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秦淮河河道管理处2020年度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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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秦淮河河道管理处2020年度市

级水利工程维修项目勘测设计招标公告(第二次)南京水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南京市秦淮河河道管理处(采购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南京市秦淮河河道管理处2020年度市级水利工程维修项目勘测设计(项目名称)进行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1、项目编号:NJSTXM-2020010

2、项目投资:南京市秦淮河河道管理处2020年度市级水利工程维修项目总投资330万元人民币,本次采购内容为勘测设计,实际勘测设计费用以批复文件规定概算为准。

3、项目内容:南京市秦淮河河道管理处2020年度市级水利工程维修项目勘测设计,其中:(1)秦淮新河右岸西善桥至西善桥码头堤坡整修工程,拟对秦淮新河右岸西善桥至西善桥码头部分堤段迎水坡陡坎进行维修;(2)秦淮新河管理处办公区段坡面整修工程,对秦淮新河右岸管理处办公区东侧下坡道至下堤台阶长约300米范围内坡面进行修复。

3.1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以批复概算金额乘以中标单位所报优惠后费率。(例:如批复文件规定概算金额为20万元人民币,中标单位所报优惠后费率为98%,则最终成交价为:20万元×0.98=19.6万元),请供应商按投标优惠后费率进行报价,超过100%或低于80%为无效投标。

4、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4.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依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工程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及以上;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城市防洪)专业甲级资质及以上;(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2)工程勘察资质: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4.3第3.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4.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5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在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略)、中国政府采购网(略)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并保存。

4.6供应商应当从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

4.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现场考察、答疑时间:采购人不组织,投标人可自行考察。

6、招标文件出售方式:

6.1招标文件出售方式:500元/份(疫情特殊时期,请公对公转账支付),售后不退;收款单位名称:南京水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行南京分行夫子庙支行

银行账(略)

6.2招标文件出售日期:2020年03月31日至2020年04月08日为止,每天9:30-11:30,14: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6.3招标文件出售地址:南京水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铁心桥大街85号8号楼104室)。

6.4文件领取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政府采购报名登记表一份(加盖公章)(提前电话(略)索取电子档);

②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③供应商信用记录表一份(加盖公章);

④经办人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

⑤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原件备查);

⑥“4.2”中项目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复印件各一份(加盖公章)。

7、投标文件份数:纸质版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8、投标开始时间:2020年04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04月2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9、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南京水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铁心桥大街85号8号楼201室)。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

10、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略)或“南京市政府采购网”(略)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市政府采购网”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略);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等事宜进行咨询。

(本资料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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