,提高中国的司法国际地位和影响力。
6. 深化警务改革:深化警务改革,加强司法警察队伍建设,提高
司法警察的职业素养和警务技能,为司法工作提供安全保障。
同时,
加强对监狱、拘留所等司法机构的监管和管理,确保司法人员的安全
和身心健康。
以上是司法行政改革工作要点的几个方面,这些方面都是加强司法体制改革、提高司法公信力和权威性的重要手段。
2020公务员工资改革方案最新消息:公务员涨薪提案
2020公务员工资改革方案最新消息:公务员涨薪提案《关于建立公务员合理薪酬体系、科学发展空间的提案》发布之后,在网络上与两会会场均引起广泛热议。
不少公务员表示,该提案真实地表达了他们的心声,公务员作为社会管理者,现在的收入水平不足以维持一个较为体面的生活。
政协委员与人大代表也呼吁,要重视公务员队伍人才流失的问题,建立起较为合理的薪酬体系。
不过,在网络上则是另外一番光景,大多数观点倾向于认为,深圳公务员的收入已经不算低,如果不愿意干大可以辞职不干。
对此,人大代表杨勤认为,公务员掌握着大量的社会资源,现有的薪酬水平无法调动公务员的积极性与创造性,不能有效发挥社会资源的效能,将产生非常巨大的隐性社会成本。
从这个层面来说,他支持“高薪养廉”,改善公务员的薪酬体系。
反响网友:爱辞就辞,大把人打破头想进来公务员:作为管理阶层,需要留住精英“谁规定公务员一直得买得起房?不想干辞职拉倒,你不做大把人愿意做。
”“爱辞就辞吧,还这么矫情,大把人打破头想进来。
”“明面待遇虽然不高,但工作清闲,周末双休,福利齐全!还想咋滴!”……面对网络上几乎一面倒的批评声音,公务员李明(化名)有些无奈地表示,公务员只是一份职业,公务员也要吃饭,也要养家。
“很多人却巴不得公务员不拿工资甚至倒贴钱干活。
”李明说,他们的逻辑是建立在公务员这份职业有很多油水可捞,即使倒贴也还有大把钱捞的错误认识基础上的。
“公务员是掌握社会管理权力的阶层,公务员体系需要留住社会精英。
”李明说,不可想象,掌握社会公器的一班人,是甘愿拿着低薪水,受到诸多限制,还要装作清高的社会精英。
“只有给予较好的物质报酬,才能持久地吸引更多品德优秀、有能力的社会精英加入其中。
”专访市人大代表杨勤:公务员缺少积极性,影响到公共产品提供深圳市人大代表杨勤长期关注公务员薪酬体制改革的问题,去年就曾提出要给市长许勤加工资,引发了热议。
针对公务员目前的薪酬保障情况,南都记者昨日对他进行了专访。
2020年推进四项改革:司法体制改革
2020年推进四项改革:司法体制改革中央深改组第十九次会议做出一项重要决定,2016年在北京、天津等13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适时推开司法体制改革试点。
这是第三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地方,也意味改革试点将在全国推开。
由点到面,持续发力。
2014年以来,中央深改组审议通过了33个司法改革文件,其中2015年就有22个,中央政法委、中央政法单位出台的司法改革文件数量已经达到了157件。
风正好扬帆。
进入2016年,随着改革进程的不断深入,改革措施的落地生根,司法体制改革的正向促进作用将逐渐凸显。
试点法院检察院实现从“要我改”到“我要改”转变2014年6月,中央决定对司法体制改革中4项基础性、制度性措施开展第一批改革试点,上海、广州等6省市名列其中。
“刚刚确定第一批试点时,我们去广东调研,突出印象就是法检两院对改革顾虑重重,担心出现法官辞职潮、产生大量积案,畏难情绪比较强。
”说起2014年的一次调研,中央政法委法治建设室的同志深有感触。
时隔一年多再次调研,发现观念完全不一样了,改革见到了成效。
以前试点法院检察院有这样那样的担心,通过一年多实践,现在普遍要求改革,实现了从“要我改”到“我要改”的转变。
现在在广东,全省各级法院检察院普遍要求加入试点。
本着积极稳妥的方针,目前确定了深圳、汕头、茂名、佛山四个原来开展试点地市全面开展,其他所有地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和每个地市选择的两个基层院开展试点。
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范围扩大到了全省法院检察院的57%。
上海、吉林、湖北、海南已在全省推开。
这样的改变源于司法体制改革实践取得的成效。
改革以来,中央政法委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在完善法官检察官依法独立公正办案的司法责任制的同时,加强职业保障,推进法官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及工资制度改革试点,并建立司法人员分类管理的职业发展通道。
权责一致、自主办案、单独职务序列——改革的职业前景让更多优秀办案骨干回归办案一线岗位。
统计显示,上海市法院改革后一线办案人员增加18.5%,吉林省检察院改革后一线办案力量比改革前增加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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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改革方案最新消息2020
这是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公布以来,中央印发的首个专门领域贯彻落实四中全会决定的文件。
值得关注的是,基于此前司改中触及
的深层次体制机制问题,《实施方案》逐项明确了责任单位、工作
进度和成果要求,其中包括了社会各界尤为关注的法官检察官离职
潮问题,《实施方案》明确:将从管理制度、保障体系等方面入手
改革和完善,建立起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专业职务序列和工资
制度,以留住人才。
新司改启动十个月再啃“硬骨头”
新华社介绍,此时推出《实施方案》,则是在协调衔接三中全会相关改革任务和四中全会改革举措的基础上,为进一步深化司法体
制和社会体制改革绘就的路线图和时间表。
而《实施方案》中所列
的84项改革举措,都是着眼于在解决深层次体制机制问题上取得实
质性进展,敢于啃硬骨头,突破利益格局的藩篱,逐项明确责任单位、工作进度和成果要求。
今年将推动制定社区矫正法
其中,对社会各界尤为关注的法官检察官离职潮问题,《实施方案》明确,将从管理制度、保障体系等方面入手改革和完善,建立
起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专业职务序列和工资制度,留住人才。
双管齐下防范司法“打招呼”
法官员额设置不能简单论资排辈
加快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的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司法人员管理制度改革任务,建立健全法治工作人员管理制度,完善职业
保障体系,建立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专业职务序列及工资制度。
最高人民法院司改办主任贺小荣就法官员额制分析说,为确保这项改革稳妥推进,法官员额的设置一定要考虑法官职业群体的年龄
结构和不同审级法院的要求,不能简单地论资排辈,搞“一刀切”,而是要根据法官业务水平、业务能力、职业品德进行选任,要让优
秀的法官留在法官队伍里面。
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
方案要求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的同时,还要求统一错案认定标准,明确纠错主体和启动程序,保证这一制
度的顺利实施。
中国司法改革的根本目标是保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为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长治
久安提供坚强可靠的司法保障。
中国司法改革始终坚持
从国情出发,既博采众长、又不照抄照搬,既与时俱进、又不盲目冒进;坚持群众路线,充分体现人民的意愿,着眼于解决民众不满
意的问题,自觉接受人民的监督和检验,真正做到改革为了人民、
依靠人民、惠及人民;坚持依法推进,以宪法和法律规定为依据,凡
是与现行法律相冲突的,应在修改法律后实施;坚持统筹协调、总体
规划、循序渐进、分步推进。
早在20世纪80年代,中国就开始了以强化庭审功能、扩大审判公开、加强律师辩护、建设职业化法官和检察官队伍等为重点内容
的审判方式改革和司法职业化改革。
从2004年开始,中国启动了统一规划部署和组织实施的大规模
司法改革,从民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影响司法公正的关键环节
入手,按照公正司法和严格执法的要求,从司法规律和特点出发,
完善司法机关的机构设置、职权划分和管理制度,健全权责明确、
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高效运行的司法体制。
中国司法改革走向整
体统筹、有序推进的阶段。
从2008年开始,中国启动了新一轮司法改革,司法改革进入重
点深化、系统推进的新阶段。
改革从民众司法需求出发,以维护人
民共同利益为根本,以促进社会和谐为主线,以加强权力监督制约
为重点,抓住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关键环节,解决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障碍,从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落实宽严相济刑
事政策、加强司法队伍建设、加强司法经费保障等四个方面提出具
体改革任务。
该轮司法改革的任务已基本完成,并体现在修订完善
的相关法律中。
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不断进步与发展,中国司法改
革也将进一步深入推进。
2014年12月4日,在全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会议中,就全省
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表示贵州省将与全国第一批
除上海以外的5个试点省份同步启动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严峻现状
基层法官检察官感到压力大、保障差、晋升慢、职业尊荣感不强
“一会儿座谈会开完了,我们还要上街开展创建全国卫生城市宣传。
”2014年5月,记者跟随中央某考察团调研司法体制改革时,
一位基层法官说。
长期以来,中国对司法人员实行与普通公务员相同的管理模式,一些地方党委、政府常常把法院、检察院等同于普通党政机关对待。
“招商引资、拆迁、创卫等党政机关的任务常常被分配到法院检察院,不仅牵扯了办案精力,分散了办案力量,还常常给当事人造成
法院、检察院与政府是一家的错觉,影响司法公信力的提升。
”
法官检察官也更看重其行政级别的晋升,而非专业等级的提升。
“工作17年了,我还是一名普通科员。
如果能当上副庭长,评为副科,工资能上调不少。
但中国法官等级提高一级,工资也就涨几十
块钱。
”一名西部省份基层法官说。
根据2007年人事部、财政部确
定的法官津贴标准,首席大法官340元,五级法官180元,最高与
最低的津贴也只差160元。
但行政职数毕竟有限,导致法官检察官晋升缓慢,影响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2008年至2012年间,广东省各级人民法院调离或者辞
职的法官超过1600人,其中不乏拥有多年审判经验的法官。
压力大、保障差、晋升慢、职业尊荣感不强被归结为主要原因。
“在许多法院、检察院,行政、后勤部门数和人员数远远超过了业务部门数和人员数,投入一线办案的人数严重不足,案多人少压
力不断增大。
”
受行政化的影响,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庭长承担了大量行政事务,很难再亲自审理案件,于是形成了“提拔一位庭室领导,
就少一名好法官”的怪现象。
留在审判一线的法官,审判资历稚嫩。
以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为例,真正办案的法官审判资历平均
才8年,其中有41.6%的法官任命不满5年。
这对于靠大量审判经
验才能作出科学、缜密判决的法院而言,并非好事。
在检察系统,行政化的影响也十分明显。
检察权以“处、科、组”为基本单位运转,案件办理三级审批模式广泛适用,弱化了检察官
的主导地位,影响办案独立性,也有违司法的“亲历性”。
地方探索
还经验丰富、能力突出、专业精深的法官以“应有位置”
“由于没有建立科学的法院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导致法官人数庞大,而辅助人员稀少,大量与行使判断权无关的辅助事务也需要法
官去办理,造成司法效率低下,最终形成案多人少与忙闲不均现象
并存的结构性矛盾。
”最高人民法院司改办主任贺小荣说。
为改变现有司法人员管理模式的弊端,近年来,一些地方进行了改革尝试。
2013年12月20日,一场特别的选拔考试在广东佛山中院拉开
帷幕——从全市法官中挑选出35名审判长。
“只有还经验丰富、能
力突出、专业精深的法官以‘应有位置’,让他们重掌法槌,才能
从根本上解决司法公信力不强、权威性不够等问题。
”佛山市中级
人民法院院长陈陟云说。
在这次选拔中,有25名原来各庭室、部门的正副职胜出,与其
他10名始终奋战在一线的优秀资深法官一同,按照“1名审判长+2
至3名合议法官+2至3名书记员”的模式组建相对固定的审判团队,独立行使审判权。
为了让院长、庭长们心无旁骛地专司审判,佛山中院还专门为3
名管理审判事务的副院长分别配置1名助理,集中管理副院长所管
庭室的党务工作、队伍建设、廉政建设、联络会务等行政性事务。
改革后,在一线真正办案的法官平均审判资历大幅提升,审判质量迅速改观:仅今年第一季度,群众来信来访同比下降10.5%。
除佛山外,深圳、珠海横琴新区也进行了探索。
根据《深圳法院工作人员分类管理和法官职业化改革方案》,法官直接作为第四类
别公务人员,单独按照法官职务序列进行管理,以法官等级定待遇。
珠海横琴新区检察院将检察人员分成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检察
行政人员三类进行管理,实行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