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船用产品证书格式及填写规定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船用产品证书格式及填写规定
1 目的
为规范广东省船舶检验局(下称“本局”)辖区内船用产品证书制作的管理,制订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由本局进行工厂认可、型式认可、产品检验的船用产品证书的制作。
3 船用产品证书格式
3.1目前本局制定的船用产品证书包含工厂认可证书、型式认可证书和产品证书。目录如下:
W001 工厂认可证书
T101 型式认可证书
C102 产品证书(通用)
C103 产品证书(通用)
C104 产品证书(柴油机专用证书)
C110 产品证书(舵机专用证书)
C201 检验证书
等效证明文件
3.3型式认可证书为通用型格式,船用产品证书根据产品类型的不同,分专用证书和通用证书。
3.4除使用专用证书的产品外,格式C102证书用于经型式认可后进行产品检验的产品,格式C103证书适用于仅作产品检验(个别检验)的产品。规定采用专用证书的产品,不论产品是否经型式认可,均采用规定的专用证书。
3.5当须采用专用证书的产品,暂未有相应的证书时,可采用C102、C103通用证书格式代替,但应在“产品明细”中详细标明产品主要的技术参数和技术指标。
3.6产品经型式认可后,对同一类批量产品检验时,可只发给一张格式C102的产品证书。
3.7检验证书是依据申请方确定的产品标准或技术条件,对有关产品的试验进行见证和/或对有关试验报告进行审查,然后对试验结果与产品标准的符合性做出的证明文件。不对申请方所确定的产品标准本身的合理性和产品的适用性做任何证明。
可后的大批量制造的通用性产品,如板材、控制箱等。
4.证书填写一般要求
4.1“证书编号”:vims5系统自动生产后,执行验船师在证书中填写。证书编号由VIMS5检验与发证系统自动生成,共有十一位字符组成,其中前四位数字表示发证机构的代码;第五位字符为字母W/或T/或C,其中字母W表示工厂认可,字母T表示型式认可,字母C表示产品认可;第六和第七位两位数字,表示发证的年份;最后四位数字表示证书的流水号。例如2008年省局对某工厂进行了当年的第一个工厂认可,则签发给该工厂的认可证书编号为5100W080001,依次类推。产品证书编号一经授予,永远不变。若产品报废、灭失等,不能将该产品的证书编号再授予其他产品。
4.2“申请方”、“制造厂名”应用正式全称,不能用简称。
4.3“订货方”应填入订货合同的订货方,如暂未能确定订货方则填入“―――”。
4.4“产品名称”应填写现行有效规范对该产品称谓的标准用语,不应用土语或方言。4.5“认可证书号”填入型式认可证书编号。采用专用证书对产品,如仅进行个别检验,应填入“―――”
4.6“图纸批准号”填入经本局及所属检验机构审查批准的产品设计图纸的批准号。
4.7 “用于”应根据供货合同填写。如订货合同写明用作X X船舶,则填X X船舶。如订货合同内容无明确对象,可填订货单位,如X X公司、X X船厂等,如尚无订货合同,可填入“―――”。
4.8“产品编号”为制造厂对该产品对编号,根据工厂的提供而填写。
4.9“产品检验标准”指产品设计图纸审查和产品检验时遵循的技术标准(含经检验机构审查批准的产品设计图纸),应将全称写入。有不同版本的应将版本号写入,如中国船级社《钢质海船入级规范》(2006)。设计图纸应标明图纸审批船检机构。
4.10“位置”指船检标志的标识位置,如“在铭牌上”、“联轴节法兰的外缘上”等。4.11“标志样式”,即船检标志“”。
4.12“产品明细”,专用证书应按标定的内容填写,通用证书应在第一、二行依次填入产品的完整名称和产品的型号,再根据需要填入规格、材料、产品的主要参数及反映产品特征的相关数据。
4.13“本检验机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分别填入发证检验机构的详细地址、邮编、电话、传真。
4.14“其他”填入需特别说明的相关情况。
4.15“试验项目及结果”对通用证书适用,应填入该产品检验时所进行的试验项目和结果。填写该项内容时,应通过“删除行”或“插入行”使“试验项目及结果”紧接在“产品明细”最后一项内容的下一行。
5.证书份数
5.1所发的证书第一页均以带国徽的证书纸打印,若证书有多页的,则第二页打印到该证书纸的背面,第三页用无国徽的证书纸打印。使用证书纸打印的证书作为正本。副本使用A4纸打印(但需抄录证书纸号码)或用该正本复印,副本上盖蓝色“副本”章。
5.2工厂认可、型式认可证书共两份。证书正本发申请单位,副本连同检验报告存检验机构。
5.3产品证书共二份。证书正本发申请单位,副本连同检验报告存检验机构。
5.4产品检验报告一份,不发申请单位,随其他检验资料存档。格式由本局统一制定。
6 质量记录
6.1 W001 工厂认可证书
6.2 T101 型式认可证书
6.3 C102 产品证书(通用)
6.4 C103 产品证书(通用)
6.5 C104 产品证书(柴油机专用证书)
6.6 C110 产品证书(舵机专用证书)
6.7 C201 产品检验证书
6.8 等效证明文件
6.9 船用产品检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