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瓦斯突出矿井瓦斯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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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瓦斯突出矿井瓦斯防治工作的探讨
【摘要】煤矿瓦斯灾害是一种对煤矿安全生产有较大影响的自然灾害,瓦斯事故时刻威胁煤矿安全生产和职工的人身安全,所以对瓦斯灾害的防治一直是煤矿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要求,切实落实各方面的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坚持综合治理、全面推进,实现煤矿安全生产长治久安。基于此,本文对高瓦斯突出矿井瓦斯防治工作进行了研究。
【关键词】高瓦斯突出矿井瓦斯防治探讨
中图分类号:o74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矿井瓦斯灾害是煤矿的重大自然灾害之一。瓦斯在高温火源作用下,与氧气发生化学反应,生成一氧化碳和水,并放出大量的热,这些热量能够使反应过程中的二氧化碳和水蒸汽迅速膨胀,形成高温、高压并以极高的速度向外冲出而产生动力想象,这就是瓦斯爆炸。
一、高瓦斯突出矿井瓦斯事故的原因
突出矿井防突措施不到位,安全基础薄弱。上世纪90 年代后期,煤炭市场低迷,煤矿企业经济十分困难,使得多数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生产及安全投入严重不足,欠帐太多,采掘接替严重失调,防突工作不深入,有的矿井甚至在新水平、新采区延伸时没能力开拓专用回风巷道,采掘工作面很难形成独立的回风系统,突出矿井严禁的串联通风时有发生,通风系统抵御突出灾害综合能力差,一旦发生突出,就会造成风流逆转,瓦斯逆流,波及很大范围,致使灾
害扩大。主要表现是防突技术、装备及设施欠缺,安全措施工程量满足不了实际需要。
尽管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好转,进行了一些补充, 但欠帐太多,形势依然严峻。2004 年,国有重点煤矿中,仍有15 个突出矿井、10 个高瓦斯矿井没有按规定装设瓦斯抽放系统,8 个高瓦斯矿井没有安设矿井监测监控系统,国有地方煤矿,则有24 个突出矿井、199 个高瓦斯矿井没有进行瓦斯抽放,24 个突出矿井、32 个高瓦斯矿井没有安设矿井监测监控系统。一些突出矿井防突设施、安全防护设施严重不足;从高瓦斯升级为突出的矿井仍在沿用架线电机车(约10个矿井)。
另一方面,随着煤炭市场形势好转,不少突出矿井急于增加产量,致使采掘接替紧张,煤炭生产和防突工作的矛盾显得非常突出,实施防突技术措施没有足够的抽( 排) 放瓦斯时间,贯彻先抽后采力度不够,很难实现抽、掘、采协调发展。同时,受市场经济影响,部分地方、局、矿重生产轻防突,不顾突出灾害对生产能力的限制而超能力组织生产、突击生产,对安全生产构成极大威胁。
二、高瓦斯突出矿井瓦斯的防治工作
1、坚持综合治理,巩固和完善现有的煤矿安全生产保障体系
瓦斯防治是煤矿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因此,煤矿主管部门要在原有保障体制基础上加强对煤矿的监管监察力度。首先,要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煤矿安全执法检查;认真实行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强化煤矿企业生产责任主体;建立煤矿安全生产
风险抵押金制度等等。其次,加大煤矿安全投入。各类煤矿要按有关规定提取生产安全费用;煤矿安全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确保煤矿安全抵押金专款专用;安全改造项目顺利实施并发挥效用。再次,提高瓦斯防治技术水平,加强瓦斯防治科技攻关,立足于推动煤矿安全生产科技进步,从根本上扭转瓦斯事故多发的现状。最后,建立和完善企业职工培训制度,提高煤矿职工队伍素质。组织和引导企业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职工安全、技术培训和继续教育,全面提高煤矿职工队伍特别是采掘工人的素质和安全生产技能。对煤矿负责人和主要工种依法实行强制性安全培训,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纪律等现象。
2、切实加强瓦斯治理工作的领导,坚持依靠科技进步推进煤矿瓦斯防治工作。
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相互配合,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国有煤矿瓦斯治理规定》等文件的要求结合实际,突出重点,认真组织制定好本地区煤矿瓦斯防治的规划或方案,分解落实构建“十六字工作体系”、深化煤矿瓦斯治理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确定重点建设的工程,落实具体的项目和资金,制定切实有效的保障措施,全面做好规划和方案的实施。协调和帮助煤矿企业解决各种困难和问题。同时,煤矿企业是安全生产主体,也是瓦斯治理的责任主体,各煤矿企业要加强“一通三防”管理,要加强矿井职工教育培训,提高职工科学防范瓦斯事故技能和安全素
质。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煤矿生产力水平,是促进矿井安全、健康、持续发展的根本途径。煤矿企业要以装备现代化、控制自动化、管理信息化为主攻方向,大力推进高产高效矿井建设,提高生产集中度,发展先进生产力,走科技含量高、安全有保障、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新型煤炭工业化道路。煤矿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鼓励大型煤炭企业兼并改造中小煤矿,鼓励资源储量可靠的中小煤矿进行资产重组和联合改造,整合煤炭资源,淘汰落后的开采方式,实行集约化生产。煤矿企业要搞好质量标准化建设,以“一通三防”为重点,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等专业要全面提升质量标准化水平。采取一系列有效的技术和管理,一定能够有效地防治煤矿瓦斯事故。
抓好煤矿瓦斯防治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煤矿企业要采取综合治理,科学防治。要学习借鉴先进单位的经验和做法,吸取事故教训,并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下井带班制度、瓦斯超限分级追查处理制度,班组长“一通三防”持证上岗制度等,贯彻落实《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认真学习并积极推广《煤矿瓦斯治理经验五十条》,全面推进煤矿瓦斯防治工作。
3、加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安全培训工作
建议由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组织,成立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技术人员和主要负责人技术培训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培训技术指导、组织培训计划的制修订、培训教材的编写工作、制定培训考核和发证要
求. 委托煤矿瓦斯防治理论与技术研究力量雄厚的高校承办培训
工作, 由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负责培训的考核工作, 对考核合格
者发放培训合格证书, 该合格证书将做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上岗
的必备条件。
4、加强煤与瓦斯突出防治的科学研究工作
国家应重视煤与瓦斯突出防治技术研究工作,形成多层次的综合投入保障机制。首先要设法稳住突出防治技术专业研究队伍,加强防突基础和关键技术研究工作,针对全国普遍存在的技术难题,深入开展突出机理、预测和防治技术等方面的研究;其次根据产、学、研相结合的原则,组织科技攻关,研究突出危险煤层安全钻进等技术难题;针对有突出危险性的集约化矿井,开展能够满足快速采掘要求的防突新技术研究工作等;树立依靠科技进步治理煤与瓦斯突出的思想理念,形成防突技术基础研究、应用研究的技术储备。
参考文献
[1]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防治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j].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 2011(12)
[2]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防治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j]. 司法业务文选. 2011(28) [3]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防治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j]. 江西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