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旧利废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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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旧利废管理规定
第一条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废旧物资(包括机械、电气、仪表、备品备件和材料)管理,开展好修旧利废工作,节约费用,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机械、电气、仪表及备品备件和材料的修旧利废管理。
第三条职责
一、设备管理部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修旧利废管理制度,负责修旧利废工作的综合协调与考核,组织修旧利废工作的验收及评定。
二、企管科
1、负责修旧利废全过程的监督审查工作。
2、参与重要设备、备件或材料(5000元以上)的修旧利废验收。
3、负责修旧利废工作奖罚公告。
三、财务部
1、负责修旧利废全过程的监督审查工作。
2、参与重要设备、备件或材料(5000元以上)的修旧利废验收。
3、负责修旧利废工作中的相关奖罚。
四、车间
(一)负责修旧利废的审定与修复工作。
(二)参与设备、备件或材料的修旧利废验收。
第四条修旧利废
一、修旧利废的定义:凡是在检修、技改过程中更换下来的材料、配件,已经超过工艺要求和质量限度,经修复并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可以再次使用的为修旧;对已经达到报废程度,但是确有利废价值,经加工改造并经验收合格后可以再用的为利废。对零部件的正常检修不属于修旧利废,因贮存过程中防护不当造成报废的水箱、备件不属于修旧利废。
二、修旧及利废设备、备件、材料的划定
1、旧设备、旧零件的恢复使用。
2、检修过程中拆换下来的总成件的修复(包括各类液压泵、油缸、液压马达及各类电器、仪表总成)。
3、报废设备中部份可用零件的拆卸再利用。
4、各类阀门的修复再利用。
5、各种液压元件的修复。
6、各类控制元件、操作元件的修复。
7、各种基础件、结构件、过流件修复。
8、各种齿轮、轴的修复。
9、各种托辊、滚筒的修复。
10、各类变压器、变频器继电器、电机仪器仪表的修复。
11、各种电瓶、马达、发电机等直流电器的修复。
12、应用新技术、新方法延长设备、备件的使用寿命。
13、废旧电缆、电线的回收利用。
14、各种轮胎的翻新再用。
15、废旧皮带、磨损皮带经修理、改造后再利用。
16、废旧润滑油经过滤、澄清再生后利用。
17、废旧管道、管件、法兰、金属型材的回收再利用。
18、其他有修旧利废价值的活动。
三、以下内容不列入修旧利废
1、能够在车间日常检修中处理好,能够满足使用要求的。
2、经过简单处理就能恢复设备、零部件技术性能的。
3、国家有关部门或行业规定的淘汰的机电产品。
4、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进行改造经济上又不合算的。
5、经检测确认不能再继续使用的特种设备、压力容器等。
第五条修旧利废的确认
1、电气、仪表类修旧利废的确认评定工作由设备管理部、企管部负责人参与评定。
2、机械类修旧利废的确认评定工作由各车间设备负责人、设备管理部负责人参与评定;重要设备、备件、材料(5000元以上)的评定由设备管理部、企管部及相关部门参与评定。
3、各部门如实统计修旧利废项目并建立修旧利废台账,做好汇总上报工作。
4、设备管理部负责修旧利废的监督、考核、上报工作。
第六条工作流程
一、每月5日前各车间以电子版形式向设备管理部提报修旧利废项目,对具有可利用和修复价值的项目且修旧利废原价值≥5000元,制定实施方案和措施,明确完成时间和责任人;没有利用或修复价值的,交由仓储部统一处理。涉及到固定资产的项目,各部门要书面提出报废申请,按照公司的有关规定,报请领导批准后执行,并相应调整公司台账。
二、各车间实施的修旧利废方案,需领用相关材料的,在物资出库单上注明修旧利废领用。
三、每月28日前各车间将已完工的修旧利废项目在月总结中上报设备管理部,设备管理部组织相关部门现场对修复项目进行验收确认,整理后报企管部。
四、修旧利废项目的经济效益测算:经济效益的测算以修复后配件的价值按照账面与市场价格低的原则进行确定,减去修理费用后的30~50%计价测算,其中的百分比由设备管理部根据修复备件的难易程度及修复后的可利用价值共同界定,修复过程发生的费用以物资出库表价格为准。
五、评审规定:
1、修旧利废价值在1000元以下的项目由车间、分中心组织进行评审上报;
2、修旧利废价值在1000元----5000元的项目由车间、分中心、设备管理部进行评审上报;
3、修旧利废价值在5000元以上的项目由设备管理部组织上级主管部门进行评审上报。
第七条奖励
一、修旧利废效益在5000元以内的部分,按照效益的5%-8%进行奖励至个人。
二、超过5000元(含)以上的部分,按照效益的2%-5%进行奖励至个人。
三、奖励的兑现:对修复后的备件,本着“先旧后新”的原则由各车间安排使用,设备管理部监督落实。修旧利废后的物资投入使用一个月后无质量问题,进行奖励兑现。
第八条修旧利废的跟踪
修复后的零配件等要明确标识,修复后的配件投入使用后,在时间或者频次上要达到新购配件的二分之一以上,如不能达到要求的,在报废的月份扣回部分奖励。
第九条为激发广大员工节能降耗、修旧利废的工作热情,本着公平公正的基
本原则,设备管理部每季度统计上报企管部,企管部每季度对兑现的项目进行张榜公布,实行民主监督。
第十条相关记录:
《修旧利废申请单》
《修旧利废修复鉴定表》
注:原值5000元以上的物资(阀门除外),必须经分管副总签字后生效。
修旧利废修复鉴定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