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经同意走后,对方报警自己是否属于肇事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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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肇事逃逸认定标准

最新肇事逃逸认定标准

最新肇事逃逸认定标准肇事逃逸是指交通事故发生后,肇事者未停车等待处理,而是擅自离开现场的行为。

肇事逃逸严重影响了交通秩序和社会安全,给受害者和社会带来了极大的损失。

因此,对肇事逃逸行为的认定标准一直备受关注。

最新的肇事逃逸认定标准对于司法公正和社会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以下将从多个方面介绍最新肇事逃逸认定标准。

首先,肇事逃逸的认定标准应该包括行为要素和结果要素。

行为要素主要指肇事者在交通事故发生后,未履行停车等待处理的义务,而是擅自离开现场。

结果要素主要指肇事逃逸行为给受害者和社会带来了损失。

这两个要素是认定肇事逃逸行为的基本依据,必须同时具备才能认定为肇事逃逸。

其次,最新的肇事逃逸认定标准应该考虑情节轻重和社会危害程度。

对于肇事逃逸行为,如果造成了人员伤亡或者严重财产损失,其危害程度显然更大。

因此,最新的认定标准应该对不同情节的肇事逃逸行为进行分类,对于危害程度更大的行为给予更严厉的惩罚。

再次,最新的认定标准应该充分考虑证据的确凿性和客观性。

对于肇事逃逸行为的认定,必须有充分的证据支持。

这些证据可以包括现场监控录像、目击证人证言、肇事车辆的损坏痕迹等。

只有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才能对肇事逃逸行为进行认定,以确保司法公正。

最后,最新的肇事逃逸认定标准应该强调法律的严格适用和社会的监督参与。

只有严格适用法律,对肇事逃逸行为给予应有的惩罚,才能起到震慑作用,减少类似行为的发生。

同时,社会应该积极参与监督,对于发现的肇事逃逸行为及时举报,共同维护交通秩序和社会安全。

综上所述,最新的肇事逃逸认定标准应该充分考虑行为要素和结果要素、情节轻重和社会危害程度、证据的确凿性和客观性、法律的严格适用和社会的监督参与等多个方面,以确保对肇事逃逸行为的准确认定和有效惩处。

只有如此,才能维护交通秩序和社会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交通事故逃逸法律后果(3篇)

交通事故逃逸法律后果(3篇)

第1篇一、引言交通事故逃逸是指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明知或者应当知道发生了事故,却未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报警,也未采取必要措施救助受伤人员,而是逃离事故现场的行为。

交通事故逃逸不仅给受害者带来了巨大的伤害,也严重扰乱了交通秩序,损害了社会公平正义。

我国法律对交通事故逃逸行为有严格的规定,对逃逸者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交通事故逃逸的法律后果1.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交通肇事逃逸,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具体情节包括:(1)造成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造成一人以上死亡,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3)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的;(4)事故发生后,故意隐瞒事故真相,逃避法律追究的;(5)事故发生后,明知他人受伤,不采取救助措施,放任他人死亡的。

2.行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交通事故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3.民事责任交通事故逃逸者除承担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外,还需承担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因逃逸致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具体包括:(1)赔偿受害人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合理费用;(2)赔偿受害人的误工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损失;(3)赔偿受害人的精神损害赔偿。

4.其他后果(1)影响个人信用:交通事故逃逸者将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影响个人信用记录。

(2)影响家庭和谐:交通事故逃逸者可能面临家庭矛盾、婚姻破裂等问题。

(3)影响社会风气:交通事故逃逸行为会助长不良风气,损害社会道德风尚。

三、如何避免交通事故逃逸1.提高交通安全意识: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提高自身交通安全意识,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2.遇到事故,及时停车: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报警,并采取必要措施救助受伤人员。

肇事逃逸认定标准是什么?

肇事逃逸认定标准是什么?

肇事逃逸认定标准是什么?肇事逃逸的认定标准是指行为人所谓的“逃逸”在行为人的主、客观上无非是正常行驶行为的继续化而造成的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程度。

“交通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肇事逃逸认定标准是什么交通肇事逃逸行为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律法规发生交通事故后,对于受害人或受损财物未做必要的抢救或处理或未按规定向公安机关报警,擅自逃离现场,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行政、刑事责任无法确定和追究的行为。

如果行为人对肇事情况不明知,而驾车继续行驶,这种情况下,行为人所谓的“逃逸”在行为人的主、客观上无非是正常行驶行为的继续化,是交通肇事罪中的重要情形。

1、行为人的交通肇事行为必须达到“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程度,这是认定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前提和基础。

如果行为人没有造成上述严重后果而逃逸的,则不应认定该行为人“交通肇事后逃逸”,仅能作为治安处罚的从重情节考虑。

2、行为人在逃逸时必须明知自己的行为导致了交通事故的发生,这是行为人的主观认知因素。

如果行为人没有意识到交通事故的发生而离开现场,则不能认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只能认定其构成一般交通肇事罪。

需要强调的是,笔者所说的“明知”,是指行为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如果行为人“应当知道”自己的行为造成交通事故而装作不知道,逃离事故现场的,仍应认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

3、逃逸的目的是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这是认定“交通肇事后逃逸”的一个重要因素。

4、行为人的逃逸行为不应仅限于“逃离事故现场”。

关于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行为及理解问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肇事逃逸认定标准是什么?

肇事逃逸认定标准是什么?

肇事逃逸认定标准是什么?肇事逃逸的认定标准是指行为人所谓的“逃逸”在行为人的主、客观上无非是正常行驶行为的继续化而造成的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程度。

“交通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肇事逃逸认定标准是什么交通肇事逃逸行为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律法规发生交通事故后,对于受害人或受损财物未做必要的抢救或处理或未按规定向公安机关报警,擅自逃离现场,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行政、刑事责任无法确定和追究的行为。

如果行为人对肇事情况不明知,而驾车继续行驶,这种情况下,行为人所谓的“逃逸”在行为人的主、客观上无非是正常行驶行为的继续化,是交通肇事罪中的重要情形。

1、行为人的交通肇事行为必须达到“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程度,这是认定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前提和基础。

如果行为人没有造成上述严重后果而逃逸的,则不应认定该行为人“交通肇事后逃逸”,仅能作为治安处罚的从重情节考虑。

2、行为人在逃逸时必须明知自己的行为导致了交通事故的发生,这是行为人的主观认知因素。

如果行为人没有意识到交通事故的发生而离开现场,则不能认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只能认定其构成一般交通肇事罪。

需要强调的是,笔者所说的“明知”,是指行为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如果行为人“应当知道” 自己的行为造成交通事故而装作不知道,逃离事故现场的,仍应认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

3、逃逸的目的是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这是认定“交通肇事后逃逸”的一个重要因素。

4、行为人的逃逸行为不应仅限于“逃离事故现场”。

关于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行为及理解问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肇事逃逸的认定标准

肇事逃逸的认定标准

肇事逃逸的认定标准肇事逃逸是指交通事故发生后,肇事者未停车留下、未立即报警或未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而是擅自逃离现场的行为。

肇事逃逸不仅违反了交通法规,更是对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威胁。

为了有效打击肇事逃逸行为,保护广大市民的合法权益,必须对肇事逃逸进行准确定性的认定。

下面将介绍肇事逃逸的认定标准。

首先,肇事逃逸的认定需依据现场证据。

交通事故发生后,相关部门应及时赶到现场,勘查事故现场,收集相关证据,包括事故现场照片、视频监控录像、车辆损坏情况、伤者情况等。

这些现场证据可以为肇事逃逸的认定提供重要依据。

其次,肇事逃逸的认定还需依据相关人员证言。

事故现场可能有目击者或者被害人,他们的证言对于肇事逃逸的认定非常重要。

相关部门应及时调查取证,收集目击者或被害人的证言,以确定肇事逃逸的具体情况。

此外,肇事逃逸的认定还需依据车辆信息和监控录像。

现代交通管理系统普遍配备了监控摄像头,可以记录车辆的行驶轨迹和车辆的具体信息。

通过查阅监控录像,可以确定肇事逃逸车辆的车牌号码、车型、颜色等信息,为肇事逃逸的认定提供重要线索。

最后,肇事逃逸的认定还需依据法律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肇事逃逸行为进行了明确规定,包括肇事逃逸的行为界定、责任追究等。

相关部门在认定肇事逃逸时,应当严格依法办事,确保肇事逃逸的认定符合法律规定。

综上所述,肇事逃逸的认定需要依据现场证据、相关人员证言、车辆信息和监控录像以及法律法规等多方面因素综合判断。

只有严格依法认定肇事逃逸行为,才能有效打击肇事逃逸行为,维护社会交通秩序,保护广大市民的合法权益。

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加大力度,严厉打击肇事逃逸行为,为社会交通安全保驾护航。

交通逃逸的认定标准

交通逃逸的认定标准

交通逃逸的认定标准交通逃逸是指交通参与者在发生交通事故后,故意逃离现场或者不停车接受现场勘查、询问的行为。

交通逃逸行为严重影响了交通秩序和社会安全,因此需要对其认定标准进行明确和规范。

下面将就交通逃逸的认定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交通逃逸的认定需考虑是否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如果交通事故导致人员受伤或死亡,而肇事者故意逃逸,那么可以直接认定为交通逃逸行为。

而如果只是造成财产损失,认定标准则需要更加细致和严格,需要考虑肇事车辆的逃逸距离、逃逸时间、逃逸动机等因素。

其次,交通逃逸的认定还需考虑肇事车辆的逃逸行为是否具有主动性和故意性。

如果肇事车辆在事故发生后立即停车并配合现场勘查、报警等行为,那么可以认定为无逃逸行为。

而如果肇事车辆故意逃离现场,并且采取掩盖车辆身份、销毁证据等行为,那么就可以明确认定为交通逃逸行为。

另外,交通逃逸的认定还需考虑肇事车辆的逃逸行为是否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交通事故发生后,肇事车辆应当立即停车,保持现场,协助现场勘查和处理。

如果肇事车辆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那么可以依法认定为交通逃逸行为。

最后,交通逃逸的认定还需考虑相关证据的充分性和可靠性。

在认定交通逃逸行为时,需要充分依据现场勘查记录、监控视频、证人证言等证据,确保认定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同时,还需要排除其他可能的合理解释和情况,以避免对无辜的误认定。

总的来说,交通逃逸的认定标准需要综合考虑事故后的人员伤亡情况、肇事车辆的逃逸行为特征、法律法规规定和相关证据等多个方面的因素。

只有在充分考虑各种情况下,才能准确、公正地认定交通逃逸行为,维护交通秩序和社会安全。

如何认定交通肇事逃逸

如何认定交通肇事逃逸

如何认定交通肇事逃逸篇一:如何鉴定交通事故逃逸一.什么是交通肇事逃逸?根据>规定〝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事故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交通事故现场的行为.-肇事逃逸的构成条件主要有:(1)肇事人知道自己造成了交通事故,即行为人在逃逸时必须明知自己的行为导致了交通事故的发生,这是行为人的主观认知因素.如果行为人没有意识到交通事故的发生而离开现场,则不能认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如〈案例1〉:孙某驾驶两轮摩托车驮载其朋友刘某(二人均喝酒过量)超速行驶时,因路上颠簸,刘某从摩托车上跌落头部着地,致颅脑损伤而当场死亡.而当时孙某对此一无所知,仍然继续驾车狂奔,直至被人发现将其截获.本案中,孙某虽然离开了现场,但因其主观上对刘某坠地身亡这一交通事故并不〝明知〞,故不宜认定其〝交通肇事后逃逸〞,只能认定其构成一般交通肇事罪.需要强调的是,我们这里所说的〝明知〞,是指行为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如果行为人〝应当知道〞自己的行为造成交通事故而装作不知道,逃离事故现场的,仍应认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2)主观上是为了逃避事故责任,逃避法律的追究;实践中,肇事人逃跑的目的大多是为了〝逃避法律追究〞,但也有少数人是因为其他目的,如害怕遭到被害人亲友及其他围观群众的殴打而逃跑,这些人往往在逃离现场后,很快通过报告领导或报警等方式,接受法律的处理.显然,这些人的主观恶性要小得多,因此,有必要在认定时加以区分,以保证准确适用法律,做到不枉不纵.如〈案例 2 〉:司机宋某违章驾车,将一行人于某撞死,正当宋某对于某进行抢救时,于某的亲友及当地群众闻讯赶到,持械对宋某进行殴打.宋某被逼无奈,驾车逃离现场,直接到当地公安派出所报案.本案中,宋某的逃跑行为就不能认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当然,需要说明的是,行为人出于正当目的逃离现场后,必须及时向有关机关报案,接受法律处理,否则, 如果行为人一逃便杳无音信,仍应认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3)客观上实施了逃离事故现场,不向公安机关报案的行为.这里有争议,有人认为仅仅将其限定为逃离〝事故现场〞,而实践中大多数并不拘泥于〝事故现场〞,而是与〝不向公安机关报案〞的行为一并来考虑的,总之,要看具体情节.二.如何认定交通肇事逃逸行为:近日,天津市交管局出台了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定性标准,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责任而驶离现场.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等 8种情况将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6.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其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8.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是强行离开现场的.三.哪些情况不构成肇事逃逸?6种情况不构成肇事逃逸:除了哪些情况可以被认定为肇事逃逸外,交管部门还对哪些行为不构成肇事逃逸做出了规定:1.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无争议,撤离现场自行协商解决,达成协议,并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后,一方反悔并报案的;2.交通事故当事人为及时抢救事故伤者,标明车辆和伤者位置后驾车驶离现场并及时报案的;3.交通事故当事人将伤者送医院后,确因筹措伤者医疗费用需暂时离开医院,经伤者或伤者家属同意,留下本人真实信息,并在商定时间内返回的;4.交通事故当事人因受伤需到医院救治等原因离开现场,未能及时报案的;5.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驶离现场,有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或不能发现事故发生的;6.有证据证明交通事故当事人因可能受到人身伤害而被迫离开交通事故现场并及时报案的.四.如何认定交通肇事逃逸后投案自首?天津市交管部门规定,认定投案自首情节为:1.逃逸人主动到交管部门或其他公安部门投案并如实交待罪错事实的;2.逃逸人委托他人或打电话向交管部门或其他公安部门报案,等候处理并如实交待罪错事实的;3.逃逸人途中向交管部门或当地有关部门报案,等待接受处理的.另外,根据规定,具有下列情形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认定为刑事案件并移交刑侦部门立案处理:行为人为逃避法律追究,故意致被害人伤亡的;行为人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遗弃,致使被害人因无法得到及时救助而死亡或严重残疾的.以上认定标准在全国各地交管部门和法院具有共性.五.交通肇事逃逸会受到什么处罚?交通肇事逃逸是一种特别恶劣的交通违法行为,要承担更为严厉的法律后果.交通肇事后,受害人往往处于孤立无援的危险状态,由于这种状态是由肇事人的交通违法行为造成的,所以产生了肇事人及时消除这种危险状态的法律义务.肇事后逃逸,不履行法定义务,事实上形成了新的违法行为.因此,交通肇事逃逸,无论是民事赔偿责任.行政处罚责任,或是刑事责任都要比没有逃逸严重得多.从行政责任讲,>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该规定是对交通事故逃逸人员行政方面的制裁,其将被吊销驾照且终生不能再取得,且不论其造成的交通事故后果大小.其次谈谈民事责任,>第九十二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这里所说〞责任〞是指民事责任,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赔偿责任.法律将该责任确定为推定过错责任.由于当事人逃逸导致事故现场遭到破坏,使交管部门对事故责任难以认定,首先推定其有过错,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若其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才可减轻其责任,这方面也加重了逃逸人的举证责任.再次谈谈刑事责任,>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犯交通肇事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交通肇事后逃逸属情节加重犯,刑法将此规定了较重的量刑.需要提及的是,>第六条〝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交通肇事因逃逸致人死亡法定最高刑是十五年,故意杀人罪法定最高刑是死刑.如全国关注的郑州市公安局民警张金柱交通肇事案.张在驾车行驶时因车速过快,将骑自行车的苏东海和其儿子苏磊撞得飞弹起来摔倒在地,同时将苏的自行车挂在肇事车下.沿途群众不断惊呼,张仍疯狂逃跑,将苏东海挂在车上拖行 1.5 公里后被武警和群众截获才被迫停下.最终苏东海重伤,苏磊经抢救无效死亡.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张死刑,以交通肇事罪判处三年有期徒刑,数罪并罚执行死刑.六.被保险人交通肇事逃逸能否一概拒赔?答:不能一概拒赔相关案例:王某系驾驶中型货车,从事长途运输业务的个体司机._年初,王某向保险公司投保了责任限额为5万元的第三者责任险.同年3月,王某驾车撞上了停靠于路边的一辆小货车.事故发生后,王某企图驾车逃逸,但驶出不远便被交警截获.交警扣押了王某及事故车辆,并对现场进行了查勘.王某看到要承担责任,便向保险公司报了案,保险公司也派人赶到了现场.两周之后,交警部门作出处理:事故发生后王某驾车逃逸,严重违反了>,应承担本案全部责任,赔偿被撞小货车修理费_0元,并处罚款_元,吊销驾驶执照.接到上述处理决定后,王某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认为本案属于第三者责任险项下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应当补偿自己对被撞车辆所承担的赔款.保险公司认为,王某驾驶过程中由于过失导致撞车事件的发生,并因此承担了一定的赔偿责任,属于保险事故;但是,王某在肇事之后有逃逸行为,〝肇事逃逸〞构成保单规定的免责事由,保险公司可以免除赔偿责任.因此,本次事故造成的损失应由王某自行承担.经过多次交涉双方未能达成一致,王某向法院提起了诉讼.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与保险公司之间的保险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按照合同行使自己的权利,履行自己的义务.王某由于过失导致事故发生,并承担了相应的经济责任,构成第三者责任险项下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应当予以赔偿.第三者责任险保单〝责任免责〞中笼统地规定了〝肇事逃逸〞一项,保险公司能否据此免责,不能一概而论,须结合个案作具体分析.就本案而言,王某肇事后有逃逸行为,但未实施完毕即被交警截获,其行为没有造成事故损失的扩大,也没有影响保险公司对现场的勘察或加重保险公司的义务.根据权利义务相平衡的原则,保险公司不能一概拒赔,王某承担的_0元赔偿金,应由保险公司予以补偿.分析:第三者责任险是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给第三方造成的责任所承担的风险.从形式上看,是由保险公司补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的经济责任.但从这一险种的开办目的上看,保障的却是因被保险人的责任而受到损失的第三人,使其不至于因责任人没有清偿能力而在受到损害之后得不到赔偿.由于这一险种涉及多方利益,法律要求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公平合理的原则来设定彼此的权利义务.就本案而言,王某肇事逃逸严重违反了道路交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应当受到一定的惩罚,但并不丧失自己在保险合同中的权利,王某与保险公司的权利义务仍应依据保单和合同法加以确定.保险公司在保单中笼统地将肇事逃逸列为免责事由,没有申明具体情况,只能解释为当事人的逃逸行为客观上加重了保险人的合同义务时,保险公司才能免责.否则,如果允许保险公司一概拒赔,无形中便扩大了责任免除的范围,违反了合同法权利义务相平衡的原则.本案中法院结合案情,对保单条款作出具体地解释,较好地平衡了各方当事人的利益.启示目前从事高风险职业的人越来越多,责任保险分散了他们的职业风险,稳定了社会秩序.为充分发挥责任保险的社会效用,法律要求保险公司应在保单中合理确定自己的权利义务,不能以笼统的约定扩大责任免除的范围.否则,根据>解释保险合同的原则,法院将作出不利于保险人的解释.结语:交通肇事,对伤者和司机来说都是不幸的:灾难从天而降,平静的生活被打破.但在事故现场,伤者处于弱势,甚至失去行为能力,其受到的损害更大;司机因为未受伤,有机动性强的汽车,相对处于强势,可以采取主动措施.但一些肇事司机认为自己遇到的是一场〝零和游戏〞(你输我赢,或是你赢我输),因而产生了〝赌徒心理〞:要么完全不承担肇事后果,不分担伤者的痛苦,要么受到更严厉的惩罚. 有的被判终身禁驾的司机原本只是涉及普通的交通事故,完全可以根据>的规定,由事故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由交警事故处理部门调解;但由于肇事后逃逸,致使受伤者因抢救不及时而导致重伤甚至死亡的严重后果,案件性质便发生了变化,使其成为刑事案件.肇事逃逸司机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还要承担民事责任,受到行政处罚,其工作.生活.学习都将受到更严重的影响.肇事司机因头脑发热.一时糊涂而断送了自己的前程,这种代价实在是太沉重了.有些肇事逃逸的司机不懂法律,想耍点儿小聪明,结果是聪明反被聪明误.象今年元旦海口那起事故的肇事司机盛某,以为现场没有目击者,自己用的又是假车牌,以为逃走就不会有事了,但却不曾想到,〝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一是事故发生后多少会留下些痕迹,而是而且到处都有群众的眼睛,特别是现在通讯篇二:如何认定交通肇事逃逸行为如何认定交通肇事逃逸行为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定性标准,〝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责任而驶离现场.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等 8种情况将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6.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其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8.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是强行离开现场的.以上八种行为可以认定为交通事故逃逸行为,并在一些情况下可以追求肇事者的刑事责任.交通事故赔偿中心提醒,出现交通事故切莫用侥幸心理来挑战法律的判定.篇三:交通肇事中的逃逸如何认定交通肇事后护送伤者到医院后又离开的行为是否构成交通肇事中的逃逸——龙某交通肇事案评析一.基本案情龙某,男,_75年4月_日出生,湖南省湘乡市人,汉族,高中文化二.主要问题龙某虽然护送伤者三.分歧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本案中被告人龙某在事故发生后没有离开现场,且护送了伤者到医院,其没有逃避追究法律责任的主观心态,不宜认定为逃逸第二种意见认为,本案中龙某虽然在事故发生后护送了伤者到医院,但是在医院后又离开了现场,且一走杳无音信,应当认定为交通肇事中的逃逸四.本案中龙某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后逃逸第一,龙某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具备了逃逸情节的前提条件.本案中龙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造成一人死亡,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所以龙某因为逃避追究法律责任而逃跑的行为,就属于交通肇事后逃逸.但是,若行为人的行为发生了交通事故,但情节轻微,或负次要责任.同等责任.无人员伤亡.无重大财产损失等,则不构成交通肇事罪.这种情况下,行为人若主观上认为后果严重,自己已构成犯罪,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不应认定为〝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因为刑法仅处罚那些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对于客观上未造成严重的社会危害或威胁的行为,不宜以刑法的方法定罪处罚.第二.龙某有为逃避法律追究的主观目的条件.根据>第七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必须立即停车,当事人必须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必须移动时应当标明位置),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或者执勤的交通警察,听候处理;过往车辆驾驶人员和行人应当予以协助.第二十条规定: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这说明行为人的先行行为即交通肇事行为产生以下五方面的行政义务:1.停车义务;2.保护现场3.抢救伤者和财产;4.报警;5.听候处理.这五种义务属于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义务.其中抢救伤者和财产亦是刑事义务.>中〝为逃避法律追究〞是行为人逃逸行为的主观目的,法律追究不仅包括刑事法律追究,也应包括民事法律追究.行政法律追究上述五项责任.龙某在案发据其辩解,其抢救了伤者,并且将伤者送到了医院,但是在医院因为看到被害人情况严重,而离开了医院,并且在外逃离有八年之久,行为人一逃便杳无音信, 由其客观行为明显可以推断出其具备逃避追究法律责任的主观心态. 虽然有抢救伤者的行为,主观上是为了逃避事故责任,逃避法律的追究;实践中,肇事人逃跑的目的大多是为了〝逃避法律追究〞,但也有少数人是因为其他目的,如害怕遭到被害人亲友及其他围观群众的殴打而逃跑,这些人往往在逃离现场后,很快通过报告领导或报警等方式,接受法律的处理.显然,这些人的主观恶性要小得多,因此,有必要在认定时加以区分,以保证准确适用法律,做到不枉不纵.3.龙某有逃跑行为.什在这里认为应界定为,行为人交通肇事后,在人身未受到控制时,为逃避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而使自己的人身不受被害人及其亲属.群众.事故处理人员控制而离开的行为.所以脱逃首先要有人身受到有效控制后而脱离.逃跑是人身尚未受到有效控制而逃跑.如果行为人交通肇事后,已被事故处理机关采取关押或押解途中而脱逃,对行为人的脱逃行为,应认定为脱逃罪,另行定罪处罚,而不是以交通运输肇事逃逸作为交通肇事罪加重处罚.逃跑的地点,并不限于当场.行为人在被事故处理机关带去谈话尚未采取关押措施时,趁人不背离开的,仍应认定为>中的逃跑.启示:交通肇事,对伤者和司机来说都是不幸的:灾难从天而降,平静的生活被打破.但在事故现场,伤者处于弱势,甚至失去行为能力,司机应当给予救助.但一些肇事司机认为自己遇到的是一场〝零和游戏〞(你输我赢,或是你赢我输),因而产生了〝赌徒心理〞:要么完全不承担肇事后果,不分担伤者的痛苦,要么受到更严厉的惩罚.但却不曾想到,〝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一是事故发生后多少会留下些痕迹,而是而且到处都有群众的眼睛,逃避只会付出更沉重的代价.。

肇事逃逸的认定标准及处罚

肇事逃逸的认定标准及处罚

肇事逃逸的认定标准及处罚
肇事逃逸是指交通事故中,肇事者在事故发生后逃离现场,不停车、不报警、不救助被害人的行为。

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交通规则,也是对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威胁。

因此,对肇事逃逸行为的认定以及相应的处罚是非常重要的。

下面将对肇事逃逸的认定标准及处罚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对于肇事逃逸行为的认定,主要有以下几个标准:
1. 事故现场监控录像、照片等证据,如果有监控录像或者照片显示肇事者发生事故后逃逸的行为,这是最直接的证据之一。

2. 目击证人证言,如果有目击证人可以提供肇事逃逸的证言,也是认定肇事逃逸行为的重要依据。

3. 肇事车辆残留痕迹,交通事故现场勘查可以找到肇事车辆的残留痕迹,比如车漆、车灯碎片等,这些痕迹可以帮助确定肇事车辆的型号和车主身份。

其次,针对肇事逃逸行为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对于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行为,将会受到以下处罚:
1. 行政处罚,肇事逃逸行为将被视为交通肇事罪,处以罚款、扣留驾驶证、暂扣车辆等行政处罚。

2. 刑事处罚,如果肇事逃逸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甚至危害他人生命安全,将构成交通肇事逃逸罪,将受到刑事处罚,可能会面临拘役、有期徒刑等刑罚。

最后,需要强调的是,肇事逃逸行为的严重性不容忽视。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者应当立即停车,报警并尽力救助伤者,配合交警和相关部门的调查。

希望广大驾驶人认真遵守交通规则,遵守法律法规,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

总之,对于肇事逃逸行为的认定标准及处罚,相关部门将依法严格处理,以维护交通秩序和社会安全。

希望广大驾驶人能够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做到文明驾驶,共同建设和谐社会。

交通事故逃逸认定标准

交通事故逃逸认定标准

交通事故逃逸认定标准交通事故是指在道路上发生的车辆碰撞、侧翻、坠落、自身起火、爆炸等意外事件。

而交通事故逃逸是指当事人在交通事故发生后,故意逃离现场或者未及时报警、报告交通管理部门的行为。

交通事故逃逸严重影响了交通秩序和社会安全,因此有必要对交通事故逃逸的认定标准进行明确。

一、交通事故逃逸的认定标准。

1. 是否故意逃逸。

首先,需要明确判断当事人是否故意逃逸。

故意逃逸是指当事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明知是自己的责任造成的事故,却故意逃离现场或者不及时报警、报告交通管理部门的行为。

这种情况下,应当认定为故意逃逸。

2. 是否存在逃逸行为。

其次,需要查明是否存在明显的逃逸行为。

逃逸行为包括但不限于,驾驶人员逃离现场、车辆逃离现场、未及时报警、报告交通管理部门等行为。

只有当存在明显的逃逸行为时,才能认定为交通事故逃逸。

3. 是否造成严重后果。

最后,需要考察逃逸行为是否造成了严重的后果。

严重后果包括但不限于,造成他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

只有当逃逸行为造成了严重后果时,才能认定为交通事故逃逸。

二、对交通事故逃逸的处理。

对于确认了交通事故逃逸的行为,需要依法进行处理。

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对逃逸车辆进行追逃、加大对交通事故逃逸的惩处力度等。

同时,需要加强对交通事故逃逸的预防和宣传教育工作,提高社会公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法治观念。

三、结语。

交通事故逃逸是严重危害社会安全和公共利益的行为,对于交通事故逃逸的认定标准需要严格明确。

只有通过明确的认定标准和有效的处理措施,才能有效遏制交通事故逃逸行为,维护社会交通秩序和公共安全。

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加强对交通事故逃逸的管理和监督,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交通秩序。

交通肇事逃逸的认定及处理

交通肇事逃逸的认定及处理

交通肇事逃逸的认定及处理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形及处理?交通事故当事⼈在事故发⽣后,为了逃避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离开事故现场,没有积极履⾏抢救伤者和财产、向交通管理机关或者公安机关报告事故情况、在现场等候处理等交通法规所规定的义务,下⾯店铺⼩编将为你详细解答。

⼀、交通肇事逃逸的认定及处理(⼀)在理论上,认定交通肇事后逃逸的标准是有离开现场的客观⾏为和逃避法律追究的主观⽬的。

实践中,交通事故当事⼈在事故发⽣后,为了逃避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离开事故现场,没有积极履⾏抢救伤者和财产、向交通管理机关或者公安机关报告事故情况、在现场等候处理等交通法规所规定的义务,以此作为判断交通肇事后逃逸的标准,可以将如下情形界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主要包括⼋种情形:1、明知发⽣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2、交通事故当事⼈认为⾃⼰没有事故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3、交通事故当事⼈有酒后和⽆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返回的;4、交通事故当事⼈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故离开医院的;5、交通事故当事⼈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式后离开医院的;6、交通事故当事⼈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7、交通事故当事⼈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应知道发⽣交通事故的;8、经协商未能达成⼀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明显不⾜,交通事故当事⼈未留下本⼈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强⾏离开现场的。

(⼆)处理⽅式:第⼀,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200元到2000元罚款,可以并处15⽇以下拘留。

第⼆,对发⽣重⼤交通事故,构成犯罪,没有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由公安机关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第三,对发⽣重⼤交通事故,构成犯罪,并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由公安机关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终⽣不得重新领取机动车驾驶证。

⼆、对逃逸当事⼈的责任可以有以下⼏种认定结果(1)事故因当事⼈逃逸,⽽⽆法认定当事⼈责任的场合,⽆论事故各⽅的实际责任如何,均推定逃逸⽅承担全部责;(2)事故⼀⽅当事⼈逃逸,事故的认定结果是双⽅均⽆责任,即意外事故,也要由逃逸⽅承担全部责任;(3)事故⼀⽅当事⼈逃逸,事故的认定结果是逃逸⽅有安全违法⾏为或驾驶有错误,他⽅没有过错,逃逸⽅负全责;(4)事故⼀⽅当事⼈逃逸,事故的认定结果是事故当事⼈双⽅均有责任,在确定过错⽐例的基础上适当减轻逃逸⽅的责任。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查缉工作规定-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查缉工作规定-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查缉工作规定正文:----------------------------------------------------------------------------------------------------------------------------------------------------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查缉工作规定(1995年6月20日公安部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及时侦破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以下简称肇事逃逸案件),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故意驾驶车辆或弃车逃离交通事故现场的案件。

第三条查缉肇事逃逸案件,由事故发生地公安机关统一指挥,各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

第二章组织第四条省级公安机关负责指导和组织查缉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肇事逃逸案件。

地区(市)公安机关负责指导和直接参与肇事逃案件的查缉工作。

县级公安机关负责具体承办本辖区内发生的肇事逃逸案件。

在发生肇事逃逸案件或接到协查通报后,应当立即开展查缉工作。

第五条各级公安机关应当根据本辖区情况,研究制定肇事逃逸案件的堵截、查缉预案,做到定岗、定职、定责。

第六条治安检查站应当承担堵截、查缉肇事逃逸车辆的任务,必要时经县和县以公安机关主要领导批准,可以临时设置检查卡。

临时设置检查卡不得收费、罚款,任务完成后必须立即撤除。

第七条公安机关应当在邻省、地区(市)、县的交通干线或肇事逃逸案件较多的道路上,设置标有管辖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地址及报案电话号码的提示牌,配置122报警电话,方便过路驾驶员或者群众及时报案。

第八条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昼夜和节假日值班制度,配备必要的现场勘查和照明器材及交通、通信工具。

第九条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能够与相邻省、地区(市)、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相互联络的通信设备。

事故逃逸认定标准

事故逃逸认定标准

事故逃逸认定标准事故逃逸是指交通事故当事人在事故发生后,未依法停车等待处理,而是选择逃离现场。

事故逃逸行为严重影响了交通秩序和社会安全,因此需要严格认定和处理。

为了规范事故逃逸认定标准,保障交通事故处理的公正性和合法性,特制定如下认定标准:一、事故逃逸的认定条件。

1. 车辆逃逸现场,当事人在交通事故发生后,未按规定停车等待处理,而是选择逃离现场;2. 事故逃逸行为,当事人逃逸现场后,未及时向有关部门报案或者报告事故情况,也未留下有效联系方式,导致无法及时处理事故。

二、认定标准。

1. 事故逃逸现场的确认,通过现场勘查、监控录像、证人证言等方式确认当事人是否逃逸现场;2. 车辆逃逸的确认,确认逃逸车辆的车牌号、车型、车身颜色等特征,以确定逃逸车辆的身份;3. 事故逃逸行为的确认,通过相关证据确认当事人是否逃逸后未及时报案或报告事故情况。

三、认定标准的适用范围。

1. 适用对象,适用于交通事故中当事人逃逸行为的认定;2. 适用情形,适用于对涉嫌事故逃逸的当事人进行认定和处理。

四、认定标准的应用原则。

1. 公正公平原则,认定标准应当依法公正公平,不偏不倚地对待各方当事人;2. 证据确凿原则,认定标准应当以确凿的证据为依据,不得凭空臆测或凭个人主观臆断。

五、认定标准的具体操作。

1. 现场勘查,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寻找逃逸车辆的痕迹和相关证据;2. 调取监控录像,如有监控录像,应当及时调取监控录像,确认逃逸车辆的身份;3. 聆听证言,对事故现场的证人进行询问,获取相关证言和证据;4. 报案查询,查询当事人是否及时报案或报告事故情况,确认是否存在逃逸行为。

六、认定结果的处理。

1. 对于确认存在事故逃逸行为的当事人,应当依法进行处理,包括罚款、行政拘留等处罚;2. 对于确认不存在事故逃逸行为的当事人,应当给予合理解释和帮助,保障其合法权益。

七、结语。

以上就是事故逃逸认定标准的相关内容,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能够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做一个文明守法的好公民。

肇事逃逸认定标准及处罚

肇事逃逸认定标准及处罚

肇事逃逸认定标准及处罚
肇事逃逸认定标准及处罚
一、定义
肇事逃逸指肇事车辆驾驶人未提供个人信息,或提供的个人信息不真实,或违反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执法职责而逃脱处理的行为。

二、认定标准
(一)现场确定肇事车辆的驾驶人未提供个人信息或个人信息提供不真实。

(二)现场确定肇事驾驶人违反交通管理职责,逃脱处理。

三、处罚措施
(一)对违反交通管理职责而逃脱处理的驾驶人,处以本人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二)对驾驶车辆未提供个人信息或提供不真实个人信息的驾驶人,处以本人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三)对行车途中逃逸的驾驶人,采取寻抓措施,给予驾驶证暂扣6个月以上或者吊销的处罚;
(四)根据实际情况,对肇事逃逸后拒不弥补损失或者情节特别恶劣的驾驶人,依法定罪处罚;
(五)驾驶人提供假护照、假驾照等证件的,依照相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四、强制措施
(一)对肇事逃逸的驾驶人,依照《精神损害赔偿法》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
(二)对有关机关上缴的护照或其他证件,可依据相关规定,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
(三)严重的肇事逃逸行为,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行政机关走访检查法》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

交通肇事逃逸罪处罚规定

交通肇事逃逸罪处罚规定

交通肇事逃逸罪处罚规定遇到消费维权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交通肇事逃逸罪处罚规定一、什么是交通肇事逃逸交通肇事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的情节的,属于交通肇事罪的情节加重犯。

所谓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需要指出的是,构成该情节加重犯,首先要求行为人的肇事行为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否则交通肇事逃逸行为只能作为定罪情节在确定其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时加以考虑;其次要求行为人明知自己已经发生交通肇事行为,如果对肇事不具有明知的,自然也不可能产生逃避法律追究的动机,也就不构成交通肇事逃逸行为。

再次,对于虽然履行了对被害人的抢救义务,但是逃避责任查清认定的行为,仍然构成交通肇事逃逸。

最后,所谓交通肇事逃逸主要是指自现场逃离,但也可以将被害人送往医院后逃离,甚至在现场躲藏的情形。

二、交通肇事逃逸有关法律规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犯罪:(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

另外,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5)严重超载驾驶的;(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三、“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理解所谓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

交通事故逃逸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交通事故逃逸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交通事故逃逸的法律规定是什么交通事故逃逸的法律规定是什么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97修订)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肇事后逃逸或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

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交通事故后逃逸的法律后果交通事故逃逸的法律规定是什么?交通肇事逃逸是一种性质十分恶劣、情节十分严重的违法行为,逃逸人的此种行为会产生诸多严重的法律后果:(1)因逃逸致使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逃逸一方负事故全部责任;(2)对逃逸的当事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吊销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3)因逃逸致使交通事故的受害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另外,对于肇事后逃逸的可能使自己行为的性质发生变化,从一般的违法行为转变为犯罪行为,例如,一人驾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一人重伤,负事故主要责任,如果不逃逸仅仅是普通的交通事故,如果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逸的,则会构成交通肇事罪,触犯刑法。

交通事故逃逸是极为恶劣的行为,不仅是对受害者不负责任的表现,更是对法律的挑衅,这种罔顾别人性命的行为时必须受到谴责的。

若对交通逃逸的法律后果存在疑问或是有这方面诉求却找不到合理的途径来解决问题的朋友,可以来,律师提供一对一的专业服务。

肇事逃逸认定标准

肇事逃逸认定标准

肇事逃逸认定标准
肇事逃逸是指交通事故发生后,肇事者未履行停车、报警、救助伤者、协助处理事故等法定义务,而擅自逃离现场的行为。

肇事逃逸行为严重影响了交通安全和社会秩序,因此需要对肇事逃逸的认定标准进行明确和规范。

下面将从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角度,介绍肇事逃逸认定标准的相关内容。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肇事逃逸是违反交通安全法规的行为。

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当立即停车,采取必要措施保护现场,并及时报警并救助伤者。

对于肇事逃逸行为,法律应当予以严惩。

因此,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肇事逃逸认定的标准应当包括,是否停车、报警、救助伤者、协助处理事故等行为。

其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的规定,对于肇事逃逸的认定,应当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包括肇事行为的性质、逃逸行为的方式和程度、逃逸后的行为表现等。

只有在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后,才能对肇事逃逸行为进行准确认定。

再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对于交通肇事逃逸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对于肇事逃逸的认定标准主要包括,是否造成严重后果、是否逃逸后主动投案、是否履行赔偿义务等。

只有在符合刑法规定的肇事逃逸行为,才能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肇事逃逸认定标准应当综合考虑道路交通安全法、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和刑法的相关规定,对肇事逃逸行为进行准确认定。

只有在充分考虑多种因素后,才能对肇事逃逸行为做出正确的认定,从而依法予以处理。

希望相关部门和司法机关在处理肇事逃逸案件时,能够严格依法认定肇事逃逸行为,保障交通安全和社会秩序的正常运行。

出事故后先离开再返回善后算逃逸吗

出事故后先离开再返回善后算逃逸吗

出事故后先离开再返回善后算逃逸吗
发现实⽣活中交通事故是经常发⽣的⼀类安全事故,发⽣交通事故后如果造成⼈员死亡的,并且承担主要以上责任的,就会构成刑事犯罪,那么出事故后先离开再返回善后是不是属于逃逸?下⾯由店铺律师为读者进⾏相关知识的解答。

出事故后先离开再返回善后算逃逸吗
要看离开的这段时间主观⽅⾯是什么,如果是为了逃避法律的制裁,以构成逃逸;如果是为了找⼈帮忙,或者去报警等,不属于逃逸。

但是离开属于破坏了现场。

在发⽣交通事故后,当事⼈应保护好现场,迅速拨打电话110报警及120救护车辆,积极抢救伤者,在交警到达事故现场前,当事⼈不要因为各种理由离开事故现场。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条第⼀款规定:“在道路上发⽣交通事故,车辆驾驶⼈应当⽴即停车,保护现场。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第⼀款规定:“发⽣交通事故当事⼈逃逸的,逃逸的当事⼈承担全部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六条第⼀款第(⼀)项规定:“因⼀⽅当事⼈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以上知识就是⼩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的解答,发⽣交通肇事后当事⼈离开现场再返回的,会不会构成交通肇事,要依据当事⼈离开的主观原因⽽定,如果是为了逃避法律责任的,就构成逃逸。

读者如果需要法律⽅⾯的帮助,欢迎到店铺进⾏法律咨询。

交通逃逸不构成犯罪的处罚标准

交通逃逸不构成犯罪的处罚标准

交通逃逸不构成犯罪的处罚标准交通逃逸是指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未及时停车并向相关人员报告和处理,而是逃离现场的行为。

交通逃逸严重影响了交通安全秩序,给其他道路使用者带来了不安全因素,应该受到严惩。

然而,我国法律对于交通逃逸不构成犯罪的情形,有着一定的处罚标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驾驶人应当立即扭停车辆,并对事故进行救护、报警或者求助,并按照规定填写交通事故信息协议书。

如果驾驶人自行逃离现场,或者无故拖延救助、报警等行为,将依照国家有关法律的规定受到行政处罚。

在实践中,对于交通逃逸的行为,常常会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罪。

但是,如果行为的情况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则不构成交通肇事逃逸罪,而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一、被撞车辆或者其他财产受损,且被撞方同意当事人离去;二、造成轻微损坏或者轻微伤害,且事故现场被围观人员表示释然,无归案举报;三、当事人在第一时间向公安、交警等执法单位报告事故,并按照相关规定如实供述自己的行为和处置情况;四、造成轻微损坏且属于被害方未严格要求追究责任人的情况。

在这四种情形下,逃逸者不需面临刑事处罚,而是受到行政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四条,交通逃逸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处罚方式包括警告、罚款、吊销驾驶证等。

具体处罚标准如下:一、警告:在交通逃逸行为显著性、交通事故情节轻微等情况下,交通管理部门通常会先给予警告处罚,以教育意义居多;二、罚款:在轻微交通事故中,交通逃逸的行为可能导致被害方维权困难,商业保险赔偿不足等情况。

因此,交通管理部门会对交通逃逸行为开出罚款处罚,以取得合理的经济赔偿;三、吊销驾驶证:在严重交通事故中,特别是交通肇事逃逸的行为导致交通事故后果恶劣且被害方严格要求追究责任人或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情况下,交通管理部门会对驾驶人的驾驶资格进行吊销处理;四、其他:根据具体情形,交通管理部门还可能采取其他行政处罚措施,例如暂扣车辆等。

法律案例关键词(3篇)

法律案例关键词(3篇)

第1篇案例背景:2019年10月5日,河南省郑州市发生一起严重的交通事故。

当事人张某驾驶一辆小型轿车,在行驶过程中与前方一辆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

事故发生后,张某未停车查看情况,也未报警,而是驾车逃离现场。

电动自行车驾驶员赵某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赵某家属随后向公安机关报案,并追究张某的法律责任。

案例关键词解析:1. 交通肇事逃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救助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张某在事故发生后驾车逃离现场,构成交通肇事逃逸。

2. 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交通肇事逃逸,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案中,张某的行为导致赵某死亡,且在事故发生后逃逸,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

3. 民事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因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中,张某的行为导致赵某死亡,赵某家属有权要求张某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4. 被害人权益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参与刑事诉讼,对案件的处理提出意见。

在本案中,赵某家属作为被害人,有权要求追究张某的刑事责任,并要求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案例分析:1. 交通肇事逃逸的法律后果:交通肇事逃逸是严重的违法行为,不仅侵害了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也破坏了社会秩序。

本案中,张某因交通肇事逃逸被追究刑事责任,充分体现了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2. 刑事责任与民事赔偿的并存:在本案中,张某既要承担刑事责任,又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这体现了我国法律体系的完善和公平正义的原则。

3. 被害人权益保护的重要性:本案中,赵某家属在刑事诉讼中积极参与,维护了自身合法权益。

这充分说明了被害人权益保护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重要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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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经同意走后,对方报警自己是否属于肇事逃逸
交通事故经同意走后,对方报警自己是否属于肇事逃逸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对方同意当事人离开现场的,是不属于交通肇事逃逸的行为,但需要当事人提供对方让自己走的证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二条本规定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一)“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责任,驾驶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以及潜逃藏匿的行为。

一般交通事故可以要求交通队调解吗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权利人、义务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损害赔偿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公安机关应当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事故双方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

1、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赔偿,不是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争议解决的必经程序,是否亲切调解由当事人自己决定,而不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职权行为。

2、在交通事故办案人员主持下调解。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损害的调解是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损害赔偿调解应在交通事故办案人员主持下进行。

调解的时间,地点,方式由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指定。

在调解过程中,就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项目、标准、赔偿总额等进行协商,从而达成协议。

3 、调解达成的协议容易履
行。

调解赔偿是基于当事人的意愿,更易于各方当事人接受,履行调解协议时相对顺利。

能促进各方当事人间的团结。

调解协议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力,只靠双方自觉履行。

其中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各方当事人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赔偿调解不再是诉讼的前置程序。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以上知识就是我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对方同意当事人离开现场的,是不属于交通肇事逃逸的行为,但需要当事人提供对方让自己走的证据。

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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